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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医院档案保密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某医院档案保密制度

有哪些内容

某医院档案保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要素:一是人员权限设定,明确哪些人员可以接触何种类型的档案;二是档案分类与标识,确保敏感信息得到相应级别的保护;三是访问控制,规定查阅、复制、传递档案的流程和审批机制;四是安全存储,采用物理和电子手段保护档案不被非法获取或损坏;五是违规处理,设立明确的处罚措施以防止和纠正保密制度的违反。

管理规范

医院档案保密制度的管理规范需严格执行,包括定期培训员工,提高保密意识;实行严格的档案登记制度,记录档案的流通轨迹;设置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执行保密规定;并进行不定期的内部审计,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此外,对于新入职员工,应签署保密协议,明确其保密责任。

重要意义

医院档案保密制度对于维护患者隐私权、保障医疗服务质量以及维持医院正常运营至关重要。它防止了敏感医疗信息的泄露,增强了患者对医疗服务的信任,同时也保护了医院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防止竞争对手获取关键信息。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应详细列出各类档案的保密等级,明确各岗位人员的查阅权限。例如,一般病历信息仅限医务人员查阅,涉及个人隐私的特殊病历则需高级别授权。任何对外提供档案的行为都需经过书面申请和审批,未经许可的复制、拍照或转发档案均视为违规。违反保密制度的员工将面临警告、罚款甚至解雇等处罚,严重者还将承担法律责任。

通过这些具体的规定和严谨的执行,某医院旨在构建一个安全、有序的档案管理体系,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从而为患者提供更为安心的医疗服务环境。

某医院档案保密制度范文

第1篇 某医院档案保密制度

医院档案保密制度

一、认真执行《保密法》,遵守国家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二、档案人员必须加强自身修养,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执行保密制度。

三、非档案人员严禁进入库内。不得擅自翻印,复印机密档案资料,如确须复印的,需经领导批准,办理有关手续。

四、发生泄密事件,及时上报,立即追查,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第2篇 第1人民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记帐簿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簿,其他会计帐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会计档案每年形成,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两年(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期满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3、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4、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5、保管期限满的会计档案,可以按以下程序销毁:

(1)由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销毁会计档案时,由会计机构派员监销。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第3篇 施美医院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施美医院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档案库房是保存档案的重要基地,非本室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2、库房内严禁吸烟、喧哗、动用火种,严禁携带危险品进入。

3、库房门窗要牢固,随走随关,班前班后要经常检查,严防档案丢失和意外事故发生。

4、库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有防火、防盗、防光、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污染等措施。

5、档案装具要坚实、耐用、整洁大方。

第4篇 附五医院医疗设备档案制度

第五医院医疗设备档案制度

1、医院所有医疗设备必须建立档案,档案有医院设备科统一建立,并设专人专职管理。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就万元以上贵重设备必须单独建档。

2、档案资料必须完整,不得外借、遗失;有关科室需借阅时,应事先征得有关领导同意。各科复印的资料应妥善保管,未征得有关部门和领导同意不得外借。

3、仪器设备档案内容包括:科室申购报告、订货合同、发票复印件、出入库凭证付联、验收记录、产品样本说明书、安装调试记录、维修保养记录、零配件耗损及补充记录以及其它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

4、建立仪器设备管理卡,作为建立管理帐的依据。一式二份,一份由使用科室保存,作为清点和管理本科室仪器设备的依据;一份存放在设备档案内。

5、保持档案的完整,加强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对于每一件贵重精密仪器均设立一本仪器设备使用维修记录,每次换用新册时,应将旧册存入档案。

第5篇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5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浙江省科学技术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本院档案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医疗卫生事业中的作用,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院医疗卫生档案是指各科在从事医疗、教学、科研、培训、卫生宣教及党群、行政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备考、利用、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以及其他不同载体、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院设立综合档案室,作为管理本院档案工作的职能机构,由一名院领导负责领导,医院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分管,并设立一名专职档案员,各科室确定一名兼职档案员,督促指导本科档案的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本院全部档案(人事、病史档案除外),负责对本院各科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工作,并接受上级卫生管理部门及本区档案局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四条医疗卫生档案是提高医疗、防病工作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条件,本院将档案工作列入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管理,做好归档立卷工作。

第五条全院职工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和利用档案的权利,每个职工对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向院综合档案室或各科兼职档案员移交,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应归档的材料占为己有。

第六条评聘技术职务所需的科研成果、论文专著材料,必须以档案室提供的为依据。已发表论文必须经档案员登记,原件归档。

第七条档案管理人员的待遇与其他技术人员等同。

第八条对在管理和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科室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档案管理法规的,要根据不同情况,给予批评和必要的处分。

第二章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第九条建立健全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归档制度,并纳入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和考核项目,确保归档材料的准确、完整。本院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应由材料的直接形成者或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整理,按本制度规定,完成组卷工作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本院职工因公外出参观、学习、培训、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等,其带回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归档范围的规定及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归档范围按《萧山区中医院文件材料归档与不归档范围》执行。

