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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设备的安装、拆除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大型设备的安装、拆除制度

有哪些

在大型设备的管理中,安装和拆除环节至关重要,涉及到的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规程: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2. 技术方案:详细规划设备的定位、安装步骤及拆除流程。

3. 人员培训:对参与作业的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

4. 设备检验:对设备本身和辅助工具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

5. 现场管理:规定作业区域,控制无关人员进入,维持现场秩序。

内容是什么

1. 安全规程需详细列出可能的风险及预防措施,如佩戴防护装备,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带电作业等。

2. 技术方案应由专业工程师制定,包括设备的吊装、定位、固定等步骤,以及拆除时的顺序和方法。

3. 人员培训不仅限于理论知识,还要通过模拟操作和实战演练,使员工熟悉设备和安全规定。

4. 设备检验涵盖设备性能测试、配件完整性检查,确保所有工具和设备都在良好状态。

5. 现场管理强调作业区的标识、警戒线设置,以及应急响应计划,确保突发情况下的快速应对。

规范

这些制度的执行需严格遵循,例如: - 安全规程的执行应由专人监督,违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记录。 - 技术方案在实施前需经过审批,并在作业过程中保持动态更新,以适应现场变化。 - 人员培训的效果应定期评估,不合格者不得参与设备安装或拆除工作。 - 设备检验结果需形成书面报告,不合格设备应立即维修或更换。 - 现场管理应确保每个环节都有责任人,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信息及时传递。

重要性

大型设备的安装和拆除制度的严格遵守,是保障生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维修成本的关键。忽视这些制度可能导致设备损坏、人员伤亡,甚至引发重大安全事故,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声誉。因此,必须将制度落实到每一个细节,确保每一位员工都充分理解和执行,以实现高效、安全的设备管理。

大型设备的安装、拆除制度范文

第1篇 大型设备的安装、拆除制度

为保证大型设备的安全使用,防止大型设备在装、卸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特定本制度:

一、大型设备如龙门架等在安装、拆卸施工过程中,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和单位实施安装、拆卸工作。项目经理必须严把安装、拆卸工作质量关。

二、大型设备安装、拆卸前必须有安装、拆卸施工方案,并经上级安全技术主管部门审批安装、拆卸施工方案后,方可进行实施安装、拆卸工作。

三、在大型设备安装、拆卸时一定要做好监控工作,要组织专门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进行监控工作,首先查看现场四周环境,周边要有专人值勤,禁止非工作人员进人安装、拆卸施工现场。确保安装、拆卸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

四、大型设备安装完工后,必须经有相应资质的安全检测管理部门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使用。

五、设备使用完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同时进行设备的卫生清理,保持设备的整洁。

第2篇 大型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一、使用:

(一)、使用前的检查:

1、金属结构有无开焊的明显变形;

2、架体各结点连接螺栓是否紧固;

3、附墙件、缆风绳、地锚位置和安装情况;

4、架体的安装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

5、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6、卷扬机的位置是否合理牢固;

7、电气设备和操作系统的安全性;

8、信号及通讯装置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

9、钢丝绳及绳卡、滑轮组的固接情况;钢丝绳的磨损情况;

10、提升机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防护情况;

(二)、定期检查。

定期组织检查一次,由公司设备科、安全科和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参加,检查内容包括:

1、金属结构有无开焊、锈蚀、永久变形;

2、扣件、螺栓连接的紧固情况;

3、提升机构磨损情况及钢丝绳的完好性;

4、安全防护装置有无缺少或失灵;

5、缆风绳、地锚、附墙架等有无松动;

6、电气设备的接地或接零情况;

7、断绳保护装置的灵敏度试验。

(三)、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由项目安全员在班前进行,在确认提升机正常时,方可投入作业。检查内容包括:

1、地锚与缆风绳的连接有无松动;

2、空载提升吊篮做一次上下运动,验正是否正常,并同时碰撞限位器和观察安全门是否灵敏完好;

3、在额定荷载下,将吊篮提升至地面1-2m 高度停机,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和架体的稳定性;

4、安全停靠装置和断绳保护装置的可靠性;

5、吊篮运行通道内有无障碍物。

(四)、使用提升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物料在吊篮内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当长料在吊篮中立放时,应采取防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使用。

2、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乘吊篮上下;

3、闭合主电源或作业中突然断电,应将所有开关板回零位。在重新恢复作业前,应在确认提升机动作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4、使用中要经常检查钢丝绳和滑轮工作情况。如发现磨损严重,必须按规定及时更换;

5、装设摇臂把杆的提升机,作业时,吊篮与摇臂把杆不得同时使用;

6、作业后,将吊篮降至地面,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锁好箱门。

二、维修保养

提升机应经常进行维修保养,并符合下列规定;

1、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提升机各润滑部位,进行注油润滑;

2、维修保养时,应将所有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并在闸箱处挂“禁止合闸”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守护;

3、提升机处于工作时,不得进行保养、维修,排除故障应在停机后进行;

4、更换零部件时,零部件必须与原部件的材质性能相同,并应符合设计与制造标准。

5、维修主要结构所有焊条及焊缝质量,均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6、维修和保养提升机架体顶部时,应搭设上人平台,并应符合高处作业要求。

