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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推荐制度汇编模版(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内部推荐制度模版

有哪些

内部推荐制度是企业招聘策略中的一种常见模式,通常包括员工推荐、内部晋升、转岗机会等多个方面。这些方式不仅限于新员工的引入,也涵盖了现有员工的职业发展路径。

内容是什么

1. 员工推荐:鼓励员工推荐符合公司需求的亲友或业界人士,通常会给予推荐人一定的奖励,如奖金或福利优惠。

2. 内部晋升:基于员工的绩效和潜力,提供内部职位空缺的优先申请权,促进员工的垂直成长。

3. 转岗机会:允许员工在内部寻找新的工作挑战,通过跨部门调动实现横向发展,增强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

规范

实施内部推荐制度需要明确的流程和标准:

1. 明确推荐标准:确保推荐人选符合岗位要求,避免裙带关系。

2. 公平透明:所有员工应享有平等的推荐和申请机会,决策过程需公正公开。

3. 反馈机制:及时向推荐人和候选人提供申请进展和结果,尊重每位参与者的权益。

4. 奖励政策:制定合理的奖励政策,既要激励员工参与,又要防止过度依赖内部推荐。

重要性

内部推荐制度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1. 提高效率:内部推荐往往能更快找到合适人选,缩短招聘周期,减少招聘成本。

2. 文化匹配:内部员工对公司的文化和价值观有深入理解,推荐的人选更可能适应公司环境。

3. 提升员工士气:提供晋升和转岗机会,能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团队凝聚力。

4. 保留人才:良好的内部晋升机制有助于留住优秀员工,减少人才流失。

内部推荐制度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关乎人才引进,也影响着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因此必须设计得当,执行到位。

内部推荐制度模版范文

第1篇 内部推荐制度模版

一、目的

为拓宽公司人才引进渠道,增强专业人才的招聘力度,鼓励在职员工利用自己的社会资源为公司引荐各类人才,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正式公布对外招聘的在编管理岗位

三、内部推荐的原则

1. 鼓励和欢迎内部员工推荐优秀人才加入我司;

2. 被荐人需按公司正常流程参加面试、评估;

3. 侯选人在同等资历条件下,将优先考虑内部推荐的候选人;

4. 被荐人若通过公司试用,将给予引荐人一定物质奖励;

5. 被荐人所提供的个人简历不能有任何隐瞒和伪造;

6、 部门负责人推荐本部门空缺岗位不获取奖励;

7、 人力资源部员工推荐人员不获取奖励。

四、内部推荐流程

1. 内部有岗位空缺时,人力资源部将会通过hoc系统在全员范围内公布招聘职位及具体的应聘条件;

2. 引荐人直接向人资部提交被引荐人才的简历;

3. 人资部按照公司招聘制度和相关流程,正常安排被引荐人参加笔试、面试等;

4. 根据面试结果,人资部发出录用通知书或答谢信,并将结果告知引荐人;

五、内部推荐费奖励标准

1. 部门经理级(含)以上人员:500元/人;

2. 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200元/人;

六、内部推荐费发放时间

被荐人转正后当月,随推荐人工资一并发放。

七、人力资源部对本规定具有最终解释权,并负责监督实施。

第2篇 机关局内部制度

_局内部制度

__市__局内部制度

目录

一、工作制度……………………………………第01页

(一)总则……………………………………第01页

(二)决策……………………………………第01页

(三)资金管理…………………………………第02页

(四)工作程序…………………………………第02页

(五)监督……………………………………第06页

二、机关事务管理制度…………………………第06页

(六)机关财务管理……………………………第06页

(七)会议……………………………………第08页

(八)学习……………………………………第09页

(九)作息……………………………………第10页

(十)公文处理…………………………………第11页

(十一)安全保卫………………………………第11页

(十二)环境卫生………………………………第12页

(十三)小汽车使用管理………………………第13页

(十四)引资争资………………………………第14页

(十五)其他…………………………………第15页

三、廉洁自律制度………………………………第15页

※文明公约………………………………………第17页

一、工 作 制 度

(一)、总则

第1条为了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按照科学、民主、公开、规范、合法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2条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在全盘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对全盘工作负总责,且行使最后决策权。

第3条实行在局长领导下的层级管理制。分管副局长对局长负责,股长对分管局领导负责,副股长对股长负责,办事员按工作分工,对直管领导负责。

第4条按照既分工又合作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全体员工有责任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分工以外的临时性工作。

(二)、决策

第5条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局长)或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全体党组成员组成,必要时相关股室负责人列席。主要议题包括传达落实上级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全局工作规划和重大改革及工作方案,研究财政预决算草案,交流通报全面工作进度和财政经济情况,研究机构人事变动及调整,向上级推荐干部,决定对局属各单位和个人的奖惩,研究机关事务管理中的重要事项,研究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研究其它须由党组决定的事项。

第6条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召集,各股室(局,中心,下同)正职以上干部参加,根据需要扩大到其他有关人员。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的分工范围内的会议可以自行决定。局务会议主要议题包括传达落实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财政预算草案、财政模拟决算;布署安排各项工作,通报工作进度,讲评阶段性工作;执行局党组的决议;研究制定财政资金的筹集、调度、分配、使用方案;研究起草相关财政政策、改革方案;研究财政管理的办法;其他须由局务会研究的事项。

(三)、资金管理

第7条对已列入财政支出预算的资金由相关股室负责人审核把关,局分管负责人签字拨付。

第8条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和国债资金、财源建设资金、建设单位缴存的基建资金、单位列入政府采购的商品、劳务的采购资金和单位缴存的预算外资金在扣除调剂资金后应返还单位的资金、罚没收入按规定应返还单位的办案补助资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中的工资性支出、低保资金、医保资金的固定性支出由股室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分管负责人签字拨付。相关业务股室和局分管负责人应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并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透支。

第9条社保资金、低保资金、医保资金、房改资金、粮食风险资金、价格调剂资金、扶贫帮困资金、防洪保安资金等其它资金的拨付必须由局分管副局长报经局长、市政府主管领导审批。

第10条财政预备费的动用须由局务会议制定方案,由局长把关报经市人大或主管副市长审批。其它任何人无权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动用财政预算资金。

第11条财政资金调度由预算股提出方案,经分管局长审核后,由局长签字拨付。

第12条所有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各种专项资金、基金的筹集、征缴、存储、分配、拨付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进行,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截留、挪用和不按制度拨付,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在这一系列过程中搞任何形式的以权谋私和场外交易。

第13条以局或局直属单位(包括二级法人)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贷款(借款)、担保或以财产抵押贷款(借款)必须由局长(法人代表)签字同意。

(四)、工作程序

第14条预、决算编报程序。年初由预算股提出预算口径,经局务会议并报市政府批准。行财、农财、社保、农税及非税收入管理等单位负责各口预算收支编制,预算股负责审核、汇总。年度预算报经市政府、人大逐级审批通过后,财政局正式行文下达。各业务股室每月定期与预算股核对收、支指标数,属于会计集中核算单位的收支数,由会计管理中心每月负责与各业务股室对帐。年终决算以前,预算股与各业务股室各项预算指标必须全部核对清楚,决算数各业务股室应以预算股数据为准。年终各业务股室负责收集、整理、编制、录入、审核各口决算报表和编报财务分析,预算股汇总编制年度财政决算报表,企财(统评)股汇总编制全市财务决算报表。

第15条单位预算内资金的拨付程序。每月月初,各股室根据单位提出的用款计划,按综合预算收支挂钩和平均进度经审核后,在未超出预算拨款计划进度的前提下,开具“用款计划审批表”送预算股,预算股根据各股室的用款计划拨付。个别单位需超预算进度计划拨款的需经分管局长在单位用款计划表上签字批准,并在次月抵扣。

第16条上级专项资金的拨付程序。预算股收到上级专项指标通知单后,经局长同意,将专项指标通知到各有关业务股室建立台帐,业务股室根据使用单位用款计划,经审核报分管局长审批后送预算股拨付。凡上级有文件精神规定要求业务股室设立专项资金专户的,由业务股室根据专项资金指标,开具用款计划由预算股将专项资金直接拨入有关业务股室开设的专项资金银行专户上。业务股室要根据项目单位的申报,按项目建设进度,经主管局长审批后核拨资金,实施项目管理。

第17条农税收支结算程序。农业税由各乡镇(场)解入农税收入过渡户,再由农税局全额缴入金库;预算股按正税的规定比例列农业税灾、社、减免款退库,拨入农税过渡户,再由农税局提出分配方案,经局领导并报市政府批准拨付到各乡镇(场)。乡镇(场)和单位征收的农业特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解入农税收入过渡帐户,农税局全额解入金库,所需征收经费列入年初预算。本级提留的农业税征收经费和乡财政经费,由预算股按规定的比例拨入农税局帐户;上级追加农税系统的专项资金,不管是否带帽,一律由预算股按预算追加指标拨入农税局。凡需安排到乡镇财政(农税)所的经费,按年初计划和具体情况由农税局提出方案,经局务会审定后,并由分管农税的局长签字后拨付。

第18条罚没收入的入库和办案经费补助返还程序。罚没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征收股室必须及时督促执罚执收单位将罚没收入按月足额缴入金库。罚没收入的办案补助的返还,凡是纳入综合预算管理的单位由征收股室提供完成任务进度表,由办案单位填写办案补助表,由对口股室根据综合预算加盖股室公章和股室负责人签名后,送预算股拨付;未纳入综合预算管理的单位,其办案经费补助由征收股室根据年初确定的比例,报经主管局长审批后交预算股拨付;对超任务计划的单位,年终由对口股室与征收股室根据单位的实际和当年财力情况提出方案,经局务会议并报政府主管领导批准后交预算股拨付。

第19条 财政统发工资审批程序。工资中心年初汇总编制年度统发工资预决算,根据各业务股室核定的人员和工资额,建立个人工资档案;按月编制工资用款计划交预算股办理拨款,及时向代发银行提供工资数据库及数据文档;按规定的代扣项目,将代扣的个人工资性扣款划入相应账户。预算股年初汇总编制年度工资总预算,按核定的收入比例,将资金及时划入“工资资金专户”。各业务股室分别负责各对口单位的人员和工资预算及异动情况审核,编制对口单位年度工资预算,核定其人员及工资额,及时报工资中心。

