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安全防火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要素:一,火灾预防措施,包括定期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备;二,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防火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三,火源管理,限制吸烟区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四,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的保持畅通,定期清理堆积物;五,制定并演练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人员。
1. 设立专门的防火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日常防火检查和监督,及时消除隐患。
2. 所有新入职员工必须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3. 对易燃易爆物品实行严格管控,存储和使用必须遵守相关规程。
4. 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的功能测试,确保其在关键时刻能正常工作。
5. 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设有明显的标识,夜间需保证照明充足。
医院作为特殊公共场所,防火安全至关重要。有效的防火制度能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及公众的生命安全,维护医疗设备和设施不受损失,同时也维护了医院的正常运营秩序,降低了因火灾可能导致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
1. 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 遇到火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
3. 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内吸烟,违规者将受到纪律处分。
4. 所有员工须熟知并遵守防火规章制度,违反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5. 医院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参与的消防演练,确保每位员工熟悉应急程序。
通过严格执行这些防火制度,我们医院将构建起一道坚实的防火墙,为患者和员工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医疗环境。
第1篇 某医院安全防火制度
医院安全防火制度
一、保卫组负责对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二、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组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三、每个科室、班组要有两名义务消防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防火检查。如发现隐患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保卫组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四、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各级领导有义务对职工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带领广大职工做好防火工作。
五、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六、物资、药品、医疗设备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
七、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八、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九、各科室要指定一名义务消防员,负责保管好配发给本部门各种消防器材,并保持良好性能。
十、医院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换药,由保卫组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
第2篇 第一医院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第一医院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为规范我院的手术安全核查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我院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同时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本制度所指的手术医师是指主刀医师,特殊情况下可由第一助手代替。
二、本制度适用于经我院学术委员会审核认定的手术范围内的各级手术。
三、手术安全核查由麻醉医师主持并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如无麻醉医师参加的手术,则由手术医师主持并填写表格。
四、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
(一)麻醉实施前:由麻醉医师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中内容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手术部位、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手术前五项检查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其他内容,由核查三方共同核查确认。
(二)手术开始前: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按上述方式,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并确认手术风险评估等内容。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
(三)患者离开手术室前: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按上述方式,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
(四)三方核查人确认后分别签名。
五、手术安全核查必须按照上述步骤依次进行,每一步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写表格。
