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制度是企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领域:
1. 反腐败机制:建立严格的反贪污、贿赂政策,确保所有业务交易透明公正。
2. 内部审计与监控: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监控财务和运营活动,防止不正当行为。
3. 员工培训:为员工提供廉洁教育,提升道德意识和合规操作能力。
4. 报告与举报系统:设立匿名举报渠道,鼓励员工报告违规行为。
5. 法规遵从性:确保企业遵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反垄断法、劳动法等。
廉政建设制度的内容不仅限于上述五个方面,还包括:
6. 职务回避制度:防止利益冲突,规定相关人员在涉及自身利益时需回避决策。
7. 合同管理:强化合同审查,防止通过合同条款进行不正当利益输送。
8. 招投标透明化:公开招标过程,确保公平竞争,避免暗箱操作。
9. 绩效考核:将廉洁行为纳入员工绩效考核,奖励合规行为,惩罚违规行为。
10. 企业文化和价值观:培育廉洁、诚信的企业文化,使廉洁成为企业核心价值观的一部分。
这些制度的实施需要规范的操作流程和明确的责任划分:
11. 制度制定:由高层领导参与,确保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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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实施监督:设立专门的廉洁委员会,负责监督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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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评估与改进:定期评估制度效果,根据反馈进行调整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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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法律咨询:聘请法律顾问,确保制度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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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公开透明:公开制度内容,接受内外部的监督。
廉政建设制度对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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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保障公平:维护企业内部公平竞争环境,提高员工工作满意度。 1
7. 提升信誉:塑造企业的良好社会形象,增强公众信任度。 1
8. 防范风险:降低因违规行为导致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1
9. 促进发展:为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提升市场竞争力。 20. 塑造文化:推动形成积极向上、廉洁奉公的企业文化,增强团队凝聚力。
廉政建设制度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石,其有效实施关乎企业的生存与繁荣。
第1篇 廉政建设制度
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及各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坚持经常性的廉政建设教育,进一步提高加强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做到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重大决策民主化制度,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制度。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党组会讨论决定。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禁止借选拔任用干部和机构调整之机谋取私利。
(3)坚持立党为公、勤政为民,为基层排忧解难。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亲友谋取私利;自觉抵制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下基层工作按标准就餐,严禁用公款搞吃喝宴请;
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报”。
(4)认真执行会议申报制度。凡经批准召开的会议,其会议地点、规模、时间、人员、经费由办公室统一审定。各类会议一律不得发放礼品和纪念品,不准组织高档消费娱乐活动。
(5)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自觉抵制社会丑恶现象。婚丧嫁娶不搞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和赌博等活动。
第2篇 梅村中学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村梅中学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根据《中国___党章》、《中国___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___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特制定本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指导思想
以__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党政齐抓共管,互相配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和学校中层干部的目标管理,努力创建“团结、廉洁、高效、开拓”的领导班子。
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原则
1.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执政。
2.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做到教育、制度、监督相结合。
3.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4.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网络
1.学校领导班子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2.学校校长和党委书记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班子的其他成员负直接领导责任。
3.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和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4.各处室领导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四、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
1.党委应经常对党员和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确立新时期廉洁奉公、勤政敬业的形象。
2.依法治校,制订并严格执行《党政议事规则》,不得以个人意志代替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纪律。
3.评优、评职、招生、招师、收费、基建、分房、提干等重大事宜,坚持党委或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慎重决策并公示,杜绝以权谋私。
4.严禁用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考核
1.设立专门意见箱,自觉接受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
结合年度考核和民主测评领导干部制度,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并把领导干部和党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评议结果在校内公示。
第3篇 某医院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廉政建设,杜绝违法乱纪行为,保持医院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根据有关党政纪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全体职工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廉政准则》和市建设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医院有关规章制度办事,严禁不按规定程序操作或越权审批;
三、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四、基础建设项目和大型设备、药品采购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或议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和药品供货方;
五、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反对讲排场、摆阔气,搞铺张浪费;对外接待要严格按标准执行;
六、勤政廉政,严禁利用职权“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当事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外单位请柬,一律交医院办公室由医院领导酌情处理;
七、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亲友谋利,未经批准不得公车私用;
八、公务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以及各种贵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难以谢绝而接受的,礼金礼物必须如数交财务科登记,并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第4篇 南丰幼儿园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南丰幼儿园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为更好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深入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按照党的组织制度,使幼儿园党政领导干部切实负起责任,推动幼儿园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1、认真组织领导班子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抓好“三讲”活动,贯彻“三个代表”思想。全年进行教育活动不少于八次。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廉政准则》,不准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参与赌博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大扑克、搓麻将。
