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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设备科工作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医院设备科工作制度

有哪些内容

医院设备科的工作制度涵盖了设备采购、安装、维护、报废等全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采购管理:明确采购流程,包括需求申报、市场调研、招标采购、合同签订等环节。

2. 设备使用与维护:规定设备的操作规程、日常保养、故障报修等,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设备安全管理:强调设备的安全使用,包括设备的定期检查、隐患排查和应急预案。

4. 设备报废与更新:制定设备的报废标准,以及设备更新换代的策略和程序。

管理规范

1. 采购规范: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采购过程透明。

2. 使用规范: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掌握设备操作技能,防止误操作。

3. 维护规范: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制定详细的保养计划,记录设备运行状态。

4. 安全规范: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及人员安全。

重要意义

医院设备科工作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降低设备故障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控制医疗成本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它能有效避免设备资源的浪费,提升医院的运营效率,同时为患者提供更稳定、更安全的医疗服务。

规章制度

1. 设备科应定期进行设备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2. 设备维修工作需记录详细,以便追踪设备故障历史和维修效果。

3. 设备采购需经过预算审批,避免盲目投资。

4. 对于高风险设备,应实施更为严格的使用和维护管理。

5. 设备报废需经过专业评估,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经济性。

这样的工作制度不仅规范了医院设备科的各项操作,也体现了医院管理层对设备管理的重视,为医院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医院设备科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医院设备科工作制度

一、1.凡属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设备,均由设备科统一负责采购、调配、供应管理和维修;同时负责全院的计量工作。

2.根据各科审批后的请购计划结合院部设备储备情况编制采购计划。

3.一般医疗器械,按计划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采购。贵重仪器应会同有关科室人员进行适宜性和可行性论证后订购。

4.凡购入的设备,必需履行严格的出入库手续。

5.购入或调入的国内、外贵重仪器,应由院方和有关人员参加验收;然后入库上帐立卡,建立仪器技术档案,与有关科室制定领取、使用和管理制度。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按规定进行处理(包括退换货、索赔等)。

6.器械库要按照器械的性质分类保管,要求帐物相符。要注意通风防潮,保持整洁。防止损坏丢失。

7.各种医疗设备的请领和保管,须由专人负责,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使用,定期维护保养。

8.失去效能的各种器械,要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贵重仪器的报废、报损、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拔,由科室填写申请单,经本科审核后送院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9.各科需要维修的仪器,应填写修理申请单,送交设备科进行维修。维修人员平时应经常深入科室进行检修。

第2篇 平南医院医疗设备损坏事故处理制度

医院医疗设备损坏事故处理制度

1、各类医疗设备发生人为损坏时,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并如实反应情况,不得相互推诿,隐瞒不报。

2、在按规程操作的情况下,人为造成万元以下医疗设备损坏但尚能修复且不影响使用的,按一般事故处理。

3、由于未按规程操作,人为造成万元以下医疗设备损坏且不能修复者,按责任事故处理。赔偿费用根据使用年限折旧后确定。

4、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万元以上医疗设备损坏且不能修复者,按重大责任事故处理。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在研究后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报院领导审批。赔偿费用根据使用年限折旧后确定。

5、医疗器械和低值易耗品由于管理不善丢失者,按原价赔偿;造成损坏的应根据损坏程度确定赔偿费用。医疗设备发生损坏后,一律由维修人员维修。未经同意擅自维修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按医疗设备原值折旧后赔偿。

第3篇 医院医疗设备报废报损制度3

医院医疗设备报废报损制度(三)

1、凡符合医疗设备报废条件的,或不适合在临床继续使用的医疗设备,应予以报废。

2、申请报废的医疗设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经设备管理部门登记造册,逐一填写“报废医疗设备申请表”;由相关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设备主管提出报废意见;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万元以上医疗设备的报废,按各级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程序申报。

4、凡减免税进口的医疗设备,除按以上规定外还应按海关有关规定办理。对于可供家用的设备报废处理,应加强审核,严格控制。

5、待报废医疗设备在未批复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报废的大型医疗设备应将其可利用部分拆下,折价入帐,入库保管,合理利用。

6、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使用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一律交回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处理。如有违反者应予追查,并交主管部门处理。

7、已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在处理后,应及时办理财务销帐手续,其残值收益应列入医疗设备更新费、改造基金项目专项使用。