三、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1、大型设备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技术参数等资料,装拆应由专业资质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完成,装拆前必须编制专项方案,装拆工作应有技术人员、安全员在场监督。大型设备安装完成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安装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实行专人管理,不得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灵的机械设备。

3、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装置,保证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4、机械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维修,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其使用。严禁对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5、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6、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7、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8、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导致事故发生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9、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10、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1、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

12、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13、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或遇到恶劣气候,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停止机械运行施工。

14、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侯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15、执行大型设备定期检测、维修、保养制度。

第3篇 煤矿大型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机电设备管理,保证安全运转,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延长使用年限。机电设备管理,必须统一计划,统一购置,防止管理范围不清,盲目乱购,造成混乱,特制定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一、设备购置

1、根据南局机发3号文规定,凡属设备购置都必须由局机动处统一购置,由各矿每年七、八月份编制每下一年度设备购置计划报局机动处统一平衡购置,本矿的设备购置计划,由矿属各区、科、队使用设备单位于每年七月一日以前将下一年所需设备编成计划交机动区,由机动区汇总,经矿长或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审核,批准报局机动处。工程项目按设计批准资料;大型设备(如大绞车、大抽风机)专项报告局机动处,工程项目中途出现计划不周,少数及个别设备需要补充时,按该工程原批准资料由单位补充需要意见报告局机动处。编制的范围:

①生产施工维修所需的设备及仪器仪表;

②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及仪器仪表;

③自制设备的仪器仪表;

④非工业生产用的文化生活设备,凡属于机电设备(小水泵、局扇、7kw以下电动机、矿车、干式变压器、dw系以下的低压防爆开关,电煤钻、风钻、风镐、矿灯、坑木台车)及检漏继电器等低易品部份由供销科汇报局供销处统一订购。

2、购置资金:矿里不存在设备购置资金,固定资产设备由局机动处统一购置,局财务处支付,其中11种小型设备及检漏继电器等,由局供销处统一购置支付。

3、矿一般不向外订购设备,如需购置时,必须由矿长或机电矿长批准方能购置。

二、设备管理:

1、为了加强设备管理矿配专职设备管理员一人,综采队配设备管理员一人,其他各科、队及机电组设兼职设备管理纲员,实行群管与专管相结合。

2、矿里需使用设备时,由矿设备管理员向局设备租赁公司签订设备租赁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由局设备租赁公司编财产号在设备上钉牌或钻号,由设备租赁公司或本矿自己将设备运回矿上,设备管理人员验收按装箱单清点,验收将图纸说明书资料交技术资料室统一保管,设备管理人员将设备进入台帐。

3、设备一般不外租借,矿属大集体、五、七需要租借时,可直接向设备租借公司租借。如有低易品设备可由矿长批准,办理租借合同方可借出,并按时缴纳租金,如需购买需提计划交局机动处代购。

4、凡属地方企业需租用设备,必须向局开发公司申请,批准,由局设备租赁公司签订合同,租赁公司租给设备,矿一般不向外借出设备。

5、属固定资产的设备,矿无权出售,低易品则由购置单位申请经矿长批准,按其新旧程度,折价到财务付清款项,设备管理员凭付款凭据发货。

6、凡是从局租赁公司租回的设备,必须由区统一安排安装,安装完毕后,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7、在使用设备无论是固定和移动设备都必须按各类设备的检修周期进行计划性的安排检修。中小修由本矿、区自行承担,费用自生产成本开支,大修由局设备租赁公司安排,有关单位进行,或委托本矿、区自检,均需承担,其大修费用资金由局设备租赁公司审核,局财务处支付。

8、四大件的固定设备技术档案(即设备履历簿)凡是中修以上都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将检修项目和技术数据填入履历簿内。

第4篇 大型设备领导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领导干部上岗检查是各级领导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为了加强大型设备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机电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每月上岗检查一次;

二、机电副总,安全科长,调度室主任每月上岗检查两次;

三、机电科长,副科长每月上岗检查四次;

四、基层队长,副队长每月上岗检查十次;

五、基层队主管技术员每月上岗检查十次;

六、值班队干每日上岗检查一次;

七、机电科设备组,技术组每周上岗检查一次;

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必须了解设备运行情况,现场检查各种制度执行情况,并认真填写干部上岗登记薄备查。

第5篇 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医院将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或品种稀少、质量精密的仪器设备界定为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从购买前的论证一直到使用终止,必须按本制度执行。

二、购买前必须由使用部门填写《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论证表》,再经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组论证,设备管理委员会、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报院长同意后,医院再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决定。

三、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的采购必须通过政府公开招标,医院委派纪检监察监督、专业人员技术确认。签订合同时,必须组织医院价格谈判小组集体再次确认价格、优惠承诺等。

四、凡购进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入库时必须由厂商代表、设备工程组人员、设备管理干事、使用部门负责人及使用责任人员一起参与验收,由设备管理干事书写验收报告,作为技术档案资料存档,发现问题及时索赔或采取相应措施。

五、设备科对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建立单机技术档案,并发给《万元以上在用医疗仪器单机运行登记记录本》,由仪器使用责任人填写,使用部门应建立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日常保养制度。

