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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生产安全制度汇编13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施工生产安全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制度,犹如航海者的指南针,确保我们在复杂作业环境中的方向正确。它不仅保障了工人的生命安全,也维护了企业的稳定运营。安全制度的存在,就像一道无形的防护网,防止因疏忽或无知引发的事故,同时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提升着公众对我们品牌的信任度。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作业许可制度:规定特殊作业前必须获得许可,确保风险评估和安全措施到位。

2. 安全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 工地巡查制度:通过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

4. 应急预案制度:预先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方案,降低损失。

注意事项

1. 制度的执行不能流于形式,需严格执行,避免“纸面安全”。

2. 制度应适时更新,适应施工现场的新情况和新技术。

3. 员工的参与至关重要,鼓励他们报告潜在风险,共同维护安全环境。

4. 制度的制定要考虑可行性,过于繁琐可能导致执行难度增加。

施工生产安全制度是企业安全文化的基石,其制定和执行需要全员参与,以科学严谨的态度,确保每一项工作都在安全的轨道上运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追求效率的守护每一位工人的生命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

施工生产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施工生产安全技术管理责任制度

1.各级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生产的安全负技术责任。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经上一级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执行。

3.由于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不落实,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根据实际的原因,追究公司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责任;由于工地负责人无故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工地负责人的责任;由于安全技术措施本身的问题,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审批人的责任和编制人从代责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发现工地负责人无故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既不监督落实,也不向主管领导汇报的,要追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从代责任。

4.各级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组织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分析研究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技术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技术防范措施。

5.各级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工地负责人以及各施工作业队负责人学习国家、行业以及上级颁布的安全技术规程、规范、规定、标准等,并要积极贯彻执行。

第2篇 施工生产机械安全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加强施工(生产)机械安装、拆卸、使用、维修的规范化管理,使各环节的工作有章可循,确保机械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总公司配置的施工(生产)机械在安装、拆卸、使用、维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3. 定义

3.1. 流动式吊机--履带吊、汽车吊和轮胎吊。

3.2. 电驱式吊机--利用电力驱动的机械,如圆筒吊、炉顶吊、行车、龙门吊,包括施工电梯、劳辛格、电动卷扬机等。

4. 职责

4.1. 总公司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总公司工程部负责编制各工程点施工机械使用计划。

4.2. 各施工机械管理部门负责其所辖(租)施工机械在使用、维护过程中的安全监督。

4.3. 力特工程机械公司负责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检修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督监控工作。

4.4. 力特工程机械公司负责组织编写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4.5. 人力资源部培训科负责组织施工机械操作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取证和复审工作。

4.6. 力特工程机械公司负责组织、计划、落实起重机械的日常、月度、年度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4.7. 力特工程机械公司负责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检修作业指导书或方案的编写和审批。

5. 依据及参照文件

5.1. 国家经贸厅安全[1999]477号《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行标准》

5.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92

5.3. 电力工业部(原)电建[1995] 671号《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5.4.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gb5905-86

5.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

5.6.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劳安字[1991]8号文

6. 相关文件

6.1. gpec/msd/s1/02《员工培训管理程序》

6.2. gpec/msd/s3/22《防台风管理程序》

7. 程序

7.1. 从事起重机械操作、安装、拆卸、检修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7.2.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

7.2.1. 起重机械在安装或拆卸前,必须由安装或拆卸单位编写起重机安装拆卸作业指导书,报力特公司审批。

7.2.2. 力特公司必须对安装或拆卸人员进行该起重机械安装或拆卸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和签证工作,安装拆卸人员应按该起重机械的安装或拆卸作业指导书中的要求进行作业。

7.2.3. 对新装、拆迁、大修或改变重要技术工况性能的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应根据起重机械实际安装工况、现场条件、吊装作业要求来决定试验负荷和试验工况。

7.2.4. 起重机械在安装完毕后应按规定进行试吊,试吊合格后向工程点施工机械使用部门进行移交,并做好交接手续。

7.2.5. 对起重机械拆下的部件、附件、配套备用设备、专用工具、专用油料和备品,施工机械使用部门要分类妥善安全保管保存。

7.3. 起重机械使用

7.3.1. 起重机械使用时,司机应严格执行该吊机的安全规程和“十不吊”操作原则,工作前应做好吊机各项目检查,同时确认环境、地质、气象是否达到吊机作业要求,工作完毕应正确填写行车日记,如工作需要连班必须做好交接班工作。

7.3.2. 起吊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95%及以上,或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重物,或在高压线路下方或其附近工作时和其他特种吊装作业,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应有施工负责人在现场指导。

7.3.3.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部门必须对起重机械的防台风工作负责,对每一台起重机械无论在哪里作业事先必须制定防风卡,随机械配备防台风材料。

7.4.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

7.4.1.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部门必须对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机械检查工作负责,使用管理部门必须每月作出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检查计划并监督班组实施。维护保养、检查工作后正确填写记录表格。

7.4.2. 起重机械发生故障需要检修时,必须由维修人员进行仔细的检查以确定检修项目,在检修工作之前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签证,检修人员应按该起重机的检修作业指导书或方案的要求进行检修作业。

第3篇 雨季施工生产、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根据雨季气候特点,为保证雨季施工生产安全及交通安全,充分考虑雨季给施工生产安全及交通安全带来的困难,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加强各在建工程项目、物资运输的雨季生产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发生因气候原因导致的施工事故及其它事故,提高雨季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3 雨季施工生产安全管理规定:

3.1 电网施工

3.1.1根据雨季特点,结合施工生产进度情况,提出合理的雨季施工组织方案,及时调整施工保障资源,合理配置人员、机具、设备,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

3.1.2针对工程施工特点,编制雨季施工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照措施组织施工,加强危险作业过程的监护工作,做好雨季施工的预防性管理、技术措施,重点加强边坡防护、地基处理、高空作业等工作。同时要控制人员、物资在施工便道运输过程中因路面湿滑、塌陷等原因造成的危害;还应充分考虑雨季对施工机具、个人安全防护造成的影响,认真检查其可靠性,保障雨季施工过程的安全。

3.1.3加强与当地气象、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广泛了解当地的地质灾害情况,对施工作业区域内可能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山洪等自然灾害,做好预控措施,发现异常及时向公司职能部门、建设单位进行汇报,避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及设备事故。

3.1.4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针对雨季施工可能导致的自然灾害,编制应急预案,并组织交底,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3 物资加工、运输及后勤保障

3.3.1各单位要加强车辆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驾驶人员及时了解沿途的气候及路况,做好出发前的车况检查,为安全运输提供保障。

3.3.2各单位车辆管理部门要合理安排工作,避免驾驶人员连续、疲劳驾驶,同时,要求驾驶人员严格遵守雨季行车的安全要求。

3.3.3外租车辆及委托运输时,要完善相关手续,对重要设备、施工机械的运输应完善保险手续,预防因交通事故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3.3.4物资部门要对库区的防雨、防雷设施及生产电源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项生产任务顺利进行。

3.3.5物资部门的材料运输与装卸,要充分考虑雨季运输与装卸的不利因素和危害,编制雨季材料运输与装卸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遵照措施组织运输与装卸工作。

4 雨季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4.1各单位(项目部)要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严格加强雨季行车的安全管理,严肃车辆调度纪律,没有特殊事由,减少出车频率。

4.2严格加强雨季车辆检查。重点检查制动、转向、传动系统、灯光、雨刮、喇叭、轮胎、后视镜、止退器、防火防盗装置、安全带等。

4.3 严格贯彻执行“八不准”、“两注意”、“一熟悉”。

4.3.1“八不准”:

(1)不准违法驾车。雨天行车,驾驶员视线受阻视力变弱,车辆行驶要减速慢行多鸣号。严格控制车速,正确操作驾驶车辆,严禁违法超速超载行驶。

(2)不准驾驶“带病”车辆。严禁发生因机械原因而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

(3)不准猛打方向。雨季行车路面较滑,轮胎与地面的附着力变小,磨擦系数降低,猛打方向会使转向失控,导致车辆横滑、调头、方向失灵发生翻车、撞车等事故。

(4)不准使用紧急制动。雨季行车路面较滑,制动距离延长,使用紧急制动会使车辆调头侧滑。

(5)不准猛加油门。猛加油门会使车轮打滑,应保持平稳匀速行驶。

(6)高速公路不准盲目超车,路上积水容易产生侧滑翻车。

(7)不准盲目进入涉水区,必须“一看二慢三通过”。

(8)不准盲目通过泥石流、山体滑坡地段。

4.3.2“两注意”:

(1)注意避让行人。雨中行人撑雨伞,骑车穿雨具,导致其视线、听力受到限制,往往车辆临近时才知来车,会发生惊慌避让或自行滑倒等,使驾驶员措手不及。切记减速慢行多鸣号,合理避让行人。

(2)注意自己的身体健康。严禁熬夜及一切影响身体健康危害安全行车的活动。

4.3.3“一熟悉”:

熟悉各种道路的操作方法。柏油路、泥砂路、山区便道和弹石路的结构不一样,行车时操作方法也各异。

4.4 针对阴雨天雾大,道路能见度低,要求驾驶员在行驶前检查车辆灯光,行驶中必须集中注意力,对前车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禁止盲目超车。

4.5 雨天行车必须确保雨刮器处于良好状态,注意减速行驶,通过泥泞路及其它容易引起打滑的道路,车速要慢,尽量不超车,会车时要慢。遇大雨、暴雨天气禁止动车。

4.6 雨季在湿滑的路面行驶,因车辆附作力小,车轮容易发生空转和打滑,为确保安全,无特殊事情禁止驾驶员动车。

4.7 雨季后,应对运输道路进行整修,确保运输道路畅通。对危险路段应设置警告标志,提醒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

4.8 人力运输的道路应事先清除障碍物,抬运苯重物件的道路,其宽度不宜小于1.2米,坡度不宜大于1:4。运输用的工器具应牢固可靠,每次使用前应进行认真检查,雨雪后抬运物件时,应有防滑措施。

4.9 施工队(班组)每周的安全日活动,驾驶员应积极参加,分析和总结雨季行车的安全经验。安全员应经常对驾驶员进行安全监督和教育。

5 相关文件: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4.3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4.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和架空电力线路部分)

第4篇 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运营、建设施工等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落实设备设施定置管理、扬尘治理等安健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结合公司及厂站、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条例、规章

行业相关规程、规范、标准、办法规定。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厂站、项目。

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监察部门

对公司直属或受委托管理项目、各厂站、项目及其所辖工程建设类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工作行使监督监察、检查指导职能。

第五条 运营管理部门

对公司直属或受委托管理项目、各厂站、项目及其所辖运营类项目、厂站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生产)管理工作行使综合监督监察、检查指导职能。

第六条 其他项目管理部门

对管辖范围厂站、项目、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工作行使综合监督监察、检查指导职能。

第七条 安全监察部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和业主、主管部门、股份公司要求以及本制度规定,组织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策划并报领导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

对各部门及其所管辖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行使监督监察、检查指导职能。

第八条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及所辖厂站、项目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 各项目管理机构对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工作负责。

第三章 管理规定

第十条 各部门、各厂站、项目应加强作业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工作,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第十一条 各项目管理机构应明确本项目文明施工(生产)管理责任,并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相关单位(如:建设项目的监理、工程分包商等)文明施工责任,切实加强文明施工(生产)管理。

(一)作为建设单位的项目,应按规定健全监督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做好文明施工记录。有监理的项目,应要求监理单位制定扬尘治理监理细则,监督施工现场落实各项扬尘治理措施,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文明施工违规行为,并进行复查。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做好文明施工记录。

(二)作为施工单位的项目。应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严格落实好各项文明施工措施。施工现场应配备专人加强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进行土石方开挖作业时,施工现场应设置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员,负责监督建筑垃圾外运时,运渣车辆是否密闭运输、冲洗除尘和号牌清晰,做到运渣车辆不带泥出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员、交通协管员、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员应在文明施工工作日志上做好相关记录。

第四章 文明施工措施

第十二条 安全文明施工(生产)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和本制度规定。文明施工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机制。各项目管理部门、各厂站、项目和可根据当地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相关要求制定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细则或要求,对相关内容及要求予以调整或删减

第十三条 有职业病危害的场所或作业环节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行业标准要求,现场配备职业危害检测监测、报警等设备设施,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牌、职业健康保护警示标志等。作业人员穿戴符合标准规范的职业健康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耳塞、面罩、防护服等。

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组织接触职业危害等从业人员,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职业健康体检,进行职业病筛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并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应急处置措施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并妥善存档相关记录。

第十四条 推行“8s管理

有条件的部门或厂站、项目,应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逐步有序推进“8s“管理,创造优雅的生产和办公环境,良好的工作秩序和严明的工作纪律,同时提高工作效率,生产高质量、精密化产品,减少浪费、节约物料成本和时间成本。通过推行”8s“建设。

1、改善和提高企业形象。

2、提高生产效率。

3、改善零件在库周转率。

4、减少故障,保障品质。

5、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6、降低生产成本。

7、改善员工精神面貌,使组织具有活力。

8、缩短作业周期,确保交货期。

第十五条 “8s“推进计划

鼓励逐步推进,有序推进,达到条件的优先实施,从3s逐步推进到8s。

1、 先推进“3s“,即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做好“工完、料尽、场地清”。

2、 3s达到要求后,推进“4s”、4s达到要求后,推进5s,以此类推,有序推进到6s、7s、8s。

第十六条 “8s“管理内容

8s,即在生产现场对人员、机器、材料、方法、信息等生产要素进行有效管理。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iketsu)、素养(shitsuke) 安全(safety)、节约(save)、学习(study)”

整理:增加作业面积;物流畅通、防止误用等。

整顿:工作场所整洁明了,一目了然,减少取放物品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保持井井有条的工作秩序区。

清扫:清除现场内的脏污、清除作业区域的物料垃圾。

清洁:使整理、整顿和清扫工作成为一种惯例和制度,是标准化的基础,也是一个企业形成企业文化的开始。

素养:通过素养让员工成为一个遵守规章制度,并具有一个良好工作素养习惯的人

安全: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的连续安全正常的进行,同时减少因安全事故而带来的经济损失。

节约:就是对时间、空间、能源等方面合理利用,以发挥它们的最大效能,从而创造一个高效率的,物尽其用的工作场所。

第十七条 冲洗设施

施工现场大门内侧应设置高压立体冲洗设施(出水量应不低于50m3/小时,冲洗设施宽度略大于大型车辆宽度,每侧可设置上、中、下三层喷头,上层喷头高度为2.0米,中层喷头高度为1.2米,下层喷头高度为0.5米,每侧每层喷头不少于8个,喷头水平间距不大于0.5米,总喷头数量不少于48个,喷头须固定牢固),冲洗区外侧应铺设经串联成片且长度大于8米的麻袋。确无条件设置立体冲洗设施的市政项目,1公里施工区间内设置出场车辆固定冲洗点,采用移动冲洗设备、铺设麻袋等设施,确保车辆不带泥出场。

第十八条 裸土覆盖

施工现场内堆放超过8小时不扰动的裸土应使用不低于800目的密目网进行覆盖,堆放超过三个月以上不使用的堆土应进行绿化,弃土应及时清运。进行基坑土石方开挖以外作业时,裸土应进行绿化或采用人工草坪进行覆盖。

