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制度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基石,它犹如一盏指路灯,引导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规避风险,确保生产活动的有序进行。有效的安全制度可以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同时也有助于维护企业的声誉和经济利益。它不仅体现了企业对员工的人文关怀,也是法律规定的必要责任体现,对于建立和谐、健康的工作环境至关重要。
安全制度涵盖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安全操作规程:详述各项作业的具体步骤,规定正确操作方法,防止误操作引发事故。
2.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计划,如火灾、化学品泄漏等,确保快速响应,减少损失。
3. 安全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4. 危险源辨识与管理:识别潜在风险,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降低事故发生概率。
1. 制度应明确、具体,避免含糊不清,确保员工能够理解并执行。
2. 定期更新,适应企业发展和技术变革,保持其时效性。
3. 制度执行需严格,不能流于形式,管理者需起到示范作用,强化监督与考核。
4. 强调全员参与,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共同维护安全环境。
安全制度是企业安全文化的载体,其有效性在于制度的科学性、执行的严格性和全员的参与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为企业长远发展保驾护航。
第1篇 医疗废物管理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一、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医院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项工作要求及安全防护知识。
二、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执行。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有严格的防护措施,要穿工作服、戴手套、工作帽、口罩等。
三、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次运送或贮存结束后立即进行手清洁和消毒。
四、要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损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五、医疗废物暂存处禁止吸烟及饮食,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六、每日对运送周转箱清洗消毒,暂存处每次转运后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七、在收集、运送、暂存医疗废物的过程中,要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的发生;要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八、定期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等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九、院感科经常对卫生安全防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等工作。
十、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流程
1、工作人员因针刺、割伤、咬伤、或者血液/体液溅到粘膜或者通过破损的皮肤而暴露于血液/体液后,应马上用肥皂和清水冲洗暴露部位15分钟。如果喷溅到眼睛或粘膜,要用清水冲15分钟。受伤者应马上向自己的上级报告,并寻求进一步的治疗。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并用肥皂和流动水冲洗10分钟以上,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的酒精或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
4、医疗废物收集、包装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除立即采取以上措施外,还要查找可能的感染源,然后根据感染源,采取进一步处理措施。
5、进行患者、受伤者的相关的血液监测,如肝功能、乙肝二对半、丙肝抗体、艾滋病、梅毒等。
6、发生暴露30分钟内向本科室领导报告,2小时内科室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
7、医院感染管理科接到报告后进行登记,并针对刺伤的损害进行评估,确定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制定追踪观察和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
十一、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求援;同时向县卫生局、环保局报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同时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1、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第一发现人以最快的速度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医院感染管理科核实情况后立即报告有关的主管部门;
2、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3、组织有关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4、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5、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6、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7、工作人员要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医院感染管理科
二0一五年七月
第2篇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范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疾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病毒感染者或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被含有细菌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感染的情况。
第三条、 各科室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加强医务人员预防与控制感染的防护工作。
第二章 预 防
第四条: 医务人员预防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源物质采取防护措施。