第4篇 s医院医疗用品设备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用品设备是如何管理的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医院医疗用品设备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次性医疗用品采购、使用管理制度

1、医院所使用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由药剂科统一集中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

2、医院采购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从具备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

3、每次购置,采购部门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并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及产品标识和失效期限。

4、各科室计划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到了库房后,库房人员应及时通知科室,各科室必须将计划单上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按要求领走,不得无故拒领,避免因失效过期造成损失。

5、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和设备采购部门。

6、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活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部门,不得自行做退、换货处理。

7、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须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统一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卖给无回收证件的单位或个人。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8、未经批准不得在临床试用任何产品。

9、医院在行政查房时应对各科室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使用和仓储进行监督检查。如查实科室或医务人员私自采购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将按医院规定进行处罚,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将由当事人或科室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仪器设备验收、入库、调试制度

1、仪器设备的验收包括数量和质量的验收,因以合同为依据。进口设备必须在索赔期内验收完毕。

2、5000至1万元/件(台、套)设备的验收,由采购员、设备档案管理员、保管员(必要时需有维修技术人员与使用科室有关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共同签名,由仓库保管员入库保管或办理出库交使用科室领用。

3、1万至10万元/件(台、套)医疗设备的验收,由设备科负责人、维修技术人员、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员、使用科室负责人共同验收、安装调试合格后,共同签字入库。必要时由厂方或卖方派员安装调试合格后,方能签名入库或办理出库交使用科室领用。

4、10万元/件(台、套)以上和进口设备,必需经过商检(进口设备),由厂方或卖方派员安装调试合格后,由设备科负责人、使用科室负责人及验收人员共同签字入库或办理出库交使用科室领用[其中50万元/件(台、套)医疗设备,由主管院长主持验收]。

5、所有医疗设备和医疗用品,必需由保管员填写领用出库单,交由使用科室负责人或指定专人签名后凭出库单到仓库领用。

6、调试中发现问题,主办人员应与厂商联系,及时解决。

第5篇 附二医院医疗设备保养维修制度

附属医院医疗设备保养维修制度

1、医疗设备的使用应注重日常维护保养;重视维修队伍的建设,建立相应的维修机构。

2、维修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建立切实可行的医疗设备保养维修制度。

2)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检修,填写维修记录。

3)拟定维修设备用品、零配件的购置计划。

4)对报损报废的医疗设备提出技术鉴定意见,供主管部门参考。

5)对医疗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要保证一定数量的医疗设备维修和零配件经费,其数额应根据本单位现有医疗设备的新旧程度和经费情况,按仪器设备总金额的2~5%提取维修费。

4、各科室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设备科维修班,一般小型仪器设备由科室直接送维修班,大型精密仪器由维修班派员前往维修。

5、医疗设备维修须经设备科维修管理员进行登记,填写设备维修单。

6、设备维修人员应按照设备类别对维修实行分别包干,严格责任制。一般故障当天修好,较大故障一周内修好,一周内不能修复的应报告技术总负责人组织会诊,半月内不能修好的则应报告科长,由技术总负责人主持会诊或决定外送修理。半月内不能修复的设备,设备科技术总负责人必须向设备使用科室进行解释说明。

7、设备科维修人员应积极、主动地参加大型、贵重设备的检测处理工作,请教厂家工程师,认真做好维修记录并存档备查。

8、维修人员每周至少一次下到科室对医疗设备进行巡查检修,每季对分工范围内的设备至少巡查一遍,尽早发现隐患并防患于未然,并做好巡查记录。保障设备完好率95%以上,抢救设备保障完好率100%。

9、医疗设备的技术改造,必须事先写出书面报告,交分管院长批准后才能执行。

第6篇 附二医院医疗设备使用保管制度

附属医院医疗设备使用保管制度

1、全院所有医疗设备的所有权统归医院,各科室只有使用权,同时负责日常清洁、保养、管理的责任。

2、为加强科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各科室必须设立兼职或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本科室仪器设备的申请购置、仪器保管、日常保养、使用指导、安全检查、设备账卡、定期核对、信息反馈及报废等工作。

3、各科室对拥有的所有仪器设备必须建立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制度,并认真做好使用情况登记,对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应安排专人负责。

4、各科室对本科室仪器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并及时通知设备科有关人员,确保人机安全。

