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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学校门卫制度汇编(11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初级中学学校门卫制度

内容包括哪些

初级中学学校门卫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门卫人员的选拔与培训:确保门卫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出入管理规定:明确学生、教职员工及访客的进出时间与流程。

3. 车辆管理:对校内车辆和外来车辆进行登记与管控。

4.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校园安全巡查,防止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5. 应急处理程序:制定遇突发事件时的应对措施。

流程

1. 门卫人员上岗前需接受安全培训,了解职责和应对流程。

2. 学生和教职员工凭有效证件进出,访客需登记并由校内人员引领。

3. 进出车辆均需在门卫处登记,非校车和紧急车辆不得随意进入校园。

4. 门卫每日定时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发现可疑情况及时上报。

5. 遇到紧急情况,如火灾、地震等,门卫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协助疏散人群。

重要性和意义

初级中学学校门卫制度的实施,对于维护校园安全至关重要:

1. 保障师生安全:严格的门卫制度能有效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降低安全隐患。

2. 维护教学秩序:规范的出入管理和车辆管控,有助于保持校园环境的宁静与有序。

3. 提升应急响应能力:通过定期的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提升门卫和全校人员的危机处理能力。

4. 塑造安全文化:门卫制度的执行,有助于培养师生的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校园安全文化。

该制度的完善与执行,是学校日常管理的基础,也是对每一位在校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有力保障。只有将门卫制度落实到位,才能确保初级中学的教育教学活动在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中顺利进行。

初级中学学校门卫制度范文

第1篇 初级中学学校门卫制度

初级中学(学校)门卫制度

为维护学校秩序,完成各项保卫任务,切实保障师生的权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学校门卫制度如下:

学生、教师进出校门规定

1、学生上下学进出校门须按规定的人车分道行走,骑自行车的老师和学生在校园内须推车行走。

2、学生在校上课期间,一律不准私自出校门。

3、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学校,必须凭班主任或有关部门批条,并由家长来接,方可放行。

4、学生翻越围墙进入校内者,一律按违纪进行处分。

5、工作期间,本校教师一律不得随意出入校门,如有事需外出须持请假条方可出校门,无假条随意出入校门者按旷职处理。

外来人员进出校门规定

1、外来人员来访,门卫要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络,并填好会客单。

2、外访人员进入学校,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

度,保证学校教学有序进行。

3、学生家长到校联系工作或了解学生情况须有相关老师接待方可进入,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教学楼内。

第2篇 初级中学学校行政值班制度

初级中学(学校)行政值班制度

为了严格学校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貌,根据学校实际制定zz初级中学行政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

1、总值班:校级领导。

2、行政值班:各部门领导及年级长,采用轮换制,每天3――4人。

二、值班职责

1、校门口值班人员:每天上午7:10―7:25,下午2:00―2:15到校,检查学生仪容仪表和到校情况;中午放学11:55―12:10,下午放学5:30―6:00在校门口维持学生放学秩序,避免发生突发事件。

2、中午值班人员:中午12:10―2:00,下午放学5:30―6:00在学校值班,检查学生离校、午休情况,保证学生安全,避免发生突发事件。

3、巡视早读、午读教师的到位情况及学生的学习、纪律情况。

4、制止并纠正学生中不安全、不文明的行为。

5、课间操巡查各班学生的出操情况和级组长、班主任到位情况;检查眼保健操情况。

6、检查值周班学生的值周效果和各班卫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做好值班记录,值班领导和行政必须准时到岗到位,确保通讯顺畅,并做好交接工作,值班记录交学校档案室存查。

第3篇 初级中学学校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初级中学(学校)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1.供水方保证按合同提供优质、安全的饮用水。

2.供水方保证所提供的饮水机安全,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庶务组定期清洗饮水机,保证饮用水不受二次污染。

4.庶务组负责对产品检查核实,保证供货的质量安全,从源头保证饮水安全。

5.水质问题由供货方承担责任,庶务组负监督、审核责任,主管部门负管理责任。

第4篇 初级中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初级中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灭火器管理要求:监控灭火器的类型、数量、放置位置、时效等。

2. 消火栓管理:监控外观、配套设施、阀门外观及开启状态、远距离启动按钮功能、消防水泵,并定时实地放水检查。

3. 建筑安全:保持疏散道路畅通,坚持建筑隐患,保证楼梯等通道安全。

4. 公共疏散门均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不应采用侧拉门、吊门和转门。

5.房间的安全出口应尽量不少于两个。

6. 建筑内的多功能厅、会议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应不少于两个,且安全疏散宽度应符合要求。

7. 消防设备应设专用供电线路供电,并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自动切换装置。

8. 建筑中的楼梯间、前室、疏散走道以及各重要场所应设火灾应急照明。

9.疏散走道、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10.活动场所应配置相应的移动式灭火器材,数量要足。