六、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部门必须指定专人管理,进行使用和维护,使用人员必须熟悉仪器设备性能,一般性故障排除,日常保养及维护工作。

七、大型及贵重仪器的使用责任人因故缺勤或调动时,应办理账面和仪器质量的移交手续,手续不清不接,不办移交者予以追究责任。未接受过该仪器的操作与应用培训的人员,在使用前必须接受培训,并且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八、所有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应建立操作规程、设备管理标签、技术档案,账和实物必须一致。不得将其零配件移作其它用途,如具备革新或改装的技术认证许可,必须经院领导批准,设备科备案后,方可进行。

九、各科室之间借用仪器,由出借科室主任批准并报设备科作调剂备案,建立共同使用手续。借用单位在借用过程中,对仪器应妥善保管,若有损坏或遗失零件等,由借用单位负责。

十、进修人员、实习生学习使用仪器设备时,设备操作者应向学习人员讲清仪器的性能、原理、使用方法和使用仪器的目的,并严格要求他们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操作时带教人员应在旁指导,发生系统损坏或零配件遗失等,除本人外,带教人员应负主要责任。

十一、凡仪器设备发生重大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向科主任、设备科和主管院长报告,必须尽快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情况及时处理。

十二、对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坚持日常保养维护到位,保持仪器设备性能稳定、正常使用率极高的责任人,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十三、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的报废,坚持慎重原则,凡能在在控标准内维修恢复正常或调剂符合它用的,均不得报废。确认报废的,由使用科室主任组织填报《医疗设备报废申请、鉴定、审批表》,报设备科组织鉴定后,按程序申报审批手续,并做好下账和残值处理工作。

第6篇 大型医疗设备使用维修培训制度

1.使用大型医疗设备和易发生危险的医疗设备前,必须经过技术培训才可上岗操作。

2.在签定购买大型医疗设备和易发生危险的医疗设备的合同后,使用科室必须将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确定好。

3.派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到具有同型设备的单位进修学习,学习应在所订设备到货前结束。

4.学习人员必须在学习期内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和故障排除方法。

5.学习人员必须树立和强化安全意识,牢固确立安全操作的思想,杜绝危险情况的发生。

6.学习人员学习结束后,必须由培训单位出具考试、考核合格证明。

第7篇 大型特种工程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度

一、设备使用的基本制度:岗位责任制、持证上岗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度

1、岗位责任制

(1)对主要设备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包使用、包保管、包保养的“三包三定”责任制,操作人员保持相对稳定调整时应征得设备部同意。

(2)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确保机械正常运行。

(3)操作和维护人员要做到班前检查机况,班后擦拭机体,使设备外观整洁,达到“三无”和“四不漏”。

(4)操作和维护人员根据设备部制定的保养制度要求,定质、定量、定时加油,定期换油,并保证油路畅通,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下运形。

(5)操作人员要做到“三懂”(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查故障)。确保正确使用机械,按规定保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操作人员如实填报运转记录,做到字迹清楚,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并由当时班组现场负责人签认,每周准时报送设备部进行核实。

2、持证上岗制度

(1)操作及维修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严禁未培训先上岗。

(2)公路行驶的运输设备驾驶证由地方交管部门办理,特种设备操作证由特种设备部门办理。

3、交接班制

(1)交接班制由值班司机执行,多人操作的单机或机组,交接班时上班司机或机长须全面交接并填写好设备运转记录;

(2)操作司机交接班时,全面检查、不漏项目,做到:a:交清设备技术状况;b:交清设备运转情况。燃油、液压油、润滑油、冷却液的消耗和备用情况;c:交清下一班的生产准备及生产情况;d:交清本班完成的工程量;e:交清备品、附件、工具情况;f:单班作业的机械虽无进行交接,应做好机械的清洁养护和整理工作。

4、巡回检查制度

(1)机械使用前后,办理交接时,均应由操作人员对设备进行详细、全面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2)设备主管应每日到现场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巡检,对操作人员填写的运转日志进行检查。

第8篇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价格昂贵,操作复杂,维修、检修难度大,所以作好日常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对发挥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作用至关重要。参照《郑州大学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三部分。

一、仪器设备建档范围:

凡使用方向是教学或科研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包括国家科委统一管理的23 种),单价超过人民币10 万元(含10 万元)的仪器设备,均要建立健全技术档案。

二、归档内容:

1.购置前的资料:

① 编制采购计划的调查资料,包括同类产品的说明书,价格表等;

② 选型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及论证意见;

③ 批准文件;

2.订货后资料:

① 订货合同,包括订购清单及合同条款;

② 厂家提供的安装图纸资料;

③ 到货通知;

④ 提货单副本;

⑤ 保险凭证;

⑥ 发票副本;

3.验收中的资料:

① 装箱单与合同订购数的复核记录;

② 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校验单;

③ 说明书、线路图及技术资料;

④ 安装、调试及验收中的记录、报告及总结;

⑤ 商检局的商检证明及索赔报告。

4.使用中的资料:

① 规章制度,包括操作规程,使用管理制度,维护保养办法,事故自理办法等;

② 工作日记,包括使用及维修等记录;

③ 修理记录,包括事故报告,故障报告,故障分析,修理计划,更换零件记录及验收报告,事故处理意见等;

