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管理中的设备养护制度,主要包括设备的日常维护、定期检修、故障处理和预防性保养等多个环节。这些内容旨在确保医疗设备的高效运行,降低设备故障率,保障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1. 设备日常维护:包括清洁、消毒和基本功能检查,由使用部门的医护人员负责。
2. 定期检修: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按照设备制造商的建议周期进行,记录检修详情。
3. 故障处理:设备出现异常时,立即停用并报告,由维修团队进行诊断和修复。
4. 预防性保养:通过定期的性能测试和部件更换,防止设备老化引发的问题。
设备养护制度对于医院运营至关重要,它能:
1. 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减少频繁更换设备的成本。
2. 确保医疗设备的精准性和稳定性,提高诊疗质量。
3. 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的医疗事故,保障患者安全。
4. 提升医院的整体运行效率,降低因设备问题引起的延误。
1. 制定详细的设备养护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
2. 设立设备养护记录表,跟踪设备状态和维护历史。
3. 定期培训医护人员,提升其设备使用和基础维护能力。
4. 建立紧急响应机制,快速处理设备故障。
5. 对于重要设备,应设置备用设备,以防万一。
完善的设备养护制度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需要全院人员的共同参与和严格执行,以确保医疗设备始终处于最佳工作状态,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1篇 医院管理-设备养护制度
设备养护制度
(一)各种仪器、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做好养护工作,对主要仪器、设备应建立操作规程卡、使用记录及养护检修记录。
(二)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操作使用,应事先经过培训,熟悉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后,才能开机操作。凡实习、进修人员等,不得单独操作。
(三)仪器、设备用毕,要及时复原、擦拭干净、保持清洁。
(四)仪器、设备如发生异常, 立即停机,及时报请有关科室进行检修,非专职维修人员,不得擅自拆修;如损害严重,应报院方。
第2篇 第三医院与药品有关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第三医院与药品有关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与药品有关设施设备包括:温度调控设备、冰箱、冷柜、温湿度计;药品柜、药品架、保险柜、防盗报警器、防虫防鼠、消防安全设施、安全照明设施、信息处理设施、办公设施、运输搬运设施等。
2.药品贮存、养护、调配所用设施设备应建立设施设备档案,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仪器设备的名称、型号、厂牌、使用说明书、操作规程、安装调试情况、使用情况、维修养护情况等。
3.温湿度调控设施设备应有使用记录,记载设施设备的使用日期、使用目的、使用时间、运转效果及操作人。
4.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建立计量器具档案,按照规定的检定周期,经法定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取得计量检定合格证书,并贴有计量检定合格标志。严禁使用未经计量检定与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5.对于以上设施要随时进行养护、维修,时刻保持其正常工作状态。
第3篇 平南医院医疗设备操作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设备操作使用管理制度
1、医疗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不熟悉仪器性能和没有掌握操作规程者不得开机。
2、建立使用登记本(卡),对开机情况、使用情况、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登记。
3、价值10万元以上的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无关人员不能上机。大型仪器设备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4、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包括科室设备台帐、各台设备的配件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交接手续。
5、操作人员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应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现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并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检修由技术人员负责,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者检修;设备须在故障排除以后方能继续使用。