属新增到财政统发工资的人员,经市编制人事部门审批后,由各对口股室登记、核定,再由工资中心整理汇总填列“新增统发人员工资录入卡”,每月经分管局长、局长并报市主管领导审批后,按程序追加预算,再列入统发。对确定发放的政策性调整工资,经市人事局审批后,由对口业务股室审核汇总后交工资中心,工资中心汇总填列“统发人员增资录入卡”送分管局长审批后,登录单位人员工资台帐列入统发。

第20条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程序。年初,各业务股室负责初审各采购单位上报的年度采购计划,交采购中心复审汇总编制全市政府采购计划,再报主管局长批准,采购中心组织实施招标采购。凡经批准使用预算内资金购买物资、设备以及服务的项目,有关业务股室应将采购资金直接拨入采购中心资金专户;经批准使用预算外资金购买物资、设备以及服务的项目,采购中心和有关业务股室应督促单位在采购实施前一周内将资金划入采购中心资金专户。

会议和接待经费归口采购中心管理。采购中心年初制定会议接待实施方案,并始终参与制定和审核经费开支,定期做好与接待处的结算工作,向主管领导和预算股报送会议接待费开支情况。预算股按年初确定的包干办法,将会议接待费及时拨入采购中心专户。

第21条预算外资金管理程序。预算外资金缴存:单位收取的预算外资金,填开“缴款单“直接缴存非税局在各专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专户。缴款单除银行和单位留存外,分别交非税局和对口业务股室各一联。纳入集中会计核算的,非税局应及时开具资金结算单,连同收据记帐联退还会计核算中心进行帐务处理。

预算外资金拨付:用款单位向对口业务股室申报预算外资金用款计划,填开“审批单”;根据其收入缴存情况和核定的拨款比率,业务股室初审,非税局复审并开出“拨款书”予以拨款。

对帐:每月初,非税局编制“预算外资金余额表”交各业务股室或会计管理中心,各业务股室和会计管理中心应及时核对各单位帐户余额,年终决算数非税局数为准。

票据领用:行政执法单位凡需领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基金收据、罚没款等票据的必须持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财政部门核发的“委托收费证”以及合法的执罚收费文件,由单位财务或会计管理中心统一到非税局或农税局领取。所收票款应按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同步、收缴分离的管理办法及时解缴。续领收据的必须将上次使用完的票据存根交回销号,经核对无误方可领购新的收据,纳入“大厅收费”的执收单位,统一使用湖南省财政厅监制的《湖南省收费基金缴款凭证》电脑票,统一由政务公开中心领取,再由中心分发到银行,单位不再领取手工票据。

第22条财政监督检查程序。监督股为财政监督检查牵头单位,负责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确定监督检查方式。凡财政部门组织的检查,应由监督股和相关业务股室提出计划,成立检查组,统筹安排检查事项,统一编制有关文书。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对查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写出检查报告,由被检查单位签章。对检查组提交的检查报告,依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违纪事实,报局长或主管局长审核后下达处理决定;对违纪金额小、情节轻微的问题,经批准可当场作出处理决定。对查出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应按程序分别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五)、监督

第23条全局的全体员工既是各项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者,同时又是监督者,对于违反财政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每一位员工都可向自己的上一级乃至局长反映。全体员工不仅自己要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同时有权拒绝执行违反规章制度的指令。对于违规操作人员,一经发现,不论何种情况,按其所在岗位职责追究相应责任。

第24条局纪检监察室和财政监督股应认真发挥监督职能,加强制度建设,抓好内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求每年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第3篇 区住建局财审股内部牵制制度

区住建局财审股内部牵制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财务规章制度处理会计业务,各岗位之间在既相互配合、又相互牵制的制约机制中开展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制定财务工作内部牵制制度。

一、财审股内部牵制制度应与岗位责任制、经济责任制相结合,遵循职务分离、钱帐分离、帐务分离的基本原则。

二、记帐人员应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三、财务公章由股长保管,需要使用时,由分管人员审核有关凭证后亲自盖章,严禁他人代盖。

四、会计人员应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时整理、装订各类凭证、帐簿、会计报表等资料,并检查有无缺损。任何人不得随意查阅会计档案,如需查阅已归档的会计资料,必须由两人以上同时进行,并确保会计资料的完整性。

五、本制度从2023年11月开始执行。

z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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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内部审计制度的思考和建议

审计作为一门社会科学,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发生了重大变化。虽然到今天,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科学体系,但是在审计工作中也出现了不少与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亟待改进。

一、我国企业内部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有些企业只是因为制度要求而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他们并没有真正地履行审计的职能,随意抽调内审人员从事与内审无关的工作。甚至对内审机构和内审人员也下达非审计工作任务(如生产、销售企业下达销售任务,金限于课堂教学,还应采取学术会议、专题研讨会、参观学习、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的教育。

内部审计机构是单位内部设置机构,在本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本单位实现经营目标服务。因此,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不如外部审计,在审计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受本单位的利益限制。就内部审计的实质而言,充其量,内部审计只是企业的管理手段之一,只是服务于企业管理当局的管理工具,是管理当局主观意志的体现。鉴于此,企业的内部审计很难站在客观、公允的立场上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做出客观、公正、合理、合法的评价。特别是当面对领导参与或法人违纪时,内部审计往往无能为力。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企业的内审部门,如若服从于领导意志,往往就不能对企业的财务进行有效监控,不能做出真实、客观的评价,听之任之,从而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这就会埋下巨大的隐患。

我国审计仍然以账项基础审计为主,主要审计目的是“查错防弊”,内部审计人员风险观念淡薄,审计风险控制因素考虑较少,更谈不上用昀新的以风险导向为核心的审计方法来防范和化解风险。

如果企业不注重内部审计激励制度的话会挫伤审计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也难留住和录用高质量有能力的审计人员,并且也会降低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 有些企业领导、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内审人员,不愿意、不主动与国家审计机关和民间审计组织联系。不重视与其他企业内审人员的交流,造成对外部信息闭塞,不能及时了解内部审计法规变化情况,不能及时掌握内部审计的新技术、新方法,使内部审计工作始终处于较低水平而难以提高。

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企业的投资呈现多元化,如企业的并购、分设、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等。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业和规范企业的经济行为,内部审计人员必然参与到企业的这些经济行为中。这就要求审计人员的知识多元化,不仅要能懂财务和审计知识,而且还要精通企业的各项相关业务。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成为开展高层次审计监督的关键所在。而我国内部审计人员的绝大多数是从会计岗位转过来的,知识面较单一,缺乏与经营、管理、生产等相关的知识和经验,使得内审从凭证和账面找问题,难以从实际工作的深层次上发现问题。

二、完善内部审计的建议

国家审计机关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讲座、进行审计工作培训等形式对企业领导、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进行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企业领导、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也要努力学习审计知识和审计新方法,积极主动地抓好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作用。

独立性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特征,也是审计的精髓。要做到客观公正、事实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必须保持独立审计的本质属性。

在市场经济的体制下,应转换国有企业的经营模式,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必须强化内部管理和控制,开展经常性的审计监督,客观上就需要一个地位相对独立、超脱的内部审计机构。现代企业制度是以规范和完善的企业法人为主体,以有限责

任制度为核心的新型企业制度。要使内部审计真正起到监督经营者资本营运、维护资产安全完整、达到协助管理当局有效地履行职责和责任,就必须明确产权主体,建立产权监督体制,将内部审计置于产权主体的领导之下,代表产权主体的利益进行工作,增强内部审计的权威性、独立性,改变以往内审无力的现象。现代企业制度就是现代公司制度,《公司法》提供了现代企业制度的模式,

其中,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组织领导制度的重要特征和内容。其表现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总经理所构成的组织框架。当前世界各国设置的内部审计机构有这样几种类型:一是董事会领导的组织模式;二是由监事会领导的组织模式;三是由董事会和监事会双重领导的组织模式;四是由总经理领导的组织模式;五是由总经济师领导的组织模式;六是由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领导的组织模式。以上各种组织模式有利有弊,其中以董事会领导型、监事会领导型的内部审计机构,机构设置层次高,地位超脱,相对来说有较强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为现代内部审计较为理想的机构模式。

通过建立内部审计激励机制.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和评价,肯定成绩,并进行适当奖励,能够增强审计人员的成就感,有利于激发审计人员的工作热情。同时,建立内部审计激励机制,有利于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制定本部门人员需求、人员培训和发展计划,也是人员任命和提升的基础。

企业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应主动与国家审计机关联系,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指导,并向审计机关了解内部审计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情况。同时,要经常保持与民间审计组织和其他企业审计部门的协调和联系,交流内部审计技术和方法。

搞好内部审计工作,关键是要有独立的审计机构,建设好一支高素质的审计队伍。首先要求内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政策水平,必须对内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道德修养和政策水平,牢固掌握国家财经法纪和企业规章制度,才能对企业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有效审计和客观、公正的评价,为企业经营管理者提供生产经

营决策的科学依据;其次要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内审人员必须熟悉会计、审计、法律、税务、外贸、金融、基建、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再次,要加强学习,不断更新观念。在当今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知识的更新周期越来越快,因此要求抓好现有内审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更新知识,提高应变能力和队伍的总体素质,使之适应高层次审计监督工作的需要。

我国目前进行的内部审计大部分是事后财务审计。现代企业制度下,随着企业模式的变化,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和内容应大幅度增加。不仅要进行财务审计,更要进行经营管理、经济责任、固定资产以及内部控制等多方面的审计,使内审工作渗透到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为企业的经营者提供各方面的有用信息,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服务。通过开展经营管理审计,可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损失浪费现象;通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明确和监督各部门领导人的职、责、权、利,可以更好地防止贪污舞弊行为的发生;通过开展固定资产审计,可促进企业加强对资产的管理,更合理地利用和节约投资,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可以及时发现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薄弱环节,采取措施进行改进和完善,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在内部控制的严密制约下进行。一般而言,内部审计的工作应随着经营业务的不断变化而更新,并要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如内审与外审、内审与主管领导、内审与财务部门的关系等等。只有抓住审计重点,有的放矢,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才能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综上所述,为了适应现代企业的发展,我们应该努力健全与完善内部审计制度,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使得企业能够更加健康地发展与壮大。

第5篇 外部联系与内部沟通制度

一内部联系

完善的企业内部沟通体系有利于保证企业战略的实施、营运流程和过程的控制,保证执行过程与执行结果与计划目标的一致。通过对公司中所存在的不足分析,制订构建企业内部沟通体系的初步方案:确定沟通目标,创建鼓励性的沟通氛围,构建内部沟通的多种网络,根据沟通内容确定沟通方式及方法和建立内部沟通监督评估机制。

