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运营中,安全制度如同导航灯塔,为企业行为划定明确的界限,确保生产活动在有序且安全的环境中进行。它不仅保障了员工的生命安全,也维护了企业的财产不受损失,更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安全制度的存在,如同一面镜子,反映出企业对风险防控的重视程度,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内外部信任。
一套完善的安全部署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风险评估与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识别潜在危险;2)应急响应计划,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行动指南;3)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4)设备维护与更新,确保设备运行安全;5)法规遵守,确保企业行为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法规。
执行安全制度时,需注意以下要点:1)制度需明确、具体,避免模糊不清导致误解;2)定期审查更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需求;3)制度落实到人,每个员工都应明确自己的安全职责;4)鼓励反馈,对制度的执行效果进行持续评估和改进;5)强化执行力,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应有明确的处罚措施。
在构建和执行安全制度的过程中,我们必须牢记,安全无小事,每一项规定都是为了构建一个更加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只有将安全制度融入日常运作,才能真正发挥其保护作用,实现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第1篇 投资广场安全处消防管理中心员工绩效考评规程制度
1.0 目的
规范员工绩效考评工作,确保公平、公开、公正考评员工的德、绩、能、勤。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安全处、消防管理中心员工的绩效考评工作。
3.0 职责
3.1安全处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安全员、消防员的周检工作。
3.2安全处、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班组长、安全员、消防员的周检工作。
3.3物业部分管经理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班组长、安全员、消防员的月检,主管的周检工作。
3.4公司分管经理(主管)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主管的月检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安全处员工的工作标准
4.1.1固定岗安全员每日当值工作应符合安全处《封闭广场物品、人员出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各项工作要求。
4.1.2巡逻岗安全员每日当值工作应符合安全处《治安巡逻标准作业规程》、《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交通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各项工作要求。
4.1.3安全员(治安应急分队安全员)在每日工作交接班时,必须依照《安全处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要求进行交接班。
4.1.4停车场安全员(车管员)每日当值工作必须符合安全处《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各项工作要求。
4.1.5当广场发生突发事件时,安全处《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中要求参与工作的安全处员工,必须依规程尽职尽责。
4.1.6安全员(治安应急分队安全员)的内务、作息标准应当达到安全处《安全处、消防管理中心内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各项要求。
4.1.7安全员(治安应急分队安全员)每日当值的仪容仪表、言行举止应符合《物业部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各项要求。
4.1.8安全员(治安应急分队安全员)在使用警用器械、机动车时应严格遵守安全处《保安巡逻机动车保养、维修、使用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和《保安警用器械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各项要求。
4.1.9安全处干部的产生应符合《保安、消防干部竞争上岗标准作业规程》的程序和考核要求。
4.1.10安全处员工必须按《安全处员工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参加培训和达到培训要求。培训合格后上岗。
4.1.11安全处各级干部均应按上述各项标准作业规程履行自己的职责、符合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
4.1.12安全处各级员工除应严格按安全处的标准作业规程进行工作外,还需严格遵守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
4.2消防员的工作标准
4.2.1消防管理中心监控室消防员每日当值工作应严格执行《消防系统操作标准作业规程》、《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的各项要求。
4.2.2消防管理中心全体员工在日常消防检察、监管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防火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进行工作。
4.2.3消防管理中心全体员工在工作中使用消防器材时应符合《消防器材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保安巡逻机动车使用、保养、维修标准作业规程》中的各项要求。
4.2.4消防管理中心全体员工在组织消防演习时应严格执行《消防演习标准作业规程》、和《灭火预案标准作业规程》。
4.2.5消防管理中心全体员工必须定时参加相关知识培训,达到《消防培训实施标准作业》的要求。
4.2.6消防管理中心员工的内务作息应当符合《安全员、消防员内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
4.2.7消防管理中心员工当值时的仪容仪表、言行举止必须符合《物业部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
4.2.8消防管理中心员工在参加干部竞争上岗时应严格按照《保安、消防干部竞争上岗标准作业规程》进行竞争。
4.2.9消防管理中心各级干部均应严格执行所有消防管理中心标准作业规程,克尽职守,达到标准作业规程的各项要求。
4.2.10消防管理中心全体员工除应按消防管理中心各个标准作业规程进行作业外,还需严格遵守执行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
4.3考评评分结构
4.3.1绩效考评由日检、周检、抽检内审、管理评审构成,各种检查考评的要求详见公司《绩效考评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3.2安全员绩效考评的日检、周检、抽检评分均按百分制进行。具体构成:
a) 岗位工作质量(满分20分);
b) 交班质量(满分10分);
c) 培训质量(满分10分);
d) 内务质量(满分10分);
e) 工具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质量(满分10分);
f) 服务质量(满分20分);
g) 执行其他相关作业规程质量(满分10分);
h) 其他质量(满分10分);
4.3.3消防管理中心消防员绩效考评的日检、周检、月检、抽检评分均按百分制进行。具体构成为:
a) 岗位工作质量(满分30分);
b) 培训质量(满分10分);
c) 内务质量(满分10分);
d) 工具设备使用/运行、保养、维修质量(满分10分);
e) 服务质量(满分10分);
f) 执行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质量(满分10分);
g) 其他质量(满分10分);
4.3.4安全处、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副主管、班组长绩效考评的周检、月检、抽检评分按百分制进行。具体构成为:
a) 岗位工作标准作业规程的执行质量(满分10分);
b) 培训质量(满分10分);
c) 自身工作技能(满分10分);
d) 服务质量(满分10分);
e) 工作效果(满分10分);