3、不以权谋私,不滥用公款吃喝,发现不正之风和违法问题要严肃处理。
4、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违法不纵容、不包庇。不准在子女、亲属入学上搞特殊。
5、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问题要及时处理。不准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向学生家长索要财务。
6、不准搞公费旅游;不准以任何借口、形式滥发钱物。
第5篇 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公司各党支部、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公司纪委决定,在公司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实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纪党规和实业、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促进党员干部知规明纪,严守纪律规矩和有关制度规定,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宣传教育活动要以加强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强化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勤政廉政的党员干部队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为实现公司新跨越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教育内容
重点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新修订的党规党纪进行宣传教育,主要包括:《中国___廉洁自律准则》《中国___纪律处分条例》《中国___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___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重点围绕公司近年来印发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进行宣传教育,主要包括:公司纪委工作报告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管理标准》《廉政谈话管理标准》《投诉举报问题线索处置管理标准》。
三、活动方式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为期一个月(10月8日-31日),主要通过以下五种方式开展。
(一)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教育。公司各党支部要组织支部所属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习党纪党规和公司有关廉政制度,促使党员干部真正将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至少讲一堂廉政教育党课。各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要通过学习培训、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围绕学习贯彻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给党员干部上廉政教育课。
(三)至少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公司纪委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开展集中警示教育,促使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四)至少组织一次党规党纪知识测试。公司纪委将组织开展一次党规党纪知识测试,促使党员干部把纪律规矩刻印在心上。
(五)至少制作一期廉政制度宣传展板。公司纪委将充分利用现有宣传载体,用通俗易懂、鲜明生动的方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把宣传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发挥好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带头参加活动,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二)务求活动实效。公司各党支部要围绕宣传教育活动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营造浓厚氛围。公司各党支部要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效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
2023年10月8日
第6篇 中学学校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制度
中学(学校)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制度
为了保证我们党永不变色,为了使我们社会主义祖国千秋万代兴旺发达,那么加强廉政建设就成为一个坚强的组织保证。一个党,如果不以人民利益为重,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侵吞国家财产,那么这个国家是绝对没有希望的。所以廉政建设必须作为一项头等大事来抓。而且必须真抓,实抓,绝不能手松手软。为此特定廉政建设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学习。坚持班子一月学习一次的制度,领导干部必须过“双重”组织生活,加强思想修养,时时不忘自己是人民的公仆。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权力,绝没有侵占国家财产和利益的权力。
二、学校的资金使用,完全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坚持每年向职工汇报一次帐目的制度。工会一定做好这方面的监督工作。
广大职工有权检查,过问学校的资金的使用情况。增强财务制度的透明度。
三、不多吃多占,群众有的我们有,群众没有的,我们也应没有,不搞特殊化,和群众同甘共苦。甚至群众有的。例如:晚自习费,补课费,班主任津贴等。领导也不应该享有。
四、按照教育处的有关规定收取费用,不得另立项目,不乱收费,也不允许学校的教师随便收取费用。
五、不能私自挪用公款,不允许用公款作买卖,搞第三产业。
六、不搞吃吃喝喝,挥霍浪费,宴请送礼,要集体研究讨论而定。
七、不利用工作之便,伸手索取回扣,或要什么好处。每个领导成员都要廉洁自律,勤俭办学,用好自己手中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此措施,每学期检查一次,如有违犯者,给以一定的纪律处分。
第7篇 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为了保持清正廉洁,防止腐败,强化自我约束机制。根据市县有关廉政建设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经全体同志充分讨论,建立如下廉政制度:
一、要甘当公仆。全体工作人员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爱本职工作,继续发扬密切联系群众,艰苦朴素,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不搞特权,不谋私利,多作贡献。
二、要改进作风。全体工作人员要讲实效、办实事,不搞形式主义;要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不用公款请客送礼;开会不发纪念品;对上下级和外地客人,按接待标准,积极热情接待;下乡应在职工食堂就餐,并按规定交费;坚持同城不吃饭,下乡不喝酒。
三、要清正廉洁。全体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不得利用权力为子女亲属安排升学、就业、参军、提干、晋级;不得利用职权索贿;不把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变为有偿服务;严格按照小汽车管理办法使用小汽车,因私用车要按规定付费;严禁贪污、挪用公款。
四、要政务公开。全局性的工作,如年度计划、年度工作安排、经费开支、评选先进职工、奖惩等重大问题,应广泛征求意见,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讨论决定问题时,涉及的有关人员应该自觉回避。
五、要严格考核制度。平时的考核,由纪检组负责考核;作为评选评优的重要内容,每季度考核一次,年终总评。
第8篇 某房地产公司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廉政建设,杜绝违法乱纪行为,保持公司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根据有关党政纪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廉政准则》和市建设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按国家和盛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办事,严禁不按规定程序操作或越权审批;
三、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四、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宗设备、物资采购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或议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和供货方;
五、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反对讲排尝摆阔气,搞铺张浪费;对外接待要严格按标准执行;
六、勤政廉政,严禁利用职权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当事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外单位请柬,一律交公司办公室由公司领导酌情处理;
七、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亲友谋利,未经批准不得公车私用;
八、公务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以及各种贵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难以谢绝而接受的,礼金礼物必须如数交财务部登记,并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第9篇 法院廉政建设制度范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法官法》,坚持从严治院,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履行审判职能,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在廉政建设中应当坚持高标准来要求,只有坚持清正廉洁的作风,才能保证严格依法办案。
