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营运车行业中,安全制度不仅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的基石,也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关键。它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行驶的道路,减少了意外风险,确保了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安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助于提升公司的专业形象,增强公众信任,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一套完整的营运车安全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核心要素:
1. 驾驶员资格审查:所有驾驶员必须具备合法的驾驶执照和必要的驾驶技能训练。
2. 车辆维护检查:定期进行车辆检查,确保车辆各项性能良好,消除潜在隐患。
3. 行车规则:明确行车速度限制,禁止疲劳驾驶,规定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4. 安全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 事故报告和处理流程:设定详细的事故报告程序,快速响应,有效降低损失。
1. 制度应清晰易懂,避免含糊不清的条款,确保每位员工都能理解并遵守。
2. 实施过程中要持续监督,及时纠正违反制度的行为,强化制度的权威性。
3. 制度需适时更新,以适应法规变化和技术进步,保持其时效性和实用性。
4. 鼓励员工参与,通过反馈和建议改进制度,使之更符合实际操作需求。
安全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是企业安全文化的体现,更是对每一位员工和乘客生命的尊重。让我们共同致力于打造一个安全、有序的营运环境,让每一次出行都成为安心之旅。
第1篇 营运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营运车辆必须按时参加车辆的定期安检、年检、回场检查、二级维护、大修、cng审验和常规维护保养;按规定按时足额投保。
二、每天出车前对cng设施、车辆的安全系统、灯光系统、电路系统及轮胎进行检查,及时排除隐患,确保行车安全。
三、车辆必须配2公斤(含2公斤)以上的abc类干粉灭火器一具,并保证不过期而且会使用。
四、严格遵守国家、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各种交通安全及安全生产法规,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在行车中必须系好安全带。
1、严禁超速行驶和开斗气车,遵循“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行车原则。
2、严禁在禁止掉头的道路(街道)上掉头;
3、严禁酒后驾车;
4、严禁病车行驶;
5、严禁带病驾驶;
6、严禁闯红灯;
7、严禁超越双实线、中心实线行驶;
8、严禁强行超车;
9、严禁跨越中实心线、双实线超车;
10、严禁重复超车;
11、严禁在弯道、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桥上、隧道、坡道和交通人流量大的路段上超车;
12、严禁从前车右边超车;
13、严禁占用超车道行驶;
14、严禁在行驶中随意变道;
15、严禁乱停靠上下乘客;
16、严禁空档或熄火下坡道路段;
17、严禁跟车太近、特别是大车后方、必须保持其绝对安全距离;
18、严禁运载易燃、易爆、危险危禁品;
19、严禁“三超”(超速、超载、超疲劳驾驶)
20、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和本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
21、严禁心情不好驾驶;
21、严禁在行驶中使用手机和听耳塞式随身听;
23、严禁在行驶中吸烟和吃零食;
24、严格遵守车辆在转弯时减速行驶的规定;
25、严格遵守车辆在进入主线车道时减速行驶的规定;
26、严格遵守车辆在通过丁字路、十字路时减速行驶的规定;
27、严格遵守车辆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减速行驶的规定;
28、严格遵守铁路道口、隧道口的通行规定,在确保安全和在管理人员的指挥下通过,严禁强行通过。
五、必须保证车上三角警告标志完好,在车辆发生故障时,将车移至路右边停放,开启应急灯,将警告标志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50-100米,高速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将安全警告标志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外,车上人员迅速转移到路右侧安全地带,特别是严禁在故障车前方、车内、车旁滞留。
六、严格遵守高速公路和临时道路的通行规定;将“安全和人的生命权”高于一切,时刻牢记心中。
七、燃气汽车在行驶中出现故障的紧急处理
1、车辆在行驶中,如因高压燃气管破裂、卡套松脱造成燃气大量泄漏而无法关闭气瓶阀时,应立即靠边停车,并关闭电源总开关,疏散人员,将现场隔离,不能允许人员、车辆进入,隔离火源,待燃气散尽后再作处理。
2、如果发生火灾,除立即关闭电源总开关、手动气含辛茹苦和气瓶阀外,还应隔离现场,用灭火器灭火。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管路或气瓶阀无法关闭,引起燃气大量泄漏,应及时疏散乘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八、燃气汽车停驶时的注意事项
1、每日收车后,应认真检查系统是否正常,有无钢瓶松动、漏气及其他异常现象,关闭手动气阀及电气总开关,查看高压表的压力情况,以备次日判断系统是否漏气。
2、燃气汽车停止行驶、停入车库或停车场时,应认真检查车辆停放周围有无明火火源或易燃、易爆物品,然后切断车上所有电源,关闭气瓶组合阀上的出气阀。
