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员工的安全权益是企业运营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为确保每位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权益,我们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班组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
1. 安全培训:所有班组成员需定期参加安全培训,了解并掌握基本的安全操作规程,提升自我保护意识。
2. 风险评估:班组应定期进行工作场所风险评估,识别潜在危险,采取预防措施。
3. 工伤保险:公司需为所有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确保在意外发生时能得到及时的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
4. 安全设施:确保班组工作区域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并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5. 事故报告:发生安全事故时,班组成员需立即上报,不得隐瞒或延误。
6. 健康监测:定期进行员工健康检查,关注职业病预防,确保员工的身心健康。
1. 班组安全负责人:每个班组应指定一名安全负责人,负责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安全规程执行。
2. 安全会议: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会议,讨论安全问题,分享安全经验,强化安全意识。
3. 违规处罚: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将依据公司规定给予警告、罚款甚至停职处理,以此警示他人。
4. 家属沟通:对于高风险岗位的员工,公司需与家属保持沟通,确保他们了解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安全措施。
1. 制度执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所有班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管理层将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
2. 制度修订:根据实际情况和法规变化,公司有权对本制度进行适时修订,确保其有效性。
3. 员工参与: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对有效建议的实施者给予奖励。
4. 公开透明:所有与安全相关的决策和执行情况需公开透明,接受员工监督。
通过这些制度和规定,我们旨在构建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让每一位班组员工都能安心工作,充分保障他们的安全权益。
第1篇 班组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
1、为保护班组员工合法安全权益,维护生产现场秩序,促进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2、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3、班组员工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4、全面落实班组权力与班组责任。
七项班组权力的具体内容:
(1)根据上级安排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标,具体安排工作进度,分配组织员工工作,组织安全均衡生产,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在生产设备、作业现场存在重大隐患,员工生命安全或国家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有权停止作业,撤出危险岗位,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3)班组有权拒绝任何领导干部的违章指挥和错误命令,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作业;
(4)班组对确有成效的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和有重大贡献的员工,有权向上级建议给予表彰奖励;
(5)班组对严重违犯劳动纪律、规章制度而造成重大设备、人身事故的员工或严重违法乱纪的员工,有权向上级呈报处理意见;
(6)班组对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实行民主监督和评议,有权向职代会和上级领导提出对干部的奖惩意见;
(7)班组对企业的大政方针、发展规划及一切生产经营活动有参与建议权。
七项班组责任的具体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企业员工守则》、《奖惩条例》及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现场管理,落实好现场交接班、班前会、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
(3)全面完成班组所承担的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指标;
(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积极做好安全教育,精心维护保养设备,保持生产现场文明作业。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做到安全高效,文明作业;