企业内部沟通渠道单一或不完善,缺乏灵活性,进而企业内部的信息传递进程缓慢,严重影响了企业的运作进程和决策效率。因此,建立完善的企业内部沟通体系,有利于提高组织决策的正确性和员工的归属感,及时化解组织的危机,实现组织的目标,从而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内部工作环境,更好地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

1、确定沟通目标

构建公司内部沟通体系的总体目标,是为了配合企业管理的根本经济和社会目的。更具体的来讲,是通过构建企业内部沟通体系,实现提高员工满意度和归属感,降低离职率,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保证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2、 根据沟通内容确定沟通方式及方法

企内部沟通的内容可归纳为:情感沟通,业务信息沟通,战略决策沟通,制度沟通,企业文化沟通五大类。

二外部联系

为推动我公司安全标准化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持久地开展,促进矿山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制订了外部联系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组织职工到周边企业相关单位进行参观走访和调查。

通过对周边企业相关单位进行参观走访和调查,组织其他员工进行学习。

通过进行参观走访和调查,组织其他员工进行学习,将先进思想和技术应用到各自岗位上,并定期对改进后的实际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总结。

第6篇 局内部制度

市局内部制度

一、工 作 制 度

(一)、总则

第1条 为了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按照科学、民主、公开、规范、合法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在全盘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对全盘工作负总责,且行使最后决策权。

第3条 实行在局长领导下的层级管理制。

分管副局长对局长负责,股长对分管局领导负责,副股长对股长负责,办事员按工作分工,对直管领导负责。

第4条 按照既分工又合作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全体员工有责任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分工以外的临时性工作。

(二)、决策

第5条 党组会议。

由党组书记(局长)或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全体党组成员组成,必要时相关股室负责人列席。

主要议题包括传达落实上级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全局工作规划和重大改革及工作方案,研究财政预决算草案,交流通报全面工作进度和财政经济情况,研究机构人事变动及调整,向上级推荐干部,决定对局属各单位和个人的奖惩,研究机关事务管理中的重要事项,研究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研究其它须由党组决定的事项。

第6条 局务会议。

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召集,各股室(局,中心,下同)正职以上干部参加,根据需要扩大到其他有关人员。

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的分工范围内的会议可以自行决定。

局务会议主要议题包括传达落实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财政预算草案、财政模拟决算;布署安排各项工作,通报工作进度,讲评阶段性工作;执行局党组的决议;研究制定财政资金的筹集、调度、分配、使用方案;研究起草相关财政政策、改革方案;研究财政管理的办法;其他须由局务会研究的事项。

(三)、资金管理

第7条 对已列入财政支出预算的资金由相关股室负责人审核把关,局分管负责人签字拨付。

第8条 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和国债资金、财源建设资金、建设单位缴存的基建资金、单位列入政府采购的商品、劳务的采购资金和单位缴存的预算外资金在扣除调剂资金后应返还单位的资金、罚没收入按规定应返还单位的办案补助资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中的工资性支出、低保资金、医保资金的固定性支出由股室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分管负责人签字拨付。

相关业务股室和局分管负责人应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并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透支。

第9条 社保资金、低保资金、医保资金、房改资金、粮食风险资金、价格调剂资金、扶贫帮困资金、防洪保安资金等其它资金的拨付必须由局分管副局长报经局长、市政府主管领导审批。

第10条 财政预备费的动用须由局务会议制定方案,由局长把关报经市人大或主管副市长审批。

其它任何人无权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动用财政预算资金。

第11条 财政资金调度由预算股提出方案,经分管局长审核后,由局长签字拨付。

第12条 所有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各种专项资金、基金的筹集、征缴、存储、分配、拨付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进行,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截留、挪用和不按制度拨付,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在这一系列过程中搞任何形式的以权谋私和场外交易。

第13条 以局或局直属单位(包括二级法人)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贷款

(借款)、担保或以财产抵押贷款(借款)必须由局长(法人代表)签字同意。

(四)、工作程序

第14条 预、决算编报程序。

年初由预算股提出预算口径,经局务会议并报市政府批准。

行财、农财、社保、农税及非税收入管理等单位负责各口预算收支编制,预算股负责审核、汇总。

年度预算报经市政府、人大逐级审批通过后,财政局正式行文下达。

各业务股室每月定期与预算股核对收、支指标数,属于会计集中核算单位的收支数,由会计管理中心每月负责与各业务股室对帐。

年终决算以前,预算股与各业务股室各项预算指标必须全部核对清楚,决算数各业务股室应以预算股数据为准。

年终各业务股室负责收集、整理、编制、录入、审核各口决算报表和编报财务分析,预算股汇总编制年度财政决算报表,企财(统评)股汇总编制全市财务决算报表。

第15条 单位预算内资金的拨付程序。

每月月初,各股室根据单位提出的用款计划,按综合预算收支挂钩和平均进度经审核后,在未超出预算拨款计划进度的前提下,开具“用款计划审批表”送预算股,预算股根据各股室的用款计划拨付。

个别单位需超预算进度计划拨款的需经分管局长在单位用款计划表上签字批准,并在次月抵扣。

第16条 上级专项资金的拨付程序。

预算股收到上级专项指标通知单后,经局长同意,将专项指标通知到各有关业务股室建立台帐,业务股室根据使用单位用款计划,经审核报分管局长审批后送预算股拨付。

凡上级有文件精神规定要求业务股室设立专项资金专户的,由业务股室根据专项资金指标,开具用款计划由预算股将专项资金直接拨入有关业务股室开设的专项资金银行专户上。

业务股室要根据项目单位的申报,按项目建设进度,经主管局长审批后核拨资金,实施项目管理。

第17条 农税收支结算程序。

农业税由各乡镇(场)解入农税收入过渡户,再由农税局全额缴入金库;预算股按正税的规定比例列农业税灾、社、减免款退库,拨入农税过渡户,再由农税局提出分配方案,经局领导并报市政府批准拨付到各乡镇(场)。

乡镇(场)和单位征收的农业特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解入农税收入过渡帐户,农税局全额解入金库,所需征收经费列入年初预算。

本级提留的农业税征收经费和乡财政经费,由预算股按规定的比例拨入农税局帐户;上级追加农税系统的专项资金,不管是否带帽,一律由预算股按预算追加指标拨入农税局。

凡需安排到乡镇财政(农税)所的经费,按年初计划和具体情况由农税局提出方案,经局务会审定后,并由分管农税的局长签字后拨付。

第18条 罚没收入的入库和办案经费补助返还程序。

罚没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征收股室必须及时督促执罚执收单位将罚没收入按月足额缴入金库。

罚没收入的办案补助的返还,凡是纳入综合预算管理的单位由征收股室提供完成任务进度表,由办案单位填写办案补助表,由对口股室根据综合预算加盖股室公章和股室负责人签名后,送预算股拨付;未纳入综合预算管理的单位,其办案经费补助由征收股室根据年初确定的比例,报经主管局长审批后交预算股拨付;对超任务计划的单位,年终由对口股室与征收股室根据单位的实际和当年财力情况提出方案,经局务会议并报政府主管领导批准后交预算股拨付。

第19条 财政统发工资审批程序。

工资中心年初汇总编制年度统发工资预决算,根据各业务股室核定的人员和工资额,建立个人工资档案;按月编制工资用款计划交预算股办理拨款,及时向代发银行提供工资数据库及数据文档;按规定的代扣项目,将代扣的个人工资性扣款划入相应账户。

预算股年初汇总编制年度工资总预算,按核定的收入比例,将资金及时划入“工资资金专户”。

各业务股室分别负责各对口单位的人员和工资预算及异动情况审核,编制对口单位年度工资预算,核定其人员及工资额,及时报工资中心。

属新增到财政统发工资的人员,经市编制人事部门审批后,由各对口股室登记、核定,再由工资中心整理汇总填列“新增统发人员工资录入卡”,每月经分管局长、局长并报市主管领导审批后,按程序追加预算,再列入统发。

对确定发放的政策性调整工资,经市人事局审批后,由对口业务股室审核汇总后交工资中心,工资中心汇总填列“统发人员增资录入卡”送分管局长审批后,登录单位人员工资台帐列入统发。

第20条 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程序。

年初,各业务股室负责初审各采购单位上报的年度采购计划,交采购中心复审汇总编制全市政府采购计划,再报主管局长批准,采购中心组织实施招标采购。

凡经批准使用预算内资金购买物资、设备以及服务的项目,有关业务股室应将采购资金直接拨入采购中心资金专户;经批准使用预算外资金购买物资、设备以及服务的项目,采购中心和有关业务股室应督促单位在采购实施前一周内将资金划入采购中心资金专户。

会议和接待经费归口采购中心管理。

采购中心年初制定会议接待实施方案,并始终参与制定和审核经费开支,定期做好与接待处的结算工作,向主管领导和预算股报送会议接待费开支情况。

预算股按年初确定的包干办法,将会议接待费及时拨入采购中心专户。

^第21条 预算外资金管理程序。

预算外资金缴存:单位收取的预算外资金,填开“缴款单“直接缴存非税局在各专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专户。

缴款单除银行和单位留存外,分别交非税局和对口业务股室各一联。

纳入集中会计核算的,非税局应及时开具资金结算单,连同收据记帐联退还会计核算中心进行帐务处理。

预算外资金拨付:用款单位向对口业务股室申报预算外资金用款计划,填开“审批单”;根据其收入缴存情况和核定的拨款比率,业务股室初审,非税局复审并开出“拨款书”予以拨款。

对帐:每月初,非税局编制“预算外资金余额表”交各业务股室或会计管理中心,各业务股室和会计管理中心应

及时核对各单位帐户余额,年终决算数非税局数为准。

票据领用:行政执法单位凡需领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基金收据、罚没款等票据的必须持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财政部门核发的“委托收费证”以及合法的执罚收费文件,由单位财务或会计管理中心统一到非税局或农税局领取。

所收票款应按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同步、收缴分离的管理办法及时解缴。

续领收据的必须将上次使用完的票据存根交回销号,经核对无误方可领购新的收据,纳入“大厅收费”的执收单位,统一使用湖南省财政厅监制的《湖南省收费基金缴款凭证》电脑票,统一由政务公开中心领取,再由中心分发到银行,单位不再领取手工票据。

^第22条 财政监督检查程序。

监督股为财政监督检查牵头单位,负责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确定监督检查方式。

凡财政部门组织的检查,应由监督股和相关业务股室提出计划,成立检查组,统筹安排检查事项,统一编制有关文书。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对查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写出检查报告,由被检查单位签章。