第五条、 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疾病感染时,医务人员应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面罩;有可能发生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2、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诊疗和护理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第六条: 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第七条: 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第三章 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第八条 : 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如被hbv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气刺伤,应在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高效价球蛋白,同时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5、发生hbv职业暴露,根据暴露级别、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等不同采取基本用药或强化用药程序。
第四章 登记和报告
第九条、医务人员应该对被感染情况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病源感染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被感染具体部位及损伤程度,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
第3篇 手术室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1)全院医务人员每二年定期体检一次,重点检查乙肝、丙肝、艾滋病等疾病相关指标。
(2)医务人员工作中应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做好自我防护。
(3)医务人员采取标准预防的措施:
①洗手: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不论其是否戴手套,都必须洗手;遇有下述情况必须立即洗手:摘除手套后;接触病人前后可能污染环境或传染其他人时应洗手。
②戴手套:外科刷手后;接触任何病人的血液和体液、粘膜、破损的皮肤、处理和清洁带血液或体液的物品和平面时应戴手套;手套被撕裂或刺破时要立即更换;接触了每个病人的血液或体液后,或者接触了被血液污染的物品或平面后要更换新手套;在离开手术间或其他工作区域前脱去手套。护理不同的病人之间要脱手套,更换新手套。
③接触病人的血液和体液、排泄物、分泌物等可能发生喷溅时,应带护目镜,注意保护口鼻部,必要时戴面罩,并穿防护服,以防止医护人员皮肤粘膜和衣服的污染。
④被上述物质污染的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在病人使用前进行清洁和消毒。
⑤锐利器具和针头应小心处理,以防刺伤。
⑥医务人员进行操作、清洁及环境表面消毒时,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⑦被污染的环境或特殊感染的病人应在指定隔离手术间进行操作。
(4)感染管理科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全员职业暴露与防护知识培训。
第4篇 医疗废物相关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体检制度
一、保健院队从事医疗废物消毒、毁形收集、转运贮存、装运等工作的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二、每年对上述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预防接种,防止其身体受到损害。
三、专职人员在接触或处置医疗废物作业时,必须穿戴工作衣、帽、鞋、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每次作业结束后应当及时按规定队防护用品和手进行消毒和清洗。
四、防护用品有破损时,应及时予以更换。
第5篇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疾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病毒感染者或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被含有细菌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感染的情况。
第三条、 各科室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加强医务人员预防与控制感染的防护工作。
第二章 预 防
第四条: 医务人员预防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源物质采取防护措施。
第五条、 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疾病感染时,医务人员应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面罩;有可能发生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2、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诊疗和护理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第六条: 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第七条: 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第三章 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第八条 : 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如被hbv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气刺伤,应在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高效价球蛋白,同时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5、发生hbv职业暴露,根据暴露级别、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等不同采取基本用药或强化用药程序。
第四章 登记和报告
第九条、医务人员应该对被感染情况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病源感染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被感染具体部位及损伤程度,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
第6篇 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病房护士长负责护士的职业安全监管工作,在医院现有条件下提供防护设备。
2、护士在执业活动过程中,严格遵守管理规定、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3、严格按照化疗药物使用说明书配制药物,配药时带手套。
4、严格执行接触放射线安全防护措施和操作规程。
5、操作前后按“七步洗手法”认真洗手。
6、操作有可能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气管、粘膜或破损的皮肤时带手套。当估计操作会有血液、体液可能溅到眼睛、鼻腔、口腔或者皮肤时,采用适当的保护用具(戴口、面罩、围裙等)来防止感染。
7、一副手套只能用于一位病人或一项操作,操作完后立即丢弃用过的手套。
8、一旦手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或每次摘下手套均对手进行彻底清洗。
9、使用针具进行消毒时,带手套,用过的针具立即扔到废物桶内,严格执行普及性预防措施:回套针帽(必要时用单手法)不摆弄针头、不徒手分开针头与注射器。
10、用过的针具、刀片或其他锐器置于不易被刺破的专用容器内。
11、操作后及时料理污染场地,不留给他人料理,禁止用污染的手接触开关、清洁区和清洁物品。
12、受到(甲类传染病中非典型肺炎,乙类传染病艾滋病、乙肝、丙肝)病人用过的尖锐器械损伤后,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被刺或损害的伤口。
用清水冲洗被血液或体液溅到的鼻腔、口腔和皮肤。
用清水、生理盐水或其他特定清洗消毒液冲洗被血溅到的眼睛。