第十九条 围墙或围挡

施工现场应沿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墙(围挡),围墙(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装配式彩钢围挡,围档高度从地面到上横梁外沿不低于2米。进行绿化迁移、人行道铺装等占道作业施工的,应采用移动围挡或者高度不低于1米的矮围档打围。

第二十条 喷淋装置

房屋建筑工程场内主要道路两侧设置雾状喷淋装置,喷头水平间隔不大于5米;施工现场安装有塔吊的,应在塔臂上设置雾状喷淋装置;房屋建筑工程进行主体、装饰施工时,应在楼层周边设置雾状喷淋装置。高度50米以下建筑物,设置不少于1道雾状喷淋装置。高度50米以上的建筑物,应设置不少于2道雾状喷淋装置,喷头水平间隔不大于5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围挡顶部应设置雾状喷淋装置,喷头水平间隔不大于5米。施工现场每500m施工路段一般应设置一个移动式雾炮。

第二十一条 土石方开挖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基坑土石方开挖作业时,基坑周边设置雾状喷淋装置,喷头水平间隔不大于5米,设置于临边防护架体上。对于基坑周边固定喷淋装置无法覆盖的中心区域,应增设移动式雾炮。

第二十二条 道路硬化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场内主要施工道路应进行硬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区域与社会通行道路有交叉的通道和出场车辆固定冲洗点应采用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临时硬化。进行基坑开挖作业时,使用期超过3个月的马道,应进行硬化。

第二十三条 封闭运渣

楼层建筑垃圾应装袋运输或设置密闭垂直清运通道,不得高空抛撒建渣,做到工完场清,确保作业现场整洁有序。

第二十四条 在线监测

主管部门有在线监测要求的项目,应在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安装扬尘在线视频监测设备,视频监测范围应覆盖出入口冲洗区域。未达到安装扬尘在线视频监测设备条件的建设工地,应在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测设备,视频监测范围应覆盖出入口冲洗区域。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5篇 浅谈施工生产创新型安全管理规范

谈及安全,顾名思义,凡涉及人身安全与财产、机械设备损坏等的隐患,都属于安全范畴,在人们的大脑前沿难以忘却安全与伤害,就因为这一对矛盾体,人们深入研究,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专业界概括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约束与疏导人们时时刻刻注重安全。

一、安全管理体系

安全管理体系,顾名思义就是基于安全管理的一整套体系,体系包括软件硬件方面。软件方面涉及到思想,制度,教育,组织,管理;硬件包括安全投入,设备,设备技术,运行维护等等。构建安全管理体系的最终目的就是实现企业安全、高效运行。一个优秀的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应该包括如下几部分:

1、安全文化及理念的树立

2、管理层的承诺、支持与垂范

3、安全专业组织的支持

4、可实施性好的安全管理程序、制度

5、有效而具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6、员工的全员参与

二、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应包括其安全管理分为风险控制与文化建设两个大方面。

1、文化建设的工作要素: 文化建设(行为安全)工作的要素包括:强有力的,可见的管理层承诺、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方针和政策、挑战性的安全目标和指标、直线组织的安全职责、综合性的安全组织、专业安全人员的支持、高标准的安全表现、持续性安全培训及改进、有效的双向沟通、有效的员工激励机制、有效的安全行为审核与再评估、全面的伤害和事故调查与报告。

2、风险控制的工作要素: 人员变更管理、承包商安全管理、紧急响应和应急计划、质量保证、启用前安全检查、机械完成性、设备变更管理、工艺安全信息、工艺风险分析、技术变更管理。

三、以浅层知识,阐述新型安全管理

为保证合理化的综合性安全管理,逐步加深企业的综合性效果利益,完善安全化生产管理和经济建设的控制,提高整体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上下一体,同步推进,才能形成企业安全管理的综合实力,我们安全部门的安全管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明确管理思路是做好任何工作的前提,只有思路清晰,才能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网络,并使网络发挥出管理的效果

在安全管理上以安全标准化体系为纲领,以严格纠察为主要手段,以应知应会、危险辨识为突破口,抓好日常安全管理和日常隐患排查整改,认真落实责任追究,不断夯实各项基础管理工作,推行模块化安全管理,让安全环保管理变得轻松、简洁、受控。每个单位要善于将三大主版块(工艺、设备、安全)管理进行细分,将日常的工作事务进行分门别类设定所有的模块,将模块的具体工作责任到人,制定工作标准和要求,确定完成的时间,最终实现持久的管理模式。

2、注重部门内部建设,形成共同的价值取向和工作目标

团结务实的企业精神和协作互助的团队精神是企业文化的核心价值观,一个部门建设绩效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项目的整体利益。要打造高绩效的部门,首先就要制定明确并切合实际的目标,部门内部成员互相尊重,并且愿意帮助别人;部门的每一位管理人员将沟通作为工作的一个部分,当某个成员不在的时候会主动补位。营造严肃、活泼、团结、高效、阳光、和谐的氛围。我们用“态度是红线、用心、用脑、用情”管理方法,做到开会不落实等于零,安排不检查等于零,预案不演练等于零,培训不考试等于零,问题不解决等于零,责任不追究等于零。

3、不断激励员工,塑造阳光文化,通过合理管理赢得员工的认可

安环部所有人员要努力做到认同和接受是第一步,通过有效的沟通提升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加强与其他部门之间的配合,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人际关系,使每个人工作起来更加愉快、更加高效。对于基层员工,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工作,改变“以强制性的手段规范员工安全行为”的安全管理工作方式,将“激励是创新的源泉,效果是处罚的几十倍”的企业文化得到有效地落实。

4、抓好事故苗头管理不放松,剖析问题找出原因并适时加以改进

针对在生产中出现的管理问题,召集管理人员进行小范围的交流会,部门人员每周必须与各作业队负责人进行交流,形成固化的工作内容,充分运用好“两个做在前”的工作法,即把服务做在考核的前面,把工作做在检查的前面。积极主动地搞好协调与沟通交流,减少隔阂及不和谐音符。同时认真吸取同行业事故教训,做好举一反三工作,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5、始终坚持隐患排查和整改不放松,不断形成一种固化管理模式

事先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和表格,每天、每周和每月根据检查重点,持久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坚持做到“三定” ,抓整改、抓《隐患整改回执单》、抓复查,在内部形成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相结合的闭环安全管理模式,努力确保隐患整改落实达到100%。

6、善于运用台帐管理,重视档案分析工作

台帐记录的目的不是应付各级职能部门的检查,而要成为今后安全管理工作的借鉴和参考,为此安全环保部应制定《数据化管理汇总表》,从各个方面进行管理数据的统计,每月进行一次更新,用数据对安全工作阶段性的成果进行评价。

7、培训是永远的主旋律,知识就是管理效率

通过培训,不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系统思考的能力,有效避免安全管理工作执行过程中的盲目性。在培训上抓住重点的人群,调查需求细分不同的层次,针对需求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制定培训计划。部门内部的教育培训方式多样化,新进学员、部门成员都有固定的学习培训计划。

8、定期召开安全工作管理例会,统一思想,解决各个层次的管理问题,增强凝聚力,有利于基础管理工作的整体推进

百分之八十的矛盾来自沟通不够,针对考核,部门及时与违章违纪者进行谈话、交流,通过换位思考,通过心与心的沟通,从思想上达成共识,消除了彼此之间的隔阂,最终卸掉了心理负担和思想包袱,轻装前进。

9、坚持谏言管理不放松,广开言路,不断形成全员管理的安全氛围

项目部应固定设臵安全谏言箱,定期收集安全生产的谏言,经过现场评审之后在内部网上进行公示,对采纳的建议进行及时的奖励,收到良好的效果。谏言的上报和奖励必须把握好六个原则:首先反映的问题一定是作业队解决不了的问题;其次是需各个部门协调、涉及安全的问题;第三管理中的焦点、难点问题;第四规范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的合理化建议;第五部门安排的是作业队落实较有创意的结果;最后必须是被部门采纳的建议。

