教学医院制度是一种独特的医疗教育模式,它将临床实践与医学教育相结合,涵盖了医学生的实习培训、医生的专业发展以及医学研究等多个方面。这种制度要求医院不仅提供医疗服务,还需承担教育和科研任务,为医学生和医务人员提供一个理论与实践相融合的学习环境。
教学医院的管理规范涉及多个层面。医院需设立专门的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教育资源,确保教学质量。医生和教师双重身份的医务人员需接受教学技能培训,以提高教学能力。医院应建立严格的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对学生和教师的表现进行定期考核。此外,医院还需保障患者权益,确保临床实践不会影响到正常的医疗服务。
教学医院制度对医疗行业具有深远影响。它有助于培养具有临床技能和人文关怀的医生,提升医疗服务质量。通过临床研究,教学医院能够推动医学进步,解决医疗难题。此外,这种制度也促进了医疗机构之间的知识交流,增强了医疗系统的整体竞争力。
教学医院的规章制度是其有效运行的基石。包括但不限于:(1) 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确保教育内容的科学性与实用性;(2) 实习医生的监管制度,保证他们在指导下安全地参与诊疗活动;(3) 研究伦理规定,保护受试者的权益;(4) 教师评价机制,激励教师提高教学质量。这些规章制度旨在维护教学秩序,保障教育质量,同时也为医学生和医务人员的成长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第1篇 五一医院教学管理制度
第五医院教学管理制度
第一章 各类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1、医院每年要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学习,集中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二天。
2、培训学习主要内容:
①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政教育。
②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
③医院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要求。
④管理基本要素和领导方式、方法、艺术。
⑤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的有关内容。
3、培训形式:
听课、看录像、党校集中培训、外出参观考察及自学等形式。
4、培训由组织人事科组织和考核,需进行理论考试的,得分必须80分以上为合格。
5、培训学习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竞聘上岗的管理人员在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需参加管理人员培训,并在转正前作出评价。
二、新职工岗前教育制度
(一)、医院对每年新分到岗的职工实行岗前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天。
(二)、岗前教育主要内容:
1、思想政治教育;
2、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
3、行风职业道德教育;
4、医院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医疗安全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5、爱国卫生及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教育;
6、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本院发展情况介绍;
7、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的有关内容。
8、国防教育。
(三)、岗前教育要由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四)、未参加集中教育的新上岗职工,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和考核。
(五)、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转正前作出评价。
三、在职职工学历教育的规定
(一)、报考在职研究生的规定:
l、大学本科,工作满三年,35周岁以下的业务骨干,医院发展需要,并有培养前途,愿意终身为医院服务,报考研究生课题进修班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
2、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无行风问题反映;
3、现任科主任、学科带头人优先;
4、本人申请,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定;
(二)、报考成人高校函授学历教育的规定:
1、报考条件:
①符合招生学校的招生条件;
②从事现专业满三年,科室公认,表现较好;
③专业对口,且医院发展需要,不影响科室工作;
④科主任同意推荐,报院务会讨论同意。
2.为控制学习人数,主要临床科室(指有夜班的一线科室),人均150元,医技科室人均180元,节余下年度继续使用,具体由科主任控制。
