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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安全制度汇编12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建筑安装安全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建筑行业的安全制度是保障工地作业人员生命安全与工程质量的基石。它不仅体现了企业对员工的关怀,更是法规要求的体现,有助于预防事故的发生,降低风险,维护企业的良好声誉,同时也是提升工作效率,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的关键。

安全制度有哪些

建筑安装的安全制度涵盖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1. 安全培训制度:确保所有工作人员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理解潜在危险及应对措施。

2. 工地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对高风险作业进行事先评估和审批,制定安全预案。

4. 应急救援制度:设立应急响应机制,以便在事故中迅速、有效地采取行动。

注意事项

在执行安全制度时,我们应注重以下几点:

1. 制度落实:纸上谈兵无用,必须将制度落实到每个工人的日常工作中。

2. 制度更新:随着工程进展和技术发展,安全制度应适时修订和完善。

3. 严格奖惩:对遵守制度的行为给予奖励,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强化制度的权威性。

建筑安装安全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是每一位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责任。只有将安全放在首位,我们的建筑才能矗立得更高,更稳固。

建筑安装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建筑安装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为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始终保持公司安全生产重大事故为“零”的目标,确保施工生产有序进行,公司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内容

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分为:思想政治教育;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教育。

1.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是安全生产教育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是搞好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思想政治教育通常从加强思想路线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两个方面着手。思想政治教育主要是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对劳动保护重要意义的认识。劳动纪律教育主要是使职工严格执行劳动纪律,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同时还要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使广大职工树立法制观念,把违章作业提高到法的观念来认识,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2.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

通过对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劳动保护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理解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和劳动保护的政策就是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从而能自觉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澄清一些错误的认识。

3.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内容包括:一般生产技术知识、生产安全技术知识以及专业性的安全知识。

(1)生产技术知识是指: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流程、作业方法及与工艺、作业相适应的机具设备性能和知识、操作技术等。

(2)生产安全技术知识,是企业所有职工都必须具备的基本安全技术知识。主要内容:有:企业内特别危险区和设备,及安全保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有关电器设备(动力及照明)的基本安全知识;起重机械和场内运输的有关安全知识;生产中使用的有毒有害材料或可能散发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防护基本知识;企业中的一般消防制度和规则;个人劳防用品的正确使用;发生事故的紧急救护及伤亡事故报告办法;各特种作业工种的安全操作技术知识教育等。

(3)专业性安全技术知识是指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技术和专业的安全技术操作、制度。主要内容有:特种作业人员所操纵、驾驶的设备、设施、锅炉、受压容器、起重机械、电气、焊接(气割)、防爆、防尘、防毒、噪声控制等。

4.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教育

运用企业内安全先进项目、单位的经验,进行介绍交流、宣传教育,并将企业内部的事故案例或外单位典型事故教训进行分析、教育,使广大职工从中看到危害性,吸取教训,提高防范能力。

二、安全生产教育形式、对象和责任部门

教育形式:全员安全生产教育、新工人入厂三级教育、“四新”教育、经常性教育、季节性教育、特种作业操作工作教育、中小型操作人员教育、调换工种换岗教育和工伤、长病假复岗教育。

1.全员安全生产教育

全员安全生产教育主要由各单位(项目部)负责实施。

(1)在每年年初、六月“全国安全月活动”、国庆节前后三次开展全员安全教育。

(2)每位员工每年接受至少一次的全员安全操作规章教育。其中内容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标准化管理、各种安全设施、措施要求等,并进行考核。

2.新工人入厂三级教育

三级教育是指新进单位职工的公司教育;项目部、施工队现场教育;班组岗位教育。

(1)公司安全教育

对新进单位的职工(合同工)临时工、培训和实习人员,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安全监督部负责一级安全教育。内容:党与国家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上的有关法令、规定和政策;本单位的生产特点;一般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知识、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时间不少于8课时。方法力戒内容空洞、枯燥乏味,防止走过场。安全部门应把受教育者、教育内容、考试成绩等记入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2)项目部现场安全教育