10、建立绩效考核竞争机制,认真落实责任追究,不断推动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部门通过表格化的管理不断推动整个部门绩效的完成,坚持过失管理不放松,责任追究抓落实。过失管理尽管针对本次事件来说是事后的安全管理,但对有效地指导今后的安全工作,避免同类事故的发生来说又起到事前预防的作用。

11、为更好地服务于安全生产,确保夜间及管理空档期间的安全受控,坚持推行常年值班制度

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问题,落实“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理”的要求,安全环保部坚持执行常年值班制度,每天中午、晚上各安排一名部内人员值班,确保值班期间各类安全问题得到及时解决,真正实现全天候的安全监管。

第6篇 某分公司施工生产安全教育制度

为了使本分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加深对安全的感性、理性认识,牢固地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防止和杜绝事故的发生,促进本分公司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招收的职工必须通过公司、项目部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的主要内容为:

1、公司级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主要为:

1)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及有关政策、法令。

2)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及事故教训。

内容:加强劳动保护工作,搞好安全生产,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反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①认真贯彻“劳动法”、《建筑法》、国务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建设部第三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第十五号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

②严格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施工。

③发生事故应按“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2、项目部的安全教育提纲为:

1)现场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生产要求;

2)讲述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内容:项目部结合各工种按“建筑工人安全操作手册”要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①认真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②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即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井字架乘人,严禁施工现场和民工宿舍乱拉乱接电线。

③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危险部位作业,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

④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第十五号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3、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主持进行,安全教育提纲:

1)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要点和易发生事故的地方,部位及其防范措施。

2)明确岗位安全职责,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以及有关防护装置设施的使用和维护。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①进行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②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往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③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玩弄机电设备。

④在操作中,应坚持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⑤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硬底鞋,拖鞋和带钉易滑的鞋或赤脚和赤膊操作。

⑥不准坐在脚手架防护栏杆处休息。

⑦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脚手架的连接物件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

⑧手推车装运材料,应注意平衡,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⑨严禁井字架吊篮内乘人,不准在井架内行走,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井架提升后去下面清理砂浆等物,不准吊篮久停空中,下班后要切断电源。

⑩脚手架上雪、霜、泥等要及时清理,脚手板二端要扎牢,脚手架不准超载。

4、单梯上部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必要时须有人监护。

5、高处作业不要用力过猛,防止失去平�而坠落。

6、夜间施工必须要有充分的照明。

7、不懂电气的人严禁擅自操作,严禁施工现场或民工宿舍乱拉乱接电线。电线不准绕在钢管脚手架上。

8、五个不准踏:(一)阳台口;(二)石棉瓦、油毡屋面;(三)出线;(四)屋面沿口;(五)砖墙上面。

9、井字架搭设必须加装超高行程限位器和吊盘防坠落装置,并在井字架吊盘出入口必须加设安全门。

10、“三宝”及“四口”防护,安全生产的三件宝是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高处作业防“四口”是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还有其他如阳台、楼板、屋面、井架口等均应做好临边防护。

11、施工现场还有其他:如阳台、楼板、屋面、井架口等均应做好临边防护。

12、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整齐,场地清后,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

13、施工现场设置“四牌齐全”即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牌、井字架严禁乘人牌、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牌、现场宣传标语牌。

二、职工经教育后安全考试,不合格的要留下补课,直至合格,再分配到岗位上去,并登记造册。工作一段时间后重新进行安全教育。

三、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内容主要包括:

1、上级的劳动保护及有关文件指示。

2、各部门科室及每个职工的职责。

3、遵章守纪。

4、事故案例及教训和先进安全经验。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1、建立职工活动室,举办安全学习班,上安全课,播放安全录像片,建造安全宣传栏、黑板报等,采取措施以防止一切工伤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有计划地送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增加安全管理技术人员,促进安全生产。

第7篇 冬季施工生产、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冬季气温较低,气候多为阴雨、大雾,给施工带来安全隐患及不便。为加强各在建工程项目、物资运输的冬季生产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发生因气候原因导致的施工事故及其它事故,进一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冬季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3 安全管理规定:

3.1.1各作业现场需根据季节特点,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安全。

3.1.2冬季施工生产期间,施工队(班组、车间、工作站)定期进行每周一次的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3.1.3冬季施工生产项目的作业指导书中,必须有针对该项目的《冬季施工生产安全措施》。

3.1.4进入冬季施工生产,对有条件进行封闭的作业场所,应对其屋顶、门窗及孔洞及早进行封闭。

3.2 大风、大雾、雨雪、低温结冰天气安全措施

3.2.1大风(风力大于六级)、大雾(能见度小于20米)、雨雪天气严禁露天高空作业。

3.2.2 防滑跌安全措施

3.2.3在现场施工区域清除积水、霜雪,防止结冰。

3.3 防冻安全措施

3.3.1严禁使用明火取暖,并保证通风良好。

3.3.2对消防器具应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对消防设施应做好保温防冻措施。

3.3.3作业工器具、设备工作完毕后必须做好防护措施,防止雾水、低温损伤施工工器具、设备。

3.4 冬季用电安全措施

3.4.1对施工、生活用电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加强用电管理,确保供电设备、线路的正常运行。

3.4.2施工配电盘必需装设漏电保护器,临时电源只能从漏电保护器后接引。

3.4.3加强电动工具管理,严防电动工具受潮,雨雪天气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3.4.4严禁使用电炉取暖,取暖用电严禁超负荷;用普通煤炉取暖必须有专门的除烟通道,且室内必须设置专门的通风口,防止发生触电和火灾事故。

3.5 夜间加班安全措施

3.5.1尽量避免夜间高处作业,如确需进行,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并有防寒、防滑措施。

3.5.2寒冷天气高处作业,除应做好防寒、防冻、防滑措施外,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御寒劳动保护用品。

3.5.3冬季夜晚施工照明应充足,高处作业使用的电梯应处于良好状态。

3.6 冬季防火安全措施

3.6.1冬季气候比较干燥,进入林区作业,作业现场禁止吸烟、生活用火。

3.6.2在林区内的各施工作业点须至少配备2只灭火器,作业结束时,由工作负责人检查作业场地四周50米范围内的起火隐患。

3.6.3对于火灾易发区,隐患区进行一次排查,组织人力排除隐患,对于易发区进行重点监控,要求其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职责。

3.6.4强化宣传,做到预防在前。要求项目部、材料站及施工队在驻地张贴森林防火标语,积极营造防火氛围。

3.6.5加强动火管理、及时清除火源周围的易燃物,动火区布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3.6.6禁止在密闭容器、房间内避寒、取暖,避寒、取暖设施必需保证通风良好。

3.7 冬季交通运输安全措施:

3.7.1人力运输的道路应事先清除障碍物,运输用的工器具应牢固可靠,每次使用前应进行认真检查,雨雪后抬运物件时,应有防滑措施。

3.7.2督促驾驶员出车前进行车辆例行检查,定期进行保养维修,禁止带病行车。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把不安全的隐患及早排除。

3.7.3天气、道路条件不良时,车辆应减少运输重量,增加安全系数。

3.7.4冬季雨雪天气、路面结冰时,车辆应做好必要的防滑措施。

3.7.5车辆必须加装雾灯,否则禁止使用。

4 相关文件: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4.3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4.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和架空电力线路部分)

第8篇 分公司施工生产安全教育制度

为了使本分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加深对安全的感性、理性认识,牢固地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防止和杜绝事故的发生,促进本分公司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招收的职工必须通过公司、项目部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的主要内容为:

1、公司级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主要为:

1)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及有关政策、法令。

2)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及事故教训。

内容:加强劳动保护工作,搞好安全生产,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反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①认真贯彻“劳动法”、《建筑法》、国务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建设部第三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第十五号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