(5)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线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准确认真地填写各种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管理图表;
(6)积极组织员工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做好青工的传帮带工作,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7)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教育班组成员树立主人翁责任感,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履行公民义务。搞好互助互济工作,开展健康有益的安全文化娱乐活动,不断陶冶员工情操,培育班组特色精神。
5、全面落实班组员工安全生产十项权利。
十项权利的具体内容:
(1)带班人员不下井,工人有权不下井;
(2)带班人员早升井,工人有权早升井;
第2篇 班组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范本
1、为保护班组员工合法安全权益,维护生产现场秩序,促进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2、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3、班组员工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4、全面落实班组权力与班组责任。
七项班组权力的具体内容:
(1)根据上级安排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标,具体安排工作进度,分配组织员工工作,组织安全均�生产,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在生产设备、作业现场存在重大隐患,员工生命安全或国家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有权停止作业,撤出危险岗位,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3)班组有权拒绝任何领导干部的违章指挥和错误命令,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作业;
(4)班组对确有成效的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和有重大贡献的员工,有权向上级建议给予表彰奖励;
(5)班组对严重违犯劳动纪律、规章制度而造成重大设备、人身事故的员工或严重违法乱纪的员工,有权向上级呈报处理意见;
(6)班组对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实行民主监督和评议,有权向职代会和上级领导提出对干部的奖惩意见;
(7)班组对企业的大政方针、发展规划及一切生产经营活动有参与建议权。
七项班组责任的具体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企业员工守则》、《奖惩条例》及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现场管理,落实好现场交接班、班前会、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
(3)全面完成班组所承担的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指标;
(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积极做好安全教育,精心维护保养设备,保持生产现场文明作业。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做到安全高效,文明作业;
(5)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线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准确认真地填写各种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管理图表;
(6)积极组织员工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做好青工的传帮带工作,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7)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教育班组成员树立主人翁责任感,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履行公民义务。搞好互助互济工作,开展健康有益的安全文化娱乐活动,不断陶冶员工情操,培育班组特色精神。
5、全面落实班组员工安全生产十项权利。
十项权利的具体内容:
(1)带班人员不下井,工人有权不下井;
(2)带班人员早升井,工人有权早升井;
(3)安全隐患不排查,工人有权不作业;
(4)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工人有权不执行;
(5)没有安全措施,工人有权不开工;
(6)不组织班前安全学习,工人有权不下井;
(7)未进行“三位一体”(班长、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工人有权不开工;
(8)监测监控系统安装不到位、运行不正常,工人有权不开工;
(9)不配全合格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工人有权不开工;
(10)避灾路线不标识,工人有权不下井。
6、明确班组长的主要职责,突出班组长的现场指挥权力。
班组长的主要职责:
