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领导听课制度主要包括两种类型:一是常规性听课,二是专项听课。常规性听课是指领导定期随机进入课堂,了解教师日常教学情况;专项听课则针对特定主题或问题,如新教师试讲、课程改革试点等进行深度观察。
常规听课主要关注教师的教学方法、课堂管理、学生参与度及教学资源的运用。领导会评估教学目标是否清晰,教学过程是否流畅,以及学生的学习成效。专项听课则更侧重于解决具体教学问题,可能包括教学策略改进、课程内容调整等,旨在推动教学质量的提升。
执行听课制度需遵循一定的规范。听课前应通知教师,但避免提前告知具体时间,以保证听课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听课后应及时反馈,提出建设性意见,而非仅指出不足。此外,领导应尊重教师的教学风格,鼓励创新,同时确保教学活动符合教育大纲和学院政策。
教育学院领导听课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不仅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有效途径。通过直接观察课堂,领导能及时发现教学中的优点和问题,为教师提供直接的改进建议。这一制度也促进了学院教学策略的优化,有利于培养出更符合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领导听课制度是保障教育质量、提升教育效果不可或缺的一环。
第1篇 l教育学院领导听课制度
为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使我院院系领导对全院的教学情况及学生学习情况有一个准确的了解,掌握全院教学运行中的信息,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指的听课领导包括:学院领导、系主任和教研室主任。
2、学院领导和教研室主任每人每学期听课至少10次,分管教学的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6次。
3、听课的时间、地点以及所听课课程由听课人自行决定,一般不提前通知任课老师。
4、听课人在每次听课时应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如实记录所有项目。
5、在听课过程中,听课人应征集学生对课程内容、教师讲课水平、教材及学校教学管理等各方面的意见。
6、听课人在听课的基础上,应与被听课老师充分交流情况, 反馈听课情况,并应针对听课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7、听课结束后,听课人须将《听课记录表》及时交院档案室保存。
8、积极配合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来院听课活动,并将有关意见及时反馈给任课老师。
9、院领导必须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积极认真地做好听课工作。
第2篇 l教育学院领导联系学生制度
为加强学生管理,保障学生工作的稳定局面,确保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根据我院实际,决定实行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领导联系学生制度。
一、联系内容和方法
1、经常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2、听取学生对教学、学生管理工作的意见。
3、听取学生对学生干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4、对学生学习方法提出合理化建议。
5、对学生进行文明守纪教育,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进行督导。
6、每周至少与联系学生进行一次谈话。
7、每月至少到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8、定期听取所联系学生干部的工作汇报。
二、具体分工
1、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院长、副院长均应联系学生,且联系学生数量不低于50名。
2、具体分工由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学生办公室根据各层次学生的实际情况向院党委提出初步意见,最后由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党委研究落实。
第3篇 教育学院领导听课制度
为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使我院院系领导对全院的教学情况及学生学习情况有一个准确的了解,掌握全院教学运行中的信息,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1、 本制度所指的听课领导包括:学院领导、系主任和教研室主任。
2、 学院领导和教研室主任每人每学期听课至少10次,分管教学的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6次。
3、 听课的时间、地点以及所听课课程由听课人自行决定,一般不提前通知任课老师。
4、 听课人在每次听课时应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如实记录所有项目。
5、 在听课过程中,听课人应征集学生对课程内容、教师讲课水平、教材及学校教学管理等各方面的意见。
6、 听课人在听课的基础上,应与被听课老师充分交流情况, 反馈听课情况,并应针对听课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7、 听课结束后,听课人须将《听课记录表》及时交院档案室保存。
8、 积极配合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来院听课活动,并将有关意见及时反馈给任课老师。
9、 院领导必须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积极认真地做好听课工作。
74位用户关注
90位用户关注
80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