5、凡单价在贰佰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医疗仪器设备,均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6、凡属固定资产的医疗仪器设备,必须建立固定总账,做到一物一账一卡。

7、各科室指派专人管理仪器设备,定期清点。根据仪器不同性能制定操作规程。设备科可随时根据操作规程检查使用情况。

8、高、精、稀仪器必须有专人操作使用,定时检查,未经技术训练人员不得使用。凡因违反操作规程或严重失职而造成仪器损坏者,按赔偿制度进行赔偿。

9、设备科每年与各科室对账一次,保证账物相符,账账相符。每年与财务对账一次,保证账值相符。

第7篇 附二医院医疗设备报废更新制度

附属医院医疗设备报废更新制度

1、全院所有医疗设备由设备科统一办理报废及更新。

2、医疗设备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降级使用。

1)医疗设备尚能使用,但性能变差或因缺少零配件,导致工作项目有限;

2)医疗设备超过使用寿命周期,经常出现故障,但未达到报废条件或修理费用一次超过其修复后价值的60%者。

3、医疗设备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废。

1)医疗设备未达到国家计量标准,严重影响使用安全,造成严重公害又不能维修改造者;

2)超过使用年限,结构陈旧,性能明显落后,严重丧失精度,主要部件损坏,无法修复者;

3)原产品粗制滥糙,质量低劣,不能正常运转又无办法改装利用者。

4、医疗设备的报废应先由使用科室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报废申请表》,说明报废原因、数量,由设备科鉴定,经有关分管领导审核批准,方能办理报废手续;大型设备、精密仪器的报废,必须聘请有关专家、技术人员鉴定,并经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批准,方可报废。

5、凡是报废物品交设备科统一处理,报废设备有保留价值的要尽量利用(如留教学用或配件修理用),其余作废品出售后,所得款项上交医院。

6、设备因使用部门任务变动或因设备技术落后,需更新换代,而设备的主要功能存在,不符合报废条件的可办理退库手续转移给需用科室或经批准后转向别的医疗单位,使物尽其用。

7、凡因报废医疗设备需更新的,科室应重新办理申购手续,经医院批准后再行购买。

8、更新设备须按新购入设备办理领用手续,进入科室固定资产,计算折旧。

9、凡是损耗性设备的更新,需上交报废旧物品,办理领用新物品手续。

第8篇 平南医院医疗设备科管理制度

z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科管理制度

一、设备操作使用管理制度

1、医疗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不熟悉仪器性能和没有掌握操作规程者不能开机。

2、建立使用登记本(卡),对开机情况、使用情况、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登记。

3、价值10万元以上的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无关人员不能上机。大型仪器设备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4、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包括科室设备台帐、各台设备的配件附件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交接手续。

5、操作人员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应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并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检修由技术人员负责,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检修;设备须在故障排除以后方能继续使用。

6、操作使用人员应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使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善放置,不能遗失。

7、使用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8、大型设备或对临床论断影响很大的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应及时报告领导,通知医务部门、临床科室停止开单,以免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9、使用科室与人员要精心爱护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及医疗管理部门,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

二、 调剂管理制度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调剂处理:

1、累计停用一年以上的闲置设备。属于备用、维修、技术改造、特种储备和抢险救灾的设备除外。

2、因工作变更不再使用的设备:技术指标下降,但未达到报废标准尚能降级使用的仪器设备;重复购置的同种仪器设备,平均利用率在20%以下者。

3、严禁把国家有关部门明文规定不准生产、淘汰、不许扩散和转让的医疗设备或待报废的设备作为闲置设备调剂。

4、调剂设备中可供家用者,审批时应严格审批和把关。

5、调剂设备应本着就内就近的原则,尽量避免长途运输,造成不必要的操作。

6、所有调剂设备,包括无偿转让的医疗设备,在估价时,应根据使用期限、技术状况等合理作价,经双方协商并签订协议,按合同执行。

7、实际办理后要及时履行财务手续,调剂收入应列入设备更新、改造基金项目专项使用,不得挪做其他用途。

8、所有待调剂设备,均应按照设备管理部门的规定妥善保管封存,不得任意拆卸,防止腐蚀、损坏、遗失。

9、加强对设备调剂工作的财务管理监督,对利用高价剂设备的便利损公肥私的行为应予追究,严隶处理。

好相关的索赔及处理工作。

三、计量管理制度

1、用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由专人(计量管理员)负责管理和协调。

2、在上级计量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医院计量委员会和医疗设备管理部门按照《计量法》的要求和有关的规定,统一管理全院的计量工作。