(1)班组长是班组的安全、思想政治工作、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他一切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2)大力推动班组民主管理,深化班组内部改革,自觉运用安全目标管理、全面质量管理、定员定额管理等方法,最大限度地调动班组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管理、生产经济技术指标;
(3)主动做好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好班前会、班组的政治学习,经常进行家访谈心活动;
(4)与技术员一起拟定班组达标升级规划,带领全班组职工积极参加班组达标升级竞赛活动。同时,组织好班组内部的竞赛和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
(5)始终不逾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组织安全质量检查。在自觉接受群监网(岗)员的安全监督,支持群监岗网员搞好岗位监督;
(6)经常检查班组各类台账的记录情况。
班组长的现场指挥权力:
(1)对现场作业条件的变化情况,有安全生产决策权和组织指挥权;
(2)有检查员工安全作业情况、抵制上级违章指挥权;
(3)有对作业现场工程质量、岗位工作质量进行安全评估验收权;
(4)在安全隐患没有排除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有拒绝开工或停止生产权。
7、公司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班组员工安全权益的教育与宣传,保障班组员工行使权利。
8、班组员工的安全权益不受侵害,保护班组员工的安全权益是全公司的共同责任,公司鼓励和支持所有单位和个人对损害班组员工安全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3篇 班组班前员工健康安全活动或班组教育制度
班组班前员工健康安全活动,是搞好员工健康安全最重要的基础工作。必须当成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了切实开展好班组班前员工健康安全活动,特订如下制度:
一、班组长必须认真开展班组前员工健康安全活动,每天上班前在交待当天生产任务的同时,要有针对性的交待员工健康安全,宣讲当天工作可能遇到的危险源,并拟订预案,并作好记录备查(作为考核的依据)班组班前活动原则上是每天进行,但每周至少应记录三次。
二、对不开展班组班前员工健康安全活动的班组,应加强教育加深他们对开展班前员工健康安全活动的认识和理解其重要性。
三、班前活动开展得不认真,而是抱着走过场即了事的班组。且无作记录的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或处以罚款。
第4篇 煤矿班组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
煤矿班组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
1、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
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煤矿工人有权参与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划、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安全技术措施和规章的制定;对不符合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规章、制度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2.安全生产监督权
职工有权对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情况,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干部安全行为,作业现场安全情况,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安全生产知情权
职工有权了解企业安全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状况;有权了解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制定执行情况;有权要求班前讲安全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有权要求交接班交待作业地点安全情况;进入工作面前,有权要求跟班干部或带班班长检查工作面,制定具体安全措施。
4.参与事故隐患整改权
职工发现事故隐患,有权要求有关部门组织整改,并积极提出整改措施、建议和参与整改。
5.不安全状况停止作业权
当作业现场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并无法及时排除时,工人有权停止作业。
6.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
工人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有权拒绝上岗作业。
7.抵制违章指挥权
干部违章指挥,工人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操作,工人有权制止;跟班干部擅离工作岗位,工人有权向有关方面报告。
8.紧急避险权
在生产过程中,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工人有权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9.反映举报权
工人有权向煤矿企业和煤炭管理部门、工会组织举报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的行为;有权检举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者;有权反映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和不安全因素。
10.投诉上告权
