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范文网 > 安全管理 > 制度范本 > 安全制度
栏目

施工现场安全制度汇编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5

施工现场安全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施工现场的安全制度是企业稳定运营的基石,它不仅关乎员工的生命安全,也是维护企业声誉和避免经济损失的关键。一个健全的安全制度能够预防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体现了我们对员工的尊重和关怀。我们必须认识到,没有安全,就没有生产,安全制度的执行力度直接反映了我们的管理水平。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完整的施工安全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2) 工人必须接受安全培训,了解并遵守操作规程;3) 设立应急预案,应对突发状况;4) 定期进行安全审计,持续改进安全措施。

注意事项

在执行安全制度时,我们需特别注意以下几点:1) 制度的清晰度,避免含糊不清的条款导致误解;2) 执行的严肃性,任何违反制度的行为都应受到相应处罚;3) 沟通的有效性,确保每个工人都清楚自己的安全责任;4) 制度的灵活性,随着工程进展及时调整和完善。

施工现场的安全制度是保障工作环境安全的重要工具,其制定和执行需要全员参与,管理者尤其要起到表率作用。通过持续完善和严格执行,我们可以构建一个安全、有序的施工环境,确保每一个工人的生命安全,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施工现场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施工现场用火防火安全管理

(一)明火作业审批:

1、动火必须由建筑工地防火第一责任人审批,必要时报当地消防部门备案。并说明用明火时间、部位、动火原因和动火前的防范准备工作,经批准人检查防火措施和安全交底落实后,签发动火证方可动用明火。

2、动用明火作业时间审批期限三天内,一张动火证只能使用一个动火部位,如超出审批期限或更换明火作业部位须重新审批。

3、明火作业的班组要有专人负责安全防火工作,施工现场动用明火作业批准人,要做好防火安全交底,并在安全台帐中作好记录。

4、动用明火表一式三份,一份施工现场项目存档,一份作业班留存备查,一份交单位保卫部门存档。

(二)明火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明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上岗)证件。操作时严格遵守本工种的安全防火操作规范,并落实好明火作业现场的防火措施(如放置灭火器材、黄沙、湿草包、铁皮等),清除动用明火部位四周可燃物。

2、监火人员在明火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动火部位,并时刻保持警惕,有特殊情况要离开需指定代替人员,并交代清楚,注意事项。

3、明火作业操作人员,监火人员要会使用消防灭火器和补救初起火灾的经验,会报火警“119”和向消防部门讲清楚起火地点及燃烧情况。

4、在进行电气焊时,为避免火灾,一定要清除周围可燃物,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应该保持5m以上距离,乙炔瓶应距火源10m,夏季防日光爆晒。

第2篇 电气施工现场安全技术制度

1.严格遵守各类电气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遵守电气安全值班负责制和交接班制;

3.严格遵守电气设备、电气线路的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4.严格遵守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为了保证上述制度的贯彻执行,必须健全相应的考核办法和奖惩规定。

5.电工有权拒绝执行违反电气安全规程的指令,有权制止违反用电安全的行为。

6.发生电气工伤、电气火灾和电气设备等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重伤以上的电气事故、电气火灾和经济损失超过2000元或停工10d以上的电气设备事故,必须在事发后4h内报局(总公司)主管部门。

第3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化,保证施工现场用电安全,制定此制度。

1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用电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1宿舍照明不得乱拉接线,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

1.2仓库、食堂等场所不得擅自安装照明器具,若需要增加时,必须经现场电气技术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业电工完成。

1.3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子,室内不得使用功率大于100w的灯泡。

1.4现场使用设备(除固定设备外)在使用时必须设置三级开关箱,不得强迫电工将使用设备、器具的电源线直接接在远离设备的二级配电箱上。

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合格证和资质证明不全的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6开关箱应直接控制用电设备。开关箱与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与分配电箱的距离不得大于30m.开关箱内安装漏电开关、熔断器及插座。电源线采用橡套软电缆线,从分配箱引出,接入开关箱上闸口

1.7每台用电设备都必须设置独立漏电开关,严禁用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的电气设备(包含插座)。

1.8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开关箱亦不得平放在地上或倾斜放置,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5m.

