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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相关制度汇编4篇

更新时间:2024-05-05

安全相关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安全制度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基石,它犹如一座无形的防护墙,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维护企业的财产不受损失。通过明确的规则和程序,安全制度能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风险,确保生产活动的连续性和效率。它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也是员工权益的保障,强化了组织内部的秩序与和谐。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完整的安全制度应涵盖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 风险评估与管理,识别潜在危险源并制定应对策略。

2. 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

3. 员工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实操演练。

4. 设备维护与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防止故障引发事故。

5. 工作场所安全规定,如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禁止行为等。

注意事项

在制定和执行安全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 制度应具有针对性,针对具体工作环境和作业过程设计。

2. 简洁明了,避免复杂难懂的条款,确保员工能理解和遵守。

3. 定期更新,随着业务变化和技术进步,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

4. 强化监督,通过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执行效果。

5. 激励与惩罚并重,鼓励员工遵守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有效纠正。

安全制度是企业安全文化的载体,它的制定与执行需要全员参与,既要注重实际操作的可行性,也要关注其在预防和控制风险上的有效性。只有这样,安全制度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企业安全保驾护航。

安全相关制度范文

第1篇 消防安全相关制度范本

第一条 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一、新职工进入公司必须进行公司、部门(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考核证后方可上岗。

二、职工公司内调动,应由调入部门进行安全教育;部门内部调动应由部门负责人、班组长进行教育,教育考核结果报安全保卫部、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

三、特殊工种的专业培训、考核及审批,应由主管部门将学习情况及考核成绩通知安全保卫部、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

四、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五、外来施工人员由使用、接待部门负责进行安全教育。

第二条 防火巡查制度

一、每日由安全保卫部对公司所属区域进行一次安全巡视。

二、安全巡查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通畅、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7、电、气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8、设备设施、安全附件和设施是否健全有效;

9、需定期检测的设备是否定期检测;

10、房屋基建设施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11、现场有无违章操作。

三、安全巡查后认真填写安全巡查记录。

第三条 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一、公司实行三级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每月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部门(车间)每周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班组每日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

二、防火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情况;

3、消防通道、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及重点工种人员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6、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和防火巡查情况;

8、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完好、有效情况。

三、消防安全检查后认真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第四条 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一、各部门对存在的火险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以下情况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和违章吸烟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堵塞或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拦或被挪作他用的;

5、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和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三、以上隐患的消除改正情况,应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四、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险隐患,消防工作职能部门安全保卫部应及时将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通知部门安全责任人,并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人员、资金。

五、在火险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六、火险隐患整改完毕,应将情况记录报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保卫部负责人确认后存档备查。

七、各部门对限期整改的火险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

第五条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安全通道的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包括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喷淋系统、消防水带、各类灭火器),凡是与消防有关,未经安全保卫部批准,一律不准动用。

二、不准在消火栓周围堆放物品,堵塞通道。消防器材及其它消防设备应放在明显位置,严禁挪作他用。

三、公司内的通道、楼梯不准随意堆放货物和垃圾。车间、库房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必须按规定留出消防通道,保证通道畅通。

四、各部门对所辖区域的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擦拭,保证其干净、整洁。

第六条 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各部门应本着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影响性大、人员伤亡大、经济损失大的原则,定出重点部位。会同安全保卫部研究、确定,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二、重点部位要作到“四有、一及时”。(有防火责任人、有义务消防组织、有健全的防火制度、有足够的灭火器材、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或采取可行的安全措施)。

三、重点部位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确定部位安全责任人。

四、重点部位应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严格禁止使用明火。

五、重点部位要每日进行巡检、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同时做好安全巡检、检查记录。

第七条 各部门(车间)要根据本部门生产、工作的性质和火灾危险性充分发动职工,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火安全制度实施细则,并报安全保卫部备案。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增加电气线路负荷,安装临时线和电加热器,必须经安全保卫部、工程设备部批准,落实防火措施。防火重点部位、库房内不准拉临时线。

第九条 对临时工和施工人员,要严格执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2篇 消防安全相关制度

第一条 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一、新职工进入公司必须进行公司、部门(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考核证后方可上岗。