六、术中用药的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根据病人实际病情需要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负责核查。
七、手术科室、麻醉科与手术室负责人是本科室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八、《手术安全核查表》归入病历中保存。
九、手术科室与手术室之间要建立交接制度,并严格按照查对制度的要求进行逐项交接。
十、医教科、护理部对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与管理,凡发现不按上述规定执行的科室或个人,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3篇 医院物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物业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物业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加大监督力度,物业监管办公室制定本工作方案,实行“一周一目标,一月一强化”的工作模式。
二、每月制定物业工作目标及质量与安全工作要求标准,监督物业公司执行。
三、定期巡视物业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导解决。
四、定期招集物业公司负责人研究并制定整改措施,安全与质量工作无差错率达到90%以上,达到优良目标。
五、不断改善就医环境,促进医院物业服务工作规范化。
第4篇 附一医院微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医院微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微生物实验室主任为该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布局分实验区和非实验区,二者之间应有效分隔。实验区的人流、物流应符合从清洁到污染的要求。
三、保证室内空气流通,定时进行空气消毒。保证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工作结束后应使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遇污染时及时消毒。
四、在实验室靠门口处配备洗眼装置和非触式水龙头。备有洗手液,配备快速消毒洗手液。
五、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和标准预防的各项防范措施。
六、实验室空调应定期维护、清洗消毒,并有书面记录。
七、微生物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实验室主任须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八、正确处理医疗废物,对于菌(毒)种、生物样本、及其感染性材料或污染物等,应选用高压蒸汽灭菌法处理。
九、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每年定期接受医院感染管理培训和生物安全培训。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十、院感办监控人员接到实验室发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露或实验室感染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实验室感染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人员对该实验室生物安全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发生实验室感染或者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露后,于2小时内向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报告,并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对有关人员进行医学观察或者隔离治疗,封闭实验室,防止扩散。
十一、医务人员发现由于实验室感染而引起的与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就诊的医院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卫生主管部门。
第5篇 ss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统一由保卫科分配,各科室负责保管,任何人在非火警时不准擅自运用,否则赔偿一切费用,造成后果者追究相关责任。
2、义务消防队员及员工要懂得和学会各种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维修、保养和检查,保证火警期间有效使用。
3、明确重点安全防火部位,熟悉本部门电源、水源、消防器材的布置和通道,一旦发生火警迅速报警,全力扑救。
4、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将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6篇 医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第一条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__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__所属各科室、各职能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 职责权限。
一、院长对所属各各科室、各职能部门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全面负责。
二、各科室、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全面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三、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监督检查重大隐患的整改进度。其他科室、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四、各科室、各职能部门员工协助负责人监管安全生产隐患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第五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均有权向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和有关监管领导报告。执行医院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第六条 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接到隐患报告后,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并跟踪到隐患得到治理。