二、坚决遵守法院干警职业道德和八个不准。即“实事求是,依法办案,刚正不阿,铁面无私”,不准主观臆断,不准徇私枉法,不准贪赃枉法,不准请吃受礼,不准索贿受贿,不准经商牟利,不准欺压群众,不准泄露机密。
三、禁止接受他人说情办“关系案”、“人情案”,不准利用职权,卡压当事人,对有利害关系的案件,必须自动回避。
四、不准为当事人聘请代理人和辩护人;不准为律师介绍诉讼人或辩护人;不准接受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及当事人亲属的宴请;不准接受邀请到营业性娱乐场所进行娱乐活动。
五、严禁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为亲朋经商招揽业务,不得搞第二职业或参股办企业;不得利用职权向企业低价购买商品或购买企业内部职工股;不得进行股票买卖;不得委托当事人无偿或低价为自己提供服务;不得到当事人单位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得在为企业服务中收受“好处费”、“介绍费”等。
六、严禁参与赌博、嫖娼活动。
七、不得在规定的收费标准以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准私自挪用诉讼费用。
八、绝对禁止法院干警接受当事人请吃喝、送钱物。
九、绝对禁止对告状求助的当事人采取冷漠、生硬、推诿的官老爷态度。
十、绝对禁止法院干警骂人、打人、刑讯逼供等违法乱纪行为。违反上述规定之一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第10篇 大学后勤管理处廉政建设制度3
大学后勤管理处廉政建设制度(三)
加强廉政建设,确保公开、公正、公平、高效的管理好青岛校区后勤工作,特制定本廉政建设制度。
一、后勤管理处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懂法、守法,执法,不违法。
二、全面掌握学校有关规定和青岛校区与各有关企业已签合同条款内容,严格按合同要求进行管理。
三、在公务活动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循私情,个人不与任何企业发生利益关系。
四、坚持办事公开制度,凡涉及学校和后勤管理处大事须经后勤管理处会议或报上级研究决定。
五、实行定期考核与警示制度,每学期主动征求有关企业意见,发现问题及时对有关人员加强教育或提出警示。
六、实行量化监督,每月根据能源消耗核实缴费和收费情况,每年根据签约检查收费情况。
七、实行阳光管理、主动接受监督。明示所有收费项目的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以便接受监督。
八、加强任职教育,正确处理责、权、利关系,切实为学校当好家理好财。
第11篇 廉政建设制度范本
廉政建设制度
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及各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坚持经常性的廉政建设教育,进一步提高加强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做到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重大决策民主化制度,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制度。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党组会讨论决定。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禁止借选拔任用干部和机构调整之机谋取私利。
(3)坚持立党为公、勤政为民,为基层排忧解难。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亲友谋取私利;自觉抵制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下基层工作按标准就餐,严禁用公款搞吃喝宴请;
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报”。
(4)认真执行会议申报制度。凡经批准召开的会议,其会议地点、规模、时间、人员、经费由办公室统一审定。各类会议一律不得发放礼品和纪念品,不准组织高档消费娱乐活动。
(5)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自觉抵制社会丑恶现象。婚丧嫁娶不搞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和赌博等活动。
第12篇 建设集团公司廉政建设制度
建设集团廉政建设制度
为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加强建筑市场管理,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由一经本公司中标施工的建设工程,必须与业主单位签订《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廉洁协议》。
二、在施工过程中,为了达到偷工减料或办理虚假签证之目的,不得向监理人员业主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行贿。
三、在工程项目竣工检验过程中,为了使建设工程达到合格或优良,不得向质量监督检验人员进行行贿。
四、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其后果由本人负责。
浙江ff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13篇 小学廉政文化建设基本制度
阳南小学廉政文化建设基本制度
一、廉政文化建设会议制度
为推动我局廉政文化建设活动顺利开展,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整体合力,特制定廉政文化建设会议制度。
1、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2次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开部分成员出席的专题会议。必要时,可邀请会议成员以外的人员参加或者列席会议。
2、全体成员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集,专题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或者委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
3、会议作出的决议或者确定的事项,由会议确定的有关成员负责落实,办公室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
二、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制度
为切实做好我局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打造廉洁、高效、为民、务实的机关作风,确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服务理念,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学习。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学习的方式为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
2、落实责任。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
3、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开展活动。把活动作为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主要活动方式为:
(1)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
(2)廉政思想教育活动;
(3)廉政文化教育活动。
5、拓展阵地。将走廊过道、公示栏、宣传栏、电教室、阅览室等作为廉政文化活动的固定阵地,同时积极拓展局门户网站、通讯终端、新闻媒体等廉政文化阵地,并不断完善内容,及时更新。
三、廉政文化建设宣传教育制度
1、宣传教育形式:办好宣传阵地,通过宣传展板,廉政网页,手机短信、播放电教片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2、宣传教育方式: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利用周五机关干部学习和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开展教育,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发放廉政文化资料和书籍,利用业余时间自己学习。
3、宣传教育重点:开展“六个一”文化建设、廉政警句征集、格言解读等活动,引导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规范言行,全面提高服务水平;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相结合,依法行政,努力促进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和谐健康发展;组织观看电教片、参观警示点,使廉政文化建设活动落到实处。
四、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协调制度
1、加强工作协调。局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重大活动及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协调指导。
2、各股室及各基层所应将与廉政建设相关的主要工作及安排及时报送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信息沟通,以便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3、对工作中形成的资料及时归档,做好相关资料台帐收集工作。
五、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保障制度
1、为确保廉政文化建设活动扎实开展,各基层所和各股室要把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人员、时间、措施落实到位。
2、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统筹兼顾,妥善安排好本职工作,积极投身到活动中去。
3、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中所涉及用车、宣传物品、经费等,均事先申报计划由办公室统一负责落实,并列入相关财务预算。
六、廉政文化建设督查考核制度
1、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查廉政文化活动开展情况,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督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要及时通报,并督促落实。
2、廉政文化建设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与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一并进行,由局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局年度目标考核组联合开展考核工作。