第十条归档时间

一、定期归档的材料

1.本院全部应当归档的材料,必须于次年六月底前完成立卷归档(由综合档案室共同参与进行)。

2.各科室的业务技术档案,在次年六月底前,由职能部门兼职档案员将应归档材料组成保管单位后,经科负责人审定后移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二、随时归档的材料

1.本院基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其全部材料即归档。

2.仪器设备安装验收合格,正常运行后其材料即归档。

3.专题调查、科研课题待调查、研究结束或告一段落时,做出总结和经成果鉴定后归档。

4.论文、著作、科技文章正式发表后归档。

5.本院编写印制的出版物装订成册后,原稿与印本即一并归档。

第十一条归档要求

1.各科室的归档立卷工作,由文件材料形成者或兼职档案员承担,院综合档案室协助、负责。

2.归档材料必须是原件(外来复印件除外),做到完整、齐全、系统、准确,底稿与印刷件一并归档;纸张质量和规格符合要求,书写必须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等符合归档要求的耐久字迹材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彩笔、签字笔、纯蓝墨水、红墨水及复写纸等不耐久材料。

一式数份的发票、检验报告、鉴定证书及报表等,可使用标有“da”的圆珠笔芯及档案用复写纸。

3.归档案卷的文件材料要求排列有序、装订美观、编好页号,卷内目录填写完整,案卷题名确切,书写整齐美观,卷内目录和案卷目录一律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4.归档材料必须经形成部门负责人审定,并在卷内备考表检查人一栏上签字。

5.各科室按综合档案室统一规定编写全宗号、目录号和案卷号并编制卷目录、全引目录和移交目录,一式三份,一份交综合档案室,其中移交目录在向综合档案室移交档案时,按目录点清后,在移交目录上签字。

第十二条综合档案室的全部档案,应进行统一的分类、编号和排列。具体方法按《萧山区中医院档案实体分类、立卷、编号、排列规则》执行。

第十三条本院档案保存期限分永久(50年以上),长期(16-49年)、短期(15年以下)三种。具体保管期限分类详见《萧山区中医院档案保管期限表》。

第三章档案的保管与库房设施

第十四条医院须配备档案专用库房,档案工作用房及阅览室。档案库房要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及防盗、防火、防光、防污染、防腐蚀、防有害生物等安全措施,并保持适当的温、湿度。存入的声像等特殊载体的档案要配备恒温、恒湿设施。档案库房要指定专人管理,保持室内整洁、卫生、有序,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变质的档案及时修复和补救。

第十五条建立档案的保密制度和档案室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加强档案的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四章档案的统计和利用

第十六条综合档案室要采用科学化管理,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高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科学地编制检索工具和编研材料,准确及时地为利用者提供资料,并加强利用效果的反馈、收集。

第十七条综合档案室要建立档案的借阅和利用制度,根据档案的机密程序确定不同的利用范围,规定不同审批手续。

第十八条建立档案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及时完整做好登记并进行统计分析,按档案业务部门的要求,按时填报各种统计报表。

第五章档案的鉴定、销毁

第十九条成立由院领导、档案管理人员和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档案鉴定小组,负责本院档案鉴定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二十条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须由档案鉴定小组鉴定,提出审查意见;由综合档案室编制销毁目录,经分管院长批准后,二人以上在指定地点监销,监销人员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 本制度由院综合档案室负责解释。

第6篇 附五医院档案室工作制度

第五医院档案室工作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和上级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条例、规定和指示等,接受上级档案主管部门和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领导,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集中统一管理本院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与完整,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执行落实情况。

三、及时制定档案工作计划。编制检索工具,汇编资料,积极为医疗保健工作服务。

四、在档案鉴定小组指导下,对各档案进行鉴定,确定保管期限,在鉴定小组监督下负责销毁已过保管期限、无保存价值的档案。

五、监督指导本院各科室档案的收集、整理、预立卷及归档工作。

六、组织网络人员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兼职档案员的档案管理和专业技术水平。

第7篇 华东医院档案保管制度

人民医院档案保管制度

一、档案室应有专人管理,非专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入内。

二、档案必须分类存放,档案箱橱摆放整齐、编号有序,室内不准堆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三、为确保档案室的安全,禁止室内吸烟,严禁存放易爆易燃等危险物品。

四、档案室内备有“七防”基本设施,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延长档案的寿命。

五、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根据气温、温度变化,掌握启闭窗户,以调节室内温、湿度。

六、按规定及时接收各类档案,承办鉴定和销毁无保存价值和过期的档案。

第8篇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范例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为全面反映医院历年经营和管理工作的内容,妥善完整地保存各类重要文件、资料,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制定本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类档案的管理。

3、职责部门

3.1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院级文件档案的管理工作。

3.2部门(科室)指派专人兼任档案管理员,负责部门(科室)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档案管理人员变动须及时办理交接并通知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