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如果受到打击报复和迫害,工人有权向上级或政府有关部门、工会组织投诉和控告;工人有权对忽视安全、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进行检举;工人有权对隐瞒事故的单位和责任者提出控告。
第5篇 班组员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在班组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岗位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岗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2、认真履行员工安全生产职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认真进行岗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消除和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及时、如实向有关领导报告,并确保安全生产。
4、认真落实涉及本岗位的隐患项目整改措施,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应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加以监控,积极车间上级组织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5、负责本岗位定期巡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安全措施,消除隐患。
第6篇 维修班组员工不安全行为管控措施制度
为了深入开展“本安管理体系巩固发展年”活动,有效遏制员工不安全行为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不安全行为管控措施:
一、不安全行为管控重点
结合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通过对历年来中心发生的不安全行为统计分析,确定洗选中心人员不安全行为管控的重点是:
(一)重点人群
1.新入企员工
2.劳务工
3.外委专业化服务人员
4.单岗作业人员
5.作业地点流动性大的员工
(二)重点时段
1.中夜班及凌晨作业时段
2.交接班时间
3.节假日加班及日常延点时间
4.突发抢修设备故障时段
5.检查人员刚离开时
(三)重点作业活动
1. 设备检修
2. 电气焊作业
3. 岗位工单独巡视设备
(四)重点行为
1.个人防护用品佩戴不正确(安全帽、耳塞、防尘口罩、工作服)
2. 作业人员未随身携带资格证上岗
3. 脱岗、睡岗
4.交接班时不履行交接班程序
5.无监护人进入设备、设施内部作业
6.停电后不闭锁、上锁
7.作业前不进行危险源辨识
二、不安全行为预防
基层单位是本单位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发挥最大潜能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消灭不安全行为发生的诱因和土壤,为员工提供自觉规范作业的条件,从根本上杜绝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一)强化车间、班组现场管理,提高员工自觉遏制不安全行为的积极性。
1.对员工不安全行为实行分级考核管理。各基层单位发现的不安全行为,自行按照相关办法考核处理;中心各部门检查发现的不安全行为,由中心按照相关办法考核处理;公司检查发现的不安全行为,由公司按照相关办法进行考核处理。对基层单位及车间、班组已经查处的不安全行为当事人不再进行责任追究,其不安全行为也不纳入中心、公司绩效和评先树优等考核。
2.各基层单位要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在不安全行为管控中的责任,并落实到人。当出现不安全行为时,不但要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同时要追究管理者的连带责任。确保跟班到位,不安全行为管控责任落实到位。
3.各单位要注重员工现场实操技能培训,充分发挥班组长和老师傅一对一的“传、帮、带”作用。在特殊时期、特殊时段、特殊任务下,加强对新员工的管理监督,以防止由于突击生产和侥幸心理导致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4.持续开展班组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工作。班前会必须针对上一班反馈的信息和本班的工作任务进行作业安全风险分析,有重点地落实安全措施;交接班要与现场危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处理相结合,杜绝上班时不能认真负责干好本职工作,急于早下班而手忙脚乱、无序操作等不安全行为发生;作业中,要培育员工养成“五思而行”(①本人做此项工作有哪些风险不知道不去做;②本人是否具备做此项工作的技能 不具备不去做;③做本项工作所处的环境是否安全 不安全不去做;④做本项工作是否有适当的工具不恰当不去做;⑤做本项工作是否已佩戴了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合适不去做)的习惯,从根本上杜绝员工不安全行为。
5.各单位要对员工的作业行为实行分类管理,特别是对新员工要重点关注、重点管控。如通过安全帽上贴“星”型标识来识别新员工的入企时间(1-2个月贴一个星,3-4个月为两个星,以此类推,超出一年解除“星”标识);按要求落实带班队长、师带徒不安全行为考评处罚机制,加强不安全行为管控。
(二)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员工自身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要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加大作业规程及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力度,提高员工业务技能,使员工胜任本职工作,避免无意违章现象发生。