f) 工作责任心质量(满分10分);
g) 处事公正性质量(满分10分);
h) 遵守相关作业规程质量(满分10分);
i) 团结配合质量(满分10分);
j) 道德水准(满分10分);
4.4绩效考评扣分细则
4.4.1安全员考评扣分细则:
a) 岗位工作质量考评扣分细则:--固定岗安全员.每次检查发现不符合《封闭广场物品、人员出入标准
作业规程》要求的每发现一项一般不违规扣减该象评分1-2分;严重违反作业规程操作的严重违规,每发现一项扣减该项3-5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6-20分。扣完为止;--治安应急分队巡逻安全员.每次检查发现不符合《治安巡逻标准作业规程》、《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三无人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要求的,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该项1-2分;严重违反作业规程操作的;每发现一项扣减该项3-5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该项6-20分。扣完为止;
b) 安全员交接班违反《安全处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每次检查发现一项,一般违规 扣减交接班质量项目5-10分。扣完为止;
c) 安全员在发生突发事件时,不按《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工作的,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1-2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项目5-10分。扣完为止;
d) 安全员内务不符合《安全员、消防员内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要求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0.5-1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项目4-10分。扣完为止;
e) 安全员在使用保安装备、器械时违反《保安巡逻机动车保养、维修、使用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和《保安警用器械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0.5-1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2-3分;引起不量后果的,视情况对应项目4-10分。扣完为止;
f) 安全处员工在竞选干部时,必须遵守《保安、消防干部竞争上岗标准作业规程》,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岗位工作质量项目0.5-1分;严重违规扣减岗位工作质量项目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岗位工作质量项目4-10分。扣完;
g) 安全员必须按《安全处员工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要求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0.5-1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项目4-10分。扣完为止;
h) 安全员当值时违反《物业部员工服务标准作业规程》,言行举止、仪容仪表达不到要求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1-2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项目5-20分。扣完为止;
i) 安全员除应按本部门标准作业规程工作外,还应同时严格按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工作,否则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0.5-1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项目4-10分。扣完为止;
4.4.2消防员扣分细则
a) 岗位工作质量扣分细则:消防管理中心监控室消防员当值工作时违反《消防系统操作标准作业规程》、《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消防演习标准作业规程》、《防火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灭火预案标准作业规程》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作业,扣减对应评分项目1-2分;严重违反作业规程操作,每发现一项扣减对应评分项目3-5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评分项目6-20分。扣完为止;
b) 消防员不按《消防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参加和进行消防培训或达不到培训要求,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作业,扣减对应评分项目0.5-1分;严重违反作业规程操作,每发现一项扣减对应评分项目2-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评分项目5-10分。扣完为止;
c) 消防员违反《安全员、消防员内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达不到内务要求标准的,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作业,扣减对应评分项目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评分项目4-10分。扣完为止;
d) 消防员在工作中使用消防器材时违反《消防器材管理标准作业规程》、《治安巡逻机动车保养、维修、使用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作业,扣减对应评分项目0.5-1;严重违反作业规程操作,每发现一项扣减对应评分项目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评分项目4-10分。扣完为止;
e) 消防员当值时的仪容仪表、言行举止不符合《物业部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作业,扣减对应评分项目1-2分;严重违反作业规程操作,每发现一项扣减对应评分项目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评分项目5-20分。扣完为止;
f) 消防员除应本部门标准作业规程工作外,还应同时应严格按公司其他相关规程工作,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作业,扣减对应评分项目0.5-1分.严重违反作业规程操作,每发现一项扣减对应评分项目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评分项目4-10分。扣完为止;
4.4.3安全处、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副主管、班组长绩效考评扣分细则:
a) 严格按安全处、消防管理中心各个标准作业规程中的规定的操作要领、程序作业,组织、监控/检查工作,每项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1-2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评分项目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评分项目5-10分。同时应判断发生违规的主观因素。属培训未达标造成的,在检查表培训栏目内同时连带扣分,属自身工作技能、素质低造成的,在检查表工作技能栏目内同时扣分;属工作责任心不够造成的,在检查表责任心栏目内同时连带扣分;属处事偏差,有失公正造成的,在检查表公正处事栏目内同时连带扣分。属团结不力、配合不畅造成的,在团结配合栏目内同时连带扣分。属道德水准有失造成的,在道德水准栏目内同时连带扣分。如同时数项违规,应在违规的所有栏目内同时连带扣分。直至对应项目分值扣完为止(一般扣减1-2分;严重的扣减3-10分);
b) 安全处、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副主管、班组长当值时仪容仪表、言行举止达不到《物业部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要求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1-2分;严重违规扣减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5-10分。并同时按本款a)项的方法分析造成不合格的主观因素,在相应栏目内同时扣减相应项目分值(一般违规扣减1-2分;严重的扣减3-10分)。
