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聘用制度
企业中的从业人员聘用制度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招聘流程:从发布职位、筛选简历、面试到录用通知,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规定。
2. 职位描述:清晰列出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和工作期望,确保员工明确自己的角色。
3. 合同签订:规定劳动合同的类型、期限、薪酬、福利等内容,保障双方权益。
4. 培训与发展:为新员工提供入职培训,并规划职业发展路径。
5. 考核评估:定期进行绩效考核,作为晋升、调薪或解雇的依据。
6. 离职管理:设定离职程序,包括提前通知期、离职面谈和交接手续。
这些制度不仅涵盖员工从入职到离职的全过程,还涉及到企业的政策和法规遵从性。例如,遵守劳动法规定的工时、休假制度,确保员工的健康与安全。此外,还包括公平的薪酬体系,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企业还需要设立投诉和申诉机制,解决员工与管理层可能产生的纠纷。
制定和执行这些制度时,应遵循公正、透明和一致的原则。制度需要定期更新,以适应市场变化和企业战略调整。管理者需通过内部沟通,确保员工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在执行过程中,要避免偏见和歧视,确保所有员工受到平等对待。
从业人员聘用制度对于企业的稳定运行至关重要。它不仅保护了员工的合法权益,也为组织提供了有序的人力资源管理框架。良好的聘用制度能吸引和留住人才,提升员工满意度,进而提高工作效率和组织绩效。规范的聘用流程也有助于规避法律风险,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和声誉。因此,企业必须重视并不断完善其从业人员聘用制度。
第1篇 从业人员聘用及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驾驶员、押运员的聘用及管理,提高驾驶员、押运员的整体素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品车辆的驾驶员、押运员的招聘和管理。
3 责任
人员招聘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
4 内容与要求
4.1 遵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对从业人员进行聘用和管理。
4.2 聘用人员条件
4.2.1 聘用驾驶员应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3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并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货物)从业资格2年以上;
4.2.2 驾驶员年龄在25周岁至55周岁,须持有汽车驾驶证2年以上持有危险货物从业资格证,具备拟聘驾驶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4.2.3 押运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持有押运证,具备拟聘押运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4.2.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保守工作秘密。
4.2.5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爱学习应变能力较强。
4.2.6 正式录用前要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的应急措施,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后方可录用。
4.3 聘用程序
4.3.1 招聘:根据计划人数,招聘所需驾驶员、押运员。
4.3.2 考核:由综合办公室组织对应聘驾驶员、押运员进行危险化学品相关法律法规、所承运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应急救援措施等进行培训并考核。并对应聘驾驶员进行驾驶技术考核。技能评定合格后,可进入医院进行准入岗位前常规体检。
4.3.3 录用入职:经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办理入职手续,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录用,签定劳动合同和责任书。
4.3.4 续聘。公司对聘用人员应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主要依据。根据考核结果和工作需要,聘用到期后,如需续聘,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4.4 聘用待遇
4.4.1 公司按驾驶员工资标准给付工资。
4.4.2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为所聘用的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4.4.3 按公司的安全风险规模、范围、应交纳一定的“安全风险管理金”,金额按不同车辆类型分别核定,重大型1万元,中型0.7万元,轻、微型0.5万元,安全风险管理金交纳不计息,聘用管理期满,经公司确认无责任事故和违约责任全额退还。
4.5 日常管理
4.5.1 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及时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行为。
4.5.2 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记录准确可靠。
4.5.3 工作中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不能消除的要及时向领导反应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发生事故如实及时上报。
4.5.4 严格执行驾驶员、押运员的持证上岗规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作业。险情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采取紧急防范措施。
4.5.5 爱护和正确使用岗位设备、工具、防护器具和消防用具。
4.5.6 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有关安全生产合理建议,实现安全运输。
5 相关记录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台账》
《劳动合同》
《岗位责任书》
第2篇 从业人员聘用与解聘操作规程制度
第一条 为了从源头控制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严把从业人员上岗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理有聘用和解聘员工的最终决定权;考核办有对各部位员工的聘用和解聘的建议权及监督权;各部位负责人有聘用和解聘该部位员工的建议权。
