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施工制度涵盖了多个方面,主要包括:
1. 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标准和合同要求。
2. 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安全事故,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
3. 工期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4. 成本控制:有效管理工程成本,防止超支。
5. 环境保护:遵守环保法规,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6. 人力资源管理:合理分配和调度施工人员。
7. 材料设备管理:保证材料设备的质量和供应。
这些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工程质量管理:实施质量检查制度,如三检制(自检、互检、专检),严格执行质量验收标准。 - 安全生产管理:设立安全责任制,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 - 工期管理: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设置关键节点,进行进度跟踪和调整。 - 成本控制:编制预算,进行成本分析,监控费用支出。 - 环境保护:制定噪音、废弃物处理等环保措施,降低污染。 - 人力资源管理:制定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确保人员配置合理。 - 材料设备管理:建立采购、验收、存储和使用的一套完整流程。
这些制度需依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来制定。例如,gb50300系列国家标准提供了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指导,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了安全施工的具体要求。企业内部也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南。
土建施工制度的执行对于项目的成功至关重要。它能:
1. 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项目信誉,避免因质量问题导致的返工和赔偿。
2. 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确保项目的盈利。
3. 保护环境,符合社会责任,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
4. 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升工作效率,减少冲突和延误。
5. 维护良好的工地秩序,提升企业形象,增强与各方合作的信心。
土建施工制度的严格遵循是企业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也是确保项目高效、安全、经济运行的关键。
第1篇 土建施工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落实矿业公司25号文件精神,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保障公司及广大员工的财产和人身安全,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了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2、公司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 生命至上 安全为天”的安全理念,贯彻“安全为天、预防为主、规范操作、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3、 办公室是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容及要求
(一)、组织管理
1、施工现场(工地)应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管安全。工地主任(项目经理)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
2、工地应建立由工地领导成员(包括施工员、工长等)轮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记录。并检查监督班组安全制度的执行。同时还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3、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本班组持有操作证情况。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4、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应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监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
现简述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要求。
1、施工现场(单位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基础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安全技术交底书。
安全设施任务单(复杂或特殊要求的设施,还应有设计图纸、计算书)。
安全设施验收书。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安全交底书和安全操作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验证记录。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 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应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设施要列入任务单,布置落实,责任到人。
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才准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处;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地、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
施工现场特别需重视并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一是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二是各种气瓶的正确运输、存放、使用。气瓶放置地点应距明火作业点10m以外,要防曝晒,气瓶防振圈、瓶帽等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瓶阀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时,不准开启瓶阀;三是对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都必须熟悉其运输、保存、使用要求,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在运输、保存、使用时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险距离,均应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5、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6、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7、发现火警时候,都应迅速准确地报警积极参加扑救。
