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基建制度涵盖了从项目规划、设计、招标、施工到验收、运维等各个环节,主要内容包括:
1. 项目立项与审批:明确项目启动的依据、资金来源及审批流程。
2. 设计管理:规定设计标准、图纸审查和变更控制。
3. 招投标管理:设定招标程序、评标标准和合同签订规范。
4. 施工管理:涵盖工地安全、工程质量、进度控制和成本管理。
5. 验收与运维:规定竣工验收的标准、设施移交和后期维护职责。
医院基建管理需遵循以下规范:
1. 依法合规:所有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 公开透明:招投标过程需公开公正,确保公平竞争。
3. 安全优先:施工过程中,人员安全和设施安全应放在首位。
4. 质量为本: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达到预期使用功能。
5. 预算控制:合理控制成本,防止超预算现象发生。
医院基建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医疗机构来说至关重要:
1. 提升效率:标准化流程能提高项目执行效率,缩短建设周期。
2. 保障安全:严格的管理制度能减少安全事故,保护生命财产安全。
3. 保证质量:制度化管理确保医疗设施的质量,为患者提供良好就医环境。
4. 控制成本:有效防止浪费,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规章制度应详细明确,包括:
1. 制度文件:制定详细的基建管理制度文件,明确各环节责任人。
2. 培训与考核: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熟悉并遵守制度。
3. 监督检查:设立专门的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4. 责任追究: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强化制度的权威性。
通过上述内容,医院基建制度的建立健全将有助于提升医院的整体运营效能,为医疗服务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1篇 医院基建办工作制度(2)
医院基建办工作制度(二)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必须变更时,应征求设计单位同意才能进行设计变更。
2、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按施工的要求施工。
3、及时做隐蔽工程的签证手续,做到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现场基建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5、工程竣工验收,各专业人员必须按设计图纸和规范全面检查,认可予以签字验收,工程不合格,基建管理人员有权拒绝验收。
6、工程竣工后监督施工单位在国家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施工资料和结算资料的汇编工作,按期完成工程结算。
第2篇 丰民医院基建科管理制度
医院基建科管理制度4
1、医院新开工的基建项目,必须通过综合论证,按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报批程序和管理权限履行报建审批手续。
2、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施工单位。
3、基建科在负责施工管理过程中,必须督促监理、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规范和工作标准,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施工时,管理人员必须到现场督促检查。
4、基建科要按工程进度和质检规范要求,定期请质检部门和设计单位有关人员到现场监督检查。
5、管理人员发现施工缺陷时,应及时指出,督促施工单位改正,发现不符合规范和质量问题时,应督促监理方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做好记录并向主管领导报告。必要时,可请质检站管理人员到现场检查会审。
6、院方、监理和施工单位代表应定期召开联席会,通报情况,协调关系,研究提高工程质量和改进工作的措施。
7、基建工程施工期间,应经常督促施工方保持施工场地附近环境的整齐清洁,建筑材料应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不得损坏施工范围以外的绿化带和设施。
8、督促施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制度和本院对暂住人员的有关管理规定,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及时清除建筑垃圾,保持医院环境整洁。
9、基建科按合同和工程进度审核施工单位的拨款或预付款计划。
10、竣工验收后,基建科负责收集和整理建筑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并及时向医院档案室移交。
11、工程竣工后,基建科应在医院平面图上标定出新建筑模型。并向后勤管理科办理移交手续。
12、维修工程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3篇 八一医院基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
第一医院基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确保工程建设和设备质量,合理控制基建投资和工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招投标工作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基建工程招投标工作在医院院务会的统一领导下,由院招投标办、基建办具体组织和实施,纪检、监察、审计参与全过程的监督;
三、凡符合莆田市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的基建项目,纳入莆田市招投标办按照招投标管理规定进行招投标;
四、未列入莆田市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的项目,一般由院招投标办向具有投标资格的三个以上单位(含三个)发出招标邀请,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招投标;
(一)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标底由招投标办组织人员编制后,密封至当众开标时止,开标前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二)发出招标邀请通知;
(三)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资质、技术力量、组织机构、人员素质、业绩、社会信誉等情况,并将结果通知投标单位;
(四)召开招标会议,向审查合格单位发放标书,带领勘察施工现场,进行现场答疑;
(五)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及地点接收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并在接缝处盖上封条,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章;
(六)召开开标会议,当众开标;
(七)由招投标工作小组组长组织评标,分专业工种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报价等进行详细审核、对比分析,对疑点进行当面询标,组织召开评标、决标会议,确定中标单位,签发中标通知。
五、施工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不得随意变更项目,确需更改,需报经院务会同意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调整项目总金额不得高于合同金额的25%;
六、中标单位施工期间,可根据合同由建设单位经办分期付款不超过工程总价80%的款项;