1.做好“不安全行为认定标准”的告知和培训工作,让员工知道哪些是不安全行为、其风险等级如何、会造成什么后果等,以进行自我行为约束。
2.建立完善的培训系统,配备充足的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手段,建立培训考核机制,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1)配齐培训教材。针对不同培训对象配备相应培训教材。如新员工培训、安全常识培训、本安体系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教材等,可分类别、分专业进行编制或收集。
(2)充实师资力量。选拔建立讲师队伍,形成相对固定的专业化培训团队负责安全培训工作,开展常态化、系统性的安全培训。
(3)抓好质量关。针对不同的岗位开展不同内容的培训,改变目前“培训只是把全部内容念一遍,考试只是发下试卷抄一遍”的现象。
(4)实施严格考核。严格开展培训后的考核工作,考核题目要有针对性,与培训内容高度统一,避免使用通用类考试题,使考试流于形式。如建立考试题库供分类随机抽取,实行教考分离等。
(5)丰富培训方法。如传统面授、视频会议、网络系统、模块化、图像化、实操化培训等。
(6)做好培训考核。对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效果进行考核,推动矿“三级”培训的良性运行。
(三)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
要按照安全风险预控的要求,从设计、设备配套过程中严格把关,增加科技含量,提高设备的安全可靠度。
1.加强设备检修、维护,提高设备完好率。对存在缺陷的在用设备、设施要建立台账,有计划地开展使用中消缺和大、项修时消缺,为员工规范作业提供硬件保障。
2.对风险高的设备和工艺,开展针对性的小改小革、流程改造、科技创新及安全产品替代等活动,降低操作风险。如开展自主创新性改革活动、借鉴其他单位亮点工程等。
(四)改善作业环境,为安全生产提供良好的空间保障。
要努力为员工创造便捷的作业环境和空间,使员工在安全的环境中作业。如按规定距离设置皮带过桥、安全出口保持畅通等。要从粉尘和噪音治理、安全防护、噪音照明和人机工程学等方面落实持续改进的具体目标和措施,并按计划执行。
(五)改进管理方法,全方位遏制员工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1.各单位要有效开展不安全行为管理分析,分析高发不安全行为的类型、人群、时段等,制定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明确重点管控对象。同时,要积极探索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客观因素和主观原因,从“人”、“机”“环”、“管”查找管理漏洞和缺陷,不断强化管控方案。
2.机关各职能部门要从定编定员、设备及备件配置、工程设计等
方面做好支持和服务工作,为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3.基层单位要查找由于设备缺陷、作业空间受限、检修或作业时设施不完善、防护用品不齐备等因素引发不安全行为的作业活动,从管理上进行消缺和改进,消除“不违章不能干”的错误观念。
4.安管部要把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纳入业务保安职责,定期对中心不安全行为人员数据库中的行为表现进行分析,查找各级人员在不安全行为治理工作中的不足,进行有针对性地改进。
5.经营部要建立全中心特种作业人员数据库,动态掌握各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做到办证、证件复审、换证超前安排,确保符合法定要求。
6.各基层单位要大力推行标准化作业流程,合理、均衡布置工作任务,做到人岗匹配,防止抢时间、赶进度而发生不安全行为。同时,要配备完好、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工器具,把好最后一道防线。
(六)正向激励、营造安全氛围。
1.加强厂务公开,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晋级等要保证公平、合理,不徇私情。
2.各级领导和组织要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切实关心职工生活,积极采取交流和谈心等方式化解各类矛盾,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使作业人员注意力集中,避免员工带情绪上岗而发生不安全行为。
3.强化后勤保障工作,使员工休息充分、精力充沛。如将生产单位同班的人员尽可能调整到一个宿舍,使员工得到充分休息;保证食堂的饭菜质量;为中夜班员工配备咖啡等。
4.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活动,形成良好安全氛围。如:
(1)举办事故案例宣讲活动。以身边的事故或未遂事故为切入点,通过员工自己讲解,加深记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2)开展“创建无不安全行为车间、班组”活动。对创建无不安全行为车间、班组成功的车间第一责任人、班组长,分别在绩效考核中给予奖励加分。同时,对创建成功的区队分别按管理难易程度给予奖励。
(3)调动家属,协管安全。对不安全行为达到重大风险等级,且家属在矿区的不安全行为人员,通过家属协管员以“违章告知书”的形式送到家属手中,对不安全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进行说明。通过举办写安全家书、亲情安全寄语等活动,降低不安全行为发生率。
(七)提高本安信息系统数据质量,积累安全管控有效数据。
1.本安信息系统选择项录入
(1)检查日期、班次一栏中,日期、班次选择必须与现场查处时间一致,录入日期为自动生成,根据本安信息系统要求,必须自查处不安全行为之时起24小时内录入。
(2)不安全行为一栏为选择不安全行为认定标准项,系统具有模糊查询功能,但不得只靠模糊查询选择标准,要在全面熟悉系统中人员不安全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认真对照选择。