8、负责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除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10、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
1、定义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使岗位操作人员身体受到伤害,甚至对他人或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威胁的作业。
2、特种作业的范围
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压力容器操作和制冷作业等。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⑴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⑵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⑶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
4、规定
⑴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当地政府有关主管单位委托的培训机构进行的专业培训,且考核合格,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⑵ 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人员,必须按时进行复审。
⑶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作业前,必须办理有关安全证、操作票,在安全措施完善落实,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⑷ 有关部门负责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人员的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检查工作。
⑸ 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对企业财产造成损失或对他人造成伤害的,视情节给予处罚或处分。
四、用电安全管理
(一)电气安全制度
1、电气设备统一口径和照明必须符合该地点的防火、防爆等级要求。
2、高层建筑物、场房及配电室等必须有避雷装置。
3、禁止乱拉临时电线和接临时灯。特殊情况下,必须办理临时用电手续。若在禁火区则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4、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和手提式照明灯具,均应由专人负责,并要定期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5、工场间或潮湿场所的移动电器,必须装用三蕊软线和三眼插头、插座,装接时必须仔细准确,并符合临时用电的相关规定。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接漏电保护器。
6、所敷设的低压线高度必须符合规定,并设防护装置,禁止用裸线。
7、一切电气设备非带电的金属外壳、结构及电线穿线管等,必须妥善接地。
8、变、配电所房屋建筑,应“四防一通”(防雨雪、防汛、防火、防小动物,通风)。变、配电所不能作为休息室,不能任意堆放杂物,保持通信畅通。
9、使用手提电灯,电压不应超过36伏特。在潮湿地方或金属容器内,电压不能高于12伏特。
10、在夜间或黑暗的地方工作时,应有足够照明。所有防爆照明应保持完好。
11、电气设备要注意防止进水、蒸汽、酸、碱等物,禁止用湿布或导电物体清扫电气设备及线路,严禁在电线上凉晒衣物,严禁用灯泡烘烤衣服。
12、在一般情况下,禁止带电进行检修等作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带电工作时,必须办理《危险工作准许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指定有经验的人员操作。
13、在使用电气动力设备时,必须事先检查开关、电机及机械设备等,各部位完好才可使用。
14、电气设备进行修理时,应可靠切断电源,经验证确认无电,在断开的开关和刀闸上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等标示牌,并按规定装设接地线、遮栏等后,才可进行修理。
15、如电气发生着火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以防导电伤人。
16.电气装置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电线。如必须保留电线时,应将电源切断,并将电线头用绝缘布包好。
17.电工必须熟知和掌握触电急救法,做到正确救护。一般方法如下:
⑴ 抢救触电人员时,应立即断开电源,或用不导电的东西(如干燥的木棒、竹竿、颜料带、干燥的衣服等)去拔开电源,切勿赤手去拉或用导电体作为急救工具。
⑵ 如触电人在高处时,要特别注意救护。防止触电者脱离电源后,从高空跌下摔伤。
⑶ 如果触电者脱离电源后,没有失去知觉,应使其保持安静,并及时请医生诊治。
⑷ 如果触电者呼吸不齐,心脏跳动微弱,甚至心跳停止、抽筋、面色苍白,必须迅速在现场进行人工呼吸法等抢救。先救后搬,搬运途中,救护车上不可中断抢救措施。
(二)临时用电审批制度
1、职责
⑴ 工程部是临时用电安全的管理部门。
⑵ 电气部门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申办临时用电相关手续。
⑶ 各部门负责各自责任区施工临时用电现场安全管理。
2、规定
严格按照韩添冶函【2015】5号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九、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1、定义
动土作业 :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第2篇 土建施工制度范本
一、总则
1、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落实矿业公司25号文件精神,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保障公司及广大员工的财产和人身安全,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了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2、公司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 生命至上 安全为天”的安全理念,贯彻“安全为天、预防为主、规范操作、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3、 办公室是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容及要求
(一)、组织管理
1、施工现场(工地)应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管安全。工地主任(项目经理)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
2、工地应建立由工地领导成员(包括施工员、工长等)轮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记录。并检查监督班组安全制度的执行。同时还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3、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本班组持有操作证情况。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4、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应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监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
现简述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要求。