第七条 隐患排查所需的资金由医院从专项资金中解决,要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整改治理隐患并落实到位。
第八条 安全生产隐患分级。 隐患分级: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将隐患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医院解决不了的,须上报上级领导部门配合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科室和部门解决不了,须经院部解决的隐患。
c级:由部门和科室内部可以解决的隐患。
第九条 安全生产隐患确认与上报。
一、各科室、各职能部门每月一日前要将上月的a、b级隐患呈报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并提出整改意见,经安全生产办公室确认安全隐患后,每月将隐患报表上报院部,并负责督察治理进度。
二、隐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隐患整改治理完成,对于不报隐患的部门,医院不安排安支措费用。
第十条 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一、 隐患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院长全面负责;各负责人对隐患要抓紧整改,做到五落实,即“项目落实、设备材料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进度落实、责任落实。”
二、 对于一般隐患,由各科室、各职能部门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隐患,要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
重大隐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安全生产部门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
四、医院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要及时向各科室、各职能部门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要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五、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要对隐患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直至隐患彻底整改解决或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一条 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当时不能立即排除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决。对隐患无防范措施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产整改。
第十二条 各科室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隐患排查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给予处罚。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7篇 附二医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医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一、为有效的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责任,确保医院患者、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范围内负有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个人和部门,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各自的职责而导致发生医疗、生产、设备、交通、火灾、盗窃、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的,均应按本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为本制度的实施监督机构。
四、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五、事故处理分工:
1、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医院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有关科室进行发生事故后的调查处理,对事故全面分析,总结教训,提出处理方案;
2、若某科室事故发生后,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医院安全管理小组和有关领导报告,并及时处理;
3、某科室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本科室负责人要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配合有关部门调查;
4、发生人员伤害事故,本科室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处置,积极抢救;
5、各科室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后,事故科室要上报人事科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主动配合调查,报送相关材料。
六、全院广大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造成以下安全责任事故的,由当事直接责任人承担造成损失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相关领导、管理人员按其责任大小和直接损失给予一定比例的处罚;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违规操作或自行其事的;
2、不接受主管部门和领导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强制违章作业的;
3、对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重点部位没有安全防范设施,安全防范措施不力的;
7、喝酒上岗、擅离岗位或工作漫不经心的。
七、对发生死亡事故的,除对事故科室进行相应罚款,责令制定整改措施外,还将对应承担领导责任的负责人,或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按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不同层次的行政处分,按其责任大小处以相应的罚款。
