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维修制度是企业运营的基石,如同生命的守护神,确保生产活动有序、高效且无事故。它不仅规避风险,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维护企业的声誉和稳定性。有效的安全制度能够预防潜在危险,减少财产损失,提升生产效率,同时也是法规遵循的重要一环。
安全制度涵盖多个层面,包括但不限于:
1. 预检程序:确保设备在维修前进行全面检查,识别可能的风险。
2. 操作规程:详细规定设备操作和维修步骤,防止误操作。
3. 应急响应计划:应对突发情况,保证快速有效处置。
4. 培训与教育: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5. 许可证制度:对高风险作业实行许可制度,确保作业安全。
6. 安全监督与评估:定期审查安全制度执行情况,持续改进。
1. 制度应简洁明了,易于理解和执行,避免因复杂而引发误解。
2. 制度需与时俱进,定期更新以适应技术进步和法规变化。
3. 实施过程中要强调责任明确,确保每个环节都有责任人。
4. 强调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报告安全隐患,促进制度完善。
5. 制度落实要严惩违章行为,树立安全至上的企业文化。
安全检维修制度是企业安全文化的体现,它需要全面、严谨且具有针对性。只有通过细致入微的制度设计、严格执行和不断优化,才能真正构建起坚实的安全屏障。
第1篇 化工安全检维修制度(1)
1目的和范围
为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应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管理。
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制定本制度。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设施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方面的安全管理。
3.2使用部门对分管的生产设施要严格遵循操作规程,认真检查生产设施运行中的动态指标是否符合要求,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安全。
3.3生产设施的检维修由生产设施的“包机”维修部门负责。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3.4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由设备处和拆除部门负责。设备处和拆除
部门负责人应对拆除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报废、拆除过程的安全工作。
3.5管理部负责对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4控制程序
4.1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
4.1.1生产设施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4.1.1.1车间设备主任每天进行生产设施安全运行检查,并认真填写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1.2维修工每天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并认真填写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1.3操作工严格按照岗位作业指导书操作设备,加强日常维护保养,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表及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2设备处对生产设施的管理与监督
4.1.2.1日常检查:设备处巡检人员每天对生产设施进行认真巡检,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认真填写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2.2对主要生产设施的检查:设备处巡检人员每周一次对主要生产设施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产设施的压力、温度、声音、振动、油压、油温、油位、电流、电压及轴承润滑点、防腐保温、主要泄漏点等,如发现问题,同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一同会诊处理。
4.1.3生产设施隐患的处理
4.1.3.1设备处根据查出的生产设施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详细
说明存在的问题,整改意见及期限。
4.1.3.2生产设施使用部门在接到设备处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人,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情况返回设备处。
4.1.3.3隐患整改通知单返回设备处后,设备处将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签署复查意见。
4.1.3.4生产设施使用部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不及时整改或组织不力逾期不完成的或整改不彻底者,按未整改对待,除加倍经济处罚外,还要拿出处理意见,并纳入年终考核。
4.2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4.2.1特种设备的采购
4.2.1.1采购部门接到采购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指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压力管道)计划后,应对特种设备供方资质进行审查,核实其是否具有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相应资质。
4.2.1.2特种设备进厂时,采购部门应核查特种设备随机资料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并将符合要求的资料移交给档案科。
4.2.1.3档案科收到资料后,应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将资料入档。
4.2.2特种设备的安装、注册
4.2.2.1特种设备安装管理部门应核实委托的特种设备安装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
4.2.2.2特种设备安装过程中,安装管理部门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验
收或报检。
4.2.2.3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安装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
4.2.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
4.2.3.1管理部应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4.2.3.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应由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写报告,报分管副总批准后,由设备处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到相应的管理部门参加培训、取证。
4.2.4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
4.2.4.1设备处负责建立特种设备台帐。
4.2.4.2使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4.2.4.2.1使用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自检,并作出记录。
4.2.4.2.2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进行自检,如需校验,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对于需外协校验的,由使用部门写报告,经分管副总批准后,由相关部门实施。
4.3生产设施安全检维修管理
4.3.1维修前的准备
4.3.1.1设备维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4.3.1.2根据设备维修项目的要求,检修部门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
实维修人员、维修组织、安全措施。
4.3.1.3设备维修如需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4.3.1.4维修前的交出手续由设备所在单位办理。静止设备清理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4.3.2维修前的安全教育内容
4.3.2.1维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
4.3.2.2维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4.3.2.3维修作业中身体防护用品和用具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4.3.2.4维修作业项目、任务、维修方案和维修安全措施。
4.3.3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4.3.3.1安全检查和措施应详细填写在《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上。
4.3.3.2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器具不得使用。
4.3.3.3转动设备维修前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4.3.3.4对维修中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3.3.5对维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箅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4.3.3.6对维修用的盲板应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需探伤后方可使用。
4.3.3.7对维修中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3.3.8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冲洗水源。
4.3.3.9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第2篇 设备设施安全检维修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发生意外设备事故和其他伤害,保证检维修过程的安全和高效率、高质量,制订本制度。
二、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科或安全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厂、车间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三、内容与要求
(一)检修前准备
