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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职员工请假制度汇编1(4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中学教职员工请假制度1

中学教职员工请假制度是学校正常运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并尊重每位教职工的个人权益。此制度应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兼顾人性化与规范性。

内容是什么

1. 请假申请:教职工需提前提交书面请假申请,说明请假事由及时间,由直接上级审批,特殊情况可口头申请,但事后需补交书面材料。

2. 请假类别: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各类假期的天数依据国家及学校规定执行。

3. 请假审批:短期请假(一周内)由部门主管审批,长期请假(一周以上)需报校长办公室批准,特殊情况下需经校务会议讨论决定。

4. 假期替代:教职工请假期间,其工作职责应由其他教师或行政人员临时接手,确保教学工作的连续性。

5. 请假记录:人事部门负责记录教职工的请假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参考。

规章制度

1. 连续无故缺勤视为旷工,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 教职工需按时销假,超假未归者,应提前申请续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 请假期间,如遇重要工作或紧急情况,学校有权要求教职工提前结束假期。

4. 请假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学校所有,任何变动会提前通知全体教职工。

管理规定

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是对每一位教职员工负责的表现,也是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序进行的基础。请各部门负责人务必做好请假审批和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畅通,避免因请假带来的不便影响学校的日常运行。教职工应理解并遵守请假制度,合理安排个人事务,以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违反规定的,学校将依据相关条例进行处理。

中学教职员工请假制度1范文

第1篇 中学教职员工请假制度1

中永中学教职员工请假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对教职员工的管理,规范和完善学校制度,促使所有教职员工能严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经校务会研究,特制定请假制度。

一、教职工考勤请假说明

1.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均系考勤对象,校长办公室负责考勤请假的组织工作。

2.教职工考勤具体如下:

(1)行政班子、后勤教学辅助人员由校长办公室负责指纹考勤。

(2)政治学习、周前例会由校长室负责考勤。

(3)教师上课情况由教务处组织考勤。

(4)教研组、备课组活动由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负责考勤。

(5)其他会议由牵头人负责考勤。

3.考勤情况一周统计一次,按月统计报校长办公室。

4.教职工因事、因病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特殊情况的除外),准假后方可离岗,应遵循先请假后离岗原则,否则作为旷工(旷工包括请假未准、未办理请假手续即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超假不归)论处。

5.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

6.事假满后确需续假的,应重新申请,前后时间连接的,按连续时间计算;连续病假三个月以上恢复工作后不足二个月又重新请假的,前后连接计算为连续病假时间。对不履行续假手续而超假不归的,其超假时间视为旷工。

7.全年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不得参加当年评优评先和晋职;全年病假时间超过六个月,不计算工龄。

二、请假内容及待遇

(一)产假

1、产假

(1)产假假期

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90天产假之内;

提前分娩或超期分娩的,均按90天计算。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增加产假15天。

(2)产假待遇

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省定职务岗位津贴、省定工作人员补贴和地方岗位补贴等津补贴照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3)女教师若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超过上述假期的超假部分按病、事假处理,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说明:产假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而且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已经领取《一孩生育光荣证》的,经本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后报教育局备案审批,经批准,可给一至六个月的哺乳假。(职务岗位津贴与基本工资发80%)

2、妊娠假

(1)妊娠假期

妊娠三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产假15天;

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产假30天;

妊娠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计划外怀孕享受两天产假。

(2)妊娠待遇

妊娠七个月以上,若体力不支,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假休息,工资以不低于百分之八十的标准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妊娠,经县(区)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保胎期间的待遇按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规定办理。

3、男方护理假

(1)条件:男女双方均晚婚晚育。

(2)假期:男方可享受3天的护理假。

(3)待遇:工资福利待遇照发。

4、产假、妊娠假、哺乳假期间津补贴

产假、妊娠假、哺乳假期间,预算内工资照发,预算外工资停发,其他福利照发。

(二)病假

1.病假

(1)病假在2周以内,基本工资全额发给;预算外工资(学校部分)一线教师按请假课时数扣发,行政和后勤教学辅助人员按(学校考勤工资+355)÷31×请假天数扣发。

(2)病假在2周以上两个月以内,基本工资全额发给。预算外工资按请假课节数扣发(同上),学期奖金按比例扣发,其他福利照发。

(3)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基本工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基本工资全额发给。津贴补、奖金、预算外工资停发,学期奖金按比例扣发,其他福利停发。