3、考评结果及时汇总,并列入股室及个人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对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取得成效突出的,要进行表扬,并作为职务晋升和评定年度先进的依据。
第14篇 某高级中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高级中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责任内容校级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的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关于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计划,落实责任到人,及时部署并组织实施。
2、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努力通过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实行校务公开,规范校务行为。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严格财经纪律。
3、经常研究和听取各处室、部门责任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抓好责任制的检查、落实、总结工作。
4、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的法律,模范遵守《宪法》、《党章》、《准则》和廉洁自律的各种“条例、条规”,坚决贯彻执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布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教育管理好教职员工,带头廉洁自律,努力抓好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事项,必须经教代会讨论决定,坚决做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班子每个成员要自觉维护集体的决定。
6、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及党风廉政法规,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7、认真受理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来信来访,及时制止和查处校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疑点和难点问题。
8、依法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组织、协调校内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9、加强内部监督,强化领导班子内部各成员之间、各处室之间、党员干部和教工之间的相互监督。
10、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责任分工
1、书记(校长):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切实抓好校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亲自制定计划、工作目标和措施,全面掌握校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情况。主持开好领导班子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党风廉政建设思想落实、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
2、副书记(副校长):协助书记(校长)工作。具体负责抓好所分管部门各块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包括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廉政建设计划的起草、颁布、督察、信访和纠风治乱工作的处置、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督促各块责任制落实情况。把所在党支部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目标、措施,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工作管理上切实落实到实处。
3、纪委书记:协助书记(校长)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负责全校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抓党风廉政教育,负责党员监督和行政监督,调查违纪的人和事,提出处理意见,监察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自律工作,监督校党委的决定、决议在学校的执行落实情况。督促学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按时对学校“党务、政务、财务”进行检查,并将结果向教职工进行报告。
4、党委委员:协助副书记工作。具体负责所分管块上的党风廉政建设,按责任制要求抓好落实。侧重于抓好党风廉政的教育和监督;有检查,有汇报有考核,发现问题,按有关法规法纪及时协助处理解决好,完成党委会议决定的各项决定和任务。
5、党支部书记:协助党委委员和校党委副书记工作制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计划,并组织开展一切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活动。
6、处室主任:对本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按廉洁自律的各种“条例、条规”要求,认真抓好本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完成党支部交给的各项任务。
7、群团组织:协助党支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党团员及全体教职工进行廉政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党员干部对本制度的执行。
8、党员干部: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同时,对领导干部的廉洁勤政情况进行监督。
三、落实措施
1、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管理监督,积极开展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对照廉政规定检查自己和班子其他成员。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继续抓好校务公开,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功夫。
2、坚持学习制度。加强理论学习:一是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中国___章程》、《中国___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二是按照地委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部署,组织党员深入学习“____”重要思想和_理论,着重进行党的性质和宗旨教育,实践科学发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根据党委和各支部的实际情况,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时可聘请专家举办讲座或采用电教等形式,尽量结合热点问题及本校实际,通过高质量的党课,让全体党员接受一些新的信息与知识。
3、坚持考核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宣传,以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使他们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及主要精神和内容,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报告、考核、奖励制度,把每个人的责任落实情况与个人的奖励、晋升相联系。
4、坚持责任追究制度。“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块负责;一级对一级,层层按职责抓好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对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造成恶劣影响、不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等方面的,必须依照情节轻重、主次责任,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明确“第一序列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制。书记、校长作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第一序列人”,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工协作,增强补位意识。
5、坚持民主测评制度。以民主评议干部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为载体,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年初要制定目标,日常抓好落实和检查督促,年终按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双争双评”活动。
6、坚持校务公开制度。深入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继续做好决策、财务、利惠三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各种制度,做到以制度来规范人,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及时调整行风领导小组成员。加强财务管理,继续做好经费的安排,实行财务零户管理。经费安排进一步公开,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并接受审计。进一步规范大宗物品的采购制度。拓展统一采购范围,使大宗物品的采购能严格按制度规范有序地进行。基建项目继续做好招投标工作。
7、坚持党内监督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要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落实告诫制度,加
第15篇 学校离退休工作处加强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学校离退休工作处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工作制度
为了扎实有效的开展廉政建设工作,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强化自我约束机制,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如下廉政制度。