1、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检修。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2、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任务的同时,书面交待好安全措施。
3、.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4、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时,必须进行清洗置换和有效隔离,并落实现场安全监护人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5、清洗置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置换有效合格。
6、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包括惰性气体)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生产车间加设盲板。
7、检查设备管道与运行中设备管道连接时,中间必须加隔盲板,在抽堵有毒气体盲板时,应戴好防毒面具。
8、设备检维修负责人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置换处理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确认合格方可办理移交。
9、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专人监控,方能检修。
(二)检修安全规定
1、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符合危险作业的项目办理审批手续;检修前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2、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3、凡槽罐、设备、管线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悬挂警告牌。进入内部检修,要办理相关的危险作业票证审批。
4、在受限空间、容器内及不通风处作业,应采取临时通风措施,或使用空气呼吸器等,并设专人监护确保作业安全。
5、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或者12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
6、拆卸有危险的管道,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松螺丝时应先松外面的,防止中毒和灼伤等伤害。
7、遇有易燃、易爆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8、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联络。
9、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再次检修时必须重新办理危险作业票证审批。
10、较大型设备内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三)竣工验收
1、检修竣工后,检修部门要细致检查,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2、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经验收后,对检修前所堵设的盲板和切断的管线等要责成专人检查处理。
3、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
4、生产单位自己检修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
5、检维修设备(设施)竣工验收单,签字验收后;交由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设备、设施检维修的安全管理。
第3篇 安全检维修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为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的安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应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管理。
二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制定本制度。
三、职责
1、经理负责对生产设施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方面的安全管理。
2、员工要严格遵循操作规程,认真检查生产设施运行中的动态指标是否符合要求,保证设施的运行安全。
3、设施的检维修由机器设备的售后维修部门负责。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4、法定代表人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四、控制程序
1、服务生每天对包房内的机器设备安全运行检查。
2、发现问题后,向经理报告。经理联系维修工进行检修。
1、维修人员设备处根据查出的设施隐患,详细说明存在的问题,维修意见及整改所需期限。
2、整改完成后,经理负责查看整改情况。
3、根据设备维修项目的要求,经理要做好检维修的安全措施。
4、设备维修如需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作业等,要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5、维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
6、应排查维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7、维修作业中身体防护用品和用具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8、落实维修作业项目、任务、维修方案和维修安全措施。
9、如需动火,还应填写《审批表》。
10、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器具不得使用。
11、对维修中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12、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冲洗水源。
13、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14、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15、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障畅通无阻。
16、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五、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 参加检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检修作业的各工种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并严格执行本公司《设备维护检修规程》中各种设备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3、因检修需要而转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措施应恢复正常。
4、检修完成后,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应及时拆除。
六、记录
1、审批表
2、检修记录及确认签字
第4篇 安全检维修工作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为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的安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应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管理。
二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制定本制度。
三、职责
1、经理负责对生产设施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方面的安全管理。
2、员工要严格遵循操作规程,认真检查生产设施运行中的动态指标是否符合要求,保证设施的运行安全。
3、设施的检维修由机器设备的售后维修部门负责。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4、法定代表人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四、控制程序
1、服务生每天对包房内的机器设备安全运行检查。
2、发现问题后,向经理报告。经理联系维修工进行检修。
1、维修人员设备处根据查出的设施隐患,详细说明存在的问题,维修意见及整改所需期限。
2、整改完成后,经理负责查看整改情况。
3、根据设备维修项目的要求,经理要做好检维修的安全措施。
4、设备维修如需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作业等,要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5、维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
6、应排查维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7、维修作业中身体防护用品和用具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8、落实维修作业项目、任务、维修方案和维修安全措施。
9、如需动火,还应填写《审批表》。
10、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器具不得使用。
11、对维修中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12、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冲洗水源。
13、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14、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15、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障畅通无阻。
16、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五、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 参加检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检修作业的各工种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并严格执行本公司《设备维护检修规程》中各种设备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3、因检修需要而转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措施应恢复正常。
4、检修完成后,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应及时拆除。
六、记录
1、审批表
2、检修记录及确认签字
第5篇 化工安全检维修制度
1目的和范围
为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应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管理。