七、施工完毕,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凭招标书、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调整项目通知书、决算书(经审计部门决算审计的),经审批的发票到财务科结帐(或内部转账);
八、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审计科不予审计,财务科不予付款:
(一)未按本办法招标的;
(二)未通过医院招投标领导小组,擅自组织招标的;
(三)未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而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并组织施工的;
(四)调整项目金额超过施工合同金额25%以上的;
(五)泄漏标底,经纪委、监察部门查实的;
(六)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又转包或分包的投标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各种证照。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准入证、施工许可证等;
2、企业状况。包括职工人数、技术人员、自有资金情况、机械设备状况;
3、近三年所建工程情况及履约情况;
4、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1)不响应招标文件的;
(2)投标书未密封的;
(3)投标书未盖单位和法人(负责人)印鉴的;
(4)投标书逾期未送达的;
(5)投标单位未参加开标活动的;
(6)投标书内容不全、字迹不清、影响评标的。
第4篇 c医院基建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第一医院基建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为进一步理顺、完善基建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水平,规范合同管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对所辖建设工程项目的勘探、设计、施工合同,材料或有关设备采购合同,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存档,制定本规范。
一、 合同的签订程序
(一)勘探、监理等项目前期合同及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由基建科草拟,经基建科、审计科及相关部门会审后由项目法人签订;
(二)施工合同由基建科草拟,基建科、审计科、纪检、监察室及相关部门会审报主管项目法人审定后签订。
二、合同的发放范围
根据工作需要,由经办人发放到审计、财务、监察室等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
三、合同的管理责任
(一)正式合同签订后,合同经办人必须将正式合同送交资料管理员并办理签收手续,管理员按规定存放归档妥善保管;
(二)合同在实施中必须加强监督管理。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管理员应认真检查工程是否按合同规定实施,并定期或不定期向院领导报告合同履行情况;
(三)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办理有关决算和财务结算事宜。由于经办人未按规定范围及时发送合同或有关人员未严格执行合同,而在工程中产生纠纷或产生质量事故、影响工期,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禁泄露合同机密。由于泄密而造成损失,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5篇 医院基建管理制度(3)
医院基建管理制度(三)
1总则:
1.1 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方针、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基建程序,组织开展医院的基本建设工作。
1.2加强基建队伍与人才建设,积极培训干部,提高基建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选择懂业务、懂技术、事业心责任心强、作风正、干劲足、能吃苦、廉洁奉公的同志从事基建工作,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2建设程序管理:
2.1建设程序是指建设项目从立项、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整个过程中的工作次序。
2.2根据本院基本建设需要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提出拟建建设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3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正式批准后要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变动。必须更改变动时,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2.4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编制概(预)算报有关部门审批。
2.5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建设项目要求,办理有关工程建设手续。
2.6进行工程招标工作,优选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委托质量监督,申请开工。
2.7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筹集建设资金,即可组织施工。
2.8工程竣工后,编制竣工图、竣工决算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批,组织竣工验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建立健全工程技术档案。
3建设项目设计管理: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要按建筑工程的等级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资格的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文件。委托设计时,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有关工程设计招投标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定设计单位,并根据有关规定签订委托设计合同,不得委托无证单位或个人进行设计。
3.1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严格以上级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结合医院特殊要求,认真听取专业用户意见,及时沟通设计与用户之间的信息,采用先进技术,合理确定设计标准。对节约用地、节约能源、布局合理、店构安全、建筑防火、环境保护等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技术措施,努力达到设计方案的最优化。
3.2建设项目设计一般可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
3.3方案设计的总建筑面积私投资估算,不得超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确定的建筑面积和计划投资额。设计方案要公开招标进行多种方案的比较筛选,以求得最佳的设计方案。方案设计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初步设计。
