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三医院的急诊工作制度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方面:一是急诊接诊流程,确保快速、有序地处理紧急病例;二是人员配置与职责,明确医生、护士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角色与任务;三是应急预案,针对突发事件制定相应措施;四是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定期评估急诊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安全。
管理规范强调了标准化操作程序,所有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医疗规程,确保诊疗过程的准确无误。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任何时候都能提供及时的医疗服务。此外,强化医患沟通,尊重患者权益,充分告知病情及治疗方案。定期进行急救技能训练,提升团队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
急诊工作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不仅关乎患者的生死,也是医院运行效率的体现。通过规范化的流程,可以减少救治延误,提高抢救成功率。良好的急诊管理也有助于维护医院声誉,增强公众信任,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打下基础。
规章制度中明确了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如违反操作规程、延误救治时间等将受到纪律处分。鼓励员工积极提出改进建议,对提高工作效率和医疗质量的贡献将予以奖励。此外,医院还定期组织内部审计,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急诊工作制度。
附三医院的急诊工作制度旨在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提升医疗服务水平,通过严谨的管理与持续改进,打造高效、专业的急诊救治环境。
第1篇 附三医院急诊工作制度
第三人民医院急诊工作制度
1.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凡称“医院”者均应设置急诊科(室),实行24 小时开放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设置相应内部工作部门,医院并能为急诊患者提供药房、检验、医学影像等及时连贯的服务。
2. 医院应由业务副院长负责与协调医院急诊工作,加强对急危重症患者的管理,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提高急诊科(室)能力,做到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合理,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师胜任急诊抢救工作。
3. 急诊科(室)应配有经急诊专业培训的专职医师、护士,固定人员不少于60%, 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临床工作3 年以上的医师参加急诊工作,轮换时间不少6 个月。实习期医师与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至少应经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4. 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应加强急诊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协调工作。
5. 急诊科(室)-入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急诊会诊迅速到位。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
6. 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须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7. 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8. 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9. 急诊室应设立留院观察病床,病员由急诊医师和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认真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留院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72 小时)。
10. 对危重病人较多有条件的三级甲等医院可设置急诊科病房、急诊icu,但须由专职医师与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规范管理。
11. 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和无名氏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 急诊病人不受地域与医院等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得转院。
第2篇 西区医院急诊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急诊工作制度
一、急诊科原则上应派责任心强,理论知识全面的年轻护士到急诊科工作,人员不宜轮换过勤,尽量做到相对固定。
二、对急诊病人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配合医生对病人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
三、急诊科各种抢救药品、器材、设备要处于良好的应急状态,便于使用,抢救器材设备应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及时补充。
四、急诊科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各种危重病人的抢救操作程序。
五、急诊科护士随时主动巡视留观病人,按时进行治疗与护理,及时记录和反映情况,详细认真地进行床旁交接班工作。
第3篇 人民医院急诊工作制度
中心医院急诊工作制度
1、医院实行八小时门诊工作制,凡八小时以外的急诊病人(外科,内科门诊有值班医师不包括在内),均由急诊科应诊,并负责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生。
2、接诊病人要认真负责,准确迅速,抢救病人要积极主动,分秒必争,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对暂时不能确诊的病人,实行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负责制,根据病情需要会诊的,有关科室应全力以赴。
3、对需要立即住院或手术的病人,除实施必要的救护外,应迅速和有关科室取得联系,由急诊医帅和护士陪送至病房,并做好交接班。
4、留观察室观察的病人,由有关科室门诊、值班医师和急诊护士负责诊治护理。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采取有效的诊治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
5、遇有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现场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抢救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6、急诊药品、器械,敷料应放固定位置,取用方便,并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消毒、维修及补充。
7、急诊科要建立健全各种危重病人抢救技术常规,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
附:急诊范围
凡病员由于疾病发作,突然外伤受害及异物侵入体内,身体处于危险状态和非常痛苦状态时,医院均须进行急诊抢救。例如:
1、急性外伤:肺外伤、骨折、脱臼、撕裂伤、烧伤等。
2、急性腹痛。
3、突发高热。
4、突然出血、吐血、有内出血征象、流产、小儿腹泻、严重脱水、休克者。
5、有抽风症状或昏迷不醒者。
6、耳道、鼻部、咽部、眼内、气管、支气管及食道中有异物者。
7、眼睛急性疼痛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
8、颜面青紫、呼吸困难。
9、中毒,服毒,刎颈,白缢,淹溺,触电者。
10、急性尿闭者。
11、发病突然,症状剧烈,发病后迅速恶化者。
12、急性传染病可疑者。
13、急性过敏性疾病。
14、心脑血管病急性发作者。
15、其他经医师认为符合急诊抢救条件者。
上列规定,不可机械执行,以免耽误病情。如情况模糊难定,应由医师根据病员全面情况斟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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