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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作业安全制度汇编3篇

更新时间:2024-05-05

起重作业安全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在起重作业中,安全制度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与企业财产不受损失的基石。它不仅规范了作业流程,减少了人为错误,还强化了团队对风险的认知,提升了作业效率。一个健全的安全制度如同企业的守护神,确保每一项起重任务都能在有序、可控的环境下进行。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作业前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操作员需接受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

2. 现场管理:设立安全区域,禁止无关人员靠近;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周围环境。

3. 重量估算:精确计算负载重量,避免超载引发事故。

4.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突发情况的措施,如设备故障或人员受伤。

注意事项

1. 操作员必须穿戴防护装备,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更改设备设置。

2. 作业过程中保持专注,避免分心或疲劳驾驶。

3. 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潜在隐患。

4. 在吊装过程中,确保视线清晰,避免盲区操作。

起重作业安全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环节。通过严格的制度约束,我们可以将潜在的风险降至最低,为每一位员工创造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每一次起吊,都是向安全迈出的坚实一步。

起重作业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起重作业安全,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设备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方案

1、起重吊装作业属高处危险作业,作业条件多变,施工技术也比较复杂,施工前按电力建设规定范围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编制施工方案范围

1)大型起重机械(30t以上)拆装、移位及负荷试验。

2)大型构件吊装运输(包括超载、超高、超宽、长运输)。

二、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项目

1、起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90%及以上

2、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

3、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

4、爆炸品危险品。

5、精密物件、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及运输。

6、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体吊装运输。

三、起重机械

1、起重机械重新组装后,应进行试运转试验和验收,取得当地市级以上技术监督部门下发的准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2、各式起重机的技术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3、移动式悬挂臂起重机如履带式、汽车式(铁路式除外)异地使用没有拆解主机部份,可以自行检测试验合格后使用。原合格证只要不过期可以继续使用,不必再到当地市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重新检验和办证。

4、起重机的试验对拆装、拆迁、大修或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机械要进行试验。

1静负荷试验:按125%离地10cm,悬空10分钟看构架永久变形则应修理加固或降低原定最大起重量方可使用。

桥式起重机主梁跨中下挠值在1/700时不能修复应报废。

对定期技术检验的应为110%重量。

2动负荷试验

按110%重量反复进行卷扬、移动、旋转或变幅以检验各部的运行情况。

5、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

1起重量限制器

起重机应安装重量限制器,对最大起重量大于6吨的起重机如设有起重显示装置,则其数值误差不得大于指示值的5%。当起重量大于相应工况下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110%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电源,但机构可做下降方向运动。

2起重力矩限制器

起重机必须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其作用是防止塔机超载的安全装置,避免塔机由于严重超载而引起塔机的倾覆拆臂等恶性事故。力矩限制器仅对塔机臂纵垂直平面内的超载力矩起防护作用,不能防护斜吊、风载、轨道的倾斜或陷落等引起的倾翻事故。当起重力矩超过其相应幅度(相应情况)的规定值并小于规定值的110%起重力矩限制器应起作用,停止提升方向及幅度增大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以做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3起升高度限制器

起重机安装在吊钩上极限位置800mm的起升高度限位器,当吊钩接触到起重臂头部800mm或与载重小车之前,或是下降到最低点(地面或地面以下若干米)以前,使起升机构自动断电并停止工作。

4幅度限位器

用来限制起重臂在俯仰到一定限度之前发出警报,当达到限定位置时则自动切断电源。动臂式塔机的臂架低位高位的幅度限制器是用以防止臂架变幅时,变幅到仰角极限位置时(一般与水平角为63º-70º之间)切断变幅机构的电源,使其停止工作,同时还设有机械止挡,以防臂架因起幅中的惯性而后翻。小车运行变幅或塔机的幅度限制器用来防止运行小车超过最大或最小幅度的两个极限位置。一般小车变幅限位器是安在臂架小车运行轨道前的两端,用行程开关达到控制。小车限位开关动作后要保证小车停车时距端部缓冲装置最小距离为200mm。