1、严格执行和自觉遵守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学校《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风廉政建设的法规制度。
2、要认真贯彻落实校党委和校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按照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3、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理论和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依纪办事。对照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凡本部门的重要事项须经处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4、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贯穿于管理和服务工作全过程,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5、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本部门党员干部和职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坚决纠正。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使权力运行科学规范和公开透明,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和处务公开。
6、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7、实行政务公开。政务公开是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有效途径。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的程序办事,处内各项工作,如年度计划、年度工作安排、经费开支、重大决策等事项,应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处党政领导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8、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学校预算的所有经费,严格按照学校预算安排专款专用。处上的重大开支必须经处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凡2000元以上的开支都应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9、为离退休老同志办福利、慰问品预算的经费,在30000元以上的严格按规定程序,通过学校招标采购确定。凡采购2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活动奖品、纪念品、慰问品,必须经处领导班子及有关人员组成采购小组集体在全面考察和货比三家的基础上商务谈判定购,确保采购物品质量,尽可能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10、审批财务支出在集体领导、民主监督的基础上,实行主要负责人“一支笔”和集体审议联签相结合的责任制度。具体报销票据审批签字,应先由经手人注明情况签名后,由分管领导进行初审核实注明相关开支内容要点并签名,最后由处长审批签字报销。
11、财务支出审批应“依规据法,先审后批,收支并重”,审批责任人及联签预审的相关人员都要熟悉本单位财务状况,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具有较强的政策、法制观念和财务管理能力,要模范遵守财经纪律。
12、财务审批责任人及联签预审的相关人员对财务收入和支出性原始票据反映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进行审核,财务审批责任人及预审联签人员对审批的财务支出负有领导责任和连带经济责任。
13、严格车辆使用管理。凡正常公务用车必须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并登记用车时间、里程、事由及用车人等,驾驶员每周必须把登记表交处综合办公室备查。凡涉及车辆维修事宜必须征得分管领导及处长同意后到指定4s店检修,检修费用的报销必须附检修工时费及供料单和收费正式发票,按有关制度审批报销。检修费用在2000元以上的维修,必须经处务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后再到指定4s店进行维修,否则不予以报销。
14、要廉洁从政,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索贿,严禁把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变为有偿服务。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自己身边的工作人员、家庭成员和亲属,防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15、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落实责任制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16、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17、要严格考核制度。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18、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实行。
19、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离退休工作处。
第16篇 p区机关事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制度
区机关事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制度
一、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确保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相关制度,由鄂留柱副书记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 认真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工作。上半年有计划、有会议部署、有自查、有总结、年终有总结。
三、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并实行领导干部述廉报告制度。同时要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均以书面形式做述廉报告。
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严禁对统计数据和其他各项工作弄虚作假,严禁公款安装住宅电话、报销话费。严格实行干部职工考勤制度和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行为。
五、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大力推进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年度责任目标和财务收支情况要进行公开。按要求规范党风廉政建设档案。
六、每月学习一次,《党章》、《实施纲要》、《_十七大报告》等,并做好学习笔记。
七、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领导机构健全,认真落实《实施意见》,规范档案管理。
第17篇 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诫勉谈话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诫勉谈话制度(试行)
根据中国___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党风廉政建设实施诫勉谈话制度,主要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以防为主,教育挽救干部的目的。
二、对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诫勉谈话:
(一)未能很好地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节较轻,未达到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
(二)群众反映某方面问题较多,经过组织调查核实虽未发现有违法违纪问题,但有必要提请今后加以注意的。
三、对有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在责任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诫勉谈话:
(一)不严格执行《廉政准则》有关规定,不履行或不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情节较轻的;
(二)单位或个人出现问题,不按规定进行报告或不采取措施解决的;
(三)职责范围管理的对象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置若罔闻,不查不问,引起上访,造成影响较小的;
(五)对苗头性、倾向性腐败现象和群众举报问题不及时查处纠正的;
(六)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除实施诫勉谈话外还要给予相应的警诫:对情形(一)责令作出检查;情形(二)通报批评;情形(三)当年度不能评先、评奖;情形(四)通报批评;情形(五)由局纪检组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情形(六)发出限期整改通知,整改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具有上述二、三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较重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和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五、对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通常由纪检员负责,事先应提出诫勉谈话的拟办意见,报纪检员审批,谈话时应派人做好记录。
六、局纪检组建立诫勉谈话档案,记载诫勉谈话的对象、内容等情况;副科级以上干部的诫勉谈话情况,还应记入其本人的廉政档案。
七、必要时应将诫勉谈话的情况通报有关单位、部门。
八、在认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要加强党员干部、职工群众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
第18篇 医院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医院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廉政建设,杜绝违法乱纪行为,保持医院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根据有关党政纪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全体职工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廉政准则》和市建设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医院有关规章制度办事,严禁不按规定程序操作或越权审批;
