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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医院干部选拔任免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6

z医院干部选拔任免制度

有哪些内容

z医院的干部选拔任免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资格审查:候选人需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同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健康状况。

2. 绩效考核:选拔过程中重视候选人的工作业绩,包括医疗服务质量、团队协作能力、管理效能等多维度评估。

3. 群众评价:征求同事、下属和患者的意见,考察候选人在人际交往和群众基础方面的表现。

4. 面试考核:由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评审团进行面试,考察候选人的思维敏捷度、应变能力和领导潜力。

5. 决策任命:综合上述各项结果,由医院管理层集体讨论决定最终人选。

管理规范

z医院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干部选拔任免过程公平公正。具体管理规范如下:

1. 透明流程:选拔标准、程序及结果公开,接受全院员工监督。

2. 公正评估:考核指标明确,评价过程客观,避免个人主观因素影响。

3. 反馈机制:对选拔结果不满的员工有权提出申诉,医院将进行复核。

4. 培训提升:新任命的干部需接受岗前培训,提升管理技能和领导力。

重要意义

z医院的干部选拔任免制度对于提升医院整体运营效率和医疗服务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1. 人才激励:公正的选拔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促进个人成长和发展。

2. 团队建设:选拔出的优秀干部能引领团队,提升医院整体执行力。

3. 患者满意度:高效、专业的管理团队能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4. 医院发展:合理的干部配置有助于医院战略目标的实现,推动医院持续进步。

规章制度

z医院的干部选拔任免规章制度详细规定了选拔流程、标准、职责和纪律,旨在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1. 制度修订:根据医院发展和国家政策变化,定期审视并调整选拔任免制度。

2. 执行责任: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干部选拔任免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3. 监督检查:设立专门机构监督选拔任免过程,防止违规行为。

4. 法律责任:违反规定的人员将依法依规处理,确保制度严肃性。

通过这一系列制度,z医院旨在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效能的干部队伍,为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z医院干部选拔任免制度范文

第1篇 z医院干部选拔任免制度

下面本站为您精心准备了一篇医院干部选拔任免制度,欢迎参考!

医院干部选拔任免制度1.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原则。

2.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_思想、_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____”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支持医院改革,有开拓创新精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医院建设中做出实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拟任管理职务所需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医院主要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科主任应当具有正高职称,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其余临床(医技)各科室正、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职能科室正、副科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职称达不到要求者,实行负责人制或以副代正。

(4)提拔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中层副职任职经历;提拔中层副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本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5)提拔的干部年龄应在40岁左右,一般不超过45岁。特别优秀者和临床重点科室中层干部可适当放宽。

(6)提拔临床一、二级科室主任职务的,应当是学科带头人或后备学科带头人,在本学科领域有所建树。

(7)根据实际需要部分科室可增设助理职位,助理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8)提拔科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护士长(或副护士长)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提任护士长或副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3年以上工龄,大专以上学历,护师以上职称。

(9)管理干部一般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10)管理干部的提拔和任用前后应当安排相关管理知识的短期培训。

3.干部选拔程序

(1)民主推荐

①民主推荐方法:选拔任用干部应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②民主推荐程序:制订工作方案,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党委组织推荐工作时,应事先向局党委组织部门汇报方案,征得同意后再组织实施;召开推荐会或个别谈话进行推荐;院党委根据民主推荐的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经集体研究后确定考察对象。

③会议投票推荐的范围和参加对象。会议投票推荐分为院领导推荐、院推荐会推荐和科推荐会推荐三个层次,其中院推荐会由护士长以上干部和30%以上的职工代表参加;科推荐会由所在科室干部员工参加;实际到会人数一般不少于应参加人数的80%。

(2)考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考察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①组织考察组,制订考察工作方案。

②对新提拔干部的考察要按照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进行了解情况,并征求分管领导和所在科室部门负责人及有关员工的意见。拟提任二级科主任的需征求一级科主任的意见。考察后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③考察干部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考察对象所在科室或部门的干部员工。

④拟继续聘任干部的考察可结合民主推荐同时进行。

(3)讨论决定选拔任用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党委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需要报上级备案的干部,应当呈报《干部任免备案表》。

(4)聘任:实行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在党委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对拟任干部公示一周。聘任期一般为2年。职能科室中层干部、临床(医技)科室中层干部、二级科室正副主任、科护士长由院长聘任;党群部门干部由党委任命或办理相关任职手续。正副护士长由院长委托护理部主任聘任。

4.干部交流:职能科室中层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时间较长者应尽可能进行交流;对特殊岗位的中层干部,按上级要求任职3年以上者,要进行交流。

5.降职、免职

(1)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的。职能科室负责人(含党支部书记)男一般为年满55岁周岁,女一般为年满52周岁者。临床(医技)科室中层干部年龄可以适当放宽,目前暂定为男不超过58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担任省、市级重点专科的正、副主任的,其任职年龄可暂按原规定年龄执行。其他由于有特殊需要的工作岗位,由院党委集体研究、并报上级组织部门同意后,可以酌情放宽年龄要求。