(3)负责单位、责任区队必须是当事人所在单位和车间。不得随意选择,在查处当事人时,必须核实清楚。
(4)监管单位和监管责任人的认定,要严格执行《神华巴彦淖尔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办法》有关规定。
(5)是否处罚栏为可选项,处罚标准执行《神华巴彦淖尔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办法》,不得随意改变。
(6)如果系统中找不到责任单位或当事人的名字时(造成系统中人员缺失的原因是由于公司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不能及时更新和不包括劳务用工所致),可手工记录,并责成所在单位及时补充数据后录入,不得加于他人。
2.本安信息系统键入项的录入
人员不安全行为详细描述一栏内,需填写当事人不安全行为的具体表现,即在某某地点发生什么不安全行为,具体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选择项中已有的内容,不需重复键入。如:日期、班次、当事人姓名等。
(2)选择标准时,标准会自动复制至人员不安全行为详细描述一栏内,键入内容时方便在此基础上修改,不得以标准代替详细描述。
(3)人员不安全行为详细描述中,仅限于当事人本人。
(4)人员不安全行为详细描述中,只能说明当事人的一种行为,如有两种或以上不安全行为时,要分两次录入。
(5)负责单位处罚金额一栏,为非必填项,若要键入数据,必须依据现行处罚标准执行,不得随意填写金额数据。
(6)矫正意见一栏内,所提出的意见有针对性,要具体。
三、不安全行为监督与考核
(一)明确责任,“九位一体”开展不安全行为监督和查处。
1.基层单位要建立“九位一体”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不安全行为职责分工、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要完善细化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落实各级管理人员查处不安全行为的责任。要明确对隐患和不安全行为的查处,不仅仅是安全管理部门的责任。
2.中心各业务保安部门在现场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严厉纠察不安全行为,同时录入本安信息系统建立不安全行为信息档案。
3.要公开、公正地进行不安全行为查处,保证当事人的知情权,避免出现为完成查处指标而弄虚做假。
4.要多措并举,加强单岗作业区域和人员的巡查工作。如实行单岗作业人员定时向带班领导长汇报制度,带班班组要随时抽查岗位作业人员工作情况,避免发生睡岗及其它违章行为;实行单岗作业人员轮岗制。
5.要重点控制中夜班人员睡岗问题。采取措施减少岗位工的空闲时间、降低其嗜睡程度,减少、控制不安全行为的发生。如加大巡回检查力度;加强岗位点文明卫生管理,要求环境整洁、设备卫生、标识清晰,让岗位工行动起来,避免出现睡岗。
6.发挥带班车间主任、班长作用,对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关键作业工序和重要时间段,做好重点跟踪管控。
(二)加强挂钩考核,控制不安全行为发生。
1.基层单位要把员工不安全行为纳入员工绩效考核,要建立档案,作为当事人评先选优、晋级、劳务工转正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并与班组、车间、厂站及分管领导关联,从个人切身利益激发员工消除和查处不安全行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基层单位要将不安全行为纳入车间、个人绩效考核中,根据已发生的不安全行为的风险等级,对应扣除考核分数,对不安全行为当事人进行考核。同时,将本班发生的不安全行为与班组长绩效挂钩,全月发生的不安全行为与所在单位一把手绩效挂钩。严格兑现奖罚,实现车间、班组对不安全行为的管理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的转变。
3.设立不安全行为曝光亮相台,通过对不安全行为人员当日曝光与月底集中公示的方式来警示员工;设置不安全行为举报箱,举报不安全行为发生人员,形成全员监管机制。
4.利用本安信息系统,对员工不安全行为进行积分管理,对积分较高的高危人群加大考核兑现力度。
5严格执行《神华巴彦淖尔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对不安全行为人员兑现奖惩。
四、不安全行为矫正管理
要做好不安全行为人员的矫正工作。对所有查出有不安全行为的人员,适时地采取恰当的方法和措施进行行为矫正,根据行为风险等级高低及行为严重程度分层次、有针对性开展引导、帮教和培训工作,避免重复发生不安全行为。
(一)发现不安全行为后,必须进行现场纠正。同时,要根据不安全行为等级,适时组织矫正培训;对发生重大风险等级不安全行为的员工,由单位安全分管领导亲自进行转化帮教,以提高培训教育效果;对于重复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要强制待岗培训。
(二)基层单位要每季度召开不安全行为管理座谈会,及时了解不安全行为人员的思想动态,深刻剖析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原因,制定具体的管控措施。
(三)要把不安全行为矫正与员工业务培训相结合,通过员工技能的提升,减少发生不安全行为的可能性。
(四)各单位要互相借鉴不安全行为矫正中好的做法,开展多种形式的员工不安全行为矫正工作。如:
1.执行不安全行为人员积分管理办法,按照积分多少进行不同类型的矫正工作。
2.采用谈心引导、平等交流等形式,纠正员工对安全的错误认识,保证员工从根本上认知不安全行为。
3.给不安全行为员工观看不安全行为动漫和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员工。
4.举办工伤人员和不安全行为人员“现身说法”教育活动,警示其他员工。
第7篇 班组员工劳动纪律制度
一、职工每月按班组所安排的轮休表休息,不得乱休,凡造成当班无法正常生产者,损失由责任人赔偿,并对责任人处罚100元/次。
二、职工确因有事,不能按时上班者,必须与本班同工种休息人员调班,并经班长同意后方可有效。班长、副班长不得同时休息。