八、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除追究经济责任以外,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8篇 区医院医疗导管安全护理制度
医院医疗导管安全护理制度
一、导管按风险程度分三类:不管哪一类均要做好安全教育、加强固定。
(一) 高危导管:(口/鼻)气管插管、气管切开套管、t管、脑室外引流管、胸腔引流管、动脉留置针、吻合口以下的胃管(食道、胃、胰十二指肠切除术后)、鼻胆管、胰管、腰大池引流管、透析管、漂浮导管、心包引流管、鼻肠管、前列腺及尿道术后的导尿管。
(二) 中危导管:三腔二囊管、各类造瘘管、腹腔引流管、深静脉置管、picc。
(三) 低危导管:导尿管、普通氧气管、普通胃管、外周静脉导管。
二、 导管评估、记录要求
(一) 评估内容:留置时间、部位、深度、固定、是否通畅、局部情况、护理措施(包括宣教)等。
(二) 评估:高危导管--至少每4小时评估一次,有情况随时评估。中危导管--至少每班评估一次,有情况随时评估低危导管--至少每天评估一次,有情况随时评估
(三) 记录:评估内容应及时记录于导管评估单上,评估单上的内容与一般护理记录不必重复;发生导管滑脱、拔除各类导管必须及时记录。
(四) 上报要求:高危、中危导管发生滑脱者,24小时内上报护理部。
三、 导管标识高危导管用红色标识、中危导管用黄色标识、低危导管用蓝色标识,一律使用黑色字体标明导管名称。
第9篇 附五医院护士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医院护士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护理部应根据医院制定的职工职业安全管理有关制度处理护士职业意外事件。
二、护士接触血液、体液时,需戴手套。
三、一次性针筒、针头用后应直接放入密闭盒内统一处理(无需徒手分离或将针梗套入塑料套内)。
四、护士接触锐利或玻璃器材时,应小心谨慎。万一受伤,应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五、化疗药物应用时的原则及防范措施。
1、原则:护士应经过有关防护知识的培训、体检(wbc在4000以上),尽可能少接触、少污染。
2、防范措施:
1)配置化疗药物前:
(1)护士在配置药物,必须戴口罩、眼罩,戴聚乙烯手套,穿隔离衣。
(2)化疗药物配药应集中配置,配置场所有条件的可在单独的层流间配置,或在净化台配置。
(3)化疗台面应铺以一次性的无纺布。
2)配置化疗药物时:
(1)使用玻璃药瓶时应用保护套。
(2)冲化粉剂药物时要缓慢。
(3)抽药时针栓不能超出针筒2/3。
(4)注入输液瓶时,为避免瓶内压力过高,需回抽瓶内气体。
(5)若有外漏即刻用25%酒精擦拭或用清水冲净。
(6)接第二瓶液体时需戴聚乙烯手套。
3)化疗药物使用后:
(1)化疗药物的空瓶应放在密闭的容器内,外面做好标记,集中处理。
(2)用后的针筒、输液器、无纺布需集中放在做好标记的塑料袋内。
(3)教育病人在冲洗排泄物时须冲两次。排泄物需经过污水处理。
第10篇 医院药库、药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大都是可燃物,其中不乏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药品一经烟熏火烤即不能再用,防火措施非常重要。
一、药库防火制度
药库应在独立设立,不得与门诊部、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毗连。乙醇、甲醛、乙醚、丙酮等易燃、易爆危险性药品应另设危险品库,并与其他建筑物保持符合规定的安全间距,危险性药品应按化学危险物品的分类原则分类隔离存放。
存放量大的中草药库中,中草药药材应定期摊手,注意防潮,预防发热自燃。
药库内禁止烟火。库内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药库内不得使用60w以上白炽灯、碘钨灯、高压汞灯及电热器具。灯具周围0.5m内及垂直下方不得由可燃物;药库用电应在库房外或值班室内设置热水管或暖气片,如必须设置时,与易燃可燃药品应保持安全距离。
二、 药房防火
药房应设在门诊部或住院部的底层。对易燃危险药品应限量存放,一般不得超过一天用量,以氧化剂配方时应用玻璃、瓷质器皿盛装,不得采用纸质包装。药房内化学性能相互抵触或相互产生强烈反应的药品,要分开存放。盛放易燃液体的玻璃器皿应放在专用药架底部,以免破碎、脱底引起火灾。
药房内的废弃纸盒、不应随地乱丢,应集中在专用筒篓内,集中按时请清除。
药房内严禁烟火。照明灯具、开关、线路的安装、敷设和使用应符合相关防火规定。
第11篇 医院药剂库安全管理制度
1、药剂库十米范围内严禁吸烟、携带火种、动火;
2、严禁在药剂库内抽烟、拨打、接听电话;
3、严格禁止穿带有铁钉皮鞋的人员,进入药剂库内工作;
4、药剂不准与酸、碱、盐、易燃物、可燃物、氧化剂等物品进行混存,避免出现化学反应等不安全现象;
5、药剂的堆放必须留有便于出入的安全通道;
6、进入药剂库时,必须先检查药剂库的通风情况,确保通风良好 再进入工作;
7、堆放桶装药剂时,重叠高度不得超过三层,桶装药剂在堆放时 必须摆放整齐,避免出现倾倒等现象发生;
8、药剂库贮存温度必须在0-35℃,避免阳光直射到药剂桶上;
9、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规定;
10、药剂库内设立醒目的防火安全设施,工作人员应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设施,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已过使用期应及时更换,做到安全、有效。
11、除领用、发放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药剂库房;
12、沾有药剂的碎布、胶纸等物品严禁乱丢,必须要放在封闭的金 属桶内,并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13、药剂库周围的道路严禁堆放杂物,确保消防通道时刻畅通无阻;
14、药剂库内要经常保持卫生干净整洁,及时清除库房内外的可燃杂物,严禁烟火。拒绝一切可能产生火灾的因素,人走灯灭,确保库房安全。
15、发现有储存容器损坏、变形、泄露等现象时要及时通知调度等相关部门。
16、定期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12篇 医院日安全信息上报制度
各科室: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减少安全隐患,维护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经医院研究决定,从10月22日起实行日安全稳定信息上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内容
(一)科室危重患者信息;
(二)质量事件、非计划诊疗行为事件(同时按原要求上报质量事件上报表、非计划诊疗行为报告表)信息;
(三)批量患者(三人及以上)信息;
(四)存在医疗安全隐患的信息;
(五)其他安全信息:包括护理、房屋、设备、设施等安全信息。
二、报告时间:每日上午11时前通过医院管理系统上报(节假日先电话上报)。
三、报告方式
(一)医疗安全及其他信息:进入住院医生站 病人管理 安全信息上报;
(二)护理安全信息:进入护士工作站 护理处理 安全信息上报;
(三)医务科、护理部在医护质量管理里面收集每天上报信息进行汇总。
四、报告人及主管部门
(一)医疗及其他信息,由科室副主任(无副主任的科室由科室主任指定专人并报医务科备案)按要求上报;
(二)护理信息,由各科室护士长上报。
(三)医疗信息上报医务科、护理信息上报护理部、其他信息报告医务科收集后转各相关职能部门。
五、要求