3、统一建立全院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台帐、分户帐、分类帐,保管好有关的技术档案和检定证书。

4、加强与计量检定部门的业务联系,做好年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

5、对在用计量器具进行抽检,停止使用超期或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6、违反计量工作制度产生的后果,报领导作相应的处理。

四、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购入时的原始资料及有关情况进行记录备案,技术要求较高的精密设备及万元以上的设备,都应建立档案,1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应独立案卷建档。

(二)设备档案内容:

1、筹购资料:

科室申请报告、论证表、审批报告与批复文件;招标、评标记录或采购谈判记录,产品生产和注册证书、销售产品的经营许可证、订货合同,到货验收报告、商检、索赔记录、安装报告等。

2、设备技术资料:

产品样本、使用与维修手册、线路图及其它有关资料。

3、管理资料:

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制度、应用质量检测、讲师信息、使用维修记录、可疑不良事件报告、调剂、报废处理记录等。

(三)资料不得外借,需查阅应先征得有关领导同意。

五、设备及配件、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验收制度

1、货物入库前须严格验收:贵重设备、数量较大或初次进货的批量物资由保管员牵头组织采购员、相关职能部门和使用科室协同验收。

2、验收内容包括货物质量、数量、型号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生产批号、供货单位,有无“三证”等等。

3、医疗设备、器械应有详细的生产说明书,内容包括产品的技术参数、使用范围、安装方法,电器产品应附有线路图和原理图。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必须在包装及说明书上标明生产许可证的标记和编号,医疗器械必须标有注册证号,计量产品还应有《计量许可证》的标志和编号。

4、对不符合要求的货物保管员应予以拒收、退货,应索赔的由采购员及时向有关方提出索赔。对伙劣产品应封存、报告。

5、对列入法检进口医疗器械目录的医疗器械须向商检机构报验或取得商检报告:对列入《实施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制度目录》内的医疗器械,必须取得《安全质量许可证》。

6、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按《一次性无菌使用医疗用品管理规定》要求验收。

7、高风险医疗器械按《高风险医疗器械管理规定》要求验收。

8、及时将设备器械随货建立资料交采购员,由采购员收齐建档资料移交医学工程部。

9、办好验收手续,设备和器械验收要有双签名。

10、随货票据及时入电脑帐。

六、设备维修制度

1、临床或医技科室医疗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关机,并向设备管理部门反映情况,小型医疗仪器可及时送至设备科修理。

2、大型医疗设备故障按大型医疗设备维修管理通知执行。

3、医疗设备故障,设备技术人员应及时维修,不得推诿。如需购买配件,及时报告科主任、通知采购。

4、设备修理好后,应详细填写维修记录,并签好名字。

5、有配件更换的设备,需填写维修记录表,临床确认后由使用科室负责人签字,配件费用列入科室成本。

6、维修技术人员应对所修理的设备作出故障鉴定,凡是属使用不当或违章、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坏,应及时上报处理。

7、医疗仪器因老化、维修成本过高、更新换代等原因不能修复的,应及时上报,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维修保养工作制度

(一)对使用科室提出的设备维修申请,维修人员应及时予以响应和处理。维修完毕后,维修人员应详细填写记录,并通知使用科室恢复使用。

(二)无法解决的或疑难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三)急救设备,维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扯皮,而应积极抢修保证临床第一线需要。

(四)使用科室要按规定做好医疗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并定期检查执行落定情况。

(五)定期深入科室对所负责的仪器设备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六)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预防维修(pm),降低设备发生的概率。

(七)对保修期内或购置保修合同的设备,要掌握其使用情况。出现问题时,及时与保修厂方联系,对维修结果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并检查保修合同的执行情况。

(八)应做好休息时间和节假日的维修值班,确保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均能处理突发的维修要求。