(4)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基本工资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基本工资按80%计发。津贴补、奖金、预算外工资、学期奖金停发,其他福利停发。

2.病假有关问题说明

(1)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休产假、病假,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2)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不计算工龄。

(三)事假

1.事假

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另请事假的,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

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旷工期间停发工资,全勤奖每天扣50元。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可予以辞退。

2.事假待遇

(1)事假在2周以内,基本工资全额发给;预算外工资(学校部分)一线教师按请假课时数扣发,行政和后勤教学辅助人员按(学校考勤工资+355)÷31×请假天数扣发。

(2)事假连续2周以上至1个月以下(含1个月)的,预算外工资扣发同上;基本工资每天扣发本人日基本工资的50%。(月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情况十省定职务岗位津贴、地方岗位补贴十教龄津贴及地方教龄津贴;日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31。)学期奖金按比例扣发,其他福利照发。(注:基本工资扣发部分将不在当月工资卡上扣除,于本学期末从学期奖金中一并扣除)

(3)当年事假连续超过1个月以上的,从第二个月起停发本人一切工资,学期奖金、其他福利按比例扣发。

(4)事假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周休息日和节假日不予扣发。

(四)婚假

1.婚假假期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2.工资待遇

在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3.婚假说明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五)丧假

1.丧事对象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以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死亡。

2.丧假假期

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l-3天的丧假。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工资待遇

工资照发,车船费自理。

三、建立长病休息区级审批制度

1.连续病假六个月以上作长休处理,连续病休一年以上,又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市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单位同意,报经区教育局、区人事局审核批准,准予长病休息,作编外处理。长病休息每年七月份受理一次。

2.长休的教职工病愈申请上岗的,仍按原审批程序报批。经批准后,才能返回工作岗位。

3.长病休息教职工达到病退、退职或法定退休年龄的,按规定办理病退、退职、退休手续。

四、进修学习有关规定

1.教职工参加教育部门按计划下达的各类进修、培训学习,由学校根据教学需要进行安排,所需经费按有关规定执行,报销时附进修或学习通知单。

2.参加非主管部门计划下达的进修学习要从严掌握,其中要求参加脱产进修的要经区教育局审批,学习期间不发工资和福利待遇,不计算工(教)龄,所需学杂费、差旅费等进修学习经费均由教职工自负。凡未经教育局批准擅自离校的作旷工处理。

五、请假审批权限

1.一线教师请假1-2天由级段长审批和安排功课;3-7天由分管校长审批,8-14天由校长审批,教务处安排功课。

2.行政和后勤教学辅助人员请假1-2天由办公室主任审批,3-14天由校长审批,教务处安排功课。(经校委会研究决定,行政和后勤教学辅助人员请假1-2天由科室主任审批,3-7天由分管校长审批,8-14天由校长审批,教务处安排功课。修改时间:____.9.22)

3.请假15天(包括15天)以上需报区教育局人事科审批。

六、请假手续

1.公假:须持有关文件或复印件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2.病假:1-2天,填写请假单;3天(含3天)以上,需持县(区)医院证明和病历,填写请假单(证明附后),经批准方可离岗(特殊情况,先电话通知,后补上手续)。没有上述有关证明,按事假处理。

3.事假:填写请假单,经批准,排好功课代班,办好移交手续。

4.婚假:填写请假单,附结婚证、身份证复印件。

5.产假:填写请假单,附准生证、结婚证复印件。

6.丧假:填写请假单。

请假单分别上交办公室和教务处,以备计算代课金,没批准私自调课作旷课论处。

七、本制度未尽事宜由校务会研究决定。

八、本制度由校第八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后实行。

九、本制度解释权属校长室。

附件:龙湾区中永中学请假单

龙湾区中永中学请假条

姓名

请假类别 任教班级 请假日期

月 日至 月 日 星期 至星期

请假共 天,总共 节课

请假原因

批准部门

签名:

年 月 日

办公室备份

................................................................................... 龙湾区中永中学请假条