④ 校验及计量记录。

5.考核、评价及评比记录:

① 每学期承担的教学实验任务、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的实验课,实验项目及论文题目的名称,实验学时数及实验学生人数等;

② 年承担的科研任务包括科研项目,论文题目、得奖项目的名称及数量等;

③ 科技服务任务包括测试样品数及科技服务收益;

④ 培训任务,包括培训批数,每批培训人数,起迄日期及收益;

⑤ 年使用机时,根据工作日志,按月、按季、按年分别统计实验教学、科研及对外服务所使用机时,并计算年使用率。

三、 档案的管理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要有专人(或兼职)负责技术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为了维护技术档案的系统性、完整性,各实验室每年必须将有价值的资料及时上报归档。经检查,对有遗漏或缺少的,责成补齐。实验教学中心每年要进行不定期抽查。新购置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及时建立档案。凡需借阅技术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均要办理必要的手续,使用者要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用后及时归还。

第9篇 大型设备定期检测检验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规定,保证大型设备安全正常运转,特制度云顶煤业大型设备定期检测检验制度

一、煤矿机电设备在用安全检测

(一)检测范围

1、1.2m及以上缠绕式提升绞车;

主通风机;

3、主排水泵;

空压机;

主、副井提升机;

架空乘人装置;

7、地面瓦斯抽放泵。

(二)检测周期

1、缠绕式提升绞车检测周期:1 次/2年;

2、主排水泵检测周期:1 次/1年;

3、摩擦式提升绞车(提物)检测周期:1 次/2年;

4、摩擦式提升绞车(提人)检测周期:1 次/1年;

5、主通风机检测周期:1 次/1年;

6、空压机检测周期:1 次/1年;

7、矿井瓦斯抽放泵:1次/3年;

二、煤矿机电设备在用探伤检测

(一)检测范围

1、1.2m及以上提升绞车主轴、天轮轴、连接装置;

矿井主通风机风叶、主轴;

(二)检测周期

探伤检测每年检测一次。

三、 检测检验制度

机电运输科每年更新制定大型设备检测检验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大型设备准运证到期前一月报公司领导审批,及时联系相关有资质单位进行检验。

设备检测检验及探伤监测周期与《煤矿安全规程》等上级相关文件相冲实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3、检验中存在的隐患应按“五定”原则积极进行整改,暂时整改不了的按隐患级别制定防范措施,重大隐患必须停止设备运行。

4、机电运输科对大型设备检测检验报告妥善保存,保管期限不低于3年,设备准运证必须现场悬挂。

第10篇 大型起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 起重设备(塔吊、龙门吊、龙门架、垂直运输机械、汽车吊桥式吊)在大修达到安全标准后必须经不关部门验收准入后方可使用,对不验收就使用造成事故者,追究事故直接责任者责任。

二、 器材科要全面负责日常起重机械的技术工作,安全科负责日常安全监察工作和检查使用者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三、 安全科、器材科、操作手发现起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时均有权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主管经理,采取措施整改后方准使用。

四、 发生调和事故时,使用单位要立即报告器材科、安全科,并保护好现场。器材科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分析、处理,把处理情况书面报主管经理,不得隐报、谎报、拖报。

五、 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在使用中损失的、缺少的,使用单位要立即采购,组织修复。

六、 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当风力大于六级时禁止使用,停止工作后必须把起重机械固定得牢固可靠。

七、 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持证上岗,起重机械要严格定人、定机制度,不断提高对设备的机械性能掌握,延长使用寿命。

八、 起重机械的零部件缺损或机械设备存在不安全隐患,个别领导置之不理,长期不予解决,操作人员可以拒绝操作,并报告安全科、器材科及公司领导。

九、 器材科、安全科每年至少要对起重机械进行两次专业检查,并确定整改时间、单位,由器材科、安全科督促实施。

十、 器材科要根据检修制度,编制年度检修计划,确定起重设备的大修、中修或报废并组织实施。

十一、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十不吊:

1、超额定负荷不吊;

2、光线暗淡信号不明不吊;

3、吊索捆绑不牢不吊;

4、整拉斜挂不吊;

5、氧气瓶爆炸危险的物品不吊;

6、带棱角缺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7、被吊物件上站人或物件摆放活动不吊;

8、行车吊挂物件进行加工不吊;

9、埋在地下死物不吊;

10、违章指挥不吊。

第11篇 大型设备安全保护装置检查试验管理制度

1、每班司机接班后,必须对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试验,保证其动作灵敏可靠。

2、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列入包机范围内,由包机组每天进行维护、检查、试验。

3、各安全保护装置的继电器,开关线路等应定期进行整定、检查。

4、各安全保护装置试验检查后,应填写好记录。

5、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全部投入使用,严禁甩保护运行。

6、如经试验、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汇报进行修复。

第12篇 大型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 起重设备(塔吊、龙门吊、龙门架等垂直运输机械)在大修、安装完工后,必须经安全、设备部门、使用单位按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 设备部门要负责起重机械日常的技术管理工作,安全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监督工作的检查使用者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 安全、设备部门及操作者发现起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时均有权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主管经理,采取措施整改后方准使用。