c) 保安、消防主管、副主管、班组长组织安排、监督、检查不力,员工工作或本部门、本班组工作效果达不到各个相关标准作业规程要求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1-2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3-10分并同时按本款a)项的方法分析造成不合格的主观因素,在相应栏目内同时扣减相应项目分值(一般违规扣减1-2分,严重的扣减3-10分);
d) 不遵守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视程度在相关规程栏目内扣减相应项目分值(一般违规扣减1-2分;严重违规扣减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
视情况扣减5-10分);并同时按本款a)项的方法分析造成不合格的主观因素,在相应栏目内同时扣减相应项目分值(一般程度扣减1-2分;严重的扣减3-10分)。
4.4.4一般违规、一般程度、一般情况是指偶发性的,因粗心大意引起的发。或因记录签名不清、不合要求或有一定的客观因素(需经确认)造成的轻微程度不合格。严重违规、严重程度是指明知故犯引起的不合格;造成不良后果是指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实际损害、恶劣影响或引起其他工作质量受到连带影响的结果。
4.4.5其他栏目是为本公司相关作业规程所包括,或超出本规程4.4.1/4.4.2和4.4.3所列处的原因造成的不合格所设置,如果未发生或未出现,该栏目考评时应当给出满分10分。
4.4.6检查、考评时,如出现《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中所列明的应受嘉奖事件,则应视情节在正常考评完毕在总分中追加1-20分(但总分不超过100分),另依据《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对受考人进行奖励。
4.4.7奖评时受考人的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触犯《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所列出的必须加以惩处的情形,则除在考评检查表相应栏目内扣完相应分值外,另依据《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对受考人追加处罚。
4.5扣分细则的解释权在公司品质部
5.0记录
5.1《安全员工作日检、周检、月检、抽检考评表》
5.2《消防员工作日检、周检、月检、抽检考评表》
5.3《安全处、消防管理中心主副主管、班组长日检、周检、月检、抽检考评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绩效考评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2《安全处所有标准作业规程》
6.3《公司所有标准作业规程》
6.4《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
第2篇 中心小学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学校各方面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关系到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激励我校全体领导、教职工加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感,人人都主动关心安全,个个都自觉重视安全,明确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奖惩分明,特定本制度。
1、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应将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中和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全面抓好学校各项安全工作。
2、各部门、各教研组负责人也是不同层次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每学年与第一责任人签订一次“责任书”,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工作、活动过程中的监管,出现一般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较大影响,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3、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的安全防范意识。要求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特别是对学生的上下学、课间活动、_、放学、防性侵、防火防电、防溺水等“防八灾一渗透”提出具体的要求,加强学生的生活教育,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管理。学校与班主任每学年签订一次“责任书”。
4、因缺乏安全教育和疏于管理,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将追究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的责任,其班级取消评比文明班、先进集体等资格,并与班主任学期考核奖挂钩。
5、全体领导、教师都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义务和职责。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照职责范围,定时检查及时处理事故的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6、凡学生携带对生命安全有危害的物品(如:刀具、弹弓、尖锐器物、火炮、火、有毒物品)或发生学生打架斗殴现象,目击领导、教职工(含聘用人员)有责任进行教育、制止。若目击者不理不问,造成一定后果,经查实,相关目击者师德考核分为零分,同时与其评先选优、评职晋级、绩效奖励挂钩。
7、凡出现存在对学生生命安全有危害的校舍、食品等或可能会造成群体伤害事故,带来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的隐患,目击者或知情者,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并按程序向上级报告,学校按可能发生的损失大小给予有功目击人或知情者量化奖励3分、2分、1分。
8、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教师教育学生方式简单、粗暴而造成的事故,并酿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教师的责任,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同时与其评职晋级、绩效奖励挂钩。严重者,按教育局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9、教职工(含聘用人员)在工作中要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违规操作,擅自蛮干,造成任何后果由本人负责,学校还要追究其赔偿责任,并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黄泥塘镇第二小学
第3篇 煤矿安全监控中心站管理制度
一、地面中心站每班至少应有1名值班员值班,地面机房值班人员应忠于职守,遵章守纪,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法》(aq1029-2007)及《福建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和维护使用指导意见》(闽煤安监综合[2008]1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闽煤安监综合(2008)30号)等有关规定,设置好各检测点,并定义各监测点,定义好的监测点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
二、中心站应保持肃静、整洁、卫生,定期进行除尘。工作人员应爱护设备,所有设备应摆设整齐有序,不得将任何废弃物品留在机房内,机房内物品不得私自带出。
三、中心站机房内严禁烟火,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四、严禁中心站值班人员对机房服务器(计算机)进行与监控系统工作方面无关的操作,不得浏览网页,不得插接u盘等有可能感染计算机病毒的外部设备。
五、中心站工作人员不得随意邀请无关人员进入机房参观,需进入中心站值班室的其他人员须经值班领导批准方可进入。安全监控系统维修人员如要进入机房,需提前与值班领导联系,批准后方可进入。被允许进入中心站的人员,不得随意操作监控设备,不得随意搬运或接触网络设备。如因操作不当,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相关责任。
