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是一项关乎医疗服务质量、患者安全及员工效率的关键任务。其主要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行政管理:包括医院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决策流程等,确保医院运营有序。
2. 医疗服务管理:涉及诊疗规程、质量控制、患者权益保护,保证医疗服务的专业性和合规性。
3. 人力资源管理:包括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促进员工职业发展。
4. 财务管理:规定预算编制、成本控制、收入管理,确保医院财务健康。
5. 设备物资管理:设备采购、维护、报废等,保障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
6. 安全与应急:涵盖消防安全、信息安全、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确保医院安全环境。
医院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规范:
1. 合法性:所有制度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 明确性:规章制度要清晰、具体,避免模糊不清导致执行困难。
3. 实用性:制度应贴近实际工作,便于操作,而非空洞无物的条文。
4. 公正性:制度执行要公平公正,避免偏袒或歧视。
5. 动态调整:随着医院发展和外部环境变化,制度应及时更新。
医院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对于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员工满意度以及维护医院稳定运营具有重大意义:
1. 提升服务质量:通过标准化流程,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2. 增强员工归属感:明确的职责和晋升路径,有助于激发员工积极性。
3. 防范风险:完善的应急预案,能有效应对各种突发状况。
4. 提高效率:合理的资源配置,减少无效劳动,提高工作效率。
规章制度的制定应注重以下几点:
1. 制度编写: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确保内容全面、专业。
2. 征求意见:广泛征求员工意见,提高制度的接受度和执行力。
3. 审核批准:经过管理层审议,确保制度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4. 培训实施:定期培训员工,使他们了解并遵守制度。
5. 监督评估:设立监督机制,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情况,及时调整优化。
医院的管理制度是其核心竞争力的一部分,需要持续改进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医疗环境和需求。
第1篇 医院建立工作评议制度规定
医院关于建立工作评议制度的规定
为规范医务人员行为,提升服务效能,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和工作氛围。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全院建立工作评议制度。具体安排如下:
一、患者对临床一线科室和辅助科室(含门诊收费处人员)进行评议:
每月进行一次,在当月的30日前完成。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项,由患者根据被评议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医疗质量、医德医风、工作能力和效率等工作进行无记名投票。满意率要达到95%以上(含)
二、临床一线科室对辅助科室进行评议:
每月进行一次,在当月的30日前完成。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项,由临床一线科室工作人员根据辅助科室人员的医疗质量、服务态度、工作能力、团结协作能力等工作进行无记名投票。满意率要达到80%以上(含)
三、临床一线科室和辅助科室对职能科室(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总务科)进行评议:
每月进行一次,在当月的30日前完成。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项,由临床一线科室和辅助科室根据职能科室的廉洁奉公、工作能力和效率以及协调办事能力等工作进行无记名投票。满意率要达到80%以上(含)。
四、全院职工暨住院患者对后勤工作的评议:
每月进行一次,在当月的30日前完成。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项,由全院职工暨住院患者根据食堂工作人员、保洁员、门卫的服务态度、食品质量及卫生状况、环境整洁情况、安全保卫情况等工作进行无记名投票。满意率要达到80%以上(含)。
四、未达到标准的处罚措施;
1、按以上评议标准满意率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将按相应比例扣除科室绩效工资;
2、连续3个月评议满意率低于标准的科室,将由院领导对科主任进行戒免谈话;
3、食堂连续3个月评议达不到规定的满意率将重新招标;保洁员和门卫连续3个月评议达不到规定的满意率将给予辞退。
第2篇 八一医院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第一医院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凡在__市第一医院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活动的,必须遵守本规定;
三、建设单位应授权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并在监理合同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
建设单位应支持监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
施工单位应接受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设工程监理活动;
五、监理单位应在工程项目现场设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监理合同的范围和内容确定;
六、项目监理机构一般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
七、项目监理机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全面履行监理合同,控制建设工程质量、造价和进度,管理建设工程相关合同,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做好各类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监理工作结束后,向本监理单位或相关部门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
八、项目监理机构应采用巡视、检测、见证取样和平行检验等方式控制工程质量,对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
平行检验比例不得低于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5%,检验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九、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监理合同配备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具;
建设单位应为项目监理机构开展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交通、通讯及生活设施;
十、在履行监理合同期间,监理单位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确需更换时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十一、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项监理合同业务,确需同时承担多项监理合同的,不得超过三项一等以下工程监理合同业务;
十二、总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可书面授权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
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常驻现场;
十三、项目法人应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严格审核各类监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建立监理人员跟踪管理档案;
十四、项目法人对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应责成有关方面及时处理;对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妨碍监理人员正常开展监理工作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十五、建设单位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具备任职条件的监理人员;
十六、监理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
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降低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等级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因监理人员不履行职责造成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三)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四)选派不具备条件的人员承担监理工作的。
十七、医院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由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监理人员的工作不进行监督管理的;
(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认可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承担监理业务的。
第3篇 某医院建筑物室内设施保护病人安全制度
医院建筑物及室内设施保护病人安全的制度
一、在总务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供水、供电、供暖、供气及日常维护工作,并对全院建筑物室内外设施进行不定期维护。
二、水工、电工、电梯操作工、木工、瓦工等工种,应熟知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工作性质,在维修工作中严格执行院内岗位责任制和各自职责,在工作中作好各项保护措施,不能伤及病人。
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接到报修电话应及时维修,不得找借口推诿、扯皮。
四、认真执行三通、三下、无两漏制度,切实保护病人合法权益,创造良好就医环境。
五、各种设施不得带病运行,尤其是电气设施、各种电梯、电热水器要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做到万无一失,确保病人安全。
六、在冬季下雪天,各主要通道应铺设防滑脚垫,室内水房地面保持干燥,防止摔伤病人。
七、在检查工作中,凡出现有伤害病人的各种不安全隐患,应立即进行维修,可先维修,后报告。
八、与各维保公司保持良好通讯,设备出现故障,立即通讯联系,要在最短时间内排除故障,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九、及时更换破损、脱落的提示牌,保持各种提示牌醒目,起到应有的作用。
十、各楼屋面不得堆放杂物,防止大风天杂物漂落,砸伤病人。
十一、要有预见性的对建筑物及室内设施加强维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制度,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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