5行程限位器

1)大车行程限位器

轨道式起重机运行机构,应在每个运行方向装设行程限位位开关,在行程端部应安装限位开关挡铁。挡铁的安装位置应充分考虑起重机的制动行程保证起重机在驶入轨道末端时或与同一轨道上其它起重机相距在不小于0.5m范围内时能自动停车。挡铁的安装距离应小于电缆长度。

2)小车行程

设于小车变幅式起重臂头部和根部,包括终点开关和缓冲器,用来切断小车牵引机构的电路,防止小车越位造成安全事故。

6回转限制

对回转部分不设集电器的起重机,应安装回转限制器。回转限制器在非工作状态下必须保证可自由旋转。

7夹轨钳

保证在非工作状态下固定起重机不能移动。

8缓冲器

大车(小车)缓冲器安装在挡铁架上或起重机上。

9排障挡板

挡板与铁轨间隙不大于5mm。

10风速仪

超过50m的起重机要安装风速仪。

11障碍指示灯

超过30m塔机在最高处安装红色障碍指示灯。

12吊钩保险

一般采用机械卡环或用弹簧控制。

13钢丝绳防脱槽装置

用以防止钢丝绳在传动中脱离滑轮槽的作用。

四、起重机械分类

1、行走式起重机械

1汽车式常见的为8-50t安全要求:

1)支腿必须坚实铺垫道木以加大承压面积。

2)支腿后应将车身调平锁住,才可工作。

3)工作时6级及以上风力停止工作。

2轮胎式起重机

行驶和起重操作在一室,行走装置为轮胎。起重臂为格式或箱形伸缩式,液压支腿。

3屐带式

本机操作灵活可360度回转,也可载荷行驶。越野性好,但对道路破坏性大。安全要求:

1)禁止斜拉,斜吊。

2)禁止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

2、垂直运输吊装

1塔式起重机

1)按结构有固定式;有移动式;自升式(圆筒吊)。

2)按变幅方式:有动臂变幅起重机;折臂式起重机;同时也可以具备臂变幅和小车变幅性能。

3)小车变幅即起重臂不变,小车运动。

2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

1)施工升降机(又称外用电梯,施工电梯、附壁式升降机)是一种使用工作笼沿轨架作垂直运动用来运送人和物料的机械。

2)物料提升机

以卷扬机为动力,以纲丝绳为传动,以吊笼(吊蓝)为工作装置。以结构不同又分龙门架式和井架式物料提升机,龙门架式物料提升机:以地面卷杨机为动力,由两面立柱与梁构成架式,吊蓝(吊笼)在两立柱间沿轨道作垂直运动的提升机。井架式物料提升机:以地面卷扬机为动力,由型钢组成井字架体,吊笼(吊蓝)在井孔内或架体处侧沿轨道作垂直运动的提升机。30m以下为低架物料提升机,30m(不含30m) 以上为高架物料提升机。物料提升机的缆风绳、直径不小于9.3mm(安全系数为3.5)。提升机20m以下不少于1组(4-8根)提升机高度20-30m时不少于2组。30m以上(不含30m)的高架物料提升机不得使用缆风绳。

第2篇 罗湖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制度范本――起重作业安全规范

1.对重大的起重、吊装项目,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经交底后方准施工。

2.起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件,起吊精密的、不易吊装的大件,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起重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方或附近工作,必须办理安全施工工作票。

3.起重机械使用一年至少要作一次全面检查。新装、拆迁、大修的起重机械,使用前均应做动、静负荷试验。

4.起重机械应备有灭火器材,操作室内应铺设绝缘胶垫,严禁积存易燃物。

5.塔式等高架起重机,应有可靠的避雷装置。

6.起重机工作应有统一的指挥和信号,指挥应用旗和口哨进行。不宜单独使用对讲机指挥联络。指挥人员应由有经验的起重工担任。

7.起重机在开动及起吊中的每个动作前,司机均应发出戒备信号,无关人员应离开作业区。起吊重物时,任何人不得站在被起吊的重物或吊臂上,并不得在起吊物下站立或通行。

8.起重机严禁同时操作三个动作。当起重物接近额定负荷时,只许操作一个动作。悬臂式起重机满负荷时,严禁降低起重臂。

9.起重机工作完毕或正在工作中突遇停电,应先将控制器恢复到零位,然后切断电源。

10.遇有大雪、大雾或雷雨时,不得露天进行起重工作。当场地照明不足时,应停止起重作业。

11.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起重作业。

12.起吊大件时,必须绑牢。吊钩的悬挂点应与吊件的重心在同一沿垂线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偏位斜吊。落钩时应防止吊件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起重物未固定好严禁松钩。