(九)保持工作区域的安全与整洁。保管好各种维修工具、仪器,防止丢失损坏。

第9篇 医院设备绿化保养制度

医院设备、绿化保养制度

(一)污水设备保养制度

1、熟练掌握设备性能,掌握操作规程。

2、认真填写动作记录,设备要保持表面干净明亮进行中要认真检查监视,爱护保养设备,停机后要用水冲洗10分钟。

3、随时观察管道系统流通情况,以免阻塞。

(二)电气设备保养制度

1、对高压系统的一二次设备按照有关规定请供电部门定期搞好试验、校验工作。

2、经常对低压配电分路开关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停用修复,确保其能可靠分、合闸,安全运行。

3、搞好主配电间的清洁卫生工作,维修保养工作。搞好其他配电间的设备清洁卫生工作。

4、对开关闭锁装置定期加油,对闸刀操作把手定期加油。

5、确保备用电动机的完好,一旦发现绝缘不合格,必须立即处理,并防止轴承缺油、卡涩。

6、对各科室动力照明配电箱按计划搞好清洁检查工作,及时更换带故障隐患的元件。

7、经常检查电气设备外壳的可靠接地。

8、经常检查电缆的运行状况,发现绝缘老化破损,立即停电处理。

9、在工作中发现重大问题,立即汇报上级领导。

(三)绿化维护保养制度

1、根据医院基础绿化,进行日常养护,及时修剪、施肥、除草、浇水、移植等工作。

2、保证各种园林机械、工具、设备的正常使用。

保证医院会议用花要求,做好花木搭配摆设工作。

第10篇 s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报废制度

第四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报废制度

1.凡使用期满并丧失效能、性能严重落后不能满足当时需求、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损坏且无法修理或无维修价值的医疗设备可申请办理报废手续。

2.医疗设备报废,必须先由使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报废原因、数量、经医疗设备科相关技术人员和报废鉴定小组审核鉴定,设备科或医院领导批准后(单价一万元以上贵重设备必须经院领导审批后),方能办理报废。

3.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由医疗设备科会计办理销帐手续,建立残值帐目,档案员办理相关档案手续。

4.凡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必须送交医疗设备科,进价万元以上的设备须由设备科报国有资产管理局处理。

第11篇 南平医院急救设备管理制度

中心医院急救设备管理制度

1、急救设备应专人管理、保养、维护、并设固定位置放置。

2、急救设备定期依据保养维修手册进行保养维修。

3、急救设备应严格依据消毒程序进行消毒清洁。

4、急救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了解其性能及保养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后须经清洁处理,放置在指定的位置,以备下一次使用。

5、急救设备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各种仪器应按其不同的性能,分开放置,妥善保管。

6、定期对急救设备的电池进行充电、维护。

7、急救设备严禁挪做他用、转借他人,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第12篇 第一_医院医疗设备购置审批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审批制度

1.各业务科室应根据临床、科研、教学需要按年度编报设备计划,三十万元以上的设备应填写计划论证表,由设备科汇总后交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委员会讨论,形成年度计划,并由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2.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必须先编写可行性报告及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申请表,报省卫生厅批准后执行(以省卫生厅为准)。

3.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医疗设备购置计划,应先上报zz市政府采购部门批准后,报相应的采购机构实施。

4.对紧急情况或临床急需的医疗设备,应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交院领导批准后,优先办理。

5.各业务科室不得对外签定订购合同或向厂商承诺购置意向。参加各类会议时,可将会议上厂商介绍的产品资料带回单位,按有关程序办理批准手续。

6.对各类设备所需的耗材、配件,应做好计划由设备科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执行。

7.对科研项目所需的医疗设备,应根据科研经费、批准项目,由科教科统一提出计划,报设备科审核后,由分管领导批准执行。

8.对于赠送、科研合作、临床试用或验证的医疗设备,必须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经设备和医疗管理部门审核,报单位领导批准执行。对违反规定造成医疗事故或医患纠纷,由当事人承担有关的责任。

第13篇 附五医院医疗设备档案制度

第五医院医疗设备档案制度

1、医院所有医疗设备必须建立档案,档案有医院设备科统一建立,并设专人专职管理。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就万元以上贵重设备必须单独建档。

2、档案资料必须完整,不得外借、遗失;有关科室需借阅时,应事先征得有关领导同意。各科复印的资料应妥善保管,未征得有关部门和领导同意不得外借。

3、仪器设备档案内容包括:科室申购报告、订货合同、发票复印件、出入库凭证付联、验收记录、产品样本说明书、安装调试记录、维修保养记录、零配件耗损及补充记录以及其它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