三、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四、基础建设项目和大型设备、药品采购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或议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和药品供货方;
五、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反对讲排场、摆阔气,搞铺张浪费;对外接待要严格按标准执行;
六、勤政廉政,严禁利用职权“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当事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外单位请柬,一律交医院办公室由医院领导酌情处理;
七、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亲友谋利,未经批准不得公车私用;
八、公务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以及各种贵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难以谢绝而接受的,礼金礼物必须如数交财务科登记,并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第19篇 工程监理组廉政建设制度
工程项目监理组廉政建设制度(5)
为实现本项目廉政建设目标,保证在责任期内无违法犯罪和严重违规、违纪的现象发生,无贪污、贿赂和各种经济案件发生,保障两个文明建设同步进行,总监办制定廉政建设制度,所有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1总监办廉政建设制度
1.1实施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由总监负总责,办公室组织协调,驻地和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2驻地和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明确责任范围,落实责任内容,严格执行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
1.3总监办除收取监理委托合同中约定的监理酬金外,不得接受额外业务津贴、承包人的盈利分成和补贴等。
1.4总监办为自己所监理工程项目聘请外单位咨询人员,须征得业主同意。
1.5所有监理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正确执行国家及地方建设法规、规范、标准,必须增强政治责任意识,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端正生活作风,洁身自爱,守法、公正、诚信、科学地开展监理工作,认真履行工程监理委托合同中所承诺的义务和承担所约定的责任。
①不得以各种借口故意刁难施工单位,做出任何损害集体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②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接受施工单位的礼金、礼品,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以工作需要为名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或向施工方索要财物;
③不得在施工单位报销应由总监办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④不得参加施工单位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⑤不得参与施工单位的任何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严禁聚赌现象发生,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⑥不得与社会闲杂人员混迹一处,更不能涉足各种不良生活作风;
⑦不得监理自己设计的工程项目,不承包所辖范围内的工程,不向所辖施工单位供应材料设备,也不允许既是工程的监理者又是充当与该工程设计、施工承包和材料设备供应相关业务的直接或间接的中介人;
⑧不得与项目施工单位人员互相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提出损害建设单位利益的工程设计变更意见,降低工程质量,增加工程计量等;
⑨要加强建筑材料的检测验收,杜绝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各种材料进场,不得接受材料供应商的礼品、礼金、礼物等。
⑩不得以个人名义在任何报刊上登载承揽监理业务的广告;
1.6任何监理人员不允许泄露自己所监理项目需要保密的事项,在发表自己所监理工程项目的有关资料和论文时,须取得业主同意。
1.7在处理各方面争议时,应坚持公平和公正的立场;必须坚持科学的态度,对自己提出的建议、判断负责,当自己提出的建议、判断被业主和上级否定时,应向其充分说明可能产生的效果。
1.8接受建设主管机关的监督,定期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报告监理情况。
2组织机构
2.1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___
组员:___、___、___、___、___、___
2.2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职责
①根据公司对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总监办的廉政建设的各项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并组织实施。
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③组织全体监理人员学习廉政法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专项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文件,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廉政宣传教育。
④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构履行职责。
⑤承担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责任,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加强监理队伍思想作风建设。
3责任考核
3.1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由总监办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具体实施。还应负责监理人员进行考核。
3.2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派人参加,并将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情况形成专门材料向公司汇报。
3.3考核工作要根据公司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确定考核的具体内容。主要是总监办领导干部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廉政建设中突出问题的解决情况等。
3.4考核工作的基本程序:
①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考核的目的和内容,考核的方法和步骤及其他有关要求;
②考核对象进行自查自纠,并汇报有关情况;
③对考核对象进行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
④综合考核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⑤按要求通报考核结果,并将有关资料存入廉政档案。
3.5总监办领导班子在年度总结或工作报告中,要把贯彻落实廉政建设的情况列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部署、检查和总结,并报公司。贯彻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的其他重要情况也要及时报告。
3.6为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对积极主动负责地抓好专项治理活动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要给予表扬鼓励,成绩突出的要给予表彰奖励。
4廉政追究
4.1对直接主管范围内发生违法犯罪和严重违规、违纪、贪污、贿赂等严重影响本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的行为要追究直接主管人员的责任,根据情节和所导致的后果给予记过、警告、严重警告、通报或撤销职务等处分,对于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2对不重视建章立制,疏于指导、监督检查,致使分管部门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或不正之风,将明确责任主体和范围,追究其直接或间接的连带责任,对廉政建设工作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4.3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度。廉政建设责任考核与监理人员考核和年度考核等结合起来,将考核结果作为监理人员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加薪、提职的重要依据。
5保证措施
5.1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要起模范带头作用,从而带动全体干部职工共同遵守,加强廉政建设,创建阳光工程。
5.2加强宣传工作,设置廉政宣传栏,宣传廉政法规和典型案例,警钟长鸣;坚持廉政学习教育,组织学习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及业主有关廉政会议和文件、总监办《廉政建设制度》,提高廉政意识。
5.3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实行“廉政谈话制度”,做好廉政谈话记录,及时发现问题及倾向,在没有出现大的问题之前及时处理。廉政谈话由总监主持,并指定一名廉政领导小组成
员负责廉政谈话的记录,除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调查外,总监和记录人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公布谈话记录或泄漏谈话内容。
5.4设置廉政举报箱、公布廉政监督电话,接受业主、承包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好廉政举报箱的开箱记录、廉政监督电话的接听记录,对接收到的举报信息交由总监办廉政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按照公司和总监办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在调查核实及处理结果未公布之前,相关知情人员不得泄漏举报信息。
5.5实行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廉政建设机制,建立奖罚制度,对有违反《细则》规定的人视其轻重处罚如下:警告、严重警告、通报批评、记过、开除、送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有拒礼、拒腐业绩突出的个人应予物资奖励,并通报表扬宣传。