1.9施工用电源线、设备线不得有破损,有破损处必须包扎良好,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1.10现场使用设备及三级箱的电源线不得在钢筋或地上拖拉,电缆导线必须用木方、绝缘导管或绝缘皮保护,以防电缆、导线绝缘破坏而伤人。

1.11各设备、线路、开关箱存在问题时或使用不方便时,不得擅自处理,必须报告电气专业管理人员,并由电工及相关设备维修人员处理。

1.12用电人员应做到:

?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若发现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线和开关箱存在问题,应及时报告电气专业管理人员,并由电工解决。

?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

1.13电箱管理规定

?非电工人员,严禁乱接电气设备。

?工作人员使用各种电器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

?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操作证人员进行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更不准强令电工违章作业。

?专业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用电行为,有权向安全部门报告。

?电箱安装就位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4现场使用移动照明时,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电缆、导线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灯具需要安装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离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m以上。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并经电气技术员同意,并安排专业电工完成。

1.15在下列情况工作时,必须由专业电工安装低压照明,不得擅自乱拉接线:现场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灯,室内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湿的作业环境,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工作手灯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

以上规定必须严格执行,违者每条罚款100元

2常用机具及操作人员应达到以下操作要求:

2.1电焊工

2.1.1金属焊接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外埠来京从事电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明,并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焊工严禁进行电焊作业。

2.1.2操作时应穿电焊工作服、绝缘鞋和戴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系安全带。

2.1.3电焊作业现场周围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1.4雨、雪,风力五级(含五级)以上天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后应清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

2.1.5操作前应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焊机外壳保护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等,确认安全合格方可作业。

2.1.6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内、运行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内以及受力构件上焊接和切割。

2.1.7在密封容器内施焊时,应采取通风措施。间歇作业时焊工应到外面休息。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焊件隔离。焊接时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熟知焊接操作规程和抢救方法。

2.1.8施焊地点潮湿或焊工身体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湿时,严禁靠在带电钢板或工件上,焊工应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

2.1.9焊接临时接地线头严禁浮搭,必须固定、压紧,用胶布包严。

2.1.10操作时遇下列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改变电焊机接头时。

?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时。

?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

?更换保险装置时。

?工作完毕或临时离操作现场时。

2.2.1.11高处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并系在可靠的构架上。

?必须在作业点正下方5m外设置护栏,并设专人监护。必须清除作业点正下方区域易燃、易爆物品。

?必须戴盔式面罩。焊接电缆应绑紧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业。

?焊工必须站在稳固的操作平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有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

2.2.1.12操作时严禁将焊钳夹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将焊接电缆挂在脖颈上。

2.2.1.13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焊把线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

2.2.1.14焊接电缆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2.2.1.15焊把线不得放在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缝旁。不得碾轧焊把线。应采取防止焊把线被尖利器物损伤的措施。

2.2.1.16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和把线分开。并确认火已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2.2.1.17电焊机必须安放在通风良好、干燥、无腐蚀介质、远离高温高湿和多粉尘的地方。露天使用的焊机应搭设防雨棚,焊机应用绝缘物垫起,垫起高度不得小于20cm,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2.2.1.18电焊机必须设单独的一机一闸箱,箱内必须是漏电开关。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二次线焊把线长度应不大于30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必须安装可靠防护罩。

2.2.1.19电焊机的外壳必须设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2.2.1.20电焊机焊接电缆线必须使用多股细铜线电缆,其截面应根据电焊机使用规定选用。电缆外皮应完好、柔软,其绝缘电阻不小于1mω20)焊钳和焊接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焊钳应保证任何斜度都能夹紧焊条,且便于更换焊条。

?焊钳必须具有良好的绝缘、隔热能力。手柄绝热性能应良好。

?焊钳与电缆的连接应简便可靠,导体不得外露。

?焊钳弹簧失效,应立即更换。钳口处应经常保持清洁。

?焊接电缆应具有良好的导电能力和绝缘外层。

?焊接电缆的选择应根据焊接电流的大小和电缆长度,按规定选用较大的截面积。

2.2打夯机操作要求

2.2.1打夯机械的操作手柄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2.2.2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鞋、手套、两人操作、一人打夯、一人负责整理电缆。

2.2.3夯土机械必须装设防溅型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小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

2.2.4夯土机械的负荷线应采用橡皮护套铜芯电缆,其电缆长度应小于50m.

3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安全要求

3.1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必须安装隔离开关,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漏电保护器。

3.2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选择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应符合gb1169―74《通用橡套软电缆》的要求,其中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线。

3.3施工现场优先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开关

3.4在狭窄场所施工,优先使用带隔离变压器的ⅲ类手持电动工具,如果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型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开关或漏电开关装在狭窄场所外边并应设专人看护。

3.5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侯型的橡皮护套铜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3.6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接线牢固

3.7分包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总包方电气专业及安全检查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现场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问题的整改,总包方有权利和义务对分包方及人员进行教育和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

第4篇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我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管理有效性和规范化,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经分公司各部研究决定,制定并严格实施下列现场管理条例。