对检查组提交的检查报告,依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违纪事实,报局长或主管局长审核后下达处理决定;对违纪金额小、情节轻微的问题,经批准可当场作出处理决定。

对查出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应按程序分别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五)、监督

^第23条 全局的全体员工既是各项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者,同时又是监督者,对于违反财政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每一位员工都可向自己的上一级乃至局长反映。

全体员工不仅自己要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同时有权拒绝执行违反规章制度的指令。

对于违规操作人员,一经发现,不论何种情况,按其所在岗位职责追究相应责任。

^第24条 局纪检监察室和财政监督股应认真发挥监督职能,加强制度建设,抓好内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要求每年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第7篇 新农之声社团内部制度

新农之声社团内部制度

一、工作制度

1、新农之声的工作作风是团结、务实、创新、有为

2、活动分工以部门为单位,各个部门的的成员由部长负责并领导工作。

3、工作中,新农之声成员按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如有三次无故缺席者劝其退出社团

4、开展大型活动时,各部门以分工不分家为原则,对包干到部门到人的工作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属工作态度问题致使失误,活动总结会议上提出严厉批评;活动由几个部门负责时,由其统一安排分工,各部门及成员必须服从。

5、部门或个人组织的自创活动,必须有活动构想后,以书面形式制定活动方案,经开会讨论表决认可后方可执行。

6、各部门成员由带队部长直接分配工作任务,成员在工作中的问题直接向带队部长反映。

7、分组制度均为意向性分组。所有成员必须服从部门的统一调配和分工,必要时允许出现工作的交叉和互换。

二、会议制度

1、协会召开内部成员会议,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必须向部长递交书面请假条,经部长同意方可。

2、会议程序:会长主持总结,各部门汇报工作。本着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各成员对工作有建议和看法,在会前做好书面或口头准备;同时,对一些大型活动,先由会长介绍,然后各部门讨论,提出相关建议,最后根据情况加以总结,再加以分工。

3、一些会议可由部门新成员主持,便于培养下一届骨干

三、部门会议制度

1、各部门的常规性会议,主要是进行前期工作总结及近期工作安排,由部长主持,要求全部成员到会。会议的重要性在于统筹规划部门工作,总结工作成绩及不足,提升工作效率,加深部门了解,沟通部门感情等,是一个组织不可少的必要环节,应该引起全体成员的高度重视。

2、严禁开例会时出现迟到早退或缺勤现象,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迟到早退或者不能到者必须事先向部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

4、会议过程中,严禁有人破坏会议气氛,扰乱会议秩序,或者做与会议无关的事,如发短信,打电话,看报纸杂志,讨论与会议内容无关的话题等。

5、各成员必须详细了解会议中有关工作的安排及要求,必要时作记录。会后应及时完成指定工作,不明白之处应该尽快询部长。

6、每次部门会议由专人负责签到,三次无故不到会者予以严重警告、批评,四次不到会者予以除名,上报办公室去除其档案。

四、请假制度

1、社团会议、举办活动因故不能参加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确实因为情况需要,事先没有请假者,需事后补假,补假需有正当理由,经核实后才能生效,否则视为无故缺席。

3、无故缺席达三次者视为自动退出社团。

五、干部制度

1、社团干部要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做广大同学的榜样。

2、为保持社团干部的连贯性,每学期各部门招聘一定名额的成员,老社团干部有指导新干部工作的义务。

4、社团干部必须顾全大局,对分配给自己的工作必须无条件完成,有意见者可提出。

5、对于部分工作被动、态度马虎的社团成员先给以警告,情节严重者,给予除名。

6、严重违反校规,做自动退出社团论处。

7、每月总结开会出勤情况,表现不好或经常缺勤的成员要求写检查

8、社内人人平等,地位不分高低,社员要有组织有纪律,对部长有任何不满,或认为部长有偏私行为,可直接向社长反应情况,情况严重更会请当事人一起参与会议。

部员制度

1、本部成员要相互尊重、团结合作,不得出现拉帮结派、互相争斗现象,一经发现,不问理由,立即开除。

2、与社团其他兄弟部门和睦相处,团结互助,相亲相爱

六、财务制度

1、不得私自占用社团用品;

2、各部门所缺办公物品及时向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

3、活动所用经费凭相关发票等财务凭证报销;

4、部门财产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5、在活动所用物品由专人负责保管;

6、借出的办公用品须按格式做好记录,并登记和签字,由本人确定该外借物品的收回;

7、提倡为部门奉献;

七、工作事项

1、策划的书写

(1)部门分配策划的书写要按质按量,按照策划书标准格式书写。

(2)策划书内容一定要全面,各项准备事项,待办事项都要写清,做到办活动时事事有人做。

(3)部门要求所写策划最晚不得超过规定时间一天上交。

(4)经过审阅合格策划要及时填写好申报书,及时申报,延迟不得超过两天。

2、活动举办

(1)提前与其他部门或者社团联系沟通,做到策划书具有很高的可行性。

(2)举办活动必须按时或者提前到场准备,尽量做到活动万无一失。

(3)办完活动要开会总结经验,提出闪光点与不足,改善不足,发扬闪光点。

第8篇 支付中心内部牵制制度

国库支付中心内部牵制制度

一、柜组设置与岗位职责牵制。国库支付(会计核算)大厅内设集中支付核算组、会计核算组、资金出纳组、内部稽核组,设置总会计、主管会计、录入会计、资金会计、稽核会计等岗位。各柜组、各岗位之间应按各自权限与职责互相协作、紧密配合,互相牵制、互相监督。

二、系统操作与系统数据牵制。大厅实行会计电算化,采用工资管理系统、账务处理系统、资金管理系统、电子报表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内部构成一个封闭的局域网,一人一机,设定系统密码,系统结账后,设定数据不得更改,各系统数据互相控制。

三、收支审批程序牵制。5000元以下的日常支出,由各核算组主管会计审核、签字批准,5000-50000元的支出由分管主任审核、签字,超过50000元的支出,须经中心主任复审、签字。

四、票据签发与印鉴管理牵制。资金组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和使用银行票据、财务印鉴,主管会计负责保管财务印鉴,资金会计负责保管银行票据,签发票据由印鉴管理人员审核盖章,主管会计复审,收票人签字。

五、系统内部日对账牵制。大厅业务实行日清日结制,各核算组收付款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稽核组每天6点钟完成资金与账务银行存款自动核对工作,核对无误关闭系统,方可下班。

七、资金系统与银行系统对账牵制。每日终了,完成当日资金收支结余对账工作,每月终了,各柜组、各系统要进行对账,每季终了资金明细账与银行提供的对账单对账。对账过程及错账处理由稽核组督察完成。

八、电算档案与纸质档案分离保管牵制。各核算组负责整理各单位形成的会计档案,在大厅档案室指定专柜保管两年的会计档案,期满后交单位档案馆或区档案馆。会计电算化档案实行异地双备份制,由系统维护员定期定时完成外部备份资料,科学分类,专柜保管,存档地点为会计核算大厅机房和财政局档案室。

第9篇 民政局机关内部 服务制度

为提高民政部门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把民政局建设成为服务型机关,更好地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制定民政局服务制度。

一、民政局面向基层、群众开展婚姻登记、收养、殡葬、救灾救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优待抚恤和退役士兵安置等服务。

二、本着“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和“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指导思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民政各项事务正常运行。

三、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坚持做到当天事当天完成。

四、一般来文及材料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分送有关领导或科室传阅。急、特件即收即办。有关事项需行文处理的,则在1个工作日内办毕,分发各镇乡、有关单位的文件及资料,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各类办理事项一律按程序办理,一般性事务必须在9个工作日内回复,急、特事项即收、即办、即复。

六、热情接待基层干部群众及来访人员,服务周到,做到一让座、二到水、三开口、四办事、五欢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使基层干部群众及来访人员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七、每年确定为民办实事工作目标,年初向基层和群众公布,年终接受基层和群众评议。帮助联系乡镇解决1-2个影响当地发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各支部和党员每年要帮助联系群众解决1-2个生产生活上的具体困难。

八、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规范工作人员接待、办事、转接反馈结果等工作。

九、设置服务热线、局长公开电话、设置公示栏,工作人员挂牌上岗,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

十、年终对服务进行考核评议,作为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市民政局一次性告知制度

为推进规范化服务,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认真践行“便民、利民、为民”的服务宗旨,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次性告之是指服务对象到本科室办理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事宜,要一次性告知所办事宜需要的条件、材料、办理的程序、办结时限;因服务对象手续、材料不完备等原因退回补办,或按规定而不予受理的,经办人员一次性告之需要补办的手续、材料、办理程序、受理时限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如果服务对象手续齐全、符合规定,应马上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应说明原因并限时办理。

三、如需服务对象提交的材料较多,承办的工作人员要填写一次性告知书,详细写明需提交的所有材料的内容、要求。

第10篇 冶金标准化系统内部评价制度

冶金公司标准化系统内部评价制度

为对本单位实施标准化系统的策划、执行、符合性、绩效全过程做整体的内部评审,达到发现问题,制定纠正预防行动,更新与完善系统全过程的行动与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本单位实施标准化的具体情况及规划,制定本单位标准化系统内部评价计划,每半年一次,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二、根据评价计划的内容和要求,评价应成立“评价领导组”,有总经理任组长,各分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职能部室负责人和分公司经理及相关技术人员为成员。

三、参加内部评价人员的要求:

1、熟悉相关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标准与其他要求。

2、接受过安全标准化规范评价技术培训并获得证书。

3、具备与评审对象相关的技术知识与技能。

4、具备操作内部评价过程的能力。

5、具备辨别危险源与评价风险的能力。

6、具备标准化系统评价所需的语言表达、沟通及合理的判断能力。

四、标准化系统评价必须对下列事项做出评价结果。

1、系统运作的效力和效率;

2、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

3、系统与其他管理系统的兼容能力;

4、统计技术在标准化系统中使用的效力和效率;

5、信息技术在标准化系统中的使用情况;

6、安全资源使用的效力和效率;

7、系统运作的结果和期望值的差距;

8、绩效监测系统的适宜性和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9、纠正行动;

10、与相关方的关系。

五、内部评价应采用下列方法及技术要求:

1、尽可能询问最了解所评估问题的具体人员。

2、通过记录回顾。

3、现场情况检查。

4、采用统计技术和信息技术对标准化系统进行评价。

六、评价时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组织、总结、分析、形成报告,制定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