②现任干部聘任期届满推荐时,推荐票低于50%的,原则上不再留任;不合格票数超过l5%或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票数之和超过30%的,不再留任。

③连续两年年度考核测评为末位、经组织考察不胜任的。

(2)凡目前暂未能达到规定学历要求的中层干部,须向院党委提交学习计划,并在任期内必须取得在学资格,否则不予聘任。

(3)因工作能力较弱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予以降职使用或免职。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的标准执行。

6.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根据局党委《关于实施竞争上岗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我院将在部分科室的中层干部岗位试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7.干部辞职实行干部辞职制度。辞职包括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1)自愿辞职。即干部因个人或其它原因自行提出辞职。辞职者应向院党委提出书面申请,院党委在接到申请的2个月内予以审批或答复。在辞职审批期间不得擅自离职。

(2)引咎辞职。即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经院党委讨论后作出引咎辞职的决定。

(3)责令辞职。即院党委根据干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由院党委根据考察考核情况提出责令辞职意见。

8.纪律要求

(1)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不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改变院党委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2)严格按照干部选拔聘任有关程序执行,不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3)干部聘任期间,要进一步严明纪律,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不准在干部考察调整期间跑官、要官、打招呼,若查实则取消聘任资格。

(4)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团团伙伙,或者打击报复。(5)任何干部不准不执行党委的聘任和调整决定,凡不执行者一律办理免职手续。

第2篇 z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人民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1.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深入科室,重点抓好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障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意见,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3.院领导查房每周一次,带领有关干部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

第3篇 医院党务工作制度-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医院党务工作制度--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一、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去的工作方法,倾听群众呼声,使党委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更具有群众基础。

二、切实改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认真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

三、简历基层来访制度,对群众反映的合理意见和要求,认真对待,及时研究,酌情解决。

四、发挥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职能作用,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

五、认真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加强与民主党派的合作与协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座谈会,通报医院情况,听取意见。

六、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女工委等群众团体的领导,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桥梁、纽带作用。

第4篇 医院卫生管理干部培训制度

__医院卫生管理干部培训制度

医院的科学管理,需要高素质的管理人才。为适应医学科学和医院建设发展的需要,提高医院卫生管理干部的素质,特制定本干部培训制度:

一、培训管理:

由医院继续教育委员会负责医院卫生管理干部培训的管理工作。医教科具体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落实、培训情况的登记备案、学分的记录及考核。(转载请注明来自:制度大全www./)

二、培训对象:

医院中层以上卫生管理干部。包括医教、护理、门办、防保、质量监督、医疗纠

纷处理等职能部门管理干部、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的主任和护士长。

三、培训要求:

通过系统的理论知识和务实性的专题内容的学习,使卫生管理干部基本掌握现代

管理的理论、技术和方法。带着问题学习,要求能够通过学习就卫生行业深化改革和加

强、完善医院现代化管理方面,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提出观点、建议和设想,达到提高

医院管理水平的目的。

四、培训内容:

1、 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及时了解党的方针政策,上级部门改革与发展的动态、思路,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医疗纠纷有关的法律法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权益保护的法律依据等。

2、 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方面的培训。如管理学基础、管理心理学、社会医学、卫生经济学方面的知识以及医院组织管理、质量控制、医疗服务管理等。

3、 医学及科学文化知识方面的培训。除了不断更新医学知识外、还要不断熟悉本岗位的业务要求、以及信息技术、公共关系、企业文化、写作沟通等方面的知识。

五、培训形式:

采用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多种方法进行培训。

1、 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管理培训班。通过短期的脱产培训,使卫生管理干部业务管理素质得到提高。

2、 定期组织全院性管理干部进行集中专题培训。通过外请或本院讲师进行内部培训,方法可有讲座、游戏、研讨会,观看录像等。

3、 选送干部到区卫生局挂职锻炼。既给他们提供了解卫生局各部门管理工作的机会,又给他们创造了参与各方面管理实践锻炼的条件,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协调能力。

4、 参加岗位有关的各种专业培训。根据岗位职能,参加对口的各种专业培训。如各种质控管理、科研管理、信息安全等。

5、 外出考察学习。组织干部到兄弟单位参观学习,取长补短,有条件也可安排部分干部到外地或出国考察,学习同行的先进管理思想和方法。

6、 鼓励通过不脱产的各种本专科学历教育以及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课程等途径,提高管理干部的科学文化素质。

7、 自学。指定部分管理方面的参考书,以自学的方式进行学习,并写出学习心得。

四、考核奖惩:

卫生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纳入医院继续教育的范围。根据《安亭医院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与管理培训有关的内容作为继续教育的必修部分,每人每年必须达到10个学分以上,由医教科备案、记录,作为年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汇总后报人事科,作为干部考评、聘用的参考依据之一。

__ 医院

二○○九年三月

第5篇 医院加强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外出报备工作规定

医院关于加强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及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