(一)各科室高度重视,及时收集上报每日安全信息;
(二)上报不及时或隐瞒安全信息导致不良后果的科室,依据医院原有规章制度加倍处罚工作质量分;
(三)各科室要对发现的安全信息及时处理和应对,或积极协助各职能部门处理。
六、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应对处理各安全稳定信息,对有严重安全隐患或处理有难度的要及时上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组织安排进行处理。
第13篇 人民医院药物安全性监测制度
人民医院药物安全性监测制度
1、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用药安全性监测包括以下内容:
(1)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2)与用药相关不良事件(药害事件)监测;
(3)特殊管理药品使用与管理监测;
(4)高危药品使用与管理监测;
(5)其他。
3、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1)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承担全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
(2)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应经常对医院使用的药品所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分析、评价,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3)对已确认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应及时采取停止使用的紧急控制措施;
(4)对不良反应大但临床必需的药品,应采取审批使用或限量使用等措施,必要时进行药物浓度监测;
4、与用药相关不良事件(药害事件)监测:
(1)疑为药品质量问题引起:由医院药品质量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处理;
(2)因用法原因(品种选择、剂量、用法、配伍等)引起:由医务科负责处理;
(3)对疑似输液、注射、药物等引起:由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处理;
(4)医院要对特别重大用药错误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和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必要时报请专家委员会评估。
(5)医院应制订有效的药害事件调查、处理程序,发现严重、群发不良反应事件应及时报告。
5、严格执行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重点监测三级管理和五专管理的落实情况;
6、严格执行高危药品管理制度,重点监测高危药品的存放区域、标识、贮存方法和使用注意事项;
7、其他:
(1)对包装相似、药名相似、一品多规等易混淆药物的存放方式进行监测;
(2)对中成药(特别是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测;
(3)对抗生素临床使用情况由院感科、药剂科定期监测;
8、对以上各项监测情况和结果应及时汇总、分析,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有减少(或避免)重复发生的持续改进措施。
9、药师应及时向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提供准确的药品使用帮助,保障用药安全。
10、医院应对临床安全用药进行宣传、教育和培训,并有相应的预警资料。
11、对发现临床用药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致使重复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给予处理。
第14篇 罗一医院氧气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氧气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非库房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二、严禁将火种、香烟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房内。
三、进入库房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棉制服装。
四、不准使用金属等物品敲击气瓶。
五、气瓶必须定位、分间存放,空瓶和实瓶应分区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识。
六、存放气瓶时应旋紧瓶阀瓶帽,整齐堆放防止倾倒。
七、保持库房清洁卫生通风良好,库房周围10米内严禁有明火。
八、库房必须使用防爆开关和防爆灯具。
九、经常检查库房配置的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十、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搬动、拆除库房配置的消防器材。
十一、库房内不得使用普通电源插座。
十二、工作人员离开库房应随手关闭灯具。
第15篇 区医院安全管理制度规范
区第一医院安全管理制度(规范)
我科是一个青年集体占多数的科室,青年法律意识淡薄,造成临床差错事件的主要人群,为了深化青年文明号的活动,持续质量改进,特制定以下安全规范。
1、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2、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及无菌技术操作原则,进行各项工作应有科学,严谨的态度,做到精力集中,一丝不苟,不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认真执行值班、交接班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空岗,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分级护理标准,及时巡视病房,严密观察病人病情变化。交接班做到口头、书面、病人床旁三交接,做到交得清,接得明,对工作未完成或工作质量未达标准者做到六不交接。
4、认真做好查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进行各项护理操作必须严格遵守三查八对原则,如输液、输血、注射、服药。医嘱每班查对,每周一次大查对,每次查对后均要及时记录。
5、严格执行医嘱制度,除抢救病人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病人及术中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护士必须复诵,并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方可执行,并保留安瓿,督促医师及时补开医嘱。
6、进行药物过敏试验前,要交待注意事项,病人或家属签字后再执行,如遇有家族过敏史或呈假阳性者应用该药需由医生签字后方可执行,用药后要注意严密观察。