七、评价结果分析必须包括以下几方面:

1、标准要求得分分析。

2、策划、执行、符合性与绩效得分分析。

3、工伤事故率与百万工时死亡率趋势分析。

第11篇 内部稽核制度范例一

内部稽核制度(范例a)

第一条本公司为协助各部门的工作能顺利进行并检核其执行情况,促进工作的效率,

特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稽核人员,系指稽核室稽核人员而言。

第三条稽核人员掌理的职务如下:

(一)遵行已定政策及命令贯彻的应行检核事项。

(二)经营管理,各项业务及成本控制等的应行检核事项。

(三)生财器具、各项设备及有关采购等的管理、使用、保养等的检核事项。

(四)有关特殊案件的调查审议事项。

(五)有关经销商及协作厂商的辅导及其动态与信用状况等应行检核事项。

(六)其他交办事项。

第四条稽核人员发现有下列事项者,应以口头或书面纠正,并报请备查,如涉及其他

单位

的职权并应会同有关单位办理。

(一)业务执行偏差。

(二)人事未尽协调。

(三)违纪行为,而情节轻微者。

(四)管教有欠允当。

第五条稽核人员发现有下列事项者,应列举事实,以书面通知各主管单位改进。

(一)有关各项制度执行时发生困难或缺点事项。

(二)有关业务、教育训练、纪律、管教改进事项。

(三)有关员工生活及福利改善事项。

第六条稽核人员发现有下列事项者,应列举事实随时建议,以书面呈报总经理,交由

主管

单位处理。

(一)表现良好的各职员工。

(二)违法、违规案件。

(三)行为影响本公司的名誉。

(四)各项灾害及意外损失。

(五)其他影响本公司经营活动的一切不正当的重大案件。

第七条稽核人员调查案件报告书,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原因并叙明年月日。

(二)详细事实。

(三)案情分析。

(四)处理意见。

第八条案情单纯者得以口头纠正并报请备查。

(一)经常督导及抽查:由本室稽核人员会同各有关单位承办人员办理。

(二)定期督导及抽查:由本室稽核人员定期前往会同各有关单位承办人员办理。

第九条稽核人员执行任务时,得为下列各项措施:

(一)督导及抽查所属各单位的经营及业务。

(二)约谈的方式或直接听取员工的意见汇集有关资料。

(三)其他必要事项。

第十条稽核人员督导、抽查、考核外勤员工服勤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有无迟到、早退或任意缺勤情事。

(二)员工出勤卡登记是否确实。

(三)工作分配是否按照规定执行。

(四)工作是否切实执行,并考核绩效。

(五)接受经销商及协作厂商或顾客请求处理业务时是否迅速。

(六)营业或服务处所是否经常保持整洁。

(七)服务态度及精神是否良好。

第十一条稽核人员督导、抽查、考核外勤单位业务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有关与各经销商业务配合、联系是否完善。

(二)服务人员在外的收款是否按照规定处理。

(三)业务人员收款的情况是否按照规定办理。

(四)存货及材料的放置、处理是否完善、确实。

(五)人员、财物的运用调配是否适当,有无浪费不均现象。

(六)未达预定目标的处所,应列举其项目及原因。

第十二条稽核人员抽查各员工生活管理及风纪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有无行为不检及损害公司名誉的各种行为。

(二)对人事不协调或风纪表现不良的外勤单位,应拟具改善意见,报请核办。

(三)播弄是非,挑拨离间,影响团结的员工,应查明列举事实报请总经理予以处理。

第十三条稽核人员接受上峰或各单位交办调查违法、违规的案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告发或舆论指摘某员工违法、违规的案件应进行调查但匿名或假名控告的无具体事

实者,谨作参考。

(二)调查案件应先与有关单位接洽,查明案情真象,并搜集确实的证据,非有必要者应尽量

避免先行询问当事人。

(三)调查案件应保密并采取秘密方式进行。

(四)当事人或检举人、证人谈话时,应避免刺激。

(五)涉嫌员工请求有利于已的调查,应予接受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稽核人员访问各经销商及协作厂商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信用状况(业务员收款情况)。

(二)与同业间的配合是否良好,在同业间的商业地位。

(三)帐务的辅导及转达其各项困难或建议事项。

第十五条本规则未尽事项嗣后视其必要再行弥补的。

第12篇 内部合伙人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内部合伙人制度是指由公司内部员工认购本公司的股份,参与经营、按股份享受红利分配的新型股权形式。

推行内部合伙人制度目的在于:

1) 实现本士咨询公司的管理突破,通过共同经营、共同创业,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凝聚志同道合的长期合作伙伴,形成高效的资金、团队、运营模式。

2) 规范和完善公司内部的治理机制,规范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协调合伙人的责任、利益和风险平衡关系 3.) 确保公司的顺利运作,形成互补能力结构,提升公司的总体竞争力,实现公司永续经营

1.2 内部合伙人制度的实施原则第二章 合伙人制度实施遵循以下原则:

1) 遁序渐进原则;2)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3.) 收益与风险共担,收益延期支付原则;

4) 能力配比,增量激励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实施意在逐步构建合伙经营模式和团队习惯,不改变公司性质

第四条 集团以为推进中国连锁企业发展已任,力图成为中国最具实力的连锁经营研究、培训、咨询顾问集团,为各参见《集团发展战略及五年规划》。

第五条 深圳咨询公司是集团总部核心业务单元,独立核算,自负营亏;

围绕集团三年规划目标,通过机制创新实现快速发展,内部合伙人计划是与咨询事业计划匹配的长期激励方式,为达成目标将过渡跨行业、跨专业矩阵式组织形式并形成长期合伙人制度,参见《咨询公司发展规划和未来组织结构过渡方案》。

2. 2 员工职业发展规划

第六条 咨询业是一个智力密集、人才密集的行业,优秀员工是实现规划的保障,公司对鼓励员工向与公司需要相符的方向发展,并辅以技术指导和知识管理支持,员工可从业务、咨询、研究员等途径向合伙人生涯发展,如下表,详规参见《员工培养及职业生涯规划管理办法》。

第七条 针对咨询业难做大、人才培养成本大、流动率高状况,公司将不懈培养和打造志同道合的合伙人团队,通过集合优秀人才共同去争取未来,让有志员工在“飞速发展、畅享成长,共创未来”。

2. 3 内部合伙人股权基本结构与配比

第八条 为确保合理的治理结构和竞争力能力组合,未来三年顾问内部合伙人股权基本结构与配比方式如下表:2.4 创始合伙人

第九条 接受本合伙人制度,维补足《创始合伙人协议书》,2023年9月前出资并成为注册的股东,称之为创始合伙人,创始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 按协议出资;2) 参与运作,除特殊原因三年内不得离职和退股;3.) 按本制度

第八条出让预留股份;

4) 公司亏损或业务需要时优先同比注资,补足运营所需资金;2.5 内部合伙人

第十条 内部合伙人指认同文化,具备公司所需能力、获得股权的员工,内部合伙人对公司负共同经营、共同创业,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之责任,公司不接受纯投资者为合伙人。

第3章3.1 内部合伙人的资格条件 内部合伙人吸纳与股权激励

第十一条 内部合伙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1) 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 2) 职级t3级以上,并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3.) 业务能力强,考核优秀

4) 有成为合伙人的意愿,按协议商定的出资比例

第十二条 合伙人品质要求:合伙人需要共同的价值取向,具备长远眼光和较强的创业欲望、富有牺牲精神和承受力等企业家精神,经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的。

第十三条 具有较好发展潜力和能力互补,但尚未完全满足基本条件的员工,可由合伙人申请,给合伙人会议破格吸纳;3.2 内部合伙人的吸纳程序

第十四条 内部合伙人的吸纳程序如下,具体操作参见《内部合伙人吸纳与股权配比流程》如下表:

1) 符合条件员工向总办提出合伙申请或合伙人推荐,填写员工合伙申请及认购表;2) 合伙资格由总办进行初审,并由相关部门核算当期内部股价、额度及认购系数;3.) 合伙资格及持股方式审核,并经合伙人会议复审后予以确认;

4) 合伙人签订内部合伙协议,到财务部确认持股额并缴款;

5) 公司发放员工持股股权证书,每年按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工商变更。

6) 成为内部合伙人,行使合伙人权利,享受分红。

3. 3 购股权额度确定

第十五条 合伙人购股权额度主要由担任的职位职级决定,参见本制度

第六条、

第八条,具体职位可购股权限额如下:职位可购股权限额 = 公司资产总额 __ 职位分配比例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因职务调整,其持股额度按调职后的职务比例变动,根据新变动比例进行认购或回购,其中:

1) 合伙人升职后,根据增加职位分配比例算出其增加股份,新增股份认购价格按本年新股价进行计算;2) 合伙人降职后,根据减少职位分配比例算出期减少股份比例,减少股份由公司负责回购,回购价格亦按本年新股价进行计算。

第十七条 根据公司实际运营需求,公司可协商委托某一合伙人受让其他合伙人股权,购股权额度可短期高于职位分配比例,可受让限额由合伙人会议决定。

合伙人购股权限额 = 职位可购股权限额 + 可受让限额3.4 公司资产价值及股价核算

第十八条 公司资产价值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有形资产以半年度财务报告显示,无形资产包括,品牌、知识产权、团队、业绩及获利能力等,其评估由内部价值链记分板来衡量,实行动态管理,参见《公司资产价值及股价核算办法》,经合伙人会议同意每半年予以公布。

第十九条 公司资产实行存量不动,增量激励原则,当公司资产价值低于原存量值时,合伙人应同比注资补足,当公司资产价值持续增长时,原合伙人可享受转让分红和股权转让所带来溢价激励。

第二十条 股价根据当期公司资产价值及股份数决定,每年中、年未各公布一次,为内部合伙人购股标准。

核定股价 = 公司资产价值 ÷ 股份数3.5 股权认购系数确定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按职务级别、个人资历、能力不同认购系数,股权认购系数越高则代表相对重要性越高,实际出资越少,计算公式如下表:股权认购系数 = a__k__k1十b__k2十c__k3第二十二条 股权认购系数的评分项目、权重和分值可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及需求调整,每年由合伙人会议确定。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权由合伙申请人有偿购买,合伙申请人实际购买价格和实际出资金额计算如下:实际购买股价 = 核定股价 ÷ 股权认购系数实际认购出资额 = 合伙人购股权额度 __ 实际购买股价3.6 认购权行使及个人奖励股份转换第二十四条 购股权的实施时间为半年度业绩考核评定后一个月内,根据认购系数确定实际认购出资额,股权认购以实际到帐金额为准,到期未到帐则视为放弃本期购股权。