3.3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指导与监督各部门档案管理的实施情况。

3.4部门(科室)负责人负责审批本部门(科室)普通文档的借阅申请,其它文档的借阅申请由总经理(院长)或指定负责人审批。

3.5机密文件借阅、所有文件的复制及销毁申请由总经理(院长)或指定负责人审批。

4、档案收集、归档

4.1凡医院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打印的原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等),原件一律由院办(人事行政部)统一归档管理,发文复印件按规定由收文部门各自归档。

4.2各部门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部门文秘集中统一整理、归档。

4.3一项工作分别由几个部门(科室)参与办理形成的文件、决议,由主办部门(科室)负责收集整理,交院办(人事行政部)归档。

4.4部门(科室)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纪要与有关材料由本部门(科室)收集、归档。

4.5医院召开的工作会议文件由院办(人事行政部)收集、归档,并由会议组织部门(科室)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向院办(人事行政部)办理归档手续。

4.6医院员工外出学习、考察、调研、参加上级单位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需将文件归档的,应及时交院办(人事行政部)归档。

5、档案立卷

5.1档案管理员应使用档案盒(或文件夹)根据文件类型将档案分别立卷,统一存放至档案柜中。

5.2档案立卷应使用归卷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条文必须简明确切。

5.3案卷类目编制原则:含医院全称和经办部门全称,按上(医院全称)、下(经办部门全称)排版;根据文字量,也可以按左(医院全称)、右(经办部门全称)排版。

5.4案卷类目名称需根据5.3款标准,采用标黑一号字体打印,粘贴于档案盒(或文件夹)左侧距顶部3厘米处。

5.5归档的文件资料须按年度分别立卷,立卷必须核对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度,对存在缺陷的文件资料要责成有关人员收集齐全后再行立卷归档。

5.6归档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要求,目录清楚、字迹工整、图样清晰,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笔和复写纸复写。

5.7部门(科室)经办的文件原则上应于收、发文后一个月内完成归档;医院每年6月份以前必须完成上年度全部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6、档案目录编制

6.1档案文件编号原则:a1a2a3a4―b1b2c1c2―d1d2其中a1a2为医院代字(遵照《行文管理制度》附件《医院简称对照表》),a3a4为两位数年份号,b1b2为部门(科室)代字(大类)号,c1c2为文件类型(小类)号,d1d2为两位数档案序号。以上代字为汉字的,均用其拼音的首字母表示。例如:山西现代女子医院的行政部为经办部门,归档文件类型为2006年的通知,是此卷中的第7份文件,则档号为:j_06―_ztz―07。

6.2档案管理员应在档案盒(或文件夹)首页位置设立《档案目录》(附件10.1)。

6.3所有归档文件必须在首页面右侧用口取纸标记文件编号,并按顺序将档案信息登记在《档案目录》中,以便查阅。

6.4《档案目录》内容应包括目录序号、文件编号、文件标题、页数、发文单位、发文日期、经办人、归档编号、备注等项目。

7、档案保管权限、期限与类型

7.1档案保管权限

7.1.1财务部档案由财务部保存;

7.1.2人事部档案由人事部保存;

7.1.3医院证、章、信由总经理(院长)指定负责人保存;

7.1.4其它各类档案由院办(人事行政部)保存。

7.2档案保管期限

7.2.1财务档案应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的保管期限执行。

7.2.2医院证、章、信及相关文件资料属永久保存档案。

7.2.3政府职能部门授予、发放的各种许可证书、等级证书、资格证书、奖状、奖章、奖杯、锦旗等原件属永久保存档案。

7.2.4本医院的历史沿革、重要事项记载及反映本医院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属永久保存档案。

7.2.5普通文档保管期限为3年至5年。

7.2.6保密文档须于失效当日即刻销毁。

7.3文档的保存形式:

7.3.1文字性普通文档分为文字与电子两种方式保存。

7.3.2计算机存储的涉密文件应采取加密保护措施,文件密码由指定的文件保管人设定,并须将该文件路径及密码报院办(人事行政部)备存,并保证其真实性。

7.3.3机密文档以书面或实物形式保存。

7.4档案类型

7.4.1行政档案,包括:

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对内、对外收、发的《通知》、《决定》、《函》、《总结》、《报告》等各类正式公文;

各项重要活动的组织流程、领导讲话稿、声像图片等相关资料;

各部门(含财务、医务科室)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流程等;

院级会议的会议纪要、决议;

医院年度(季、月、周)工作计划汇总表;

《办公房屋租赁合同》、或自置房屋产权证等固定资产档案;

购置车辆所有权证、购置税证、保险、行驶证(复印件)等车辆管理档案;

对外签订的各类购买(租赁、服务)性质的合同文件;

其它应归档保管的文件、资料。

7.4.2人事档案,包括:

全院员工个人信息资料(花名册);

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

考勤打卡数据;

工资、社保等薪酬相关资料;

招聘表格、人才库等相关资料;

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

其它应归档保管的文件、资料。

7.4.3财务会计档案,包括:

各类审计帐册及报表;

各类会计帐册及报表;

固定资产资料;

其它须保存文档。

7.4.4药械设备档案,包括:

设备台帐;

设备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报告;

设备保修卡、保修协议及维修联系方式;

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记录;

设备更新改造记录;

设备管理制度;

其它应保存的设备资料。

7.4.5医疗档案,包括:

档案内容由医疗管理部门提供。

8、档案查阅与复制

8.1总经理有权查阅医院所有档案。

8.2部门(科室)负责人有权查阅本部门(科室)所有档案。

8.3其他员工因工作需要应经过审批方可借阅有关档案。

8.4文档查(借)阅应在档案保管部门(科室)进行登记,机密文档及权限外查借(阅)须办理审批手续。

8.5查(借)阅或复制除财务类、人事类以外的档案须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批,并进行相关登记。

8.6查(借)阅或复制财务档案、人事档案须由总经理审批。

9、档案的销毁

9.1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依据档案保管期限每年3月前编制销毁计划及清单,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审批。

9.2总经理审批同意销毁计划后,必须指派两名(含)以上监销人员监督档案销毁过程,并进行签字确认。

第9篇 z医院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档案室未经档案人员许可不得入内。

2、档案库房应配置防盗、防火、防光、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防污染等“七防”设施,并检查登记使用情况。

3.坚持定期检查库房,保持室内整洁、空气流通。

4.库房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食品。

5.档案库房钥匙应有专人保管,不得随身携带,未经批准不得交给他人。

6.每天下班前应关闭门、窗、切断电源,确保档案安全。

第10篇 p中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中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保密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保密法);

2.对保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划分,等级的变更,必须按国家有关制度和规定处理。

3.严格执行保密文件、资料、档案的查、借阅审批手续,并只限于在阅览室内阅读,不得私自抄录或拍照,更不得带回家。

4.保密文件、资料、档案阅读完毕,应交保密员存放在专柜内,妥善保管,以防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5.凡遇重大节、假日,要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保密教育,并对“三密”文件、资料进行一次清理,重点保护。

6.对造成损失、泄密的科室和个人,应追究其责任,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处罚。

二、档案保管

1.机关全部档案必须由档案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

2.加强库房管理,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晒、防尘、防有害气体和微生物的侵蚀等工作,做好库房内温、湿度测记,保持室内合理温度。

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档案库房。

4.室藏档案必须排列整齐有序,并定期进行清理,校对工作,做到目录与室藏档案相符。

5.严格按档案管理的规定履行档案移交,接收等手续。

6.认真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不得擅自销毁档案,如需销毁,首先编制销毁清册,由鉴定小组批准鉴定,在有人监督的情况下,方能销毁。

7.档案保管不善造成毁册和丢失,要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并予以处罚。

三、档案利用

1.凡因公需到档案室利用档案的,必须填写使用登记,外单位利用者,必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有关证件,经院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2.档案原则上不外借,利用者可在阅览室查阅,特殊情况需要借出者,必须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外借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3.档案利用者必须爱护档案,严禁画杠、打圈、涂抹、篡改、抽取、拆散档案资料,否则,按《档案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档案工作人员要热情招待档案利用者,准确迅速地调出利用者所需档案,同时,要认真做好查阅档案的登记与统计工作,注意反馈和收集利用效果。

5.“三密”文件借阅范围要从严掌握.必须借阅时,要经分管领导批准。

四、档案的借、传阅

1.借阅和传阅文件,要办理登记手续,退还文件要办理注销手续。

2.对档案或文件进行翻拍或复制要经院办同意,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自行复印或传阅,复印件视同正式件一样管理,如系秘密材料应加盖档案号章并注明此材料的出处和依据。

3.利用者应精心爱护和妥善保管档案,不得在上画线条,作标记,不得涂改,沾污,拆散档案,未经允许不得转借他人或携带外出。

4.普通文件一般一周内归还,几个科室合办的文件两周内归还,特殊情况要办理续借手续。

5.个人不得查阅涉及本人有关问题的档案,如需查证某一问题,可通过有关职能部门审档。

6.上级机关和院外有关单位需要借阅档案,须持该单位介绍信,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查阅,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借出者,须经院办公室负责人或院领导批准。

7.档案归还时,工作人员应对案卷的数量和卷内的文件情况仔细进行清点,检查无误后方可注销。

第11篇 省中医院教育处文件档案借阅制度

省中医院教育处文件档案借阅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处文件档案管理,做好各类文件档案的保管、使用,促进处室文件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可持续化,充分发挥文件档案的作用,特制定以下制度:

1、借阅文件档案者,要首先在教育处登记备案,且不得自己进入档案资料室。

2、借阅文件档案原则上只针对本院科室,不对个人借阅,由教育处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重要文件或外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文件档案,须经处领导和分管院领导同意。

