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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仪器室工作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12

医院管理-仪器室工作制度

有哪些内容

医院管理中的仪器室工作制度,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核心方面:

1. 仪器设备的购置与维护

2. 操作规程与安全规定

3. 人员培训与资质管理

4. 数据记录与报告流程

5. 应急处理与故障报修

管理规范

1. 设备采购应依据医疗需求和技术评估,确保先进性和适用性。

2. 仪器操作需遵循标准操作程序,确保安全无误,定期进行性能校验。

3. 工作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持续更新知识技能。

4. 实时记录设备运行状态,制定详细的数据管理和报告制度。

5. 设立应急响应机制,对突发故障迅速上报并采取措施。

重要意义

仪器室的工作制度对于医院的日常运营至关重要,它:

1. 保障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防止设备故障导致的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安全。

3. 提升工作效率,减少因设备问题引起的诊疗延误。

4. 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运营成本。

规章制度

1. 制定详细的设备使用手册,明确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2. 实施定期保养和维护计划,预防设备老化和故障。

3. 设立专人负责仪器室的日常管理,监督执行情况。

4. 定期进行员工培训考核,确保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的提升。

5. 建立完善的故障报告和维修记录,以便追踪设备历史状态。

医院管理中的仪器室工作制度,旨在通过规范化的运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性,同时也是实现医院高效、可持续运营的基础。每个环节的严谨执行,都将直接影响到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患者满意度。

医院管理-仪器室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医院管理-仪器室工作制度

仪器室工作制度

(一)仪器室专人负责,做好仪器的使用、保养及有关资料的管理工作。

(二)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注意干燥通风、防潮、避阳光、防震等。室内不得存放挥发性、腐蚀性的药品。

(三)仪器的使用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用前应检查仪器是否正常;用后复原,并填写使用记录。在仪器工作时,工作人员不得离开。

(四)仪器发生异常, 即停止使用,请有关人员检修,如属违章造成损失的,依情给予必要的处理。

(五)建立完整的操作规程卡、使用和检修记录止。

(六)实习、进修人员等,应在指导老师的带领下,开机使用,禁单独操作。

(七)内室禁止吸烟、会客。

第2篇 第2医院医保办农合办工作制度

第二医院医保办(农合办)工作制度

1、认真履行办公室职责,执行市医保中心、市新农合管理中心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学习业务知识。

2、爱岗敬业,工作踏实、认真、严谨,按时按质完成本职工作,做到忠于职守、通晓业务、秉公办事、热情服务。

3、对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医保病人医药费用的审核、上报工作,及时结清报销费用。严禁以职谋私,优亲厚友。待群众热情礼貌,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的发生。

4、认真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提高办事效率。工作时间严禁干私活、打牌、玩游戏等娱乐活动。

5、加强网络管理,不准私自更改程序。凡人为或过失造成结报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关心集体,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团结和睦的人际关系,同事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爱护、互相帮助。

7、工作中因不负责任或故意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责任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第3篇 市民医院注射室护理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注射室护理工作制度

1、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过敏的药物,必须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病人热情、体贴。

3、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生。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正确抽取药液,器械溶液每周调换2次,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皮试一人一针。

5、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6、室内每天紫外线消毒2次,每月空气培养1次。

7、已用过的注射用具要浸在1:1000康威达消毒溶液中,后再送供应室。一次性注射器毁形后按要求放置及回收。

8、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及失效日期,超过一周重新灭菌。

9、一次性医疗用品应按《医院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制度》规定做好领用、处置、回收工作。

第4篇 a医院水电维修组工作制度

医院水电维修组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本行业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专业技术规范,严禁违章、违规作业。

2、院内科室维修必须随叫随修,首问负责,修理结果及时记录,配件缺损应及时报购。

3、定期对院内水泵站、配电箱、病区、公共场所巡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领用维修物资每月根据领用单及维修单实行科内核对制度。

5、负责院内水、电表每月抄表计量。

第5篇 附二医院中药调配工作制度

第三医院中药调配工作制度

为加强中药的监管,更好地发挥其疗效,特制定本制度。

1.在调配中草药时,首先审核处方内容,按照处方规范审核,如有不符或错误之处,拒绝调配,及时与临床医师联系,更正后方可调配(药剂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处方)。

2.在调配中称量时,戥称一定要准确无误,并向有关单位及时校正,力求准确无误,调配中药时,按处方中的顺序调配,放置中药时不混堆,单放以调配完后复核(在称量中处方总计量误差不得超过5%)。

3.调配的中药必须为正品,按照规定炮制,对于特殊要求的,如先煎、后下、冲服另包、烊化等,一定要按要求调配,并与取药者说明。

4.发药时要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等,并向病人交代清楚煎法、服法及注意事项。

5.严禁调配未经国家批准的非药用品,调配时要严格无串斗、虫蛀变质、鼠咬,一经发现,严禁调配。

6.中药毒麻药品,严格按照规定保管,调配发放以保证中药毒麻药品的合理使用。

7.调配中药时如不按照医嘱调配的(以中医处方要求为准),并出现错误调配的,必须重新调配,所需费用由当事人负责垫付,以保证药物的临床疗效。

第6篇 市民医院抢救室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抢救室工作制度

一、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事宜不得占用。

二、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务必定点定位放置,标记明确,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三、抢救室按规定配备抢救器材并保证运转良好。必备急救药品按期更换保证使用。