对新职工经过公司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包括换岗人员),由项目部主管安全生产的经理负责第二级安全教育。内容:本项目部的生产概况;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情况,以及好坏典型事例教育等。也可以通过实地参观,介绍情况,包括各种机械的性能等安全注意事项,使新职工对工地、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有一个概括的了解,时间一般不少于4课时。

(3)班组岗位安全教育

新职工分配到班组后,由班长或大组长进行负责第三级安全教育。内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所担任工种的岗位责任制;新工人将要从事的生产、施工性质,工作地点以及环境的安全、卫生注意事项;生产、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技术知识以及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容易发生事故或有毒有害的地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等。

3.成建制的外分包队伍人员的安全教育

人员进场分别由项目部负责人与外分包负责人共同组织由项目部对进场人员进行知识总交底教育,由项目安全员会同外分包队伍进行工种岗位安全教育,教育内容要求可参见三级安全教育。

4.“四”新教育

由工程管理管理部、质量检查部等在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实施时,负责对管理操作人员相应的操作及使用的安全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8课时。

5.经常性教育

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形式可采用: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会议、安全技术交底、广播、黑板报、参观劳动保护教育室、播放录象等,结合公司生产、施工任务进行安全生产经常性教育。

6.季节性教育

由项目部结合季节特征、节假日前后职工容易疏忽而放松安全生产的规律,抓住主要环节,进行安全教育。凡是自然条件变化,大风、大雪、暴雨、冰冻或雷雨季节,应抓住气候变化的特点,进行安全教育。

7.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操作工的专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操作工,应按照特种作业和机械操作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证管理暂行规定按期培训、审证、考核。

8.换岗和复岗教育

由各项目部对调换工种的职工或工伤假、病假、产假、哺婴期等连续息工日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职工,进行调换工种或复岗安全生产教育。学习和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知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课时。

9.外包队伍职工安全教育

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落实,对外包队伍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并按外包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相关措施。

第2篇 建筑安装行业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建筑安装工程现场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2.施工人员要做到十不准

2.1不准酒后上岗。

2.2不戴安全帽不准上岗。

2.3不穿工作服不准上岗。

2.4不穿工作鞋(电焊工绝缘鞋)不准上岗。

2.5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不准上岗。

2.6不是电工不准接线拉电。

2.7不准串岗会客。

2.8不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

2.9不准打闹闲聊、谈情说爱。

2.10不准偷工减料、损公肥私。

以上每出现一项罚款20~100元。

3.安全责任制

3.1项目经理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项目副经理、施工队长是安全直接责任人,项目部设有专职安全员。

3.2项目责任人或施工人员均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必须对工程施工的每个环节了如指掌,安排工作首先讲安全,总结工作必须总结安全。

3.3对工程的施工机械要有警示牌,使用标准和要求,让每一个使用者弄懂原理及注意事项,谨防乱用乱放、只用不管的现象存在,不按要求施用,弄坏机械设备、机具按实物价值2倍处罚。

3.4在施工中无论采取哪种作业方法,都必须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禁止以包代管的现象发生。

3.5登高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帽;不准穿易滑、硬底或带铁钉、铁掌的鞋,无可靠防范措施不准在同一空间的上层同时作业。高空作业者不得随意向下扔掷物体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传递物体必须用绳拴牢,风力六级以上或雷雨时禁止在露天高处作业。

3.6施工现象电气设备及用电线路调整或故障处理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实施,线路不得乱拉乱接,加强电路保护,保障用电安全,如有违返罚款30-60元。

4.施工现场机具安全

4.1各种气瓶存放和使用时要距离明火十米以上,并且避免在阳光下曝晒,搬动时不能碰撞。

4.2氧气瓶与乙炔瓶使用时间距不能小于6米,要隔离存放。

4.3使用中乙炔瓶必须垂直放置,不得卧放。

4.4使用气割时发生回火,应先关氧气阀,后关乙炔阀,乙炔管着火时,可采用折管子的方法,将火熄灭。

4.5焊接场所应该保持通风良好,进行电焊、电割、气焊气割工作前应该清除工作物和焊接所有的易燃物或者在焊接处采用防护措施。

4.6移动电焊机时,须停机断电,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切断电源。

4.7施焊过程中,人体不要接触在钢板或其他导电的物件上。

4.8龙门吊在使用前要经过试车,试车前应注意检查挂钩、钢丝绳、齿轮和电气部分等。使用时应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并且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上或者在下面停留和行走,物件悬空时驾驶人员不能离场。