4. 发生设备事故时,使用单位要立即报告设备、安全部门并保护好现场,设备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处理,把处理情况书面报告主管经理,不得隐报、谎报、拖报。

5. 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在使用中损坏、缺少的,使用单位、使用者要立即向设备部门报告,设备部门责成有关人员进行修复。

6. 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当风力大于六级时禁止使用,停止工作后必须把起重机械固定的牢固可靠。

7. 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持证上岗;起重机械要严格定人、定机制度,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超重机械。

8. 起重机械的操作者,对设备的不安全隐患要随时向有关领导反映,如反映领导置之不理者,可以拒绝操作。

9. 设备部门每年至少要对起重机械进行专业检查两次并把查出的问题定整改时间、整改人、整改措施,由设备部门监督整改情况。

10. 设备部门要根据检修制度,编制年度检修计划,确定起重设备的大修、中修或报废标准,并组织力量实施。

11.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十不吊。

(1)超额定负荷不吊。

(2)光线暗淡信号不明不吊。

(3)吊索捆绑不牢不吊。

(4)整拉斜挂不吊。

(5)氧气瓶、乙炔瓶、有爆炸危险的物品不吊。

(6)带梭角物件未垫好不吊。

(7)被吊物件上站人或物件浮放活动不牢不吊。

(8)行车吊挂物件进行加工不吊。

(9)埋在地下死物不吊。

(10)违章指挥不吊。

第13篇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大型、起重设备的安装、使用、拆卸管理,保障使用安全,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装拆程序规定

1.大型机械、起重设备的拆装作业,必须由具备安装资质的专业队伍和专业特种作业人员承担,无特种操作证不得参与。

2.安拆作业前,承装单位要召集工程技术、安全部门人员一同勘察现场情况,协商制定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3.大型机械的拆除、安装,对参加拆装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遵守拆装程序,拆装时要有安全监管员和技术负责人在场指挥和监护。

4.大型机械的安装、拆卸作业,应遵守电气、机械、高空作业安全规程,防止触电、坠落、挤伤等事故。

5.安装完毕的设备,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之要求,通过公司安检部门验收合格,并通过国家承认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合格,方可准予使用。

二、 装拆前零部件检查制度

1.大型施工机械在装、拆之前,要先检查机械的金属结构部件应无严重腐蚀、弯曲变形、焊缝不开裂。工作爬梯、防护栏杆安全可靠。

2.要检查安全保护装置完好无损,各联接螺栓、销轴、配线、钢丝绳、塔吊压重配重的数量或长度完整齐全,无损坏。

3.检查齿轮、滑轮、连轴器、减速器、制动器等机械零部件外观完好,固定牢靠,没有裂纹损伤。

4.检查各电气线路、电缆、集电器、电阻器、开关、接触器等电气部件符合使用要求,电机绕组以及线路绝缘电阻≥0.5mω。

5.检查随机工具以及使用的麻绳、吊索、吊环、卸甲、手拉葫芦等工具齐全牢固,完好无损,确保安全可靠。

6.拆卸完毕,要清理、保养好机械设备的各种零部件,并保管堆放整齐。

三、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拆、装塔吊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建设部标准及行业标准和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要求进行。

2.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拆、装工艺和方案,并严格按工艺和方案要求组织交底、实施。

3.参加起重设备拆、装作业人员,应认真学习拆、装工艺方案,掌握本岗位、工位作业要求。

4.在起重设备拆、装过程中,应由拆、装指挥人员统一指挥,并做好安全监护工作(作业区应悬挂警示标牌)。

5.拆、装进场前,查看施工现场周围环境、道路、安全措施等以及现场配合准备工人情况,具备拆、装条件方可组织人员进场。

6.参加拆、装作业人员应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由拆、装指挥作施工过程工艺、方案交底;机电工长作拆、装过程安全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7.拆、装只允许在四级风以下进行作业,如在作业过程中,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紧固连接螺栓。

四、拆装检测验收制度

(一)、检测

1.安装完毕的起重机械必须符《起重机械安装规程》之要求,检测验收的标准依据劳动部颁发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大纲》来实施。

2.大型施工机械拆卸之前,必须按照检验大纲之要求进行检查,不符合相关安全要求,不得进行拆卸作业。

3.检验用仪器、量具和工具必须有产品合格证,要设专人保管使用,并定期进行计量校验,保持检验工具的准确性。

4.检测环境条件要符合国家要求。

5.检验工作必须由国家承认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完成,并出具《检验报告》。

(二)、验收

1.新安装的施工电梯、塔吊等大型施工机械,项目部必须组织项目安检部、监理公司、租赁公司三方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验收,验收人员必须依据《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来进行。

2.安装验收必须准备基础施工资料、垂直度、水平度测量记录、机身接地电阻、安装方案、安全交底等资料,填写安装验收记录表,三方代表签字对验收结果负责。

五、使用制度

1.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司机、指挥、司索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方可操作。

2.大型施工机械的操作必须做到操作前做好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进行处理,在记录中记清楚,并做好交接班签字手续。

六、维护保养制度

1、起重机必须与建筑物之间保持0.6m以上安全距离,起重机使用人员必须保持密切联络,避免使用时吊物的剧烈摆动;