六、中心站的所有设备应由专业人员定期按各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保养和维护,严禁非专业人员进行维护。中心站工作人员须对机房电源和ups设备的工作异常做好记录,并及时联系有关单位进行处理;须定期对机房空调进行巡视,确保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
七、中心站监测值班员须随时观察设备监控的运行状况,发现运行异常或数据报警时,须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并要详细做好记录。中心站所获取的技术资料保存三年以上,对井下事故状态的记录,应长期保存,并建立相应的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管理和归档保存制度。
八、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交接班过程中必须对班中情况、系统情况、故障点、故障原因及处理情况交接清楚,对各系统运行状态、设备运行情况、设备机身温度及环境温度、系统设备供电情况作出全面检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填写在相应的记录表格中,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处理。
九、故障处理完毕后,对于故障时间、故障状态、解决办法、正常时间、作业人员等相关信息必须作出详细记录,并根据规定把有关情况向相关部门汇报。
十、在监控系统的定期校验过程中,中心站值班员要随时与维修人员保持联系,了解井下设备的运行状况,验证中心站数据与现场数据是否相符,并且作好记录。
十一、中心站值班员应熟悉和掌握中心站所有设备的操作程序,出现任何问题应立即向领导汇报。
十二、中心站所建立各种记录,监测员应认真填写,并摆放整齐,随时保证中心站的环境卫生清洁,符合达标工作要求。
十三、中心站操作人员应由经培训合格取得结业证的人员担任,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24小时实时监测,了解监测数据,能分析监测状况。
十四、如机房发现意外和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对重大事故要注意保护现场。
第4篇 小学网络中心安全制度
文化小学网络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2、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学校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3、机房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震、防静电等工作,防范措施应有效得力。
4、严禁任何人在学校网上使用来历不明或有毒软件。
5、禁止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犯国家法律法规、不利国家安全稳定的信息以及黄色等有害师生身心健康的信息。
6、网管中心的服务器、工作站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不得借用到校外。
7、主干服务系统发生案件,必须及时报告学校总务处和公安机关查处。
8、严禁火种进入室内,人离关窗锁门。
第5篇 网络中心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网络管理中心设备与信息的安全, 保障网络管理中心有良好的运行和工作环境,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网络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要爱护机器设备, 确保财产不受损坏,网络管理中心各种设备由各管理人员专管,主管人员对所管设备负全部责任,未经网络管理中心主管人员同意,其他人不准自行使用,移动和调换设备。
第二条 管理人员要爱护设备,按技术规程操作,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对网络管理中心的网络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检修,并要登记、报告,因违章作业所造成事故损失的,要按责任事故处理。
第三条 工作人员要保管好用户名和操作口令密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因泄漏用户名和操作口令密码所造成事故损失的,按责任事故处理。
第四条 网络管理中心是重点防火防盗单位,工作人员要掌握防火技能,应在每学期初检查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及防盗窗,如有问题及时与后勤,保卫部门联系解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网络管理中心的安全,防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网络管理中心,不准在网络管理中心内吸烟,发现火警情况应立即报警,并切断电源,启用灭火设备扑救。
第五条 网络管理中心内所有设备、仪器、仪表等物品要妥善保管,管理人员每学期核对一次,做到账、物、卡相符。
第六条 网络管理中心内的一切公用物品 (包括低值易耗品, 软件及资料)未经许可一律不得私自挪用和外借,外单位需借出设备及物品,应有单位证明和经手人签名的借条,经主管领导批准后, 网络管理中心工作负责人才能开具放行条。
第七条 外来实习或因临时性工作需要进入网络管理中心, 必须经有关主管领导批准,并有本中心管理人员在场,非工作人员进入网络管理中心,要事先征得同意,未经许可一律不准触碰开关和设备。
第八条 工作人员要将校外来访人员情况及时记录并向主管领导报告,要有礼貌的接待来访人员,但严禁在网络管理中心内游艺或进行非业务活动,一般人员无故不得在网络管理中心内长时间逗留。
第九条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早进入,晚离开时要检查设备情况,上班时密切监视校园网网络的工作情况,防止黑客袭击,做好数据备份,不得无故脱离岗位,下班时,要对所有设备的电源进行细致的检查,该关的要切断电源,离开时察看灯、门、窗、锁是否关闭好。
第十条 台面整洁,保持网络管理中心安静,注意环境清洁卫生,保持办公桌和工作台面整洁。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6篇 某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监控员交接班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监控员交接班制度
1.接班者应提前十分钟到岗,交班者相应提前做好交接准备工作,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手续。未经上级主管批准不得私自换班、替班。
2.交班者应将设备运行情况及故障火警处理情况、资料工具数目、领导指示、待办事宜等,准确记录在值班簿上,并向接班人加以说明交代。
3.接班者与交班者应共同查看各种设备有无损坏及运行情况,交换对火警处理意见,弄清领导指示和未尽事宜的续办内容,点清交接物品。
4.当交接班遇有紧急情况发生时,或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不能进行交接班,可在交班人员主持下,接班人员协助下完成工作。待事件处理得出结论,或上级主管作出决定后,交接班方可进行。涉及设备失灵,处警失误等情况,必须当即报告有关领导裁定责任。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应坚守岗位。如接班人因故无法到岗工作,交班人应报告主管领导给予安排,不得擅自离岗。
6.交班人交班前必须清扫室内卫生,接班人如发现交班人无故未清扫室内卫生,可不接班,直至交班人清扫完毕。
7.禁止交班给有病、情绪不正常或醉酒的接班人员,并立即将此情况报告上级主管。
8.交接班双方须在《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值班记录簿》上签字,以明确责任。
第7篇 中心小学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中心小学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学校建立健全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二、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学校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按规定程序上报教育局和相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四、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校委会。
学校发生师生伤亡、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害社会安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校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小时内向校委会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校委会写出书面报告。
