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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信息制度汇编15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医院信息制度

有哪些内容

医院信息制度涵盖了电子病历管理、医疗设备数据集成、患者信息保护、医生工作流程数字化、医疗支付系统等多个方面。它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的设计、实施、维护、升级,以及与之相关的人员培训、数据安全政策和患者隐私保护规定。

管理规范

医院信息制度的管理规范强调标准化操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这涉及定期备份和恢复测试,以防止数据丢失;严格执行访问权限控制,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持续进行系统性能监控,确保服务的稳定性和效率。此外,还需要定期更新软件,修复可能的安全漏洞,并对员工进行信息安全意识教育。

重要意义

医院信息制度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至关重要。它能减少纸质文件的混乱,加速信息流转,促进多部门协作,同时也能更好地保护患者隐私,提升患者满意度。此外,数据分析功能还能帮助医院进行疾病预测和资源优化,从而提升整体医疗服务质量。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是医院信息制度的基石,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使用手册、数据安全政策、故障报告流程、应急响应计划等。这些规则应明确职责分配,规定操作流程,设定违规处罚,以保证信息系统的合规运行。规章制度应随着技术发展和法规变更进行适时修订,以保持其有效性。在实际操作中,需定期审计以检查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和高效运作。

医院信息制度范文

第1篇 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一、信息系统安全包括:软件安全和硬件网络安全两部分。

二、计算机中心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技术,防止信息系统数据的丢失、破坏和失密;硬件破坏、失效等灾难性故障。

三、对系统用户的访问模块、访问权限由使用单位负责人提出,交信息化领导小组核准后,由计算机中心人员给予配置并存档,以后变更必须报批后才能更改,计算机中心做好变更日志存档。

四、系统管理人员应熟悉并严格监督数据库使用权限、用户密码使用情况,定期更换用户口令或密码。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操作员调离岗位后一小时内由班组长监督检查更换新的密码;厂方调试人员调试维护完成后一小时内,由系统管理员关闭或修改其所用帐号和密码。

五、计算机中心人员要主动对网络系统实行监控、查询,及时对故障进行有效隔离、排除和恢复工作,以防灾难性网络风暴发生。

六、网络系统所有设备的配置、安装、调试必须由计算机中心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

七、上网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及其他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禁止其他人员进行与系统操作无关的工作。

八、严禁自行安装软件,特别是游戏软件,禁止在工作用电脑上打游戏。

九、所有进入网络的软盘、光盘、u盘等其他存贮介质,必须经过计算机中心负责人同意并查毒,未经查毒的存贮介质绝对禁止上网使用,对造成“病毒”蔓延的有关人员,将对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罚条例》进行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罚。

十、在医院还没有有效解决网络安全(未安装防火墙、高端杀毒软件、入侵检测系统和堡垒主机)的情况下,内外网独立运行,所有终端内外网不能混接,严禁外网用户通过u盘等存贮介质拷贝文件到内网终端。

十一、内网用户所有文件传递,一律通过网上办公系统和ftp服务器专门的上载、下载区进行,不得利用软盘、光盘和u盘等存贮介质进行拷贝。

十二、保持计算机硬件网络设备清洁卫生,做好防尘、防水、防静电、防磁、防辐射、防鼠等安全工作。

十三、计算机中心人员有权监督和制止一切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第2篇 医院信息存储和保管制度

1. 信息存储和保管由系统管理员负责。

2. 系统运行的全部信息均须在服务器上实行存储备份,需异地存储的数据备份应及时送往异地保管。

3. 重要的数据信息应及时备份;并建档保存,特别重要的数据和信息要采用多次多点备份。

4. 数据库一经修改,要及时保存和备份;丢失或误操作信息要及时修复或恢复。

5. 重要资料和调试运行日志作为存档文件,由系统管理员专柜保管。

6. 任何人使用和调阅存档资料,均须按医院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方可调阅使用。