6、操作使用人员应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重要设备应做好开机时设备运转情况记录。使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善放置,不能遗失。
7、使用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8、大型设备或对临床诊断影响很大的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通知医务部门、临床科室暂停检查申请,以免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9、使用科室与人员要精心爱护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及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
第4篇 医院医疗仪器设备质量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医疗仪器设备质量管理制度
(一)购置前的论证
为了保证购入的仪器设备质量可靠、性能优良,较好地满足临床需要,在购机前需要进行方案论证、质量调研。然后根据仪器设备的性能价格比、可靠性、售后服务、消耗品供应等情况确定优先考虑的仪器供货厂家、规格型号。
(二)入库前的验收
入库前的验收是确保购入仪器质量的关键,一定要做到按验收制度和验收程序验收,待验收合格后入库。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利用合同中的质量保证条款及时交涉处理。
(三)使用阶段的质量跟踪
对新购入并投入使用的仪器设备要作质量跟踪,对故障发生的时间、现象、原因、检修要作详细的记录。对仪器设备的性能作及时调查,从长时间使用中和从大量的故障中分析得出仪器的故障规律,为今后购买新机和订立仪器的保修合同等提供决策依据。
(四)做好预防性维护:医院仪器设备管理部门要有预防性维护的计划包括仪器设备的目录、计划的内容、实施的周期以及报告等。
(五)逐步开展对有关仪器的应用质量检测:有计划、有仪器设备目录、有实施措施和检测报告。
(六)对医用计量器具,按计量管理制度执行,保证使用的医用计量器具准确有效。
第5篇 三九医院仪器、设备、卫生材料采购制度
人民医院仪器、设备、卫生材料采购制度
1、医院仪器、设备、卫生材料由设备科统一采购,专人负责,严格执行省、市有关医疗仪器、设备购置管理的相关规定。
2、设备科根据各科请购计划和库备情况,编制采购计划,报院长审批执行。
3、卫生材料由采购人员凭当月编制的采购单,按品名、型号规格、数量等要求,质优价廉,就近就快采购。必要时请使用部门派员协同采购;例入招标采购项目的按招标采购程序进行。
4、一般仪器、设备由设备科组织有关人员,凭院长审批的购置报告或年度计划书按品名、型号、规格要求采购或合同订购。例入招标采购项目的按各级招标采购程序进行。
5、大型医疗设备( 5万元以上)经可行性论证,由院设备与物资管理委员会讨论,报医院领导集体审核决定列入计划后,由分管院长、设备科长、使用科室三方共同参与,遵照国家有关招标采购程序采购。不得擅自由个人或使用科室自行采购。
6、凡购入的仪器、设备、卫生材料必须认真履行验收入库手续,经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7、采购人员应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财务规定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第6篇 附五医院医疗设备使用和维修制度
第五医院医疗设备使用和维修制度
1、各科室要加强对医疗设备的管理工作,做到使用有专人,并定期维护保养,要求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懂性能会操作,非专门人员禁止操作。
2、医疗设备要落实专人保管,如因失职损坏、丢失,除及时报告外要按价赔偿损失,对使用年限已久,老化需报废者,需经使用科室、设备管理人员和院部讨论后填写报废单,经院部批准方可执行。
3、各类医疗设备出现故障需修理者,使用科室要及时向器械科报修,以免影响工作,需请厂家维修者,修理费科室要签字证实并做为各科室的支出。
4、各种医疗仪器设备和器械不能转让和外借,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填写申请,经业务院长审批方可执行。
5、院部有权根据全院情况调整各科医疗设备。
6、仪器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仪器的技术标准、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设备操作程序及维修软件和硬盘格式化。使用仪器前,应判明其技术状态确实良好,使用完毕,应将所有开关、手柄放在规定位置。
7、按照仪器设备的环境要求做到无尘,温度、湿度符合。保持仪器表面清洁,无灰尘、无污垢。
8、凡是进入医院的医疗器械(包括购买、试用、实验、赠送、借用及临床验证等),必须报设备处备案。
第7篇 z_医院高配房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医院高配房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一、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要求全面掌握设备的健康状况,以便及时发现缺陷,认真分析产生原因,并尽快消除。掌握设备的运行规律,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是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也是妥善进行安排设备维修、校验和试验的重要依据。