自公布之日起,本条例由分公司工程管理(质安)部贯彻执行,其他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对于出现工班因违反《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规定而对其进行罚款的情况,所开具的处罚单款项可结合成本、财务意见,在施工班组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同时纳入对劳务班组考核标准,情节严重的,公司可将施工班组列入黑名单。

第二条 施工人员在工地现场有下列行为,按照以下相应的处罚条款执行。

1、各施工班组承包人必须于每月1日、15日在现场对工人开展安全文明教育会议,由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规定工人进行安全文明教育的相关承包人罚款500元。

2、工人进场前,班组必须为工人办理工作卡,未办理工作卡的工人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如有特殊情况临时进入的要提前在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处登记签字后才能进入,并作“若发生安全事故必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的”承诺。严禁使用未成年(未满16周岁)和超龄(男工不得超60周岁,女工人不得超50周岁)的工人。

3、工人及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工作卡,否则按规定罚款。施工班组长及管理人员100元/人次,施工人员50元/人次,安全帽损坏、无帽带不得使用,帽带未按要求系好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穿短裤、赤脚赤膊、穿有其他公司标志的服装等影响公司形象的行为,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对现场的电器设备及线路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进行安装,并按“一机一箱一闸一漏”规定要求配置,任何人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凡经检查发现每处罚款500元/次。

6、现场电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对无证作业人员每发现一次处1000元罚款,电工要对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负责,任何人不得乱动电器设备设施,对违章者处以每次200元罚款。

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未按规范架设及使用的(例如:电线拖地、电线搭设混乱、电线脱皮、地拖线没有插头),一经发现对工人罚款50元,对相关责任班组罚款500元。

8、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失手造成工伤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9、严禁高空向下抛投任何物体,每发现一次罚款相关班组负责人500元。

10、对“四口”和临边防护要与施工作业同步,对已防护的设施要人人爱护,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否则处罚相关班组负责人500元/次,并对已破坏和损坏的设施要及时重新整修。

11、在现场施工过程中不得使用明火,确因工程施工需要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后,方可动火,并清理施工部位下方可燃物品及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否则每次罚款1000元。

12、对现场的消防设施及安全防毒面具设备要人人爱护,不得乱搬乱动,违者罚款500元。

13、对机械操作人员要按规定持有效证件方可上岗作业,非本机械操作人员不得动用机械。吊车吊物要由专人持证上岗指挥,任何人不得乱向吊车司机发放不安全信号,违反者将罚款500元。

14、各班组责任人及班组管理人员对现场机械、机具加工、切割要进行交底,对每栋使用机械、机具加工、切割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形式签名确认并上报项目部留底,对未申报使用机具加工、切割进行罚款,班组管理人员罚款100元,班组责任人罚款500元(采取一警告二罚款三加倍重罚及辞退该施工人员处理)。施工所有切割片、砂轮片、磨光片等耗材和安全带、防护镜等劳保用品必须由各班组提前填写采购申请单,由公司按照国家安全标准统一采购,按照申请单到仓库统一领取,费用由班组承担。经常检查了解机械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严禁机械、机具“带病”运转、随意改动机械安全装置,造成安全事故的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及费用,对影响公司声誉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15、各施工班组的垃圾必须按照现场规定的地点堆放,绝对禁止往外架上倒垃圾,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且责任施工班组负责清理该楼层外架上的所有垃圾;

16、工地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50元,班组长加罚100元;(现场指定位置设为吸烟区,放置烟头桶1个,桶内必须盛水)吸烟者必须把烟头丢入桶内,如发现未丢入桶内或乱丢现象,一经发现罚款50元,并处罚相关班组负责人200元;

17、现场安全标志警示、提示牌、标语牌和机械操作规程牌,对有意损坏任意拆移的给予200-500元的经济处罚。

18、不准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每发现一次给予500元的罚款,并停止施工作业,给予开除处理。

19、不准在施工现场嬉笑打闹、追逐,在施工现场乱涂、乱写、乱画,违者罚款200元,并清理好污染处;

20、严禁偷盗公司材料及物品,违者照价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并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相关负责人罚款3000元;

21、为了维护公司形象,凡施工人员内部或与外部人员发生打架,违者处罚相关班组负责人1000元,打架人员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22、班组仓库入户门未安装好之前晚上指定人员看管,并上报姓名、仓库位置、联系电话;(晚上睡觉不准使用蚊香,不准用电,可用手电筒)并配备灭火器,如发现未配备灭火器,责任人罚款100元;

23、临水临电必须在一楼设置总开关,晚上下班后由保安关闭水电总开关,次日上班由各班组负责打开;应落实节约用水用电,人走水关,杜绝出现水泡、水流现象,否则罚款500元。