第3篇 医院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制度

(一)总则

1. 为了保护医院信息系统安全,促进医院信息系统的应用和发展,保障医院信息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则。

2. 本规则所称的信息系统,是由计算机及其相关配套的设备、设施构成的,按照系统应用目标和规则对医院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即现在医院建设和应用中的信息工程)。

3.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是保障计算机及配套的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保障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功能的正常发挥,以维护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4.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重点是维护信息系统中数据信息和网络上一切设备的安全。

5. 医院信息系统内全部上网运行计算机的安全保护都适用本规则。

6. 信息中心主管全院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7.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上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医院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信息系统的安全。

8. 各级各类医院根据本规则,结合医院不同的功能任务和医院信息系统规模大小,参照以下内容制定适宜于本医院的运行与应用保障制度。

(二)安全保护制度

1.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应遵守医院信息系统管理规则、医院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2.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和用户使用权限划分。安全等级和用户使用权限以及用户口令密码的划分、设置由信息中心负责制定和实施。

3.信息中心机房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规定。

4.在信息系统设施附近营房维修、改造及其他活动,不得危害信息系统的

安全。如无法避免而影响信息系统设施安全的作业,须事先通知信息中心,经中心负责人同意并采取保护措施后,方可实施作业。

5.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计算机安全使用规则,以及有关的操作规程和规定制度。

6.对信息系统中发生的问题,有关使用单位负责人应当立即向信息工程技术人员报告。

7.对计算机病毒和危害网络系统安全的其他有害数据信息的防治工作,由

计算机中心负责处理。

8.对信息系统软件、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排除故障等由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拆卸、安装任何软、硬件设施。

9.所有上网计算机绝对禁止进行国际联网或与院外其他公共网络联接。

(三)安全监督

1.信息管理部门对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行使下列监督职权。

2.监督、检查、指导信息系统安全维护工作;

3.查处危害信息系统安全的违章行为;

4.履行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的其他监督职责。

5.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发现影响信息安全系统的隐患时,可立即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6.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就涉及信息安全的特定事项采取特殊措施进行防范。

(四)责任

1.违反本规则的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信息工程技术人员以口头形式警告、撤消当事人上网使用资格或者停机:

2.违反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制度,危害网络系统安全的;

3.接到信息工程技术人员要求改进安全状况的通知后,拒不改进的;

4.不按照规定擅自安装软、硬件设备;

5.私自拆卸更改上网设备;

6.出现问题未立即报告;

7.有危害网络系统安全的其他行为。

8.违反本规则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医务部处以经济处罚:

9.在工作站进行与网络工作无关而造成危害的;

10. 私自拆卸、更改网络设备而造成危害的;

11. 向院外人员泄露口令密码而造成后果的;

12. 利用终端设备进行与网络工作无关的事,导致病毒侵袭而造成损害的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医院处以经济处罚:

13. 造成设备损害,处以所损坏设备价格十倍以上罚款;

14. 造成本站系统破坏,处以 1000 元以上、5000 元以下罚款。

15. 导致病毒侵袭而造成全网瘫痪,除予以严厉的行政处分外,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50%、间接经济损失的10%由个人负担;直接经济损失的10%、间接经济损失的5%由所在科室部门负担。

16. 在网络系统设备、设施附近作业而危害网络系统安全,影响网络正常运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作业单位赔偿;造成医院财产严重损失的依法追究和承担民事责任。

17. 执行本规则的医院各类人员因失职行为而造成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

(五)附则

本规则下列用语含义:

计算机病毒:是指编制或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毁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

网络设备:指运行在网络上的计算机、打印机、集线器、数字交换机、服务器、不间断电源等。网络设施:连接计算机的光纤电缆、双绞线、交换机柜等。

本规则解释权由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

第4篇 第一_医院信息处工作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信息处工作制度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信息网络中心、图书馆、综合档案室、病案统计室的工作。