②严格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施工。

③发生事故应按“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2、项目部的安全教育提纲为:

1)现场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生产要求;

2)讲述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内容:项目部结合各工种按“建筑工人安全操作手册”要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①认真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②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即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井字架乘人,严禁施工现场和民工宿舍乱拉乱接电线。

③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危险部位作业,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

④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第十五号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3、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主持进行,安全教育提纲:

1)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要点和易发生事故的地方,部位及其防范措施。

2)明确岗位安全职责,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以及有关防护装置设施的使用和维护。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①进行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②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往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③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玩弄机电设备。

④在操作中,应坚持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⑤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硬底鞋,拖鞋和带钉易滑的鞋或赤脚和赤膊操作。

⑥不准坐在脚手架防护栏杆处休息。

⑦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脚手架的连接物件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

第9篇 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标准

1生产区域内物品、设施管理标准要求:

(1)摆放整齐,平稳可靠,摆放不得妨碍操作;

(2)生产岗位办公桌上不得放水杯。

(3)生产工作场所应悬挂职业健康安全警识标识,张贴应不得低于1.5米,过时的、破旧的应及时清除或更换。

(4)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5)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采用的贮存方式应与其性质相适应,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6)危险品和普通物品同库存放时应保持适当的距离。

(7)遇水燃烧、易燃、易爆及液化气体等危险品不得在露天地贮存。

(8)加强对危险物品的管理,暂存库最大堆放量不得超过3日量,生产现场最大堆放量不得超过2日量,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9)危险化学品搬运时应轻拿轻放、禁止野蛮装卸,运输过程中应有可靠的防止发生晃动或滑动的安全措施。

(10)废油漆、油料、纸箱、泡沫等由环保中心回收处理;油漆等易燃品应统一存放在车间库房内。

(11)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执行“三定”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位管理、定期更换管理。

(12)灭火器箱、消防箱前不得放置其他物品,消防箱内必须配备f扳手,水带应采用双头卷。

(13)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要经安保部审定,原则为不影响生产现场的正常操作,便于取用、醒目的固定位置,并放置于特制的箱内,有明显标志,严禁悬挂于墙上。

(14)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乱扔乱放,应单独存放,并在工作期间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要求:

(1)施工现场周围应当设置遮挡围栏,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2)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

(3)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4)施工中动火现场必须清除易燃物品,将动火附近的下水井、地沟、电缆沟等予以封闭,用坚固不燃的隔板或者阻燃毡布与周围隔开,防止火花飞溅。

(5)气瓶禁止敲击、碰撞,夏季不得放在日光下曝晒,且气瓶上严禁放置电焊地线。

(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性气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7)焊机要采取防晒、防雨或防接触蒸汽和水进入的措施,其电源和控制箱也应防雨,并保持清洁,安装高度不得低于1.5米,控制箱应上锁。

(8)电焊作业现场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配备相应的防毒面具。

(9)施焊、割作业场所半径10米内不得存有易燃易爆物品,且在动火前按公司规定办理动火证后,才能施焊、割作业。在更换焊条时,严禁乱扔焊条头。

(10)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机械防护装置(如防护罩、保护盖等),且不得任意拆除。

(11)临时线需用绝缘良好的电缆线,其截面应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要求,悬空架设或沿墙放设,室内离地不得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3米,禁止在树上、脚手架或金属栏杆上挂线,穿越门窗(尤其是金属门窗)使用时要加装固定防护套。

(12)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应距0.3米以上,在道路交叉处应高于4.5米。

(13)临时线装在户外的开关、熔断器等电器设备应有防雨雪设施。

(14)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v以下的电压。

(15)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乱扔乱放。

3厂区交通通道标准要求:

(1)通道路面应平整、无台阶、无坑沟,井盖、下水道盖等必须保持完好,发现损坏的及时修复。

(2)公司区域内道路、厂门、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路、溶媒库、危险品库以及禁止停放各种车辆地段,必须设有交通信号或明显标志。

(3)公司区域内交通道路两侧路灯必须保持完好,有足够照明。

(4)利用通道一边停置车辆的应有划线(白色)标志,但不得超过通道中心线。

(5)道路土建施工应有警示牌或护栏,夜间要有红灯警示。

(6)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边一至二米,堆放要牢固,跨越道路拉设的绳架高度不得低于五米。

4厂区内车辆管理标准要求:

(1)不得在转弯处及公司主干道上停置车辆。

(2)自行车、摩托车按规定存放在车棚内或指定位置,禁止在厂区内骑车。

(3)轿车、吉普车、面包车等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区,严禁出租车进入厂区。

(4)厂区内各种车辆执行限速5公里/小时的规定,倒车、进出库房或厂房门口,限速3公里/小时。

(5)一切运载车辆应注意安全行驶,不允许乱停乱放,需停置的车辆必须停靠在定置线内,严禁违章搭载和野蛮行车。

(6)手推车载货时,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一米,左右不准超过二十厘米,全长不准超过三米,载重量不准超过五百公斤,不许两车共载一物。

(7)机动车载物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四米,长度前后不准超过车身二米。

5车间内安全通道标准要求:

(1)安全通道标记应醒目、清晰,通道平坦,无台阶、坑、沟或斜坡,双线平行、笔直。

(2)车行道宽1.8m,人行道宽1m。

(3)安全通道必须畅通,各类材料、设备、工位器具不能侵占安全道。

(4)安全通道应有醒目标志,“安全出口”等安全标志牌应有夜光效果,高度不得超过1米。

6生产区域地面状态标准要求:

(1)路面应平整、无台阶、无坑沟、无积水、无油脂、无绊脚物等。

(2)在生产区域内所设置的坑、壕、池应加盖或有护栏。

坑:指深0.5m、凡脚能踩入坑内的均称坑,无规定面积的要求。

壕:深≥0.2m,宽≥0.1m。

池:指深0.8m或地上边沿高0.8m,存放液体的。

凡在厂房内搭建平顶房,并利用平顶作堆场的,或者利用厂房屋顶作工场的,应有足够的承重强度或防护栏杆。

(3)及时清除工业垃圾、废溶媒、废水及废物等。

现场管理是当前企业关注的热点,对促进安全生产、消除管理失误,防止事故发生,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树立企业形象,推动安全工作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第10篇 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安全文明施工,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发展,体现“以人为本”, 树立“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的企业经营理念,特制定本办法。

安全、文明施工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员工最基本的权利和义务,是工程质量和工期的保证,是工程达标投产的重要内容。努力创造一个施工组织周密、区域功能合理、现场整洁、安全设施完善、标志明显、劳动纪律严明、施工人员遵章守纪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就是严格贯彻执行《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公司在工程施工中将大力倡导安全文明施工,致力于全面推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使电网建设工程项目形成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化、安全文明设施标准化、现场施工条理化、现场物资堆放定置化、成品保护经常化,创建一流的施工现场,树立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的良好形象。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3 职责:

3.1 公司安委会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定、修改、完善工作。

3.2 公司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3.3 公司安委会会同工会对本规定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4 adss 在输电线路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4.1 施工准备阶段

4.1.1 施工前必须对工程进行认真调查,并有工程调查报告,工程调查完后三天内须将调查报告报送公司工程部存档。

4.1.2 施工组织设计(措施)中,必须具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专门章(节),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并按要求对所承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实行具体管理、监督、指导、检查、评比,并负责对不安全文明施工状况进行整改。

4.1.3 工地材料站应设在交通、通讯方便的位置,消防、防盗设施应齐全完善。

4.1.4 库房和堆放场地应清洁整齐,有安全标志牌、警示牌。材料堆放按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并有明显的标识。

4.1.5 不合格的设备、材料要分开堆放和保管,并有明确标示,防止混用。

4.1.6 项目部驻地、施工队驻点、临时材料、机具库房应清洁卫生、整齐。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混放,领用手续要齐全。