各总支(直属支部)、处室、医学部,门诊部,药学部:

为建立和完善我院领导干部请销假及外出报备制度,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切实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根据《___省委办公厅__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厅文〔2022〕34号)、《__省卫生厅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豫卫办〔2022〕64号)及《__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请销假制度的通知》(豫卫人〔2022〕4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医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因公出差(参加省卫生厅重要会议活动除外),须经厅长同意并向联系厅领导、业务分管厅领导汇报,由厅人事处核批。因私因病请假,需向联系厅领导、业务分管厅领导汇报并经厅长同意后报厅人事处核批。请假获批后第一时间内向厅办公室报备。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要及时报告。

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不能同时全部离开本地(参加省卫生厅重要会议活动除外)。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的,应在报备中说明。如同时离开本地,按职务顺序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

二、其他院领导班子成员

其他院领导班子成员因公出差(参加省卫生厅重要会议活动除外),需提前向医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汇报,经单位同意后报告联系厅领导和业务主管厅领导并报厅人事处核批。因私、因病请假1周内(5个工作日),单位同意后报厅人事处核批;超过1周,须经单位同意并汇报联系厅领导、业务主管厅领导后,报厅人事处核批。

三、处室正职(或主持工作)干部

处室正职(或主持工作)领导干部因公出差,需经主要院领导批准,并提前3天向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因私、因病请假执行医院相关请假规定。外出期间,按职务排序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本部门工作。其中,职能处室负责人向主管院领导、院长办公室报告;医学部主任向主管院领导、医务处报告;总支(直属支部)书记向主管院领导、党委办公室报告。

处室正职(或主持工作)干部因公离郑报告或因私、因病请假手续,经批准后需在医院人事处备案。

四、科室正职(包括处室副职)干部

科室正职因公出差,需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并提前3天报告,其中科主任向部主任、医务处报告;部护士长向部主任、护理部报告;科室(病区)护士长向科主任、护理部报告。因私、因病请假执行医院相关请假规定。不在岗期间,按职务排序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本部门工作。

五、科室副职

科室副职因公出差,需经主管院领导批准,提前3天向部门正职报告。因私、因病请假执行医院相关请假规定。

六、其他事项

(一)院级领导因公出差或因私、因病请假均由厅人事处核批,需提前3天向厅人事处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办理有关审批备案手续,返郑后需立即到厅人事处办理注销手续。

(二)科室正职(包括处室副职)及以下干部因公离郑报告或因私、因病请假手续,经批准后需在各总支书记处备案。

(三)各级干部因公外出期间如有行程变化,应及时补充报告,外出和主持工作的同志要保持联络畅通。

(四)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要及时报告。紧急情况可先电话联系,待返郑后再补办有关手续。

(五)一般职工因公出差或请假按医院有关规定正常办理。

(六)未经批准,擅自外出或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七)差旅费报销时,除履行财务相关规定外,需提供签批后的《干部因公离郑报告表》,否则所有费用不予报销。

七、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 :1.干部离郑、请假申请表(院级干部使用)

2.干部因公离郑报告表(处室正职(或主持工作)干部使用)

3.干部因公离郑报告表(科室正职(包括处室副职)干部使用)

4.干部因公离郑报告表(科室副职干部使用)

2023年2月18日

第6篇 第三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第三人民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1.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

1.1 医院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所分管的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1.2 深入科室,围绕患者安全,重点抓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征求科室及各类人员对医院管理工作(包括医院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的意见和建议,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1.3 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2 医院领导行政查房

2.1 医院领导至少每月主持一次行政查房,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深入到一线科室,重点检查医疗、护理、科技、教学、后勤保障及科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听取病员和临床科室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2 行政查房前,相关职能科室要到基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反映,作好准备。每次查房要确定主题,围绕主题展开。

2.3 行政查房所涉及的内容,需要形成书面简报,相关科室必须限期给予答复和反馈,并在下一次查房时作汇报。

3 领导班子集体专题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3.1 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至少每季度一次,讨论在保持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2 紧密围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重点与目标,对存在的不良事件与缺陷,要从管理的体系、运行机制与制度程序中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形成良好的医院安全文化氛围。

3.3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医院领导班子集体参加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全院专题工作会议,以及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工作会议。

第7篇 干部选拔任免制度医院

医院干部选拔任免制度1.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

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原则。

2.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_思想、_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__”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支持医院改革,有开拓创新精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医院建设中做出实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拟任管理职务所需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医院主要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科主任应当具有正高职称,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其余临床(医技)各科室正、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职能科室正、副科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职称达不到要求者,实行负责人制或以副代正。

(4)提拔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中层副职任职经历;提拔中层副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本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5)提拔的干部年龄应在40岁左右,一般不超过45岁。特别优秀者和临床重点科室中层干部可适当放宽。