第二十五条 股价每半年重新核定,新加入激励计划、放弃或曾失去购股权的合伙申请人应以当期新核定股价购股。

第二十六条 公司当期未有足够股权出让合伙申请人的,下年度可按本期价格购持续认购,内部股价下降时有权按新股价购买股权。

第二十七条 合伙申请人因年度业绩优秀获得公司股权激励的,该激励股权可转入合伙人名下,参与下年度分红,参见《绩效考核与激励制度》;

如合伙申请人已达到购股权最高限额,激励股权超出部分将转为现金激励;3.7 超限额回购和内部转让第二十八条 公司每年提取利润5%为内部股权回购准备金,从创始合伙人及超出职位可购股权限额合伙人回购股权,以激励新合伙人,回购价为当期核定股价。

第二十九条 股权回购顺序依次为创始合伙人、降职合伙人、超额合伙人,合伙人应以公司长远利益出发不得反对股权回购。

第三十条 股权可在合伙人间协议转让,转让股权应符合配比比例并经全部合伙人会议同意。

3. 8 利润分红第三十一条 为保证公司事业计划达成,合伙人在三年内分红不超过净利润的30%,每年实际利润分红比率依据年初合伙人共同确定的《年度目标及分红方案》考核提取,按股权比例分配,三年后视企业规模再行调整。

第三十二条 对未加入公司合伙人计划的专家、优秀员工,经合伙人会议同意的可采用分红权进行长期激励,该员工离职则分红权自动失效,《内部员工分红权配发通知书》。

第4章

4.1 经营权利与义务 内部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三条 内部合伙人不仅是公司股东,而且是共同创业的伙伴,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行使合伙人权利;

1) 公司有关重大投资、业务战略的调整等重大决定的股权表决 2) 公司发展规划及年度经营计划、分红与配股计划等的股权表决 3.) 公司组织变革及核心制度表决

4) 就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5) 查阅公司经营业绩财务报表及有关会议决议

6) 合伙人会议拟定的其他权力第三十四条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合伙人可选举管委会代行合伙人会议权利,管委会成员由合伙人担任,任期一年。

第三十五条 经授权内部合伙人可代表公司拓展业务,组织谈判,具体规定参见《公司业务运作流程及职权划分明细表》。

第三十六条 内部合伙人在公司日常运营中承担以下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 2) 履行合伙人分管职能,完成合伙人会议决议分管的工作任务或业绩指标 3.) 按时出席合伙人会议,就公司经营发展出谋划策

4) 接受制度约束,根据个人绩效和公司需要的职务调整

5) 保守公司商业机密

4.2 股份权利与义务第三十七条 内部合伙人持有公司股份,享有以下股份权利;

1) 参与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2) 对吸纳新合伙人行使表决权(一人一票);3.) 监督公司内部及各分支机构经营活动;

4) 按照股权比例分配红利,优先享有合伙人分红或股利等优惠政策

5) 依法分配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后的剩余资产;

第三十八条 内部合伙人根据持有股权承担以下义务:

1) 按本制度及合伙协议完成股权认购、转让 2) 退出经营时出让持有股权 3.) 公司增发,存量不足或亏损时同比注资

4) 以自己的出资承担风险

4.3 其他合伙人共同决议事项第三十九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 改变公司的名称;2) 改变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 处分公司的不动产;

4) 转让或者处分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 以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本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5章

5.1 合伙人内部创业 合伙人发展计划第四十条 内部合伙人可依据公司业务规划积极筹备、拓展咨询业务,承担业务单元的目标和激励,详细规定参见《公司发展规划及内部创业计划》。

5.2 独立合伙人第四十一条 独立合伙人指的以个人身份与顾问有限公司建立长期紧密合作关系,对双方合作所操作的项目实行公司化的操作,双方对项目收入采取按比例分成的方式,参见《独立合伙人协议》。

第四十二条 内部合伙人有个人发展意向的,双方签定独立合伙人协议后,成为咨询公司的独立合伙人,自负盈亏、直接对公司总裁负责。

双方在工作中采取平等协商的机制。

5.3 分公司合伙人第四十三条 内部合伙人可随公司发展转做连锁分公司合伙人,分公司合伙人可持有分公司60%股权,负责区域范围内的经营业务,参见《分公司合伙人协议》。

5.4

二、三级合伙人发展第四十四条 公司合伙人负责独立核算的业务团队的,经合伙人会议批准可在自己股权范围内发展

二、三级合伙人,具体参见公司相关规范。

第6章

6.1 内部合伙人退出 内部合伙人退出机制第四十五条 合伙人正常退出程序

1) 当事人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离职和退伙 2) 所有合伙人签字同意 3.) 办好必要的股权转让或退出手续第四十六条 合伙人持有的股份,在持有人脱离本公司 (包括自动离职、被解聘、被开除或死亡等)等情况下,不再参与内部持股,其已持有的股份由公司回购。

1) 合伙人自愿离职,提出申请后,不能行使股份购股权。

2) 自离职之日起不享受股东权利及分红权,已定分红由财务结算后,按劳动合同约定延期支付。

第四十七条 股份的回购程序:

1) 申请人员工个人填写回购申请单;2) 人力资源部向合伙人会议提供该员工的工作交接清单;3.) 合伙人会议确定回购方式和回购价格;

4) 回购其个人出资部分;

6.2 回购方式及回购价格确定第四十八条 根据内部合伙人不同退伙原因,将采取不同的回购方式:不同退出原因的回购方式第7章 附则第四十九条 本方案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公司合伙人管委会所有。

第五十条 本制度每年修订一次,实施日期自 起。

第五十一条 方案未尽事宜及实施细则,由管委会拟定合伙人会议审批。

第13篇 十二中公务接待内部公开制度

州温十二中公务接待内部公开制度

一、建立目的

为规范州温市第十二中学来宾接待工作,树立良好的学校形象,使接待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规定。

二、接待原则

对口接待、相互配合;周密细致、友好尊重;预算合理、厉行节约;安全第一、严格保密。

三、适用范围

本规定使用于州温市第十二中学所有部门

四、释义

1、本规定所称的接待是指学校对政府机构、教育部门、相关施工单位、教育组织机构等单位的来访接待。分重要接待和一般接待两种。

2、重要接待是指对学校发展有重要影响的政府机关、教育部门、教育机构等单位与个人的来访接待。

3、一般接待是指除了重要接待以外的接待。

五、职责

1、校长办公室负责《接待管理规定》的修订、接待工作总体的组织协调与实施,接待信息的存档。

2、重要接待由校办负责接待方案的制定、组织与实施,后勤部门按照接待方案予以配合。

3、一般接待由相关处室负责接待方案的制定、组织与实施,行政组按照接待方案予以配合。

六、接待工作程序

(一)接待申请

1、重要接待相关处事依据本管理规定提出重要接待申请,经校长批准后,提交至校办,由校办根据实际需求拟定接待方案报校长审批,校长批准的重要接待方案,由相关处事负责实施,后勤校长予以配合监督。

2、一般接待,由相关个人或部门自行联系。

(二)接待实施

1、登记来访

被访人员、部门应由本人或其委托人员到门卫保安处办理客人来访登记手续,为提高接待效率,接待负责人可提前通知门卫进行登记,不在进行现场登记,客人来访期间,应佩戴“贵宾证”并由被访人员全程陪同,客人离开学校时,被访人员应将客人送至大门口,同时交回“贵宾证”,进行访客离开登记手续。

2、内部用餐

为方便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原则上相关接待活动一律安排学校内部食堂用餐,并到食堂管理处领取“临时就餐券”或做好用餐登记。

3、外部用餐

原则上不再安排外部就餐。

4、来宾住宿

一般情况下安排住宿为普通宾馆标准。重要来访客人住宿,也应根据层次和重要程度选择适宜的标准进行安排。

(三)记录存档

1、一般情况需先申请后办事,特殊情况可以在接待结束后,由负责接待部门相关人员将填写完整的《接待申请表》上报校办。

2、每次接待任务完成后,行政组根据上报的《接待申请表》做好存档备案工作。

3、视重要程度,相关处事应按照实际需要采取记录、摄影、摄像等方式记录的,需报请校办派专人予以配合,并将相关记录报管理部行政组备案。

七、接待相关事项

接待产生费用由相关部门领导及校长审批后分别记入其部门费用。

八、本管理规定由校办负责解释,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施行。

第14篇 内部稽核制度范例

内部稽核制度

1.目的:为了正确行使会计监督,确保资本所有者的的财产安全、完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3.稽核工作的主要内容3.1事前稽核:即事前审核公司所编制的费用预算和成本计划,具体审核计划指标项目是否齐全、编制依据是否充分、数字计算是否正确、各项计划指标是否衔接等。稽核后提出改进意见。3.2事中稽核:稽核日常发生的财务收支,查验收支是否符合计划、预算的要求,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和制度,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领导并按规定处理。3.3经常稽核:要经常对所有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和会计报表进行合法性、真实性进行查验稽核。4.稽核工作职责分工4.1财务部负责人,负责对财务收支计划、费用预算、成本计划执行情况及其结果进行稽核。4.2各岗位财务人员,负责对本岗位的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帐薄、报表的日常稽核。4.3审核人员负责对原始凭证、记帐凭证的日常稽核。4.4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对凭证、帐薄、报表进行复查稽核。5.稽核工作基本方法5.1原始凭证的稽核5.1.1形式上,稽核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摘要、数量、单价、金额、增值税及各种签章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5.1.2内容上,稽核原始凭证列示的经济业务是否真实、正确、合法;5.1.3在稽核过程中,若发现不合规范的原始凭证,一般情况请经办人补办手续,如弄虚作假,应报请领导处理。5.2记帐凭证的稽核5.2.1形式上,稽核填制日期、会计科目、经济业务内容摘要、借贷金额及制单人签章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5.2.2内容上,稽核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真实、正确、合法,原始凭证与记帐凭证是否一致,会计分录是否正确;5.2.3记帐凭证稽核合格后,即可作为登记帐薄的依据。5.3会计帐薄的稽核5.3.1稽核会计帐薄是否按照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日记帐设置;5.3.2稽核是否按记帐规则登记帐薄;5.3.3稽核是否按序时要求登记日记帐;5.3.4稽核是否按规定按时结帐、对帐,帐帐、帐证、帐实是否相符。5.4会计报表稽核5.4.1形式上,稽核会计报表封面的填写和签章是否齐全,应报送的种类是否齐全;5.4.2数字上,稽核年初数与上年数是否一致,本年发生数是否以会计帐薄为依据,表与表之间、项目与项目之间的钩稽关系是否正确,应具有平衡关系的报表是否平衡;5.4.3内容上,稽核资金及其运用是否合理,利润形成及其分配是否合规,成本计算是否正确、真实等,报表项目填列是否齐全。6.附则:6.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6.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6.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15篇 yh矿标准化系统内部评价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对我公司标准化体系管理的评审的策划、输入、输出和改进措施的跟踪提出要求,以确保管理体系保持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管理者对我公司标准化体系的评审。