三、职工因有事不能调班者,必须在排班前四个小时内将请假手续批好,并于当班前交队值班人员签字后方可有效。除特殊、特别重大情况外,任何人员严禁电话请假或口头请假。凡未履行任何手续不按时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按200元/天计算,造成的生产损失另行清算。
四、凡未按正休、乱休、未调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全队职工都必须服从队、班组的正确安排,凡不服从安排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对影响生产造成损失者并追究经济赔偿责任,后果特别严重者报请矿解除劳动合同。
六、凡发现在井下睡觉者每查获一次罚款200元,造成损失一切后果自负。
七、凡是在井下打架者每人处以罚款1000元/次,地面打架处以每人罚款500元,并一律按“三违”论处,情节严重者交矿处理。
八、严禁酗酒闹事,凡因酗酒闹事影响他人休息和工作的,每人次罚款100元,并追究同闹事者一起饮酒者的连带责任。
九、凡无故纠缠领导影响工作的,给予罚款200元/次,情节严重者一律报矿解除劳动合同。
十、电钳工入井工作,有对当天工作完成之外的供电、供风、供水、运输的设备检查、检修的义务,并填写检查、检修记录。值班电钳工应在次日班前会上,主动向分管副队长和班长汇报当天晚上所处理的问题、时间、地点及处理方案和处理结果,若晚上未处理任何故障,则次日正常上班。若当晚处理故障且下井的,则根据当晚处理故障的工作内容,酌情给予补休。凡是当晚未入井处理故障,次日不上班者,按100元/次处罚。当晚的工作内容由调度室和队值班领导的记录为准。
十一、因违章被查获者,除承担所有处罚外,队上将根据事故情节处以50—200元罚款,并承担有关安全文件的相关处罚。
十二、因工分、出勤、工资等有误应先向队反映,连队未解决或解决不合理,可向工会或上级反映、处理,不得先行越级反映。
十三、出现撕毁考勤、工分表、工资表或把各种表拿走,影响工资计算,对撕毁者处以1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矿解除劳动合同。
十四、因工作或工作外其他原因,无理与班长、副班长或值班人员争吵的罚款50—200元/次。
十五、如发现私自乱改出勤、工分和考勤表、假分者,处以罚款100元/次,并取消所改出勤、工分。
十六、凡考勤未上班者,一经查出每天处以200元罚款,并收取所得工资两倍的赔偿金,由于考勤未上班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十七、凡是队、矿的任何处罚,只要属实,不讲任何客观原因一律按规定执行。
十八、队安排班组及其员工的临时工作,必须按质按量完成,否则,不予计资,如因工作任务未完成而造成损失的由责任者全额承担赔偿,并对责任者给予50—200元的处罚。
十九、各班组、全队职工要团结协作,相互支持,为全队的安全生产创造有利条件,不得相互制约,阻碍生产,凡出现人为设置不利于安全生产因素的将进行追查,并根据情节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二十、对出工不出力,完成任务差,不讲工作质量的职工每次给予100元的罚款,并按班组管理制度处罚。
二十一、凡私藏工具,或擅自撬其他班组工具箱者,对责任人处以200元罚款。对故意损坏工器具、丢失材料者一律照价赔偿,并视情节处以50-100%的罚款。
二十二、对无故停产的班组每班次处以1000元罚款,责任人罚款200元。对影响未汇报或汇报不清,造成下一班无法正常生产的责任人,视情节赔偿所造成影响损失的10%-100%。
第8篇 班组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
班组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
1、为保护班组员工合法安全权益,维护生产现场秩序,促进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2、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3、班组员工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4、全面落实班组权力与班组责任。
七项班组权力的具体内容:
(1)根据上级安排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标,具体安排工作进度,分配组织员工工作,组织安全均衡生产,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在生产设备、作业现场存在重大隐患,员工生命安全或国家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有权停止作业,撤出危险岗位,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3)班组有权拒绝任何领导干部的违章指挥和错误命令,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作业;
(4)班组对确有成效的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和有重大贡献的员工,有权向上级建议给予表彰奖励;
(5)班组对严重违犯劳动纪律、规章制度而造成重大设备、人身事故的员工或严重违法乱纪的员工,有权向上级呈报处理意见;
(6)班组对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实行民主监督和评议,有权向职代会和上级领导提出对干部的奖惩意见;
(7)班组对企业的大政方针、发展规划及一切生产经营活动有参与建议权。
七项班组责任的具体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企业员工守则》、《奖惩条例》及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现场管理,落实好现场交接班、班前会、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
(3)全面完成班组所承担的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指标;