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制定本制度。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设施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方面的安全管理。
3.2使用部门对分管的生产设施要严格遵循操作规程,认真检查生产设施运行中的动态指标是否符合要求,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安全。
3.3生产设施的检维修由生产设施的“包机”维修部门负责。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3.4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由设备处和拆除部门负责。设备处和拆除
部门负责人应对拆除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报废、拆除过程的安全工作。
3.5管理部负责对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4控制程序
4.1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
4.1.1生产设施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4.1.1.1车间设备主任每天进行生产设施安全运行检查,并认真填写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1.2维修工每天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并认真填写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1.3操作工严格按照岗位作业指导书操作设备,加强日常维护保养,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表及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2设备处对生产设施的管理与监督
4.1.2.1日常检查:设备处巡检人员每天对生产设施进行认真巡检,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认真填写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2.2对主要生产设施的检查:设备处巡检人员每周一次对主要生产设施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产设施的压力、温度、声音、振动、油压、油温、油位、电流、电压及轴承润滑点、防腐保温、主要泄漏点等,如发现问题,同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一同会诊处理。
4.1.3生产设施隐患的处理
4.1.3.1设备处根据查出的生产设施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详细
说明存在的问题,整改意见及期限。
4.1.3.2生产设施使用部门在接到设备处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人,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情况返回设备处。
4.1.3.3隐患整改通知单返回设备处后,设备处将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签署复查意见。
4.1.3.4生产设施使用部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不及时整改或组织不力逾期不完成的或整改不彻底者,按未整改对待,除加倍经济处罚外,还要拿出处理意见,并纳入年终考核。
第6篇 化工安全检维修制度(2)
4.3.3.10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4.3.3.11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障畅通无阻。
4.3.3.12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4.3.4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4.3.4.1参加检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3.4.2检修作业的各工种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并严格执行本公司《设备维护检修规程》中各种设备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4.3.4.3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4.3.4.4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
责人应及时与当班班长联系沟通,防止异常情况发生。
4.3.4.5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3.5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4.3.5.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4.3.5.2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取情况。
4.3.5.3因检修需要而转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措施应恢复正常。
4.3.5.4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应及时拆除。
4.3.5.5设备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机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4.3.6《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使用
4.3.6.1《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公司设备处负责管理。
4.3.6.2维修前,设备所在单位应制定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签字确认。
4.3.6.3维修时,设备维修单位应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签字确认。
4.3.6.4设备所在单位、维修单位应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4.3.6.5生产部只对主要/关键设备的检修审查《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并填写审查意见。
4.3.6.6设备所在单位负责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自留一份后,交设备处、设备维修单位各一份。
4.4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
4.4.1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
4.4.1.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拆除部门应该对拆除设备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编制拆除方案,落实控制风险,经联合签字批准后,方可施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
4.4.1.2拆除工程在施工前,管理部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4.4.1.3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员的统一领导下和经常监督下进行。
4.4.1.4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水道、供热设备等相连接部分切断。
4.4.1.5生产设备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介质的,应先清洗干净,经化验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动火拆除。
4.4.1.6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有脚手架或者其它稳固的结构部分方可操作。
4.4.2生产设施的报废
4.4.2.1生产设备使用或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
4.4.2.2由归口管理部门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
4.4.2.3报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示。
4.4.2.4需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由财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4.5特种设备的安全作业
4.5.1特种设备的维修
4.5.1.1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部门应及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如需外协维修,由使用部门写报告,经分管副总批准后,通知设备处,由设备处组织外协维修。
4.5.1.2设备处在联系特种设备维修、维护时,应先审查维修、维护单位有无相应资质。
4.5.1.3特种设备维修、维护单位在工作时,应严格执行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4.5.2特种设备的检验
4.5.2.1设备处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4.5.2.2使用部门应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做要相应工作。
4.5.2.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在检验时,应严格执行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4.5.3特种设备的报废
如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使用部门应及时按相关规定予以报废。由设备处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
5相关制度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6记录
6.1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6.2主要/关键设备周检表。
6.3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6.4安全检查分析表。
6.5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6.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6.7特种设备档案。
6.8固定资产报废单。
6.9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计划。
6.10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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