3、凡属本科室工作需要而借阅文件档案,可按照借阅制度进行;原则上不予借阅非本科室范围内文件档案。凡属借阅机密、绝密文件档案,须经教育处领导批准,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方可借阅。

5、文件档案不准带出档案资料室,因工作需要带出时,须经教育处负责人批准,重要文件档案由分管院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

6、复印文件档案,须经教育处领导批准,重要文件由分管院领导批准,并及时做好登记。

7、借出和归还档案,处室文件档案管理员要认真检查卷宗,有无遗失、破损,做好登记,出现问题要及时向处长汇报处理。

8、借阅档案人员,要认真爱护档案,严格遵守文件档案借阅、保密制度。

江苏省中医院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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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 ss医院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依法管理档案。不断完善医院档案的各种管理制度。

2、档案是指在医疗、科研、教学、基建、设备、财务、党政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医院和社会有保存价值和各种文字、图表、照片、磁介质(录音带、录像带、软盘、光盘)及其他实物的真实记录。

3、按照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综合档案室负责全院医疗、教学、科研、基建、设备、财务、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有利于开发利用。任何部门、科室或个人不得私自保存医院档案。

4、指导全院各科室的档案业务工作,并实行四同步管理(即布置、检查、总结、验收与档案工作同时进行)。

文艺工作档案包括党、政、工、团形成的档案,由文书部门统一立卷归档。

各科室按照归档范围要求,将上年的档案在本年度3月底前完成立卷,并向档案室移交。

(1)会计档案在本科室保存二年;然后列清册,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2)基建档案在工程(或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完成立卷后向市城建档案移交的同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一套复制件。

(3)综合档案室永久、长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保管满十年后向市档案馆移交。

综合档案室利用现代化工具管理档案,编制各种索引工作。档案一般不外借,如确需外借,需信息处负责人批准;密级、受控档案报分管院长审批。外单位凭介绍信或身份证查阅档案。

严格执行档案的安全、保密制度。做好七防(即防火、防盗、防高温、防光、防尘、防潮、防虫鼠)。

建立档案鉴定小组,根据档案的保管期限,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对于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列清册,经分管院长审批后,定点销毁。

第13篇 某肿瘤医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肿瘤医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一)干部档案查(借)阅制度

1、查(借)阅人员必须是_党员,持有《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和其它联系工作介绍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和提供什么材料,并对提供查阅的档案进行登记。

3、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干部人事档案。

4、查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密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5、查阅人员要爱护干部人事档案,严禁在档案材料上圈画、批注、涂改、折叠,不得抽换、拆散档案材料。

6、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复制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不允许把档案内容抄在笔记本上,摘录的材料要细致核对,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公章后,方可使用。

7、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借出,因特殊需要,须按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批手续办理,并填写借条,借出的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交无关人员翻阅,不得转借,不得复制,限期归还。

(二)干部人事档案计算机管理制度

1、爱护机器设备,熟悉机器性能,按程序规范操作。

2、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建立完整的档案信息数据库,利用该系统完成档案查借阅、转递、目录及零散材料的管理和四统一管理。

3、以干部人事档案和干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正式文件为依据采集信息并及时维护,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完整和新鲜。

4、新进干部档案和零散材料的信息录入在三日内完成;干部档案索引每半年打印一次;日常管理信息每年汇总一次,并做好有关资料的立卷工作。

5、对新维护的档案管理信息要及时备份,并登记备份的时间和主要内容。

6、不得随意使用外来磁盘,确需要使用时要进行病毒检查,防止机器故障造成信息的损坏和丢失。

7、未经批准不得提供、复制干部信息,无关人员不得查看干部信息,贮有保密信息的载体严禁外传。软件应由专人保管。

8、利用干档信息对干部队伍进行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三)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制度

1、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干部任免、调动、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反映干部德、能、勤、绩的材料,充实档案内容。

2、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是组织上形成的,或是组织上审定认可的材料,未经组织同意,个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收集。

3、凡新参加工作的国家干部、地方新安置的部队转业干部,都应填写干部履历表,审核后,补充进干部人事档案。

4、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形成部门,在材料形成后的一个月内,将材料主动送交主管干部人事档案的部门归档。

5、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及时、主动地向有关部门索要应归档材料。

6、注意做好材料收集中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泄露材料内容。

7、认真办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登记和交接手续。

(四)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1、对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必须根据中组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认真鉴别,不属归档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

2、归档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

3、不属归档范围的材料,可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主管负责人审查批准。

4、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必须是铅印、胶印、油印或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墨汁书写。凡圆珠笔、铅笔、红墨水、纯监墨水书写的材料,必须经过复制方可归档。

5、归入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均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整理立卷。

(五)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

1、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或材料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2、县及相当于县以上的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可以直接转递干部档案。

3、转出的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的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4、干部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自带。

5、转递档案必须填写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办理登记手续。

6、接受单位收到档案后,应认真核对,并在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的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未退回,转出单位要查询,以防丢失。