三、职责

1、总经理主持安全标准化体系管理评审工作,批准评审计划和管理评审报告,并负责组织管理评审的实施。负责审核管理评审报告。

2、副总经理或安全部门负责组织管理评审前的准备工作,组织制定评审计划。负责掌握、了解标准化体系的审核和运行情况。负责掌握、了解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情况和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负责组织管理评审后的改进、预防措施的制订和实施。负责做好评审记录及整理归档。

四、安全标准化体系工作程序

1、管理评审流程

管理评审策划→管理评审输入→管理评审会议→管理评审报告→改进措施→跟踪验证→记录整理归档。

2、管理评审策划

(1)一般每年进行一准评审。通常就整个体系进行评审,必要时也可分别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子系统单独进行评审。遇到下列情况时应增加管理评审。

①新的管理体系运行3-6个月后;

②管理体系不适应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变化时;

③社会环境、经营战略、市场需求发生变化时;

④管理方针、内部组织结构有重大变化时;

⑤发生严重的质量问题、环境事故、健康安全事故;

⑥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2)管理评审计划

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制定评审计划,并报总经理批准。计划内容包括:审的目的和范围;评审的依据;评审的时间安排;评审的内容;各部门提交的资料;参加评审的部门和人员。

(3)管理评审输入

标准化系统管理评审包括现行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改进机会相关的信息,主要有以下内容:监测与检测记录;以前管理评审的跟踪结果;影响标准化系统的变化;制定及实施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有效性;事故、事件统计分析;员工和相关方的抱怨;目标和指标的完成情况;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实施标准化系统的资源(人、财、物、技术)的保障情况。

(4)管理评审准备

①总经理负责书面报告系统的运行情况和改进建议,各单位按评审输入要求在管理评审前一周准备好评审材料。

②各单位提交的评审资料,在总结体系运行业绩的同时,重点提出资源的需求和改进的建议和意见。

③副总经理或安全部门负责收集汇总评审材料,经总经理审核后,提交给管理评审。

④参加管理评审的人员一般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专职安全员、班队长等。

3、实施管理评审

(1)矿长主持管理评审会议,专职安全员做好评审记录。参加管理评审的人员须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参加评审人员就管理评审的输入内容展开讨论,确定改进项目,分析原因,明确责任部门,提出改进计划和要求。

(3)总经理对评审的内容作出结论,对评审后的改进活动提出明确要求。

4、管理评审输出

(1)通过管理评审找出需要持续改进的方面,包括:风险评价与控制;目标和指标;绩效测量与监测;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标准化系统的资源(人、财、物、技术);其他。

(2)管理评审的结果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标准化系统的效力和管理过程的改善;资源需求;预防损失和对识别风险的缓减计划。

5、评审报告管理

(1)评审会议结束后,体系推进部门,负责根据输入资料、会议记录、总经理发言等撰写评审报告,以“管理评审报告”的书面形式输出。经总经理批准后,发至相关部门。

(2)管理评审报告的内容:评审的目的、范围、日期;评审依据;参加评审人员;综述管理评审输出的具体内容;评审总结,其中应包括对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及对方针、目标适宜性的评价,管理评审提出的整改措施要求。

五、相关记录

1、《内部评价报告》

2、《内部评价记录》

3、《标准化系统内部评价计划》

第16篇 永安地产内部牵制制度

安永地产内部牵制制度

内部牵制制度要求凡是涉及资产、实物款项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制约作用。

1.收款员与会计的相互制约

各销售现场收款员每日填写收款日报表,确保销售明细清单、现金交款单、收据三者一致,并及时交会计记账,同时做好备查记录手续;收款员必须据实开具事先印有连续编号的收据,采用复写方式,一式三联。为保证收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会计应对收款员交来的收据进行核对;会计根据审核的收款单据,填写会计凭证,录入计算机系统。

2.会计与出纳的相互制约

实行钱账分管,会计工作与出纳工作要严格分开,不得监管或顶替对方工作;出纳人员结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做到日清月结,银行日记账与总账的当月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余额应一致;出纳人员必须根据经会计审核后的计算机制会计凭证办理款项支付,包括签发支票、办理借款等业务;出纳要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如有短缺应负责赔偿,审核会计有权随时清查出纳保存的库存现金;出纳应对每月银行存款收付业务与对账单进行核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会计应检查当月发生的未达账项是否属实、有效,督促出纳及时清理落实未达账项。

3.财务人员工作交接事项

财务人员在换岗或临时替岗时,必须了结和完善本岗经管的各项账务,并做到账账、账表、账实、账证相符,同时填制交接清单由会计主管审核无误后方可离岗。

第17篇 绩效测量与内部评价制度

(1)〈〈安全绩效测量制度〉〉包括:测量内容与计划要求,测量人员能力要求,测量过程要求,记录要求,沟通与回顾要求。

制定的测量计划包括:测量频率,测量范围位置,测量标准,测量程序,资源配备,测量方法与技术。

记录测量的结果,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当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回顾计划和要求,对收集的测量资料进行分析,并用分析结果说明标准化系统的适宜性和有效性,每年更新测量计划。

(2)《安全绩效测量计划》按测量计划对下列内容进行安全绩效测量:安全、健康目标,各项安全、健康检查完成率,设备定期检查完成率,个人防护用品的依从程度,职业危害测量情况,事件、事故调查完成率,纠正与预防行动完成率及其效果效率,安全、健康有关数据统计、分析情况,现场安全、健康许可依从情况,任务分析及任务观察情况执行情况,安全、健康委员会会议情况,变化管理回顾情况,培训情况,法律法规依从程度,持续改进标准化系统效力的情况,安全、健康投入情况,对收集的测量资料进行分析,并用分析结果说明标准化系统的适宜性和有效性。(3)〈〈标准化系统运行评价制度〉〉包括组织要求,时间要求,人员要求,方法与技术要求,过程要求,进行内部评价的频率,报告与分析要求。

内部评价人员具备下列能力:熟悉相关的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标准,接受过安全标准化系统评价技术培训,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技能,具备操作内部评价过程的能力,具备辨别危险和评估风险的能力,具备安全标准化规范评价所需的语言表达、沟通及合理的判断能力。

内部评价时使用下列方法:问询,记录回顾,现场检查。

内部评价发现的问题采取纠正措施,保留内部评价记录。

(4)《系统运行评价报告》由企业组成的内部评价工作组具体实施。系统评价包括目的、时间、范围、人员、组织、方法(问询、记录回顾、现场检查)与技术、程序和过程、分析与报告。

通过内部评价确定下列事项:标准化系统运行的效力和效率;标准化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资源(人、财、物、技术)的使用效力和效率;标准化系统运行结果和期望值的差距;绩效测量系统的适宜性和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内部评价发现的问题采取纠正措施;企业与相关方的关系。

评价结果包括下列分析:得分分析;工伤事故率与百万工时死亡率趋势分析。保留内部评价记录。

(5)〈〈外部评价计划〉〉每3年向政府安监部门提出一次评定申请,对安监部门提出的不符合相认真整改,以促进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效果。

第18篇 a药监局内部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机关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上班时间外出。因工作原因迟到、早退或外出者,要向局领导讲清原因。

2、作息时间及季节性变更执行市政府的统一规定。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执行国务院的统一规定,必要时可根据我局的具体工作需要做适当地调整。

3.请假须事先办理手续,病假凭医院证明。因事需要请假者,要向负责人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来不及请假的,应事后补办。

4.办公室应认真统计考勤,将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情况记录清楚,月底公布。

5.一月内请事假三天以上者,迟到、早退、外出五次者扣发当月奖金。

6.无请假手续者;假冒请假原因,经查实弄虚作假者;无故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论处,处理办法执行局有关规定。

7.每个人的考勤情况列入年底公务员考核内容中。

二、请销假制度

第19篇 内部稽核制度范例二

内部稽核制度(范例b)

□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营业单位的稽核工作,由管理部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

行稽核工作。

第二条本公司稽核业务范围,定为帐务、业务、财务、总务、监验五项,除另有规

定外,悉以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稽核人员对于所审核的事项,应负责任,必要时,并应在有关帐册簿据上签

章。

第四条稽核人员,除依照规定审核各单位所送凭证帐表外,并应分赴各单位实地稽

察,每年稽察次数视事实需要而定。

第五条稽核人员前往稽核之前,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

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审核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六条稽核人员于执行任务时,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

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审核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七条稽核人员有保守职务上所稽得秘密的责任,除呈报外,不得泄漏或预先透露

予检查单位。

第八条稽核事务如涉及其他部门时,应会同各该有关部门办理,且应做会同报告。

如遇有意见不一致时,须单独提出,与书面报告,一并呈核。

第九条稽核人员对本公司各单位执行稽核事务时,如有疑问,可随时向有关单位详

尽查询,并调阅帐册、表格及有关档案,必要时并得请其出具书面说明。

第十条稽核人员执行工作时,除将稽核凭证(或公文)交由受稽核单位主管验明外工

作态度应力求亲切,切忌傲凌或偏私。

第十一条稽核人员于稽核事务完妥后,应据实缮写检查报告书呈核。

□帐务稽核

第十二条记帐凭证的审核或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是否按规定填制传票,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

因。

(二)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错误以及各项数字

的计算是否正确。

(三)转帐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四)应加盖的戳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五)传票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合乎规定、齐全、确实及手续是否完备。

(六)传票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

(七)传票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已登录日记簿或日计表。

(八)传票的调阅及拆阅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

第十三条帐簿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各种帐簿的记载,是否与传票相符应复核者,是否已复核,每日应记的帐,是否