4.9机械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修,如果损坏应立即修理。钢丝绳严禁做地线使用,磨损超过报废标准的锈蚀缺油的严禁使用。

4.10起重吊装人员应分工明确,工作中要设专人统一指挥,起重人员应熟练各种起重和指挥起重机的手势、旗语等联系信号。

4.11起重机械、牵引机械和辅助工具都要标明最大负荷量和安全速度,龙门吊必须装有起重限位器,必须装上排绳器,轨道必须安装夹轨钳。

4.12起吊前先进行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起吊,吊运物件时不宜离地面太高,不得长时间悬吊。

4.13起重工作中禁止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吊绳和吊具,发现异常,应立即停吊,进行处理。

4.14起重过程中,有关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吊装现场。

4.15雨天不准露天施焊,在潮湿地带焊接时,应站在绝缘物品上,并穿好绝缘鞋。

4.16进入设备容器施工时,照明灯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4.17严禁湿手操作电气开关,操作高压、刀闸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4.18在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或设专人看管。警示牌必须谁挂谁取。

5.配电箱安全管理

5.1开关箱内必须有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装置参数必须匹配。

5.2配电箱内开关上必须有与设备相符的标志。

5.3配电箱必须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5.4罐内照明要使用安全电压,闸刀开关熔丝参数与设备容量必须匹配。

第3篇 建筑安装公司安全教育制度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使职工熟悉和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中的各项章程,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凡新吸收或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入操作。

二、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办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四、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

5、尘毒的危害和防护。

6、执行入队教育、现场教育、岗位及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第4篇 建筑安装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1、目的:建立施工组织安全、现场安全、土石方工程安全、起重吊装安全、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管理、拆除工程安全等程序2、范围:适用于公司建筑、安装安全管理3、责任者:安全部、工程部、建筑、安装施工单位

4、程序:

4.1施工组织安全规定:

4.1.1.新建、改建、扩建,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按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施工方案,报请主管付总批准。

4.1.2.施工组织设计应分部、分项制定工程施工方案,方案中应包括安全施工部分,批准后方可安排施工。

4.1.3.工程施工部门,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在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安全交底。

4.1.4.凡参加施工的技术人员,职员和工人,必须熟悉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本制度,本工种,本岗位安全规程,否则不能参加施工指挥和施工作业。

4.1.5.凡施工中有关焊接,高处作业,电气设备安全检修等,均按安全检修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4.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4.2.1 .参加施工人员和进入现场的一切人员,必须按安全规定准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4.2.2 .施工现场在开工前,应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平面布置,安排施工作业棚,临时休息室,仓库,搅拌机,以及施工机械,材料堆放的位置。

4.2.3 .施工现场内危险地段的坑、井、沟、陡坡、电气设备、线路等必须设置“危险”或“禁止通行”的标志,夜间设红灯信号。

4.2.4 .施工现场道路必须保持畅通,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照明,电气线路架设必须符合电气规程要求。

4.2.5 .工地材料,机具,设备的堆放,必须整齐稳固,拆除的模板,铁线,脚手工具,边角废料等要及时清除。

4.2.6 .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存放使用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4.2.7 .施工现场根据需要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4.3土石方工程安全规定:

4.3.1 .土石方工程施工必须办理动土证(防止损坏地下电缆,管道等)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4.3.2 .挖土施工必须按土质情况留有一定边坡(坡视土质情况而定)。

4.3.3 .挖土的土方距离沟边至少0.8米,堆土高度不能大于

1.5米。

4.3.4 .在雨季或土质松软遇有流沙时,必须设固壁支撑,支撑应有足够强度。

拆除支撑时必须按顺序从下至上进行。

4.4起重吊装安全规定:

4.4.1.对20吨以上重物和土建主体工程主体结构吊装,必须编制吊装方案,吊物重虽不足20吨,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宽比大,精密,贵重以及施工条件特殊困难的情况下,应编制吊装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等部门审查,技术付总批准后方可进行。