7、干部人事档案应随着干部的工作调动或职务的变动及时转递,避免人档分离。

8、凡是转出的干部人事档案或材料均应严密包封,并加盖机密章。

(六)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制度

1、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对所管理的档案要定期地进行检查核对,一般每半年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凡提供利用的干部人事档案,在收回时,要严格检查,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

3、整理好的干部人事档案入库前,要逐人、逐卷、逐份、逐页进行检查核对,发现差错,及时纠正。

4、转出和接受干部人事档案时,应将材料与目录检查核对一遍,防止张冠李戴或缺少材料。

5、凡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检查是否属于归档材料,是否完整齐全,是否符合归档要求,是否手续完备。

6、输入计算机的干部人事信息须与干部人事档案核对无误后,方可使用。

(七)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保密制度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保管保密工作。

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用档案库房(室),配置铁质档案柜,妥善保管干部人事档案。

3、干部人事档案库房(室)必须备有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安全措施应经常检查,保持库房的清洁和适宜的温、湿度。

4、干部人事档案库房(房)和档案拒,应明确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好交接手续。

5、非管理及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室)。

6、严禁用电话、电报索取或提供有关干部的全面材料和涉及干部政治历史问题或其它重要问题的材料。

7、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泄露有关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8、严禁任何人携带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和娱乐场所。

9、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一律按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八)

送交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制度

1、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教育培训、审计培训、审计、统战等部门,应建立送交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的工作制度。

2、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形成部门,应在材料形成的一个月内,主动送交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3、任何组织与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滞留应归档的材料。

4、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与各有关部门建立联系制度,保持收集材料的渠道畅通。

5、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对未能按时递交档案材料的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

第14篇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3

一、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二、财务科的全部会计档案,由财务科长指定专人负责整理,装订成册并妥善保管。

三、会计档案的存放要做到有专厨,科学管理查找方便。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保管的期限为五年、十五年、二十五年三种,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年算起。

五、会计档案的保管要严格保守经济秘密,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财务科负责人批准,并限期归还。

六、严格执行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对不超过保管期限的一定要妥善保管,对超过保管期限的也一定要按规定报批后,方可销毁。

第15篇 _医院人事干部档案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人事干部档案管理制度

一、干部档案保管制度

1、干部档案要建立坚固、防火、防潮的库房,做到库房、办公室、查阅室分开,库房面积每1000卷需20-25平方米,要有数量充足的铁质档案柜。

2、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保持清洁卫生,做到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

3、对库房设备和安全措施进行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对干部档案收进、移出、调阅、归还都要严格登记,做到有章可循,有目可查。

5、每年要核对一次干部档案顺序号,并作好登记,发现错号、错位要及时纠正;发现缺少,及时查找。

6、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材料,对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材料拒不交出的,应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二、干部档案管理部门的十项职责

1、保管干部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2、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档案材料。

3、办理干部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4、登记干部职务的变动情况。

5、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情况。

6、做好干部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7、调查研究干部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干部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

8、推广、应用干部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

9、定期向档案馆(室)移交死亡干部的档案。

10、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三、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档案法》等的规定,认真执行干部档案管理的各项制度。

2、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刻苦专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经常与有关部门联系,及时收集干部档案工作中形成的反映干部德、能、勤、绩的材料,充实干部档案内容。

4、对收集的材料进行认真鉴别,准确分类,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对要销毁的材料进行详细登记,并报请主管领导同意后,按规定处理。

5、严格执行查、借阅干部档案规定,热情接待查阅者,积极提供档案为干部工作服务。

6、严格遵守《保密法》的规定,保守干部档案秘密。

7、加强干部档案的安全保护工作,保证档案无丢失、损坏、盗窃、虫蛀、霉烂等。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干部档案安全保卫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对干部档案安全要有高度意识,增强岗位责任感,自觉的做好档案安全工作。

2、档案库房非档案管理人员严禁入内。

3、档案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库房安全管理规定,经常检查库房安全,离开库房时,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4、档案库房应具有防火、防盗、防有害气体、防光、防湿、防虫、防尘、防高温八防设施;严禁吸烟,室内外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5、档案工作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档案安全情况,及时将情况报告分管领导。

6、档案的摘抄、复印过程,必须随时有档案工作人员监护。

五、干部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干部档案库房是干部档案管理的基础设施,档案人员应高度重视,搞好库房管理。

2、库房内档案柜架要排列整齐,柜内案卷排列宽松适度,柜架编号利于取放。

3、定期观察库房温、湿度表,做好记录,并根据情况采取调节措施,使温度控制在14-24°c,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

4、加强干部档案保护,搞好清洁卫生,做到档案无霉变、虫蛀、鼠咬、尘污、褪变、破损等。

5、切实搞好干部档案库房的保密、保卫和防火工作,落实安全措施,下班前要关好电源、门窗。

6、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库房。

六、查阅干部档案规定

1、因工作需要查干部档案,须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查阅。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或介绍信查阅干部档案。