4.1.7 各工序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应包括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要求。

4.1.8 项目开工前,项目部要与施工队签订安全文明施工承诺合同。

4.1.9 施工队长必须将施工队签订的集体安全文明施工承诺合同内容向施工人员宣讲,并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承诺合同内容进行工作。

4.2 施工阶段

4.2.1 各项施工应做到设计图纸、措施方案、材料设备、施工机具、人力资源、安全设施的落实。

4.2.2 各项施工必须按施工图和施工措施进行,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4.2.3施工必须按照批准的作业指导书进行,必须进行技术、安全文明施工交底并形成记录。

4.2.4 施工场地布置合理,材料堆放必须整齐,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混放、不能阻塞施工通道。

4.2.5 施工现场需设有明显工作区域,应挂牌施工,并明确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闲杂人员严禁进人施工区域内。

4.2.6 施工人员进人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衣着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4.2.7 施工队应组织好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做到有有目的、有要求、有记录。要经常进行“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三交”(交任务、交安全文明、交技术)。

4.2.8 现场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作业票内容必须符合现场实际施工情况。

4.2.9 特殊作业人员和机具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2.10 在林区施工时,所有可能引起失火的火种、火源一律不允许带入施工现场。施工全过程应保证每基塔位没有施工垃圾(包括烟头、烟盒和塑料制品等)。

4.2.11场地必须设置安全围绳和安全宣传、安全标识牌。

4.2.12 严禁用扳手、钢丝钳代替榔头使用,严禁用白棕绳代替钢丝绳或安全绳使用。

4.2.13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器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应用绳索吊送,严禁抛掷。

4.2.14 施工现场的机具、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使用后及时进行维护和保养,保持机具的完好和外观清洁。

4.2.15重要的架线跨越(公路、铁路、带电跨越电力线、通讯光缆线)施工、特殊施工项目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报工程部审批。

4.2.16 架线所使用的施工机具要进行保养和检查并形成记录,张牵机等主要施工机具现场要有安全操作规程,在张力场及牵引场使用中的绞磨、滑车、绳索、地锚及其他起重机械、工器具要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

4.2.17 张力场及牵引场要设置安全围绳和安全宣传、安全标识牌。

4.2.18 工序完工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4.3 施工驻地

4.3.1 施工驻地(含项目部、施工队、合同工)及宿舍,须派专人每天进行清扫,室内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风良好,排水畅通,室内整齐有序,无垃圾,床上应整洁,个人生活用具应摆放整齐。

4.3.2 禁止私拉临时电源线,取暖设施应符合安全要求。生活用的电源线应布局安全、合理、美观。

4.3.3 严禁赌博和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4.3.4 现场项目部要求岗位职责、组织机构、形象进度表、晴雨表、工程路径图等上墙。

4.3.5 安全管理台帐、安全会议(活动)记录、工程技术文件、规程、规定、上级有关文件应摆放整齐齐全,以备各级部门检查。

4.3.6 厨房应清洁卫生,炊具应干净且须清毒,不提供生冷和霉烂变质的食物,炊事员须体检,持健康证。

4.3.7 施工驻地厕所卫生应清洁,并应有专人负责打扫。

4.4.2 试运前,应对全线进行清场检查,拆除搭设的临时接地线。

4.4.3 试运时相序标志和防护标志安装应正确、齐全、醒目。

5 过程:

5.1 管理、检查与考核

5.1.1 安全文明施工必须实行全过程、全员、全方位管理。

5.1.2 公司对安全文明施工实施宏观管理、监督、检查、指导、评比。在开工条件审查中,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一次检查、评比。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工程结束后,由公司组织相关部门检查总结。

5.1.3 施工项目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管理机构要对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并形成记录,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正常开展。

5.1.4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安全文明施工负全责;专职安全员对安全文明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施工队负责人对自己责任区域的安全文明施工负直接责任。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工会对公司的安全文明施工负直接管理责任。

5.1.5 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单位(项目部),由公司安检部门出书面通知,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彻底的单位(项目部),安检部门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5.1.6 监督检查的依据是公司颁发的安全文明施工细则。

5.1.7 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的评比每年进行一次。凡年度内发生一次人身重伤事故、重大交通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则取消评比资格,并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给予处罚。

5.1.9 经考核评比获优秀安全文明施工单位称号的,按公司责任制及有关管理规定给予奖励。

6 相关文件:

6.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6.2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11篇 钻探施工生产管理安全防护重点要求

一、施工现场防护

1、钻机机场地基的要求

1)机场地基必须平整,坚固,适用。钻塔底座的填方部分,不得超过塔基面积的1/4;

机场面积根据钻机及其辅助系统及循环系统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情况下,按以下要求布设:

300型钻机地基所占总面积应≥99m2,长×宽为11×9m;

600型和1000型钻机地基所占总面积应≥130m2,长×宽为13×10m;

2)山坡修筑的钻机机场地基,岩石坚固稳定时,边坡坡度一般在60~80°;地层不稳定时,边坡坡度应小于45°。

2、钻机安装、拆卸、搬迁的重点要注意:

1)安装、拆卸钻塔应铺设工作台板,台板、塔板长、厚度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塔上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2)钻架腿之间应装全斜拉手,并经常检查钻架四脚的地基高程和钻架腿连接的情况;

3)起、放钻架,钻架外边缘与输电线路边缘之间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下表要求:

钻架外与输电线路边缘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kv

<1

<10

35~110

154~220

350~550

最小安全距离/m

4

6

8

10

15

4)安装钻机时,钻架天车轮前缘切点,钻机立轴中心与钻孔中心应成一条直线,直线度范围±15mm;

5)钻机、动力机、泥浆泵外露齿轮、皮带轮、转动轴、传动带等传动部位应有防护罩或传动栏杆;

6)设备搬迁时,应有专人指挥;钻机整体迁移时,应在平坦短距离地面上进行,要采取措施防止倾斜;

禁止在高压电线下和坡度超过15°的坡上或凹凸不平和松软的地面整体迁移钻机;

7)交接班时必须对升降机的制动装置、离合装置、提引器、滑车和拧卸工具等进行检查,确保其运转正常和安全灵敏。天车、绳卡等要定期检查合格;提引器、提引钩应有安全闭锁装置;

8)钻塔工作台及钻机地基处在陡坡边缘时应安装可靠的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的高度应大于1.2m,并坚固、稳定。工作台的木质塔板厚度应大于50mm或采用防滑钢板;

9)钻塔的绷绳应采用φ12.5mm以上的钢丝绳;18m以下的钻塔应设4根绷绳;绷绳安装要牢固、对称,绷绳与水平面的夹角应小于45°;地锚深度应大于1m;

10)避雷针的安装要求:

a)接闪器(避雷针) 雷电接闪器有铜质接闪器。

如购买有困难,也可自制铁质避雷针,自制的铁质避雷针可使用长度1.5~2.5m,直径为42mm的钻杆,顶部为尖状,在距下部尾端约0.15m处加工一个直径为0.08m台阶并配螺帽,以便安装时固定,针体的中间焊接一个接线环(一般焊接一个铜环)。如没有42mm的钻杆,自制的铁质避雷针也可选用截面积不少于100mm2的钢筋做成;

b)引下线应使用断面积不少于25mm°铜质裸体绞线,也可采用断面积不少于35 mm2的钢质绞线或直径8~10mm的钢筋;一般情况下,宜采用扁钢和圆钢,尤其是圆钢。

c)接地装置 是用来引泄雷电电流尽快散入大地的装置。接地体的接地电阻一般不应大于10~15ω;接地极可用角钢(50×50×5mm,长度约3m),或钢管(直径35~50mm,长度2~3m)做成。各部分要可靠地焊接。

