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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安全制度汇编8篇

更新时间:2024-05-05

综合管理安全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在企业管理中,安全制度如同大厦的基石,它不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也维护公司的稳定运营。安全制度的存在,就像一道无形的屏障,预防潜在风险,确保生产活动的连续性和效率。没有完善的安全制度,企业可能会面临法律纠纷,损害公司声誉,甚至可能导致无法挽回的人身伤害。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全面的安全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风险评估和管理,识别并评估工作场所的潜在危险;2) 安全培训,确保每位员工了解并能遵守安全规程;3)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应对措施;4) 设备维护,定期检查设备以保证其安全运行;5) 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规定,确保员工在必要时得到适当保护。

注意事项

在制定和执行安全制度时,我们需注意以下几点:1) 制度应清晰易懂,避免专业术语过于复杂,确保所有员工都能理解;2) 实施过程中要持续监督和反馈,及时调整不适应的地方;3) 鼓励员工参与,他们的实践经验往往能提供宝贵的改进建议;4) 必须严格执行,任何违反安全制度的行为都应受到相应处罚。

安全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基石,其重要性不容忽视。我们必须严谨制定,细心执行,以确保企业安全、高效地运行。通过不断优化和完善,我们可以构建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为公司的长远发展保驾护航。

综合管理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奖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安全生产作出的有关规定,树立以人为本的高度安全生产管理原则,加强对施工班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各类事故在本工地发生,且做好本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以消除事故安全隐患的需要,使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单位及项目所属的管理人员、各工种、各班组员工及分包单位。

第二章组织和任务

第三条:本规定由项目部,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文明施工的领导小组、安全、质量等机构进行实施。

第四条:主要任务

1.根据有关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技术措施操作规程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督调查。

2.督促下属班组,分包单位责任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遵守操作规程。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深入现场调查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出贡献,成绩突出的班组、分包单位、个人有权提出奖惩,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有权签发事故隐患处理意见书,并限期整改,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通知该单位即处理。

4.对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的班组和个人有权提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特别严重的把惩处的意见提交给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条:检查频次

1.生产班组每天根据工程进度及作业情况在班前由班组安全员或值班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2.安全员每天进行不定时巡查并有纪录和整改解决措施。

2.项目部每周对工地进行检查,帮助班组解决问题,项目经理每周带队进行检查。

第三章 安全生产

第六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人员在项目部所属的各班组、工种,施工现场生活设施进行检查工作,有关人员不得进行拒绝,并提供检查工作的一切方便。

第七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人员的权限和职责

1.宣传“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对违反各项规程、制度、条例不听劝阻,继续违章的班组、分包队伍、个人有权给予经济处罚。

2.检查施工现场等作业场所,了解职工健康和劳动卫生情况。

3.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签发安全隐患处理意见书,并督促(按时按期)整改。

4.随时向领导和上级机关反映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监督工作情况。

第八条:检查人员应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已的政策和业务水平,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认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工作成绩好的要给予奖励,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严格执行规定,履行职责的应严肃处理,造成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

第九条:凡阻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人员正常工作,无理取闹,进行漫骂,人身攻击者应严肃处理。

第四章经济处罚和奖励

第十条: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和个人给予500-20000元的奖励

1.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有创造、革新、重大改进及理论建议,并取得有关部门认可。

2.在施工中及消除重大隐患,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的。

3.敢于坚持原则,切实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为维护安全生产法律做出贡献的。

第十一条:对因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导致发生工伤事故的班组责任者,除责令改正外,并给予经济处罚。

1.发生工伤事故罚款1000-2000元。

2.发生重大事故处罚由主管部门实施处理,公司按其建议实施。

3.按上述一、二两项罚款的同时,对主要责任和有关班组领导人,视情况轻重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并可处1000-2000元的罚款。

4.对施工现场各类违章者,经安全检查人员查实后,根据罚款细则开出违章罚款后,由财务部门转帐扣罚,从工程(资)款中直接扣除。

5.罚款汇总后由公司安全部门统一掌握使用其中的50%用于安全管理和先进奖励,50%由安全部门提出具休办法由项目部实施。

6.本罚款细则是对一般违章违规行为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了严重后果的或二项以上重复违章,可给予加倍处罚或加并交政府部门处理,对未列入本罚款细则的违章行为,可给予参照其他处理细则。

7.公司级检查罚款额度可在此基础上提升3~5倍。情节严重恶劣的不在此限(如纯属滋事、打架斗殴、损害公司声誉和资质等行为);如为公司对分包罚款则罚款对象直接为分包负责人,额度为公司级(即细则的3~5倍),罚款金额直接从工程款扣除。

第十二条 罚款细则如下:

序号

违章罚款内容

罚款对象

罚款金额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方面

1-1

班组或分包单位不指定安全生产责任人,分包安全责任人无证或失效。

分包单位、班组长

5000

1-2

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技术员

500

1-3

不执行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一次发现

工地负责人

2000

1-4

擅自无理变更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员

1000

1-5

工序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员、技术员

500

1-6

不认真执行安全上岗,讲评检查记录(上海市为班组安全文明检查记录表)

班组

500

1-7

强令工人冒险违章作业

指挥者

2000

1-8

接到上级发出的安全隐患通知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力且不回复的

工地负责人、班组长

2000/每条

1-9

发现重大事故苗子不及时向上级汇报

工地负责人

2000

1-10

发生工伤事故对公司隐瞒不报

工地负责人

1000

1-11

安全检查不认真,对问题无登记,不发整改通知单

安全员、施工员

1000

1-12

采用新技术、新设备,不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技术员

500

1-13

班组每天不组织工人进行班前活动

班组长

500

1-14

不按规定网上申报(包括月评)被总包、监理或业主向公司投诉

2000/次

1-15

不按公司规定上报危险源、安全隐患及安全措施费等报表

1000/次

1-16

无书面安全生产责任制

工地负责人

500

1-17

对指定专业分包无签订安全协议书,内容清包无安全指标

工地负责人

1000

1-18

各级部门未执行责任制,无责任制考核记录的

为执行者

500

1-19

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上岗

工地负责人、安全员、班组长

5000

1-20

发生重大事故苗子和工伤事故不认真执行“四不放过”

工地负责人

2000

1-21

对工伤处理不及时,造成企业信誉损失及扣分的,直接由公司接受处理,不得异议,并处罚款。

项目负责人

3000-20000

1-22

在建工程的建筑物内禁止住人

施工员、项目负责人

500-1000

二、违反安全生产六大纪律方面

2-23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管理人员/班组长(顶)

违章者

2000元/顶

2-24

进入施工场地不戴安全帽 生产工人(顶)

违章者

500元/顶

2-25

进入施工现场戴安全帽而未扣帽带(顶)(管理人员、班组长)

违章者

500元/顶

2-26

2米以上高空作业,悬空作业带了安全带,而不扣牢,不生根

违章者

2000元/人

2-27

2米以上高空作业,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而不佩戴安全带

违章者

5000元/人

2-28

高空作业,向上或向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

违章者

1000元/人

2-29

操作人员在无安全措施情况下,在脚手架外面操作者

违章者

2000元/人

2-30

非操作人员(无上岗证)乱弄乱开机电设备

违章者/指挥者

1000

2-31

非电气专业人员(无证人员)擅自乱接电话线和装电灯

违章者

1000

2-32

吊装区域内非工作人员站在把干下方作业

违章者

3000

三、高空作业方面

3-33

高空作业穿高跟鞋或穿拖鞋

违章者

1000

3-34

架子上、起重工上高空穿皮鞋或硬底易滑的鞋

违章者

500

3-35

竹扶梯无防滑措施或缺挡、腐竹仍使用

安全员、班组长

2000

3-36

人字梯、移动脚手架无保险措施

操作者、班组长

500

3-37

翻爬脚手架及临边防护架(人/次)

违章者

500

3-38

翻爬井架(人/次)

违章者

1000

3-39

井架吊篮任意上下乘人

违章者

2000人

3-40

任意拆除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临边、动口、拉结)

指挥人、违章人

500人

四、脚手架搭设和使用方面

4-41

脚手架搭设未经验收合格挂牌而使用

安全员/工地负责人

2000

4-42

脚手架无登高设施(无其它安全措施)