1、施工现场(单位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基础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安全技术交底书。
安全设施任务单(复杂或特殊要求的设施,还应有设计图纸、计算书)。
安全设施验收书。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安全交底书和安全操作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验证记录。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应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设施要列入任务单,布置落实,责任到人。
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才准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处;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地、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
施工现场特别需重视并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一是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二是各种气瓶的正确运输、存放、使用。气瓶放置地点应距明火作业点10m以外,要防曝晒,气瓶防振圈、瓶帽等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瓶阀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时,不准开启瓶阀;三是对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都必须熟悉其运输、保存、使用要求,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在运输、保存、使用时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险距离,均应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5、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6、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7、发现火警时候,都应迅速准确地报警积极参加扑救。
8、负责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除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10、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
1、定义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使岗位操作人员身体受到伤害,甚至对他人或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威胁的作业。
2、特种作业的范围
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压力容器操作和制冷作业等。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⑴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⑵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⑶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
4、规定
⑴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当地政府有关主管单位委托的培训机构进行的专业培训,且考核合格,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⑵ 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人员,必须按时进行复审。
⑶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作业前,必须办理有关安全证、操作票,在安全措施完善落实,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⑷ 有关部门负责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人员的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检查工作。
⑸ 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对企业财产造成损失或对他人造成伤害的,视情节给予处罚或处分。
四、用电安全管理
(一)电气安全制度
1、电气设备统一口径和照明必须符合该地点的防火、防爆等级要求。
2、高层建筑物、场房及配电室等必须有避雷装置。
3、禁止乱拉临时电线和接临时灯。特殊情况下,必须办理临时用电手续。若在禁火区则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4、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和手提式照明灯具,均应由专人负责,并要定期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5、工场间或潮湿场所的移动电器,必须装用三蕊软线和三眼插头、插座,装接时必须仔细准确,并符合临时用电的相关规定。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接漏电保护器。
6、所敷设的低压线高度必须符合规定,并设防护装置,禁止用裸线。
7、一切电气设备非带电的金属外壳、结构及电线穿线管等,必须妥善接地。
8、变、配电所房屋建筑,应“四防一通”(防雨雪、防汛、防火、防小动物,通风)。变、配电所不能作为休息室,不能任意堆放杂物,保持通信畅通。
9、使用手提电灯,电压不应超过36伏特。在潮湿地方或金属容器内,电压不能高于12伏特。
10、在夜间或黑暗的地方工作时,应有足够照明。所有防爆照明应保持完好。
11、电气设备要注意防止进水、蒸汽、酸、碱等物,禁止用湿布或导电物体清扫电气设备及线路,严禁在电线上凉晒衣物,严禁用灯泡烘烤衣服。
12、在一般情况下,禁止带电进行检修等作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带电工作时,必须办理《危险工作准许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指定有经验的人员操作。
13、在使用电气动力设备时,必须事先检查开关、电机及机械设备等,各部位完好才可使用。
14、电气设备进行修理时,应可靠切断电源,经验证确认无电,在断开的开关和刀闸上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等标示牌,并按规定装设接地线、遮栏等后,才可进行修理。
15、如电气发生着火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以防导电伤人。
16.电气装置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电线。如必须保留电线时,应将电源切断,并将电线头用绝缘布包好。
17.电工必须熟知和掌握触电急救法,做到正确救护。一般方法如下:
⑴ 抢救触电人员时,应立即断开电源,或用不导电的东西(如干燥的木棒、竹竿、颜料带、干燥的衣服等)去拔开电源,切勿赤手去拉或用导电体作为急救工具。
⑵ 如触电人在高处时,要特别注意救护。防止触电者脱离电源后,从高空跌下摔伤。
⑶ 如果触电者脱离电源后,没有失去知觉,应使其保持安静,并及时请医生诊治。
⑷ 如果触电者呼吸不齐,心脏跳动微弱,甚至心跳停止、抽筋、面色苍白,必须迅速在现场进行人工呼吸法等抢救。先救后搬,搬运途中,救护车上不可中断抢救措施。
(二)临时用电审批制度
1、职责
⑴ 工程部是临时用电安全的管理部门。
⑵ 电气部门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申办临时用电相关手续。
⑶ 各部门负责各自责任区施工临时用电现场安全管理。
2、规定