四、抢救室的设施实行每日核对,班班交接、账物相符。

五、无菌物品必须注明灭菌日期,超期要重新灭菌。室内每周进行彻底清扫,抢救完毕即刻进行消毒。

六、抢救过程按岗定位,执行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

七、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执行前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刻据实补记医嘱。

第7篇 医院财务工作制度

医院财务工作制度

一、财务部门工作制度

1、按照《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全院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物价管理制度以及完善财务部门相应的岗位责任制。

2、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对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3、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对各项开支实行预算管理。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规定的审批手续办理。

4、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和年报(决算)。

5、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成本核算的管理工作。

6、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7、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8、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国家资财进行经常的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9、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论,找出原因后报领导指示处理。

10、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11、按照国家统一的招标投标目录进行采购,建立目录外的药品、耗材、设备、物资、劳务的采购管理制度。

12、奖金分配的原则、标准、程序公开透明,体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坚持奖金分配不得与药品收入挂钩的原则。

13、加强医疗机构经济活动内控制度建设,建立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二、经费审批及报销制度(新增)

为规范会计行为,明确职责权限,适应医院预算管理和成本核算的需要,加强财务管理职能,使医院各项经费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1、医院的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2、医院经费开支权限应体现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中控制的原则,执行“三重一大”的规定,坚持财务开支由授权审批、层层负责的原则。

3、医院各项经费开支的审批有明确审批权限规范与程序,授权范围和内容应在授权书中明确,实行先下级,后上级逐级上报审批的制度。

4、院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审批的事项:医院年度预算;预算内开支金额在限额以上的经费支出;追加和调整预算项目;对外投资、合作、捐赠、技术转让等事宜;其他重大经济事项。

5、报销的原始单据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必须是由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或财政部门监制的、适用的正式收据;字迹清楚,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出票单位的公章;对不符合规范的原始单据不予报销。

6、所有的借款必须在经济活动结束后 1 个月内报销,

7、严格现金管理,大于现金支付额度的支出,应使用银行转账支票结算,

如因特殊原因使用现金时,应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8、坚持权责对等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和重大经济事项实行领导负责制。9、如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的,应由直接经办人和第一审批人承担主要责任,并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三、医疗收费制度(82-57)

1、收费员工作必须细心负责,态度要热情和蔼,准确掌握药价和各种医疗项目的收费标准,简化手续,减少排队。

2、交付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开出收据,留有存根复核和备查。对医疗保险、公费医疗、记帐合同,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3、病员出院,住院处根据病房的出院通知单结算、收费或记帐。

4、病员住院期间,住院处应定期进行结算。自费者,要随时与家属联系清交,以免造成呆帐。对欠帐者,应抓紧催收。

5、收费处要建立交接班制度。交班时现金必须当面点清,最后汇总,清点钱、帐相符合交会计、出纳处理。如有不符,需立即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6、收费员收取的现金,每日下班前向财务部门完成缴结,不得超限存放备用金。

四、财产物资管理制度(82-58)

1、凡医院所需的各种财产物资(除药品和图书外),均由物资部门统一负责采购、调入、供应、管理、维修。要尽可能修旧利废,做到物尽其用,节约使用。

2、物资部门负责管理的财产、物资,应建立健全帐目,指定专人采购、领发、保管,加强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实物,核对帐目。要求帐物相符,保证物资安全,防止积压损坏、变质、被盗。有关人员要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物资。

3、各科室所需物资,按月、季、年编制计划送物资采购部门,经院领导审批后列入采购计划进行购买,按计划供应,由配送中心实行送货上门。属于交回物资要交旧领新。

4、各种物品、被服的报废,要办理报废手续。物资部门对报废物资要妥善处理。医院的财产物资,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回。重大财产物资的报损、报废,及财产物资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拨,须根据具体情况,经科室评议,由物资部门审核转院领导报主管部门批准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5、各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物品请领、保管及注销工作。

五、票据管理制度(新增)

1、医院使用各种票据,须由财务部门派专人向有关部门购买,或由财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提供票据种类、格式、数量等内容的印刷计划,经院领导批准,由相关科室印制。

2、财务部门指定专人保管票据,出纳不得兼保管或核销票据。

3、票据管理人员负责登记收费票据的购买、发放、核销的日期、名称、起止号码、规格及数量等。票据领取人应对相关内容确定后签字。

4、各种票据只限于规定的业务范围中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不得向外单位转让、借用、代开,不得伪造票据。

5、作废票据要求联式齐全,作废后应在票据上简单说明作废原因。

6、票据的核销。各种收据应以结账单的收据区间号码、存根及日报表为依据进行审核后核销。票据遗失、短少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并登记备案。

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82-7)

1、 凡产权属于本单位的一切建筑物及各种附属设施、各种医疗仪器和专业设备、办公与事务用的设备、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均属于固定资产的范围,均应按规定计价原则计价,列入固定资产范围管理。