当日记载完毕。

(二)现金收付日记帐收付总额,是否与库存表当日收付金额相符。

(三)各科目明细分类帐各户或子目之和或未销讫各笔之和是否与总分类帐各该科目之

余额相等,是否按日或定期核对。相对科目之余额是否相符,有无漏转现象。

(四)各种帐簿记载错误的纠正划线、结转、地页等手续,是否依照规定办理,误露的

空白帐页,有否划“×”形红线注销,并由记帐员及主办会计人员在“×”处盖章证明。

(五)各种帐簿启用、移交及编制明细帐目等,是否完备,并送该管税捐稽征机关登记。

(六)各种帐簿有无经核准后而自行改订者。

(七)活页帐页的编号及保管,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订本式帐簿有无缺号。

(八)旧帐簿内未用空白帐页,有无加划线或加盖“空白作废”戳记注销。

(九)各种帐簿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已否登记备忘簿,帐簿的毁销,是

否依照规定期限及手续办理。

□业务稽核

第十四条库存检查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一)检查库存现金或随到随查,如在营业时间之前,应根据前一日库存中所载今日库

存数目查点,如在营业时间之后应根据当现金簿中今日库存数目现款、银行存款查点,如

在营业时间之内应根据前一日现金簿中今日库存数目加减本日收支检点。支票签发数额与

银行存款帐卡是否相符,空白未使用支票是否齐全,作废部分有无办理注销。

(二)现金是否存放库内,如有另存他处者,应立即查明原因。

(三)库存现金有无以单据抵充现象。

(四)托收未到期票据等有关库存财物,应同时检查,并得须对有关帐表、凭证单据。

(五)检查库存除查点数目核对帐簿外,并应注意其处理方法及放置区域是否妥善,币

券种类是否分清。

(六)金库锁匙暨暗锁,密码表的掌握部门及库门的启用与库内的安全,金库放置位置

等是否适当,严密办理。

(七)汇出汇款寄回的收据,是否妥为保存,有无汇出多日尚未解讫的汇款。

(八)内部往来帐,是否按月填制未达帐明细表,查对帐单是否依序保管。

(九)内部往来或外县市单位往来帐,是否经常核对。

(十)营业日报表的记载是否与银行存款相符。

(十一)检查县市单位各种周转金及准备金时,应注意其限额是否适当。有无零星付款

的纪录,所存现款与未转帐的单据合计数,是否与周转金、准备金相符,有无不当的垫款

或已付款,而久未交货的零星支付或请购案件。

第十五条检查各种信托资金帐时,应注意下

列事项:

(一)利率是否依照规定计算信托资金积数及利息计算是否经过复核。

(二)信托资金支付时,是否与各该明细分户帐结余单据核对并依照规定结算利息。

(三)委托户之印鉴卡、帐卡有无登记户籍资料身份证、统一编号,并经主管人签章证明。

(四)信托资金付清时,应注意其收回单据及帐卡,有否盖结清或付讫戳记。

(五)各种信托资金之委托中途取本结清及满期续存等手续及计息标准(包括逾期计

息)是否依照规定办理。

(六)信托单及帐卡有否编号及经复核,帐卡是否记载付息之记录,已付清之信托单

有无注销,并经验印其存根联有无注销,作废存单有否连同存根联注明及妥为保管。

(七)根据信托单存根核对帐卡是否齐全相符无误。

(八)点检信托单之库存,是否与登记帐卡相符,其保管或开发情形是否合于规定。

(九)核对各项信托资金余额及转籍金额是否与帐表相符。

(十)积富信托资金之收金是否按日收取,并将收金卡整理完妥,拖延缴纳者,是否

按规定计收利息、支票缴纳者是否填写支票行库、帐户、号码及到期日。

(十一)积富信托资金之收金是否经常与客户核对次数并相符。未收部分是否经常抽

查并办理催收工作。

第十六条表报检查,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各种表报是否按规定期限及份数编送有无缺漏。

(二)各种报表内容是否与帐簿上之记载相符。

(三)数字计算是否准确,签章是否齐全。

(四)报表编号、装订是否完整及符合规定。

(五)表报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

第十七条检查放款业务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是否具备征信调查及按规定呈经核准,并依照条件办理。

(二)利率是否照规定计算并催收,并将记录登载帐卡。

(三)质押手续是否完备,质押品保存方法是否妥善,数量之折扣是否符合规定,并与

帐卡记载数额相符,保险额是否足额,受益手续是否完备,如遇质押品不定或变值时,有否

催赎或追加质押品,收受质押品制发收据时,有否设簿备查登记,质押品发还时,收据有无

收回注销。

(四)如有逾期未还,违约息是否计收,已否催收,若有发生呆滞情事,已否作适当处

理,是否已呈经核准,其处理手续是否合于规定。

(五)保证人信用是否经征信或调查,保证人死亡或损失信用时是否已催换保证。

(六)借据金额与放款帐卡金额是否相符,借据借款关系人印鉴与约定书、印鉴卡等是否相符。

(七)借贷案偿还部分款项或追加贷款时,其有关单据及帐册是否注明。

(八)营业单位所受理之信托单质押贷款余额是否每月与放款保证科对帐,帐卡之整

理,保管是否妥善。

第十八条检查保证业务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保证案件是否经征信或调查暨依规

定手续及奉准办理,签章是否齐全。

(二)应收手续费是否依规定计算,其收

款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三)保证金额是否与保证契约或保证函件留底及帐册相符。

(四)保税案件冲销金额,是否与税捐稽

征机关解除责任函所列数额及帐册相符。

(五)担保品性质、种类、数额是否符合规定,应办质押手续已否办妥,以有价证券或信

托单担保者,是否与帐册相符,保管是否妥善。(六)保证而未解除责任案件,是否经常

清理,逾期案件是否清理催结。

(七)委托人未能依约偿付保证款项,如发生垫付或转作贷款时,是否报奉核准,其帐册

是否已作适当之记载,同时是否迅予追偿,或追保或作适当之处理。

(八)分批保证陆续冲销之保证案件,其保证总额有无超过契约规定,其续保及冲销

是否详细记载。

(九)以本票作为担保品者,其发票人、背书人之信用及财务状况是否经征信或调查及

呈奉核准。

第十九条检查各种证券交易帐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当日交易之证券,是否翌日收足价款或缴足证券,约期交割者具有现品提缴清单。

(二)各笔交易是否有场内成交单,成交时是否按时填制成交单日报表及传票。

(三)各种交易是否与帐册所载相符。

(四)承销各种证券,应具有之文件是否齐全,是否记帐登帐。

(五)承销各种证券价款之收付与申请单是否相符。

□财务稽核

第二十条检查有价证券时,应与有关帐表核对,并注意下列事项:

(一)购入及出售有无核准,手续是否完备。

(二)证券种类、面值及号码,是否与帐簿记载相符。

(三)债券附带的息票是否齐全,并与帐册相符。

(四)本息票有无到期或是否齐全,并与帐册相符。

第二十一条检查各种质押品、寄存品及其他有价值的凭证单据时,应注意其是否存放

库内,并应根据开出收据的存根副本及有关帐册与库存查核者相符有无漏记,如有另存其

他地点者,应查询原因并检阅其有关单据。

第二十二条各种房地产契约书及其收租情况是否妥善。

□总务人事稽核

第二十三条检查各项费用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总公司各单位,各项费用支付与物品领用是否已依规定呈核准许核销。

(二)各县市单位的费用,是否在预算范围内,或经核准的范围内检支,是否有浪费或

业务上无需要的开支,各项费用的列支是否照规定办理。

(三)各种单据是否齐全及手续是否完备。

第二十四条检查储藏物品,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储藏物品的种类、数量、价格是否与帐簿(册、卡)记载相符,有无遗漏或短少。

(二)储藏物品的保管是否妥善。

(三)储藏物品的质量、规格是否与购案相符。

(四)领物凭证,是否均经有关人员签章始行核发。

(五)已领物品未转帐者,与储藏物品合计表,是否与帐面存量相符。

(六)有无损坏待废物品,帐簿是否注明,所存应报废物品,数量是否与帐簿记载相符。

第二十五条检查交通运输及设备登记卡附项设备登记卡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各种登记卡的设置登记及排列,是否依照规定随到随办。

(二)各种登记卡的记载是否正确详明。

(三)核对财物有关的登记簿、备查簿,是否有未设登记卡或漏编号、漏记帐的财物。

(四)登记卡是否登记有关折旧、修理、添建及转移事项。

(五)检查人员如认为必要时,得依据登记卡或财务登记有关帐簿,实地盘点或抽查盘

点,相互核对。

第二十六条营业用品器具是否编号设簿登记并查点是否齐全,各种印章的保管是否妥善。

第二十七条人事检查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各单位办事人员每日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办公,并在签到簿上签到及有无迟到早退现象。

(二)各单位办事人员对于顾客是否竭诚招待,有无稍有怠慢现象。

(三)各单位目前业务繁简与现有人员的工作分配是否相符,有无应增、应减现象。

(四)各单位办事人员对本身所担任的职务是否胜任适当,有无能力优异,表现特优者,

或办事颓废及品性不佳,且染有不良嗜好者。

(五)各单位人员于上班时间中,其仪表、态度、谈吐是否逾超公司的规定。

(六)职员身份保证书,是否齐全,保证人是否已作好对保工作,并对保证人资产价值

评估,且是否阅览行政机关资料核对。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呈董事长核准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第20篇 会计内部稽核制度范本

建立会计内部稽核制度的是整个财务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会计监督工作的组织措施,保证会计工作顺利进行,加强会计控制,根据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本单位每一项经济业务的自理秩序,不能由一人包办,以由二人或二人以上分工办理或兼管。如:业务人员进货,出纳员会款,会计人员记帐,起到互相牵制的作用。

2、帐、钱(物)实行分管。以货币资金而言,出纳人员除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外,不得兼管稽核、全部印章、会计档案和其他帐目的登记工作,现金银行存款总分类帐由会计人员记帐。

3、严格执行凭证制度和帐务自理传递程序制度。每发生一项经济事项都要有合法的凭证。

4、本店各职能部门的人员必须明确本岗位的职权的责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把好每项经济业务关。

5、办公室人员严格把握财产物资领用手续,购买用品用具及其他财产物资时,必经分管领导同意后购买,发票必由二人以上签字手续。纠正收支必由二人以上手续。

6、严禁仓库部门收现金,其他销货部门的现金必当天经二人以上汇总清帐送交银行。

7、严禁现金进货音像门某,确因需要必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意,由二人以上经办方可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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