4.4.2.起重吊装工程必须分工明确,统一指挥作业。

4.4.3.使用各种起重机械,吊装机具和索具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4.4.3.1 .各种起重机在吊装前必须对机械,安全制动装置详细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4.4.3.2 .各种起重机械的操作使用,必须按机械本身的操作规程执行。

4.4.3.3 .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额定负荷进行吊装,禁止超载使用。

4.4.3.4 .起重设备工具在吊装前必须进行试吊检查,确认无疑方可使用。

4.4.3.5 .严禁利用厂区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生产性建筑物等做吊装,锚点。

4.4.3.6 .不停车大修或技措工程的吊装施工,必须作出吊装方案,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吊装。

4.4.3.7 .所有起重吊装必须经安全部门审查批准,持工作安全许可证方可进行。

4.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安全规定:

4.5.1 .各种施工机械以及电机的传动和危险部分,都要设防护装置。

4.5.2 .各种起重、运输机械必须设有联锁开关及超载、回转、卷扬各行程控制等安全装置。

4.5.3 .木工机械必须保持各种安全装置齐备好用。

4.5.4 .各种机械必须专人管理,按机械本身安全规程操作,定期维护检查、确保机械设备完好。

4.5.5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导线必须设专职电工维护管理。

4.5.6 .架设的高、低压线路必须符合电气规程规定。

4.5.7 .电动手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

4.6拆除工程安全规定:

4.6.1 .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全部拆除建筑物等进行全面检查,制订拆除施工方案,经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

拆除工程应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办理安全施工许可证,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4.6.2 .拆除工程方案经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人员交底,学习拆除工程安全操作规定。

4.6.3 .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

4.6.4 .拆除工程,应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未拆部分应保持稳固,不许用挖切或推倒方法拆除。

4.6.5 .拆除物料不准自上而下抛掷,应采取吊运和顺槽流方法,并及时清理运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5篇 建筑安装、临时工程施工安全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对外承包的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或招用临时工时,应首先审查其营业执照和有关证明文件。重大工程如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各安装工程,需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正式签订合同。

第三条 较大工程项目,施工前应有合同甲方负责甲方和乙方有关方面负责人参加的专门会议,研究安全施工方案,指定现场负责人,由其统一指挥,做到安全施工。

第四条 承包单位来厂施工需要用电时,应首先到动力公司办理申请用电手续,由动力公司指定接用电地点,未经许可乱拉临时线。

第五条 在施工中,必须临时停送电时,应先到动力公司办理停送电工作票,并指定联系负责人。

第六条 各单位的机动车辆,在厂区内行驶的速度,必须按26公里/小时的限速规定执行。不得超速和违章载人,车门、拉杆上不准站人。不准酒后开车。

第七条 承包单位在施工中,由于违章和其他原因造成我方员工伤亡、设备损坏时,应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第八条 在搭脚手架时,应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材料,绑扎牢固,并对其安全性负责。

第九条 凡在施工现场动火,应提前一天到安全消防部门办理动火证。对私自动火者,按违反消防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十条 各施工单位在现场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容器时,必须设有醒目的防火标志。

第十一条 承包单位不得擅自焊制或使用乙炔浮筒等受压容器。

第十二条 承包单位来厂施工人员,必须服从本厂安全监察人员的检查,如违反安全规定,不听劝阻者,厂安全监察人员有权制止其作业,并处以经济制裁或一次性罚款,罚款从承包工程费中扣除。

第6篇 某建筑安装公司安全教育制度

建筑安装公司安全教育制度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使职工熟悉和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中的各项章程,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凡新吸收或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入操作。

二、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办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四、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

5、尘毒的危害和防护。

6、执行入队教育、现场教育、岗位及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第7篇 建筑安装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施工组织安全、现场安全、土石方工程安全、起重吊装安全、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管理、拆除工程安全等程序

2、范围:适用于公司建筑、安装安全管理

3、责任者:安全部、工程部、建筑、安装施工单位

4、程序:

4.1施工组织安全规定:

4.1.1.新建、改建、扩建,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按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施工方案,报请主管付总批准。

4.1.2.施工组织设计应分部、分项制定工程施工方案,方案中应包括安全施工部分,批准后方可安排施工。

4.1.3.工程施工部门,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在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安全交底。

4.1.4.凡参加施工的技术人员,职员和工人,必须熟悉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本制度,本工种,本岗位安全规程,否则不能参加施工指挥和施工作业。

4.1.5.凡施工中有关焊接,高处作业,电气设备安全检修等,均按安全检修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4.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4.2.1.参加施工人员和进入现场的一切人员,必须按安全规定准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4.2.2.施工现场在开工前,应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平面布置,安排施工作业棚,临时休息室,仓库,搅拌机,以及施工机械,材料堆放的位置。

4.2.3.施工现场内危险地段的坑、井、沟、陡坡、电气设备、线路等必须设置“危险”或“禁止通行”的标志,夜间设红灯信号。

4.2.4.施工现场道路必须保持畅通,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照明,电气线路架设必须符合电气规程要求。

4.2.5.工地材料,机具,设备的堆放,必须整齐稳固,拆除的模板,铁线,脚手工具,边角废料等要及时清除。

4.2.6.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存放使用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4.2.7.施工现场根据需要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4.3土石方工程安全规定:

4.3.1.土石方工程施工必须办理动土证(防止损坏地下电缆,管道等)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4.3.2.挖土施工必须按土质情况留有一定边坡(坡视土质情况而定)。

4.3.3.挖土的土方距离沟边至少0.8米,堆土高度不能大于1.5米。

4.3.4.在雨季或土质松软遇有流沙时,必须设固壁支撑,支撑应有足够强度。拆除支撑时必须按顺序从下至上进行。

4.4起重吊装安全规定:

4.4.1.对20吨以上重物和土建主体工程主体结构吊装,必须编制吊装方案,吊物重虽不足20吨,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宽比大,精密,贵重以及施工条件特殊困难的情况下,应编制吊装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等部门审查,技术付总批准后方可进行。

4.4.2.起重吊装工程必须分工明确,统一指挥作业。

4.4.3.使用各种起重机械,吊装机具和索具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4.4.3.1.各种起重机在吊装前必须对机械,安全制动装置详细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4.4.3.2.各种起重机械的操作使用,必须按机械本身的操作规程执行。

4.4.3.3.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额定负荷进行吊装,禁止超载使用。

4.4.3.4.起重设备工具在吊装前必须进行试吊检查,确认无疑方可使用。

4.4.3.5.严禁利用厂区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生产性建筑物等做吊装,锚点。

4.4.3.6.不停车大修或技措工程的吊装施工,必须作出吊装方案,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吊装。

4.4.3.7.所有起重吊装必须经安全部门审查批准,持工作安全许可证方可进行。

4.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安全规定:

4.5.1.各种施工机械以及电机的传动和危险部分,都要设防护装置。

4.5.2.各种起重、运输机械必须设有联锁开关及超载、回转、卷扬各行程控制等安全装置。

4.5.3.木工机械必须保持各种安全装置齐备好用。

4.5.4.各种机械必须专人管理,按机械本身安全规程操作,定期维护检查、确保机械设备完好。

4.5.5.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导线必须设专职电工维护管理。

4.5.6.架设的高、低压线路必须符合电气规程规定。

4.5.7.电动手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

4.6拆除工程安全规定:

4.6.1.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全部拆除建筑物等进行全面检查,制订拆除施工方案,经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拆除工程应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办理安全施工许可证,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4.6.2.拆除工程方案经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人员交底,学习拆除工程安全操作规定。

4.6.3.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

4.6.4.拆除工程,应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未拆部分应保持稳固,不许用挖切或推倒方法拆除。

4.6.5.拆除物料不准自上而下抛掷,应采取吊运和顺槽流方法,并及时清理运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8篇 ee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落实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工人的人身安全,认真做到奖优罚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处罚细则

第二条 违反施工现场以下纪律处罚标准,一次处罚十元,二次贰拾元,三次除名。

2.1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不带安全帽者;