7、使用氧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用氧四防,中心吸氧管道及吸氧装置要注意有无漏气,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
8、认真执行药品管理制度,抢救药品每班交接,帐、物、卡相符,使用后及时补充,专管人员及护士长每周必须检查一次,保证种类齐全,不过期,不变质,毒麻精神药品必须加强保管,每班交接专人管理,治疗室内药物分类放置,严禁混放、乱放。
9、抢救仪器物品应专人管理,做到定位放置,定人管理,定期检查及时维护,定期消毒,保持常备状态,不得任意挪用或外借。
10、手术病人做到术前到病房接病人并认真查对,进手术室再次查对,并注明病人已查对无误。术前及手术结束前均必须认真清点查对手术所用物品,并双签名,术后护送回病房,认真交待病情及治疗和注意事项。
11、凡住院病人必须向其讲明住院须知内容并请病人在住院须知上签名。
12、电源、水源、防火设备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以确保安全。
13、落实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和危重患者抢救处理预案。
第16篇 人民医院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制度
人民医院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制度为妥善处理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在总结经验教训基础上,保障医疗安全,防范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促进医院管理和医疗质量的提高,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依据《___省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我院医疗事故争议责任追究制度。
一、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定性
(一)、科室发生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后,先由科室根据国家及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及时讨论,明确责任和性质,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出处理意见,报医务部等职能部门批准。
(二)、医务部等职能科室对纠纷科室的报告进行初步审核,对科室定性与医院规定不相符者,医务部等职能科室有权否定,要求科室重新认定,并向院部报告。
(三)、科室、医务部等认定有困难、或性质后果特别严重、或纠纷科室对职能科室的意见持异议者,可由医务部组织医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专家进行分析讨论,对纠纷进行医疗技术过失讨论和违反医疗规范讨论明确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程度大小(一般、重大、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再明确责任程度追究相关当事医务人员和科室责任。
1、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程度定性
(1)、违反医疗规范讨论:由质控部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定责答辩会日前3日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提出当事医务人员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构成违规,构成违规者确定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程度大小。
(2)、医疗技术过失讨论:根据患者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提出质疑要点和科室、医务部初步提出质疑意见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专家现场提问、归纳对医疗纠纷是否因技术操作过失造成患者一般功能障碍、严重功能障碍、死亡构成缺陷,构成缺陷者确定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程度大小。
2、医疗行为责任程度定性:
全部责任: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完全是由于诊疗过失行为造成。
主要责任:患者人身损害后果主要是由于诊疗过失行为造成,所患疾病和其他因素仅起次要作用。
次要责任:患者人身损害后果是所患疾病不可逆的必然转归,诊疗过失行为在损害后果的形成中起次要作用。
轻微责任:患者人身损害后果是所患疾病的不可逆的必然转归,诊疗过失行为在损害后果的形成中起轻微作用。
承担认定工作的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委员,应由相关专业5人以上单数组成。
经医学会鉴定为医疗事故的,责任程度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为准。
二、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所致医院损失由科室及个人承担比例。
1、按解决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发生总费用的其扣发比例见如下:
责任程度
科室
个人
全部责任
50%
50%
主要责任
40%
40%
次要责任
25%
25%
轻微责任
15%
15%
扣发金额最低当事人200元、所在科室200元,最高当事人不超过20000元、所在科室不超过20000元,科室主任按当事人的10%比例承担。
科室因解决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发生总费用计入科室成本最高限额为20万元。
2、个人承担部分,由医院相关财务部门每月从个人工资或效益工资中扣除。
3、发生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科室和个人,如涉及到减免医疗费和(或)医疗赔(补)偿的(包括直接、间接费用),全部由科室列支。
三、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其他行政处罚
1、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当事人:书面检查;科内会议检讨;院周会上点名批评;取消评先资格;酌情给予吊销处方权及手术权1个月。
当事科室:扣除所在科室当月医疗质量评分中的相应考核分值。
2、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当事人:书面检查;周会点名批评、通报批评直至停职;取消评先资格;酌情给予降聘,吊销处方权及手术权半年,2年内停止专业技术职务晋升。
当事科室:扣除所在科室当月医疗质量评分中的相应考核分值;给予当事科室院周会批评;对科室负责人给予院周会批评;取消科室及科室负责人评先资格。
3、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当事人:书面检查;取消评先资格;院周会点名批评、通报批评直;酌情给予吊销处方权及手术权1年,3年内停止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解聘。