13、报告程序和时限:一旦受到乙类传染病艾滋病、乙肝、丙肝)病人用过的尖锐器械损伤后或带伤接触艾滋病病人的血液,立即逐级报告,当事人伤后立即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接到报告后立即向护理部、感染办汇报。
14、用过的污染物品或被传染病源污染的物品,严格按照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的关规定处理。
15、其他处理程序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6、护士受到职业暴露后有义务接受医院有关部门追踪,对当事人做好保密工作。
第7篇 某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1. 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进入各工作区域要按规定更衣、更鞋、戴圆帽;去污区工作人员应加戴外科口罩,穿专用鞋,抗湿罩袍或围裙、戴橡胶手套或防刺穿乳胶手套,戴防护面罩或护目镜;去污区安置有洗眼装置。
2、手卫生防护:工作人员应严格掌握洗手及手消毒指征,做好自我防护工作。
3、锐利器械的防护:工作人员在进行器械分类时,注意力应集中,动作敏捷,锐利器械和普通器械应分开放置清洗,避免在清洗过程中误伤工作人员,同时防止利器相互碰撞,造成刃面受损。如不慎被锐利器械刺伤,应做好锐器伤应急处理。
4、物理因素的防护:消毒员在灭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穿长袖工作服,戴清洁或灭菌的帆布手套进行灭菌物品的装载和卸载工作,另外科室的蒸汽管道应有保温防护,以免工作人员烫伤。工作人员在操作煮沸消毒器和干燥恒温箱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必要时戴防烫手套;如不慎烫伤,科室配有烫伤膏予以紧急处理。
5、化学因素的防护:工作人员在使用和配制对皮肤有刺激的消毒液清洗剂、除锈剂时,必须戴手套、口罩、护目镜,必要时戴防护面罩。
6、免疫防护: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应每年进行输血前七项检查,根据化验结果及时进行疫苗接种并定期检查,提高机体的免疫力,防止院内感染的发生。
第8篇 护理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范本
1.护理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穿相应工作服,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3.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面部时,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4.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5.在进行侵袭性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6.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人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也可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7.使用紫外线消毒时,不得使紫外线光源照射到人,以免引起损伤。
8.干热灭菌时勿与烤箱底部及四壁接触,灭菌后要待温度降到40cc以下再开箱,以防炸裂。
9.压力蒸汽灭菌设备的具体操作步骤、常规保养和检查措施应按厂方说明书的要求严格执行。
10.接触戊二醛等消毒溶液时应戴橡胶手套、防止溅人眼内、吸人体内或皮肤黏膜上,一旦溅上应及时用清水清洗。
11.调配化疗药物时防护要求:配备一次性口罩、帽子、一次性防透性防护服、护目镜,聚氧乙烯手套、乳胶手套、防护垫、污物专用袋及封闭式污物桶。
12.处理锐器时的防护要求:锐器使用后的针头直接放人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中;禁止手持锐器随意走动;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帽:如果必须套回一定要单手操作;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禁止将针等锐器随手传递;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丢弃的损伤性废物无论是否使用均按损伤性废物处理。
13.护理隔离病人时的防护要求:着隔离衣,并执行区域性防护流程,与病人近距离操作时戴护目镜,吸痰、气管切开、气管插管等操作时,要戴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每接触一个病人后马上洗手或卫生手消毒。
第9篇 医疗废物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体检制度
一、保健院队从事医疗废物消毒、毁形收集、转运贮存、装运等工作的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二、每年对上述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预防接种,防止其身体受到损害。
三、专职人员在接触或处置医疗废物作业时,必须穿戴工作衣、帽、鞋、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每次作业结束后应当及时按规定队防护用品和手进行消毒和清洗。
四、防护用品有破损时,应及时予以更换。
第10篇 某手术室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1)全院医务人员每二年定期体检一次,重点检查乙肝、丙肝、艾滋病等疾病相关指标。
(2)医务人员工作中应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做好自我防护。
(3)医务人员采取标准预防的措施:
①洗手: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不论其是否戴手套,都必须洗手;遇有下述情况必须立即洗手:摘除手套后;接触病人前后可能污染环境或传染其他人时应洗手。
②戴手套:外科刷手后;接触任何病人的血液和体液、粘膜、破损的皮肤、处理和清洁带血液或体液的物品和平面时应戴手套;手套被撕裂或刺破时要立即更换;接触了每个病人的血液或体液后,或者接触了被血液污染的物品或平面后要更换新手套;在离开手术间或其他工作区域前脱去手套。护理不同的病人之间要脱手套,更换新手套。
③接触病人的血液和体液、排泄物、分泌物等可能发生喷溅时,应带护目镜,注意保护口鼻部,必要时戴面罩,并穿防护服,以防止医护人员皮肤粘膜和衣服的污染。
④被上述物质污染的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在病人使用前进行清洁和消毒。
⑤锐利器具和针头应小心处理,以防刺伤。
⑥医务人员进行操作、清洁及环境表面消毒时,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⑦被污染的环境或特殊感染的病人应在指定隔离手术间进行操作。
(4)感染管理科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全员职业暴露与防护知识培训。
第11篇 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1. 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进入各工作区域要按规定更衣、更鞋、戴圆帽;去污区工作人员应加戴外科口罩,穿专用鞋,抗湿罩袍或围裙、戴橡胶手套或防刺穿乳胶手套,戴防护面罩或护目镜;去污区安置有洗眼装置。
2、手卫生防护:工作人员应严格掌握洗手及手消毒指征,做好自我防护工作。
3、锐利器械的防护:工作人员在进行器械分类时,注意力应集中,动作敏捷,锐利器械和普通器械应分开放置清洗,避免在清洗过程中误伤工作人员,同时防止利器相互碰撞,造成刃面受损。如不慎被锐利器械刺伤,应做好锐器伤应急处理。
4、物理因素的防护:消毒员在灭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穿长袖工作服,戴清洁或灭菌的帆布手套进行灭菌物品的装载和卸载工作,另外科室的蒸汽管道应有保温防护,以免工作人员烫伤。工作人员在操作煮沸消毒器和干燥恒温箱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必要时戴防烫手套;如不慎烫伤,科室配有烫伤膏予以紧急处理。
5、化学因素的防护:工作人员在使用和配制对皮肤有刺激的消毒液清洗剂、除锈剂时,必须戴手套、口罩、护目镜,必要时戴防护面罩。