2.2 高处作业无防护设施,不系安全带作业者;

2.3 从高处向下抛杂物者;

2.4 不是操作工,开动机械设备者;

2.5 喝酒上班者;

2.6 随吊栏上下者;

2.7 穿高跟鞋、易滑的硬底鞋、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者;

2.8 擅自拆动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准(志)和警告牌者;

2.9 施工作业、上下攀登脚手架者;

2.10 无安全操作证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者。

第三条 违反技术措施的处罚标准

3.1 建筑物在2m以上未架设安全防护措施,以及不符合要求的工地,对该工地负责人罚款伍拾元,并下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限期未改的,对该工地负责人加倍罚款。

3.2 起重机械提升运输安装,未经验收或不合格就使用的工地,对该工地负责人罚款壹佰元,并下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不改加倍罚款。

3.3 机械电器设备无安全装置和不全的,以及超负荷的或带病运转的,不定期按时维修保养的,管理人员和操作工均罚款贰拾元。

3.4 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没有安装触电保安器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肆拾元。

3.5 工地临时架设照明供电线路不符合操作《规程》要求的,对工地电工罚款贰拾元,同时处罚工地负责人贰拾元。

第9篇 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为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始终保持公司安全生产重大事故为“零”的目标,确保施工生产有序进行,公司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内容

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分为:思想政治教育;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教育。

1.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是安全生产教育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是搞好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思想政治教育通常从加强思想路线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两个方面着手。思想政治教育主要是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对劳动保护重要意义的认识。劳动纪律教育主要是使职工严格执行劳动纪律,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同时还要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使广大职工树立法制观念,把违章作业提高到法的观念来认识,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2.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

通过对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劳动保护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理解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和劳动保护的政策就是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从而能自觉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澄清一些错误的认识。

3.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内容包括:一般生产技术知识、生产安全技术知识以及专业性的安全知识。

(1)生产技术知识是指: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流程、作业方法及与工艺、作业相适应的机具设备性能和知识、操作技术等。

(2)生产安全技术知识,是企业所有职工都必须具备的基本安全技术知识。主要内容:有:企业内特别危险区和设备,及安全保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有关电器设备(动力及照明)的基本安全知识;起重机械和场内运输的有关安全知识;生产中使用的有毒有害材料或可能散发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防护基本知识;企业中的一般消防制度和规则;个人劳防用品的正确使用;发生事故的紧急救护及伤亡事故报告办法;各特种作业工种的安全操作技术知识教育等。

(3)专业性安全技术知识是指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技术和专业的安全技术操作、制度。主要内容有:特种作业人员所操纵、驾驶的设备、设施、锅炉、受压容器、起重机械、电气、焊接(气割)、防爆、防尘、防毒、噪声控制等。

4.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教育

运用企业内安全先进项目、单位的经验,进行介绍交流、宣传教育,并将企业内部的事故案例或外单位典型事故教训进行分析、教育,使广大职工从中看到危害性,吸取教训,提高防范能力。

二、安全生产教育形式、对象和责任部门

教育形式:全员安全生产教育、新工人入厂三级教育、“四新”教育、经常性教育、季节性教育、特种作业操作工作教育、中小型操作人员教育、调换工种换岗教育和工伤、长病假复岗教育。

1.全员安全生产教育

全员安全生产教育主要由各单位(项目部)负责实施。

(1)在每年年初、六月“全国安全月活动”、国庆节前后三次开展全员安全教育。

(2)每位员工每年接受至少一次的全员安全操作规章教育。其中内容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标准化管理、各种安全设施、措施要求等,并进行考核。

第10篇 建筑安装施工管理(后勤)人员安全生产规定

建筑安装施工管理(后勤)人员安全生产基本规定

1.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学习和应用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尽心尽职做好本职工作。

2.坚持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谁指挥生产谁必须同时下达安全生产交底书,并认真做好各类事故的预防工作。

3.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牢帽带,严禁汹酒后上班进入施工现场。

4.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参加建筑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安全培训班,并二年复审一次,做到持有效证件上岗指挥生产。

5.施工现场工人因需要加班加点,项目部必须有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值班,并认真做好安全监护和巡查工作。