2、 医院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分级核算的管理原则,单位设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计划、采购、验收、编号、调配、维修、清查盘点、报废、明细账核算、资料档案管理以及办理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工作。

3、 购置大型设备要对设备的价格、性能、适用范围、预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进行可行性论证。

4、 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出借、出租和调拨应有报告制度和审批手续。凡报损、报废的,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鉴定,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销账,报废和转让的审批权限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5、 医院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由管理部门、使用科室、财务部门统一组织并实施。发现余缺应及时记录,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七、门诊收费处工作制度(82-13)

1、收款员必须 奉公守法,遵守财经纪律,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文明服务,礼貌待患,不和患者吵架。 工作尽职尽责,熟练掌握各项检查、治疗的收费标准,准确划价,如发现少收、漏收按丢款处理。

2、审核人员应加强对各种收据、收入日报等的审核,防止错收。

3、退费手续要完备。退费患者必须持医院开的收据和交款单,并有医生在后面签字、盖章,经审核盖章后方可退费。对部分退费所剩金额,必须另行补开收据,并在原收据后面注明补开收据的号码。

4、每天要对所收款项进行日清日结,除必要的备用金外所收现金必须当日存入银行。

5、妥善保管好各种单据、现金和印章。

6、必须有专人负责每天审核收费员的收费单据、收入日报表和患者退费手续。

八、住院处收费工作制度(82-14)

1、收费员必须按照规章制度对住院患者的费用进行核算和会结算。在对住院患者费用进行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收费准确。

2、为了加强住院收费管理工作,防止漏费、欠费、组织合理收入、提高经济效益,收费员每天将患者所发生的费用(药费、检查费等)记入患者账户,有漏费情况要及时查找原因,并和病房取得联系,堵塞漏洞。对长期住院病人应定期结账,费用大的患者要随时结账,并填发催费通知单,通知病房和家属催要欠费。

3、对所管理的病房,住院处有权要求医师或护士对原始凭证的填制和所有医疗费用的书写要严肃认真、字迹清楚、价格合理,并标明项目,经办医师签字或盖章。

4、退费手续要完备。退费患者必须持医院开的收据和交款单,并有医生在后面签字、盖章,经审核盖章后方可退费。对部分退费所剩金额,必须另行补开收据,并在原收据后面注明补开收据的号码。

5、每天要对所收款项进行日清日结,除必要的备用金外所收现金必须当日存入银行。

6、妥善保管好各种单据、现金和印章。

7、必须有专人负责每天审核收费员的收费单据、收入日报表和患者退费手续。加强对收费系统安全性和稳定性的管理。

九、住院病人退费管理制度(新增)

住院病人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后,需要退费,应按下列规定及程序办理:

1、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票证齐全;

2、严格执行多岗位权责制,不得一人独立负责全程退费工作;

3、费用的减少,必须能在收费系统上操作后才能在收费窗口退费;

4、根据所退费用类别的不同应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4.1 涉及病房医嘱收费的退费,由主管病房的大夫和护士长(或主管护士)共同签署退费说明、退费项目及退费金额,千元以上退费需由科室负责人签字;

4.2 涉及检查、化验的退费:原始记账凭据上应有科室负责人签署退费意见及签名;

4.3 金额大于千元以上的退费,同时还需由住院处主任签字同意;

4.4 由审核人员对退费单据、原始收据进行审核后,在收费系统上进行退费操作后,将原始收据及账袋转交到窗口出纳,由窗口出纳进行款项退出并出具新的收费凭证。

5、未实行计算机收费系统的医院同样应按上述规定的程序运作。

十、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82-15)

1、医院会计档案的管理应接受卫生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2、医院每月、每年形成的会计核算资料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整理,按程序编号订装成册、归档管理。

3、各种财务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届满需要销毁时,应按国家规定执行。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编制造册,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进行。

4、财务人员调离和离职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5、借阅财务会计档案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注销手续。

6、对会计业务的重要核算资料要设专柜严密管理。 其他会计档案管理事

项按会计制度规定执行。

十一、仪器设备、耗材采购制度(82-51)

1、凡属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用的仪器、设备、卫生材料、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均由相关部门统一负责采购,供应、调配和维修。采购工作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依据招标后中标结果定点采购。招标范围以外的商品,须经院领导批准通过政府招标采购后,方可进行采购。

2、根据院年度工作要点和规划,编制采购预算。

3、应成立专门的组织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论证、报批、招标、商务洽谈等工作。

4、一般医疗用低值易耗品、物资材料等,根据院内工作需要和库存量制定月采购计划,进行定点采购。

5、所有采购商品,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质量标准和检测标准。采购人员要认真查验注册证、合格证、检验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6、采购员和保管员要严格遵守入、出库验收制度。每月汇同会计核对盘点一次。年底全面盘点一次,制表上报。

7、库房物品要按性质分类保管,作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十二、物价工作管理制度(新增)

物价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对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它包括医疗服务价格的执行、管理和对新增医疗项目收费价格的申报。各医疗机构在执行医疗服务价格中, 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各科室不得已任何理由巧立项目、擅自分解、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1、医院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执行物价局、卫生局制定的有关物价政策、法规和物价标准;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做到合法收费。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文件精神,建立患者监督制度,对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价格做到明码标价,公布监督投诉电话。

