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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人员个人剂量制度汇编(5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辐射人员个人剂量制度

有哪些

辐射人员个人剂量制度是核能、医疗和科研等领域中不可或缺的安全管理措施,它涵盖了多种剂量监测和控制手段。

内容是什么

1. 个人剂量计:每位辐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个人剂量计,用于测量接受的辐射剂量,包括外照射的皮肤剂量和内照射的吸入剂量。

2. 定期检测:定期进行体内外的放射性物质检测,确保无异常累积。

3. 剂量限制:设定年度个人剂量上限,一旦接近,需采取减少暴露的措施。

4. 训练与教育:定期进行辐射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技能。

5. 记录与报告:详细记录个人剂量数据,并定期向上级和监管机构报告。

规范

1. 根据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和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指导原则,制定符合国家法规的个人剂量管理制度。

2. 制度应明确职责分工,包括剂量监控、数据分析和应急响应等环节。

3. 实施定期审核,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改进。

重要性

辐射人员个人剂量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员工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至关重要。它不仅强化了企业对辐射风险的管控,也提升了公众对核安全的信任。严格执行这一制度,有助于维护企业的良好声誉,同时也是对社会责任的体现。在追求科技进步时,我们不能忽视对人的关怀,因为每一个生命都值得被尊重和保护。

辐射人员个人剂量制度范文

第1篇 辐射人员个人剂量制度

一、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1、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30天,最长不应超过90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2、建立并终身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3、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二、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包括:

1、常规检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

2、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三、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

2、进入辐照装置、放射治疗等强辐射工作场所时,除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之外,还应当携带报警式剂量计。

四、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卫生部组织实施。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核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卫生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2篇 辐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 放射防护管理小组在科主任领导下,实行主任负责制。实施科主任对小组成员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2、 员工体检制度:辐射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体检,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 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 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3)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 职业病诊疗的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5) 员工保健制度:辐射工作人员的保健休假,根据照射剂量大小与工龄长短,每年除其他假期外,可享受保健休假2-4周的疗养待遇。

第3篇 辐射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

一、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1、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30天,最长不应超过90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2、建立并终身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3、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二、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包括:

1、常规检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

2、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三、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

2、进入辐照装置、放射治疗等强辐射工作场所时,除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之外,还应当携带报警式剂量计。

四、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卫生部组织实施。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核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卫生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4篇 辐射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根据《放射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单位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单位辐射工作人员包含放射源装置操作人员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人员。

二、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必须通过环境保护部门举办的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尤其是新进、转岗人员的,必须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方可持证上岗。

三、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为四年,到期前,必须参加复训并取得合格证。

四、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计划由辐射安全与防护领导小组负责拟定,并报单位批准实施。

五、定期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各项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第5篇 辐射工作人员健康制度

1、 放射防护管理小组在科主任领导下,实行主任负责制。实施科主任对小组成员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2、 员工体检制度:辐射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体检,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 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 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3)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 职业病诊疗的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5) 员工保健制度:辐射工作人员的保健休假,根据照射剂量大小与工龄长短,每年除其他假期外,可享受保健休假2-4周的疗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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