2、查阅人必须是查阅单位的两名_党员干部。

3、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4、查阅人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5、严禁涂改、圈划、折叠、抽取、拆散档案材料,也不得擅自将材料装入档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制、拍摄档案内容。

6、查阅档案在查阅室内进行;查阅时不得喝水、吸烟,防止档案材料被毁坏。

7、查阅完毕,要进行登记。

七、借阅干部档案规定

1、干部档案一般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要借阅时,借阅单位必须填写《借阅干部档案审批表》,由单位领导签字,经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外借。

2、借阅人不得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3、借出的干部档案必须指定专人保管,不得转借,更不得把档案给无关人员或干部本人翻阅。

4、借出的档案严禁涂改、圈划、折叠、抽取、拆散档案材料,也不得擅自将材料装入档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制、拍摄、公布档案内容。

5、借阅干部档案的时间,最长不超过15天,若需延长使用时间,应办理续借手续。

八、转递干部档案规定

1、干部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

2、县及相当县以上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可以直接转递干部档案。

3、转出的档案必须齐全完整,并按规定经过认真的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4、转出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详细登记,严密包封。

5、收到档案的单位,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后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未退回者,应进行催问,防止丢失。

6、为使干部档案能够随着干部调动或职务的变动而及时转递,干部调配、任免工作部门应将干部调入单位和任免通知及时告诉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并建立必要联系制度。

第16篇 a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4

1、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业务资料,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科学管理,妥善保存,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2、财务处的全部会计档案,由财务处长指定专人负责装订、整理及造册,财务处长(或指定人员)负责保管一年,一年后移交档案室保管。

3、对记账凭证,应在每月终了10日内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装盒保存。

4、每年终了20日内,要将全年所有账簿集中整理,装袋保存,将所有会计报表按顺序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第17篇 三民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4

1、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2、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科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科保管一年。期满之后,编造清册移交档案室保管。财务科不得自行封包保存。

3、会计档案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应限期归还。

4、各种会计档案保管的期限:

(1)5年保管期:会计月、季报表

(2)15年保管期:总帐、明细分类帐;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会计移交清册

(3)25年保管期: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

(4)永久性保管期:会计年度决算报表;会计档案保管,销毁清册;职工工资及奖金发放清册。

5、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科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报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时,应由档案室、财务科共同派员监督。监销人在销毁后必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领导。

6、会计档案销毁前,对本单位认为重要的会计资料,应复留存,以便备查。

第18篇 _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____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一、归档范围

1、医院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各类审批文件(合同、工程的审批)。

2、重要的会议纪要,医院的管理委员会、各委员会的讨论决议。

3、医院与上级单位的交流文件,包括向上级单位的递交材料以及上级单位的批复文件。

4、医院的医技人员及医疗辅助人员的任免决议、奖励以及相关的处分文件。

5、医院的年终总结、各类重要会议的报告性文件。

6、医院重大事迹的照片、音频影像材料等电子数据。

7、医院人事资料、各职工入职信息、身份信息、相关资质证书。

8、医院各项论文杂志、学术、科教资料。

9、医院的各项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机构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

10、医院的患者病历、手术记录、会诊记录等相关医疗类记录。

二、归档时间

1、各科室于每个星期对档案进行分类、总结、按统一归档要求整理立卷。

2、每月最后一日为档案总结归类时间,各科室需要将已归纳好的档案材料统一交于各档案管理人员处。

3、1月为总归档时间,各档案管理人员需要对全年档案汇总、梳理、排序、分类,并向医院办公室上交统一的档案汇总报告。

三、归档条件

1、归档材料如无其他特殊情况则必须是原件。归档材料如有电子材料需要一并存档。(电子材料应统一归档名称)

2、各科室的归档材料必须保证材料干净整洁无污染,书写规范,不能随意涂改、添加与归档材料不相关的内容。

3、合同、协议类文件应符合医院关于合同、协议的签订标准,需要加盖公章的

原件,如合同内容有修改,应注明修改内容,并经承办人签字入档。

3.1、医院的单次付款(收款)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医疗材料、机器设备(产品)采购(销售)业务,均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3.2、合同承办部门对经办的合同,经审查具备以下条件的,方可办理签约手续。

⑴所经办合同必须先经由法务部门审核,并经院长签字确认方可签约;

⑵依据合同性质确定合同类别,正确使用合同示范本本。

3.3、合同的保管:

⑴各类合同,医院至少保留两份原件。医院办公室一份,科室负责人一份,如科室需额外保留原件,应在合同签订时明确规定份数(此项不包含劳动合同)。

⑵合同的实施进度由经办人督促,并保证医院方于约定合同期内完成相关义务。

4、照片、音频影像等电子数据材料需要统一拷贝、并编排文件夹,拷贝份数为两份,其中一份为母版,不提供任何人使用,另一份可供日常使用。

四、档案归档处

1、医疗类(即患者病历、手术记录等)档案统一交由病案室存储。

2、非医疗类(采购、营销、行政等)档案统一交由办公室档案管理处。

3、医院的影像资料等宣传资料由宣传部管理。

4、医院的人事材料、职工信息由人力资源部管理。

5、医院的医生资质证书由医务部管理,护士资质证书由护理部管理。

五、档案借阅

1、院内各部门人员需要借用档案,须在医院各总档案负责人员处进行借用登记,如医疗类的需要找病案室档案负责人、非医疗类找办公室档案负责人,以此类推。

2、各部门人员需要借出档案时,必须出示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的《档案借出单》(可参考附件1)。借出档案时必须保证档案不污染、不破损。严禁在借阅出的档案上增改、填划、圈写。