二、值班员管辖范围:设备缺陷是指已投入运行的设备的各个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包括一经合闸即可带电的备用设备,有威胁安全的异常现象,需要进行处理的:
1、发现变电所一、二次回路设备有故障,应填写缺陷单,送职能部门处理。
2、避雷器、拉地装置、通讯设施及与供电有关设施。
3、照明设备的缺陷做到每班完好,一经发现未能正常放光灯具,当值应立即修好,不得留予下值。
4、发现缺陷,分门另类,根据性质情况处理。
5、任何缺陷,一经发现必须及时登记。
第8篇 医院急诊抢救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急诊抢救设备、设施的齐全,管理制度完善,责任到人,使之随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提高工作效率和医疗服务质量,现规定如下:
1. 抢救室的仪器设备管理责任到人,并有定期检查、登记、签名。
2. 医务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才能使用各种仪器;操作者必须了解仪器性能及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否则不可随便动用;保管人每周进行一次设施、器械的检查,护士每班当面清点交接,发现问题及时请维修工修理,发现遗失,当班护士应立即向科主任、护士长汇报;对陈旧、磨损的设施使用不便,必须报废的,护士长应向保障部申请报废、更新。
3. 建立仪器使用登记本,对贵重仪器使用后应有记载。当班人员负责使用后的清洁及维护,使该仪器处于备用状态。
4. 操作前需检查仪器,使用后全部关闭仪器,键钮复原,套好机罩。
5. 仪器使用时必须有使用记录,运转有故障时,应及时修理;仪器使用后,护士必须及时清洗、浸泡、消毒管道和附件,晾干后经消毒处理后装配并试机,对主机必须用消毒溶液擦拭或熏蒸消毒处理;使用当中发现故障,及时汇报护士长或科主任,同时汇报器械维修工及保障部,并做好登记。
6. 每天交接班必须清点贵重仪器并签名。
7. 每种器械、设施定人、定期、定地点、定数量管理,保证各种仪器、材料性能良好,并建立仪器档案,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设备序列号、生产厂家、设备编号、使用部门、购买日期、设备专管人、设备维修专管人等。
8. 急诊抢救设备一律不外借,使用后要及时归还原处,清理补充,并保持清洁、整齐,以免影响急诊抢救工作。
9. 由专人负责仪器的保养;各种仪器每半年检修一次,并有检修记录。
第9篇 第一_医院医疗设备购置审批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审批制度
1.各业务科室应根据临床、科研、教学需要按年度编报设备计划,三十万元以上的设备应填写计划论证表,由设备科汇总后交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委员会讨论,形成年度计划,并由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2.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必须先编写可行性报告及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申请表,报省卫生厅批准后执行(以省卫生厅为准)。
3.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医疗设备购置计划,应先上报zz市政府采购部门批准后,报相应的采购机构实施。
4.对紧急情况或临床急需的医疗设备,应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交院领导批准后,优先办理。
5.各业务科室不得对外签定订购合同或向厂商承诺购置意向。参加各类会议时,可将会议上厂商介绍的产品资料带回单位,按有关程序办理批准手续。
6.对各类设备所需的耗材、配件,应做好计划由设备科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执行。
7.对科研项目所需的医疗设备,应根据科研经费、批准项目,由科教科统一提出计划,报设备科审核后,由分管领导批准执行。
8.对于赠送、科研合作、临床试用或验证的医疗设备,必须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经设备和医疗管理部门审核,报单位领导批准执行。对违反规定造成医疗事故或医患纠纷,由当事人承担有关的责任。
第10篇 y医院医疗设备使用制度
医疗设备使用和维修制度
1、各科室要加强对医疗设备的管理工作,做到使用有专人,并定期维护保养,要求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懂性能会操作,非专门人员禁止操作。
2、医疗设备要落实专人保管,如因失职损坏、丢失,除及时报告外要按价赔偿损失,对使用年限已久,老化需报废者,需经使用科室、设备管理人员和院部讨论后填写报废单,经院部批准方可执行。
3、各类医疗设备出现故障需修理者,使用科室要及时向器械科报修,以免影响工作,需请厂家维修者,修理费科室要签字证实并做为各科室的支出。
4、各种医疗仪器设备和器械不能转让和外借,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填写申请,经业务院长审批方可执行。
5、院部有权根据全院情况调整各科医疗设备。