13.爆炸品、危险品(压缩气瓶、酸、碱、可燃油类等)不得起吊。必须起吊时,应

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14.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得进行操作(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2)超载不吊;

3)物件捆绑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6)吊物埋在地下,情况不明不吊;

7)光线不足看不清不吊;

8)歪拉斜拽不吊;

9)边缘锋利物件无防护措施不吊;

10)吊索有断股或扭曲不吊。

第3篇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确保起重作业安全,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设备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方案

1、起重吊装作业属高处危险作业,作业条件多变,施工技术也比较复杂,施工前按电力建设规定范围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编制施工方案范围

1)大型起重机械(30t以上)拆装、移位及负荷试验。

2)大型构件吊装运输(包括超载、超高、超宽、长运输)。

二、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项目

1、起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90%及以上

2、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

3、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

4、爆炸品危险品。

5、精密物件、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及运输。

6、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体吊装运输。

三、起重机械

1、起重机械重新组装后,应进行试运转试验和验收,取得当地市级以上技术监督部门下发的准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2、各式起重机的技术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3、移动式悬挂臂起重机如履带式、汽车式(铁路式除外)异地使用没有拆解主机部份,可以自行检测试验合格后使用。原合格证只要不过期可以继续使用,不必再到当地市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重新检验和办证。

4、起重机的试验对拆装、拆迁、大修或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机械要进行试验。

1静负荷试验:按125%离地10cm,悬空10分钟看构架永久变形则应修理加固或降低原定最大起重量方可使用。

桥式起重机主梁跨中下挠值在1/700时不能修复应报废。

对定期技术检验的应为110%重量。

2动负荷试验

按110%重量反复进行卷扬、移动、旋转或变幅以检验各部的运行情况。

5、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

1起重量限制器

起重机应安装重量限制器,对最大起重量大于6吨的起重机如设有起重显示装置,则其数值误差不得大于指示值的5%。当起重量大于相应工况下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110%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电源,但机构可做下降方向运动。

2起重力矩限制器

起重机必须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其作用是防止塔机超载的安全装置,避免塔机由于严重超载而引起塔机的倾覆拆臂等恶性事故。力矩限制器仅对塔机臂纵垂直平面内的超载力矩起防护作用,不能防护斜吊、风载、轨道的倾斜或陷落等引起的倾翻事故。当起重力矩超过其相应幅度(相应情况)的规定值并小于规定值的110%起重力矩限制器应起作用,停止提升方向及幅度增大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以做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3起升高度限制器

起重机安装在吊钩上极限位置800mm的起升高度限位器,当吊钩接触到起重臂头部800mm或与载重小车之前,或是下降到最低点(地面或地面以下若干米)以前,使起升机构自动断电并停止工作。

4幅度限位器

用来限制起重臂在俯仰到一定限度之前发出警报,当达到限定位置时则自动切断电源。动臂式塔机的臂架低位高位的幅度限制器是用以防止臂架变幅时,变幅到仰角极限位置时(一般与水平角为63o-70o之间)切断变幅机构的电源,使其停止工作,同时还设有机械止挡,以防臂架因起幅中的惯性而后翻。小车运行变幅或塔机的幅度限制器用来防止运行小车超过最大或最小幅度的两个极限位置。一般小车变幅限位器是安在臂架小车运行轨道前的两端,用行程开关达到控制。小车限位开关动作后要保证小车停车时距端部缓冲装置最小距离为200mm。

5行程限位器

1)大车行程限位器

轨道式起重机运行机构,应在每个运行方向装设行程限位位开关,在行程端部应安装限位开关挡铁。挡铁的安装位置应充分考虑起重机的制动行程保证起重机在驶入轨道末端时或与同一轨道上其它起重机相距在不小于0.5m范围内时能自动停车。挡铁的安装距离应小于电缆长度。

