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高危药制度是指对具有高度毒性、易致过敏、用药错误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药品进行特殊管理的规则。这类药物通常包括抗癌药物、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该制度涵盖了药品的采购、存储、配制、使用、废弃等全过程,旨在保障患者安全,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1. 药品采购:高危药品需从合法、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处采购,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2. 存储:设立专门区域储存,实行双人双锁,定期盘点,确保药品数量准确。
3. 配制:由经过专业培训的药剂师在无菌环境下配制,严格执行核对程序。
4. 使用:医生需明确标注,护士在给药前再次核对,确保用药正确。
5. 废弃处理:按照医疗废物处理规定,确保废弃高危药品不会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医院高危药制度的实施,不仅有助于防止因用药错误导致的患者伤害,提高医疗质量,还能够保护医护人员免受潜在的职业暴露风险。此外,通过规范化的管理流程,可以提升医疗机构的整体运营效率,增强公众对医疗安全的信任。
1. 制定详细的高危药品清单,明确各类药品的使用范围和限制。
2. 定期组织医护人员进行高危药品知识培训,提高其识别和处理能力。
3. 建立严格的药品交接班制度,确保信息传递的准确性。
4. 设立报告机制,对高危药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措施。
5. 对违反规定的个人或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警告、处罚,确保制度执行的严肃性。
医院高危药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对医疗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医疗机构管理水平的体现。各医院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优化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
第1篇 调高医院高危药品管理试行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高危药品管理试行制度
一、高危药品定义
高危药品的定义:由于使用错误而可能对病人造成严重伤害的药物。虽然错误使用这些药品不会比其他药品常见,但其后果却严重得多。
二、高危药品的分类及品种
参考ismp的分类,结合浙江省实际用药情况,制定统一高危药品目录和品种(见附录1)
三、具体管理制度:
1.根据高危药品的分类和品种,结合我院实际用药情况,制定高危药品目录和品种;
2.各调剂部门对高危药品设置专门的存放区域,单独存放,并在高危药品存放药架处设置明显警示性提示牌;
3.电子系统在显示高危药品时,均以红色、斜体、加粗字样显示,起到警示作用;
4.高危药品调剂和临床使用实行双人复核制度,确保调剂和使用的准确无误;
5.高危险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6.高危药品在使用时,严格执行给药的5r原则,核对病人姓名、床号、药品名称、药物剂量及给药途径等5项内容;
7.加强病区高危药品的效期管理,保证先进先出,并建立点帐制度,病区药房每月点账一次,病区护士站每日清点一次;
8.护理工作站原则上不存放高危药品(抢救药品除外),如确实需要,须单独贮存在固定的地方,贮存处有醒目标签纸标志,限量存放,并定期(每季)核查备用情况;
9.临床药师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重点加强高危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10.定期(每季)度排查医院内使用药品中与高危药品的外观相似、发音相似的药品清单,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11. 医院局域网内开设“药物警戒”,定期刊出病人安全警示、病人安全事件提醒等内容;
12.定期(每半年)对高危药品目录进行更新,新引进高危药品须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
我院目前临床使用的高危药品附录:
10%氯化钾注射液 10%氯化钠注射液 25%硫酸镁注射液 氯化钙注射液
维库溴铵阿曲库铵琥珀胆碱环磷酰胺异环磷酰胺尼莫司汀甲氨喋呤
......
注:该目录根据医院实际使用情况适时增减
第2篇 附二医院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第三医院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高危险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着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为促进该类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不良反应,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1.高危险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化药品等,具体品种见附录。
2.高危险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3.高危险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黑色警示牌提示牌提醒药学和护理人员注意。
4.高危险药品调配发放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5.加强高危险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持安全有效。
6.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加强高危险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总结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7.新引进高危险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要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
附录:
10%氯化钾注射液10%氯化钠注射液尼莫司汀胰岛素制剂
25%硫酸镁注射液维库溴铵 替加氟琥珀胆碱
环磷酰胺 异环磷酰胺 甲氨喋呤顺铂
氟尿嘧啶 阿糖胞苷 卡培他滨平阳霉素
卡铂 柔红霉素 多柔比星表柔比星
吡柔比星 紫杉醇 羟基喜树碱长春新碱
依托泊苷 他莫昔芬 多西他赛来曲唑
甲羟孕酮 奥沙利铂 亚叶酸钙
第3篇 市民医院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为促进高危药品的安全、有效、合理的使用,减少不良反应,结合我院实际用药情况,由药剂科、护理部及医务科共同制定高危药品管理制度和目录。
1、高危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着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胰岛素制剂、肌肉松弛剂、细胞毒性药品及血管活性药物等,详见高危药品目录。
2、定期对高危药品目录进行更新,新引进高危药品时须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
3、高危药品在满足药品使用说明书的储存要求的基础上,存放处应相对集中,并尽量避免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4、高危药品存放药架应有醒目的标识,设置红色白底标签提醒医务人员注意。
5、高危药品应严格按药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对超常规使用时应再次核对确认。电子系统在显示高危药品时,均以黄色背景、加粗字样显示,起到警示作用。
6、高危药品在使用时,严格执行给药的5r原则,核对病人姓名、床号、药品名称、药物剂量及给药途径等5项内容;对使用高危药物的病人,要加强监测,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与主诊医生交流及时处理。
7、高危药品调剂和临床使用实行双人复核制度,确保调剂和使用的准确无误。
8、各科室应加强对高危险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证安全有效。药剂科每季度盘点,病区护士站每日清点。
9、护理工作站原则上不存放高危药品(抢救药品除外),如确实需要,须单独贮存在固定的地方,贮存处有醒目标签纸标志,限量存放,并定期(每季)核查备用情况。
10、各科室应加强对高危险药品的养护工作,严格控制药品存放条件,严格按国家批准的药品说明书所列贮存条件存放。
11、药剂科应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加强对高危险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总结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定期排查医院内使用药品中与高危药品的外观相似、发音相似的药品清单,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12、附件1、2:高危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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