严格按照韩添冶函【2022】5号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九、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1、定义
动土作业 :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2、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1)动土作业必需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动土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录。
(2)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3)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4)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6)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7)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
(8)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
②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③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坑、槽、井、沟边沿0.8米,高度不得超过1.5米。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措施。
④ 作业时应注意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
⑤ 在坑、槽、井、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如必须时,要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
⑥ 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⑦ 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9)上下交叉作业应戴安全帽,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米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10)在化工危险场所动土时,要与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化工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11)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现场支护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12)动土作业涉及断路时,必须按断路作业规程进行。
3、《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1)《动土安全作业证》由安环科负责管理。
(2)动土申请单位在安环科领取《动土安全作业证》,填写有关内容后交施工单位。
(3)施工单位接到《动土安全作业证》后,填写《动土安全作业证》中有关内容后将《动土安全作业证》交动土申请单位。
(4)动土申请单位从施工单位收到《动土安全作业证》后,交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等部门审核,由主管安全领导审批。
(5)动土作业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方可签发《动土安全作业证》。
(6)动土申请单位将办理好的《动土安全作业证》留存后,分别安环科、申请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十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为了规范化、制度化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排除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纠正违章作业,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防止工伤事故、防止职业病危害事故、防止设备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本项目安全检查。
第二章 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与领导
项目安全检查每月至少开展1次,项目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专业性、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具体情况实施,也可将这三类安全检查结合起来进行。施工队伍安全巡检每月不得少于4次。
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方案由安全领导小组根据本项目情况确定。
3、安全检查组应由项目负责人、安全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会及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成员必须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担任。
4、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其检查结果应向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并发文通报下属施工队,同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应做好记录,同时上报公司安保科。
第三章 安全生产检查的要求
1、安全检查前要制定好安全检查表,按照表上内容逐条进行对照检查,防止走过场(临时突击检查除外)。附:检查表。
2、安全检查组成员应密切配合、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使安全检查达到预期效果。
3、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逐项登记,发现需要整改的,发出整改通知书,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当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的临时保障措施。同时各施工队必须将整改情况向项目安保部作书面汇报。
4、安全检查中如发现有严重危及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责令停工,并立即报告领导,及时研究,予以解决。
5、安全检查发现违章行为时,应按有规定当场予以处罚。
6、安全检查结束后,应督促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要重点加强处罚,直到停工整顿。
7、各施工队要建立安全检查档案。
8、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研究总结,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并以此为据,安排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
9、受检单位应支持配合安全检查组的工作,如实汇报有关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
第四章 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1、安全生产检查内容:查各施工队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查安全意识是否增强、查制度是否建立、查管理是否到位、查隐患是否排除、查安全设施是否有效。
2、检查时间安排:项目于每月末对各施工队伍检查一次;各施工队伍于每月末自查一次。