2、起重机金属结构部分必须保持每季度进行除锈、上油,并对所有缺陷内容做好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项目部、公司及检查检验部门,鉴定无碍后方可继续使用;

3、基础必须保持干燥,每天由机长负责检查,发现积水时应及时抽排;

4、司机室必须保持良好视野,操纵装置灵活有效,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修理完好后方可继续使用,

5、主零部件及运转机构必须坚持一周检查一次,保障机械使用安全;

6、每天机械使用前,必须检查吊钩磨损情况、钢丝绳断丝、润滑情况及卷扬机钢丝绳安全圈数、防脱槽装置、制动器零部件磨损情况及电气线路有无短路;

7、电气线路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修;

8、所有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持每周检查一次,保障安全防护装置保持正常运转;

9、液压系统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0、每天工作前必须进行空载试验、荷载试验,确保安全使用。

七、电梯拆装档案管理制度

1.由资料员负责,对每一台大型施工机械的合格证、说明书、各种机械电气图纸、维修保养记录、检查检测试验记录、安拆验收资料进行收集、编目、分类、保管、归存至档案。

2.拆装资料的填写应保证真实可靠,对拆装过程中建立的各 类安全、技术以及施工资料,统一交资料员收存保管。

第14篇 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购置

所申请采购的设备要按生产需要,切合实际,杜绝浪费

1、进入工地的机械设备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

2、严禁购置和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的机械设备。

3、严禁购置和租赁,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机械设备。

4、严禁租赁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没有改造或维修价值的机械设备。

二、安装

1、机械设备已经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通过了国家或省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产品技术鉴定。

2、不得安装属于国家、本省命令淘汰或限制使用的机械设备。

3、建筑施工企业采购的二手机械设备,必须有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机械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质量安全技术检测报告,并由使用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质量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经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同意。

4、大型机械设备应备有下列技术文件:

(1)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及试验图示程序和详细说明书;

(2)各安全保险装置及限位装置调试和说明书;

(3)维修保养及运输说明书;

(4)安装操作规程;

(5)生产许可证(国家已经实行生产许可的起重机械设备)、产品鉴定证书、合格证书;

(6)配件及配套工具目录;

(7)其他注意事项

5、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的单位,应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活动。

6、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单位,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进行安装、拆除活动,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对其安装的机械设备的安装质量负责。

7、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的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三、验收检测

1、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如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资料档案,并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1)、合同或任务书

(2)、机械设备的安装及验收资料

(3)机械设备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2、机械设备安装后能正常使用,符合有关规定,和使用等技术要求。

第15篇 大型设备定期检修及包机管理制度

1、根据设备说明书,参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其它国家标准,机电矿长负责组织制定大型设备定期检查图表和包机制度,严格执行周期性的检修时间,每项定期检修计划,由有关人员根据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周密安排,包机组成员严格按计划执行。

2、包机组必须做到“三定”“四包”。三定是:(1)定人员,配齐固定岗位人员;②定设备,确定所包设备范围;③定任务,根据包机成员的业务职责,确定管理、操作、维修的主作内容。四包是:①包使用,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②包管理,按照《设备完好标准》、《设备检修质量标准》中的要求,管好、用好所包机电设备;③包维修,按照“质量完好标准”和“设备定期检修制度”的要求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④包排除故障,积极主动及时地排除故障,缩短时间,尽快恢复正常运转。

3、包机组必须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图表》和《定期检修图表》,同时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4、定检后按质量标准验收,包机设备必须符合《设备完好标准》和《设备检修质量标准》,达到台台完好的要求。

5、定检后的技术资料存档,为下次定检提供计划依据。

6、机电矿长及相关部门要定期检查设备运转、检修情况及记录是否齐全,每月对各组进行考核。

7、年度大检修必须依照检修措施、保证时间,特殊情况经矿领导批准可提前或推迟检修,但时间不得压缩。

第16篇 大型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矿井各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全矿机电设备必须执行以预防为主,实行计划检修的方针,大型设备的检修尤其重要。主要包括:主变压器、主通风机、主提升机、主排水泵、综合采煤机、综合掘进机、锅炉等。为规范管理,制定本制度,有关单位应遵照执行。

二、大型设备的检修周期规定如下:

1、主变压器、主通风机、主提升机、主排水泵规定每年春季进行检修。

2、锅炉每年夏季进行检修。

3、综合采煤机和综合掘进机规定每搬家一次,进行一次大修,一般不超过一年。

三、大型设备的检修应以机电科为主,成立该设备的检修管理小组。规定主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明确责任。如需要请外单位协助的,应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四、大型设备的检修应制定详细的检修计划和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严格按计划实施。

五、检修前,管理小组应列出备品备件计划表,并准备齐全,不能影响检修进度。

六、备用设备应实行轮换检修,尽量不影响生产运行。如需停产检修的,应制定停电、停风、停水的安全措施。实施前应召开有关单位的安全调度会议,做出周密安排。实施过程中由调度室精心组织统一指挥,避免发生其它事故。

七、检修过程中,负责人应现场指挥,把握检修质量和安全。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检修情况和进展,确保整个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八、经过检修的设备必须符合《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并由总工程师组织人员验收。各项技术指标达到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九、管理小组应认真作设备检修记录,交机电科档案室保存,以备查阅。

