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焊工行业中,安全制度如同生命的守护者,它不仅保障了每一位焊工的生命安全,也是企业稳定运行的基础。安全制度的存在,能有效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降低生产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是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维护了员工的权益,增强了团队的凝聚力。
1. 个人防护装备使用:焊工必须佩戴防护眼镜、面罩、手套和防火工作服,防止火花和辐射伤害。
2. 焊接区安全规定:设立清晰的警示标志,确保非工作人员远离焊接作业区域。
3. 设备检查:定期对焊接设备进行维护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4. 应急预案:制定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确保快速、有序地疏散人员。
1. 焊工在作业前需接受安全培训,了解并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2. 焊接过程中,应随时注意周围环境变化,避免火花溅射引发火灾。
3. 严禁在无通风设施的封闭空间内进行焊接作业,防止有害气体积聚。
4. 焊接结束后,及时切断电源,清理现场,确保工作场所整洁。
以上内容旨在建立一个全面、实用的焊工安全制度,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考虑到安全因素,让每一位焊工都能在安全的环境中施展技艺。只有这样,我们的企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赢得员工的信赖和社会的认可。
第1篇 电气焊工操作防火安全制度范例
电气焊工操作防火安全制度(范本)
1.工操作必须执行消防部门下发的有关通告中的规定,落实文件精神。
2.电汽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焊前开用火证,配备看火人员及器材、作业结束用火证交回,严禁非电焊工操作。
3.外包队电汽焊操作人员必须持原籍县以上操作证。经保卫部门批准,经防火安全培训考核后方能上岗。
4.作业时要按规定时间地点范围作业,要对周围易燃、可燃物进行清理,垂直作业要进行隔挡和石棉布封严孔洞。高层外檐作业,必要时地面要增设人员看火。
5.焊焊割作业与油漆、喷漆、木工、防水施工等易燃易爆作业严禁同部位,同时上下交叉作业。
6.遇有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高空、露天焊割作业应停止。
7.作业完毕,必须切割电源、汽源、检查现场,确无火险方可离去。
第2篇 焊工安全管理制度
1、焊工(含电焊、气焊,下同)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品,不准裸露身体,以防止烫伤和触电。
2、焊工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各种工具,如电焊钳握把与电缆的联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线皮是否有破损,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施焊。
3、焊接前,还应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应清除或隔离后才能进行焊接。必要时还应配备灭火器等相应的消防器具,要有专人监护。
4、地线连接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得将地线随便捆绑或缠绕在被焊工件上。
5、开启电焊机前,应检查电焊地线是否与工作导体或其他导体连接,以防短路或触电。
6、电焊机需改变触点导板、二次线或对电焊机进行检查时,都必须切断电源后再进行。
7、焊接时,应戴好防护面罩,不得用手或其他物品遮眼,以防弧光伤眼。
8、在通风不良的条件下进行焊接时,除采取措施防止触电外,还应采取排风等措施,保证通风良好,并有专人在外监护。
9、焊接时如采用行灯照明,一般情况下,应采用24伏的行灯。
10、凡有压力或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管道、容器,严禁焊接作业。如果必须施焊,应先排空管道、容器内的压力,彻底清洗净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经有关部门检查测试,确认达到安全要求时,方可施焊。
11、焊接用电缆线接头必须接触良好,绑扎牢固,做到焊接时接头处“不冒烟”。
12、焊接用电缆的截面积应根据焊接电流和所露电缆长度选用,防止电缆超载过热而引起胶皮损坏、燃烧,造成事故。
第3篇 电焊工作业安全动火制度
一、电气焊工无特殊工种操作证,严禁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的安全防火教育,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持证上岗。禁止非焊工及不合格焊工进行电气焊作业或玩弄焊接气割工具和设备,禁止徒工单独操作。
二、电气焊作业前必须现场主管负责人批准,并办理动火证,指定看火人,备足消防水或采取其他严格的安全措施,在限定的时间、地点、范围内进行。动火证每天一开,过期或时间地点不同禁止动火。
三、焊前检查电焊机外壳接地和焊机各接线点是否良好,机具禁止和工具是否完好,防护是否齐全,绝缘是否良好。
四、在高度两米以上设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时,必须系挂好安全带,在高空或地面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时,必须清除上下左右的易燃物品。在高层或脚手架上焊接,焊割点与汽源管不能垂直,焊接时需用火盘接住火花。
五、严禁与焊接操作有接触的油漆、汽油、稀料等,可能排出大量易燃气体的工种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严禁在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进行焊接作业。
六、电焊机至操作点必须双线列位,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二次线长度不能超过30米。不得用其它金属物代替二次地线。
七、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及切割点、三点距离各是:(一)瓶与瓶之间5米;(二)瓶与火的距离不少于10米;(三)动火点与燃爆物品不小于20-30米
八、严禁在现场吸烟。
九、现场施工用电、临时用点必须由电工接拉,坚决杜绝铁线、铜线代替保险丝的做法。
十、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严禁用电炉,因工作需要使用者,必须经领导批准。必须到安全室审领动火证方可使用。
十一、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十二、实行安全责任制,对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将处以200元罚款,并且视情节轻重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6000元罚款,对电气焊工,作业安全工作做的好的个人和单位将给予200-6000元的奖励。
施工单位: 总包单位:
负 责 人: 项目经理:
年 年 日 年 月 日
第4篇 物业焊工 岗位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焊工岗位安全管理制度
1.焊工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用品,不准裸露身体,以防止烫伤和触电;