3.护理人员报考湖州教育点业余学习人员由护理部提出意见,须征得科主任同意,费用由科室承担。
(三)、参加成人高校自学考试规定:
1.报考条件不受工作年限和任职资格限制,专业对口,表现好,科主任同意推荐,院务会讨论同意。
2.无辅导、复习假,医院仅给考试假。
3.费用由科主任在控制范围内自行安排。
(四)、有关学费、假期等处理原则:
l.函授学习者,医院在控制报销范围内报销规定学费外,其他费用(报名费、考务费、资料书籍费、实验费等)一律自理。国家规定年限内不能取得毕业证书,研究生不能取得学位证书者,由本人自负全部学费。
2.自学考试取得毕业证书后,可报销每门考务费、实验费及一次毕业考核费,报名费和辅导费自理。
3.考试和面试期报销往返交通费(不包括市内交通费),无出差补贴,住宿费按通知单每人每天报20元(不足20元者,实报)。补考者所需假期和费用自理。
4.报考脱产成人高校,医院原则上不受理,确有培养前途的业务骨干,须经所在科室科主任同意后,报院务会讨论同意。
5.学历教育医院只培养一次,市局学科带头人和医院业务骨干,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护理部的部分业务骨干可二次培养,医院只给假期,不报销一切费用。
6.符合报考条件,经医院审批同意后到人事科办理手续。
7.未到报考年限,提前报名者,专业对口,医院不承担经济费用,到年限后医院承认学历;专业不对口,医院不办理手续,不享受有关学历待遇。
8.自学考试毕业后三年内不办理调动手续,函授毕业者五年内不办理调动手续,反复输送的重点对象和研究生毕业者,l0年内不予调动。如本人坚持调动,医院按上述规定服务年限按比例归还所有培养费和工资。
9.晋升考试(含技工),医院不报销报名费,考务费,辅导费、资料书籍费。
10.文件规定先培训后参加与晋升有关的外语、计算机考试者,凭发票医院只给予报销一次培训费。技工及其它上岗培训者最多只能报销二次培训费,第一次报销培训费的70%,第二次报销培训费的50%。
11.为了全院各科室间人员培养待遇统一,除学费由各科主任自定外,其余报销前须经组织人事科审定后再报。财务科须建立每科报销登记档案。
四、住院医师培训管理规定
1、住院医师须经过规范化培训合格后方可晋升中级。规范化培训必须包括临床实践(即轮转与定向培养)与理论考试两大内容。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轮转期间应遵守所在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服从所在科室的安排。
3、大内外科系统的住院医师在各科轮转期间,应认真书写病历,保证病历的质量与数量,医技科室的住院医师每月完成一份较高质量(甲级)的病历。并根据优劣进行奖惩。
4、住院医师轮转期间,如本专业科室确需借调轮转人员时,应与相应科室协商并报医教处备案。但每次借调不得超过7天。
5、因特殊原因,暂需终止轮转者,事后应予补足。
6、住院医师的理论学习以自学为主,如需参加市内辅导班者有关待遇与原规定同。
7、处于轮转期间的住院医师不带教实习生。
8、各科考核小组有权督促、了解、指导轮转医师工作、纪律、医德医风等的执行情况。并书面作出客观评估。
9、轮转期间(除本科室外)原则上不安排单独值班。
10、培训周期内若发生严重差错,技术事故或医风不正
者,应作相应扣分和教育。情节严重者,予缓聘或延迟晋升。
五、医学继续教育管理规定
1、中高级者,每年须获得ⅰ类学分5-10分,ⅱ类学分15-20分。两类学分相加不可少于25分,但两类学分不可互补,不可跨年度计算。
2、ⅰ类学分可通过参加各种继教班(国家或省级)或国家继教委认可的中华医学会(含省级)会议获得。外出学习的各项规定参照“外出学术会议、继教活动的暂行规定”。
3、ⅱ类学分可通过读书报告、发表论文,病例讨论等方式获得。
4、科室应在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每位中高级人员的继教活动。
5、凭学分证书,经医教处确认登记学分。ⅱ类学分中凡有关个人的综述,读书报告等文字资料,经科室初审后由医教处审核按规定记ⅱ类学分。并留存个人档案。
6、医教处应认真按文件规定作好资料保留与学分登记工作,不得随意加减学分。
7、有违反职业道德,重大责任或技术事故者,由医院领导、医教处根据情况酌情扣分或不予计分。
8、必须按规定获满学分者方可申请晋升上一级职称,否则不予申报。
六、实习生管理制度
1、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所在科室的政治学习和有关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病员,做到关心体贴、耐心细致,对病人认真负责。
2、实习生必须在带教老师指导下进行各项技术操作,遇到问题应及时请示汇报,未经带教老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各种贵重仪器、医疗设备,以防止差错。杜绝医疗事故发生。
3、实习期间书写病历及各项记录必须字迹清楚、工整、格式规范及时完整,所开医嘱处方、化验单、_光单、会诊单、特殊检查单、手术通知单和各种医疗证明书等,须经带教老师签阅。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无故缺勤,擅离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须办理请假及销假手续。一天以内须经所在科室带教老师同意;二天以上经住院总医师同意,然后报医教处批准(书面形式一式两份),一周以上经学校批准。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院或先斩后奏。否则,作旷工处理。