3钻探作业人员施工安全防护

1)、夏季施工:重点注意作息时间和防暑降温工作。

2)、雨季施工:重点做好防止触电、防雷、防坍塌、防大风等安全技术措施;

3)、冬季施工:制定防风、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安全措施;

4)、在高压线下和高压输变电设施附近作业时,要保持有效安全距离,严禁雨天、雾天、雷电天气进行安、拆钻塔作业和使用金属塔尺、标杆。金属塔尺、标杆与输电线路的有效安全距离规定见下表。

塔尺、标杆顶端与输电线路最小距离

电路电压(kv)

<1

1-35

110

220

330

500

最小允许距离(m)

1.5

3.0

4.0

5.0

6.0

7.5

5)、夜间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6)、使用10w以上的大功率仪器设备时,作业人员应具备安全用电和触电急救的常识。工作电压超过36v时,供电作业人员应配备绝缘防护用品。接地电极附近应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看管。雷电天气严禁使用大功率仪器设备施工。

7)、严禁使用金属杆直接扦插探测地下输电线和光缆。

8)、对地下管线进行开挖验证时,必须小心谨慎,防止损坏管线。

9)、戴安全帽时,必须系紧下颚系带,防止安全帽坠落失去防护作用。安全帽在冬季佩带在防寒帽外时,应随头型大小调节紧牢帽箍,保留帽衬与帽壳之间缓冲作用的空间。安全帽必须是正规生产厂生产,有许可证编号,有检查合格证等。

10)正确使用安全带:

安全带绳长限定在1.5~2m,一般应做垂直悬挂,要高挂低用比较安全,当作水平位置悬挂使用时,要注意摆动碰撞,不宜低挂高用;不应将绳打结使用,不应将钩直接挂在不牢固物体或直接挂在非金属墙上,防止绳被割断。

二、现场安全检查重点内容

1、临时用电系统和设施,检查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箱与开关箱、现场照明、配电线路、电器装置、变配电装置和用电档案等内容:

1)临时用电是否采取tn-s接零保护系统;

tn-s系统就是我们说的五线制,保护零线和工作零线分开。

2)施工中临时用电的负荷匹配和电箱合理配置、配设问题

要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临时用电器材和用电设备是否具备安全防护装置和有关安全措施

4)生活和施工照明的特殊要求

5)水泵、大型及焊接机械的特殊用电要求;

6)雷雨期施工中,对防雷、绝缘和接地电阻情况;(应定期绝缘摇测遥测和记录)

2、查教育培训:主要是检查现场教育培训岗位、教育培训人员、教育培训内容是否明确、具体、有针对性;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情况是否到位。教育培训档案资料是否真实、齐全。

要求抓好对项目进场人员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对特殊工程及特殊危险作业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检查;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一律持证上岗。

3、查安全措施:主要是检查现场安全措施计划及各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及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方案的内容是否全面、措施是否具体并有针对性,现场的实施运行是否与方案规定的内容相符。

1)加强施工场地围挡和封闭管理,使材料堆放规整、紧凑,井场环境干净有序,同时加强对施工现场标牌、现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检查,防范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

2)加强对施工现场、员工宿舍等生活设施的卫生、用电、防火、治安等方面的管理和督查,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4、查安全防护:主要是检查现场泥浆池边、工作平台周边等临边防护临边、钻探井口等各项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到位,有无安全隐患。

5、查设备设施:主要是检查现场投入使用的设备设施的购置、租赁、安装、验收、使用、过程维护保养等各个环节是否符合要求;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有无安全隐患。施工现场要加强对钻机、泥浆泵、电焊机、气瓶、潜水泵等施工机具安全状况的检查,防止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6、查操作行为:主要是检查现场施工作业过程中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生。

7、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主要是检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购置、产品质量、配备数量和使用情况是否符合安全与职业卫生的要求。

三、施工安全内业管理

主要收集、检查、记录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证)、工伤事故处理和安全标志使用等10项内容的贯彻执行情况。

1、施工现场原始记录必须及时填写,做到真实准确、整洁、齐全;

2、为规范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教育及其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行为,以下活动事项需要作出书面记录:

1)检查、活动、教育、技术交底等的时间、地点、安全检查的内容,安全活动的内容,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开会具体研究的内容等等。

2)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主要是检查现场是否发生伤亡事故,对发生的伤亡事故是否已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了调查处理,是否已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纠正与预防措施;制定的纠正与预防措施是否已得到落实并取得实效。

云南省地质工程勘察总公司钻探分公司

2010年6月30日

第12篇 施工生产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三分局安全用电管理工作,防止各种意外用电伤害事故,保障施工人员和用电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分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各单位(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为施工生产安全用电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项目)施工生产范围内的安全用电管理负全面管理责任。各级主管部门对施工生产安全用电负直接管理责任。施工现场用电岗位人员对安全用电负直接责任。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局所属各单位(项目)的施工生产安全用电的管理。

第二章施工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四条施工用电应进行专门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五条施工项目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时,应制定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第六条施工项目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时,应编制相应的施工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第七条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包括:

(一)生产施工所配置的用电器具数量、规格、容量,分布位置、使用要求等;

(二)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三)负荷计算;

(四)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五)应编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六)应编制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第八条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

第九条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后,必须经技术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条施工用电线路

(一)架空线路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m。线材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二)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三)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

(四)电缆与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小于2m,交叉间距不小于1m。

(五)在有灰尘或潮湿低洼的地方敷设电缆,应采用橡皮电缆,如用橡皮线则须装于胶管中或铁管中。

第十一条配电箱、开关箱

(一)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二)移动式配电箱不准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应固定在支架上。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三)配电箱、开关箱,及内部开关、器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不允许使用木质电箱和金属外壳木质底板。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四)配电箱应标明其名称、用途,箱门应配锁,由专人负责。

(五)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第十二条接地与接零

(一)各种电器必须按设备要求配置接地或接零,杜绝疏漏。

(二)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三)当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混接。

(四)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第十三条施工照明

(一)露天装设的灯具应采用防水式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m,每个灯具上应设熔断器。

(二)室内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m。

(三)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电压不得超过12v。工作手灯应有胶把和网罩保护。

第十四条安全距离

(一)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不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路

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11kv

154~220kv

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

6

8

10

15

(二)施工现场的机动车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6

7

7

(三)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四)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五)落地安装的变压器应设固定围栏,围栏高度不应低于1.8m,变压器外廓与围栏或与建筑物外墙的净距离不应小于0.8m,变压器底部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0.3m,相邻变压器外廓之间的净距离不应小于1.5m。

第十五条安全标志

(一)各种电气设备应设立安全标志。

(二)配电室门前应设“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标志牌。

(三)露天变压器室进出门应上锁,并挂有“有电危险”的警告牌。

(四)处在施工中的供电设备,开关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五)高压设备工作地点和设备上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等警示牌。

(六)在进行停电检修作业时,首先取下熔断器(管),并挂上“有人工作,不准合闸”的警告牌。

第十六条配电室

(一)配电室严格按照操作制度进行操作。

(二)操作高压设备时必须使用安全用具。

(三)严禁带电作业。

(四)配电室内进行倒闸操作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五)电流互感器二次侧不得开路,电压互感器二次侧不得短路。不得用摇表测带电设备的绝缘电阻。

第十七条安全用具

(一)使用安全用具包括:绝缘安全用具、登高安全作业用具、携带式电压和电流检验器、防护和警告安全用具。

(二)电工作业时应服装整齐,穿绝缘胶鞋,戴绝缘手套。

(三)作业前,应检查安全用具。登高作业应检查登杆工具、安全带是否完好,确认完好无缺,方可登杆作业。

(四)安全用具应由专人保管,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用具不准使用。

第十七条电气器材、物质、材料的采购:电气器材、物质、材料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严禁购买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物资。

第十八条移动用电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检修用电器具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在开关处悬挂检修警示标志,以防他人误送电导致事故;严禁带电检修作业。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三分局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办法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三分局质安部负责解释。