(6)提拔临床一、二级科室主任职务的,应当是学科带头人或后备学科带头人,在本学科领域有所建树。

(7)根据实际需要部分科室可增设助理职位,助理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8)提拔科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护士长(或副护士长)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提任护士长或副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3年以上工龄,大专以上学历,护师以上职称。

(9)管理干部一般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10)管理干部的提拔和任用前后应当安排相关管理知识的短期培训。

3.干部选拔程序

(1)民主推荐

①民主推荐方法:选拔任用干部应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②民主推荐程序:制订工作方案,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党委组织推荐工作时,应事先向局党委组织部门汇报方案,征得同意后再组织实施;召开推荐会或个别谈话进行推荐;院党委根据民主推荐的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经集体研究后确定考察对象。

③会议投票推荐的范围和参加对象。会议投票推荐分为院领导推荐、院推荐会推荐和科推荐会推荐三个层次,其中院推荐会由护士长以上干部和30%以上的职工代表参加;科推荐会由所在科室干部员工参加;实际到会人数一般不少于应参加人数的80%。

(2)考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考察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①组织考察组,制订考察工作方案。

②对新提拔干部的考察要按照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进行了解情况,并征求分管领导和所在科室部门负责人及有关员工的意见。拟提任二级科主任的需征求一级科主任的意见。考察后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③考察干部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考察对象所在科室或部门的干部员工。

④拟继续聘任干部的考察可结合民主推荐同时进行。

(3)讨论决定

选拔任用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党委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需要报上级备案的干部,应当呈报《干部任免备案表》。

(4)聘任:实行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在党委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对拟任干部公示一周。聘任期一般为2年。职能科室中层干部、临床(医技)科室中层干部、二级科室正副主任、科护士长由院长聘任;党群部门干部由党委任命或办理相关任职手续。正副护士长由院长委托护理部主任聘任。

4.干部交流:职能科室中层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时间较长者应尽可能进行交流;对特殊岗位的中层干部,按上级要求任职3年以上者,要进行交流。

5.降职、免职

(1)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的。职能科室负责人(含党支部书记)男一般为年满55岁周岁,女一般为年满52周岁者。临床(医技)科室中层干部年龄可以适当放宽,目前暂定为男不超过58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担任省、市级重点专科的正、副主任的,其任职年龄可暂按原规定年龄执行。其他由于有特殊需要的工作岗位,由院党委集体研究、并报上级组织部门同意后,可以酌情放宽年龄要求。

②现任干部聘任期届满推荐时,推荐票低于50%的,原则上不再留任;不合格票数超过l5%或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票数之和超过30%的,不再留任。

③连续两年年度考核测评为末位、经组织考察不胜任的。

(2)凡目前暂未能达到规定学历要求的中层干部,须向院党委提交学习计划,并在任期内必须取得在学资格,否则不予聘任。

(3)因工作能力较弱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予以降职使用或免职。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的标准执行。

6.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根据局党委《关于实施竞争上岗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我院将在部分科室的中层干部岗位试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7.干部辞职

实行干部辞职制度。辞职包括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1)自愿辞职。即干部因个人或其它原因自行提出辞职。辞职者应向院党委提出书面申请,院党委在接到申请的2个月内予以审批或答复。在辞职审批期间不得擅自离职。

第8篇 区中医院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制度

中医院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制度

(一)认真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

(二)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不提名,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上会。

(三)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成员到会,对拟任免干部人选,应逐一表决,以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议。

(四)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要全面、准确、清楚地介绍所讨论干部人选的考察情况。

(五)到会成员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分歧较大时,应暂缓作出决定。

(六)干部任免通知下发之前需要复议的,须经党委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

(七)讨论的干部人选,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八)不得以书记办公会、领导签阅等形式代替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九)严守纪律,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不准泄露酝酿讨论情况。

第9篇 _医院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制度

医院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制度

一、认真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

二、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不提名,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上会;

三、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成员到会方可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宜。对似任免干部人选,应逐一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才能形成决议;

四、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要全面、准确、清楚地介绍所讨论干部人选的考察情况。到会成员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分歧较大时,应暂缓做出决定;

五、干部任免通知下发之前需要复议的,须经党委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讨论的干部人选,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六、严守纪律,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不准泄露酝酿讨论情况。

第10篇 新华医院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附属医院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1、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树立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深入科室,重点抓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障、服务质量及医疗市场信息反馈等工作。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持续改进工作。

3、院领导查房每周一次,带领有关干部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院领导应把主要精力用于医院管理,同时参加部分医疗业务工作,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会诊、危重病员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第11篇 东华医院中层干部考评制度

人民医院中层干部考评制度

1.每半年对照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对中层干部进行考评。

2.根据考核情况发放目标考核奖,考评结果年终归档。

3.考评结果处理:

(1)任期内考核连续达到优秀的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如年龄条件符合,在下一轮竞聘时可直接连聘。

(2)结果为良好或合格的科主任、护士长则需在下一轮中重新竞聘。

(3)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科室,予以警告,任期内平衡计分连续2年最低的科主任、护士长降级使用。