6奖惩办法
6.1监理人员严格遵守总监办工作纪律、廉政建设制度,廉洁自律,无违纪、违规现象,总监办每年评选出3~5名廉政建设先进个人,给予1000元奖励。
6.2对于参与工程项目施工承包的,勒令立即停止参与,给予一定数目的罚款、记过处分和通报批评,并报请业主停止工程承包。
6.3对于收取被监理单位礼金的,勒令退还,并处以3~5倍罚款,并给予严重警告和通报批评。
6.4对于拿工程质量做交易而损害业主利益的,报请业主同意,予以通报批评后立即清退出场。
6.5对于其它一般违纪、违规的监理人员,视情节轻重,一次予以警告或严重警告,两次予以通报批评或记过,三次予以清退出场。
6.6对于严重违纪、违规的行为,已经触犯国家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1: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①热爱祖国,拥护中国___,贯彻执行国家、部、省及有关项目建设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办法。
②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维护工程质量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③办事“科学、高效、实事求是”;监理费是监理工程师的唯一收入,其它任何形式的酬金不能接受,廉政建设长抓不懈。
④不许泄露项目的数据、技术和商务机密,不允许从事与项目有关的施工、材料、设备等供应业务的直接或间接的中介活动。
⑤认真学习、主动积极、勤奋刻苦、虚心谨慎地工作。
⑥坚持原则、客观准确地反映工程质量情况,及时妥善地处理工程技术问题,不弄虚作假,不以权谋私,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⑦树立集体观念,团结一致,正确处理好与业主、承包商之间的关系,爱护业主财产。
附-2:监理人员廉政公约
①监理人员严格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贯彻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做好项目监理工作。
②监理人员必须保持清正廉洁作风,不得接受、索要或借用承包人或与公务有往来的单位、个人的钱物(包括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品等),不得向承包人索要、获取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津贴、奖金、礼金或间接报酬。
③监理人员不得变相参与工程施工,不得参与承包人机械设备、材料的购销活动,不得充当中介人,不得在与本项目有关的设备、材料供销单位兼职或参股,不得参与工程分包。
④监理人员不得向承包提出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提供的服务项目以外的要求,不得接受或参与承包人付款的宴请及营业性娱乐活动,不得向承包人提出任何个人要求。
⑤监理人员不得与施工单位串通一气,作出违反建设程序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的行为,一旦发现,坚决予以处罚并承担质量责任和经济责任。
⑥监理人员不准驾驶、指派承包人的任何车辆外出玩耍或用于非公事活动。
⑦监理人员应遵守基本建设管理规定、监理制度和合同条款,不越权办事,不弄虚作假,不故意刁难承包人。
⑧监理人员不得打击报复检举揭发的承包人及其他人员。
⑨监理人员必须加强自身修养,恪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办事公道合理,不以监谋私,不得损害国家及业主的利益。
⑩对于违反本公约的监理人员,将按监理合同的规定严肃查处,违犯法律者,提请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附-3:监理十不准
①不准私自与施工单位发生任何不正当的经济往来或利用职权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
②不准故意刁难施工单位或与施工单位串通一气坑害业主的利益。
③不准勒索施工单位支付到营业性舞厅、桑拿、保龄球馆等高消费娱乐场所活动的费用。
④不准向施工单位推销与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有关的材料、器具、物品等。
⑤不准向所监理的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分包、兼职或安插其它人员。
⑥不准观看黄色录相或参加色性活动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
⑦不准在工作期间酗酒或借酒闹事。
⑧不准在监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或敷衍了事。
⑨不准在监理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跳槽。
⑩不准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现场监理合同段上同时任职。
附-4: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①恪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职业准则。
②树立服务意识,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保证监理工作水平。
③独立、客观的开展监理工作;
④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
⑤认真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⑥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任职;
⑦不得收受被监理单位的礼金、礼品;
⑧不得蓄意损害建设单位的利益;
⑨不得私下参加有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活动;
⑩不得为所监理的项目指定施工单位、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商和施工方法;
第20篇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督促各级干部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落到实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_理论、“____”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组织监督、专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真正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工程建设目标。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原则,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党政组织总体工作和公司的中心工作之中,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四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立足教育,着眼防范;谁主管谁负责,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第五条 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包括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部部长。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的意识,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及制度。
第六条 党政组织责任
(一) 党支部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并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分工。
(二) 党政领导班子要统一认识,齐抓共管,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三)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各部负责人和各级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第七条 各部门责任
(一) 按照公司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具体措施,确保部门责任制的落实。
(二) 按照铁道部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的要求,结合业务管理工作的特点,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廉政规定和管理办法。
(三) 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经常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发现违纪问题及时向党支部报告,并积极协助调查处理。
(四) 定期向党支部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接受监督检查。
第八条 各级干部责任
(一) 公司党支部书记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对分管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 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 各级干部对自己的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负有教育、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对他们的党风廉政情况负重要责任。
第三章 制度约束
第九条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会议制度
(一)会议形式及参加人员
1.党风廉政建设协调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公司协调会议参加人员:公司班子成员和各部负责人。
(二)会议时间及内容
1.由公司党支部书记主持的定期会议,原则上在每年的7月和12月份召开。主要内容:听取前一阶段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
2.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不定期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会议,听取分管部门承担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及推进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检查督导落实。
(三)会议程序及管理
1.会前,要提前将会议议题送公司党支部审阅,经批准后向应参加会议的成员下发通知,明示会议内容,并做好会议的相关准备工作。
2.会中,各部门将涉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的计划安排,以及研究制定实施责任追究给予党纪、政纪和组织处理的有关规定办法等,提交协调会议讨论。
3.会后,按照会议研究讨论的意见,整理好会议纪要发至有关领导和部门。