当事科室:扣除所在科室当月医疗质量评分中的相应考核分值;给予当事科室院周会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对科室负责人、科委会给予院周会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通报批评、降职降聘。
4、未经医务部批准擅自邀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或擅自外出医疗服务而造成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由本人或科室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后果,由此对医院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医院将按“责任程度”进行加重处理,追究其责任。
5、对十二个月内发生两起以上“责任程度为主要责任以上”的医疗事故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医务人员,从重处理,直至吊销执业证书。
6、当事人极端不负责任,导致病员死亡,情节恶劣触犯《刑法》构成医疗事故罪,已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医院将报请卫生行政部门做出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及开除公职的行政处罚。
第17篇 医院医疗检验科生物安全制度
人民医院医疗检验科生物安全制度
一、检验科必须按照国家、省有关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实验室设计建造、合理配置设备、正确使用装备,严格日常工作管理,确保实验室的生物安全。
二、加强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落实管理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制定、危害风险评估、操作人员配备及检查监督工作。
三、检验科所有参加实验操作的相关人员都应经过生物安全培训并取得上岗资质。
四、检验科应在实验室生物危害评估的基础上建立标准操作程序,实验操作人员须严格按照标准操作程序开展工作,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五、检验科必须使用符合相应生物防护水平等级的设备设施和防护用品。
六、根据相关规定要求进行设备设施、工作环境、污染状态的消毒操作,并做好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置。
七、建立健全实验室生物安全意外事件的应急处置系统,制订针对意外暴露和事故等状况的应急预案。
第18篇 医院病房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疏散通道内不得堆放可燃物品及其他杂物、不得加设病床。为划分防火防烟分区设在走道上的防火门,如平时需要保持常开状态,发生火灾时则必须自动关闭。
二、按相关规定设置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前室内一律不得堆放杂物,防火门必须保持常关状态。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除医疗有特殊要求外,疏散门不得上锁;疏散通道上应按规定设置事故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广播并保持完整好用。
三、无论是使用医用中心供氧系统还是采用氧气瓶供氧,都应遵循相关操作规程。给病人输氧时应由医护人员操作。采用氧气瓶供氧,氧气瓶要竖立固定,远离热源,使用时应轻搬轻放,避免碰撞。氧气瓶的开关、仪表、管道均不得漏气,医务人员要经常检查,保持眼气瓶的洁净和安全输氧。同时应提醒病人及其陪护、探视人员不得用有油污和抹布触摸氧气瓶和制氧设备。
四、医务人员要随时检查病房用火、用电的安全情况。病房内的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得擅自改动,严禁使用电炉、液化气炉、煤气炉、电水壶、酒精炉等非医疗器具,不得超负荷用电。病房内禁止使用明火与吸烟,禁止病人和家属携带煤油炉、电炉等加热食品。应在病房区以外的专门场所设置加热食品的炉灶并由专人管理。
第19篇 某医院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中心机房是医院网络的心脏,其关系到整个医院网络能否正常运行。为了确保医院网络中心机房的安全,特制定以下规定:
1.进出中心机房管理: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中心机房;危险品及可燃品不得带入机房 。
2.服务器运行管理:工作人员可根据需要启动或关闭服务器系统;监视并记录服务器系统运行情况,特别是出现的异常情况;监视电压、电流、湿温度等环境条件;监视运行的作业和信息传输情况。
4.服务器口令管理:定期更换服务器口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泄漏口令
5.特权及特权程序的管理:不得将系统特权授予普通用户,不得随意转给他人;对过期用户应及时收回所授予的权力。
6.重要数据的输入及修改管理。重要数据不得外泄,重要数据的输入及修改应有专人来完成。
7.重要数据的打印输出及外存介质的管理。打印输出及外存介质应存放在安全的地方,打印出的废纸应及时销毁。
8.网络及其通讯设备的安全管理。网管人员在工作时,应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规程。
9.服务器安装软件的管理:服务器上不使用外来的光盘与软盘,不装与校园网运行无关的盗版软件。对服务器正常运行所需软件,最好先在其它机器上进行安全运行验证。
10.中心机房内不抽烟、不会客、不做与网络安全运行与维护无关的事情。机房的设备与软件不允许随便外借。
第20篇 s医院安全保卫制度
医院安全保卫制度
一、重要部门及库房要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安装防撬锁、防护棂。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二、财务部门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三、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携带物品出院时(凭出院证),门卫要进行检查。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通知保卫人员协同处理。
四、夜间巡逻人员不得睡觉,对重点科室、库房要经常巡视。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对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机关。
五、职工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患者自行车一律停放看车处。
六、财务人员去银行送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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