24、现场总仓及楼层工班仓库严禁吸烟,一经发现吸烟,工人罚款200元,该班组负责人罚款500元。

25、施工现场和施工班组仓库内易燃易爆物品由管理人员指定堆放,严禁混堆混放,违者罚款5000元。

26、油漆、天那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堆放仓库,仓库内必须配备大型灭火器;在现场施工过程中所用剩下油漆完工后及下班必须带回仓库,空桶当天晚上清理至楼下安全堆放,一经发现楼面上出现油漆,相关负责人罚款200元。

27、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处罚施工班组负责人500元,并负责室内所有大小便的清理;如场地出现大小便而未发现当事人的,整栋每班组罚款500元;小便桶当天晚上由各施工班组清理下楼,倒入总包临时卫生间,大便位置在总包临时卫生间;

28、各栋负责清运垃圾的班组,每天施工安装后的包装纸皮、垃圾、废料必须当天清理至楼下指定垃圾堆放点,不准堆放在楼层,没按规定的罚款200元;

29、所有楼面垃圾及剩余材料必须及时清理或堆放整齐,否则项目部直接派人员清理整顿,所产生费用均在相关班组当月人工费进度款中扣除,按150元/工日计算,并取消小工每月补助费用。

30、对已成型的工序半成品、成品除进行技术措施、管理措施的管理保护外,每位工人在作业工程、工序衔接中和工具搬运过程中都要时刻加以保护,任何人不得有意损坏,一旦发现,将根据损坏轻重程度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并承担修复、返工及材料的一切经济损失。

31、现场班组同班组之间存在所有问题,由班组互相协调,存在问题不协调或协调不到位,各班组罚款1000元,建设单位及其他参建单位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施工员协调解决;

32、各班组需要石材或石膏线厂家等供应厂家配合工作的,由项目部牵头厂家负责人到场,要求厂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由相关班组进行全程监督跟踪。对有问题的厂家,但未及时把问题反映给项目部相关人员,视为没有问题,所有责任及后果由该班组负责,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

33、针对后期施工,马桶、灯具、五金配件、木地板、墙纸、开关插座、户内门锁、地漏等工序在项目部未下达正式书面或口头通知之前而进行施工的,相关班组罚款1000元;

34、针对项目部对班组技术交底问题,施工之前班组必须同工人交底后再施工,如没有同工人交底施工,造成材料损失由班组赔偿,并处罚相关责任班组500元;

35、各班组必须按项目部下发的节点计划完成施工,未按节点计划完成施工的或延误工期的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

36、施工班组长离开现场须要填写请假条向现场施工员请假签字、然后再由上级领导签字确认后方能离开,发现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离开的,每次罚款500元。

37、各施工班组的管理人员上班时间不能离开现场,如工班没有指定现场管理人员,班组长上班时间一定要驻守现场,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38、项目部召开施工班组工程例会时,施工班组长必须准时参加,无故缺席例会的每次罚款500元,迟到15分钟者罚款100元;施工班组长已按正常程序请假的,可由现场管理人员代为参加例会。

39、现场施工班组长及管理人员必须保持对讲机通讯畅通,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呼叫5次以上而未应答的,每出现一次罚款100元。

第三条 如出现施工非法操作,使用不合格机具等安全施工不达标事故,被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处罚的,一切产生费用由责任班组承担。

第四条 以上条例若出现班组集体违反行为,按该项规定的个人罚款金额5倍加罚相关班组负责人。

第五条 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需严格按图纸要求进行放线、开料、保证材料损耗致最低,如无正当理由造成工程返工或材料浪费的(按材料损耗的价格)罚款。

第六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在分公司各项目施工现场管理适用;

第七条 本条例解释权、实施处罚权在分公司工程管理部。

第八条 施工人员在工地现场发生的违反国家法规、法制的行为不在本条例管理范围内,违法者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治。

以上《条例》各班组认真贯彻落实到现场每一位施工人员,并遵守执行。且各施工班组之间相互监督,做好相关工作,由各承包人向现场管理人员及工人进行交底工作。

第5篇 施工现场安全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参加施工的新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训人员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电工、焊工、起重机司机、打桩机司机、架子工、机械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件方准独立操作。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

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第6篇 建筑二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各生产作业现场应成立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小组,建立安全管理网络。管理小组组长由队长或项目组长担任,副组长由现场专(兼)职hse人员担任,组员包括生产作业现场的全部班组长。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小组组长为现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现场安全管理负全责。

2、生产作业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要齐全、牢靠、有效,包括:机械传动部位的护罩必须齐全、有毒有害物质(气体)检测仪器有效、安全附件灵敏且在有效期内、劳动保护用品齐全且符合现场作业的安全要求等。

3、生产作业现场的电气线路要规范,包括:无私搭乱接且保护零线齐全完好、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确保线路完好无破损、易燃易爆场所符合防爆要求等。