5、实习生应服从住院总医师的轮转安排,不得私自调班或更换实习科室。
6、实习生应准时参加每周一次的全院性上课,如因故迟到、缺席应事先请假,说明理由,否则,一经查处作旷课处理。
7、实习生来院实习一般由学校统一联系,个人联系原则上不接纳。实习生住宿由医教处统一安排。自费生一般不予解决。实习期间认真搞好寝室卫生。实习结束打扫好室内卫生,由门卫人员检查后退回钥匙(详见寝室管理制度)。
8、实习期间免费提供开水卡。每月由实习组长到医教处统一领取。实习组长凭医教处证明到图书室统一办理借书证,实习结束前应办还证手续。
9、实习期间如遇身体不适,一律到保健科诊治,并由保健医生出具病假证明。外院诊治需附有当地医院病历卡及病假证明书。
10、每科实习结束前按时写好实习小结并请带教老师写出评语。实习期间如违反有关规定,并经多次教育不改者,提请学校作出严肃处理或医院终止其实习。
第二章外出进修学习规定
一、外出进修
1外出进修人员由科室主任与医教处共同商量确定,分管领导批准,原则上两年计划安排一次
2、进修人员应具备中级职称,被确定医院业务骨干或培养对象者。(专科需要或新购仪器需外派的短期进修不受上述限制)。
3、三个月以内的短期培训或进修,须根据科室业务发展的需要,于年前或年初按计划上报医教处,由院领导批准。
4、外出进修人员一律与医教处签订合同,内容包括进修目的、拟回院时间、回院后拟开展项目、需购配套设备金额,并在多少时间内开展完毕及不合要求的处罚措施等,实行抵押金制度。进修壹年押金5000元,回院后不开展预期项目,押金不退还,并扣除进修期间的绩效工资。如按合同达到要求,由医院归还本金和利息。
5、进修地点原则上限于上海、杭州、苏州、南京等,但重点专科及重点培养的骨干,可选送至全国著名专科进修,亦可送国外进修。
6、进修人员的绩效工资由院部规定发放,报销往返差旅费一次。
7、进修期间,可参加当地i类学分的继教活动1次,报销范围参照本院外出学术活动规定。
8、进修期间,应认真执行进修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因劳动纪律,行风问题而中途被退回者,除按院规处罚外,须退赔医院总进修费的一半。期间,若发生医疗纠纷或差错,进修医院要求本院解决者,医院将按照本院制订的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9、进修回院后,五年内不调动(因公外调除外)。若需外调,退回除工资外的进修所需的全部费用。
10、进修半年者给假二天,一年者给假三天,进修医院给假证明无效。
二、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继教活动的规定
1、外出参加学术会议限于本专科、专业范围内的全国和全省年会,并有i类学分的文章第一作者(不少于5分,班期≤7天)。根据会议内容可选送业务骨干参加“中华”、“实用”系列杂志召开的学术会,省年会适当放宽。旅游区或沿海地区以及边远地区的学术会议原则上不再参加(国家规定的十三个地区)。原则上高、中级人员每一、二年申请参加一次上述学术活动。
2、外出进修者,可参加所在医院i类学分的继教活动一次,住宿费不予报销。余报销范围同下。
3、原则上不安排省年会以外无学分的各种省级学术会议。外省市的省级继教活动原则上不参加。
4、有i类学分的省各专业年会的论文第一作者,经医教处审定可适当放宽。同一专业范围内的省或全国性会议,每病区(科室)原则上限l人,若于本地召开的省或全国会议人数可适当放宽。
5、凡规定内的各类学术活动要求制作的幻灯片费用,凭市情报站发票,会议通知,医教处审定,按70%报销(本院教学所需的幻灯片经医教处审批后可全报)。
6、住院医师在晋升中级前可有条件地参加省学术年会,原则上本科工作三年,专科工作五年,中专工作八年后,安排一次论文第一作者参加本人专业的省学术年会。
7、住院医师职称8年以上者,担任科室行政职务副主任以上或护士长,(任职满三年)其外出学习的各项规定可以参照中级职称执行。
8、在允许报销的范围内,会议费用实行包干,正高2000元/年,副高1500元/年,中级1000元/年。省外会议可增加30%。市学科带头人或“特贡”人员,可适当放宽,但最高费用不超过上述包干的150%。报销前须在科室内作一次书面传达,其稿件交医教处存入个人技术档案,凭会议通知书、票据及会议申请单,经医教处审核后报销。
9、按会议通知规定的时间安排会议假,延期不
归未请假者,作旷工处理。
第三章 精神卫生教学管理制度
1、有完备的组织结构,医院有教学领导小组,并有一名分管院长分管。科教科下设教研室,有健全的临床与实习带教老师网络。
2、有三年教学规划,每年有计划、总结。
3、教学领导小组每季开会一次,总结讨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加以落实。
4、医教处与护理部具体负责实习教学的组织与管理,兼职政治辅导教师负责学生的思想教育与生活管理。
5、每学年制订相应的院、系工作计划。按时正确完成医学院下达的临床教学及相关任务。对新来的实习生进行岗前教育,分发湖州市中心医院实习生手册。
6、根据教学任务,有计划地组织好全院性大讲课、实习生大讲课、教学查房及小讲课,做到教有特点,学有干劲。
7、定期召开教师及学生座谈会,探讨教学经验和存在问题,每学年座谈会不少于4次。
8、每季一次检查各教研室、各科的教学工作情况,每年进行总结评比,并纳入各科目标责任制考核。
9、严格管理学生及进修生,要耐心细致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又要严肃纪律,对严重违规者实行淘汰制,做到在传授业务知识、业务技能时更加注重职业道德教育。
10、组织各教研室积极进行教学科研,做好相应的集体备课,培养性讲课及检查性讲课,不断提高临床教学质量。
11、组织安排好来院实习生、进修生的生活。