2.焊工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各种工具,如电焊钳握把与电缆的连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线皮是否有破损,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施焊;
3.焊接前还应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应清除或隔离后才能进行焊接,必要时还应配备灭火器等相应的消防器具及有专人监护;
4.地线连接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得将地线随便捆绑或缠绕在被焊工件上;
5.开启电焊机前,应检查电焊地线是否与工作或其他导体连接,以防短路或触电;
6.电焊机需改变触点导板,二次线或对电焊机进行检查时,都必须切断电源后再进行;
7.焊接时,应戴好防护面罩,不得用手或其他物件遮眼,以防弧光伤眼;
8.在通风不良的条件下进行焊接时,除采取措施防止触电外,还应采取用排风扇作排风措施,保证通风良好,并有专人在外监护;
9.焊接时如采用行灯照明,一般情况下,应采用24伏的灯;
10.凡有压力或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管道、容器,严禁焊接作业,如果必须施焊,应先排空管道、容器内的压力,彻底清洗净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经有关部门测试,确认达到安全后,再将所有的孔盖敞开,方可施焊;
11.焊接电缆接线接头处必须接触良好,绑扎牢固做到焊接时接头处不冒烟;
12.接焊电缆的载面积应根据焊接电流和所露电缆长度选用,防止电缆超载过热而引起胶皮破损、燃烧造成事故;
13.焊工敲焊缝药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止焊渣溅伤眼睛;
14.停放在露天电焊的设备,必须有防雨设施,下雨天禁止进行焊接作业;
15.气割大型工件时,应将工件放稳、垫牢,防止滚动、翻倒;
16.焊炬、割炬等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闭氧气调节手枪,再关闭乙炔调节手枪,待回火熄灭后,再打开氧气调节手枪,氧一乙炔胶管与氧一乙炔表接头处,胶管与割炬、焊炬接头处,均不得漏气,以防引起火灾和爆炸;
17.暂停气焊工作或下班时,严禁将焊炬、割炬放在容器或管道内,防止焊炬、割炬漏气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
18.电、气焊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前,应检查工作场所有无火源隐患,并关闭电焊机或氧一乙炔并阀。
第5篇 电焊工安全生产制度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进行。
2)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5)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6)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同输入氧气。
7)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8)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9)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10)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1)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热板。
12)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清除。
13)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伏。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4)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5)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16)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第6篇 焊工车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 焊接工作前,应检查电弧焊机外壳是否漏电,保持良好的接地;电弧焊设备与线路是否有良好的绝缘。
2、 检查面罩和护目镜是否符合要求。
3、 操作时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更换焊条时,严禁乱仍焊条头。
4、 单采用焊条修补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时,必须将容器内的残渣仔细清洗干净后才能施焊。
5、 焊接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待焊件冷却,并确认没有可疑烟气、火迹后方可离开现场。
6、 乙炔发生器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有回火保险器和防爆装置。
7、 夏季应将气瓶和乙炔发生器放置阴凉处,冬季应防止结冰。
8、 工作地点经常检查各部位工作是否正常,焊接完毕应按规定关好开关,清理现场,保持场地整洁。
第7篇 电焊工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电焊工须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证过期未年审的不准作业。
2、施焊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3、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要有触电保护器,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完成。
4、电焊机要设置单独的开关,开关应在防雨的开关箱内。
5、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要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6、严禁在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7、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气孔打开。
8、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氧气。
9、雷雨时,应停止露天施焊作业。
10、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焊部位配备灭火器材。
11、焊点下方未设接焊时不准施焊作业。
12、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13、作业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8篇 电焊工安全工作制度
1、 电焊机放在干燥地方,平稳牢固,要有可靠接零,电线绝缘良好,并有遮蔽。
2、 焊接前应根据钢筋截面调整电压,发现焊头漏电应更换,禁止使用。
3、 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和防护手套,并站在绝缘板或木板上,工作棚要用防火材料搭设,棚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灭火器材。