姓名

请假类别

任教班级

请假日期

月 日至 月 日 星期 至星期

请假共 天,总共 节课

功课表

午别

节次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上午

下午

教务处备份

第2篇 新华中学教职员工学法制度

华新中学教职员工学法制度

一、为保证“依法治校、依法施教”的全面贯彻落实,坚持和实行上级文件要求,按时参与普法学习,根据学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全校在职教职员工为本制度的适用对象。

三、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各种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四、全体教职工要认真学习“六五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内容。

五、教职工应当高度重视学法用法工作,积极参加,认真听讲,作好笔记。

九、乐于接受普法领导小组的抽查和督查,同时要主动及时地了解、掌握、监督领导学法用法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向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十、结合本人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地安排学法时间,根据学校工作要求,按时参加普法考试。

第3篇 中学教职员工请假制度

中永中学教职员工请假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对教职员工的管理,规范和完善学校制度,促使所有教职员工能严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经校务会研究,特修定请假制度。

一、教职工考勤请假说明

1.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均系考勤对象,校长办公室负责考勤请假的组织工作。

2.教职工考勤具体如下:

(1)行政班子、后勤教学辅助人员由校长办公室负责指纹考勤。

(2)政治学习、周前例会由校长室负责考勤。

(3)教师上课情况由教务处组织考勤。

(4)教研组、备课组活动由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负责考勤。

(5)其他会议由牵头人负责考勤。

3.考勤情况一周统计一次,按月统计报校长办公室。

4.请假在先,准假在后。未经核准而先行离开工作岗位的、假期已满未准续假仍不到岗的、谎报请假理由的,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5.事假满后确需续假的,应重新申请,前后时间连接的,按连续时间计算;连续病假三个月以上恢复工作后不足二个月又重新请假的,前后连接计算为连续病假时间。对不履行续假手续而超假不归的,其超假时间视为旷工。

6.全年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不得参加当年评优评先和晋职;全年病假时间超过六个月,不计算工龄。

二、请假内容及待遇

(一)产假

1、产假

(1)产假假期

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98天产假之内;

提前分娩或超期分娩的,均按98天计算。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增加产假15天。

(2)产假待遇

产假期间卡上工资照发,享受校内期末绩效奖(末等级),节日福利照发,但不享受指纹考勤费。

(3)女教师若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超过上述假期的超假部分按病、事假处理,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说明:产假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而且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已经领取《一孩生育光荣证》的,经本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后报教育局备案审批,经批准,可给一至六个月的哺乳假。(卡上工资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不享受学校绩效工资,节日福利照发。)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妊娠,经县(区)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保胎期间的待遇按本单位实行的病假待遇规定办理。

2、流产产假

(1)流产假期

三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产假20-30天;

妊娠三个月以上,产假50天。

(2)流产待遇

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假休息,卡上工资照发,享受校内期末绩效奖(末等级),节日福利照发,但不享受指纹考勤费。

3、男方护理假

(1)条件:男女双方均晚婚晚育,而且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2)假期:男方可享受一周的护理假。

(3)待遇:工资福利待遇照发,但不享受指纹考勤费。

(二)病假

1、请病假在二周内(含双休日)由学校审批,二周以上报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审批。

2、病假在2周以内,卡上工资全额发给;学校绩效扣发指纹考勤费和教师日工作量费(每天扣60元)。病假在2周以上,卡上工资按教育局规定执行,学校绩效扣发指纹考勤费和教师日工作量费(每天扣60元),期末绩效奖按比例扣发。节日福利均照发。

(三)事假

教职工请事假(非重大私事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予请假;确有特殊原因必须请事假的,事假在2周以内,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事假连续2周以上,必须上报区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程序批准后方可离岗。

事假在2周以内,卡上工资全额发给;学校绩效扣发指纹考勤费和教师日工作量费(每天扣60元)。事假在2周以上,卡上工资按教育局规定执行,学校绩效扣发指纹考勤费和教师日工作量费(每天扣60元)外,期末绩效奖按比例扣发(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节日福利均照发。

(四)婚假

1.婚假假期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2.工资待遇

在婚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照发,但不享受指纹考勤费。

3.婚假说明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五)丧假

1.丧事对象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以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死亡。