架子班组/工地负责人

1000

4-43

钢管脚手架无踢脚板、不设四排隔离

架子班组

1000

4-44

脚手架上堆积超载而不听劝

班组长

1000

4-45

任意拆除脚手架的拉节

班组长/违章人

2000

4-46

任意拆除扶手栏杆踢脚笆网

违章人

1000

4-47

任意拆卸安全网、竹片(或因工作后不张挂密实)

班组长

1000

4-48

热天在脚手架上午睡或乘凉

违章人

500

4-49

搭设脚手架不平整,地基不压实,马虎搭设导致沉降倾斜

班组长

3000

4-50

钢管高层脚手架不敷设接地避雷措施

电工/工地负责人

1000

五、电器设施方面

6-51

夜间施工无电工,安全员(班组安全员)

工地负责人

3000

6-52

夜间值班电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电工

1000

6-53

电工操作不穿绝缘鞋

电工

500

6-54

用木片、竹片取代杆头插入插座者

违章人

1000

6-55

不按规定使用闸刀开关熔丝者

违章人

500

6-56

随地乱拖电线,无架空造成水浸、受压、车碾

违章人/班组长

500

6-57

闸刀开关损坏,不及时更换及无防护罩

电工

500

6-58

使用碘钨灯,太阳灯取暖(每盏)

违章人

500

6-59

私烧电炉、电饭煲违反用电规定(每只)

违章人

500

6-60

私自使用煤气灶

违章人

500

6-61

施工现场附近(临边、下方)有高压线无防护措施

工地负责人

3000

6-62

施工用电设备无专用防护棚、机械设备无专用配电箱

工地负责人/电工

2000

6-63

机具设备未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

电工/责任人

2000

6-64

接地、接零线路布置不符合46-2005临电规范要求的

电工

500

七、机械设备方面

7-65

起重机械超负荷使用

指挥人/操作人

3000

7-66

任意拆除机械设施上安全防护装置

违章人

2000

7-67

定机、定岗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致使无人员操作

违章人

1000

7-68

机械操作工开机时看报子、做零活、吃零食

操作工人

500

7-69

无证操作机械

班组长/违章人

1000

7-70

非操作人员玩弄电梯,井架等机械设施

操作工/指挥人

500

7-71

长物起吊时用单头一点吊并没用卸扣及螺栓固定牢固

操作工/指挥人

2000

7-72

起重机械的保险限位损坏仍在使用

工地负责人/操作工人

1000

7-73

酒后操作机械

违章人/班组长

5000

7-74

机械带病运转而发生故障

违章人/班组长

1000

7-75

非木工人员擅自操作木工机械

违章人

500

7-76

操作一、二类手持电动工具,无绝缘措施

违章人

1000

7-77

在机械不断电继续运转情况下维修保养

违章人

1000

八、防火保卫方面

8-78

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未交底(项目管理人员以及班组长)的

3000

8-79

无消防设施的或已失效

1000~5000

8-80

动火作业随意移动动火地点

班组长/违章人/指挥人

1000

8-81

无证动火作业和无证操作

班组长/操作人

2000

8-82

在禁火区域动火

违章人

2000

8-83

作业人员违反“十不烧”规定

违章人

500

8-84

在危险品储存间和仓库抽烟或切割作业

违章人

1000

8-85

任意拆除移动工地防火措施

违章人

1000

8-86

任意玩弄消防器材

责任人/违章人

500

8-87

在宿舍自行烧煮(使用热的快、电饭煲、电炉等)

违章人/班组长

500

8-88

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

违章人/班组长

500

8-89

盗用工地材料(不足以政府部门立案)

违章人

2000或按协议

8-90

气割作业,氧气、乙炔不按规定距离放置

违章人

500

8-91

出工地大门不接受门卫检查而发生争执斗殴的,情节严重的,移送当地司法部门处理

班组长/违章人

1000~5000

九、社会综合治理方面

9-92

擅自招外地民工管理无方,发生打架斗殴/次

班组长/责任人

2000-20000

9-93

酗酒闹事,打架斗殴

班组长/责任人

2000-20000

9-94

因工作生产发生矛盾口角而动手打架的

班组长/责任人

1000

9-95

为争抢劳动工具而发生吵架斗殴的

班组长/责任人

1000

9-96

为争抢人货电梯、塔吊纠集人员聚众打斗的(除赔偿损失外)

班组长/责任人

2000-20000

9-97

在工地集体宿舍内进行赌博和变向赌博的人,男女混宿的

班组长/责任人

1000

9-98

在宿舍内聚众看黄色录像的人/次

违章人

500

9-99

私留外客住宿且发生偷盗,查明细留宿人所致

违章人

2000

9-100

职工吃里爬外,将追究法律责任外赔偿损失

违章人

1000-20000

9-101

在施工现场大小便的,在楼上往下小便的造成损害他人利益的另加赔偿

违章人

500~2000

9-102

在宿舍上往下倒水,倒在他人生上的(除赔礼道歉外)

违章人

300-1000

十、劳务管理方面

10-103

有一人未签订相关劳务合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承诺书等手续而进入现场施工的

班组长、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

500/人

10-104

劳务工人无理取闹,中途无故停工(罢工的)

班组长

3000-5000/次

10-105

务工人员不积极配合管理人员工作的(登记、造册等)

班组长

1500

10-106

班组长、管理人员怂恿民工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的

班组长/违章人

5000-20000

10-107

因劳务纠纷造成民工集体_,对公司造成名誉和形象损失的,由公司直接接手处理,处理结果不得异议。

班组长/责任人

2000-20000

十一、文明施工及其它方面

11-108

使用未满18周岁工人每人/每次

班组长

1000

11-109

以不安全行为在生产岗位上嬉闹肇事(除赔偿全部损失外)

违章人

1000

11-110

怂恿他人以不安全行为进行打赌取乐(除赔偿外)

违章人

2000

11-111

油漆工使用喷涂不戴防护眼镜

违章人

500

11-112

使用喷枪产生尘烟,施工不戴防护眼镜

违章人

500

11-113

玻璃安装工在无做好安全措施而进行操作,

违章人

1000

11-114

吊装无专人指挥

责任人

500

11-115

现场预置埋件、建筑垃圾,各责任班组未做好落手清工作的以每次检查为准

班组长/施工员

300~1000

11-116

未经项目部主要领导批准和带家属留宿工地的人/次(以检查为准)

违章人

1000/天

11-117

人为造成材料浪费,不采取积极措施,不回收利用

班组长

500-1000

11-118

由班组原因未自觉办理有关证件(按情节轻重罚款)

班组长

1000-3000

11-119

夜间睡觉、白天上班无人而开长明灯,随意浪费用水,不关水龙头

责任人

500

11-120

随地乱丢垃圾,生活用水,剩菜剩饭,宿舍不整理不整洁,不卫生,无清扫责任人(以每次检查为准)

班组长/责任人

500

11-121

私拆公共设施(如灯泡、活动房及宿舍其他劳动工具等)

班组长/责任人

1000

11-122

无理辱骂甲方、监理和管理人员,不服从管理人员指挥者,且动手殴打者(出赔礼道歉和经济损失外)

班组长/责任人

2000-20000

11-123

施工现场在建工程住人

班组长/责任人

1000~20000

注:试行期间,表中罚款对象为违章者的由违章施工队或分包单位作为处罚对象,罚款对象为项目管理人员的则进入公司考核依据。

第2篇 放射源安全使用综合管理制度

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和各级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加强我矿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保障工作人员健康,保护环境,根据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放射源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㈠放射性装置管理机构

根据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条例》要求,结合我矿使用放射性装置数量多,安装地点较为分散的实际情况,为安全使用防护管理好这些放射性装置,特制定基层放射性装置管理机构及管理负责人、放射性装置防护负责人、放射性装置管理人员、放射性装置工作维护人员等岗位职责。

㈡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使用、防护的有关规定和条例,对放射性装置的安全使用、防护、人员设施的配备负全面管理责任。

2、按照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条例》要求,对在用、备用、拆卸的放射性装置的使用管理、安全防护负责,组织制定放射性装置防护管理机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及相应的有关规程,确保放射防护工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㈢防护负责人职责