4、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零良好,其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进行,不得私自乱接挂电源。
5、 电焊钳和地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电焊条应戴手套。
6、 不得靠近热源,并严禁接触钢丝绳或转动机械。
7、 一次线不超过5米,二次线不得超过30米。
第9篇 电气焊工防火安全制度
一、施工电气焊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进行操作。
二、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操作工种必须与证件相同。
三、工作前必须到安保部开具《动火许可证》,动火证有效期为4小时,动火结束后需将动火证交回,如超过4小时需要重新开具动火证。
四、施工人员工作前必须穿戴好特种工作所需要的防护用品,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看火人。
五、施工作业前必须检查焊接设备的各个部件是否有漏电、漏气现象,必须查看阀门压力表等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六、施工作业时,必须将施工现场周围5米内的易燃易爆物品清除。室外作业时,如遇3级以上风立即停止施工。高空作业时,必须将施工范围内的易燃物品清除,并注意掉落火星。
七、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灭火器、砂子、水桶)
八、施工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机和金属台有无牢固的接地装置。电焊机外壳必须有单独合乎规格的接地线,接地线不得接在建筑物和各种管上。
九、电极夹钳的手柄处绝缘必须良好,否则应立即修理,如确实不能使用,应进行更换。乙炔、氧气瓶必须分开5米以上安全距离放置,距焊接作业距离必须保持10米以上。焊接大件及加温后的零件时,须配备两人搬运,焊接时应摆放稳固,以防倒塌或坠落伤人。
十、作业前必须查看乙炔防回管装置,焊接中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闭乙炔和氧气开关,应先关乙炔后关氧气,并立即检查,查找回火原因。
十一、氧气瓶离开焊接地点距离不得少于五米,氧瓶必须竖直存放置牢固,以免碰倒爆炸伤人。
十二、禁止对油漆桶、油桶等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切割作业。
十三、工作完毕后,检查焊接地点有无火星遗留,并清理电焊机卫生,搞好安全文明生产。
第10篇 电焊工:安全生产制度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进行。
2)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5)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6)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同输入氧气。
7)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8)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9)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10)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1)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热板。
12)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清除。
13)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伏。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4)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5)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16)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第11篇 某电气焊工防火安全制度
一、施工电气焊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进行操作。
二、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操作工种必须与证件相同。
三、工作前必须到安保部开具《动火许可证》,动火证有效期为4小时,动火结束后需将动火证交回,如超过4小时需要重新开具动火证。
四、施工人员工作前必须穿戴好特种工作所需要的防护用品,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看火人。
五、施工作业前必须检查焊接设备的各个部件是否有漏电、漏气现象,必须查看阀门压力表等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六、施工作业时,必须将施工现场周围5米内的易燃易爆物品清除。室外作业时,如遇3级以上风立即停止施工。高空作业时,必须将施工范围内的易燃物品清除,并注意掉落火星。
七、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灭火器、砂子、水桶)
八、施工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机和金属台有无牢固的接地装置。电焊机外壳必须有单独合乎规格的接地线,接地线不得接在建筑物和各种管上。
九、电极夹钳的手柄处绝缘必须良好,否则应立即修理,如确实不能使用,应进行更换。乙炔、氧气瓶必须分开5米以上安全距离放置,距焊接作业距离必须保持10米以上。焊接大件及加温后的零件时,须配备两人搬运,焊接时应摆放稳固,以防倒塌或坠落伤人。
十、作业前必须查看乙炔防回管装置,焊接中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闭乙炔和氧气开关,应先关乙炔后关氧气,并立即检查,查找回火原因。
十一、氧气瓶离开焊接地点距离不得少于五米,氧瓶必须竖直存放置牢固,以免碰倒爆炸伤人。
十二、禁止对油漆桶、油桶等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切割作业。
十三、工作完毕后,检查焊接地点有无火星遗留,并清理电焊机卫生,搞好安全文明生产。
第12篇 电焊工岗位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电焊工须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证过期未年审的不准作业。
2、施焊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3、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要有触电保护器,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完成。
4、电焊机要设置单独的开关,开关应在防雨的开关箱内。
5、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要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6、严禁在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7、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气孔打开。
8、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氧气。
9、雷雨时,应停止露天施焊作业。