6、仪器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仪器的技术标准、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设备操作程序及维修软件和硬盘格式化。使用仪器前,应判明其技术状态确实良好,使用完毕,应将所有开关、手柄放在规定位置。
7、按照仪器设备的环境要求做到无尘,温度、湿度符合。保持仪器表面清洁,无灰尘、无污垢。
8、凡是进入医院的医疗器械(包括购买、试用、实验、赠送、借用及临床验证等),必须报设备处备案。
医疗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凡是有医疗设备的科室,要建立使用管理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认真检查保养,保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开机可用,并保证帐、卡、物相符。
2、新进仪器设备在使用前要由设备科负责验收、调试、安装。有关科室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使其了解仪器设备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维护方法后,方可独立使用。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技术标准、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仪器设备(包括说明书)必须保持完整无缺,即使破损失灵配件,未经设备科检验不得任意丢弃。
4、凡属临床科室的仪器,科室间需调剂使用时,一定要经所属科室科主任批准。
5、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院长批准,方可借出。
6、各种仪器设备的说明书、线路图等资料,按科技档案由设备科建立档案,并负责保管。各科室需用时,应办理借阅手续。有关科室如因操作、日常维护需经常使用的,可以复印副本。
7、仪器设备属于公用资产,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作为私有财产垄断使用。对于使用率低或使用不当,仪器设备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设备科有权报告院长收回。
8、仪器用完后,应由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检查、关机。若发现仪器损坏或发生故障,应立即查明原因和责任。如系违章操作所致,要立即报告医务科和设备科,视情节轻重进行赔偿或进一步追究责任。
(1)一般事故: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万元以下仪器损坏,尚能修复,不致影响工作者,按一般事故处理。
(2)责任事故: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万元以上仪器损坏,而不能修复者,按责任事故处理。
(3)重大事故: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万元以上仪器损坏不能修复者,或虽能修复但设备损失费在万元以上者,按中的责任事故处理。
(4)无论何种事故发生后,都要立即组织事故分析。一般事故分析由医疗设备科组织使用者和维修等有关人员参加。重大责任事故分析由院领导主持。
(5)事故分析会的主要内容是对事故原因、事故责任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及制定防范措施。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医疗设备档案制度
1、医院所有医疗设备必须建立档案,档案有医院设备科统一建立,并设专人专职管理。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就万元以上贵重设备必须单独建档。
2、档案资料必须完整,不得外借、遗失;有关科室需借阅时,应事先征得有关领导同意。各科复印的资料应妥善保管,未征得有关部门和领导同意不得外借。
3、仪器设备档案内容包括:科室申购报告、订货合同、发票复印件、出入库凭证付联、验收记录、产品样本说明书、安装调试记录、维修保养记录、零配件耗损及补充记录以及其它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
4、建立仪器设备管理卡,作为建立管理帐的依据。一式二份,一份由使用科室保存,作为清点和管理本科室仪器设备的依据;一份存放在设备档案内。
5、保持档案的完整,加强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对于每一件贵重精密仪器均设立一本仪器设备使用维修记录,每次换用新册时,应将旧册存入档案。
第11篇 人民医院设备调剂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设备调剂管理制度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调剂处理:
一、累计停用一年以上的闲置设备。属于备用、维修、技术改造、特种储备和抢险救灾的设备除外。
二、因工作变更不再使用的设备:技术指标下降,但未达到报废标准尚能降级使用的仪器设备;重复购置的同种仪器设备,平均利用率在20%以下者。
三、严禁把国家有关部门文明规定不准生产、淘汰、不许扩散和转让的医疗设备或待报废的设备作为闲置设备调剂。
四、调剂设备中可供家用者,审批时应严格审批和把关。