11.图书馆内严格使用电热器具、严格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图书馆内的电源线路敷设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布设。

12.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电热器具等电源线路敷设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布设。

各种场所的安全出口严禁上锁、堵塞。

第5篇 初级中学学校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初级中学(学校)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工程队必须具有施工资质

2.保证施工质量,消除因施工质量带来的安全隐患。

3.安全施工

(1)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2)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杜绝危险施工,严格按施工规程施工。

(4)专人指挥施工车辆出入,保证安全。

4.专人看管,任何时候都不允许学生进入施工区域。

5.禁止使用危险施工材料,保证环境不受污染。

6.按合同或事先约定,及时做好维修工作。

第6篇 初级中学学校档案鉴定制度

初级中学(学校)档案鉴定制度

1、按期对档案保管满15年的短期档案进行鉴定工作。

2、鉴定工作要在分管领导下的主持下,由分管领导、业务人员、档案人员组成鉴定小组,逐卷进行鉴定,鉴定后要写出鉴定报告并注明鉴定日期。

3、对鉴定后继续保存的档案要调整保管期限,并在备考表中注明鉴定时间、意见,由小组负责人签字。

4、对鉴定后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办理批准手续,写出书面报告,编制销毁清册,报有关领导批准。

5、销毁档案时要有2个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填上日期。

第7篇 初级中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初级中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灭火器管理要求:监控灭火器的类型、数量、放置位置、时效等。

2.消火栓管理:监控外观、配套设施、阀门外观及开启状态、远距离启动按钮功能、消防水泵,并定时实地放水检查。

3.建筑安全:保持疏散道路畅通,坚持建筑隐患,保证楼梯等通道安全。

4.公共疏散门均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不应采用侧拉门、吊门和转门。

5.房间的安全出口应尽量不少于两个。

6.建筑内的多功能厅、会议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应不少于两个,且安全疏散宽度应符合要求。

7.消防设备应设专用供电线路供电,并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自动切换装置。

8.建筑中的楼梯间、前室、疏散走道以及各重要场所应设火灾应急照明。

9.疏散走道、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10.活动场所应配置相应的移动式灭火器材,数量要足。

11.图书馆内严格使用电热器具、严格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图书馆内的电源线路敷设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布设。

12.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电热器具等电源线路敷设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布设。各种场所的安全出口严禁上锁、堵塞。

第8篇 初级中学学校安全常规检查制度

初级中学(学校)安全常规检查制度

为了更好地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进行,必须做好安全常规检查,做到万无一失,特制定本常规检查制度。

1.车况日查制度,保证行车安全。

2.电路、电器巡查报告制和损坏电器日报告日修理制,保证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上课情况巡查制和班级日志周检查制。

4.午休值班制。

5.消防器材定时检查更换制。

6.食堂进货日记录制、食品日处理制和周卫生检查制。

7.实验室化学药剂月清单盘点制。

8.医务室药品定期报废制。

9.建筑定期检查制和灾害性天气前检查制。

第9篇 初级中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初级中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宪法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保护公共财产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光荣职责。学校公共财产是学校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为切实保护我校的一切公共财产,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特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全体师生员工须遵照执行。

一、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学期组织人员对公共财物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登记造册,落实财产管理责任人。每学期对公物进行必要的检查维修。

二、建立财产登记制度。一是建立公共财物借、还登记制度。凡是向公共财物管理责任人借、还公物,均记录好借、还公物的品种数量及日期和其它应有的说明。凡有损坏或遗失,借物人须昭价赔偿或负责维修好。登记薄将作为财会档案予以保存备查。二是会计要建立健全财产管理财薄,及时准确地做好记录,做到物物有账,账物相符。

三、班上的公物管理实行班级负责制。凡是班上的讲桌、讲凳、卫生工具,毛刷、一切电器、门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级牌,均由该班全体学生共同负责保护、管理。如有人为损毁,由该班自行解决维修或昭价赔偿的问题。

四、建立公共财物管理部门负责制。各部门负责各自办公室财产,实验室、微机室、打印室、由教务处负责;播音室由政教处负责,教师办公桌椅由各位教师负责管理。

五、学校公物非经校长和管理责任人签字同意,并办理好有关手续,不得外借,否则,一切责任由管理责任人承担。

第10篇 初级中学学校保安工作管理制度

初级中学(学校)保安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制定zz初级中学保安工作管理制度如下:

一、保安队工作职责

1、加强保安队伍建设,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做到每月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

2、坚持“四定”制度(定岗、定时、定人、定责)做到按性质定岗,按需要定时,按设置定人,按任务定责任。

3、做好“四防”安全教育工作(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完成学校交给的安全保卫任务。

4、落实各级保安人员层层责任制。做到学校督查保安队长工作,队长督查保安员工作。

5、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治安保卫的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命令,服从指挥。