1、对放射性装置的保管、使用、防护负全面责任。

2、负责管理放射性装置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防护要求,确保放射防护工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制定放射性装置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从技术措施上保证放射性装置的安全使用。

4、组织有关人员对放射性装置防护、使用、保管,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㈣放射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使用、防护得有关规定和条例,对本部门放射性装置的安全使用、防护、人员设施的配备负全面管理责任。

2、负责管理本部门放射性装置的使用、存放,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防护要求,确保放射防护工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负责管理本部门维护人员的业务学习及专业培训,对维护人员必须持证从事本部门放射性装置的维护工作。

㈤放射工作人员职责

1、遵守放射性装置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中的各项规定,并严格按制度执行。

2、遵守放射性装置的安全操作规程,按规程要求维护好放射性装置,并保证放射性装置的正常安全使用。

3、遵守国家制定的放射性同位素的各项规定,严格按标准工作。

4、负责对放射性装置进行安装、调试、校准及日常维护工作。

㈥安全操作规程

1、遵守国家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有关规定和条例,按照标准安装、使用操作与维护。

2、按照操作手册(说明书)正确使用维护。

3、在射线源周围工作时,长期工作地点必须距离1米以外。

4、检测、调试、维护放射性装置时,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放射防护劳动保护用品。

5、更换放射性装置时,必须关闭射线源,更换工作完毕方可打开射线源的封闭块。

6、在放射源周围工作一般不要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的工作应轮流操作。

7、距放射源2米内,不许进行电焊,如必须电焊,应暂时将放射源关掉。

8、不允许人为损坏放射源壳体的密封性能,不允许砸、敲、甩放射源壳体。

㈦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按照国家规定制定放射性装置防护组织机构与职责。

2、按照有关规定对放射性同位素许可登记,由市级卫生防疫部门对放射性装置每年定期进行监测、检查,对维护工作人员作定期专业培训及体检,以保证安全使用放射性装置。

3、放射性装置的安装、拆卸、转移、维护、测试由各部门从事维护工作人员进行,技术人员进行协调并协同参加,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参与。

4、现场安装放射性同位素检测仪表后,应请放射性防护监督部门测量现场周围的放射性计量大小,若测出计量超过规定标准,应采取相应的屏蔽措施。

5、定期检查放射源壳体的闭塞块(开关)性能,保证闭塞块手柄转动灵活,使放射性同位素处于十分安全完好状态下工作。

6、放射性装置必须设有安全警告标志,划出安全防护距离,以防他人随意接近。

7、放射性装置专业维护人员,必须经过市级防疫部门进行专业防护安全知识培训,掌握放射防护相应

护放射性装置。

8、对备用、拆卸存放在供应科仓库的放射性装置必须统一存放在较为安全的地方,必须存放在安全的屏蔽专用箱内,必须由专人负责并掌管专用箱钥匙。

9、放射性同位素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的物品放在一起,其储存场所必须具有防火、防盗、防泄漏的安全防护措施。

10、若放射性装置封闭损坏或失效时,则禁止使用;一旦射线部件损坏,在射线源周围圈起一个5米直径的范围,竖立一个警告标记,禁止行人走近此范围。

11、发生放射性事故时,立即采取防护措施,保护事故现场,控制事故影响,并立即向环保、公安部门报告。

12、禁止对放射性装置作抛弃处理。

二、放射性装置应急准备及响应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军城煤矿放射源管理制度》,当发生放射源环境质量及安全健康事故时,按《重大事故汇报规程》进行汇报和组织抢救。

2、明确安全健康事故为紧急情况、环境质量情况为次级紧急情况。

3、严格放射源装潢子的安装,并有明确的安全警示标记,尽量减少核辐射。

4、应急预案:搬迁放射源时,要先去掉放射性,采用长把工具抬移并采取隔离措施,在放射源周围工作一般不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工作应轮流操作。在放射源周围工作时,必须距离1m以外,当发生意外事故时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关闭放射源,疏散人员,封锁放射源工作地点并组织其他人员进行救护,撤到安全地点。

5、培训:加强放射管理人员的安全预防意识培训和法规教育,做到发现事故要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自觉利用距离和屏蔽防护,定时参加卫生劳动部门的查体,及时对个人接触剂量进行检测。

三、核子秤管理制度

1、核子秤是一种高效、精确的计量仪器,必须按照规程正确使用。

2、任何情况下须对放射源及其设备作出清楚的标记,在其上或附近必须设置放射性警告牌,以保证人员在接近核子秤之前看到此标记。

3、核子秤装置必须定期巡检,主要查看其牢固性、稳定性。

4、为保证核子秤的可靠性,必须按规程规定对其进行静态、动态的校验。

5、非有资格且未接受过训练的人员绝对不能移动放射源,任何人不得在放射打开时,打开a型架上部护罩。

6、靠近放射源外罩或在维护设备时,要关闭放射源装置。

7、发生紧急事件时,不要试图进行修理、拆除或处理受损的部件。

8、无论在任何情形下,除供应商外,任何人不得拆除放射源。

四、核子秤防辐射方法及应急措施

1、必须按照规程正确使用核子秤。

2、任何情况下须对放射源及其设备作出清楚的标记,在其上或附近必须安置放射性警告牌,以保证接近核子秤之前看到此标记。

3、从事放射工作人员配置铅手套、铅眼镜、铅围裙等防护用品,在监测、调试维护、更换放射源时,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放射防护品,关闭放射源。工作完毕后,方可打开放射源封闭块。

4、靠近放射源外罩或维护设备时,要按照相关法规,相关规定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及关闭放射源装置。

5、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拆除放射源。

6、定期请专业部门检查放射源泄漏情况,发现泄漏超标,应立即请专业部门处理。

7、正常使用过程中若发现计量不准确等意外情况时,要立即请专业部门检查是否有泄漏,不要试图进行修理,应立即远离放射源,并通知矿调度室等相关部门,并在危险区域设立警示牌,防止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8、每天观察上位机情况,发现异常及紧急事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矿调度室、保卫科等相关部门进行必要处理,并要求相关人员撤离危险区域,立即到相关卫生医疗部门接受检查治疗。

五、放射性装置应急准备及响应管理制度重复

1、认真执行《军城煤矿放射源管理制度》,当发生放射源环境质量及安全健康事故时,按《重大事故汇报规程》进行汇报和组织抢救。

2、明确安全健康事故为紧急情况、环境质量情况为次级紧急情况。

3、严格放射源装潢子的安装,并有明确的安全警示标记,尽量减少核辐射。

4、应急预案:搬迁放射源时,要先去掉放射性,采用长把工具抬移并采取隔离措施,在放射源周围工作一般不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工作应轮流操作。在放射源周围工作时,必须距离1m以外,当发生意外事故时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关闭放射源,疏散人员,封锁放射源工作地点并组织其他人员进行救护,撤到安全地点。

5、培训:加强放射管

放射源安全使用综合管理制度

理人员的安全预防意识培训和法规教育,做到发现事故要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自觉利用距离和屏蔽防护,定时参加卫生劳动部门的查体,及时对个人接触剂量进行检测。

六、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为加强对我矿放射源安全的统一监管,保障安全,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㈠辐射事故分级

我矿现有放射源为ⅳ类和ⅴ类放射源,可能发生ⅳ类、ⅴ类放射源被盗、丢失、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等一般辐射事故。

㈡职责分工

1、调度室负责辐射事故发生时的总体调度指挥。

2、机电科负责辐射事故发生时与上级环保部门的联系。

3、保卫科负责辐射事故发生时与上级公安部门的联系。

4、卫生保健站负责辐射事故发生时与上级卫生防疫部门的联系。

5、财务科负责辐射事故发生时所需应急资金的落实。

6、供应科负责辐射事故发生时所需应急物资准备。

7、各放射源使用单位负责对本单位辐射岗位人员进行日常培训,包括对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习,保证在辐射事故发生时能迅速启动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防止事故扩大。

㈢辐射事故应急程序

1、发生辐射事故时,现场人员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迅速通知领导小组所有成员,单位启动辐射事故应急程序,同时组织事故现场人员尽快撤离至安全地带。事故现场周围要做好警示标志,防止人员误入,造成人员伤害。

2、相关单位立即向上级环保、公安、卫生防疫等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现场处理。

3、发生放射源失控事故时要立即请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严禁其他人员擅自处置,以免造成无谓的伤害。