3、加强各科的收费管理工作,实行“三统一”、“两公开”、“一固定”。即统一划价,统一收费,统一使用合法的收费票据:公开住院病人收费明细表,公开手术室消耗物品及使用特殊器械收费明细表:收费人员要相对固定。

4、控制药品销售增长,减轻群众负担。各科要采取切实措施,杜绝开大处方和各种不合理用药,坚决制止医生按处方提成药品销售收入的行为。逐步调整用药结构,提高国产、有效、低价药品的消费比重,以控制药品费用的过快上涨。

5、加强大型医用设备的收费管理。各科室合作使用医用设备时,要事先向医院财务/物价管理部门报送论证报告、合作协议和收费预测标准及进货价格等资料,未经预审的,不予报批收费标准;同时确认将要开展的医疗技术是否有医疗服务项目,若为新项目,科室应根据规定到相关部门申报新技术立项。

6、财务/物价管理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各类一次性医用品和器材”购货和使用、收费的管理规范与程序,凡非医院购进的医用品和器材,临床上原则不得收费。

7、财务/物价管理部门有权对各科医疗服务收费监督检查,对擅自制定和提高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分解服务的内容重复收费、降低服务质量变相涨价、巧立名目乱收费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要及时向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8、对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服务质量好、一切收费都按规定表现好的部门和个人,物价办公室有权向院领导提出建议给予表扬。

十三、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新增)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精神,医院有义务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医疗服务价格的真实情况,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及药品价格公示。

2、 非营利性医院必须按照价格部门批准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在醒目位置公示。营利性医院按照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办法,公示自主制定的各项医疗服务价格。

3、 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示。设立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册)或电子屏、电子触摸屏等。

4、 公示要以“竖得起、看得清、留得住”为原则,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合法、标示醒目、字迹清晰,长期固定设置在收费场所或方便群众阅知又不易损坏的地方。

5、 公示内容不能随意删减,实行动态管理,对变更的价格及收费项目和标准,各执行单位应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时变更。

6、 盈利性医疗机构除执行政府定价服务项目之外的自主定价项目,应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不得采用比照、分解以及“打包”形式收费,提供收费明细清单。

十四、医疗服务项目的病历记录和费用核查制度(新增)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文件精神,医院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病历记录及费用情况,没有病历记录的、没有收费标准的医疗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费用。

2、患者出院时,医院要对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

3、对病历检查过程发现的多收、少收及漏收现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

4、定期对各科室病历书写相关负责人进行物价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最新出台的管理规定进行培训,提高病历书写规范化、合理化、制度化水平。

十五、住院患者费用“每日清”制度(新增)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文件精神,为方便患者医药费用的了解和查询,对住院患者费用实行每日清单制度,或提供计算机网上实时查询。这有利于改善医患关系、增强患者诊疗信息透明化、提高病人对每日诊疗费用的可信度。

2、医院应该向住院患者提供“每日费”服务,或计算机网上查询,包括每一笔医药费用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3、 患者出院时,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帐手续,同时向患者提供总费用清单。

十六、奖金分配管理制度(新增)

1、贯彻落实国家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精神,结合医院特点,制定相应科学、合理的资金分配与管理制度,不准科室承包、开单提成、医务人员奖金分配与所在科室收入直接挂钩。

2、设立奖金管理组织负责全院奖金管理工作,并有相关程序与制度。

3、奖金分配原则。

(1)坚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原则,遵照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不准再实行科室的收入和医生个人收入挂钩” 的要求。

(2)逐步健全和规范对医院的资金分配制度,突出医疗质量、技术水平、医疗服务在医院的组织绩效考核中的权重。

(3)坚持优质、高效、低成本的原则,充分利用医疗资源,降低成本,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安全、便捷和经济的医疗服务。

(4)坚持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原则。

4、医院奖金分配的主要依据

(1)医院内部进行奖金分配时应按照岗位职责,提出工作要求,明确任务指标,考核综合业绩。奖金应与综合考核指标挂钩,不得单纯与业务收入挂钩。

(2)医院内部的绩效考核应根据岗位所承担的责任不同、风险不同、技术不同,并综合考虑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工作数量、创新能力等因素,在规范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对于工作可以量化考核的部门以量化考核为主,难以量化考核的部门主要以岗位职责为基础进行考核。

(3)医院内部奖金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奖金的分配应当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分配形式和办法可以由医院根据本单位的目标任务和工作特点,根据考核结果自主确定。

十七、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新增)

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卫生部长令 51 号《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本院具体情况,制定相关实施规定或细则。

2、做好内部审计是院长的职责:

(1)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在院长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院规定开展审计工作(2)对本单位及所属机构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性进行独立监督审核的行为,并对院长负责。

(3)院长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

3、组织机构与人员设置:

(1)年收入 3000 万元以上或拥有 300 张病床以上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

(2)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也可以授权本单位其他部门履行审计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审计人员

(3)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 5 年以上的审计、会计工作经历;

(4)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有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实行岗位资格准入和后续教育制度,各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保障

4、医疗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1)拟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2)审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3)审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有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5)审计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项目;