(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科室,对科主任、护长的处理:

允许辞去其行政职务;

①劝其辞去行政职务;

②解除行政职务的聘任;

③取消职务津贴;

④取消下一轮的应聘资格;

⑤若造成严重后果,再予以行政处分。

第12篇 _医院人事干部档案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人事干部档案管理制度

一、干部档案保管制度

1、干部档案要建立坚固、防火、防潮的库房,做到库房、办公室、查阅室分开,库房面积每1000卷需20-25平方米,要有数量充足的铁质档案柜。

2、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保持清洁卫生,做到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

3、对库房设备和安全措施进行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对干部档案收进、移出、调阅、归还都要严格登记,做到有章可循,有目可查。

5、每年要核对一次干部档案顺序号,并作好登记,发现错号、错位要及时纠正;发现缺少,及时查找。

6、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材料,对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材料拒不交出的,应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二、干部档案管理部门的十项职责

1、保管干部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2、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档案材料。

3、办理干部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4、登记干部职务的变动情况。

5、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情况。

6、做好干部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7、调查研究干部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干部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

8、推广、应用干部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

9、定期向档案馆(室)移交死亡干部的档案。

10、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三、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档案法》等的规定,认真执行干部档案管理的各项制度。

2、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刻苦专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经常与有关部门联系,及时收集干部档案工作中形成的反映干部德、能、勤、绩的材料,充实干部档案内容。

4、对收集的材料进行认真鉴别,准确分类,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对要销毁的材料进行详细登记,并报请主管领导同意后,按规定处理。

5、严格执行查、借阅干部档案规定,热情接待查阅者,积极提供档案为干部工作服务。

6、严格遵守《保密法》的规定,保守干部档案秘密。

7、加强干部档案的安全保护工作,保证档案无丢失、损坏、盗窃、虫蛀、霉烂等。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干部档案安全保卫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对干部档案安全要有高度意识,增强岗位责任感,自觉的做好档案安全工作。

2、档案库房非档案管理人员严禁入内。

3、档案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库房安全管理规定,经常检查库房安全,离开库房时,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4、档案库房应具有防火、防盗、防有害气体、防光、防湿、防虫、防尘、防高温八防设施;严禁吸烟,室内外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5、档案工作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档案安全情况,及时将情况报告分管领导。

6、档案的摘抄、复印过程,必须随时有档案工作人员监护。

五、干部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干部档案库房是干部档案管理的基础设施,档案人员应高度重视,搞好库房管理。

2、库房内档案柜架要排列整齐,柜内案卷排列宽松适度,柜架编号利于取放。

3、定期观察库房温、湿度表,做好记录,并根据情况采取调节措施,使温度控制在14-24°c,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

4、加强干部档案保护,搞好清洁卫生,做到档案无霉变、虫蛀、鼠咬、尘污、褪变、破损等。

5、切实搞好干部档案库房的保密、保卫和防火工作,落实安全措施,下班前要关好电源、门窗。

6、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库房。

六、查阅干部档案规定

1、因工作需要查干部档案,须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查阅。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或介绍信查阅干部档案。

2、查阅人必须是查阅单位的两名_党员干部。

3、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4、查阅人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5、严禁涂改、圈划、折叠、抽取、拆散档案材料,也不得擅自将材料装入档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制、拍摄档案内容。

6、查阅档案在查阅室内进行;查阅时不得喝水、吸烟,防止档案材料被毁坏。

7、查阅完毕,要进行登记。

七、借阅干部档案规定

1、干部档案一般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要借阅时,借阅单位必须填写《借阅干部档案审批表》,由单位领导签字,经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外借。

2、借阅人不得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3、借出的干部档案必须指定专人保管,不得转借,更不得把档案给无关人员或干部本人翻阅。

4、借出的档案严禁涂改、圈划、折叠、抽取、拆散档案材料,也不得擅自将材料装入档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制、拍摄、公布档案内容。

5、借阅干部档案的时间,最长不超过15天,若需延长使用时间,应办理续借手续。

八、转递干部档案规定

1、干部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

2、县及相当县以上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可以直接转递干部档案。

3、转出的档案必须齐全完整,并按规定经过认真的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4、转出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详细登记,严密包封。

5、收到档案的单位,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后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未退回者,应进行催问,防止丢失。

6、为使干部档案能够随着干部调动或职务的变动而及时转递,干部调配、任免工作部门应将干部调入单位和任免通知及时告诉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并建立必要联系制度。

第13篇 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制度-医院

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制度(医院)

医院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制度

1.指导思想

以“____”重要思想为指针,进一步引入竞争激励机制,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全院干部职工恪尽职守,努力进取,奋发有为,积极拼搏,建设一支素质佳、水平高、能力强的医院管理队伍,以适应医院建设发展的需要。

2.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的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竞聘上岗工作。先在部分科室试行,后推开。