2、建立所属科室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

3、及时向院领导提供医疗、管理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4、定期组织、督促、检查网络中心、图书、档案、病案等部门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功能作用。及时向业务科室提供信息反馈。

5、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5篇 人民医院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z人民医院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为加强计算机信息发布的质量,防止失密和泄密现象发生,做好网页的制作、维护和管理,特制定中心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一、在网站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3、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_,宣扬封建迷信;

6、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设立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小组,负责对信息的审核与管理。

三、管理小组对上网内容要严格审核、管理,以确保网上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坚决禁止不健康的信息上网。

四、各部门指派一人担任信息员(兼专职均可),主要负责采集、编录本部门的信息并向网站提供。信息员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负责。

五、信息员采集的信息经部门负责人校审并签字后交由信息发布管理小组审核,根据分级发布和分级负责原则,对照有关规定审定方可提交网站上网发布。

六、上网的信息必须经审核,并以电子文档形式进行登记。未经审签的信息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在网上发布。否则,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扣发奖金、行政记过等处分。

七、网上发布的文件、数据、文字及图像等信息统一由网站归口管理。

八、网络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处理网站数据,数据投递后均需及时检查,一旦在本网站发现网页被黑,出现本制度第一条禁止发布的有害信息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本网络中含有上述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并保留原始记录,在十二小时之内向公安机关和局安全保卫部门报告。

第6篇 医院信息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1.机房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2.进入机房自觉维护机房内整洁,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

3.信息管理人员需每天查看24 小时值班日志和设备运转情况,对错误事件及故障应立即分析原因,及时解决问题。

4.保证服务器24 小时不间断正常工作,不得随意在服务器用电线路上加载用电设备,严防服务器掉电。

5.对服务器参数进行调整或更改,应经有关领导批准,管理人员应严格填写工作日志。

6.采取有效的病毒感染防范,杜绝网上病毒感染的现象发生。

7.制定网络信息存储和保管规定,多种手段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8.机房内严禁烟火,并备有防火、防盗、防破坏安全设施。

第7篇 医院信息科机房安全管理制度措施

1、机房实行管理员值班制度:

(1)管理员应当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科学、细致周到的工作作风。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确保网络及服务器运行正常。

(2)规范遵守信息科各项规章制度,机房设备为专用设备,操作人员不得随意变更所有设备的设置,不得随意开关设备,严禁安装和启用无关软件。

(3)值班时,要做好检查,并如实记录机房内温湿度情况、供电系统是否正常、网络服务器运行情况,如有故障发生,协同相关管理人员及时解决。

(4)机房实行门禁,未经批准机房内不准外人出入,如有外来人员进入机房,应作好机房设备使用前后的记录。

2、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信息科机房安全消防具体工作由机房管理员全权负责。

(2)定期对机房内的灭火设备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及时反映解决。

(3)机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非机房电器设备,不得随意用水。

(4)机房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机房内的电源和插座为机房设备专用,非机房设备不得使用机房电源。

(5)机房内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采取措施灭火,同时报院保卫部门或报火警。

3、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机房内部卫生应每天进行清理,每周彻底清理一次。

(2)机房配备专用拖鞋和鞋套,无论是机房人员还是其他经允许进入机房的人员,必须更换专用拖鞋或鞋套。

(3)严禁携带任何食品进入机房。

(4)每周对配线架及服务器等设备进行清洁,每月彻底除尘一次。

第8篇 附三医院信息公示制度

第三人民医院信息公示制度

1. 医院信息公示是医院的责任,医院公示的信息做到真实、可靠,严禁发布虚假信息。

2. 医院信息公示工作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管理,设置医院发言人,定期或不定期发布医院重要信息。

3. 利用多种形式公示医疗服务相关信息,如医疗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医疗质量、医疗费用、服务绩效等。

4. 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显着位置通过多种方式,如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栏、价目表等,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