九、燃气汽车夏季驾驶的特殊要求:当大气压温度35℃以上时,必须注意水(防冻液)温表的读数。
十、车辆在山区等地区使用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制动系和操作系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制动和操作装置可靠,工作正常。
2、爬长坡、陡坡时,注意提前换档。
3、下坡前,注意制动系压力及制动机构工作状况,禁止熄火空档滑行,防止制动毂过热。
4、对点火系和供油系作适当调整。
5、可酌情采取提高压缩比、改变配气相位、增压等措施,提高发动机的动力性。
十一、以上制度(规程)如有违反而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其肇事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2篇 营运车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结合营运车辆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营运车辆消防安全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定三级防火责任制,公司法人代表是营运车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级责任人,各分公司负责人是二级责任人,车辆承包者是三级责任人。
二、营运车辆要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和安全锤:28人(含28人)以下客运车辆配载不少于4公斤灭火器,不少于2个安全锤;28人以上客运车辆配载不少于8公斤灭火器,不少于4个安全锤。
三、灭火器及安全锤必须有固定架并放于适当位置,位置要醒目,便于取用,在发生火情时旅客和司乘人员能及时使用。
四、营运车辆承包者或司乘人员是车辆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车辆灭火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定期进行年检、打压等。
五、司乘人员要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常识,要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六、营运车辆内禁止旅客吸烟,车辆在发生故障时不准使用明火。
七、因车辆灭火器配备不足或灭火器失效,以及发生火情司乘人员逃离,不组织施救,或其它因司乘人员自身问题导致车辆火情扩大的,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3篇 营运车辆动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对劳动车辆的管理,保持车辆良好的技术状况,遏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安全、促发展。依据安全生产法规、道路及交通部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 公司必须建立劳动车辆日趟检制度,编制车辆二级维护计划,落实维护,按要求配备有效足量的灭火和安全防范用品,有条件的可以安装gps。
二、 公司应按规定对营运车辆安全检查,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立即停业整改好方可继续营运。
三、 加强车辆保险制度和安全风险基金的管理制度,公司所属车辆应由公司统一按规定投保和缴纳安全风险金。
四、 驾驶员使用营运车辆应遵守公司《驾驶员管理制度》。
五、 公司必须建立营运车辆的基本档案,内容如下:(每年应注意及时更新档案的内容)
1、 有效的行驶证、营运证、购置证、风车发票等证件的复印件。
2、 车辆保险合同书,承包合同书等。
六、 公司必须规范建立车辆技术档案(一车一档)内容如下:
1、 与具有二类以上维修技术资质维修企业签定维修合同。
2、 设立单车技术档案的登记台账。
⑴车辆技术参数⑵车辆里程记录。⑶维修记录(维修工时材料清单、发票等原件或复印件)⑷主要部件更换情况记录⑸二级维护竣工检漏报告单和出厂合格证⑹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报告单⑺交通事故记录。
第4篇 营运车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结合营运车辆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营运车辆消防安全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定三级防火责任制,公司法人代表是营运车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级责任人,各分公司负责人是二级责任人,车辆承包者是三级责任人。
二、营运车辆要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和安全锤:28人(含28人)以下客运车辆配载不少于4公斤灭火器,不少于2个安全锤;28人以上客运车辆配载不少于8公斤灭火器,不少于4个安全锤。
三、灭火器及安全锤必须有固定架并放于适当位置,位置要醒目,便于取用,在发生火情时旅客和司乘人员能及时使用。
四、营运车辆承包者或司乘人员是车辆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车辆灭火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定期进行年检、打压等。
五、司乘人员要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常识,要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六、营运车辆内禁止旅客吸烟,车辆在发生故障时不准使用明火。
七、因车辆灭火器配备不足或灭火器失效,以及发生火情司乘人员逃离,不组织施救,或其它因司乘人员自身问题导致车辆火情扩大的,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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