第十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
(一)组织领导
公司党支部书记负责对公司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的对象是各部门,重点是公司副职和各部门负责人。检查考核工作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由公司班子成员以及公司各部门组成检查考核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内容
1.是否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会议。
2.是否坚持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检查督导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及推进计划。
3.是否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和办法,并形成工作机制。
(三)具体要求
1.坚持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自查与上级考核相结合。
2.公司每半年要组织一次自查,每年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局纪委报告。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级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述廉制度
(一) 述廉人员范围
述廉人员范围是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二) 述廉时间及形式
述廉一般安排在次年元月份召开的全体职工大会上进行。
(三)述廉内容
1.贯彻执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情况。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及推进计划的情况。
3.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情况。
4.本人廉洁自律,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的情况。
(四)具体要求
1.在述廉大会之前,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回顾总结一年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述廉报告。
2.述廉报告要以书面形式,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在大会上进行述廉。
3.述廉结束后,要将情况进行汇总报路局纪委。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党政组织和各级干部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导致公司或所管部门发生问题,造成影响的,要追究直接领导的责任。
第十三条 责任追究坚持以下原则:
(一)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二) 严格执纪,违纪必究;
(三) 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第十四条 责任追究的处理方式: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责任追究的处理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十五条 各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责令检查的处理。
(一) 对自身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范围不清楚,责任内容不明确,责任意识淡薄,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的;
(二) 不按要求贯彻落实公司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部署,没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及推进计划的,或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生产经营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的;
(三) 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失察或发现后纠正不力、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防范不力再次发生同类问题的。
第十六条 各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评选资格(或有关荣誉称号)的处理。
(一) 不认真、不及时处理人民群众信访举报,致使群众集体越级_,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 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或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管理教育不严,以致发生不廉洁问题的;
(三) 受到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检查处理后不认真整改的。
第十七条 各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调离工作岗位、责令辞职或免职的处理。
(一) 对群众反映公司或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不认真解决,严重影响稳定和正常工作秩序的;
(二) 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
(三) 在干部、资金、物资、管理等方面因工作失误,导致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使集体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造成严重影响的;
(四) 有违规行为,但情节轻微,可不追究纪律责任又不宜担任领导职务的;
(五) 受到通报批评并取消荣誉称号处理后不认真整改的。
第十八条 各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纪律处分。
(一) 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职务处分。
(二) 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职务处分;提拔任用有明显违法违纪行为人员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销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三) 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四) 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撤销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五) 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六) 因工作失职,致使公司和本部门发生重大路风事件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职务处分;造成火灾、爆炸等特别重大事故,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给国家、集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撤销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造成巨大损失的,加重处分。
第十九条 追究对象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根据职责范围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对负有集体责任的各部门,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与当事人本身违纪相区别,防止以处理违纪本人代替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或以经济处罚代替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倾向。
第二十二条 实施责任追究的工作程序
(一) 凡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的,要由公司党支部对其进行诫免谈话,指出存在问题,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二) 凡给予组织处理的由公司对其进行通报,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公司综合部对其进行组织处理。
(三) 凡给予纪律处分的由公司按照路局纪委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组织程序,并在有关会议上宣读处分决定。
第二十三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追究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要将本部门实施责任追究的情况及时报公司党支部。公司党支部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运作、督查督办和日常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有关领导责任人员的区分:
(一) 直接领导责任人员,是指在规定职责范围内,对其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导致公司或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生问题、造成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干部。
(二) 重要领导责任人员,是指在规定职责范围内,对自己应管的工作或应由其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导致公司或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生问题、造成影响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干部。
第二十六条 本责任制中所指重大损失和巨大损失的标准:
(一) 造成下列结果之一的是重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到5万元;死亡1人或重伤2人至5人;造成严重政治影响的。
(二) 造成下列结果之一的是巨大损失(本款所列数额不含本数):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5人以上;造成特别严重政治影响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本制度与上级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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