5. 医疗服务与收费标准相关信息,做到由专人负责和定期更新。

第9篇 y医院信息网络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医院计算机网络管理,确保网络、数据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计算机网络包括服务器、终端计算机、打印机、网络周边设备由医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和维护。

三、内网工作计算机严禁接入外网线路,包括无线上网卡。除运行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外,不得进行其他用途。

四、计算机摆放要通风、防潮(水)、防尘、防雷,时刻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各科室负责人应负责计算机的管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操作,严禁不相关人员操作、使用计算机。

五、各部门要做好网络防毒、防黑等安全防范工作,按要求定期做好数据备份的工作,不得使用光盘、软盘及u盘等。如因上述因素造成计算机感染病毒、黑客攻击或网络故障,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未经批准不得为任何无关单位或个人查询和拷贝数据资料。为防止数据资料丢失,严禁在微机上进行与各项业务无关的其他操作。

七、各部门、各科室必须按照事先规定的权限使用网络资源,禁止私自更改系统设置、乱设乱用ip地址、扰乱网络资源正常分配的使用,严禁非法访问或使用各种手段及相关的软件攻击其他部门的计算机。

八、相关软件及其计算机使用人应熟悉自己所负责的功能软件与计算机的操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10篇 某附属医院信息报送制度

附属医院信息报送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与附属医院之间的信息沟通与管理工作,推动信息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正确决策、科学管理、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校附属医院和谐、快速、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条 我校附属医院信息报送工作由学校主管校长直接领导,由医院管理处具体负责组织、综合协调各附属医院的信息报送工作,各附属医院实行分级负责制。

第三条 医院管理处信息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教育、卫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党委、行政的要求,研究和制订附属医院信息上报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做好附属医院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传报、反馈和存档等各项日常工作。

(三)结合学校中心工作、领导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协助学校及各附属医院组织开展信息调研,协助学校及各附属医院提供有数据、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综合信息。

(四)协调学校年鉴中关于附属医院基本信息的收集工作。

(五)负责统计各附属医院信息报送情况。

(六)为学校重大决策提供参考数据。

第四条 各附属医院要认真落实信息报送工作。配备1~2名工作人员为本单位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报送工作。信息员变更时要及时上报医院管理处。

第五条 各附属医院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校信息报送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完成本单位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工作,定期向医院管理处报送医院的相关工作信息。

(二)根据上级工作报送要点,结合学校工作中心和重点及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信息调研工作,每季度至少报送有价值的综合或专题调研类信息1篇。

第三章 信息采集范围

第六条 各附属医院收集和报送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在本单位工作范围内的执行落实情况;

(二)本单位对学校重要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

(三)医院发展过程中有里程碑意义的医疗技术创新;

(四)领先于省内外或具有特色的科室,开展的开创性和标志性的手术,运用的具有先进性和独特性的医疗技术和医疗设备等的具体介绍;

(五)医院基本情况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情况统计;教学工作统计;科研与学科建设情况统计;卫统1-1表《卫生机构年报表》;

(六)月报医院业务统计及卫统1-9表《二级以上医院月报表》;季报卫统4表《医院出院病人调查表》及至少1篇综合或专题调研类信息;实时报告卫统2表《卫生人力基本信息调查表》、卫统3表《医用设备调查表》;

(七)上级领导来医院指导、检查工作或参观、访问情况;各医院召开或承办校内外重要的教育、科研、行政等各类会议情况;医院领导或部门领导、专家重要出访情况,出席重要会议情况;

(八)重要科研、教学成果的评审、鉴定和参与市级以上重要比赛的情况;医护员工和学生参加重要比赛获奖情况;单位和个人获得的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情况;

(九)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突发事件、重大责任事故及其他突发性重要情况;

(十)医院年度计划与工作总结;

(十一)其他有参考价值的国内外医疗卫生信息。

第四章 信息报送程序及要求

第七条 各附属医院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信息报送:

(一)各医院信息员对所掌握的信息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编辑医院信息 (年报、季报、月报和及时报),经所在医院主管信息工作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年报”于次年1月15日前报送到医院管理处,“季报”于季后10日内报送,“月报”于次月10日前报送,“及时报”在最短时间内报送。

(二)对于须报送上级机关的重大信息,整理成文后交由医院管理处汇总,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后上报。

(三)对于各医院工作范围内的突发事件或其他重大紧迫事项,各医院负责人应首先及时告知医院管理处,同时向分管校领导报告;并在口头报送后及时向医院管理处补送相关文字材料。

第八条 信息报送的基本要求:

(一)各附属医院上报信息必须坚持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实事求是。

(二)“年报”的信息包括第六条中第五、十项内容,“季报”包括第六条中第三、四项及第六项有关内容,“月报”包括第六条中第六项有关内容及第七、八、十一项,“及时报”包括第六条中第一、二、九项及第六项有关内容。

(三)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报送必须注意时效性。重大事故、突发事件在发生后立即电话通报,并快速整理成文字信息报送学校医院管理处,从收集至报到学校一般不超过2小时。

(四)各医院信息材料一般采用电子文稿与纸质文稿同时报送的方式,所有报送信息请在信息题目的左上角标明“能”/“否”在网站发布。如为经医院领导核定不宜公开的信息,应以纸质文稿加附光盘的形式报送;其他信息的电子文稿可通过电子信箱发送(医院管理处接收医院信息材料的电子信箱为:z)。凡属涉密信息,执行保密工作规定,由保密工作人员管理。

第五章 通报和考核制度

第九条 医院管理处定期对各医院报送信息的情况进行统计整理,并向分管校领导通报,适当的信息将发布于网站,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第十条 各附属医院报送信息的数量、质量和信息工作总体情况,纳入附属医院工作目标管理考核。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医院管理处负责解释,并根据施行情况适时修订。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11篇 建康医院信息部门管理制度

第三人民医院信息部门管理制度

1. 信息部门(信息中心/信息管理中心/信息部/信息工程部)是受院长/副院长直接领导的、兼具管理职能的技术科室,其基本职能是负责医院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实施、运行、维护和管理。

2. 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是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医院信息化建设应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注重经济实效、技术上适度超前的基本原则,遵循规划充分论证、分步实施、试点运行、阶段见效、持续发展的实施策略。

3. 医院可以根据工作的需要,对信息中心、医学工程处(设备科/器材科)、统计科、病案科、图书馆乃至通讯部门进行机构和功能的重组和归并。

4. 在医院信息系统的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以全院大局为优先考量,在院长/副院长的授权下完成信息资源的平衡调配,避免形成信息孤岛,并确保与信息系统相关任务及时、准确、完整的执行和完成。

5. 为保证医院信息化建设的顺畅进行,信息部门必须争取院方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包括充足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信息处理设备运行环境和办公空间;以及满足医院信息化发展需要的预算资金。

6. 信息部门有贯彻执行国家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化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条例、规程和办法的责任。

7. 参照国家和卫生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

1) 信息安全与保密管理

2) 信息共享管理

3) 机房管理

4) 网络管理

5) 数据库管理

6) 应用系统操作规程

7) 信息标准化管理

8) 用户管理

9) 数据备份管理

10) 应急事件处理预案

11) 人员培训

1. 确立为医院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的意识,参照信息技术治理的理念和方法,推动信息管理和服务的规范化。

2. 信息工程的立项、审批、实施、验收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招标、论证手续,并接受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3. 加强以医学信息学为基础的专业学科建设,强化对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的相关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其分析、解决、处理问题的水平和能力,以为临床和管理部门提供及时、优质的信息服务。

第12篇 医院信息管理制度(8)

医院信息管理制度(八)

信息科人员培训和上岗制度

随着医院信息系统建设的不断扩展和深入,信息系统应用范围越来越广,这就势必对从事医院信息管理专业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为此,为了培养医院信息管理人才,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特制定从事医院信息管理专业上岗制度。

