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的领导听课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定期听课:学院领导需定期参与各课程的听课活动,覆盖各个年级和专业。
2. 随机听课:为保证公平性,部分听课可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
3. 专题听课:针对教学改革、新教师试讲等特定议题,组织专题听课活动。
听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教师的教学方法、学生参与度、教学资源的利用以及课堂氛围等。领导需要评估教师的教学理念是否符合教育目标,教学技巧是否熟练,能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也要关注教学过程中是否存在技术问题,如教学设施的使用、教材的选择等。
1. 听课前,领导应提前了解课程大纲和教学计划,以便更好地理解教学内容。
2. 听课过程中,应尊重教师的教学自主权,不打断课堂,保持观察者的角色。
3. 听课后,领导需填写听课反馈表,详细记录所观察到的情况,包括优点和改进点。
4. 反馈环节,领导应与教师进行一对一的交流,提供建设性的建议,并跟进改进措施的实施。
教育学院的领导听课制度对于教学质量的提升至关重要。它不仅是监督和评价教师教学效果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听课,领导能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中的问题,推动教学创新,提高学生的学习体验和学习成效。该制度也有助于营造积极的教学氛围,增强学院的教学管理效能。
第1篇 教育学院领导听课制度
为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使我院院系领导对全院的教学情况及学生学习情况有一个准确的了解,掌握全院教学运行中的信息,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1、 本制度所指的听课领导包括:学院领导、系主任和教研室主任。
2、 学院领导和教研室主任每人每学期听课至少10次,分管教学的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6次。
3、 听课的时间、地点以及所听课课程由听课人自行决定,一般不提前通知任课老师。
4、 听课人在每次听课时应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如实记录所有项目。
5、 在听课过程中,听课人应征集学生对课程内容、教师讲课水平、教材及学校教学管理等各方面的意见。
6、 听课人在听课的基础上,应与被听课老师充分交流情况, 反馈听课情况,并应针对听课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7、 听课结束后,听课人须将《听课记录表》及时交院档案室保存。
8、 积极配合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来院听课活动,并将有关意见及时反馈给任课老师。
9、 院领导必须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积极认真地做好听课工作。
第2篇 l教育学院领导联系学生制度
为加强学生管理,保障学生工作的稳定局面,确保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根据我院实际,决定实行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领导联系学生制度。
一、联系内容和方法
1、经常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2、听取学生对教学、学生管理工作的意见。
3、听取学生对学生干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4、对学生学习方法提出合理化建议。
5、对学生进行文明守纪教育,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进行督导。
6、每周至少与联系学生进行一次谈话。
7、每月至少到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8、定期听取所联系学生干部的工作汇报。
二、具体分工
1、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院长、副院长均应联系学生,且联系学生数量不低于50名。
2、具体分工由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学生办公室根据各层次学生的实际情况向院党委提出初步意见,最后由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党委研究落实。
第3篇 l教育学院领导听课制度
为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使我院院系领导对全院的教学情况及学生学习情况有一个准确的了解,掌握全院教学运行中的信息,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指的听课领导包括:学院领导、系主任和教研室主任。
2、学院领导和教研室主任每人每学期听课至少10次,分管教学的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6次。
3、听课的时间、地点以及所听课课程由听课人自行决定,一般不提前通知任课老师。
4、听课人在每次听课时应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如实记录所有项目。
5、在听课过程中,听课人应征集学生对课程内容、教师讲课水平、教材及学校教学管理等各方面的意见。
6、听课人在听课的基础上,应与被听课老师充分交流情况, 反馈听课情况,并应针对听课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7、听课结束后,听课人须将《听课记录表》及时交院档案室保存。
8、积极配合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来院听课活动,并将有关意见及时反馈给任课老师。
9、院领导必须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积极认真地做好听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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