第17篇 大型机械设备安装与拆卸管理制度

1、大型机械设备装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效上岗证件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2、拆装设备时,应遵循拆装的程序不得违章操作,严禁未经检验投入使用。

3、特种设备装拆前,首先审核验证装拆单位装拆资质和装拆人员的有效证件,并报上级公司审批方可签约。严禁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从事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

4、安装和拆卸的作业人员应由专业队伍并取得市级有关部门核的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并设专人指挥。

5、特种设备安装与拆除等应根据设备的不同类型,不同特点,说明书要求,结合现场的施工条件编制专项作业方案。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签字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6、班组作业前应向全体人员进行作业交底和指定监护人,并做好安装记录。

第18篇 大型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1、大型设备的润滑必须责成专人负责,建立设备润滑档案,了解设备润滑状况。

2、编制设备的润滑卡片,包括单位、地点、设备、注油员、注油日期、使用油种、存在问题等。

3、设备的润滑情况应完全符合润滑卡片的要求,润滑系统中的油温、油压、油量都必须符合规定;并进行周期性的检验。

4、设备换油时,要按措施规定,放掉全部旧油,清洗设备油箱,然后再加新油,新油必须有合格证,并经矿油质检验。

5、油脂在加注前,必须经过认真检查,其注油点及周围必须无污物方可注油。

6、不经允许不得私自改变润滑油脂的类型和牌号,如发现润滑油有变质必须进行更换;严禁油脂混用。

7、设备油箱密封盖接合面配合严密,不得漏油。

第19篇 大型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通则

1、机电矿长对大型设备的安全负责,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和操作制度,做到责任明确,奖罚分明。

2、各级管理人员按要求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做到勤、严、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3、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制定措施,并责成专人负责进行处理。事后分析总结,制定预防措施及技术改造方案,防止事故发生。

4、切实做好安全工作,专用设施(如绝缘靴、绝缘手套、试电笔、防灭火器材)必须齐全,放置整齐,并保证性能可靠,不得兼作它用。

5、大型设备应实行包机制,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和《煤矿安全规程》,详细记录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组织处理,不得拖延。并有分析、处理事故经过的详细记录。

6、严格各种登记制度,闲杂人员禁止进人机房。

7、各种仪表每年必须由计量鉴定部门进行校验和整定。

8、大型设备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要求,经考试合格,由相关部门发证,持证上岗。

9、大型设备司机必须做到熟悉设备性能,合理使用设备,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

10、大型设备应分别制定合理的运行标准,定期进行精度、性能测定,发现效能降低或精度超限时,应进行调整或检修。

11、大型设备必须装设符合规定的保护及其它安全设施,严禁甩保护运行。如有甩保护或保护失效运行的,立即停机组织处理或制定安全措施限期整改。

二、主、副井提升系统

1、主要提升装置必须配有正、副司机,在交接班升降人员的时间内,必须正司机操作,副司机监护。每班升降人员前,应先开1次空车,检查绞车动作情况。

2、提升装置的最大载重量和最大载重差,应在井口公布,严禁超载和超载重差运行。箕斗提升必须采用定重装载。

3、升降人员和物料的单绳提升罐笼、带乘人间的箕斗,必须装设可靠的防坠器。

4、立井使用罐笼提升时,井口、井底和中间运输巷的安全门必须与罐位和提升信号联锁。

5、井口和井底车场必须有把钩工。人员上下井时,必须遵守乘罐制度,听从把钩工指挥。开车信号发出后严禁进出罐笼。严禁在同一层罐笼内人员和物料混合提升。

6、每一个提升装置,必须装有从井底信号工发给井口信号工和从井口信号工发给绞车司机的信号装置。井口信号装置必须与绞车的控制回路相闭锁,只有在井口信号工发出信号后,绞车才能启动。除常用的信号装置外,还必须有备用信号装置。井底车场与井口之间,井口与绞车司机台之间,除有上述信号装置外,还必须装设直通电话。

7、井底车场的信号必须经由井口信号工转发,不得越过井口信号工直接向绞车司机发信号。

8、使用和保管提升钢丝绳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新绳到货后,应由检验单位进行验收检验。合格后应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锈蚀。

(二)对每卷钢丝绳必须保存有包括出厂厂家合格证、验收证书等完整的原始资料。

(三)保管超过1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1次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9、提升装置使用中的钢丝绳做定期检验时,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01,405,406,407,408条规定时,必须更换。

摩擦轮式提升钢丝绳的使用期限应不超过2年,平衡钢丝绳的使用期限应不超过4年。如果钢丝绳的断丝、直径缩小和锈蚀程度不超过规程第四百零五条、第四百零六条、第四百零八条的规定,可继续使用,但不得超过1年。

10、多绳摩擦提升装置各绳槽衬垫磨损剩余厚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绳槽磨损深度不得超过70mm,任意一根提升钢丝绳的张力与平均之差不得超过士10 %。更换钢丝绳时,必须同时更换全部钢丝绳。

11、主、副井提升容器与提升钢丝绳的连接,应采用楔形连接装置。每次更换钢丝绳时,必须对连接装置的主要受力部件进行探伤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楔形连接装置的累计使用期限:单绳提升不得超过10年;多绳提升不得超过15年。