3.竞争条件与资格

(1)政治坚定,德才兼备;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注重实效;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作风民主,团结同志,在医院建设中做出实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拟任职务所需的理论素养、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2)具有大专以上相关学历,一般应有五年以上在本院工作并有两年以上班组长工作的经历。提任科级正职职务的,必须在副职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3)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竞争上岗工作程序

(1)制订方案。拟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经院党委审定后组织实施。

(2)发布公告。通过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竞岗职位、任职条件和资格以及竞聘上岗的程序、办法及注意事项。

(3)报名与资格初审。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可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也可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科组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由院党委按照竞争上岗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争岗位的人选须大于等于3人。

(4)笔试与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考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履行拟聘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由竞聘者介绍自己的任职优势和任职后的工作设想,并就有关问题进行答辩。由院领导对竞聘者的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考评打分。

(5)组织考察。由院党委及相关职能科室根据竞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考试、答辩情况以及民主评议结果,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经院党委集体讨论决定聘任人选。

(6)任前公示。根据考察结果,拟任人选报请上级组织部门审批、备案,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第14篇 c中医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中医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和党员干部要带头为政清廉,遵纪守法,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不以权谋私、立党为公。

二、党员和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反对弄虚作假,发扬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三大作风,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自觉地抵制不良倾向和不良行为。

三、党员和党员干部不得参与非法组织,不得牟取非法利益,要始终不渝地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

四、党员和党员干部要勇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自觉同***保持一致。

五、党员和党员干部要服从管理,严格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监督和约束。

六、党员和党员干部要模范的遵守社会主义道德。

七、党员和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坚持患者第八、服务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

第15篇 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制度医院竞职演讲

医院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制度

1.指导思想

以“____”重要思想为指针,进一步引入竞争激励机制,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全院干部职工恪尽职守,努力进取,奋发有为,积极拼搏,建设一支素质佳、水平高、能力强的医院管理队伍,以适应医院建设发展的需要。

2.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的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竞聘上岗工作。先在部分科室试行,后推开。

3.竞争条件与资格

(1)政治坚定,德才兼备;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注重实效;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作风民主,团结同志,在医院建设中做出实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拟任职务所需的理论素养、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2)具有大专以上相关学历,一般应有五年以上在本院工作并有两年以上班组长工作的经历。提任科级正职职务的,必须在副职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3)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竞争上岗工作程序

(1)制订方案。拟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经院党委审定后组织实施。

(2)发布公告。通过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竞岗职位、任职条件和资格以及竞聘上岗的程序、办法及注意事项。

(3)报名与资格初审。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可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也可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科组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由院党委按照竞争上岗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争岗位的人选须大于等于3人。

(4)笔试与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考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履行拟聘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由竞聘者介绍自己的任职优势和任职后的工作设想,并就有关问题进行答辩。由院领导对竞聘者的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考评打分。

(5)组织考察。由院党委及相关职能科室根据竞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考试、答辩情况以及民主评议结果,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经院党委集体讨论决定聘任人选。

(6)任前公示。根据考察结果,拟任人选报请上级组织部门审批、备案,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制度(医院)

第16篇 某肿瘤医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肿瘤医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一)干部档案查(借)阅制度

1、查(借)阅人员必须是_党员,持有《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和其它联系工作介绍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和提供什么材料,并对提供查阅的档案进行登记。

3、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干部人事档案。

4、查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密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5、查阅人员要爱护干部人事档案,严禁在档案材料上圈画、批注、涂改、折叠,不得抽换、拆散档案材料。

6、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复制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不允许把档案内容抄在笔记本上,摘录的材料要细致核对,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公章后,方可使用。

7、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借出,因特殊需要,须按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批手续办理,并填写借条,借出的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交无关人员翻阅,不得转借,不得复制,限期归还。

(二)干部人事档案计算机管理制度

1、爱护机器设备,熟悉机器性能,按程序规范操作。

2、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建立完整的档案信息数据库,利用该系统完成档案查借阅、转递、目录及零散材料的管理和四统一管理。

3、以干部人事档案和干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正式文件为依据采集信息并及时维护,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完整和新鲜。

4、新进干部档案和零散材料的信息录入在三日内完成;干部档案索引每半年打印一次;日常管理信息每年汇总一次,并做好有关资料的立卷工作。

5、对新维护的档案管理信息要及时备份,并登记备份的时间和主要内容。

6、不得随意使用外来磁盘,确需要使用时要进行病毒检查,防止机器故障造成信息的损坏和丢失。

7、未经批准不得提供、复制干部信息,无关人员不得查看干部信息,贮有保密信息的载体严禁外传。软件应由专人保管。

8、利用干档信息对干部队伍进行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三)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制度

1、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干部任免、调动、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反映干部德、能、勤、绩的材料,充实档案内容。

2、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是组织上形成的,或是组织上审定认可的材料,未经组织同意,个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收集。

3、凡新参加工作的国家干部、地方新安置的部队转业干部,都应填写干部履历表,审核后,补充进干部人事档案。

4、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形成部门,在材料形成后的一个月内,将材料主动送交主管干部人事档案的部门归档。