4、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健康查体,确保人身安全,已经受到辐射事故伤害的要全力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医疗救治。

5、事故处理完成后要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修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培训演习,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3篇 综采工作面安全质量综合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

1、旬检查、月验收制度

⑴验收人员管理制度

采煤工作面必须坚持旬检查、月验收制度,每月三旬不定期对工作面进行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验收,要求验收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在验收过程中必须实事求是,严格执行煤矿制定的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发现弄虚作假,与现场不符现象,对责任人员罚款100~200元,并追究责任,情节较重者责令退出验收小组。

⑵责任队整改制度

对检查出来的工程质量、设备和文明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场通知跟班队长进行整改。升井后,验收小组人员对存在问题汇总填表并签名后及时下发队要求限期整改,验收小组人员和安监员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和复查,对于查出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的,进行200~500元/条的罚款。队整改完成后在信息办销号,不销号的按完不成处理。特殊情况下须进行延期申请,否则按未整改进行处理。

2、工程质量动态管理制度

业务科室要坚持对各采煤工作面的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实行动态检查,队跟班人员是现场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跟班安监员作为施工现场兼职质检员,必须认真检查自己分管范围地点的工程质量,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并现场监督落实整改情况,对不按时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有权进行处罚;若跟班者和安监员不负责任,对现场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视而不见,或不盯在现场监督整改落实的,一经矿领导或机关人员发现,罚款100元/次。

3、零星工程管理制度

所有零星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开工申请单,生产科、工资科签字后方可进行施工,特殊情况来不及签证的,开工后必须申请补办;工程完工后,必须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月底结算,并在月底之前将零工明细表报生产科,以便组织人员进行核实。无开工申请、未经验收和不按时上报零工明细表的一律不予办理结算。

4、动态达标抽查制度

验收小组每月在生产班不定期地对采煤工作面进行两次动态达标检查,若工作面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则本旬工程质量降一个等级。

5、工作面移交验收制度

新工作面在安装完成之后或回采工作面在撤面造条件结束后,矿将组织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安监处、地测科、通防科、工资科、材料小组以及接收单位和移交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并就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填写检查表,按规定逐条进行罚款,限期整改,过期仍整改不完的将进行加倍处罚;对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问题,由施工单位继续整改,对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问题,将罚款数额移交到接收单位,存在问题由接收单位整改。

6、技术档案移交管理制度

⑴采煤队必须建立技术档案,由技术负责人对技术资料认真分类整理。

⑵生产科不定期对各队技术档案进行抽查,达不到要求的队对队队长及技术负责人各罚款100元/次。

⑶上交资料包括每月工作面矿压原始资料(工作面支架压力观测记录、两顺槽超前支护压力观测记录、工作面两顺槽顶板离层仪观测及分析记录、顶板动态分析等)、每月乳化液浓度记录、月度质量标准化总结、工作面作业规程、工作面各补充措施、工作面采后总结、工作面作业规程、各补充措施学习人员成绩、签名、考试试卷及各补充材料等新的质量标准化要求资料。

⑷工作面矿压原始资料、乳化液浓度记录、月度质量标准化总结和自检记录等原始记录必须在每月3号前报生产科;工作面作业规程、工作面各补充措施及学习人员成绩、签名必须在措施审批后3天内报生产科;工作面采后总结必须在工作面结束后一周内报生产科,否则,严格对照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扣分,并对技术负责人罚款100元/次。

7、作业规程、措施管理制度

⑴一工程一措施,严禁无措施施工,如出现无措施施工现象,对队队长、技术负责人各罚款500元。

⑵作业规程的编制要正规、内容齐全,在规程编制过程中,要提高编写质量,杜绝错别字的出现;所附图、表按顺序放置,图表齐全;规程页号与目录对应,否则对技术负责人罚款50元/处。规程或措施编制完成后,队队长必须组织队管理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完成修订后,将规程(或措施)连同参加的审核人员名单一并送至相关科室,参加审核的人员不得少于四人。否则,对队队长、技术负责人各罚款200元。

⑶新工作面的作业规程必须在工作面生产前10天编制完成并报送生产科,以便于组织审批。队技术员必须参加规程的会审,否则,一次罚队技术负责人200

元。审批后必须坚持先贯彻学习后执行的原则。

⑷作业规程审批完成后队要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学习,并在工程开工前将作业规程、施工人员学习签字及考试试卷及时报送有关单位,否则对技术负责人罚款100元。

8、责任追究制度

⑴对旬检查、月验收查出的问题队未按时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对队罚款200~500元/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条。 ⑵工作面出现漏顶事故(有三架及以上漏顶),质量严重下滑等现象时,由生产科、安监处组织按事故进行分析,并对队现场跟班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二、工程质量及文明生产检查验收办法

每月对各工作面的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进行三次(即每旬一次)检查验收,评定等级。评定等级时,要把验收结果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各队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组织生产,争创优良工程,杜绝不合格工程。

1、评级办法

⑴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合格及以上等级必备条件:

①工作面两安全出口的高度和宽度必须符合规定。

②工作面支架、两端头及超前支护支柱初撑力合格率必须大于80%以上(验收人员现场抽查,计算合格率)。

③工作面无连续5架以上冒顶,未造成工作面堵塞,采高(按支架计)80%以上达到要求。

④整个工作面1/2以上支架无严重歪斜,方向端正。

以上必备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有一项达不到要求则视为本旬工程质量不合格。

⑵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分为优良品、合格品和不合格品三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

优良品: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良品;

合格品: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得分85分~90分(不含90分)为合格品;

不合格品: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得分在85分以下(不含85分)为不合格品。

⑶采煤工作面文明生产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

文明生产达标:采煤工作面文明生产得分92分以上(含92分);

文明生产不达标:采煤工作面文明生产得分92分以下。

2、奖惩办法

根据采煤工作面检查验收评定结果,对各采煤队进行考核,其考核标准如下:

⑴工程质量

①每月三次检查验收中全部被评为优良品时,奖励队管理人员600元/人,队工资总额上调5%。

②每月三次检查验收中出现两次优良品,一次合格品时,奖励队管理人员200元/人。

③每月三次检查验收中出现一次优良品,两次合格品时,对队管理人员不奖不罚,队工资总额下调5%。

④每月三次检查验收中全部为合格品时,罚队管理人员400元/人,队工资总额下调10%。

⑤每月三次检查验收中只要出现一次不合格品,罚队管理人员600元/人,工资总额下调20%;出现两次及以上不合格品时,扣队工资总额的30%,扣除队管理人员当月工资,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⑵文明生产

①每月三次检查验收中全部被评为达标时,奖励队管理人员200元/人,奖励队3000元,用于奖励先进班组和个人。

②每月三次检查验收中出现一次不达标时,对队管理人员罚款200元,出现两次不达标时,对队管理人员罚款400元。出现不达标时,每少一分扣队工资总额的1%(三旬按最低分考核)。

⑶创建闪光点工程

闪光点工程标准:采煤工作面每月动态达标检查必须符合要求,三次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检查验收必须全部达到优良达标,完成当月生产计划,安全无轻伤及以上事故,达到闪光点工程标准,奖励10000元,用于奖励队管理、先进班组和业务骨干。

⑷安监员考核

每月工程质量出现三次优良品时,对跟班安监员奖励300元;若低于两次,对跟班安监员罚款100元/人/次;若出现不合格品,对跟班安监员罚款300元/人/次。

3、处罚标准

ⅰ、工作面工程质量

在旬检查、月验收(包括日常检查)中出现下列情况除按规定扣分外,还将对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处罚标准如下:

⑴工作面支架初撑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罚款100元/架。

⑵工作面支架必须成一条直线,刮板输送机必须保持平直,(50m内其偏差不得超过±50mm),否则罚款500元/处。

⑶支架高度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否则罚款100元/架。

⑷及时移架、伸前探梁,端面距不得大于340mm(过断层期间,架前漏顶时,以临时支护到煤壁的距离为准),前探梁接顶严密,否则罚款100元/架。

⑸综采支架要垂直顶底板,支架歪斜<5°,否则罚款100元/架。

⑹相邻支架间平整,不能有明显错茬(不超过侧护板高的2/3),支架不挤、不咬、不爬,架间空隙不超过规定(<200mm),否则罚款100元/架。

⑺端头支护和超前支护必须齐全有效,并符合本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支柱初撑力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并有防倒措施,否则罚款100元/处;单体支柱迎山角必须符合要求,顶板不平时必须用木料垫平,否则罚款100元/处,超前支护必须打直(20m内其偏差不得超过±50mm),否则罚款100元/处,出口抬棚和端头支护支柱必须纵横成排(顶底部柱距和排距必须相同),其标准同超前支护标准一致,否则罚款100元/处。