五、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1、火灾事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2、治安(刑事)事故。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3、食物中毒事故。拨打急救电话“120” ,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4、其它事故(意外伤害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分别报告相关职能部门
六、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涉案人员的基本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第8篇 中心渔港渔业安全检查制度
为保证渔港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真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重大节日必查、每月一查、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相关人员对渔港设施安全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
二、中心渔港(公司)随时掌握渔港的运行情况,重点对制度落实、安全管理、隐患排查、事故处理的进行自查。
三、实行水陆结合,深入码头、渔船安全检查,主要包括:
1、检查渔船适航情况;
2、检查渔船、船员持证情况;
3、检查消防设备情况;
4、检查救生设备配备情况;
5、检查信号设备配备情况;
四、进行检查登记,建立检查档案及整改台账,确定整改时限,确保查出的安全隐患彻底整改,切实保证渔港安全生产。
第9篇 托管中心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2.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校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3.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第10篇 饮食中心防火安全保卫制度
饮食中心防火安全保卫制度
1、中心严格按照《防火安全包保责任书》组织各校区食堂责任人签定《防火安全包保责任书》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2、建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组织,防火制度上墙。
3、各食堂配齐安全消防设备并每月检查一次,消防器材要设专人认真管理,保证消防器材完好。
4、对职工要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常抓不懈。
5、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6、对安防工作有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中心将给予表彰,对违反防火安全酿成火灾事故的部门和责任人,进行调查和处理。
7、每个食堂每日白天由炊事员轮流值班,晚上设专人值班,负责食堂的安全工作。
8、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发生事故追究个人责任。
第11篇 s矿安全指挥中心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1、 地面中心站必须24h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的运行状态,接收上一级网络中心下达的指令并及时进行处理,填写运行日志,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报矿指挥中心负责人审阅。
2、 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通知矿井安全指挥中心,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及时报上一级网络中心。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3、 监控人员接到报警、断电信息后,应立即向矿安全指挥中心值班领导汇报,同时按规定指挥现场人员停止工作,断电时撤出人员,处理过程应记录备案。
4、 当系统显示井下某一区域瓦斯超限并有可能波及其它区域时,中心站值班员应按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手动遥控切断瓦斯可能波及区域的电源。
5、 网络中心必须24h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测控数据,核对煤矿上传的隐患处理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详细查询,按规定进行处理。填写运行日志,打印报警信息日报表,报指挥中心值班领导审阅。
6、 联网网络中心值班人员发现煤矿瓦斯超限报警、馈电状态异常情况等必须通知煤矿核查情况,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接到网络中心发出的报警处理指令后,要立即处理落实,并将处理结果向网络中心反馈。
8、 网络中心值班人员发现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讯中断或出现无记录情况,必须查明原因,并根据具体情况下达处理意见,处理情况记录备案,上报值班领导。
网络中心每月应对瓦斯超限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报当地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第12篇 中心小学安全责任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确保学校财产不遭受无谓的损失,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工作制度。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教室用电的设施设备,教学设施设备,体育活动设施设备,用水安全,疫情疾病预防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总务处主管。总务主任为主要责任人。
(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由教务处、少先队主管。教务主任为主要责任人。
(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安全,图书馆安全,教职工活动安全由教务处主管。教务主任为主要责任人。
(四)会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会计室负责人主管。
(五)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六)学生休息、吃饭、洗澡过程由总务处下属生活教师主管,并为主要责任人。
(七)学生的接送由跟车老师和车管处主管,车管处领导为主要责任人。
(八)食堂的各项安全由餐厅经理主管,餐厅经理为主要责任人。
(九)校园师生人身、财务安全由保卫科主管,保卫科长为主要责任人。
二、安全责任划分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分管工作负责。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
1、各年级教研组长是所负责年级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年级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2)负责督查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的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
(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3分钟内向校长报告,并在10分钟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
2、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班主任是班级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为活动的主要安全责任人。
3、重大活动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安全工作:组织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