4、现场车辆得到有效控制,有明显的车辆行走指示路线和防火帽(如需要)等必要的防护设施。

5、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和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用具;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和作业,不冒险蛮干;有权劝阻、纠正他人的不安全行为,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要求或违反操作规程的指挥、调度和安排。

6、禁火区内施工未经办理动火手续并配备灭火设施,严禁私自动火,严禁吸烟。作业人员熟悉消防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禁火区内严禁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擦洗设备。

7、做好防触电、防火灾、防爆炸、防冻结、防人身伤害、防机械事故等工作。

8、危险场所必须设有安全标志牌明确示警。

第7篇 施工现场安全月检、周检、日检管理制度

1. 目的

根据集团公司、事业部《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及相关国家安全规范,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定期检查,找出安全隐患的根源,及时分析、教育、整改,吸取经验,避免类似的安全隐患再次出现,从而从根源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姜堰全民健身中心(含文化馆)内部装饰项目

3. 编制依据

集团公司、投资建设事业部《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4. 管理规定

4.1 安全月度检查流程:

姜堰全民健身中心内部装饰项目安全月度检查定于每月28日进行,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两工区负责人、现场监理、项目现场工程师、生产经理、安全员、施工员、各班组组长等相关人员,于上午8:30在姜堰全民健身中心内部装饰项目部会议室组织月度检查动员会,并按照《姜堰全民健身中心安全月度检查表格》进行任务分配检查完成后,全体检查人员于下午4:30~5:3在文体中心会议室进行安全检查结果汇总分析,并对现场检查成果进行评比,检查结果与当月的安全考核分数挂钩。

4.2 安全周检检查流程:

姜堰全民健身中心安全周检检查定于每周二日进行,由项目现场工程师组织本项目负责人、生产经理、安全员、施工员,并按照《姜堰全名健身中心周检安全检查表格》,进行检查任务分配,检查完成后,各工区人员在各项目会议室进行检查问题汇总,并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及对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责任分析。

4.3 安全日检检查流程:

安全日检作为每天的安全检查,由项目现场工程师负责巡查,并按照《姜堰全民健身中心日检记录表》,进行巡查记录,逐重检查各施工区域安全控制重点部位、各施工人员的习惯性违章及施工的安全环境控制,每周进行安全问题汇总,在施工例会中予以通报。

第8篇 施工现场标识牌安全文明管理措施制度

制定《标识、标牌、标语管理制度》。

标识、标牌由公司统一管理,按照公司cis《企业形象识别手册》与《iso9002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的要求制作与设置。

a、十牌二图:

公司简介

工程概况

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防火须知

项目管理网络图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施工进度计划表

“警钟长鸣”牌

工地卫生须知

员工文明守则

安全生产

以上图牌均按中天集团cis形象识别手册要求制作、设置。

b、施工区域安全标志醒目

安全标志有:(1)当心触电;(2)必须戴好安全帽;(3)严禁烟火;(4)禁止通行;(5)当心吊物;(6)必须系安全带;(7)当心落物;(8)安全通道等,分别悬挂于相应位置。

c、危险区域禁令标志明显

在预留洞口、坑井口、通道口边、危险机械等区域设置明显的禁令标志牌与防护栏,在配电室、电焊气割场所设置明显的禁令标志牌与防火设施(如干砂、灭火器等)。

d、设备一机二牌

本工程所用的所有机械设备均做到一机二牌制,(即操作规程牌与验收合格牌),配置一机一箱一漏一闸一锁。在箱门内侧设置线路布局图。

e、文明标语

a)在进入工地大门,设置有“施工期间,诸多不便,敬请原谅,谢谢合作!”;“进入施工现场请戴好安全帽!”等精美不锈钢文明标牌。在宣传栏内,有美观生动的建筑效果图,并以“今天的目标,明天的现实!”这一响亮的口号激励每一个中天人。

b)在生活区、生产区及施工楼层上,均张挂大幅宣传标语,如“立志中天,争创一流!”、“中天建设愿将至美产品奉献给广州市人民!”等,以此提高员工的集体主义意识与工作责任感,树立项目部良好的精神风貌。

f、施工人员挂牌上岗

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和一线职工(包括后勤)均持证上岗。上岗证由公司按cis形象识别系统一制作、发放。

g、安全帽分色管理

管理人员——深黄色;一般职工——白色;

特殊工种——红色;机修工及安装班组——蓝色

第9篇 施工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施工单位作业安全管理、明晰安全作业要求,确保项目施工作业安全,根据集团公司hse管理制度和项目建设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业安全管理目标:杜绝安全伤亡事故发生。

二、作业准备:

(一)危害告知:施工作业之前,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让作业人员熟知岗位风险。

(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项目组工程技术人员针对分项工程作业特点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施工作业人员掌握控制措施和方法,防止事故发生。

(三 )作业培训和作业票证培训:施工作业前,对持证的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对相关作业的票证使用进行培训。

(四)现场标准化和安全管理要求:

1、施工项目部在工程现场入口处设置体现公司形象的标志及“五牌一图。

2、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登高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3、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材料和设备必须按施工总图管理的要求进行布局,放齐,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4、施工现场的沟、坑槽设围栏、盖板,现场的孔洞、建筑物、临边、高空作业区、吊装作业区、射线作业区等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所有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不得随意挪动或拆除。

5、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hse,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三、分项作业安全规定

(一)一般风险作业:

挖掘作业(地面挖掘深度不超过0.5m),登高作业(两米以下)等要穿戴相应的劳保防护用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必要时有监护人员,并做好警示标志。

(二)、较大风险作业:

1、无损检测

(1)探伤工作前应申请放射许可。

(2)做好放射线的安全防护工作,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安全线,挂上安全防护警戒标志,夜间应设红灯以示危险,并有专人看管。

(3)工作许可的复印件应贴在现场进口的告示栏中,以告知其他人员。

2、有限空间作业

(1)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开展工作前安全分析,辨识危害因素,制定安全工作方案。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安全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连续检测记录等文件存放现场。

(3)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作业监护人员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工作无关的事情。

(4)受限空间内的温度应控制在不对人员产生危害的安全范围内。

(5)受限空间内可能出现坠落或滑跌,应特别注意受限空间中的工作面(包括残留物、工作物料或 设备)和到达工作面的路径,并制定预防坠落或滑跌的安全措施。

(6)进入带有转动部件的受限空间内作业,其电源线路与开关之间必须有明显的断开点并设警示牌,同时在开关上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等内容的警示牌,并设专人监护。

(7)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灯具应符合防爆要求。在金属设备内和特别潮湿作业场所作业,其安全灯电压应为12v且绝缘性能良好。

(8)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工具、材料要登记,作业结束后应清点,以防遗留在作业现场。

(9)作业过程中如果安全状况发生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焊接和切割作业

(1)施工作业人员要经考试合格并持有上岗证。

(2)焊接和切割工作前办理动火许可证。

(3)使用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面罩、防护服、绝缘鞋等,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

(4)检查焊接和切割设备 ,焊机要接地接零。

(5)焊接和切割管道之前,确保管道己隔离、通风。

(6)工作结束后,应拉闸断电,焊机应单独分开,焊条应取出放好。

(7)在风力超过六级和下雨时,禁止露天焊接和切割。

(8)正确贮存、使用气瓶,保证气瓶的安全装置有效。

(三)重大风险作业

1、挖掘作业(地面挖掘深度超过0.5m)

(1)作业前必须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作业现场和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作业过程中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作业项目、任务、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交底。

(2)挖掘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并办理《挖掘作业许可证》。

(3)挖掘工作开始前应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根据分析结果,确定应采取的相关措施。

(4)在坑、沟槽内作业应正确穿戴安全帽、防护鞋、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不应在坑、沟槽内休息,不得在升降设备、挖掘设备下或坑、沟槽上端边沿站立、走动。

(5)坡面上操作人员要及时清除松动的土石,坡下弃土及滚石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禁止通行,操作人员应与施工机械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6)挖掘深度超过1.2m时,应在合适的距离内提供梯子、台阶或坡道等,用于安全进出,并安排专人监护作业,始终保持有效的沟通。

(7)应根据现场土质的类型,确定斜坡或台阶的坡度允许度(高宽比)。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设计斜坡或台价,制定施工方案,并以书面形式保存在作业现场。

(8)挖出物或其他物料至少应距坑、沟槽边沿lm,堆积高度不得超过1.5m,坡度不大于45度,不得堵塞窖井以及作业现场的逃生通道和消防通道。

(9)施工结束后,应根据要求及时回填,并恢复地面设施,做好隐蔽设施资料,以完善地下设施布置图。

2、高处作业(≥2米)

(1)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同时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2)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时,应准备高处作业内容详细说明、工作前安全分析结果、坠落保护计划。

(3)对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培训和教育,熟知安全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

(4)配备符合规定的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装备。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灵便,禁止穿带钉易滑的鞋。

(5)使用符合标准规范的吊架、梯子、脚手板、防护围栏和挡脚板等。作业前,作业人员应仔细检查作业平台是否坚固、牢靠。

(6)高处作业应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7)高处作业禁止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工具应有防掉绳,并放入工具袋。所用材料应堆放平稳,作业点下方应设安全警戒区,应有明显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8)禁止在同一坠落面上进行上下立体交叉高处作业,如需进行分层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