1. 从事医院信息管理专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知识:

(1) 信息管理和医院管理的法律法规;

(2) 计算机管理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3) 熟悉医院管理知识及医院业务流程。

2. 从事医院信息管理专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从事医院信息工作两年。

3. 本科室招聘员工,需经有关部门正式录用考试或聘用考试。新分配员工必须经过相关上岗培训,熟悉医院信息管理相关制度和医院业务流程,必须从事硬件修理3个月,熟悉全院各类软件运维1年以上,才能分配正式的工作岗位。

4. 新调入员工根据其掌握的具体知识,有针对性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或获得相应培训证书后才能上岗。

5. 对于重要技术岗位,各技术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条件,才准许上岗。软件开发人员、服务器系统管理员、网管员等需经厂商培训、取得软考资格证书或相应的职称资格。

6. 每年举办专项的知识培训,并进行内部考核。

7. 科室专业技术人员尤其是管理岗位人员,应通过参观、会议、培训、主动学习等形式更新技术知识和管理技能,掌握新的计算机技术,应用于医院信息化建设。

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1. 全科人员排班参与机房日常巡查工作,全员知晓机房的运行状况,紧急状况下有利于相关设备的顺利操作。人员配置充裕的条件下,可以考虑设置专人负责机房管理。

2. 进入机房须更换拖鞋或鞋套,自觉维护机房内整洁,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

3. 值班人员需每天巡查机房,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对错误事件及故障立即分析原因,及时解决问题,并及时填写机房日志。

4. 保证服务器24 小时不间断正常工作,不得随意在服务器用电线路上加载用电设备,严防服务器掉电。

5. 对服务器参数进行调整或更改,应经有关领导批准或专业工程师操作或协助。

6. 采取有效的病毒感染防范,杜绝网上病毒感染的现象发生。

7. 制定网络信息存储和保管规定,多种手段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8. 机房内严禁烟火,并备有防火、防盗、防破坏安全设施。禁止将机房内的电源引出挪做他用,确保机房安全。

9. 机房内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杀菌;保证机房的安全和卫生;严禁在机房抽烟、喝水、吃东西、乱扔杂物、大声喧哗等。

第13篇 华东医院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一、根据《档案法》规定,按医疗设备的管理等级,确定建立医疗设备档案管理的范围。

二、档案资料要按规定的项目内容认真填写,做到字迹端正、完整、清晰并分类编号登记。资料收集应真实、完整。案卷目录应与案卷内容一致。

三、完善技术档案借用手续。大型精密仪器的原始技术档案,非经批准不得外借。医疗设备使用说明书复印件或副本交使用科室。

四、技术档案要按规定的保存时间保管,销毁档案、资料要经过批准。

五、及时做好动态档案信息的补充更新工作。

六、保证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安全,定期备份数据。

七、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要按程序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第14篇 医院信息系统维护制度

1. 医院信息中心负责全院信息设备和工作站设备的管理和调配。

2. 系统管理员须每月对系统和系统工作站进行检修,对正常和不正常的结果均须记录,以备系统出现故障时参阅。

3. 系统管理员根据工作站操作人员报告的情况,及时进行解答和检修。

4. 系统出现故障后系统管理员和相应科室操作人员应密切协作,在最短的时限内解决问题。

5. 技术人员对发现不能维修的故障,要及时上报,并提请有关技术部门支援。

第15篇 医院信息培训制度

1. 各工作站操作人员需进行计算机基础和各应用子系统的培训,经考试合格者,方可上机操作。

2. 各级部门领导应将医院信息工程的培训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对新分配、调入和进修、实习人员安排时间进行培训。

3. 要深入科室,发现在应用软件中出现的普遍问题,再集中培训。

4. 授课人员要认真备课,熟练掌握授课内容,凡参训人员均应树立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学习态度,认真听讲,严格按要求进行上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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