6.认真参加本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上级安全检查中发出的安全生产整改书应按照三定四不准的原则认真落实整改,直到事故隐患消除为止。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除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以外,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发生各类事故应采取有力措施,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严禁安排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殊工种操作。

8.严禁安排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和书面考试合格的工人上岗操作。

9.严禁安排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

10.严禁安排未经验收合格的塔吊、井字架、脚手架等施工设施、施工机械和机具投入使用。

11.严禁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安排工人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第11篇 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ee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落实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工人的人身安全,认真做到奖优罚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处罚细则

第二条 违反施工现场以下纪律处罚标准,一次处罚十元,二次贰拾元,三次除名。

2.1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不带安全帽者;

2.2 高处作业无防护设施,不系安全带作业者;

2.3 从高处向下抛杂物者;

2.4 不是操作工,开动机械设备者;

2.5 喝酒上班者;

2.6 随吊栏上下者;

2.7 穿高跟鞋、易滑的硬底鞋、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者;

2.8 擅自拆动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准(志)和警告牌者;

2.9 施工作业、上下攀登脚手架者;

2.10 无安全操作证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者。

第三条 违反技术措施的处罚标准

3.1 建筑物在2m以上未架设安全防护措施,以及不符合要求的工地,对该工地负责人罚款伍拾元,并下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限期未改的,对该工地负责人加倍罚款。

3.2 起重机械提升运输安装,未经验收或不合格就使用的工地,对该工地负责人罚款壹佰元,并下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不改加倍罚款。

3.3 机械电器设备无安全装置和不全的,以及超负荷的或带病运转的,不定期按时维修保养的,管理人员和操作工均罚款贰拾元。

3.4 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没有安装触电保安器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肆拾元。

3.5 工地临时架设照明供电线路不符合操作《规程》要求的,对工地电工罚款贰拾元,同时处罚工地负责人贰拾元。

3.6 脚手架搭设未经验收或验收合格就使用者,对使用者罚款贰拾元,同时对工地负责罚款叁拾元。

3.7 电器设备未按《规程》规定接地接零,对工地电工罚款贰拾元,同时处罚工地负责人贰拾元。

3.8 在建工程的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接料平面口,电梯口没有用栏杆或盖板加以防护或防护不全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贰拾元。

3.9 施工现场内危险区域未挂安全警标,夜间未设红灯示警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贰拾元。

第四条 对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的处罚标准

4.1 施工围墙不完整、不整齐的,首先发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改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伍拾元。

4.2 场地不整洁,未按规定堆放建筑材料的工地,对该工地负责人罚款壹拾元。

4.3 三通一平不符合要求的建议整改,如对人身安全有威胁的先发更改通知书,逾期不听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壹佰元。

第五条 发生重伤事故和设备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相对工地等有关人员的处理,除按有关文件执行外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5.1 对发生重伤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罚款伍佰元,工地负责人罚款壹仟元,施工队长、副队长各罚款伍佰元,不执行者罚款加倍。

5.2 对重大伤亡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罚款贰仟元,工地负责人罚款伍仟元,施工队长、副队长各罚伍佰元。

5.3 对事故隐瞒不报告或破坏现场者,加倍处罚。

第六条 对在劳动保护工作中作出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适当的奖励。

6.1 把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方针和政策,有安全劳动保护制度长期坚持,安全生产年内未发生事故的作为评选先进组和个人的条件。

6.2 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提出合理建议或有革新和发明创造的先进人物给予适当奖励,由安全科组织报队长批准可予奖金壹佰元。

6.3 全年无重大事故和伤亡事故、伍万元以上设备事故,给予各类人员奖励分别是:项目经理伍佰元;施工队长、副队长、专职安全员叁佰元;

6.4 无重伤以上事故的工地按工程造价分别给工地管理人员奖励是:工地负责人按工程造价的0.2 %奖励,工地其他管理人员按工程造价的0.1 %奖励。

6.5 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发生或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者应给予适当奖励,由安全员或队长上报准许给予资金壹佰元。