6、免疫防护: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应每年进行输血前七项检查,根据化验结果及时进行疫苗接种并定期检查,提高机体的免疫力,防止院内感染的发生。
第12篇 医疗废物职业安全防护制度范本
1、 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单位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项工作要求及安全防护知识。
2、 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执行。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有严格的防护措施,要穿工作服、戴手套、工作帽、口罩、
3、 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次与运送或贮存结束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
4、 要掌控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預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 医疗废物暂存間禁止吸烟及飲食,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6、 每日对运送车辆及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对暂存间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7、 在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物过程中要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的发生。要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8、 定期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
9、 医疗安全領导小组经常对卫生安全防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等工作。
第13篇 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1.一般防护措施
(1) 加强对医护人员医院感染知识特别是加强标准预防知识的培训、教育和宣传。
(2) 建立并遵守规范化操作程序, 加强检查和督促医务人员坚持标准预防措施和足够的个人防护的执行, 接种乙型肝炎疫苗。
(3) 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后损伤应立即报告院感染管理科。
(4) 改善工作条件, 配备必要的隔离设施如手套、口罩、隔离衣、防护眼镜、围裙等。
(5) 开展对医务人员针刺伤后或其他锐器伤后的流行病学调查。
2.接触时的预防
(1) 全面预防原则:
(2) 工作人员无论在什么情况下, 不要把锐利器具直接传递给别人。
(3) 在进行侵入性操作时, 一定要保证足够的光线,尽量减少创口出血。
(4) 医务人员绝对不要将针套罩回针头,必须回套时采用单手回套技术或夹子夹持,手持无针帽的注射器时,行动要特别小心。也不要徒手毁坏注射器等坚硬器材和物品,同时防止喷溅。
(5) 针头或锐器在使用后立即准确地扔进耐刺的锐器收集箱中。
(6) 收集箱要有牢固的盖子和箱体锁定装置,有明显的警告标志。
(7) 医务人员如有伤口、皮炎等,不得参加艾滋病病人的直接接触工作。
(8) 在需要使用口对口人工呼吸的区域内应备有可代替口对口复苏的设备,并应将复苏的设备装袋备用。
3.医疗锐器刺伤时应急程序
(1) 被血液、体液污染的针头或其他锐器刺伤后,应立即用力捏住受伤部位,向离心方向挤出伤口的血液,不可来回挤压,同时用流动水冲洗伤口。
(2) 用安尔碘或0.5%碘伏消毒伤口,并用防水敷料覆盖。
(3) 意外受伤后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院感室,并填写《医疗锐器伤登记表》, 必须在72小时内作hiv、hbv等的基础水平检查。
(4) 可疑被hb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尽快注射抗乙肝病毒高效价抗体和乙肝疫苗。
(5} 可疑被hc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尽快于被刺伤后做hcv抗体检查,并于
4-6周后检测hcv的rna。
(6) 可疑被hi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及时找相关专家就诊,根据专家意见预防性用药,并尽快检测hiv抗体,然后根据专科医生建议行周期性复查(如 6周、12周、6 个月等)。在跟踪期间,特别是在最初的6-12 周,绝大部分感染者会出现症状, 因此在此期间必须注意不要献血、捐赠器官及母乳喂养,过性生活时要用避孕套。
第14篇 护理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1.护理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穿相应工作服,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3.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面部时,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4.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5.在进行侵袭性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6.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人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也可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7.使用紫外线消毒时,不得使紫外线光源照射到人,以免引起损伤。
8.干热灭菌时勿与烤箱底部及四壁接触,灭菌后要待温度降到40cc以下再开箱,以防炸裂。
9.压力蒸汽灭菌设备的具体操作步骤、常规保养和检查措施应按厂方说明书的要求严格执行。
10.接触戊二醛等消毒溶液时应戴橡胶手套、防止溅人眼内、吸人体内或皮肤黏膜上,一旦溅上应及时用清水清洗。
11.调配化疗药物时防护要求:配备一次性口罩、帽子、一次性防透性防护服、护目镜,聚氧乙烯手套、乳胶手套、防护垫、污物专用袋及封闭式污物桶。
12.处理锐器时的防护要求:锐器使用后的针头直接放人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中;禁止手持锐器随意走动;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帽:如果必须套回一定要单手操作;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禁止将针等锐器随手传递;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丢弃的损伤性废物无论是否使用均按损伤性废物处理。
13.护理隔离病人时的防护要求:着隔离衣,并执行区域性防护流程,与病人近距离操作时戴护目镜,吸痰、气管切开、气管插管等操作时,要戴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每接触一个病人后马上洗手或卫生手消毒。
第15篇 医疗废物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1、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以及处置过程中预防医疗废物刺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安全防护知识。
(4)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2、为有关人员配备必须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受到健康损害。
3、在工作中发现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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