⑻工作面两安全出口的高度和宽度必须符合规定,畅通无阻,若因自然条件造成高度和宽度达不到要求,必须超前劈帮起底,否则罚款500元。

⑼上、下端头顶板破碎时,三角队必须挂金属网,防止漏顶,金属网与原顺槽金属网搭接量不得少于300mm,网扣间排距不得大于250mm,否则罚款200元/处;关门柱支设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严禁超前或滞后回撤关门柱,否则罚款200元/次。

⑽回采过程中必须坚持正规循环作业(特殊情况下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煤壁顶底板垂直,伞檐长度超过1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不得超过250mm,否则罚款200元/处。

⑾未经业务部门同意,现场无措施施工或随意变更施工工艺,对跟班队长和技术负责人各罚款200元。工作面遇地质构造时在推进过程中未按要求进行上漂和下卧,造成工作面推进困难施工被动的,对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各罚款300元/人,并不予考虑计划调整。

ⅱ、工作面文明生产

⑴每班割煤后及时用水冲洗工作面支架和支柱,必须冲刷彻底,保持支架支柱整洁,否则罚款300元/次。

⑵工作面上无倒地支柱,备用支柱码放整齐,严禁放在水或淤泥中,否则罚款100元/棵。

⑶液压枪不准落地,用完后必须挂在支柱把手上,超前支护段电缆、管线吊挂整齐,支柱的三用阀注液口必须统一朝向老空,支柱手把、铁鞋同一方向,否则罚款100元/处。

⑷工作面上严禁放置闲散材料,当班备用物料在工作面上要集中放好,否则罚款100元/处。

⑸工作面上浮煤在移架前必须清理干净,否则罚款100元/架。

⑹施工牌板、岗位责任制牌板、支架编号牌、推进度编号牌内容齐全、整洁,字迹清晰,且与生产现场相符,所有牌板必须统一悬挂或排放整齐,否则罚款100元/处。

⑺两顺槽卫生整洁,无浮煤杂物,否则罚款100元/处。

⑻乳化液浓度必须按规定的比例配比,泵站压力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否则罚泵站司机100元/次,并罚责任队1000元/次。

⑼ 液压管路必须加强保护,固定点必须加垫皮、木块等物料包扎,发现磨损(或磨坏电缆等)罚款100元/处,并由队承担磨损电缆、管线的材料费用。

⑽严禁用乳化液冲洗支架、炮眼、洒尘等,否则罚当事人100元/次。

⑾液压系统必须保持完好,严禁支架出现串液、漏液现象,否则罚款100元/处。

⑿大块煤及矸石应及时破碎,否则罚款100元/块。严禁矸石进入煤流,根据煤质影响情况进行处理通报。

⒀各工作面必须保证正常排水,严禁水煤进入刮板输送机、皮带,否则每次影响皮带运行的(除停面排水外),承担其他队产量损失。

⒁工作面支架操纵把手要及时复位,液压管路连接必须规范使用“u”型卡,严禁用“u”型卡卡单边或用铁丝代替,否则罚款100元/处。

⒂两顺槽电缆、管线吊挂整齐,高度一致,闲余电缆、管线盘放整齐,不打结,不落地,过躲避硐、绞车房、水窝等岔门管线吊挂要圆滑过渡,吊挂钩不少于3个,否则罚款50元/处。电缆梁吊挂必须成一条直线,50m内其偏差不得超过±50mm,否则罚款100元/处,电缆梁电缆面貌必须整洁,否则罚款50元/处。

⒃顺槽皮带运输机必须保持撑架、托辊齐全完好,皮带不跑偏,皮带底无积煤(积煤距底层皮带距离不得超过20cm),否则罚款100元/处。

⒄冲刷支架上煤尘必须用专用管路进行,可每隔8~10架设一处,不得利用架间喷雾管路,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⒅严格按规程要求定期冲刷两顺槽煤尘,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⒆回采工作面必须设置专门材料库,材料分类码放整齐,外沿呈一直线,长短不一的材料要一头齐,并挂牌管理,材料牌板内容要与实际相符,填写要清楚,悬挂高度一致,否则罚款100元/处。

⒇两顺槽风管、水管、电缆必须吊挂平直,不得交叉,风水管路不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各种洒尘管盘放整齐,串车后电缆车及电缆平直,过路电缆排列整齐,否则罚款100元/处。

三、工作面撤面造条件工程质量管理

工作面必须在会采结束前距停采线50m时,编制造条件措施报批。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措施施工,施工结束后,由工程质量验收小组对该工程进行质量等级验收。工程质量分为优良品、合格品和不合格品三个等级。

1、评级办法

⑴合格及以上等级必备条件:

①工作面两安全出口的高度和宽度必须符合本工作面规程规定。

②工作面顶、帮锚杆合格率必须大于70%以上。

③整个工作面90%以上支架的高度达到要求。

⑵采煤工作面撤面造条件工程质量分为优良品、合格品和不合格品三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

优良品:采煤工作面撤面造条件工程质量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良品;

合格品:采煤工作面撤面造条件工程质量得分80分~90分(不含90分)为合格品;

不合格品:采煤工作面撤面造条件工程质量得分在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不合格品。

2、造条件工资计算标准

按造条件期间的产量乘以2.5倍的系数来计算,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

3、奖惩

⑴优良品:造条件工程工资总额上调10%。

⑵合格品:不奖不罚。

⑶不合格品:造条件工程工资总额下调30%。

四、其它日常管理

1、控制大块矸石的管理措施

⑴严禁大于300×300mm的矸石上皮带。回采面在转载机头,煤仓口,掘进在皮带尾配好大锤,由岗位工负责,发现大块矸石要及时停机处理。否则,根据影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⑵使用破碎机的回采面,破碎机过煤高度进行统一调整,经常对破碎机三角带进行检查,发现三角带松弛要及时进行调整。

⑶业务科室管理人员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一次超规定,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元,队跟班人员、队长、班组长、跟班安监员负连带责任,各罚款50元。

2、工作面防尘设施的管理措施

工作面装备的防尘装备必须维护好,确保灵敏可靠。生产、机电、安全、通防等科室部门不定期对工作面防尘装备进行检查,发现关闭供水总阀门或不正常使用防尘设施的,每处罚款50元。

3、加大日常检查处罚力度,彻底消除质量隐患,提高职工质量意识;各级管理人员要狠抓质量方面的“三违”,严格按照本实施办法进行处罚。

4、本办法所有处罚款项中,除有关个人按“三违”处罚外,均从各队工资结算款中扣留,由生产科出具罚款通知单,财务扣款。当月验收出出现工程质量两次及以上优良和文明施工两次及以上达标,并实现安全生产(无轻伤以上事故)时,按罚款金额的50%返还队上。对处罚所得款项由财务科设立专门帐户,专款专用,用于购置工作面监测检查仪器仪表,完善监测检查手段。

第4篇 安全综合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防范工作,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工作以“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为方针,全方位实施安全管理。

二、影响安全因素的管控

第三条 生产过程的客观原因

生产设备、仪器的防护、保险及信号等装置缺乏或运转不正常。

仪器设备、工具及附件或材料等有缺陷,车间无总电源、总气阀。

3、生产工艺本身没有充分的安全保障,工艺规程有缺陷。

4、生产组织和劳动组织不合理。

5、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缺乏或不符合要求。

6、事故隐患未暴露或还未被发现等。

第四条 工作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1、工作地通道不畅,材料、半成品、成品混杂,工作场所过分拥挤或布置不当,地面不平,有障碍物存在或地面过滑。