(9)30m以上的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配备相应的通讯装置、设施。

3、起重吊装作业

(1)吊装作业负责人办理吊装作业许可证,并准备好以下相关资料:风险评估结果(工作前安全分析);吊装作业计划或关键性吊装作业计划;起重机外观检查结果、钢丝绳和吊钩检查结果;相关安全培训记录。

(2)起重作业应严格遵守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起吊任何设备、部件均应选用与设备、部件重量和高度相符的吊车,雷雨天气及风力达到六级以上不得进行起重吊装作业。

(3)大型设备吊装必须编制专门的吊装方案,并按照吊装方案要求进行作业,相关人员必须有操作证,严格执行吊装令。

(4)所有参加人员应根据现场作业条件选择安全的位置作业。

(5)正式吊装前应进行试吊,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

(6)吊装重物时必须有绳牵牢,以防晃动碰伤人和设备。

(7)吊装时应动作平稳,就位后应及时找正、找平或临时性支牢,吊件固定前不得解开吊装索具。

(8)吊装中因故暂停,必须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加强现场警戒,尽快排除故障,不得使吊件长时间处于悬吊状况。

(9)吊装作业应设警戒线,并挂好安全标志,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4、交叉作业

(1)施工项目部必须向交叉作业人员交代项目部关于交叉作业和当次交叉作业的安全事项和作业管理要求,涉及的相关作业需要办理作业票的要办理作业票 。

(2)作业时,施工项目部必须派人陪同交叉作业各方人员到作业现场,一同落实好安全措施,直至作业完成。

(3)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和协调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要审查和落实相关作业指导书中有关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交底。

(5)施工项目部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各自的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施工场地尽量错开。

(6)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7)交叉作业通道应保持畅通。

(8)在夜间和光线不足的地方禁止进行交叉作业。

(9)有危险的出入口处应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

(10)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 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任意拆除;必须拆除时,应征得原搭设小组的同意,并采取临时安全施工措施,作业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原搭设小组验收。

(11)交叉作业时,工具、材料、边角余料等严禁上下投掷,应用工具袋或吊笼等吊运。吊物下方严禁站人或逗留。

第10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项

1、安全目标: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无重大工伤事故,杜绝死亡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2‰以内。

2、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必须逐级进行专项书面交底。

2)班前检查制:各专业责任人和区域责任人必须督促检查专业施工区作业面安全防护措施的实施情况。

3)机械设备安装验收制:各大中小型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必须进行试运行验收签证,未经验收一律不得使用。

4)安全活动日制:项目部每周必须组织一次全体工人安全教育,对上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本周的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做必要的交底,使广大工人心中有数,强化安全意识。

5)定期检查整改制: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定时、定人进行整改,并做好安全隐患整改专项记录。

6)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7)危急情况停工制:施工现场一旦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险情,必须立即停工,同时立刻报告公司,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险情。

第11篇 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制度

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制度

1、开展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全体职工自觉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不断增强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之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定。

2、进入施工现场的全体人员都必须进行上岗前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教育的档案资料,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的防护知识,各种防护设施的技术性能和操作方法、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各种严禁的事项等,并经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

3 、特殊作业的工种必须针对本工种的特殊情况进行必要的专业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的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并按期进行复审。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或调换新的工作岗位时,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和新岗位的安全知识教育,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操作。

5、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讨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6、项目部每月组织职工学习一次,总结上月的安全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对屡教不改的进行批评和处罚,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7、开展季节性施工、节假日前后经常性教育。

8、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内容补充。

第12篇 项目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和公司的内部交通管理办法,做到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三证齐全、自觉服从公司交管人员指挥,严格按照现场交通标志安全行驶。

二、 各协作单位自备车辆,必须持有项目部交安委统一发放的内部车辆通行证,凭证出入;在施工现场的临时外雇劳务车辆,入场前必须先到当地交管部门办理运营手续,然后到项目公司工程部办理车辆出入临时通行证;

三、 施工车辆必须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在指定地点作业,在指定路段行驶,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驶出施工区域。

四、 现场所有车辆都要按照现场限速标志限速行驶,时速控制在5公里/小时之内,做到礼让三先,安全行驶。

五、 严禁自行车、摩托车、非施工服务车辆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上述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应在门卫处登记,留存有效证件,征得门卫同意后,凭项目部内部临时通行证,方可进入,进入后按规定定点存放,出厂时挽回原证件。

六、 严禁人货混载、。违章拉人,超载超速。

七、 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开未经过年审或年审不过关的车辆。

八、 施工车辆不得乱停乱放,避免防碍施工现场通行。

九、 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应瞻前顾后、谨慎行驶,有专人指挥,避免碰到电缆及高空设备等。