五、调剂设备应本着就内就近的原则,尽量避免长途运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六、所有调剂设备,包括无偿转让的医疗设备,在估价时,应根据使用期限、技术状况等合理作价,经双方协商并签订协议,按合同执行。
七、实际办理后要及时履行财务手续,调剂收入应列入设备更新、改造基金项目专项使用,不得挪做其他用途。
八、所有待调剂设备,均应按照设备管理部门的规定妥善保管封存,不得任意拆卸,防止腐蚀、损坏、遗失。
九、加强对设备调剂工作的财务管理监督,对利用调剂设备的便利损公肥私的行为应予以追究,严肃处理。
第12篇 附二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验收调试发放制度
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验收调试、发放制度
1、医疗设备的采购应根据计划进行,计划外购置项目,应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执行。
2、采购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购置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应会同有关科室的专家论证,评估,按管理权限审批后实行招标采购。
4、个别设备经过努力,暂时确实无法按计划购置到的,应及时向领导报告,并向申购科室说明原因。
5、采购不得擅自更改项目,特殊原因需改变时,应征得申购科室和分管领导的同意。申购科室要改变计划时应先通知设备科。
6、签订医疗设备合同,应尽量保证内容完备。采购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不准以权谋私、收受贿赂及回扣。
7、医疗设备验收包括数量和质量验收,必须以合同为依据,严格查验。验收调试由设备科会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使用科室负责人共同参加。进口设备必须在索赔期内验收调试完毕,验收工作还应申报商检、海关人员共同参加。
8、验收调试中发现问题,由设备科负责与厂商联系处理;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由设备科联系厂商解决。
9、验收过程中,必须认真填写验收表,明确验收中有无问题。验收完毕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万元以上设备必须建立设备档案。
10、凡购机赠送的医疗设备,都必须按购机标准验收,并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11、医疗设备办理入库手续后,仓库应及时通知申购科室办理出库领用手续,领用手续原则上由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办理。
12、科室领用设备后,设备科应会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科室操作人员,并督促制定操作规程,按规操作,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第13篇 医院设备绿化保养制度
医院设备、绿化保养制度
(一)污水设备保养制度
1、熟练掌握设备性能,掌握操作规程。
2、认真填写动作记录,设备要保持表面干净明亮进行中要认真检查监视,爱护保养设备,停机后要用水冲洗10分钟。
3、随时观察管道系统流通情况,以免阻塞。
(二)电气设备保养制度
1、对高压系统的一二次设备按照有关规定请供电部门定期搞好试验、校验工作。
2、经常对低压配电分路开关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停用修复,确保其能可靠分、合闸,安全运行。
3、搞好主配电间的清洁卫生工作,维修保养工作。搞好其他配电间的设备清洁卫生工作。
4、对开关闭锁装置定期加油,对闸刀操作把手定期加油。
5、确保备用电动机的完好,一旦发现绝缘不合格,必须立即处理,并防止轴承缺油、卡涩。
6、对各科室动力照明配电箱按计划搞好清洁检查工作,及时更换带故障隐患的元件。
7、经常检查电气设备外壳的可靠接地。
8、经常检查电缆的运行状况,发现绝缘老化破损,立即停电处理。
9、在工作中发现重大问题,立即汇报上级领导。
(三)绿化维护保养制度
1、根据医院基础绿化,进行日常养护,及时修剪、施肥、除草、浇水、移植等工作。
2、保证各种园林机械、工具、设备的正常使用。
保证医院会议用花要求,做好花木搭配摆设工作。
第14篇 南平医院急救设备管理制度
中心医院急救设备管理制度
1、急救设备应专人管理、保养、维护、并设固定位置放置。
2、急救设备定期依据保养维修手册进行保养维修。
3、急救设备应严格依据消毒程序进行消毒清洁。
4、急救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了解其性能及保养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后须经清洁处理,放置在指定的位置,以备下一次使用。
5、急救设备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各种仪器应按其不同的性能,分开放置,妥善保管。
6、定期对急救设备的电池进行充电、维护。
7、急救设备严禁挪做他用、转借他人,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第15篇 附二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1、全院各科医疗设备统一由设备科管理。
2、医疗设备购置应做好准备工作,包括效益预测、设备使用条件、安装设备的房屋和相应的辅助设施。
3、建立健全设备的技术档案,包括设备的采购、验收、登记、保管、发放、安装、保养、维修、报废等资料。