12、教学文件按时上交,建立健全教学档案。
第四章教学查房管理规定
一、教学查房目的:
1、加强对实习医生临床基本功的培训和训练。着重培养实习医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临床思维的能力、独立处理病人的能力,着重加强对实习医生临床技能的训练;
2、结合病例介绍该疾病近期内国内外研究进展,讲解学生课堂上未学到临床上又要经常用到的知识。
二、教学查房的要求、形式、步骤:
1、教学查房必须由临床带教的主治医师以上(含主治医师)教师担任;
2、主查教师必须事先编写教学查房教案,确定教学查房主题内容,包括本次教学查房主要解决的问题及教学查房中欲提高的问题;
3、教学查房的时间:一般1至2周安排一次,每次1至2小时;
4、教学查房的对象:主要针对所在科室实习生;
5、教学查房的形式:根据教学查房主题内容,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可以在床边,也可以在示教室进行);
6、主查教师必须事先挑选好教查病例,应提前通知实习医生做准备工作;
7、教学查房开始时,由主管该病人的实习医生向主查教师汇报病史后(要求背病史),由主查教师组织提问。
8、主查教师对实习医生汇报的病史、体格检查,逐项核对,发现错误予以纠正(需要床边解决的问题或纠正的错误,主查教师应及时带领实习医生到被查病人床边进行)。然后,对病例教查主题内容进行重点分析讲解,讲课时采用启发式、提问式教学,使每个实习医生均有机会发言;
9、主查教师结束教学查房时,须归纳该病例的临床特点以及诊断处理过程中的有关注意事项。
10、应包括教案、主查者、参加实习医生名单及对实习医生的简要评价。
第2篇 医院教学查房制度(3)
医院教学查房制度(三)
教学查房制度是提高学习质量的重要环节,是临床带教的重要内容,承担带教任务的教研室必须严格执行教学查房制度,培养实习生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提高基础理论水平。
教学查房医师必须在熟悉实习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的基础上,认真选择病例,做好教学查房准备。
教学查房必须做到有重点、有层次,根据病例帮助实习生系统的复习一遍有关理论,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教学查房中要充分调动实习生主观能动性,必须采取互动方式。
每次教学查房结束后,查房医师必须检查实习生的掌握情况,检查方式采用提问,笔试等方式。
教学查房质量,作为医疗业务科对各教研室教学评价内容之一。
教学查房必须是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担任。
教学查房每周一次,科主任每月必须进行一次教学查房。
教研室必须认真登记每次教学查房地点、时间、查房医师、查房病例住院号、讲解内容(标题)、参加实习生人数及姓名。
各教研室每年举办两次教学观摩。
第3篇 附属医院教学工作制度
附属医院教学工作制度
1、临床教学工作遵照__学院教学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2、凡担任学校临床理论课的教师,要按教学计划的安排,认真备课和讲课。教学科研管理科定期抽查备课记录,组织检查性听课,进行教学评估。
3、各科室按教学科研管理科统一安排,组织好本科的临床实习带教工作,相对固定带教人员。带教老师要热心带教,严格要求,结合病例进行实践教学。
4、按照学校的实习计划和医院的实习安排组织实习,不得擅自改变实习计划和安排,特殊情况需经教学科研管理科批准同意。
5、妥善安排实习生跟随参加各级医师、护理查房,指导实习生按照江西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要求,完成相应的病历文字书写工作。指导严格按照各项技术操作规范进行技术操作。
6、临床带教老师要加强对学生劳动纪律的管理,严格请假手续。学生实习期间如需请假,需严格按临床实习管理制度执行。
第4篇 附属医院临床护理教学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临床护理教学管理制度
1、由护理部、科护士长、病区护士长、临床带教老师等组成临床护理教学小组,负责对见习、实习护士学生及进修护理人员的教学工作。
2、临床实习带教必须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和责任心强的护师担任。
3、根据见习、实习护士学生或进修护理人员的教学计划,有目的的开展各项教学活动,包括教学查房、专题讲座、病案分析、技术操作示范、教学质量评估和教学质量检查评比等,并定期进行考试、考核、保证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
4、护理部要定期检查,不断总结交流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
5、实习或进修人员在院期间,必须遵守医院的有关规章制度,听从医护人员指导,努力学习,争取上进。
6、每科实习结束时,护士长、带教老师应对护生进行专科护理与基础护理相结合的考试,并对学生的素质修养,理论技术及技能作出评价。进修护理人员进修结束时,也应由有关科室或护理部做出鉴定。
7、凡担任教学的兼职老师,要按教学计划的安排,认真备课和讲课。
第5篇 医院临床实习学生的教学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实习学生的教学管理制度