4、学生课间活动安全由班主任负责,要对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责。
5、校园夜间安全保卫工作:学校保卫科负责,保卫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6、消防安全器材的购进、安置和管理由总务处负责。
7、食品安全及食堂管理由总务处负责,餐厅经理为直接责任人。
8、防病、防疫管理工作:校医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疫情的防治、监控和报告,防止各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
(2)班主任要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学校和疫情报告人报告,以便学校及时上报。
(3)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
9、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保卫科、教务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社区抓好治理工作。
(2)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学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10、全体教职工是自己岗位和工作内容范围的直接责任人:
(1)对本岗位工作(含值班)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对本岗位工作范围的安全工作,若需采取措施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一]、安全防火
1、学校每学期都要与全校各科室各班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各科室各班级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分别制定本科室本班级的防火制度,每月自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无力整改的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最大限度地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每个办公室只设一个电插座,坚决不使用电炉子、电暖器、电坐垫;在教室不使用电水壶、热水器。对师生员工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
2、每学期初、学期末,学校领导都要会同电工全面检查电源线路一次,发现老化、打火、脱位等情况及时更换或整改;平时也要注意观察,发现异常即使报告。
3、加强锅炉房、食堂等电路、电器的使用安全管理。
4、确保消防器材全部到位,随时备用,准确无误。
[二]、交通安全
由于校园处在集镇边缘,校门靠马路,车辆往来频繁,因而学校高度重视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严格要求学生认真遵守交通规则。每学期开始,学校重点强调,班主任随时提醒,全力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餐饮管理
加强食堂的管理。做到餐具使用一次消毒一次;地面经常冲洗,保持室内无灰尘;生熟食品隔离储存;米库无鼠;餐具在消毒柜内放置;服务人员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经常剪指甲、洗澡、洗衣服,确保全身整洁。
[四]、严禁学生下河洗澡。
每年暑假前后,都要警告学生,严禁到池塘、大河、水库洗澡,如果发现,严肃处理。
[五]、加强安全用电工作
1、对学生加强用电常识与安全教育,在教室、实验室等处,学习、生活过程都处处与电息息相关,要求学生发现问题,立即报告教师处理,不得自行解决。
2、各处电闸、开关都设有保护装置,由专人负责,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启或破坏。
3、如需临时拉线,必须找电工一手处理,其他人不得随便乱拉乱扯,特别在校园内拉临时落地线,必须检查绝缘层破损与否,以此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三 、安全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
1、为研究讨论和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
2、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
3、对于突发事件,分管领导要及时召开安全会议;如果事情重大要及时召开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并向教育局和分管领导汇报;
4、对于一般性事件,要在行政会议上及时通报并研究。
四、学校重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安全保卫制度
1、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尽量以就近、小型、安全为原则。能不动用交通工具的尽量不动用。一般不要组织出乡或野外的春游、秋游和夏令营活动。
2、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切实做好组织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周密计划,落实岗位责任。组织学生出市区集体活动,必须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3、外出活动前,要向学生提出安全保卫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
4、组织学生活动使用交通工具,必须与承运单位共同落实交通安全措施,严禁车船无照运行、带“病”运行和超员运行。学生活动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监督。
5、到游览区、游乐场等地方活动,一定要注意其合理容量和场所、设施的安全性,防止挤压、倒塌、跌落、溺水等事故的发生。到山区活动要防止山火、翻车、迷失、摔跌等事故。室内活动特别要重视消防安全。
6、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规则。
7、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其他各类社会庆祝活动原则上也不组织学生参与,个别确需在校生参加的,须经校长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严格控制人数,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8、组织学生活动的领导、教师应切实负起安全责任,学生应自始至终在领导、教师的带领和保护下开展活动。
[二]、组织大型学生文娱活动安全保卫制度
1、落实“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门的安全保卫人员,预先组织对演出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监督整改,重点做好防火、防电、防突发事件等安全保卫工作。
2、凡参加单位均要指定专人负责学生安全保卫,并预先做好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文明守纪等宣传教育工作。
3、演出期间必须保证所有的消防通道畅通。
4、场内严禁吸烟,剧场内动用明火(包括演出用蜡烛等道具)须提前一周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
5、场内电源线路、电器设备要有专人负责安全监控。
6、后台和演员休息场所要注意防盗和防滋扰破坏。非工作人员和非演出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人前后台。
7、观众必须按指定区域位置就座,严格遵守剧场纪律,不得喧哗和随意走动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五、安全检查制度
为更好贯彻落实教育局关于“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教学管理和保护师生平安的责任,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效的开展,制定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
1、制定综合治理、建设平安工作方案和切实可行的措施。
2、经常组织有关人员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校园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良好。
