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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防护制度汇编3篇

更新时间:2024-05-05

生物安全防护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在生物研究领域,安全制度如同生命的守护屏障,它确保了科研人员的生命安全,维护了实验室的稳定运行,也保护了环境不受潜在生物危害的影响。生物安全不仅关乎个人职责,更是组织责任和社会责任的体现。有效的安全制度能预防意外事故,减少风险,促进科研工作的高效进行。

安全制度有哪些

生物安全制度主要包括:1) 个人防护设备的使用规定,如防护服、手套和口罩;2) 实验操作规程,确保标准无菌操作;3) 废弃物管理和处理程序,防止污染扩散;4) 紧急应对措施,如意外泄漏或暴露的应急响应;5) 培训与教育,确保每位员工了解并遵守安全规则。

注意事项

在实施生物安全制度时,我们需关注以下几点:1) 定期检查和更新设备,确保其功能正常;2) 强调个体责任,每个人都是安全链上的关键环节;3) 遵守报告制度,任何异常情况都应及时上报;4) 保持实验室整洁,降低生物污染的风险;5) 不可忽视心理安全,避免因压力或疏忽导致的错误操作。

总结这些要点,生物安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保障科研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石,它需要全员参与、持续监控和适时调整。让我们共同致力于构建一个安全、有序的生物科研环境。

生物安全防护制度范文

第1篇 (hiv)艾滋病病毒初筛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制度

1、上岗工作人员应是经过岗前安全与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具有独立工作能力的人员。

2、进入实验室应穿隔离衣、戴手套,必要时(如对筛查阳性标本进行复测或检测高危标本)要戴防护眼镜,防止污染暴露的皮肤和衣物。

3、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操作过程中,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触摸暴露的皮肤、口唇、眼睛、耳朵和头发等。

4、操作时可能发生的触电、失火、玻璃割伤、针头刺伤、烧伤、不慎中毒、传染性标本的污染,有应急处理的方法,有关工作人员均应熟悉。

5、操作中手套破损,应立即丢弃,洗手后戴上新手套继续操作,不慎发生泻漏,应立即按照《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进行处理。

6、防止腐蚀、灼伤、中毒、火灾和爆炸等事件发生。

7、实验操作完毕后,应按照实验室清理与消毒程序,进行善后处理。同时记录相关资料与数据并存档。

8、工作结束后,应先洗戴手套的手,然后脱去手套丢弃,再脱去工作衣,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后离开实验室。

9、注意安全,随手关门,做好水,电,门的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水。

第2篇 检验科生物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目的

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出现实验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扩散,确保工作人员职业健康安全和周围环境的生物安全。

2.适用范围

实验室各项相关工作

3.职责

(1)检验科主任职责

① 负责检验科的日常管理;

② 熟悉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有关法规、制度、规程并组织培训;

③ 决定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

④ 监督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的执行,纠正出现的违规活动并有权停止实验;

⑤定期组织对实验室设备各项技术参数的检查和实验室装备的维护保养;

⑥负责实验室紧急情况及事故的处置并向生物安全委员会和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报告。

(2)实验室负组长职责

①熟悉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知识;

② 向生物安全委员会提交所开展项目的“微生物危害评估报告”和“实验操作规程”;

③ 负责项目相关实验按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的执行。

(3)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

① 熟悉所有相关实验的安全操作规程,了解实验室安全原理和所从事实验活动潜在的危险掌握预防暴露以及暴露后的处理程序,定期接受生物安全培训;

② 在科主任或组长的指导下,开展对病人的各项检测工作;

③ 负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生物安全防护程序;

(4)实验室任何人员都有权拒绝执行来自任何级别的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的指令。

4.具体要求

(1)实验室设置和准入

①实验室要合理设置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

②严格执行《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禁止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③ 实验室内不得进食和饮水,或进行其他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2)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被告知实验室工作的潜在危险,并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自愿从事实验室工作;

(3)相关工作人员须经检验技术操作和安全防护操作培训,熟悉特殊生物检测流程及防护标准;

必须遵守实验室的所有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严格按sop文件的规定对细菌室检验项目目录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新项目要经进行生物危害评估后方可开展。不得开展超出二级生物安全防护要求的检验项目。

(4)对违章操作造成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外泄的,根据情节追究其操作者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5)对于意外事故要能够提供紧急救助措施,足以应付紧急情况。

① 实验室事故处理: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发生意外,如针刺和切伤、皮肤污染、感染性标本溅及体表和口鼻眼内、衣服污染、试验台面污染等均视为安全事故;

②要填写正式的事故登记表,并按规定报告给国家相应级别的卫生主管部门。

③人员暴露于感染性物质时,要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并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方法。

(6)各项检验只接收来自本院的临床标本,不接收临床背景不清楚的外来标本。外来标本检、验须经医务科和检验科主任同意,方可检验。

(7)严格执行《实验室生物安全保卫制度》,防止具有感染性的标本丢失、盗抢。检验后的尿液、便好体液等标本要用含有效氯20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1小时以上;所有微生物的标本、培养基、废弃物和血液标本运出实验室前必须进行高压灭活;用过的针头必须直接放入防穿透的容器中。各种检验用一次性物品,使用后按医用垃圾处理,不得重复使用。

(8) 实验室建筑条件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的生物安全实验室。

(9)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设施、设备,工作中严格采用二级生物安全防护。

(10)实验室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要先消毒,后维修。

第3篇 生物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种操作规程。

2.工作人员在实验室应穿工作服,必要时需带防护眼镜。

3.工作人员手上有皮肤破损或皮疹时应戴手套。

4.可能产生致病微生物气溶胶或出现溅出的操作以及处理高浓度或大容量感染性材料均应在生物安全 柜(ⅱ级生物安全柜为宜)或其他物理抑制设备中进行,并使用个体防护设备。

5.应有相应的生物安全防护sop操作规程。

6.在实验室中应穿着工作服或罩衫等防护服。离开实验室时,防护服必须脱下并留在实验室内。不得穿着外出,更不能携带回家。用过的工作服应先在实验室中消毒,然后统一洗涤或丢弃。

7.当手可能接触感染材料、污染的表面或设备时应戴手套。如可能发生感染性材料的溢出或溅出,宜戴两副手套。不得戴着手套离开实验室。工作完全结束后方可除去手套。一次性手套不得清洗和再次使用。

8.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消毒。

9.实验室内严禁吸烟或吃喝。

10.实验室主任应制定规章和程序,只有告知潜在风险并符合进入实验室特殊要求(如,经过免疫接种)的人,才能进入实验室。否则不得进入实验室。

11.实验室工作人员每年须进行健康状况体检,接受疫苗接种,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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