6、发挥保安队的整体战斗能力,团结战斗,勇敢机智,不畏难、不怕苦、不怕死,同违法犯罪分子作坚决的斗争。

7、执勤中着装整齐,注意形象,做到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决不骂人、打人,滥用警械。

8、增强身体素质,坚持每周出操锻炼制度,提高适应能力,坚决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9、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搞好学校治安工作预防大小事故的发生。

二、保安队长工作职责

1、组织好全队保安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学习有关保安方面的各项政策规定,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

2、认真履行保安队长职责和岗位责任制,遇到问题多请示汇报,努力完成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任务。

3、根据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安排好保安员的执勤岗位,做到“四定”并将值班、执勤情况每日汇总上报。

4、监督及督促检查各执勤岗和保安执勤情况,落实岗位责任制,并将检查情况进行登记。

5、策划安排保安员的培训及指导工作,按照上级规定,无上岗证的要安排岗位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6、每月安排全体保安队会议,进行沟通和交流思想,小结工作,布置任务,落实工作计划。

7、坚决执行《zz初级中学保安奖惩条例》,对于成绩显著的进行表扬或奖励,对于违反规定的要给予批评或惩罚。

8、积极组织全队开展体育锻炼,坚持每周出操制度,增强适应能力,使全队成为一个高素养的战斗集体。

三、保安员工作职责

1、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2、热爱学校和本职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具有敬业爱岗和乐于奉献精神。

3、严格遵守法纪和学校规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

4、勇敢机智,团结同志,不怕苦、不畏难、不怕死,坚决同违法犯罪分子作坚决斗争。

5、做到定岗定时执勤,不迟到早退,在执勤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聊天闲谈。

6、执勤中遇有紧急情况或现行犯罪,应果断处理,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领导或公安部门。

7、仪容整齐,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热情服务,绝不打人骂人,树立良好的形象。

8、重点时段、重点地段要加强巡逻,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要熟悉校领导电话,公安报警电话、急救电话和火警电话。

9、加强体育锻炼,坚持早晨出操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四、保安员奖励条例

为了更好的完成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保安作用,特制定保安奖励条例,有下列应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和上级交给的任务,成绩显著,有突出贡献者;

2、热爱本职工作,工作任劳任怨,尽忠职守,多次受到上级表扬者;

3、遵纪守法,听从指挥,团结协作,拾金不昧者;

4、遇有事故和灾害,及时汇报,处理得当,避免和减轻损失者;

5、抓获盗窃、抢窃、搞破坏行为有功者;

6、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有突出贡献者;

7、检举违法犯罪和违反学校制度侵害行为表现突出的;

8、为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及他人生命安全,敢于挺身而出、见义勇为、影响较大者;

9、工作一年内没有违反学校制度的保安处罚条例,考核评优评先者;

10、在其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五、保安员处罚条例

为了加强管理,严肃纪律,充分发挥保安员的积极性,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务,制定本条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处理:

1、不服从上级的安排和顶撞上级领导者;

2、在上班时间内睡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及擅离岗位者;

3、消极怠工或谣言惑众者;

4、未经允许随便动用学校的物品者;

5、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迟到早退等;

6、招惹、参与或教唆他人打架者;

7、有意损坏器材设备和学校其他物品者;

8、不按时参加早训者;

9、遇见问题不及时汇报,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10、不能正常完成工作职责,因工作失误给学校造成损失的。

如违犯本条例者,罚款50―200元,重则辞退,如违反法律法规则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zz初级中学

第11篇 初级中学学校教学安全制度

初级中学(学校)教学安全制度

1、教师课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如教学用具、电教器材的调试等,保证教学的正常使用,确保安全。

2、教师上课时不接电话,不接待家长,保证45分钟不离开学生,若确实有特殊情况离开课室,需要其他教师帮助管理班级。

3、教师要引导学生正确使用教具、学具、仪器、设备、工具,正确操作、实验,避免伤害事故发生。发生问题要及时解决,并上报学校,通知班主任及家长。

4、教师不能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能挖苦、讽刺学生,不能随意停课、赶学生出教室或在课上指使学生外出办事。

5、不要让在校学生为教师办私事,以免发生危险。

6、学生进校后,不得让学生回家取东西,若学生有特殊情况,需家长送东西到校,学生需要回家,没有家长来接,学生不得私自离开学校。

7、教学过程中需要外出活动,应征求学校同意,妥善安排,确保学生安全。

9、严格考勤制度,对未到学生不明原因的要追查清楚,同时报告班主任,班主任要及时查明学生去向,有必要时通知家长。

10、需要对学生课外辅导或组织活动,教师要征得学生、家长同意,并告知相关的时间和安全须知,教师不能离开学生,保证学生人身安全。

11、试验课、体育课必须遵守相应的安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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