4、建立仪器设备管理卡,作为建立管理帐的依据。一式二份,一份由使用科室保存,作为清点和管理本科室仪器设备的依据;一份存放在设备档案内。

5、保持档案的完整,加强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对于每一件贵重精密仪器均设立一本仪器设备使用维修记录,每次换用新册时,应将旧册存入档案。

第14篇 南平医院锅炉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医院锅炉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一、锅炉每年检修一次,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检验一次。

二、鼓风机每月加油一次,两个月检修一次。

三、引风机半年检修一次,每周加油一次。

四、锅炉炉排液压设备每周加油一次,半年检修一次。

五、给水泵每月加油一次,每年检修一次。

六、上煤机两个月加油一次。

七、各种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检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确保安全生产。

第15篇 中医院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审批及采购制度

人民医院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审批及采购制度

(一) 年度购置计划单价1万元及以上的医疗仪器设备,由医疗设备科在每年年底前将各科室的需求申请表汇总后(单价10万元、二级医院为五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还应提交仪器设备购置论证表),提交经医院医疗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提出下一年度的设备购置计划草案,再交由医院领导集体讨论后确定作为下一年度的采购计划。单价十万元(二级医院为五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须报宁波市政府(或县区级政府)采购办批准后执行。

(二) 急需和特殊性质的医疗设备的采购,由临床科室填表申请:

1.五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还需填写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论证表,经医务(审核临床必需性)、财务(审核收费标准)、设备(审核医疗器械的准入等合法性)等部门审核,经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或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

(1) 在政府采购限额以上的,报政府采购办批准后,按批准意见进行采购。

(2) 在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的,医院自行组织采购。

2. 五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经由财务(审核收费标准)、设备(审核医疗器械的准入等合法性)等部门审核,报分管院长批准后执行采购。

(三) 甲、乙类大型仪器设备须经卫生部或省卫生厅批准后再进行招标采购。

(四) 医疗仪器设备的采购

1.根据临床需要的缓急程度,合理安排采购计划,临床急需的设备应优先采购。

2. 已列入仪器设备购置年度计划的项目,按政府采购办批准的要求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或其它方式采购。

3.医院购置和接受赠送的医疗设备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及卫生、计量、海关、商检等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即要符合准入的合法性。

4. 证件的索取

(1) 招标采购的设备,在招标时,必须严格审查下列证件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如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3c认证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等在招标过程中必须具备的证件。

(2) 非招标设备的证件,必须在设备购置前,严格查验和索取上述相关证件,核实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⑶ 所有提供的证件复印件均要加盖单位红章。

5. 严禁使用科室利用各种变相形式采购医疗设备。

6. 招标采购的医疗设备应及时与中标单位签订协议或合同,以明确供货、验收、付款、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招标采购的医疗设备其名称规格型号必须与中标通知书一致,合同格式采用市设备质控的统一格式。

第16篇 附五医院医疗设备使用和维修制度

第五医院医疗设备使用和维修制度

1、各科室要加强对医疗设备的管理工作,做到使用有专人,并定期维护保养,要求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懂性能会操作,非专门人员禁止操作。

2、医疗设备要落实专人保管,如因失职损坏、丢失,除及时报告外要按价赔偿损失,对使用年限已久,老化需报废者,需经使用科室、设备管理人员和院部讨论后填写报废单,经院部批准方可执行。

3、各类医疗设备出现故障需修理者,使用科室要及时向器械科报修,以免影响工作,需请厂家维修者,修理费科室要签字证实并做为各科室的支出。

4、各种医疗仪器设备和器械不能转让和外借,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填写申请,经业务院长审批方可执行。

5、院部有权根据全院情况调整各科医疗设备。

6、仪器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仪器的技术标准、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设备操作程序及维修软件和硬盘格式化。使用仪器前,应判明其技术状态确实良好,使用完毕,应将所有开关、手柄放在规定位置。

7、按照仪器设备的环境要求做到无尘,温度、湿度符合。保持仪器表面清洁,无灰尘、无污垢。

8、凡是进入医院的医疗器械(包括购买、试用、实验、赠送、借用及临床验证等),必须报设备处备案。

第17篇 附二医院医疗设备调剂报废制度

附属医院医疗设备调剂、报废制度

(一)凡符合条件之一者,可降级使用:

仪器设备未达到国家计量标准,严得影响使用安全,又不能维修改造者。

超过使用年限、结构陈旧、性能明显落后、严重丧失准确度,主要部位损坏,无法修复者。

(二)调剂、报废办法:

凡符合调剂、报废条件的医疗设备,均由使用科室提出调剂、报废申请,并真报《e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资产处置申请表》。由采供中心专业技术员提出处理意见,经采供中心调剂,报废领导小组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送院领导审批后处理。

凡万元以上调剂,报废的医疗设备,需报省卫生厅审批后处理。

凡免税进口仪器设备的调剂与报废,按海关有关规定办理。

凡调剂、报废设备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帐面调整,十万元以上通知院档案室备案。

对严格控制可供家用的仪器设备的报废处理。

(三)采供中心医疗设备调剂、报废领导小组成员。

第18篇 医院设备维修保养工作制度

医院设备维修保养工作制度

一、对使用科室提出的设备维修申请,维修人员应及时予以响应和处理。维修完毕后,维修人员应详细填写维修记录,并通知使用科室恢复使用。

二、对无法解决的或疑难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三、对急救设备,维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扯皮,而应积极抢修保证临床第一线需要。

四、使用科室要按规定做好医疗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并定期检查执行落实情况。

五、定期深入科室对所负责的仪器设备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六、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预防性维修(pm),降低设备故障发生的概率。

七、对保修期内或购置保修合同的设备,要掌握其使用情况。出现问题时,及时与保修厂方联系,对维修结果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并检查保修合同的执行情况。

八、做好休息时间和节假日的维修值班,确保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均能处理突发的维修要求。

九、保持工作区域的安全与整洁。保管好各种维修工具、仪器,防止丢失损坏。

十、定期召开业务碰头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业务学习,研究、分析维修中的疑难问题,交流维修心得。

第19篇 医院电气设备定期检查维修记录报告制度

医院电气设备定期检查、维修、记录和报告制度

一、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所管的电器设备规格、型号、工作性能和用途。为了保证安全用电,输配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预防性试验,确保安全运行。操作者必须穿好工作服、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脚踩绝缘垫。操作时思想要集中,态度要认真,必须由两人进行,副值班操作,正值班监护。

二、操作时应做好如下检查:

1、供电操作前检查:①检查接地线是否已拆除;②检查设备上有无遗漏工具、材料等物品;③检查开关设备是否处于断开位置。

2、供电操作后的检查:①检查所有的开关、刀闸是否接触良好;②检查仪表信号是否指示正常;③检查运行的设备是否有异常现象。

三、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电缆等每季度清扫检修一次,检修时间定为每季度初第一个周修日进行,事故检修随时进行;高压配电设备(高压柜、变压器、电缆)每年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避雷器每两年一次,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随时更换或修复,并做好登记;

高低压安全工具、令克棒每年试验一次。高压绝缘鞋、高压绝缘手套、高压试电器、接地棒每六个月试验一次,如有损坏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更新补充。

四、值班人员认为运行设备需要进行临时检修时,值班人员或班长提出检修方案,经总务科主管科长批准后方可进行,并由班长做好组织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争取缩短停电时间。

五、设备进行停电检修必须首先断开电源,拉掉开关和上下闸刀并进行验电,证明确无电压后,立即挂好短路接地线,并做好遮拦、悬挂标示牌等安全措施,严禁在没有断开电源的情况下进行一切工作(断开电源必须要有明显的断开点),设备检修完毕需要恢复供电时,首先拆除短路接地线,经检查无其它问题后,再按送电操作步骤恢复供电。

六、各种电气设备出现损坏、故障、更换及报废时,应经科长审查,报主管院长或院长审批后执行,并及时做好各项检修记录工作。

第20篇 医院医疗设备调剂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调剂管理制度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作调剂处理:

(一)因工作变更不再使用的设备,技术指标下降,但未达到报废标准尚能降级使用的仪器设备;重复购置的同种仪器设备。

(二)调剂设备中可供家用者,应严格审批和把关。

(三)所有调剂设备,包括无偿调拨和有偿调拨的医疗设备,均要经卫生行政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才能处理。

(四)严禁把国家有关部门明文规定不准生产、淘汰、不许扩散和转让的医疗设备或待报废的设备作为闲置设备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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