12、提升装置必须装设下列保险装置,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防止过卷装置:当提升容器超过正常终端停止位置(或出车平台)0.5m时,必须能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制动作用。

(二)防止过速装置:当提升速度超过最大速度15%时,必须能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作用。

(三)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装置。

(四)限速装置:提升速度超过3m/s的提升绞车必须装设限速装置,以保证提升容器(或平衡锤)到达终端位置时的速度不超过2m/s。如果限速装置为凸轮板,其在1个提升行程内的旋转角度应不小于270°。

(五)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当指示器失效时,能自动断电并使保险闸发生作用。

(六)闸间隙保护装置:当闸间隙超过规定值时,能自动报警或自动断电。

(七)松绳保护装置:缠绕式提升绞车必须设置松绳保护装置并接入安全回路和报警回路,在钢丝绳松弛时能自动断电并报警。箕斗提升时,松绳保护装置动作后,严禁受煤仓放煤。

(八)满仓保护装置:箕斗提升的井口煤仓仓满时能报警和自动断电。

(九)减速功能保护装置:当提升容器(或平衡锤)到达设计减速位置时.能示警并开始减速。

(十)防止过卷装置、防止过速装置、限速装置和减速功能保护装置应设置为相互独立的双线型式。

(十一)立井、斜井缠绕式提升绞车应加设定车装置。

13、新安装的矿井主要提升装置,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投入运行后的设备,必须每年进行1次检查,每3年进行1次测试,认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14、主要提升装置必须具备下列资料,并妥善保管:

(一)绞车说明书。

(二)绞车总装配图。

(三)制动装置结构图和制动系统图。

(四)电气系统图。

(五)提升装置(绞车、钢丝绳、天轮、提升容器、防坠器和罐道等)的检查记录簿。

(六)钢丝绳的检验和更换记录簿。

(七)安全保护装置试验记录簿。

(八)事故记录簿。

(九)岗位责任制和设备完好标准。

(十)司机交接班记录簿。

(十一)操作规程、 制动系统图、电气系统图、提升装置的技术特征和岗位责任制等必须悬挂在绞车房内。

15、立井、斜井提升的最大速度和最大加减速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424, 425,426条之规定。

16、立井、斜井运输超长、超重、超宽物料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分管矿长、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执行。

三、主要通风机

1、主要通风机机房必须架设两趟专用供电线路,线路上不得接其它负荷。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

2、至少每月检查一次主要通风机。改变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按要求进行详细检查,做好记录。

3、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5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

4、主要通风机的运转应由专职司机负责,司机应每小时将通风机运转情况计入运转记录簿;发现异常,立即报告。

四、主排水

1、主排水泵房必须装备符合排水能力的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必须有符合排水能力的工作和备用的两趟排水管路。

2、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的供电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当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能担负全部负荷。

3、主、副水仓每年必须至少清理两次,特别是在雨季前必须清理干净。

4、水泵房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防水门必须开启灵活,密封良好,安全出口畅通。

五、压风机

1、压风机必须装设安全可靠的安全阀和压力表。

2、风机出口管路上必须加装符合要求的释压阀。

3、滤风器必须三个月清洗一次。

4、安全阀必须定期清洗检查,保证其动作灵活可靠,动作压力。

大型设备司机交接班管理制度

1、矿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配备司机和相关工作人员。

2、交接班必须在工作现场进行,必须进行手拉手交接班。

3、在交接班时,应交接以下事项:

(1)传达介绍上级指示情况;

(2)现场巡视设备一周并交待设备运行情况;

(3)材料、配件及工具有无增减;

(4)齐全、正确的运转记录;

(5)防火器材有无丢失、损坏;

(6)其它不正常情况。

4、交接班时间未到,接班司机虽到,但交班司机不得自行离开岗位,且一人不准接班。

5、交接班时,交班司机必须保持机房内外干净、整齐。

6、交接班或交接时,设备发生一般性故障,交班人必须协助处理完毕,方可离岗。

第20篇 大型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大型设备都必须建立一台一档,标明设备的技术特征,做好设备定期检修记录。有关设备的说明书、图纸资料由技术室统一管理。

2、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证台台完好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灵敏可靠,并做好定期试验记录。

3、按规定周期对设备进行技术性能测定,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并做好记录。空压机、水泵每年一次;提升机提物料的每三年一次,提人的每年一次;主扇每五年一次,如超过规定必须向矿领导打报告汇报。

4、按规定对设备进行防腐、涂油。空压机、提升机、井架每年一次;主扇每两年一次,超过规定必须向矿领导打报告

5、加强仪器仪表管理,所使用的仪器仪表按规定必须每年进行校验,保证仪器仪表准确、灵敏、可靠。

6、加强设备润滑管理,防止和杜绝跑、冒、漏现象。设备定期注油,并做好换油记录。

7、主要设备的关键零部件定期探伤,并将探伤记录存档。

8、严格执行包机制度,做到台台设备有人包,对包机组在设备管理上要实行奖罚制度。

9、岗位司机要做到熟悉设备性能,合理使用设备,严禁超负荷、超范围使用,司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可越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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