2、厂房、车间平面或立体布置不合理,紧急出口不足。

3、工作地光线不足或光线太强,造成由视觉失误引起动作失误。

4、工作地有超标准噪声,引起情绪烦躁,无法安心工作;温度、湿度不符合标准。

5、有毒有害物品在车间(检验室)存放超定额或保管不当,无急救或保险措施。

6、厂房坏损失修,厂区污染严重等。

第五条 个人的责任

1、未很好地学习操作方法和规程,未按规程操作或工作技术不熟练。

2、劳动保护用品未使用或使用不适当。

3、生产时注意力不集中或工作情绪不稳定。

4、工作责任心不强,自由散漫,工作时闲谈或不认真。

5、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打闹、嬉戏。

6、没有注意劳逸结合,过度疲劳,长期加班,精力不集中。

7、工作中互相配合不好。

8、不执行岗位责任制,串岗、漏岗。

三、安全教育

第六条 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2、法规教育。主要是学习有关法律文件、条例及公司的具体规定、制度和纪律条文。

3、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训练。其内容主要是本岗位安全技术知识、工业卫生知识和消防知识;本班组动力特点、危险地点和设备安全防护注意事项;电气安全技术和触电预防;急救知识;高温、粉尘、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护;职业病原因和预防知识;运输安全知识;保健仪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和正确使用知识等。

4、专业安全技术训练,是指对锅炉等受压容器及电、气焊接、易燃易爆、化工有毒有害、微波及射线辐射等特殊工种进行的专门安全知识的技能训练。

第七条 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1、三级教育。对新工人、来厂实习人员和调动岗位的工人,实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教育。其中,班组安全教育包括介绍本班安全生产情况,生产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各种防护及保险装置作用,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和操作注意事项。

2、特殊工种教育。针对工种工作的特殊性及容易涉及的安全问题,进行有针对性、预防性的教育。

3、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可以结合本班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形式,如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交底会、事故现场会、班组园地或墙报等方式进行宣传。

四、安全技术知识普及

第八条 防爆的知识

1、防止爆炸性混合物。加强管理,消灭跑、冒、滴、漏,避免可燃物漏入空气而达到爆炸限度。

2、防止产生火花。防爆区的电机、照明应采用防爆型。避免因接触不良、绝缘不良、超负荷或过热而产生火花或着火。正确铺设避雷装置,检修照明时采用安全灯,避免机械性撞击。

3、防止产生静电。工作人员要穿棉布工作服,不得穿易产生静电的化纤工作服和塑料底鞋。

4、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严禁在生产区吸烟,严禁明火取暖和焚烧可燃物,严禁在防爆区内装置电热设备。

5、配置安全装置。装置报警器,在压力容器上安装安全阀,有些设备和管道上可安装防爆板,安全装置要按规定维护核对,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九条 防火的知识

1、加强各种可燃物质的管理,大宗燃料应按品种码放,不得混入硫化物和其他杂质;对酒精、丙酮、油类、甲醇、油漆等易燃物质要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

2、采取防火技术措施,设计建筑物和选用设备应采用阻燃或不燃材料;油库和油缸周围应设置防火墙等。

3、配备消防设施,厂区要按规定配备消火栓、消防水源、消防车等。生产车间应配备消防用具,如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或氯溴甲烷灭火器、泡沫灭火等器材要经常检查、定期更换,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4、开展消防活动,既要组织专业消防队也要建立群众性防火灭火义务消防队伍,并通过学习和实地演习,提高灭火技能。

第十条 预防触电的知识

1、各类电气设备,包括电焊机、照明、家用电器等的选用和安装要符合安全技术规定,保证设备的保护性接地或保护性接零良好。

2、电气设备要定期检修,并做好检修记录,及时更换老化或裸露的电线;及时拆除临时和废弃线路等;待接线头要包扎绝缘。

3、健全电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章和责任制度,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操作或修理电气设备。

4、对电气设备的维修作业,要拉断电源和穿戴绝缘衣物。

5、组织员工训练,掌握对触电者的急救措施和技术。

交通安全知识

第十一条 重点化学物质的保管和使用知识。对硫酸、盐酸、高锰酸钾等重点化学物质建立保管和使用台账,专柜保存,双人双锁,监管人员要定期检查管理。

第十二条 员工上下班交通安全知识。驾驶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车况良好,遵守交通规则,低速安全行驶,路口转向或穿过要眼观四方,不抢时间、不占道。

五、安全检查

第十三条 安全检查的内容

查有无进行安全教育。

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查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全及正确使用。

查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

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第十四条 安全检查的形式,有经常性检查(如班组日查、、车间周查、公司月查和随时抽查等)、专业性检查(如防火防爆、电器保安等)和节假日前的例行检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众性大检查。

第十五条 自我安全检查要点

检查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

检查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装卸地方面积大小,材料有无断裂、毛刺、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起吊、搬运的,信号装置是否清晰。

检查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检查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设备的完好情况。

检查其他防护的安全性。注意通风、防暑降温、保暖情况、防护用品是否齐全和正确使用,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六、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第十六条 通过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1、若发现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则应加强培训,通过正反案例及安全制度宣传学习,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当发现各部门或部份岗位制度执行不力,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应批评教育(警戒谈话),强化责任。

3、当发现机电(车辆)安全隐患时,机电设备应立即停止运行,并采取隔离或保护措施,禁止违章操作和冒险蛮干,待整改完毕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机电设备启动运行。

4、当发生治安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制止,以教育为主,多方调解,避免事故扩大和矛盾激化。

第十七条 所有的安全隐患整改都应建立档案,作为下一阶段加强和改进安全工作的参考依据。

七、事故处理

第十八条 事故处理是指包括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和统计,采取措施及处分有关单位和人员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第十九条 员工伤亡事故分为因工伤亡和非因工伤亡两类,其中属于因工伤亡的事故包括:

员工在工作和生产过程中的伤亡。

员工为了工作和生产而发生的伤亡。

由于设备和劳动条件不良引起的伤亡。

在厂区内因运输工具造成的伤亡。

在生产区域外因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或在其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发生的伤亡等。

第二十条 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

首先切断有关动力来源,如气源、电源、火源、水源等。

救出受伤、死亡人员,对重伤员进行急救包扎。120医院急救。

大致估计事故的原因及影响范围。

及时报告和寻求援助的同时抢移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

采取灭火、堵水、导流、防爆、降温等措施,使事故尽快终止。

事故被终止后,要保护好现场。

第二十一条 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对于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的基本目的是找出原因,查明责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第5篇 建筑工程施工现安全场综合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现安全场综合规定

1、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新上岗人员、实习生、农民工、合同工)均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

2、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上岗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皮鞋或赤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好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求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离地面2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4、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动、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6、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挂“危险”或“禁止通行”警示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7、工地行使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铁轨终点应有车挡,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8、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定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9、调配酸溶液缓慢的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贮存酸溶液的容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10、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第6篇 公司安全保卫综合管理制度(五)

公司安全保卫综合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的安全防范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以“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为方针,全方位实施安全管理。

第二章影响安全的因素

第三条领导者的责任。(略)

第四条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如:

1.生产设备、仪器的防护、保险及信号等装置缺乏或不良;

2.设备、仪器、工具及附件或材料等有缺陷;车间或班组无总电源、总气阀;

3.生产工艺本身缺乏充分的安全保障,工艺规程有缺陷;

4.生产组织和劳动组织不合理;

5.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缺乏或不良;

6.事故隐患未暴露或还未被发现等。

第五条工作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1.工作地通道不好,材料、半成品、成品混堆,工作场所过分拥挤或布置不当,地面不平,有障碍物存在或地面过滑。

2.厂房或车间平面或立体布置不合理,未提供紧急出口,或出口不足。

3.工作地光线不足或光线太强,可能由视觉失误引起动作失措。

4.工作地有超标准噪声,引起员工情绪烦躁,无法安心工作;温度、湿度、空气清洁度不符合标准。

5.有毒、有害物品在班组超定额存放或保管不当,无急救或保险措施。

6.厂房年久失修,厂区污染严重等。

第六条个人的责任

1.未很好地学习操作方法、技巧和规程,未按规程操作或工作技术不熟练;

2.未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或使用不适当;

3.生产时注意力不集中或情绪不稳定;

4.工作责任心不强,自由散漫,工作时闲谈或不认真;