一、各科室是直接负责实习的基层单位,科主任对实习医生的质量负全面责任,各科应指定具有丰富教学和临床经验及较强责任心的高年资医师负责带教工作。各科医护人员要协同一致,严格管理,切实加强实习医生的思想和业务学习的指导。
二、各科室应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制定本科切实可行的实习计划。每名实习生以分管5~8张病床为宜,按计划定期转换门诊和病房,安排值夜班和假期值班。有计划地安排专题讲座,组织病例讨论,保证实习大纲的完成。
三、实习医生每结束一科实习时,该科要负责进行平时考核和出科考试,对他们的工作态度、医疗作风、理论知识、病历质量、技术操作等进行全面评价,并将其成绩记入实习考核卡片。
第6篇 人民医院教学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教学管理制度
生产实习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生产实习,使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巩固和提高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较熟练地掌握基本诊疗技术,培养学生临床思维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独立工作的能力,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此,要求有实习带教任务的科室,按照教学大纲的规定,严格要求,大胆管理,圆满地完成实习带教任务。
一、带教人员
(一)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二)医德医风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理论水平高、业务技术好,有较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
(四)技术职称为医师以上。
二、实习管理
(一)医院教学管理委员会对实习工作进行领导并通过科教科进行管理。进入实习前必须进行岗前教育。
(二)带教老师应对学生全面负责,严格要求,认真督促检查学生的实习、思想、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好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科主任和带教老师主动向科教科汇报学生实习中的各方面情况,共同研究,不断提高实习质量。
(四)科教科应定期或不定期与带教科室、带教老师以及学校教务科联系,检查实习计划及实习大纲的执行情况。
三、实习考核
(一)学生实习期间无处方权,所写的各种检查申请需经带教老师签名后方有效。实习学生一律要求写全病历。
(二)科室要对实习学生思想和业务技术的学习进行认真的、实事求是的考核评价。业务考核的重点是病历书写、体格检查、诊断用药、临床思维等方面。
(三)学生在实习中,应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热情细心地为伤病员服务。对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和纪律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实习资格。
(四)对实习学时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学生,视为毕业实习不及格,特殊情况亦应补足实习时间。
第7篇 人民医院教学质量评估检查制度
人民医院教学质量评估检查制度
一、由分管院长领导教学质量评估,科教科负责组织,安排有关活动。教学质量评估检查,每学年安排1~2次,每季度根据情况抽查教学情况。
二、理论课教学的质量评估检查,由医学院有关部门(如教务处、临床医学系等)组织,科教科定时向医学院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将有关材料汇总,向分管院长汇报和向有关教研室反馈。
三、实习、见习带教教学质量评估检查,由科教科结合实际情况,每月(或季)进行一次,定期向学习、见习医生发放带教评议表,对带教工作进行评议。并结合月(或季)查情况,向分管院长汇报。
四、各带教科室对实习医生学习情况,亦要进行评估检查,一般分为医德医风、理论知识、临床技能、纪律考勤等几部分。每科轮转结束前,按有关标准进行考核评估。
第8篇 第三医院教学工作制度
第四医院教学工作制度
一、教学是医院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科室要有一名主任分管教学工作,全面负责安排实习、进修人员的培训计划。
二、各科室必修按要求将教学计划准时报科教科,并认真组织实施,完成教学任务。
三、各科室应经常召开实习生和进修人员会议,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不断改进教学工作,并且要表扬先进,帮助后进。
四、各科对实习、进修人员要严格管理,如有违反医院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者,应及时报科教科,由科教科会同有关部门处理。
五、分管教学的科主任应及时填写实习、进修人员的业务和技术操作评语。
六、年终对教学人员的教学态度、带教能力及教学效果进行考核、评优,优秀者给与奖励,并作为晋升及评先的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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