3、学校每学期全面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强化整改措施,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4、学校设立安全督查队,每天加强校园内部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
5、学校成立各班级安全员,重点加强班级内部安全督导工作,实行每日汇报制,营造安全的小环境。
6、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二]、检查内容
1.水电线路是否完好、畅通、规范。
2.校舍及各种设施是否安全、完好。
3.实验、电教等教学设备的使用、保管和维修等情况。
4.学校食堂的卫生、消毒和食物的储藏管理等情况。
5.各班学生执行安全制度情况。
6、各班级每学期进行一至二次班级安全隐患的排查,举行一次安全主题班会,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7、学校总务处定期对食堂、小卖部进行检查,严格进货渠道,保证商品质量,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严格餐具消毒制度,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阻截病从口入。
8、体育教师加强体育课的安全教育,认真检查场地器材,加强保护工作,平安地上好每节课。
9、学校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损坏和过期的灭火器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10、加强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工作,严格实验操作规程,加强危险药品管理,保证学生实验课不出现意外伤害事故。
[三]、学校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总结、部署每月的安全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处理,消除隐患,并把检查结果纳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考核。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图书室、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9、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13篇 线路维护中心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为加强线路维护中心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营造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依照市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线路维护中心具体情况,制定线路维护中心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线路维护中心安全生产小组
组长:苑宪卿
副组长:张帅、张松江、张宝群、王波、刘辉
中心电缆维护部安全员:邹玉国
中心光缆维护部安全员:冯志宏
会战光电缆维护部安全员:张松江
会战设备维护部安全员:刘振东
一、线路维护中心安全生产小组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统筹、指导、督促中心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分析、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二、中心各部设安全员(兼职),负责组织实施中心和班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组织职责
1、掌握线路维护中心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向中心主任、运行维护部反映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2、统筹安排线路维护中心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安全生产目标、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协调并指导线路维护中心各班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完善中心、各班组、维护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督促各班组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维护人员对班组长负责,班组长对各维护部主任负责,各部主任对中心经理负责。
4、倡导文明、安全、健康的安全文化,推动线路维护中心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5、督促中心各班组执行国家和省、市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6、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组织全体会议,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定安全生产目标,负责制定、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考核办法和奖惩标准按照市公司《安全工作责任书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生产责任状考核标准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考核。
线路维护中心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线路维护中心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执行市公司关于生产中心各岗位的职责。
生产中心经理(安全小组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生产中心对本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负责全公司范围内所维护设备的安全。
2、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中心贯彻执行,坚持生产与安全“五同时”。
3、组织制订并实施中心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组织对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临时工)进行中心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5、组织全中心的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逃生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员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6、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并奖励先进班组和个人。
7、对本中心发生的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8、负责本中心动火的申请、审批,组织并落实好安全措施。
9、建立本中心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充分发挥中心和班组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
10、建立健全中心的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生产,管安全。
生产中心副经理及各维护部主任(安全小组副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对中心的安全生产负责。
2、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五同时”。
3、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
4、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5、负责组织中心范围内的安全检查。
6、负责落实中心维修及临时抢修施工时安全措施,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安排监护人员。
7、负责对中心干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考核。负责检查新入公司人员的中心级安全教育工作。