5、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及时、主动地向有关部门索要应归档材料。

6、注意做好材料收集中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泄露材料内容。

7、认真办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登记和交接手续。

(四)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1、对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必须根据中组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认真鉴别,不属归档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

2、归档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

3、不属归档范围的材料,可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主管负责人审查批准。

4、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必须是铅印、胶印、油印或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墨汁书写。凡圆珠笔、铅笔、红墨水、纯监墨水书写的材料,必须经过复制方可归档。

5、归入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均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整理立卷。

(五)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

1、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或材料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2、县及相当于县以上的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可以直接转递干部档案。

3、转出的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的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4、干部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自带。

5、转递档案必须填写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办理登记手续。

6、接受单位收到档案后,应认真核对,并在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的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未退回,转出单位要查询,以防丢失。

7、干部人事档案应随着干部的工作调动或职务的变动及时转递,避免人档分离。

8、凡是转出的干部人事档案或材料均应严密包封,并加盖机密章。

(六)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制度

1、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对所管理的档案要定期地进行检查核对,一般每半年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凡提供利用的干部人事档案,在收回时,要严格检查,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

3、整理好的干部人事档案入库前,要逐人、逐卷、逐份、逐页进行检查核对,发现差错,及时纠正。

4、转出和接受干部人事档案时,应将材料与目录检查核对一遍,防止张冠李戴或缺少材料。

5、凡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检查是否属于归档材料,是否完整齐全,是否符合归档要求,是否手续完备。

6、输入计算机的干部人事信息须与干部人事档案核对无误后,方可使用。

(七)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保密制度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保管保密工作。

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用档案库房(室),配置铁质档案柜,妥善保管干部人事档案。

3、干部人事档案库房(室)必须备有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安全措施应经常检查,保持库房的清洁和适宜的温、湿度。

4、干部人事档案库房(房)和档案拒,应明确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好交接手续。

5、非管理及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室)。

6、严禁用电话、电报索取或提供有关干部的全面材料和涉及干部政治历史问题或其它重要问题的材料。

7、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泄露有关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8、严禁任何人携带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和娱乐场所。

9、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一律按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八)

送交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制度

1、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教育培训、审计培训、审计、统战等部门,应建立送交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的工作制度。

2、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形成部门,应在材料形成的一个月内,主动送交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3、任何组织与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滞留应归档的材料。

4、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与各有关部门建立联系制度,保持收集材料的渠道畅通。

5、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对未能按时递交档案材料的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

第17篇 干部选拔任免制度-医院

干部选拔任免制度(医院)

医院干部选拔任免制度

1.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

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原则。

2.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_思想、_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____”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支持医院改革,有开拓创新精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医院建设中做出实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拟任管理职务所需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医院主要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科主任应当具有正高职称,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其余临床(医技)各科室正、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职能科室正、副科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职称达不到要求者,实行负责人制或以副代正。

(4)提拔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中层副职任职经历;提拔中层副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本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5)提拔的干部年龄应在40岁左右,一般不超过45岁。特别优秀者和临床重点科室中层干部可适当放宽。

(6)提拔临床一、二级科室主任职务的,应当是学科带头人或后备学科带头人,在本学科领域有所建树。

(7)根据实际需要部分科室可增设助理职位,助理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8)提拔科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护士长(或副护士长)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提任护士长或副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3年以上工龄,大专以上学历,护师以上职称。

(9)管理干部一般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10)管理干部的提拔和任用前后应当安排相关管理知识的短期培训。

3.干部选拔程序

(1)民主推荐

①民主推荐方法:选拔任用干部应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②民主推荐程序:制订工作方案,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党委组织推荐工作时,应事先向局党委组织部门汇报方案,征得同意后再组织实施;召开推荐会或个别谈话进行推荐;院党委根据民主推荐的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经集体研究后确定考察对象。

③会议投票推荐的范围和参加对象。会议投票推荐分为院领导推荐、院推荐会推荐和科推荐会推荐三个层次,其中院推荐会由护士长以上干部和30%以上的职工代表参加;科推荐会由所在科室干部员工参加;实际到会人数一般不少于应参加人数的80%。

(2)考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考察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①组织考察组,制订考察工作方案。

②对新提拔干部的考察要按照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进行了解情况,并征求分管领导和所在科室部门负责人及有关员工的意见。拟提任二级科主任的需征求一级科主任的意见。考察后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③考察干部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考察对象所在科室或部门的干部员工。

④拟继续聘任干部的考察可结合民主推荐同时进行。

(3)讨论决定

选拔任用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党委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需要报上级备案的干部,应当呈报《干部任免备案表》。

(4)聘任:实行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在党委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对拟任干部公示一周。聘任期一般为2年。职能科室中层干部、临床(医技)科室中层干部、二级科室正副主任、科护士长由院长聘任;党群部门干部由党委任命或办理相关任职手续。正副护士长由院长委托护理部主任聘任。