5.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打闹、嬉戏;

6.没有注意劳逸结合,过度疲劳,长期加班,精力不集中;

7.工作中互相配合不好;

8.不执行岗位责任制,串岗、漏岗。

第三章安全教育

第七条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等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2.法规教育。主要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条例,本企业已有的具体规定、制度和纪律条文。

3.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训练。其内容主要是本厂安全技术知识、工业卫生知识和消防知识;本班组动力特点、危险地点和设备安全防护注意事项;电器安全技术和触电预防;急救知识;高温、粉尘、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护;职业病原因和预防知识;运输安全知识;保健仪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和正确使用知识等。

4.专业安全技术训练,是指对锅炉等受压容器,电、气焊接、易燃易爆、化工有毒有害、微波及射线辐射等特殊工种进行的专门安全知识的技能训练。

第八条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级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等。

1.三级教育:在工业企业所有伤亡事故中,由于新工人缺乏安全知识而产生的事故发生率一般占50%左右,所以对新工人、来厂实习人员和调动工作的工人,要实行厂级、车间、班组三级教育。其中,班组安全教育包括:介绍本班安全生产情况、生产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各种防护及保险装置作用、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和操作注意事项。

2.特殊工种教育:针对工种工作的特殊性及容易涉及的安全问题,进行有针对性、预防性的教育。

3.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可以结合本企业本班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形式,如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交底会、事故现场会、班组园地或墙报等方式进行宣传。

第四章安全技术知识

第九条防爆的知识

1.防止爆炸性混合物。加强管理,消灭跑、冒、滴、漏,避免可燃物漏入空气而达到爆炸限度。

2.防止产生火花。防爆区的电机、照明应采用防爆型;避免因接触不良、绝缘不良、超负荷或过热而产生或着火;正确铺设避雷装置;抢修照明采用安全灯;避免机械性撞击。

3.防止产生静电。工作人员要穿棉布工作服,不得穿易产生静电的化纤工作服和塑料底鞋。

4.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严禁在生产区吸烟,严禁明火取暖和焚烧可燃物,严禁在防爆区内装设电热设备。

5.配备安全装置。如装报警器,在压力容器上安装安全阀,有些设备和管道上可安装防爆板。安全装置要按规定维护核对,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条防火的知识

1.加强各种可燃物质的管理,大宗燃料应按品种堆放,不得混入硫化物和其他杂质;对酒精、丙酮、油类、甲醇、油漆等易燃物质要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

2.采取防火技术措施,设计建筑物和选用设备应采用阻燃或不燃材料;油库和油缸周围应设置防火墙等。

3.配备消防设施,厂区要按规定配备消火栓、消防水源、消防车等。生产车间应配备必须消防用具,如沙箱、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或泡沫灭火器等器材要经常检查、定期更换,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4.开展群众性消防活动,既要组织专业消防队也要建立群众性防火灭火义务消防队伍,并通过学习和实地演习,提高灭火技能。

第十一条预防触电的知识

防触电的主要措施是加强管理、严禁违章作业。

1.各类电器设备,包括电焊机、照明、家用电器等的选用和安装要符合安全技术规定,保证设备的保护性接地或保护性接零良好。

2.电器设备要定期检修,并作好检修记录;及时更换老化或裸露的电线;及时拆除临时和废弃线路等;待接线头要包扎绝缘。

3.健全电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章和责任制度,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操作或修理电器设备。

4.对电器设备进行修理作业,要拉断电源和穿戴绝缘衣物。

5.组织职工训练,掌握对触电者的急救措施和技术。

第五章事故处理

第十二条事故处理是包括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和统计、采取措施及处分有关单位和人员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第十三条职工伤亡的范围

职工伤亡事故的性质,按与生产的关系程度分为因工伤亡和非因工伤亡两类,其中属于因公伤亡的事故包括:

1.职工在工作

和和生产过程中的伤亡;

2.职工为了工作和生产而发生的伤亡;

3.由于设备和劳动条件不良引起的伤亡(含不在工作岗位);

4.在厂区内因运输工具造成的伤亡;

5.在生产区域外因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或在其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发生的伤亡等。

这些因工伤亡事故范围,只涉及统计分析问题,不作为劳动保险的依据。

第十四条伤亡事故的分类

根据负伤程度的不同,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多人伤亡事故四种。

轻伤事故:受伤后歇工一天的事故。

重伤事故:受伤后要经较长时间医治、受伤致残、造成有后遗症的事故。

死亡事故:事故发生的当时死亡,或抢救和较长时间医治无效死亡的事故。

多人伤亡事故:指同时伤亡三人或三人以上的事故。

第十五条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事故往往具有突然性,因此在事故发生后要保持头脑清醒,切勿惊慌失措、处理失当,一般按如下顺序处理:

1.首先切断有关动力来源,如气源、电源、火源、水源等;

2.救出受伤、死亡人员,对重伤员进行急救包扎;

3.大致估计事故的原因及影响范围;

4.及时报告和呼唤援助的同时抢移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防止事故扩大和减少损失;

5.采取灭火、堵水、导流、防爆、降温等措施,使事故尽快终止;

6.事故被终止时后,要保护好现场。

第十六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对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的基本目的是:找出原因,查明责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班组的责任是协助有关部门或人员,搞好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第六章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安全检查的内容

1.查有无进行安全教育。

2.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4.查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5.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查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第十八条安全检查的形式

安全检查的方法有:经常性检查(如班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专业性检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温、防火防爆、制度规章、防护装置、电器保安等专业检查等),还有节假日前的例行检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众性大检查。

另外,教育班组成员养成时时重视安全、经常注意进行自我安全检查的习惯,是实现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的最重要方式。

第十九条自我安全检查要点

1.检查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作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

2.检查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装卸地方大小、材料有无断裂、毛刺、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起吊、搬运手段,信号装置是否清晰等情况。

3.检查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检查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控制机构的完好情况。

第7篇 公司安全保卫综合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保卫综合管理制度

(5)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的安全防范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以“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为方针,全方位实施安全管理。

第二章影响安全的因素

第三条领导者的责任。

(略)

第四条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如:1.生产设备、仪器的防护、保险及信号等装置缺乏或不良;2.设备、仪器、工具及 或材料等有缺陷;

车间或班组无总电源、总气阀;3.生产工艺本身缺乏充分的安全保障,工艺规程有缺陷;4.生产组织和劳动组织不合理;

5.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缺乏或不良;6.事故隐患未暴露或还未被发现等。

第五条工作环境的不安全因素1.工作地通道不好,材料、半成品、成品混堆,工作场所过分拥挤或布置不当,地面不平,有障碍物存在或地面过滑。

2. 厂房或车间平面或立体布置不合理,未提供紧急出口,或出口不足。

3. 工作地光线不足或光线太强,可能由视觉失误引起动作失措。

4. 工作地有超标准噪声,引起员工情绪烦躁,无法安心工作;

温度、湿度、空气清洁度不符合标准。

5.有毒、有害物品在班组超定额存放或保管不当,无急救或保险措施。

6. 厂房年久失修,厂区污染严重等。

第六条个人的责任1.未很好地学习操作方法、技巧和规程,未按规程操作或工作技术不熟练;2.未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或使用不适当;3.生产时注意力不集中或情绪不稳定;4.工作责任心不强,自由散漫,工作时闲谈或不认真;

5.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打闹、嬉戏;6.没有注意劳逸结合,过度疲劳,长期加班,精力不集中;7.工作中互相配合不好;8.不执行岗位责任制,串岗、漏岗。

第三章安全教育

第七条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1.思想教育。

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等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2. 法规教育。

主要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条例,本企业已有的具体规定、制度和纪律条文。

3. 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训练。

其内容主要是本厂安全技术知识、工业卫生知识和消防知识;

本班组动力特点、危险地点和设备安全防护注意事项;

电器安全技术和触电预防;

急救知识;

高温、粉尘、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护;

职业病原因和预防知识;

运输安全知识;

保健仪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和正确使用知识等。

4. 专业安全技术训练,是指对锅炉等受压容器,电、气焊接、易燃易爆、化工有毒有害、微波及射线辐射等特殊工种进行的专门安全知识的技能训练。

第八条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级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等。