2.丧假假期

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l-3天的丧假。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照发,但不享受指纹考勤费。交通费自理。

(六)旷工

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旷工期间学校绩效扣发指纹考勤费和教师日工作量费(每天扣60元)外,另期末绩效奖按每天50元扣发。卡上工资按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扣发。

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上级部门文件精神予以辞退。

三、进修培训学习有关规定

1.教职工参加教育部门按计划下达的各类进修、培训学习,由学校根据教学需要进行安排,所需经费按有关规定执行,报销时附进修或学习文件通知。

2.参加非主管部门计划下达的进修学习要从严掌握,其中要求参加脱产进修的要经区教育局审批,学习时间两周内学校绩效部分扣发指纹考勤费和教师日工作量费,两周以上学校绩效部分扣发指纹考勤费,期末绩效奖按比例扣发。所需培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进修培训学习经费均由教职工自负。凡未经教育局批准擅自离校的作旷工处理。

3.非教育主管部门向学校借用教师的,借用单位或教师本人须先向校长说明情况,再由校长请示区局有关科室,审批后方可。未经审批自行离岗按旷工处理。

四、请假审批权限

1.一线教师请假1天由级段长审批和安排功课;2天由教务处和政教处审批,教务处安排功课;3天及以上2周以内由校长审批,教务处安排功课。

2.行政和后勤教学辅助人员请假1-2天由科室主任审批,并及时交付手头有关工作给相关人员;3天及以上2周以内由校长审批,并自行交付手头有关工作给相关人员。

3.请假两周以上均需按有关规定报区教育局审批。

五、请假手续

1.公假:须持有关文件或复印件并填写学校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2.病假:2周内,持医院的疾病诊断书并填写学校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岗。2周以上,应事先填写《龙湾区教育系统教职工请假审批表》并需提供区级(含区级)以上医院的疾病诊断书及医药发票等有关凭证,(附在此审批表后),已婚育龄女教职工请假一个月以上的必须提供《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携带身份证到状元耐宝路----区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办理环孕检证明),学校审核人应认真审核此类凭证的真实性,并负责人在审核意见处签署姓名,上报区教育局政工科。办妥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若遇急诊、病情严重或紧急情况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者,须于24小时内通知所在单位,并在3天内凭原始证明材料办理补假手续。

3.事假:教职工请事假(非重大私事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予请假,确有特殊原因必须请事假的,填写学校请假单,经批准,排好功课代班,办好移交手续。

4.婚假:填写学校请假单,附结婚证、身份证复印件。

5.产假:填写学校请假单,附准生证、结婚证复印件。

6.丧假:填写学校请假单。

7.请假单分别上交办公室和教务处,以备计算学校部分绩效工资,没批准私自调课作旷课论处。。

8.假期结束,请假人应填写《龙湾区教职工销假单》,及时向学校提出销假,学校还需将材料报教育局备案。未经核准而先行离开工作岗位的、假期已满未准续假仍不到岗的、谎报请假理由的,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七、本制度未尽事宜由校行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八、本制度解释权属校长室。

第4篇 中学教职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中永中学教职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根据学校发展的实际需要,经校行政会议和校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自____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实行新的指纹考勤制度,内容如下:

一、关于上、下班考勤时间的规定:

第一次(按指纹)8:00之前

第二次(按指纹)11:20-13:20

第三次(按指纹)16:20以后

二、关于考勤费的规定:

1、教师(除班主任外)一周考勤次数满12次算全勤80元,满13次85元,满14次90元,满15次算满勤100元;班主任一周考勤次数满10次算全勤80元,满11次85元,满12次90元,满13次算满勤100元。全体教师考勤次数达不到全勤次数的,每缺一次扣除10元,扣完为止。

2、超过上班规定时间或提前下班规定时间半小时内扣除相应考勤费一半。

3、以周为单位进行考勤费统计,并及时公示。

三、公出人员需及时填写考勤请假单(须相关校级领导签字)向校长办公室请假。请假单上交时间不得迟于下周一,以便统计;迟于规定时间将作废处理,后果自负。

龙湾区中永中学

=相关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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