4、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保养,保证医疗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避免闲置、积压、浪费,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完好率。
5、加强科室设备的管理,各科室要逐级建立使用管理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仪器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仪器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6、各科室对医疗设备必须建立保养、维护制度,认真做好使用情况登记,定期核对、反馈信息。对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应安排专人负责。
7、各科室使用的仪器一经发现异常,应立即通知设备科有关人员,以确保人机安全。
8、保持仪器设备(包括主机、附件、说明书)完整无缺,破损失灵部件凡未经设备科检验不得任意丢弃。
9、大型精密仪器要制订定期保养和检测制度,计量仪器、压力容器要定期检测,持证使用。
10、各科室医疗设备发生故障时,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带往外地维修。
11、医院所有医疗设备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经设备科同意,院领导审批后方能借出;收回时,由保管科室检查无误,并及时告知设备科。
第16篇 医院电气设备定期检查维修记录报告制度
医院电气设备定期检查、维修、记录和报告制度
一、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所管的电器设备规格、型号、工作性能和用途。为了保证安全用电,输配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预防性试验,确保安全运行。操作者必须穿好工作服、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脚踩绝缘垫。操作时思想要集中,态度要认真,必须由两人进行,副值班操作,正值班监护。
二、操作时应做好如下检查:
1、供电操作前检查:①检查接地线是否已拆除;②检查设备上有无遗漏工具、材料等物品;③检查开关设备是否处于断开位置。
2、供电操作后的检查:①检查所有的开关、刀闸是否接触良好;②检查仪表信号是否指示正常;③检查运行的设备是否有异常现象。
三、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电缆等每季度清扫检修一次,检修时间定为每季度初第一个周修日进行,事故检修随时进行;高压配电设备(高压柜、变压器、电缆)每年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避雷器每两年一次,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随时更换或修复,并做好登记;
高低压安全工具、令克棒每年试验一次。高压绝缘鞋、高压绝缘手套、高压试电器、接地棒每六个月试验一次,如有损坏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更新补充。
四、值班人员认为运行设备需要进行临时检修时,值班人员或班长提出检修方案,经总务科主管科长批准后方可进行,并由班长做好组织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争取缩短停电时间。
五、设备进行停电检修必须首先断开电源,拉掉开关和上下闸刀并进行验电,证明确无电压后,立即挂好短路接地线,并做好遮拦、悬挂标示牌等安全措施,严禁在没有断开电源的情况下进行一切工作(断开电源必须要有明显的断开点),设备检修完毕需要恢复供电时,首先拆除短路接地线,经检查无其它问题后,再按送电操作步骤恢复供电。
六、各种电气设备出现损坏、故障、更换及报废时,应经科长审查,报主管院长或院长审批后执行,并及时做好各项检修记录工作。
第17篇 医院医疗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仪器设备档案是医院整个档案的组成部分,也是医疗仪器设备动态管理工作中不可能缺少的部分。它对医疗仪器设备的计划、购置论证、安装、验收、使用、维护、计量、质量管理、调剂、报废等全过程管理中有着特别重要的作用,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档案管理的要求:要体现真实、完整、动态。
(二)确定兼职档案员一名,负责医疗仪器设备的建档工作。
(三)凡属固定资产管理的医疗设备,均应建立医疗设备档案;5万元及以上的医疗设备应建立完整的档案,5万元以下的医疗设备建立简易档案(具体简易程度要根据仪器设备的特性、使用的场合来决定)。
(四)医疗仪器设备完整档案的内容包括:
1.筹购资料:申请报告、论证表、合同、安装调试、验收记录及有关医疗器械的合法证件等。
2.仪器设备随机资料:产品样本、使用手册、维修手册、线路图及其它有关资料。
3.管理资料: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应用质量检测与评价、计量、使用维修记录、效益评价及调剂、报废情况记载等。
(五)档案的建立:
1.兼职档案员参与大型仪器设备的开箱验收,并详细记录随机所附的有关技术资料。
2.收集建档范围内的有关资料。
3.整理、分类、登记,建立设备档案。
(六)档案的管理:
1.5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档案交医院总档案室保管,5万元以下的档案由医疗设备科负责保管。