1. 三级教育:在工业企业所有伤亡事故中,由于新工人缺乏安全知识而产生的事故发生率一般占50%左右,所以对新工人、来厂实习人员和调动工作的工人,要实行厂级、车间、班组三级教育。

其中,班组安全教育包括:介绍本班安全生产情况、生产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各种防护及保险装置作用、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和操作注意事项。

2. 特殊工种教育:针对工种工作的特殊性及容易涉及的安全问题,进行有针对性、预防性的教育。

3. 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可以结合本企业本班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形式,如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交底会、事故现场会、班组园地或墙报等方式进行宣传。

第四章安全技术知识

第九条防爆的知识1.防止爆炸性混合物。

加强管理,消灭跑、冒、滴、漏,避免可燃物漏入空气而达到爆炸限度。

2. 防止产生火花。

防爆区的电机、照明应采用防爆型;

避免因接触不良、绝缘不良、超负荷或过热而产生或着火;

正确铺设避雷装置;

抢修照明采用安全灯;

避免机械性撞击。

3. 防止产生静电。

工作人员要穿棉布工作服,不得穿易产生静电的化纤工作服和塑料底鞋。

4. 严格遵守防火制度。

严禁在生产区吸烟,严禁明火取暖和焚烧可燃物,严禁在防爆区内装设电热设备。

5.配备安全装置。

如装报警器,在压力容器上安装安全阀,有些设备和管道上可安装防爆板。

安全装置要按规定维护核对,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条防火的知识1.加强各种可燃物质的管理,大宗燃料应按品种堆放,不得混入硫化物和其他杂质;

对酒精、丙酮、油类、甲醇、油漆等易燃物质要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

2. 采取防火技术措施,设计建筑物和选用设备应采用阻燃或不燃材料;

油库和油缸周围应设置防火墙等。

3. 配备消防设施,厂区要按规定配备消火栓、消防水源、消防车等。

生产车间应配备必须消防用具,如沙箱、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或泡沫灭火器等器材要经常检查、定期更换,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4. 开展群众性消防活动,既要组织专业消防队也要建立群众性防火灭火义务消防队伍,并通过学习和实地演习,提高灭火技能。

第十一条预防触电的知识防触电的主要措施是加强管理、严禁违章作业。

1. 各类电器设备,包括电焊机、照明、家用电器等的选用和安装要符合安全技术规定,保证设备的保护性接地或保护性接零良好。

2. 电器设备要定期检修,并作好检修记录;

及时更换老化或裸露的电线;

及时拆除临时和废弃线路等;

待接线头要包扎绝缘。

3. 健全电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章和责任制度,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操作或修理电器设备。

4. 对电器设备进行修理作业,要拉断电源和穿戴绝缘衣物。

5.组织职工训练,掌握对触电者的急救措施和技术。

第五章事故处理

第十二条事故处理是包括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和统计、采取措施及处分有关单位和人员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第十三条职工伤亡的范围职工伤亡事故的性质,按与生产的关系程度分为因工伤亡和非因工伤亡两类,其中属于因公伤亡的事故包括:1.职工在工作和和生产过程中的伤亡;2.职工为了工作和生产而发生的伤亡;3.由于设备和劳动条件不良引起的伤亡(含不在工作岗位);4.在厂区内因运输工具造成的伤亡;

5.在生产区域外因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或在其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发生的伤亡等。

这些因工伤亡事故范围,只涉及统计分析问题,不作为劳动保险的依据。

第十四条伤亡事故的分类根据负伤程度的不同,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多人伤亡事故四种。

轻伤事故:受伤后歇工一天的事故。

重伤事故:受伤后要经较长时间医治、受伤致残、造成有后遗症的事故。

死亡事故:事故发生的当时死亡,或抢救和较长时间医治无效死亡的事故。

多人伤亡事故:指同时伤亡三人或三人以上的事故。

第十五条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事故往往具有突然性,因此在事故发生后要保持头脑清醒,切勿惊慌失措、处理失当,一般按如下顺序处理:1.首先切断有关动力来源,如气源、电源、火源、水源等;2.救出受伤、死亡人员,对重伤员进行急救包扎;3.大致估计事故的原因及影响范围;4.及时报告和呼唤援助的同时抢移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防止事故扩大和减少损失;

5.采取灭火、堵水、导流、防爆、降温等措施,使事故尽快终止;6.事故被终止时后,要保护好现场。

第十六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对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的基本目的是:找出原因,查明责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班组的责任是协助有关部门或人员,搞好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第六章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安全检查的内容1.查有无进行安全教育。

2. 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 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4. 查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5.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 查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

7. 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8. 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第十八条安全检查的形式安全检查的方法有:经常性检查(如班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专业性检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温、防火防爆、制度规章、防护装置、电器保安等专业检查等),还有节假日前的例行检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众性大检查。

另外,教育班组成员养成时时重视安全、经常注意进行自我安全检查的习惯,是实现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的最重要方式。

第十九条自我安全检查要点1.检查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作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

2. 检查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装卸地方大小、材料有无断裂、毛刺、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起吊、搬运手段,信号装置是否清晰等情况。

3. 检查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 检查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控制机构的完好情况。

5.检查其他防护的安全性:通风、防暑降温、保暖情况,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衣服鞋袜及头发是否合适,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

第8篇 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制度

1、公示制度。要持证经营,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食品安全公示栏,动态完善公示栏内容。禁止无证及超许可范围、超供餐能力制售食品,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社会监督。不得擅自变更加工布局及场所用途,新、改、扩建加工场所或变更许可内容,须先经过监管部门审查通过再进行。

2、食品安全责任管理制度。餐饮单位法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确保饮食安全。设置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3、员工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参加培训,掌握食品安全法规及岗位知识。工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分餐直接入口的食品前,应戴好口罩、使用专用分餐工具。

4、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须到许可证照齐全的合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其原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要从合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留存经营单位资质,索取保存购进票据,做好食品购进验收记录。

5、烹调加工管理制度。熟制食物须烧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豆浆、蛋及其制品,大块食物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冷冻肉类在烹调前应完全解冻;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炒,有效预防农药残留中毒。

6、环境设施管理制度。加工场所面积与冷藏等设施数量应与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有相应的防霉、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洗涤设施。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功能区应分类使用、标识清楚,设备应正常使用。垃圾桶应加盖,防止溢漏;下水道加盖、保持畅通;加工场所内外卫生保持清洁干爽;不得在加工场所内饲养活禽畜。厨房不能设置厕所。

7、预防食物中毒制度。加工经营过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烹调食物应烧熟煮透,外购熟食和隔餐冷藏食品食用前必须彻底加热;制作凉菜、烧卤熟肉等直接入口的较高风险食品,必须有相应许可项目,并应严格按要求做到“五专”(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未经清洗的生食品不得进专间,刀具、砧板、切片机等工用具、空气每天使用前均应消毒并记录;操作人员加工前应洗手消毒;贮存熟食品应及时热藏或及时冷藏,在常温下(10℃~60℃)保存熟食,从出品到食用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应谨慎提供并严格按要求加工四季豆、豆浆、深海鱼类、贝类等食品;禁止餐饮业使用贮存亚硝酸盐;不得使用发芽马铃薯、河豚鱼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动植物,有效预防四季豆、瘦肉精、雪卡毒素、豆浆等中毒。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组织患者到正规医疗机构救治,上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电话:,区卫生局电话:),停止生产销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现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8、餐具清洗消毒制度。餐具必须经有效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盛装生食和熟食的容器必须分开;消毒后的餐具应放置于专用保洁柜保存,避免受污染。使用集中消毒企业餐饮具的,应向供应商索取营业执照、消毒合格证明,不得使用无执照、无标签的集中消毒餐饮具,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发泡餐盒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9、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严禁违法添加硼酸、硼砂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明矾、泡打粉、小苏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上应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含柠檬黄、日落黄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可添加到面粉、糕点、肉类加工。要求食品添加剂使用人应熟悉使用知识、设有专人管理、专柜存放、有称量工具和使用记录。

10、食品贮存管理制度。食品存放应隔墙离地、分类分架,保持通风干爽、清洁,定期检查清理,防止食品过期腐败变质等问题。食品仓库应专用,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用品混放,并应具备防鼠防霉防尘防虫设施。

《综合管理安全制度汇编8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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