第13篇 施工生产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在施工生产现场用电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并使施工生产现场用电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做到安全可靠,促进局属各施工局、项目部、指挥部、分局及厂、处、基地费用单位和各协作队伍(以下简称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施工生产现场用电中的涉及的相关安全和防护规范应遵守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标准、规范或规程规定。(如gb50194-199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3787-1993《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50034—1992《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jgj46-19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dl5162—2002《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sd267—1988《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局及局属各施工局、项目部、指挥部、分局及厂、处、基地费用单位和各协作队伍(以下简称局属各单位)的现场施工生产用电安全管理。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局属各单位应明确施工生产用电安全主管部门和人员,负责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和提供安全技术服务指导,将施工生产现场用电安全纳入定期安全检查的范围,组织监督检查。

第五条 局属各单位应明确施工生产用电安全管理的部门和具体负责的人员。

1、认真贯彻执行施工生产用电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规范施工生产现场的用电安全管理,提高文明施工生产水平。

2、根据施工项目、生产规模的大小、用电负荷、分布情况、施工工期,配备相应的专职电气技术人员或一定数量的专职电工,以保障施工生产用电的正常供给和安全。

3、电工技术等级应同工程施工,生产要求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4、组织编制施工生产用电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作业与电气防火措施。

5、组织编制施工生产用电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救援方案。

6、定期组织施工生产用电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六条 电气专职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从事电气作业。

1、进行施工生产用电安全的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严格遵守和执行相关的安全规程、规范和标准;不违章指挥。

2、负责编制施工生产项目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3、进行日常施工生产用电安全技术指导和管理。

4、审查电气作业所需申办的电工作业票和电气作业票。

5、参与正常的用电安全检查和电气设备、装置的安装、检修、测试。

6、参与涉及用电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编制涉及电气作业或用电安全作业指导书。

第七条 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上岗操作。

l、认真贯彻执行电气作业及电工的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2、负责日常施工生产用电布置、架设,用电装置设备的安装、维护、检修、拆除。

3、实施电气操作或电工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使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有效的保障自身和作业安全。

4、对电气作业、电工作业的用具应按规定定期检验、试验,保障使用时的安全性能。

5、负责日常用电安全的巡回检查、督促、宣传教育,对发现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做好记录。

第八条 使用以电为动力源的设备、装置、工器具(以下简称用电器具)的操作人员。

1、认真学习、掌握用电器具的有关安全用电的知识及所用的用电器具的性能、操作规定和操作程序。自觉遵守相关用电器具的安全操作规定和操作程序。不违章操作;不得擅自从事电气或电工操作。

2、认真检查维护用电器具,保障用电器具,尤其是安全保护装置的完好,动作准确。严禁用电器具带“病”运行。

3、负责保护用电器具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配电箱、开关箱的完好、整洁,发现损坏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4、熟知触电救护的一般常识及方法。

第三章 施工生产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九条 施工生产现场用电一般应进行专门的施工组织设计,以便对施工生产现场用电及安全保障进行全面的规划,作为施工生产用电布置实施、安全管理与控制的依据。

第十条 施工生产项目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时,应编制相应的施工生产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第十一条 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时,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第十二条 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

1、了解、掌握生产施工所配置的用电器具数量、规格、容量,分布位置、使用要求等;

2、现场勘探;

3、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4、进行负荷计算;

5、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6、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7、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第十三条 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用电施工的依据。

第十四条 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四章 用电安全管理与控制的基本规定

第十五条 现场施工生产用电临时线路一般应架空,用固定瓷瓶绝缘。动力与照明线路要分开架设。在施工生产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

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第十七条 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第十八条 配电屏(盘)内应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并应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

第十九条 严格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施工现场用于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器外,还必须装隔离开关。开关箱均应有门可锁、能防雨。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每一路引出线都应有负荷标记,并且不混乱。

第二十条 现场变压器周边,必须设安全围栏,并有醒目的安全警示牌。配电室、动力配电箱、接线开关箱均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一条 现场照明:照明专用回路应加装漏电保护器;灯具金属外壳作接零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米应使用安全电压;潮湿作业场所、洞内、井下和手持照明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夜间施工时,作业场所和人员、车辆行走的道路、通道必须保障足够的照明。禁止通行或危险处应设红灯警示。

第二十二条 现场作业面使用的照明灯具、电动工器具(如振捣器、电焊机等)的电源线必须使用匹配的电缆线,不得使用塑料线。

第二十三条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器应匹配,安装应固定,符合要求。严禁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第二十四条 电气器材、物资、材料的采购和仓储:电气器材、物资、材料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严禁购买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物资。仓储人员应加强对电气物资、器材的保管,防止受潮、污染、损坏。

第二十五条 定期检测建筑物、构筑物,尤其是易燃易爆场所的避雷、接地装置,并满足安全防雷击的要求。

第二十六条 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不用的设备应及时撤离施工作业点。涉及的用电线路应及时回收。检修用电器具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在开关处悬挂警示标志,以防他人误送电导致事故;严禁带电检修作业。

第二十七条 电气装置、盘柜处必须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配置相应数量品质的电气灭火器具。

第五章 施工生产用电安全检查监督考核

第二十八条 施工生产用电安全检查内容与要求可参照“建筑施工安全 检查标准”(jgj59—99)及集团公司印发的《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水工设备制造企业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中有关要求进行。

第二十九条 局属各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生产用电的安全检查监督。电气技术人员、电工操作人员,应认真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懂得和掌握出现紧急情况时的正确处理方法和相应的救护知识与技能;搞好施工用电的日常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自己难以处理的事及时上报。

第三十条 局属各单位职能部门和专业人员应根据季节变化会同相关部门(人员)作针对性的单项施工生产用电或线路、建(构)筑物防雷、接地等检查,对检查情况作好记录。

第三十一条 施工用电安全检查情况将纳入对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考核范围,实施考评。

第六章 用电安全事故处置

第三十二条 施工生产用电发生事故时,事故单位应按事故处理程序及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事故处理,并严格按集团公司和工程局有关规定进行统计报告。

第三十三条 用电事故按其性质分为:电气设备事故和人身触电伤亡事 故。电气设备事故由各单位设备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电事故导致人员因工伤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第三十四条 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后,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抢救,使触电人员立即脱离电源,就地对触电人员进行人工呼吸,连续不断,并立即通知或送工地医务室或附近医院进行救护。

第三十五条 事故单位应对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处理。事故原因涉及到设计、安装、维修等部门时应请有关部门共同参加事故调查,吸取教训,改进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责任部门要承担责任。事故原因涉及到运行管理方面时要追究领导和当事人责任。事故责任单位、相关人员处理按工程局相关规定执行;触犯法律的,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 用电安全资料台帐

第三十六条 施工生产用电安全资料台帐是企业单位安全管理资料台帐的组成部分,应认真记录、整理,保存备核。

第三十七条 施工生产用电的安全资料台帐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行业有关的规程规范和标准;

2、用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相关岗位安全操作规定;

3、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的全部资料;

4、修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措施的资料;

5、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资料;

6、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7、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凭单和测试记录;

8、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9、定期检(复)查表;

10、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11、有关的电工作业票。

12、用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及演习、培训记录。

第三十八条 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安全检(复)查表》可指定电工代管,有关安全管理、检查整改方面的资料于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交安全部门归档。

第三十九条 对配电箱、开关箱定期检查情况记录应一式二份。一份由分管电工保管,一份张贴于相应的配电箱、开关箱门的背面,以便及时查看。

第四十条 第三十六条涉及的检查、验收等表式,局属各单位可根据相关规定及内部管理要求自行设置。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相关条款与国家的法律、法规或当地有关部门的用电管理办法相抵触时,以国家的法律法规或当地的管理办法为准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局安监办。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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