3、检查人员组成:
项目: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分管安全副经理任副组长项目安保部、综合办公室、工程部有关负责人组成。项目安保部为安全检查具体实施部门。
各施工队伍:各施工队安全领导小组由各生产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生产副职为副组长,施工队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4、检查的方式与方法:
(一) 检查方式
项目的安全检查为日常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日常性检查:即经常性、普通性的检查,项目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搅拌站的安全检查每月至少1次;
专业检查:针对各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场所进行检查。
季节性检查:根据不同季节开展检查。
节假日前后检查:针对节假日前后职工思想易分散而进行遵章守纪检查。
不定期检查:机器设备、装置在不开工、停工、检修中以及竣工试运转时进行检查。
(二)检查方法
首先由各级领导组织布置,成立安全检查组。项目安保部具体组织实施。
召开汇报会、座谈会、调查会形式了解情况,了解不安全因素及生产中异常情况。
现场检查。查遵章守纪,查设备运转情况。依照公司、项目安全检查表、班组安全检查表对照检查(附公司、项目安全检查表、班组安全检查表)。
坚持查改结合。通过检查的手段,达到整改安全隐患的目的。
制定和建立检查档案。收集基本情况,掌握基本安全状况,实现事故隐患及隐患点的动态管理,为及时消除隐患提供数据。
5、检查出的隐患处理:
(一)、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采取分类排队,整改时采取相应办法。
立即要整改的问题:凡是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由检查组签发停工指令书,被检查的单位接到停工整改通知书后立即停工讨论整改方案,全力解决人力、物力、财力,促使安全隐患迅速整改。改完之后立即通知检查组前来复查,经检查组检查合格并经批准后才能复工(附停工指令书、隐患整改通知书)。
限期整改问题:凡是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比较严重,不尽快解决就有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但由于客观条件和困难,如购置物资设备或组织人力加工等,不能立即整改的,应限期整改好。由检查组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被检查单位接到通知书后,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落实项目、设备、材料、人力、执行者、监督者、保证按期完成。
口头提出整改的问题。对于严重违章及一般隐患,不易造成重大事故者,可在检查组汇报检查问题时口头逐项提出各类各项问题,落实给责任者,限期整改。
(二)、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三定”、“五不准”。
三定: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定措施、定时间、定负责人,落实整改。
三不准:
① 应由队伍个人整改的不准推给队伍负责人。
② 应由队伍负责人整改的不准推给主管。
③ 应由施工队整改的不准推给项目经理部。
(三)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及时搞好复查工作。
对签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安全隐患,检查部门必须组织力量逐项复查。凡改得好,改得快,改得彻底或有革新者,应及时给予表扬、奖励。凡不认真整改者,对其主要责任者给予批评,经济处罚,性质严重的签发停工令。
第3篇 土建项目其它施工过程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
土建项目其它施工过程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
1放线检验
根据技术部提交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查的规划平面图,测量施工工程图定位轴线是否与规划及现场实际情况相吻合,及时办理《施工放线记录》。若有问题即时反馈给技术部解决。
重要工程或施工放线较为复杂的工程,应由专业测绘单位进行复线。
在正式施工之前,须通知规划部门到现场进行规划验线并办理有关手续。
2验槽检验
根据结构施工图,挖至设计标高时,应通知质监站、地勘单位、设计单位代表一起对基槽、坑进行验槽,检验土质是否与地勘报告是否吻合,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形成《地基验槽记录》。
3土方工程
3.1总包单位进场后应对所施工区域进行方格网测量,并向甲方提交测量记录;
3.2总包单位应配合土方施工过程中的标高及轴线放线操测;
3.3土方挖至设计标高后,由总包方负责钎探。
4楼地面分部(分项)工程
4.1基层(找平层)分项工程
4.1.1 查基层是否清理干净,均匀密实;
4.2.2抄平,找出地面的标高(贴灰饼或冲筋),若地面有坡度和排水要求,应坡向地漏;施工方应按三检制管理,并形成操测记录报甲方检查鉴认;不按此执行,按200-500元/次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2.3 找平层具备施工强度后,乙方应对按检验批验收记录检查并形成记录报甲方验收;
4.2.4检查面层色泽是否一致,有无翻砂、空鼓、裂缝等现象,表面是否平整。
5整体楼地面分项工程
5.1检查配合比及试验报告;
5.2抄平,找出地面的标高(贴灰饼或冲筋),若地面有坡度和排水要求,应坡向地漏;施工方应按三检制管理,并形成操测记录报甲方检查鉴认;不按此执行,按200-500元/次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5.3面层具备施工强度后,乙方应对按检验批验收记录检查并形成记录报甲方验收
5.4地面色泽是否一致有无空鼓、裂缝现象;并检查表面平整度等检验项目。
6屋面分部(分项)工程
6.1屋面找平层、保温(隔热)层分项工程:首先应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和配合比报告;找平层用坡度尺检查坡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是否按规定设置了排气孔;保温隔热层应检查构件合格证或试验报告;检查水泥砂浆面层有无脱皮、翻砂现象及平整度,分格缝宽度是否一致。
6.2油膏嵌缝、细石砼屋面分项工程:首先应检查产品合格证、配合比和试验报告;用外观目测检查和尺量检查油膏嵌缝是否严密,粘结是否牢固,有无开裂现象等,盖缝条宽度是否达到要求;细石混凝土面层施工前应抄平,找出地面的标高(贴灰饼或冲筋),按设计坡度和排水要求,坡向地漏及排水口;施工方应按三检制管理,并形成操测记录报甲方检查鉴认;不按此执行,按200-500元/次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检查细石混凝土层是否平整、均匀、厚度一致、有无裂缝缺陷;闭水无渗漏。
7防水工程
7.1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就不同部位、不同做法与甲方沟通后编制专项方案;
7.2甲方对防水专项方案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7.3对管洞周边进行处理(分两次浇筑混凝土至低于地面2cm,在管洞周边留宽2cm,深1.5cm的凹槽,在槽内嵌油膏),对防水基层处理达到防水施工要求(基层干燥、密实、阴阳角处理成r型且为圆弧、泛水基层达到设计要求);
7.4防水基层检查及交接(形成检查记录,总包单位、防水单位、甲方三方签字认可),未按此执行,按200-500元/次进行处罚且返工按程序重作;
7.5按专项方案组织施工,先作样板,待甲方确认后,再大面积施工,特别要注意细部施工,甲方实行旁站监理;
7.6达到规定时间后,作闭水试验,总包单位、防水单位、甲方共同检查确认;
7.7保护层或面层施工后,应再次作闭水试验检查有无渗漏且需三方签字确认;
7.8交房后再出现渗漏,按2000-10000元/处进行处罚,在工程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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