2)小车行程

设于小车变幅式起重臂头部和根部,包括终点开关和缓冲器,用来切断小车牵引机构的电路,防止小车越位造成安全事故。

6回转限制

对回转部分不设集电器的起重机,应安装回转限制器。回转限制器在非工作状态下必须保证可自由旋转。

7夹轨钳

保证在非工作状态下固定起重机不能移动。

8缓冲器

大车(小车)缓冲器安装在挡铁架上或起重机上。

9排障挡板

挡板与铁轨间隙不大于5mm。

10风速仪

超过50m的起重机要安装风速仪。

11障碍指示灯

超过30m塔机在最高处安装红色障碍指示灯。

12吊钩保险

一般采用机械卡环或用弹簧控制。

13钢丝绳防脱槽装置

用以防止钢丝绳在传动中脱离滑轮槽的作用。

四、起重机械分类

1、行走式起重机械

1汽车式常见的为8-50t安全要求:

1)支腿必须坚实铺垫道木以加大承压面积。

2)支腿后应将车身调平锁住,才可工作。

3)工作时6级及以上风力停止工作。

2轮胎式起重机

行驶和起重操作在一室,行走装置为轮胎。起重臂为格式或箱形伸缩式,液压支腿。

3屐带式

本机操作灵活可360度回转,也可载荷行驶。越野性好,但对道路破坏性大。安全要求:

1)禁止斜拉,斜吊。

2)禁止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

2、垂直运输吊装

1塔式起重机

1)按结构有固定式;有移动式;自升式(圆筒吊)。

2)按变幅方式:有动臂变幅起重机;折臂式起重机;同时也可以具备臂变幅和小车变幅性能。

3)小车变幅即起重臂不变,小车运动。

2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

1)施工升降机(又称外用电梯,施工电梯、附壁式升降机)是一种使用工作笼沿轨架作垂直运动用来运送人和物料的机械。

2)物料提升机

以卷扬机为动力,以纲丝绳为传动,以吊笼(吊蓝)为工作装置。以结构不同又分龙门架式和井架式物料提升机,龙门架式物料提升机:以地面卷杨机为动力,由两面立柱与梁构成架式,吊蓝(吊笼)在两立柱间沿轨道作垂直运动的提升机。井架式物料提升机:以地面卷扬机为动力,由型钢组成井字架体,吊笼(吊蓝)在井孔内或架体处侧沿轨道作垂直运动的提升机。30m以下为低架物料提升机,30m(不含30m) 以上为高架物料提升机。物料提升机的缆风绳、直径不小于9.3mm(安全系数为3.5)。提升机20m以下不少于1组(4-8根)提升机高度20-30m时不少于2组。30m以上(不含30m)的高架物料提升机不得使用缆风绳。

五、安全作业规定

1、通则

1起重机作业时速度应均匀平衡,不得突然制动或在没有停稳时作反向行走或回转,落物时应低速轻放。

2单台起重机严禁同时操作三个动作,双台起重机严禁同时操作两个动作。

3动臂式起重机在接近额定载荷情况下,严禁降低起重臂.

4起重机应在各限位器限制的范围内作业,不得利用限位器的动作来代替正规操作。

5两台起重机起吊时每台负荷不得超过本身80%的额定能力。

6起吊中严禁在伸臂及吊物下站人或通过.

7起重作业完毕后,应摘除挂在吊钩上的千斤绳,并将吊钩升起,对于用油压或气压制动的起重机,应将吊钩降至地面,吊钩钢丝绳呈收紧状态。悬臂式起重机应将起重臂放至40度—60度刹住制动器,所有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并切断主电源。如有6级以上大风,应将臂杆转至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风力将达7级以上应将臂杆放下。汽车式起重机还应将支腿全部支出。

8不明重量,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地下的物件不得起吊。

9严禁以运行的设备管道以及脚手架平台等作为起重物的承力点。

10风力五级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

2、移动式起重机

1停放或行走时,其车轮,支腿或履带的前端或外侧与沟坑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沟、坑深度的1.2倍,否则必须采取防倾防坍塌措施。