(6)审计卫生、科研、教育和各类援助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7)开展固定资产购置和使用、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对外投资、工资分配等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8)审计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9)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

(10)其他审计事项。

5、医疗机构内部审计部门权限

(1)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财务预算、财务决算、会计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

(2)参加本单位基建、设备购置、财务、对外投资等相关会议,主持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3)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4)审核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现场勘察实物;

(5)检查计算机系统有关电子数据和资料;

(6)对与审计有关的问题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7)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做出临时制止决定;

(8)经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予以暂时封存;

(9)根据审计结果,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10)对模范遵守财经法规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表彰建议;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通报批评或者追究责任的建议。

6、工作报告:

(1)内部审计部门每年应当向院长提交工作报告,工作计划与按排;

(2)对重大问题及警示信息做到及时报告,并能落实院长的批示意见。

7、委托审计根据审计业务的需要,报经院长批准,或是本院不具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条件的,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检查监 督审计业务质量。

8、持续改进:

(1)院长及领导班子集体对内部审计部门或是委托审计单位在审计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审议,每年至少一次,有记录。

(2)能够从管理组识体系上、制度上、程序上提出整改措施。

(3)相关职能部门并认真组织落实、督导、反溃。

(4)并对整改结果要用数据效果予以评价,提出再改进的意见,达到持续续改进。

第8篇 附三医院药剂科工作制度

第三医院药剂科工作制度

医院药学是医院医疗技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药剂科在院长及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有关药品和药事管理事宜和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其工作制度如下:

1.根据本院医疗的需要,按照医院基本用药手册,编制药品采购计划,做好药品供应,进销帐目统计报表工作,要随时调查掌握药品科技发展动态和市场信息。

2.按照医疗需要,及时、准确地调配处方做好退药工作。

3.积极开展临床药学工作。药师到临床为病人提供服务,做好信息咨询;做好处方分析;结合临床研究合理用药、药品疗效评价工作;收集药物安全性信息,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出需要改进和淘汰药品品种的意见。

4.为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药剂科成立药品质量管理小组,定期对药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不合格的药品不得用于临床。

5.紧密结合临床,引进现代高科技领域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提高医院药学的管理水平和促进医院药学的发展。

6.积极组织开展毕业后医院药师培训和继续药学教育,提高医院药学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每月组织全科业务学习。

7.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推行优质高效低耗的管理模式,在确保社会效益的前提下,积极提高经济效益。

8.在院长的正确领导下,受药事管理委员会委托,罗氏药事法规在医院的实施,并对药品流动的全过程实行监督检查。

第9篇 医院反恐维稳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反恐维稳管理工作,构建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我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反恐维稳工作制度。

一、建立我院反恐维稳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及分工机制,确保医院安全稳定工作有专人负责。明确医院各部门的负责人,做到责任到部门、到科室,负责到人。

二、医院全体员工必须树立“反恐安全”的思想,保证患者在医院就诊、治疗等安全。定期向员工进行反恐维稳安全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反恐维稳工作内容,对医院干部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及道德培训学习。对保安人员定期进行反恐培训,有需要的情况下,可邀请公安机关协助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三、落实调解反恐维稳工作责任制。实行院长为第一负责人,分管反恐维稳工作组长为第二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班组长为第三负责人的层层工作责任制,做到小事不出科室、班组,大事由院分管反恐维稳组长出面协调,院长掌握大局的反恐维稳机制,防止越级上访,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四、医院的现场管理员、保安是医院维护的主要负责人员,时在医院巡逻,特别加强夜间巡逻,保安人员要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对外来 人员要仔细询问登记,保安人员每天巡视医院各楼层,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

五、所有进出医院的包裹、邮件均须由当班保安人员进行检查,并登记,无误后方可放行。(严禁员工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医院)。保安人员须定期检查医院的设施是否有损坏或其它异常情况,并登记,有损坏的请后勤科电工协助修复。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当地的治安联防工作。

六、医院各部门做好反恐维稳信息报告工作。如发现有不稳定事件苗头的,要及时向反恐维稳小组及有关领导报告,层层把关,确保医院 反恐维稳工作的实施。

七、各部门责任人要认真做好突发性群体事件的调处化解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访。凡出现突发紧急事件,所在部门责任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控制场面,对推诿扯皮、不能及时疏导、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八、医院定期组织召开反恐维稳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医院反恐维稳的具体工作,分析反恐维稳形势,落实医院下一步的反恐维稳工作。

九、认真做好反恐维稳工作,做好维稳资料归档工作的管理,按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医院经营者必须落实反恐维稳安检制度、危险品堵查制度、车辆安全例行检查制度、出入院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举报制度,以确保医院生产安全。

赤峰九州医院

2023年4月

第10篇 医院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度范文

医院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每季召开一次女职工委员会或女工主任会议,遇有重大问题临时召开会议。

(二)每年“三八”节期间开展评选先进活动,大力表彰好人好事,促进医院两个文明建设全面发展,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先进人物。

(三)定期检查监督各科室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落实情况,提出奖罚意见。

(四)对女职工实行登记注册,详细了解女职工的工作、家庭、生活、爱好及特长。及时掌握调出调入的女职工情况。

第11篇 附一医院门诊工作制度8

第一医院门诊工作制度(八)