4.干部交流:职能科室中层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时间较长者应尽可能进行交流;对特殊岗位的中层干部,按上级要求任职3年以上者,要进行交流。

5.降职、免职

(1)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的。职能科室负责人(含党支部书记)男一般为年满55岁周岁,女一般为年满52周岁者。临床(医技)科室中层干部年龄可以适当放宽,目前暂定为男不超过58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担任省、市级重点专科的正、副主任的,其任职年龄可暂按原规定年龄执行。其他由于有特殊需要的工作岗位,由院党委集体研究、并报上级组织部门同意后,可以酌情放宽年龄要求。

②现任干部聘任期届满推荐时,推荐票低于50%的,原则上不再留任;不合格票数超过l5%或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票数之和超过30%的,不再留任。

③连续两年年度考核测评为末位、经组织考察不胜任的。

(2)凡目前暂未能达到规定学历要求的中层干部,须向院党委提交学习计划,并在任期内必须取得在学资格,否则不予聘任。

(3)因工作能力较弱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予以降职使用或免职。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的标准执行。

6.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根据局党委《关于实施竞争上岗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我院将在部分科室的中层干部岗位试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7.干部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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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免制度(医院)

实行干部辞职制度。辞职包括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1)自愿辞职。即干部因个人或其它原因自行提出辞职。辞职者应向院党委提出书面申请,院党委在接到申请的2个月内予以审批或答复。在辞职审批期间不得擅自离职。

(2)引咎辞职。即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经院党委讨论后作出引咎辞职的决定。

(3)责令辞职。即院党委根据干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由院党委根据考察考核情况提出责令辞职意见。

8.纪律要求

(1)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不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改变院党委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2)严格按照干部选拔聘任有关程序执行,不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3)干部聘任期间,要进一步严明纪律,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不准在干部考察调整期间跑官、要官、打招呼,若查实则取消聘任资格。

(4)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团团伙伙,或者打击报复。

(5)任何干部不准不执行党委的聘任和调整决定,凡不执行者一律办理免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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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篇 某某大学医院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某大学医院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1、院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掌握各科室工作运行情况,指导科室业务和管理,及时协调或解决问题。

2、深入科室重点抓好政治思想、服务态度、医疗护理质量、教学以及清洁卫生、后勤保障等工作,听取病人或医务人员的意见,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3、业务院长每周查房一次,院长每月带领有关干部深入病房、科室检查工作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院领导要参加部分医疗业务,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历的会诊、危重病人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第19篇 南方医院中层干部例会会议制度

大学附属医院中层干部例会会议制度

一、会议时间: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一般定在星期三下午,特殊情况需召开紧急例会时间另行通知。

二、会议地点:一般定在门急诊大楼十七楼学术厅,特殊情况需改变地点另行通知。

三、会议内容范畴:

1、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

2、宣布医院有关决定和部署重要工作;

3、通报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服务态度、医疗工作量、医疗管理等情况;

4、通报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酬金分配等情况;

5、通报教学、科研、物资供应、基本建设、党团建设、思想工作等方面情况;

6、交流医疗、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的相关信息;

7、其它需在例会上传达的内容。

四、参会人员范围:院领导、各处、科室处长、主任;学科带头人;临床大科正副主任;专科正副主任;科正副护士长;行政后勤正副科长;总支及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团委书记等。民主党派总支主委、副主委、支部主委列席参会。

五、所有应参会人员必须做好工作安排,按例会通知时间和地点准时出席并按要求签到。

六、所有应参会人员若有事未能参加会议,须提前书面向院长办公室请假;参会人员参加例会次数列入考勤和任职考核。

七、各科室应明确指定一名参会人员作好会议记录(若科室应参会人员均未能参会,科室负责人应安排其它人员到会记录会议内容),并负责将例会精神传达到所在科室;对会议精神的贯彻和落实列入科室质控考核。

八、院长办公室设立例会会议记录本,负责做好会议内容记录,并按规定要求归档保存。

第20篇 某医院院科两级负责人会议中层干部例会制度

医院院科两级负责人会议(中层干部例会)制度

(一)会议主题:

1、传达和贯彻上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

2、总结前阶段工作,表扬好人好事,布置今后工作。

3、通报行政办公会议做出的全院或相关部门工作决定等。

4、全院性规章制度制订或宣讲,已执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5、每月的安全情况(特别是医疗安全)分析。

6、每月的医德医风、问卷调查情况通报、分析。

(二)召集和准备

1、会议由院长或书记主持,也可由院长委托副院长或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参加对象为院领导、科室正副主任、正副护士长和行政后勤负责人、支部书记。

2、会议一般一个月召开一次,也可按实际工作情况随时召开。

(三)决定事项办理

每次会议由院办负责会议记录,党办负责考勤管理。对会议布置的工作,有关科室要按照规定时间抓紧落实,并及时向分管职能科室负责人、分管副院长、党委副书记或院长、党委书记汇报落实情况,有关职能科室要做好督促、检查和催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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