2作业时,起重机处于平坦,坚实的地面上。

3汽车式起重机除具有吊物行走性能除外,均不得吊物行走。

4汽车式起重机行走时,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挂钩架上并将钢丝绳收紧。

5履带式起重机行驶时,回转盘、臂杆及吊钩应固定住,下坡时不得空挡滑行。

6履带式起重机吊物行走时,吊物应位于起重机的正前方,并用绳索拉住,缓慢行走,吊物离地面不得超过50cm,吊物重量不得超过工况允许值2/3。

7行走起重机在带电体区作业和靠近架空线路作业的最小安全距离(如表)。长期或频繁作业应有隔离措施。

(火电厂部分表9.2.1)

电压kv

<1

1-10

35

110

220

500

安 全距

离m

高度

1.5

3

4

5

6

国网电气表2.1, 5m

水平方向

1

1.5

2

4

6

表2.2,4.55 m

表4.1,5m

8加油时严禁吸烟或动明火。油着火时,应使用泡沫灭火器或砂土扑灭,严禁用水浇泼。

9铁路式起重机在接近允许负荷时应夹好铁轨钳,支好支撑并试吊。带负荷行走不许超过当时工况下的80%。

10禁止使吊钩斜着拖吊重物,在吊钩已挂上而被吊物尚未提起时,禁止起重机移动或作旋转动作.

11起重机应配备灭火器,驾驶室内铺橡胶绝缘垫,严禁放易燃物品。

3、塔式及龙门式起重机

1两台塔式起重机臂架或机身之间最小距离不少于2m。

2两台起重机在同一条轨道上作业吊物之间距离不能少于3m。

3塔式起重机作业后将起重臂降至要求角度。

4、桥式及炉顶式起重机

1任何人员不得在行车轨道上行走。

2作业后将吊勾升起,切断电源。汽机房内的桥式起重机不得停在运行机组的上方。

5、卷扬机

1卷绕在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应少于5圈,回卷后最外层钢系绳应低于卷筒突缘2倍钢系绳直径的高度。

2作业前进行试车,确认卷扬机设置稳固,防护设施、电气绝缘,离合器、制动装置、保险棘轮、导向滑轮、索具等一律合格后方可使用。

3不得跨越行走中的钢丝绳,不得在钢丝绳及导向滑轮内侧逗留或通过。

6、施工电梯

1电梯各安装的保护和避雷接地装置,并保持接地良好。

2启动前检查电气和各限位装置,梯笼门,围护门等连锁装置良好并进行空车试验,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3电梯每班首次载重运行,必须从最低层上升。严禁自上而下。当梯笼升离地面1-2m时应停车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正常可以使用,不正常必须修理后投入运行。

4暴风雨后,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

5各式起重机的齿轮,转轴,对轮等露出的转动部分,均应安装保护装置。

7、钢丝绳、吊钩等

1钢丝绳安全系统。

1)拖拉绳3.5倍。

2)人力起重4.5倍。

3)机械动力5-6倍。

4)绑扎起重绑扎绳10倍。

5)用于载人14倍。

2绳索在使用前必须仔细检查,所承受的荷重不准超过规定。

3u型螺栓规定负荷,按最小载面800kg/cm2计标。

4环绳结合段长度不小于钢丝绳直径20倍,但最短不少于300mm。

5通过滑轮或滚筒的钢丝绳不准有接头。

6其它绳索用作吊绳时,其许用力不得大于0.98 kn/cm2。用作绑扎绳时,许用力应降低50%。

7钢丝绳卡子最少3个。

六、起重作业人员安全职责

起重作业人员属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1、起重司机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做好值班记录。

3当班时对制动、吊钩、钢丝绳和各种安全设置进行检查,确认无误方可工作。

4操作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无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2、起重指挥人员

1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

2正确使用标准信号进行指挥。

3负责无关人员的清场。

3、司索人员

1负责起重作业捆绑工作。

2负责起重前安全检查。

3有权拒绝指挥人员违章指挥。

4经常检查起重工器具,停用不合格工器具。

5经常清理施工现场。

七、起重作业“十不吊”

1、超载;2、重量不明;3、棱角不防;4、照明不足;5、偏拉斜吊重物;6、安全装置失灵;7、物件埋在地下;8、指挥信号不明或多人指挥;9、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10 、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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