一、医院由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各科(特别是内、外、妇、儿)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门诊工作。

二、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门诊部共同协商。

三、门诊医护人员应具有一定经验,在门诊高峰季节应保证足够的医疗力量。

四、对有疑难危重病员或两次以上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每周出诊两次,共8小时,解决疑难病例。凡各科设立的专科门诊,应准时应诊。

五、对高烧病员、重病员、老人及远道病员,应提前安排门诊。

六、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病历书写规范》填写门诊病历,开好处方,并合理检查、用药,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尽量减轻病员经济负担。

七、门诊各医技科、功能科检查报告,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亲自操作。

八、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接收病员住院治疗。

九、加强门诊服务台、导医台和咨询服务,加强挂号、收费、发药等窗口的工作,主要科室有分诊,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维持就诊秩序,宣传卫生防病和计划生育知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控制院内感染。传染科应单独设立候诊室,及时报告疫情。

十、门诊工作人员要坚持首诊负责制,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十一、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转上级医院的病人,要简要介绍病史、病情及诊治经过。

十二、要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接受广大病员的监督。门诊部定期发放满意度测评表,及时收集汇总,根据群众反应不断改进门诊工作,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第12篇 三二医院财务工作制度

某第二医院财务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及医院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不徇私情。

二、建立健全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协作。

三、根据事业计划,正确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表(决算)。

四、组织合理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不符合财务开支标准和开支计划的要拒绝支付。临时必需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五、当好领导参谋,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汇报业务收支、财产管理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和管理工作。

六、医院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并经财务会计审核制单后,出纳方可付款结算。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主管部门和院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七、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避免呆账。

八、财务科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医院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九、银行账号和支票不得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任何人。签发空白支票时须严格登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领用支票要办理手续,支票领出不得转让他人,并在5天内交回注销。支票填错,不得涂改,应加盖作废章以示作废,丢失支票要立即向银行挂失。

十、每月核对银行存款,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发现差错及时查询,做到账账相符。

十一、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或以“白条”顶现金库存。严禁挪用公款,或以长补短。出现差错应如实反映,经领导研究处理。

十二、当日收入的现金当日送交银行,编制日报表。收款收据存根及时复核,并签章。发现差错后能更正的立即更正,需要赔偿的应及时汇报领导,酌情给予赔偿处理。

十三、做好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核算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工作,并由财务科保管一年,一年后交医院档案部门保管。

第13篇 医院高配房工作制度

一、应遵守的纪律:

1、坚持工作岗位,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不看无关书籍。

2、变电所内禁止吸烟用膳,就餐实行轮换,杜绝无人值班现象。

3、除工作需要外,不得使用电话机及放录音设备。

4、上班应按劳动条例穿戴防护用品,工作应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严格进行操作。

二、应做到要求:

1、认真按照电业安规进行工作,严格按照“六要十二步”专业操作,按时交接班,定期检查试验切换。

2、发现缺陷要及时汇报并做好记录。

3、由于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按医院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14篇 附二医院西药库工作制度

第三医院西药库工作制度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保证临床常用药品的供应管理工作。

2.根据本院业务性质、工作范围、医疗需要,按时编制药品采购计划交科主任审查,分管院长批准后执行。药品的库存量,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为2~4个月用量,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减。

3.按规定进行药品采购。认真执行药品采购计划,积极组织货源,保证药品供应,要搞好经济管理,保证资金合理流动避免药品积压和浪费。

4.严格出入库手续。购进、调进和退库药品,由采购人员按照原始发票或随货同行,会同药库管理人员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产地等,进行验收核对无误后,采购保管和验收人员在进货单上签字后方可入库。药品出库时按药品请领单仔细核对,及时出账。库存药品必须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报告科主任。

5.有关特殊药品的采购、验收、发放,严格按特殊药品管理规定执行。入库时,采购和保管必须同时在场,双方共同验收并签字,并做好专账记录。

6.库存药品应按性质、剂型、分类保管,注意室内温湿度、通风避光及药品效期,需低温保存的药品,应贮冰箱内,防止变霉、虫蛀、鼠咬等。

7.对所有的原始单据(入库单、发票、请领单)均应妥善保管备查。

8.药品库房要求建筑结实、室内干燥通风、门窗牢固,注意随时加锁,库内设有防护设备,确保安全,非药库管理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9.药品库必须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并核对账目,做到账、物相符。

10.保管人员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应由科主任监交,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在有关账卡、表格上签字负责。

11.未经领导同意,药库不得配方(急救除外),不得对外代收、代购、转让药品。

第15篇 医院清洁工作规范制度

1、污染区作业

需要进入污染区作业时,应穿戴好服装,鞋帽,手套,口罩等,清洁作业时,清洁工具及清洁用水等应分类使用,不得混用,防止交叉污染,清洁时要认真地按正确的操作规范进行作业,清洁完毕后用消毒水进行有效灭菌处理。