3.4初步设计的内容包括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部署、设备选型、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和公用设施、建筑规模、总占地面积、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建设工期、总概算等。初步设计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3.5施工图设计是建设项目最后设计阶段。应把初步设计中确定的设计原则和建设方案,根据建筑安装工程的需要进一步具体化、精确化,以图样和文字加以确定。在设计内容上要求切合实际,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4基本建设前期管理: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好规划、消防、环保、人防、交警、绿化、防疫、电力、通讯、市政、供水、供气等职能部门的申报审批工作。
5招投标管理:
5.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发包承包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5.2凡甲方负责的项目(不论设计、施工、材料)均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公司招标。
5.3招投标工作在萧山区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下进行。
5.4招投标按萧财预〔2006〕207号和萧招管办〔2006〕14号执行。
5.5执行中央七部委新颁发的条例,结合工程实际,遵循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择优选择中标人。
6工程合同管理:
6.1根据各行的建筑项目的需要,依据《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规定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分别与有关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及其它有关合同,共同完成建设任务。
6.2各种工程合同文本应使用国家工商局及建设部制定的统一版本。合同内容应符合实际情况,措词准确严谨,并经公证部门公证认可。
6.3工程合同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范围、内容和施工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取费标准及优惠条件,材料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式及质量标准,资金的拨付形式和结算方式及奖惩条件等。
7概(预)算、决算管理:
7.1概(预)算是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概(预)算应全面完整地反映建设项目自开工至建成的各单位工程造价,是控制和确定建设项目造价,编制基木建设投资计划,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和办理工程结算的依据。
7.2概(预)算审查的主要内容:
a按定额计算规则确定工程量计算范围、核实工程量;
b以定额综合项目的内容为依据,防止随意套项、增项、重项、生项;
c正确套用定额单位估价表,审查定额单价和材料价差;
d核实取费标准及其适用范围。
7.3工程决算是反映基本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是办理交付使用资产的依据,是全面考核工程建设计划、概(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投资效果的依据。所有项目竣工后都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竣工决算,并填写施工图预(预)算审查表。
7.4决算审查的主要内容:
a以经过审查的施工预算为基础,审查因设计变更增减的工程量,核实全部工程量;
b核实套用定额和单位估价表;
c核实材料用量、材差和调价系数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适用时限;
d核实取费计算基础、适用范围;
e核实自供设备、材料价格以及提供设施等折价扣工程款;
f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执行奖惩办法;
g按规定比例扣留质量保证金。
8工程施工管理:
8.1施工管理中必须认真做好施工组织和技术管理工作,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施工程序。
8.2组建施工管理班子。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工期长短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并明确分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
9工程质量管理:
9.1按照“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要求监督检查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
、技术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材料代用单、施工组织设计、有关技术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9.2施工过程中,必须坚持按图施工的原则,规范操作规程,坚持建筑材料和预制构件、配件使用前的检验制度,监督检查每道工序、工种的质量。
9.3监督检查的主要任务:熟悉施工图纸和各种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技术标准等。重点检查隐蔽工程和主要建筑结构,并按施工图纸和评定标准分段验收,合格后才能转入下道工序施工。参加给排水、暖通、电气和设备安装的试压、试水、试运转。
10建设工期管理
10.1努力缩短建设工期,提高投资效益,在定额工期的基础上,要把工程规模的大小、难易程度,同当地的气候条件、施工现场及定额规定的工期情况结合起来考虑,经过甲、乙双方反复协商并征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确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合同工期。
10.2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计划进度表。审查施工单位在人力、物力的投人及组织管理上的措施是否能保证工期。建设单位应协助和监督日、周、月度工程计划的按期实现。
11工程价款管理:
11.1控制和掌握工程款的拨付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应依据施工合同、施工预算、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期等因素和有关规定办理。
11.2工程价款的结算可采取按实结算和总包投资包干两种方式。但无论采取哪种结算方式,工程价款的拨付,应按工程迸度分阶段结算付款。
11.3坚持“先审后付”的原则。在付款之前,必须对施工队伍所报工程迸度产值进行审核,扣除甲方所供材料、设备款后,余款拨付施工单位。防止拨付过头款,造成竣工结算被动。
12工程材料管理:做好所供建筑材料、器材设备、装饰装磺材料及委托加工材料、成品半成品的采购、加工、运输、保管、出库、核销工作。严格各项手续,做出人库材料数量、外形和质量的验收把关,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避免损失、浪费。
13竣工验收:
13.1竣工验收的依据和范围: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和设备技术说明书、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调整艾件并按文件规定的内容所建成的建筑产品,达到合同要求,符合验收标准,应及时组织验收。
13.2验收程序:
a初步验收: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质监等部门就工程内容对照验收规范进行初验,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部件提出修整意见,并协助、督促设计、施工单位完成各自负责的竣工图及有关竣工资料的编制,并报送质监部门校核,确定正式验收日期;
b正式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质监等单位参加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凡施工中有设计变更的要及时修改或补充。
13.3验收合格的工程,竣工图及全部竣工资料经质监部门校核、审定、签认合格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办理竣工验收证书,并由参加验收的单位和部门签字盖章。不合格的工程,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限期返修直至保证结构安全,不影响使用功能。经设计和质监部门签证同意交付使用的方可办理竣工手续,否则,不准交付使用。
13.4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力量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结算。按规定留足工程质量保修金。
14工程档案管理:建立工程技术档案。
14.1工程技术档案是工程建设、工程质量检查、交付使用后管理、工程维护和改建、扩建的重要依据。建设单位应自工程项目准备阶段起,即应按有关规定的要求,做好建设项目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14.2档案主要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报告及批文;征地批文;投资计划批文;工程地质勘测;水文报告;设计任务书;规划、方案、施工图;建设投资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招投标文件;开工报告;原材料、构件及设备产品合格证、出厂证明、质鉴书等;隐蔽工程及变更记录;设备试验记录;竣工验收报告;全部竣工图;概算、预算、竣工决算;工程质量评审材料;竣工验收证书,以及其它有留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14.3工程技术档案资料,一般编制四套,于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送城建档案馆一套,使用单位一套,质量监督管理站一套,施工单位一套,存档保管。
第6篇 c医院基建建设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度
医院基建建设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度
一、为了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投资责任约束机制,规范医院建设项目法人的行为,保障其责、权、利的有机统一,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偿还债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
(一)负责筹措建设资金,审核、上报年度投资计划并落实年度资金;
(二)负责审核、上报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拟订、上报项目设计、施工和设备、物资采购招标方案;
(三)拟定、上报项目开工报告;
(四)负责项目的竣工预验收,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五)审定项目年度财务预、决算;
(六)审定项目偿还债务计划和生产经营方针;
(七)决定医院内设机构,聘任和解聘项目现场负责人,并根据负责人的提名聘任和解聘项目其他法人筹备组成员;
(八)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九)其他应由院务会负责的事宜。
三、项目建设中的重大事宜在院务会上讨论,对资金支出进行严格管理,并以决议形式予以确认;
四、项目法人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
第7篇 附属医院基建科安全工作制度
大学附属医院基建科安全工作制度
一、为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根据《zz一院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二、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科室主任是本科室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科室的治安、防火责任人是本科室安全的第二责任人,对本科室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三、加强法制教育。对本科室的职工进行防火、防盗和防灾害事故的教育,提高法制观念。
四、严密本科室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下班后要关好门窗,关掉电源、水制。
五、严禁在办公室存放大量现金、有价证券或贵重物品。
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严禁占用防火通道和防火楼梯,爱护科室的消防设施,定期对科室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持防火器材的良好状态,一切消防设施,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动用和移动。
七、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严禁违章作业。对违反操作规程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操作人责任。
八、禁止在科室内吸烟、生火煮东西。禁止在科室内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气炉。
九、科室和个人,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线,职工宿舍禁止使用电炉和电热棒。对因违章而造成损失的,将按情节轻重给予经济的、行政的或刑事的处理。
十、建立对施工单位《加强建筑工地治安、防火管理措施》。
第8篇 某医院基建科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基建科工作制度
一、负责医院整体规划,根据本单位领导的决定,进行新建、扩建计划的制订和修订。
二、做好基建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熟悉图纸,搞清工程的每一细节、数据及预算的审定(初审工作)。
三、在施工过程中,要经常深入工地现场,检查施工情况,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汇报。有关质量问题,应及时与施工单位交涉,监督工程质量。工程竣工后,必须及时收集好工程图纸、资料,确保资料、图纸齐全,做好决算的审定。
四、基建会计应遵照基本建设会计制度,正确运用会计科目,及时处理好帐务,核好基建支出与核算,并协助有关人员做好预、决算审核工作,及时上报会计报表,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五、基建采购必须严格按材料计划、指标购货,若需计划外材料采购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保质保量,就近购货。
六、工程材料保管员要严格执行材料验收入库和发放制度,做到帐实相符,定时做好材料的盘点,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帐务处理,同时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七、凡应归档基建资料,必须字迹清楚,资料齐全,及时归档保存,防止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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