二、职工公司内调动,应由调入部门进行安全教育;部门内部调动应由部门负责人、班组长进行教育,教育考核结果报安全保卫部、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

三、特殊工种的专业培训、考核及审批,应由主管部门将学习情况及考核成绩通知安全保卫部、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

四、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五、外来施工人员由使用、接待部门负责进行安全教育。

第二条 防火巡查制度

一、每日由安全保卫部对公司所属区域进行一次安全巡视。

二、安全巡查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通畅、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7、电、气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8、设备设施、安全附件和设施是否健全有效;

9、需定期检测的设备是否定期检测;

10、房屋基建设施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11、现场有无违章操作。

三、安全巡查后认真填写安全巡查记录。

第三条 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一、公司实行三级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每月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部门(车间)每周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班组每日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

二、防火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情况;

3、消防通道、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及重点工种人员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6、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和防火巡查情况;

8、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完好、有效情况。

三、消防安全检查后认真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第四条 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一、各部门对存在的火险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以下情况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和违章吸烟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堵塞或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拦或被挪作他用的;

5、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和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三、以上隐患的消除改正情况,应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四、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险隐患,消防工作职能部门安全保卫部应及时将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通知部门安全责任人,并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人员、资金。

五、在火险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六、火险隐患整改完毕,应将情况记录报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保卫部负责人确认后存档备查。

七、各部门对限期整改的火险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

第五条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安全通道的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包括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喷淋系统、消防水带、各类灭火器),凡是与消防有关,未经安全保卫部批准,一律不准动用。

二、不准在消火栓周围堆放物品,堵塞通道。消防器材及其它消防设备应放在明显位置,严禁挪作他用。

三、公司内的通道、楼梯不准随意堆放货物和垃圾。车间、库房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必须按规定留出消防通道,保证通道畅通。

四、各部门对所辖区域的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擦拭,保证其干净、整洁。

第六条 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各部门应本着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影响性大、人员伤亡大、经济损失大的原则,定出重点部位。会同安全保卫部研究、确定,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二、重点部位要作到“四有、一及时”。(有防火责任人、有义务消防组织、有健全的防火制度、有足够的灭火器材、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或采取可行的安全措施)。

三、重点部位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确定部位安全责任人。

四、重点部位应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严格禁止使用明火。

五、重点部位要每日进行巡检、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同时做好安全巡检、检查记录。

第七条 各部门(车间)要根据本部门生产、工作的性质和火灾危险性充分发动职工,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火安全制度实施细则,并报安全保卫部备案。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增加电气线路负荷,安装临时线和电加热器,必须经安全保卫部、工程设备部批准,落实防火措施。防火重点部位、库房内不准拉临时线。

第九条 对临时工和施工人员,要严格执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3篇 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

国家十分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烹调加工操作间管理制度】

1、在制作加工过程中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2、需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

3、直接入口熟食品须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烹调后至使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及时采用高于60℃热藏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

5、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6、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必须加盖。

【食品原料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持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粘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过1厘米)、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妨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库房内吸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按专间的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屋、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备、专用洗手消毒设施),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2、配餐间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二次更衣,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必须戴口罩。

3、空气消毒装置运转正常,每日工作前后开紫外线灯30分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

4、操作前应对配制食品进行检查,凡有腐烂变质或其它感观性状异常焊,不得配制使用。

5、盛放食品的容器放置在配餐台上,不得落地存放。

6、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配餐间卫生,确保配餐台无残渣、汤汁,无油渍、污渍,地面清洁卫生,打开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2、应当依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3、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管、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档案,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健康证》和《餐饮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杜绝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将调离工作岗位。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制售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工作人员操作前,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严格按规范洗手并消毒。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在销售食品成品时必须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1、餐饮行业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采购食品原材料必须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订购学生集体用餐(含学生饮用奶)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向固定供货采购食品的,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3、应当建立台账(采购记录)。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持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发票。

4、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代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5、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6、未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47、48和66条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应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规定的品种。

2、不得因掩盖食品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因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餐饮经营单位加工经营食品为现售模式,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应在限量范围内使用。

3、采购使用的明矾、泡打粉、小苏打等食品添加剂包装签上应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的具体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7、48和66条的规定。