2、无菌区作业

必须穿戴经过消毒的服装,口罩,帽子,水鞋,工作时必须非常小心,细心,做完清洁后物归原位,有被污染过的东西及时处理。进入无菌区要得到医生的同意,方可进行清洁作业。

3、污水池

清洁时应彻底清除一切污物和污渍,进行消毒灭菌处理。有专用清洁工具。

4、垃圾桶

垃圾桶专人负责,垃圾量超过一半应及时清倒,放置垃圾袋时检查有无破口,更换垃圾袋后应清洁垃圾桶内外避,保持卫生,洁净,干燥。

5、洗手间

洗手间的地面,大小便器,每天必须彻底冲刷,除掉一切污渍,进行有效灭菌处理,及时保洁。保持洗手间空气无异味,清洁洗手间工具材料应专用,清洁完毕,清洁工具应清洗干净。

6、办公室

进入医院办公室,应先敲门并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并说“对不起,我可以进来做清洁吗”征得同意后,开始作业,作业时应避免发生大的响声,作业完毕,应询问是否还有其他需要清洁的地方。

7、病房

进入病房,应先敲门,征得病人同意后方可进行清洁作业,作业完毕,应询问病人哪里做得不好,有什么事需要帮忙,有病人不满意的地方需重新清洁作业。避免在病人休息和用餐时进行清洁作业。清洁作业应小心,不得碰撞或污染治疗用的器具物品或药品等物件。

8、物品

作业时,对台面物品应征得同意后方可移动,清洁后物归原位。不许随意翻阅台面的资料,记录,翻看摆弄器皿及药品。

9、说话

在作业时,办公区,病房不得大声喧哗,工作性交谈也必须小声进行,不许干扰医护人员工作和病人休息。

二,清洁作业指导书

我们的服务对象:

病人,家属,医护人员

我们的承诺:

.让病人,病人陪护,医护人员工作,生活在一个洁净,卫生,舒适的环境中.

.病人,医护人员是我们真正的老板,”我们要做到最好”是我们永无止境的追求.

.乐意让病人,医护人员,陪护人员满意的员工,才是优秀员工.

.我们所做的一切,就是令病人,医护人员,陪护人员满意.

第16篇 附二医院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第三医院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医院门、急诊处方的调配工作。

2.调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本院医师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3.负责审查处方、配方、核对、发药、药品管理、消耗统计、盘点等工作。

4.收方后,对处方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制度,审查无误方可调配。

5.处方中如有缺药或开错药名、规格,用法用量不妥或配伍禁忌时,必须由医师更正并重新签字后再配发。药剂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6.经常检查药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将变色、潮解、霉烂、变质、过期的药品发给病人。

7.坚持做到发药核对。经查无误,调配和核对者均应在处方上共同签字或签章后方能发出。如一人值班时必须做到自我核对并签名。

8.发药时要将病人姓名、药品用法用量、注意事项书写正确、清晰;对毒性药品、外用药品必须向病人交待清楚,但不得随意向病人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人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9.对已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药,如特殊情况确需退药时,只限原包装未损坏,其药品名称及含量、规格清楚者,须经处方医师签字说明理由并附报销单据,相关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退药。

10.在分装协定量的药品时,按拆零药品管理制度要求执行,并做好登记、留档。

11.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不得延误。发药高峰时,要及时组织力量,缩短病人取药时间。对老弱病残要优先照顾。

12.药品必须分类合理摆放,并做好药品储存与请领计划。要经常注意检查药品质量及有效期,需报损药品应制表上报经批准后执行。

13.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的管理规定。专职人员要每天认真清点,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

14.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及时记录,定期统计,重大差错事故必须向上级汇报。

15.处方要妥善保管。一般处方保存一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二年,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三年。到期登记,由院长批准后销毁。每季度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16.工作人员要衣帽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间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需离开时应请假,不能擅自脱岗,若下班时有未完成的工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

17.非本室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第17篇 附二医院污水处理站工作制度

医院污水处理站工作制度

一、污水处理是对医院污水净化。污水处理员负责施药、排放及管理工作;

二、污水处理站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有关污水处理的制度;

三、必须执行严格的污水处理程序、排放标准,准确无误地按照规定的理、化指标,定时、定量抽样化验排放,以保证处理质量;

四、必须认真做好污水处理登记和有关资料的收集,按月准时向医院和规定报送的部门报告情况,接受各执法部门的监督;

五、工作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办事,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经常对设备进行保养、检查、维修;

六、爱护公共设施及财产,注重节约,防止丢失和损坏。如因工作失误而造成的损失,应照价赔偿;

七、污水处理站内,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出,防止坏人破坏;

八、经常保持设施、环境、工作场地的清洁卫生,做到整洁美观;

九、认真加强污水处理的药物管理,杜绝徇私舞弊。

第18篇 市医院医患纠纷接待与处理工作制度

医院医患纠纷接待与处理工作制度

一、接待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对来访者要耐心听,认真记,对任何问题不可轻易表态,多做疏导工作,只能“降温”不能“加火”。

二、不立即作肯定或否定的回答,接待人员要沉着、冷静。经调查分析后,再做来访者的解释工作。

三、接到患者及家属的纠纷反映并核实情况后,经疏导、劝说仍然不能使患者满意的,应积极组织有关部门讨论,及时将结果答复患者。

四、经耐心解释、疏导,仍不能接受答复的患者及家属,劝说其走上一级鉴定或法律的正常途径。对于无理取闹,扰乱医院秩序,影响医疗工作,经反复劝说无效者,由保卫科出面坚决予以制止。