桐城市ee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o__年二月二十日

第12篇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内建筑安装的施工现场、土建工程、高空作业、起重吊装、施工机械和电器设备的拆除等工程的安全管理均由生产管理部负责。

2、建筑安装、大修施工工程在施工前必须弄清拟建区域的地下管网、电缆和水文地质情况后方可施工。

3、施工前在向员工做技术交底的同时也必须进行安全交底。

4、有关焊接槽、罐、电修等作业前均需取得安全、技术部门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5、施工时,对坑、井、重物悬挂、电气、高空等设备必须设危险警示标志,夜间施工要设红灯信号。 施工道路必须畅通,道路的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证行车安全。

6、施工现场要有足够的照明,临时电线的架设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程的要求。

7、施工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必须设专人管理。

8、施工现场要设置必要的防火器材;动用明火,要到防火部门办理手续后方可动工。

9、所有进入现场人员一律佩戴好防护用品。

10、土方工程:

(1)挖掘施工必须按土质留有一定坡度,挖出的土方距沟边至少0.8米,土堆高度不得大于1.5米。

(2)在基础地沟边缘及土壤自然坡角范围内不得安设施工机械设备,也不准通过任何运输机械。

(3)在两侧土质松软或遇有流沙时,必须设固壁支撑,并保证具有足够的强度,拆除时应按回填土顺序进行。

(4)挖掘时,需注意是否有毒气体和有害物质放出,所有的人员不准在地坑、地槽内休息。

11、高空作业:

(1) 从事高空作业的员工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员和其它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允许从事高空作业。

(2)施工单位应给高空作业的工人提供工具袋和安全带。

(3)在建筑安装过程中,如果上下两层同时进行工作,两层间必须设有专用的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不允许工人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工作。

(4)遇有六级以上强风的时候,禁止露天进行起重工作和高空作业。

(5)施工现场中的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都应该随时清扫,如果有雨水、冰雹时要采取防滑措施。

12、起重吊装:

(1)20吨以上重物和土建主体结构的吊装或不足20吨重,但形状复杂,细长超长和施工条件困难的情况下,应编制吊装方案,由安全环保部、技术质检部部、生产管理部批准后方可进行。

(2)起重吊装工程,必须分工明确,统一指挥作业。

(3)使用各种起重机械、吊装机具和索具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在吊装前必须对机械的安全、制动装置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②必须按额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使用;

③吊装机具、索具的钢丝绳的选用不准超过其安全系数;

④在物体正式起吊前,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0~200mm左右,检查各处受力情况,当确认无问题后,再正式起吊;

⑤严禁利用厂区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生产建筑等做吊装锚点;

⑥利用厂房内的吊钩进行吊装时,必须进行检查,不得任意接挂;

⑦起吊场地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物件吊起后,上面、下面禁止站人,起吊物件不得长时间停留空中;

⑧起吊物件时,必须保证平稳,不准斜吊,如遇有特殊情况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13、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

(1)各种施工机械、电机的传动危险部分,要设防护装置。

(2)各种起重输送机械,必须设有连锁、超载、回转、卷扬、行程控制等安全装置。

(3)各种机械必须有专人管理,按机械本身安全规程操作。并要定期维护检验,确保机构设备良好。

(4)木工机械必须保证各种安全装置齐备好用。

(5)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持接线正确,接地良好。

(6)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线路必须配有专职维护管理人员,保证安全好用。

(7)架设的电气线路要符合规程规定。

(8)电动、手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

(9)设备的所有接地装置要良好。

14、拆除工程:

(1)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全部拆除建筑构物等进行全面检查,制定安全施工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

(2)拆除工程方案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人员交底,使其学习掌握施工方案。

(3)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

(4)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先将电线、煤气管线、水管及其它管线系统的干线和该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迁移。

(5)拆除工程应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分层同时拆除。未拆除部分应保持稳固,不许用挖切或推倒方法拆除。

(6)拆除物件不准向上向下抛掷,要采取吊运或顺槽流放方法,并及时清理运走。

(7)石棉瓦拆除,必须佩戴安全帽,铺设跳板,操作时要用脚踏在瓦楞处。

(8)用爆破方法拆毁建筑物时,应按有关爆破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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