3、查、借阅者不得私自泄露档案内容。

4、档案归还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要核实验收,保证借出的档案无缺失、无损害、无修改方可入档。

六、归档责任

1、各科室必须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不得私自涂改、伪造。

2、各部门负责人应承担起管理档案并督促各部门下属员工及时制作档案、跟进档案的义务。

3、任何员工都不得因私用而对档案进行留用、复制、拍摄。

七、档案库存

1、档案入库必须要办理交接,所有档案必须要经各总档案管理人员统一核对,确定档案内容无瑕疵、质量无破损、无缺失后,所在部门负责的经办人员在《档案入库登记表》(可参考附件2)上签字。

2、所有档案按专业类项进行保管,做到档案存放条理化、排列系统化、保管科学化,编号科学规范、标志明显、查找方便。(编号可参考附件3)

八、档案保密

1、档案管理人员须严格保管档案,不得跟无关人员讨论档案内容,不允许无关人员随意翻看档案。

2、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档案接收登记制,保证一案一登,不漏登,不错登,不乱登。

3、档案柜钥匙必须由专人保管,未经允许不得交由他人保管、不得私自配备钥匙。

4、不得将医院档案随意带出档案管理处,若因工作原因需要携带档案资料,携带档案员工须做好保密工作。

九、本制度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___医院

2023年6月2日

附件1:河北燕达____医院档案借出单

使用日期:_年_月_日

归还日期:_年_月_日

档案名称:

使用部门:

用途及内容:

共计__(份)×(页)

用档案申请人:

部门负责人:

附件2:河北燕达____医院档案入库登记表

档案编号

档案名称

档案内容

档案份数

所属部门

经办人

签字

备注

附件3:河北燕达____医院档案编号(参考版)

序号

所属部门

档案名称

编号

备注

1人事部

劳动合同ldp17-rs-ht001

人力资源部负责

2人事部

职工信息ldp17-rs-z_001

3办公室

采购合同ldp17-bg-ht001

办公室负责

4办公室

采购汇总ldp17-bg-cz001

5办公室

申报资料ldp17-bg-sb001

6办公室

法务资料ldp17-bg-fw001

7办公室

信息材料ldp17-bg-_s001

8办公室

其他文件ldp17-bg-hz001

9后勤保障部

保障材料ldp17-hq-bz001

10营销部

营销合同ldp17-y_-ht001

11营销部

推广材料ldp17-y_-tg001

12宣传部

宣传合同ldp17-_c-ht001

13宣传部

宣传资料ldp17-_c-_c001

宣传部负责

14药剂科

病案室负责

15普通血液科

16免疫实验室

17移植科

18病理医学科

19社会服务部

20科教部

21医务部

医务部

22护理部

护理部

23

24

25

附件4:档案编号:ldp17-___-__001

河北燕达____医院档案汇总表(部门)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所属部门:

档案内容(简要版):

档案名称:

档案内容(详细版):

共计__(份)×(页)

档案经办人:

部门负责人:

档案管理员:

备注:

第19篇 z医院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人民医院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按照规定成立本单位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负责确定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定期对到期

档案进行鉴定销毁;

2.档案应按照上级和本单位有关保管期限的规定,鉴别材料的保存价值,根据鉴定情况,提出工作报告和具体意见;

3.凡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室编写《档案销毁清册》,经领导批准销毁,并上报档案部门备案;

4.销毁档案时,必须指定有二人以上监销,监销人应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并注明销毁方法,严禁擅自销毁档案;

5.每年档案立卷,经过鉴定不归档的文件材料,由领导审核后,移交办公室统一销毁。

第20篇 z医院档案归档移交制度

人民医院档案归档移交制度

1.凡上级来文,本院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各职能部门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应归档,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具体归档范围按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和不归档范围》,本院“档案分类编号、归档范围简表”和有关专业档案归档范围的规定执行。

2、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由各部门的兼职档案员按要求收集、整理,并在档案部门的指导下立卷、装订、编号、移交。

3.各类会议文件、外出考察材料及会议记录、内部文件等,由指定人员整理后立卷归档。

4.归档的文件材料在移交时要认真核对,交接双方在交接凭证上签字,一般文件材料归档一份,重要的和利用频繁的归档两份。

5.归档时间:文书档案在次年的三月前移交;其余载体档案同步移交。

6.凡本单位任何部门或个人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都应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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