4、购入食品添加剂时,须索证索票并登记台账。应索取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须取得省级质监部门发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5、严禁违法使用硼酸、硼砂、离弃信用油脂、工业用料等非信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6、面点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铝膨松剂,应严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铝含量超标;应首选使用不含铝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剂,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钠等防腐剂。

7、餐饮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国。使用食品添加剂应配备专用称量工具,严格按限量标准使用。存放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专柜、定位存放、并上锁,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不得与非信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8、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剂须有使用记录。

【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公示管理制度】

1、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包括: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酱油、醋、盐、八角等各种香料。

2、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基本信息包括:品名、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供货单位等。

3、公示的基本信息要与实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相符,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消毒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有变化的要及时更换公示信息。

4、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要专店采购、专账记录、专区存放、专器称量、专人负责,并按照有效期使用。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餐饮安全管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应的规定要求,制定本制度。

1、学校校长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学校食堂必须取得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方可营业,《餐饮服务许可证》应悬挂于醒目处。

3、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并随身佩戴上岗。

4、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制售工作。学校要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5、应建立统一规范的食品安全管理档案,落实监督整改意见,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6、专职(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督促并落实从业人员卫生规范、清洗消毒操作规范、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库房管理规范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并做好记录。

7、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8、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9、餐饮用具每班用后应洗净,餐饮用具做到“一清”、“二洗”、“三消毒”。

10、食品原辅料必须到持有有效证件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并向供货方索取本批次产品合格的卫生检验(疫)报告书和供货票据。并建立食品原辅料采购索证登记台账,对所购进的食品及基原米进行详细登记,做到索证资料齐全,登记台账清晰。

11、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物。

12、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13、搞好操作间卫生,冷藏配餐所用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14、保持库房整洁,食品应做到有分类、有标志、离地隔墙保管。

15、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和标记,搞好“三防”(防尘、防蝇、防鼠)工作。

16、禁止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或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或用回收食品为原料加工食品。

17、废弃油脂必须按国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信用油脂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应当按照要求洗净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

2、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发泡餐饮具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3、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施,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专用,不得与清洗食品原材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4、《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办法》应张贴上墙,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正确的清洗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法、清水冲、热水消、保洁”的顺序操作。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应至少用“一冲刷、二消毒、三冲洗”的程序进行,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5、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并符合有关消毒卫生标准。

6、清洗消毒后的餐具,应及时放入专用密闭式餐饮具保洁柜(间)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柜内洁净、干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定位存放。

7、每餐收回的餐饮具,要立即进行清洁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结束,应及时清理卫生,做到内外清洁。

8、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定时做紫外线消毒,做好《餐饮具消毒及检查记录表》记录。

第4篇 纺织公司粉尘清扫和粉尘安全相关问题的管理制度

一、依据国家安监总局第68号令的规定精神,公司结合本企业实际,确保公司不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而造成自燃、爆炸和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

二、生产单位——准备分厂、织布分厂、整理分厂、成检车间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不同浓度的粉尘(俗称棉尘),必须班班打扫清理干净粉尘,集中袋装放置公司北垃圾暂存处。日常检查和月度考核由现场管理办公室负责。

三、清扫粉尘要按照先上后下、先机台后地面、不留任何死角的清扫顺序,保证班班清洁、各个机台清洁、班与班做好清洁达标交接,只有粉尘清扫干净才能防患于未然,避免事故的发生。

四、动力分厂空调班负责织布地吸风粉尘清除工作,规定每周进行一次,清理出的粉尘袋装送公司垃圾暂存处。以保证地吸风里的粉尘不发生任何不安全的事故。

五、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关于明火作业的规定,凡违规者有后保部、安全办考核违规单位,造成事故者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公司内严禁吸烟,凡违规者依照《公司关于禁止吸烟的规定》考核当事人,因吸烟造成事故者依法依规追究单位责任人和当事人。

七、动力分厂对织布分厂和应输送空调的棉尘工序负责输送生产用空调,保证不因室内空气受限和粉尘浓度过高而发生事故。

八、公司员工上班时间必须正确穿戴公司发放的棉纤维工作服,不允许穿易产生静电的非公司发放的化纤服装并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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