10、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焊部位配备灭火器材。
11、焊点下方未设接焊时不准施焊作业。
12、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13、作业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13篇 焊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1、焊工(含电焊、气焊,下同)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品,不准裸露身体,以防止烫伤和触电。
2、焊工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各种工具,如电焊钳握把与电缆的联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线皮是否有破损,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施焊。
3、焊接前,还应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应清除或隔离后才能进行焊接。必要时还应配备灭火器等相应的消防器具,要有专人监护。
4、地线连接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得将地线随便捆绑或缠绕在被焊工件上。
5、开启电焊机前,应检查电焊地线是否与工作导体或其他导体连接,以防短路或触电。
6、电焊机需改变触点导板、二次线或对电焊机进行检查时,都必须切断电源后再进行。
7、焊接时,应戴好防护面罩,不得用手或其他物品遮眼,以防弧光伤眼。
8、在通风不良的条件下进行焊接时,除采取措施防止触电外,还应采取排风等措施,保证通风良好,并有专人在外监护。
9、焊接时如采用行灯照明,一般情况下,应采用24伏的行灯。
10、凡有压力或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管道、容器,严禁焊接作业。如果必须施焊,应先排空管道、容器内的压力,彻底清洗净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经有关部门检查测试,确认达到安全要求时,方可施焊。
11、焊接用电缆线接头必须接触良好,绑扎牢固,做到焊接时接头处“不冒烟”。
12、焊接用电缆的截面积应根据焊接电流和所露电缆长度选用,防止电缆超载过热而引起胶皮损坏、燃烧,造成事故。
13、焊工敲焊缝药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止焊渣溅伤眼睛。
14、停放在露天的电焊设备,必须有防雨措施,下雨天禁止进行焊接作业。
15、气割大型工件时,应将工件放稳、垫牢,防止滚动、翻倒。
16、焊炬、割炬等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闭氧气调节手枪,再关闭乙炔调节手枪,待回火熄灭,再打开氧气调节手枪,吹除焊炬或割炬里的烟灰,再重新点火,以防止枪管窝火。
17、氧—乙炔胶管与胶管接头处,氧—乙炔胶管与氧—乙炔表接头处,胶管与割炬、焊炬接头处,均不得漏气,以防引起火灾和爆炸。
18、施工现场的焊接地点与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瓶存放地点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
19、暂停气焊工作或下班时,严禁将焊炬、割炬放在容器或管道内,防止焊炬、割炬漏气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
20、电气焊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前,应检查工作场所有无火源隐患,并关闭电焊机或氧—乙炔瓶阀。
21、不得擅自脱离实训岗位,不得围观其它实训场所.
第14篇 电焊工安全动火制度范本
一、电气焊工无特殊工种操作证,严禁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的安全防火教育,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持证上岗。禁止非焊工及不合格焊工进行电气焊作业或玩弄焊接气割工具和设备,禁止徒工单独操作。
二、电气焊作业前必须现场主管负责人批准,并办理动火证,指定看火人,备足消防水或采取其他严格的安全措施,在限定的时间、地点、范围内进行。动火证每天一开,过期或时间地点不同禁止动火。
三、焊前检查电焊机外壳接地和焊机各接线点是否良好,机具禁止和工具是否完好,防护是否齐全,绝缘是否良好。
四、在高度两米以上设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时,必须系挂好安全带,在高空或地面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时,必须清除上下左右的易燃物品。在高层或脚手架上焊接,焊割点与汽源管不能垂直,焊接时需用火盘接住火花。
五、严禁与焊接操作有接触的油漆、汽油、稀料等,可能排出大量易燃气体的工种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严禁在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进行焊接作业。
六、电焊机至操作点必须双线列位,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二次线长度不能超过30米。不得用其它金属物代替二次地线。
七、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及切割点、三点距离各是:(一)瓶与瓶之间5米;(二)瓶与火的距离不少于10米;(三)动火点与燃爆物品不小于20-30米
八、严禁在现场吸烟。
九、现场施工用电、临时用点必须由电工接拉,坚决杜绝铁线、铜线代替保险丝的做法。
十、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严禁用电炉,因工作需要使用者,必须经领导批准。必须到安全室审领动火证方可使用。
十一、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十二、实行安全责任制,对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将处以200元罚款,并且视情节轻重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6000元罚款,对电气焊工,作业安全工作做的好的个人和单位将给予200-6000元的奖励。
施工单位: 总包单位:
负 责 人: 项目经理:
年 年 日年 月 日
第15篇 焊工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1、 焊接工作前,应检查电弧焊机外壳是否漏电,保持良好的接地;电弧焊设备与线路是否有良好的绝缘。
2、 检查面罩和护目镜是否符合要求。
3、 操作时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更换焊条时,严禁乱仍焊条头。
4、 单采用焊条修补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时,必须将容器内的残渣仔细清洗干净后才能施焊。
5、 焊接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待焊件冷却,并确认没有可疑烟气、火迹后方可离开现场。
6、 乙炔发生器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有回火保险器和防爆装置。
7、 夏季应将气瓶和乙炔发生器放置阴凉处,冬季应防止结冰。
8、 工作地点经常检查各部位工作是否正常,焊接完毕应按规定关好开关,清理现场,保持场地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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