2.上一年度的医疗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应在本年度末完成建档工作,5万元及以上的设备档案移交给医院总档案室保管。
3.及时做好动态档案信息的补充更新工作。
4.医疗设备档案的借用手续,遵守医院总档案室的规定。
5.技术档案要按规定保存时间进行保管;销毁档案资料要经过批准。
6.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要办理好档案移交工作。
第18篇 医院医疗设备调剂管理制度2
医院医疗设备调剂管理制度(二)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调剂处理:
1、累计停用一年以上的闲置设备。属于备用、维修、技术改造、特种储备和抢险救灾的设备除外。
2、因工作变更不再使用的设备:技术指标下降,但未达到报废标准尚能降级使用的仪器设备;重复购置的同种仪器设备,平均利用率在20%以下者。
3、严禁把国家有关部门明文规定不准生产、不许扩散和转让、淘汰的医疗设备或待报废的设备作为装置设备调剂。
4、调剂设备中可供家用者,审批时应严格审批和把关。
5、调剂设备应本着就内就近的原则,尽量避免长途运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所有调剂设备,包括无偿转让的医疗设备,在估价时,应根据使用期限、技术状况等合理作价,经双方协商并签订协议,按合同执行。
7、实际办理后要及时履行财务手续,调剂收入应列入设备更新、改造基金项目专项使用,不得挪做其他用途。
8、所有待调剂设备,均应按照设备管理部门的规定妥善保管封存,不得任意拆卸,防止腐蚀、损坏、遗失。
9、加强对设备调剂工作的财务管理监督,对利用调剂设备的便利损公肥私的行为应予以追究,严肃处理。
第19篇 附二医院医疗设备报废更新制度
附属医院医疗设备报废更新制度
1、全院所有医疗设备由设备科统一办理报废及更新。
2、医疗设备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降级使用。
1)医疗设备尚能使用,但性能变差或因缺少零配件,导致工作项目有限;
2)医疗设备超过使用寿命周期,经常出现故障,但未达到报废条件或修理费用一次超过其修复后价值的60%者。
3、医疗设备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废。
1)医疗设备未达到国家计量标准,严重影响使用安全,造成严重公害又不能维修改造者;
2)超过使用年限,结构陈旧,性能明显落后,严重丧失精度,主要部件损坏,无法修复者;
3)原产品粗制滥糙,质量低劣,不能正常运转又无办法改装利用者。
4、医疗设备的报废应先由使用科室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报废申请表》,说明报废原因、数量,由设备科鉴定,经有关分管领导审核批准,方能办理报废手续;大型设备、精密仪器的报废,必须聘请有关专家、技术人员鉴定,并经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批准,方可报废。
5、凡是报废物品交设备科统一处理,报废设备有保留价值的要尽量利用(如留教学用或配件修理用),其余作废品出售后,所得款项上交医院。
6、设备因使用部门任务变动或因设备技术落后,需更新换代,而设备的主要功能存在,不符合报废条件的可办理退库手续转移给需用科室或经批准后转向别的医疗单位,使物尽其用。
7、凡因报废医疗设备需更新的,科室应重新办理申购手续,经医院批准后再行购买。
8、更新设备须按新购入设备办理领用手续,进入科室固定资产,计算折旧。
9、凡是损耗性设备的更新,需上交报废旧物品,办理领用新物品手续。
第20篇 附二医院医疗设备保养维修制度
附属医院医疗设备保养维修制度
1、医疗设备的使用应注重日常维护保养;重视维修队伍的建设,建立相应的维修机构。
2、维修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建立切实可行的医疗设备保养维修制度。
2)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检修,填写维修记录。
3)拟定维修设备用品、零配件的购置计划。
4)对报损报废的医疗设备提出技术鉴定意见,供主管部门参考。
5)对医疗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要保证一定数量的医疗设备维修和零配件经费,其数额应根据本单位现有医疗设备的新旧程度和经费情况,按仪器设备总金额的2~5%提取维修费。
4、各科室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设备科维修班,一般小型仪器设备由科室直接送维修班,大型精密仪器由维修班派员前往维修。
5、医疗设备维修须经设备科维修管理员进行登记,填写设备维修单。
6、设备维修人员应按照设备类别对维修实行分别包干,严格责任制。一般故障当天修好,较大故障一周内修好,一周内不能修复的应报告技术总负责人组织会诊,半月内不能修好的则应报告科长,由技术总负责人主持会诊或决定外送修理。半月内不能修复的设备,设备科技术总负责人必须向设备使用科室进行解释说明。
7、设备科维修人员应积极、主动地参加大型、贵重设备的检测处理工作,请教厂家工程师,认真做好维修记录并存档备查。
8、维修人员每周至少一次下到科室对医疗设备进行巡查检修,每季对分工范围内的设备至少巡查一遍,尽早发现隐患并防患于未然,并做好巡查记录。保障设备完好率95%以上,抢救设备保障完好率100%。
9、医疗设备的技术改造,必须事先写出书面报告,交分管院长批准后才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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