生产中心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中心安全员在中心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安全保卫部的指导,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有权直接向安全保卫部汇报工作。
2、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中心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中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协助中心领导做好员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入公司人员的中心级安全教育,指导并督促检查班组(岗位)的安全教育。
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
6、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参加中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操作条件变动方案的“三同时”审查,落实设备维修、停用、运行的安全措施。
7、负责中心安技装备、灭火器材、防护和逃生器具的管理。
8、深入岗位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操作,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9、参加中心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0、健全完善安全保卫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市公司和中心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2、组织员工学习并贯彻执行分公司、中心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及其它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临时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逃生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组织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8、负责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工作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
班组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班组安全员由班(组)长或副班(组)长兼任,接受中心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负责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
3、对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临时工)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组织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案演练。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5、检查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救护伤员,并向领导报告。
生产维护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操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维护,严格执行规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工 作 制 度
中心安全生产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与协调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探讨通信安全生产发展趋势,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遇有特殊情况或根据工作需要,安委会主任可临时决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或部分委员会议。
中心安全员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未发现安全隐患不填写安全检查隐患及整改情况记录,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汇报,同时必须填写安全检查隐患及整改情况记录,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中心安全员的检查内容:
1、灭火器的安全检查。
2、生产工具的安全检查。
3、生产车辆的安全检查。
4、防火防盗的安全检查。
5、用水用电的安全检查。
班组安全制度
1、坚持每天班前安全讲话制度。
2、坚持每月进行至少一次安全教育、技术学习制度。
第14篇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安全例会制度
一、 安全例会由安全指挥中心主任主持,副主任、安全矿长、信息科、督查科、处置队、技术科、通风科、探水队主要领导和生产队级领导参加。
二、 安全例会每月上旬、中旬、下旬定期召开,紧急情况由主任或副主任及时通知召开。
三、 安全例会内容:
1、 学习贯彻上级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指令、通知、通报等。
2、 听取各单位关于安全技术措施和执行管理制度的情况汇报,汇总安全中存在的问题。
3、 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分析解决存在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并落实到有关单位和人员。
4、 研究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计划,核定安全资金投入,指定专人限期落实。
5、 总结本旬安全工作情况,落实前次安全例会确定事项的完成情况,具体安排下旬的安全工作。
6、 对发生的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事故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7、 对安全工作完成好的予以表扬奖励,完成差的查明原因追究责任,进行必要的处罚。
四、 会议要抓住重点,讲求实效,重在落实,防止流于形式。
五、 每次会议内容都必须有专人详细记录,妥善存档。参加会议人员都必须住址做好个人记录。
第15篇 区医院急救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急救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在急救中心办公室主任和护士长的领导下,成立科室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的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
2.每月组织进行一次法律、法规及安全防范知识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法制观念,树立安全意识,以防范为主。
3.加强科室安全管理,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检查通讯设备,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急救任务的顺利完成。
4.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和安全防范措施,履行各级人员的职责。
5.积极配合医院保卫科作好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完成各项急救任务。
6.每周对科室安全方面进行一次小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汇报上级部门。
7.消防设备应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保证消防设备完好、随时处于备用状态,本科室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使用。
8.做好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工作并有记录,以防范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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