第三条 考核办负责为员工建立公司内部人事档案并妥善保管。正式聘用的人员可享受公司各项福利规定。
第四条 聘用条件;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资格,驾驶证、年龄、文化程度及身体状况符合要求,业务技术(驾龄、安全行车经历等)符合要求、无违章违纪记录(三年内无重大事故)。经考核合格并在集团总公司输上岗证。
第五条 公司员工均有辞职的自由,但试用员工应提前 15 天、正式员工应提前30 天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经部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考核办审查,视需要约见面谈,对不能挽留的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后在一周内告知应离职日期并通知相关部位办理离职手续。未在规定的时限内辞职的,公司有权扣发其未发的工资及奖金等。
第六条 员工的辞职和解聘由分管领导审查,报经理审批。
第七条 员工辞职获批后,必须办理好工作交接,填写《员工离职通知单》方可正式离职。
第八条 在合同期内辞职属于违约行为,公司有权扣发其工资,情节严重的,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九条 交接工作在考核办领导下进行。确定交接人、 接交人、监交人。考核办工作人员要向三方说明交接的时间、 程序及要求,尤其要向各方说明交接不清的后果及责任。交接工作必须有三方签字的书面材料《工作交接报告》。
第十条 对拒不交接或交接不清的离职人员,公司有权扣发未发的工资;对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辞职和解聘人员在办理完有关手续后必须马上离开公司,否则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手段追索由其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第十二条 员工在职期间有下列情况,公司有权无偿解聘:
(一)对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不满意;
(二)严重违反公司的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
(三)多次不服从组织领导的指挥命令,造成恶劣影响, 屡教不改者;
(四)有严重欺骗行为者;
(五)驾驶人交通违法记满十二分、诚信考核不合格以及从业资格证被吊销。
(六)触犯国家刑法者。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公司应提前30天通知解聘员工:
(一)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协议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共识的。
附则
本办法适用于特运公司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等从业人员。
第3篇 从业人员聘用与劳动保护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驾驶员:
1)持有机动车驾驶员资格五年及以上驾龄,驾驶经验丰富,职业道德好,业务技术精,服从岗位安排,听从车辆调派。
2)持有相应的有效从业资格证书。
3)聘用前,三年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4)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有较好稳定的心理素质,文化初中及以上程度,年龄不超过50周岁,能胜任驾驶岗位工作。
2.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
1)持有相应的有效从业资格证书,工作经验丰富,职业道德好,业务技术精,服从安排,听从调派。
2)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有稳定的心理素质,文化初中及以上程度,年龄不超过50周岁,能胜任装卸管理员岗位工作,能胜任押运员岗位工作。
二、受聘人员应进入下列录用工作程序:
1.驾驶员:
(1)初试由职能部门进行形象目测,综合性面试。
(2)初试合格后进入常规理论考核,车辆驾驶技能测试。
(3)理论考核和技能测试合格后,经医院进行常规体检。
(4)体检合格后的名单报企业主管领导审核,经审核同意录用的驾驶员,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5)准入岗位后的试用期三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至六个月,同时签订安全运输责任书,行车安全保证书。
2.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
(1)初试由职能部门进行形象目测,岗位专业知识面试。
(2)初试合格后进入常规理论考核,专业技术测试。
(3)理论考核和技能测试合格后,经医院进行常规体检。
(4)体检合格后的名单报企业主管领导审核,经审核同意录用的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员,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5)准入岗位后的试用期三个月,同时签订安全装卸或安全押运责任书。
三、受聘人员在试用期内,凡有下列行为的可终止聘用,即予辞退:
1驾驶员:
(1)有章不循,不服从管理和调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
(2)违章、肇事或被公安机关处以扣证一个月以上的。
(3)在试用期内,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
(1)不服从管理和调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违反岗位操作规程,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
(2)在装卸或押运过程中,擅离岗位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在2000元及以上的。
(3)在试用期内,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在实际工作中不能胜任该岗位工作的。
四、劳动保护制度:
1.公司根据岗位工种的分工,每月定期给员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福利补助金和岗位补贴。
2.根据劳动法规定,在节假日公司合理安排员工休息,如需加班,发放的待遇参照国家规定执行。
3.企业员工应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福利补助金和岗位补贴的经费由企业按照年度利润的10%提取,使用后的余额传入下年度使用。
4.各岗位员工须熟练掌握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避免在生产中出现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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