五、医患纠纷涉及的因素较多,处理时应有相关各部门共同参与、配合、共同了解情况,理解患者及家属的要求、目的,给患者及家属以信任感。

六、一般的医疗纠纷,医患纠纷接待处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调查清楚后及时解决。凡反映重大医疗事件、纠纷不能及时解决的需有申诉材料。

七、收到患者的申诉材料后接待人员负责填写《投诉处理单》由主任签署意见,并请主管院长批示交科室进行调查讨论。一周内将讨论结果由科主任签字后报医患纠纷办公室。

八、医患纠纷办公室收到科室的讨论结果后要认真进行分析,在收到患者投诉材料后的两周之内(特殊情况除外)给患者一个科学、公正、合理的书面答复。

九、凡有纠纷的病历由医患纠纷接待处理办公室通知病案室进行封存,病历封存后除主管医疗纠纷的有关人审阅外任何人无权借阅。如科室需进行病案讨论,由科主任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及时归还病案,不可分散遗失。

十、如因输血、输液引起的纠纷,一定要立既查清领取过程的凭证,残留液送检并将原包装液妥善封存到纠纷解决。如因药物引起纠纷,一定要保存好空安瓿或实物,如各种仪器引起的纠纷,一定要有证人经过现场检查后,方可撤离现场。

十一、对死亡的纠纷,要动员家属在48小时内进行尸解,以查明死因,如家属不同意尸检则无法追究责任,其后果不同意尸解者负责。尸检费用由家属负责。

十二、对于在住院期间有自伤、自杀行为的病员要通知家属和单位做好防范措施,一旦发现后,如病员有抢救的可能应迅速就地抢救并迅速上报医务科和保卫部门。如需到抢救室抢救移动病员并非破坏现场,是合法的,如病员无救治之可能,病员暂时不应移动,通过保卫部门、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可移动。对在住院期间失踪的病员要及时寻找并上报保卫科、医务科、护理部。

十三、纠纷一经调查核实后要给患者及患者家属答复。对纠纷的处理要做到分析有依据,定性有原则,处理有政策。

第19篇 某人民医院医务处工作制度

某市人民医院医务处工作制度

一、树立为领导服务、为医疗第一线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廉洁奉公,谦虚谨慎。

二、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听取意见,督促检查各种医疗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尤其重危、急诊、疑难及大手术前后病人处理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对科室提交的申请报告或请示的问题,能解决者立即解决,不能解决或不属于本职范围者,应及时给予答复和主动向有关部门联系。

三、每年组织二次医务人员“三基训练”考核。

四、分析存在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及对策,每周、月、季分别对临床、医技科室进行工作质量抽查和全面检查。

五、协助院长、分管院长隔周组织科主任例会;每季组织一次临床、医技科室联席会、技术委员会和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会议。

六、每周一下午向分管院长汇报上周医疗工作运行情况,请示本周工作安排问题。

七、每周五上午开科务会,总结本周工作,商议下周工作安排。

八、按时参加院领导召集的其他会议,坚持请示报告制度。

第20篇 医院护理工作制度范例

护理工作制度

1.新病员入院每天测体温、脉搏、呼吸三次连续三天;体温在37.5℃以上及危重病员每隔四小时测一次。一般病员每天早晨及下午测体温、脉搏、呼吸各一次,每天问大小便一次。新入院病员测血压及体重一次(七岁以下小儿酌情免测血压)。其他按常规和医嘱执行。

2.病员入院后,应根据病情决定护理分级,并作出标记。

特别护理:病情危重,需随时进行抢救的病员。

派专人昼夜守护,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备齐急救器材、药品,随时准备急救;制定护理计划,并预防并发症,及时准确地填写特护记录。

一级护理:重症病员、大手术后及需严格卧床休息的病员。

卧床休息,生活上给予周密照顾,必要时制定护理计划和做护理记录;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每三十分钟巡视一次;认真做好晨、晚间护理;根据病情更换体位,擦澡、洗头、预防并发症。

二级护理:病情较重、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病员。

适当地做室内活动,生活上给予必要的协助;注意观察病情变化,每一至两小时巡视一次。

三级护理:一般病员。

在医护人员指导下生活自理;注意观察病情。根据病情参加一些室内、外活动。

附:死亡病员料理事项

1.经医师检查证实死亡的病员方可进行尸体料理。

2.医师填写死亡通知单,即送住院处,由住院处通知死者家属或单位。

3.需有两人在场检查死者有无遗物,如钱、票证、衣物等各种物品,交给死者家属或单位。如家属和单位不在,应交由护士长保存。

4.当班护士要用棉花塞好死者之口、鼻、耳、肛门、阴道等。如有伤口或排泄物,应擦洗干净包好,使两眼闭合。穿好衣服,用大单包裹,系上死亡卡片,通知太平间接尸体。

5.整理病室,拆走床单、被褥等物,通风换气,床铺、床头柜按常规消毒处理。如系传染病员,即按传染病消毒制度处理。

6.整理病案,完成护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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