(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积极做好安全教育,精心维护保养设备,保持生产现场文明作业。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做到安全高效,文明作业;
(5)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线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准确认真地填写各种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管理图表;
(6)积极组织员工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做好青工的传帮带工作,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7)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教育班组成员树立主人翁责任感,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履行公民义务。搞好互助互济工作,开展健康有益的安全文化娱乐活动,不断陶冶员工情操,培育班组特色精神。
5、全面落实班组员工安全生产十项权利。
十项权利的具体内容:
(1)带班人员不下井,工人有权不下井;
(2)带班人员早升井,工人有权早升井;
(3)
安全隐患不排查,工人有权不作业;
(4)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工人有权不执行;
(5)没有安全措施,工人有权不开工;
(6)不组织班前安全学习,工人有权不下井;
(7)未进行“三位一体”(班长、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工人有权不开工;
(8)监测监控系统安装不到位、运行不正常,工人有权不开工;
(9)不配全合格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工人有权不开工;
(10)避灾路线不标识,工人有权不下井。
6、明确班组长的主要职责,突出班组长的现场指挥权力。
班组长的主要职责:
(1)班组长是班组的安全、思想政治工作、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他一切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2)大力推动班组民主管理,深化班组内部改革,自觉运用安全目标管理、全面质量管理、定员定额管理等方法,最大限度地调动班组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管理、生产经济技术指标;
(3)主动做好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好班前会、班组的政治学习,经常进行家访谈心活动;
(4)与技术员一起拟定班组达标升级规划,带领全班组职工积极参加班组达标升级竞赛活动。同时,组织好班组内部的竞赛和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
(5)始终不逾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组织安全质量检查。在自觉接受群监网(岗)员的安全监督,支持群监岗网员搞好岗位监督;
(6)经常检查班组各类台账的记录情况。
班组长的现场指挥权力:
(1)对现场作业条件的变化情况,有安全生产决策权和组织指挥权;
(2)有检查员工安全作业情况、抵制上级违章指挥权;
(3)有对作业现场工程质量、岗位工作质量进行安全评估验收权;
(4)在安全隐患没有排除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有拒绝开工或停止生产权。
7、公司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班组员工安全权益的教育与宣传,保障班组员工行使权利。
8、班组员工的安全权益不受侵害,保护班组员工的安全权益是全公司的共同责任,公司鼓励和支持所有单位和个人对损害班组员工安全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9篇 班组群众安全监督员工作管理制度
为高度发挥群众安全监督员对工作的积极性,牢固树立矿井“生命至高无上、安全生产第一”的思想,特制定班组群众安全监督员工作管理办法。
一、做好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的协助监督,对“三违”人员进行说服教育,看到不安全因素应阻拦。
二、对看到的当班生产场所、防护设施等不安全因素,应迅速向跟班队长或班长及值班队长汇报。
三、如发现的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的,必须立即汇报值班队长,由队部值班队长进行落实。
四、积极协助队、班组开好班前会及各种安全活动,劝导身边职工牢固树立“自主保安”意识,自觉遵守“三大规程”。
五、工作现场出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组织职工及时采取必要避险措施,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六、奖惩办法
1、不对“三违”人员进行说服教育,看到不安全因素应阻拦,罚款50元。
2、对看到的当班生产场所、防护设施等不安全因素,应迅速向跟班队长或班长及值班队长汇报,不汇报的罚款50元。
3、如发现的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的,又不回报队部的罚款50元。
4、工作现场出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组织职工及时采取必要避险措施,并向有关领导汇报,否则罚款100元。
未尽事宜且按有关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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