十、 不得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隔断或阻碍。

十一、 起重机、强夯机、挖掘机作业时应提高安全意识,设安全距离并有防护围栏和警告标志。

十二、 施工车辆脱离施工现场行驶时,应注意文明整洁,按照城管和环保部门的要求清洗干净车辆。

十三、 违章作业或违章行驶造成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由车方负责。

十四、 工程施工时,要求各协作单位尽量使用自己的车辆运送土石方及建筑垃圾等,特殊情况下需雇用社会车辆时,应严格检查车方的牌照、执照、行驶证、年审年检、车辆保险等各种证件及相关手续,确定齐全合格方方可雇用。

十五、 所有现场施工服务车辆必须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项目内部的土方车、装载机、砼罐车、泵车等大型施工车辆,没有工程部批示,一律不得擅自驶出施工现场大门。出门时必须接受门卫检查。

十六、 凡拉运施工用物资出门的车辆,必须持有项目公司统一印发的物资出门证经门卫审查后,方可出门。未经许可或物证不符都,任何物品不得拉运出门,门卫有权扣留。

十七、 凡违反道路行驶规定的,每车次处罚用车单位1000元,在工程款中扣除。

十八、 违反上述任何规定,工程部车管人员有权当场制止,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并处罚款200元

湘熙水郡项目公司

2022年3月1日

第13篇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项目部所有部室及人员、各施工队、施工班组必须执行本细则。

第三条: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各级设备动力部门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各级安全部门负责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项目部对违反本细则的人员,应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

第四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必须有主要施工机械的平面布置图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施工计划必须保证必要的设备维修保养时间,严禁盲目追求施工进度而滥用设备的现象。

机务人员

第五条: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包括移动机具(如拌合机、电焊机、对焊机、切割机、木工机械和电锤等)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熟悉机械性能,经考核合格,取得的安全操作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驾驶、起重吊运指挥和挂钩作业人员、场内机动车驾驶人员等)必须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和《济南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培训和考核,取得市劳动局颁发的“济南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第七条:实习期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实习证,在师傅现场指导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第八条: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机械设备。

第九条:操作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劳动保护部门的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条: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强令违章作业的,不管是否造成后果,均应严肃追究强令人的责任;操作人员盲目服从违章作业,应负直接操作责任。

第十一条:机管和操作人员队伍应相对稳定。

第三章 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第十二条:新购和改装的机械设备有设备动力部门鉴定验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保护措施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十三条:自行制造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的规定,并将设计方案、图纸、计算书等文件报主管设备的总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同意制作。

第十四条:经过大修的重要施工机械应经设备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装应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由项目部设备主管会同施技、安全以及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初验,合格后由公司设备物资部、安全科协同政府安检部门进行验收。混凝土搅拌机等中小型设备,由设备主管人员组织施技、安全部门和机械操作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挂牌才能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机械设备一律不准使用。

第十六条:大型塔式起重机等技术性能复杂的的机械设备,应编制拆装方案,经公司主管工程师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十七条:各类施工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措施必须按有关安全技术规程配置,并保持齐全、有效。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防护及监测、指示、仪表等装置。

第十八条: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的制度;大型塔吊和拌合机等设备应实行人机固定,建立机长负责制的专业机组。

第十九条: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机修和机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机械设备应按原机技术性能的规定正确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当机械机械设备运转到保养周期定额工时时,必须按规定进行保养。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在作业中进行维修。

第二十条:按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各类设备的安全检查表,定期进行检查评比;查出的问题要纳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整改。

第二十一条:吊具和索具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

第二十二条: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和六级以上的大风、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

第二十三条:做好冬、雨季和台风期间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入冬及台讯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保养;冬季使用机械设备应执行建设部《建筑机械冬季使用的有关规定》。雨季应采取有效的设备防护措施,避免雨淋受损、影响施工。

第二十四条:施工现场应具备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所需的道路、场地、机棚及供水等条件;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第二十五条:两台起重机在同一位置作业,两机之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物)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第二十六条:起重机应设专职指挥员采用国家标准信号进行指挥。当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应设两人指挥或采取有效的联系方法进行指挥。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应严格执行有关报废的规定,严禁使用报废的机械设备。

第二十八条:设备物资部门应健全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每台设备的例行保养,定期保养、其它保养及安全运行和检测记录必须准确、及时、齐全;两班制以上的作业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归入技术档案。

机械设备事故处理

第二十九条:机械设备事故分类:

一般事故:设备损坏,其直接损失价值在500-1000元或停产在5天以内者;

大事故 : 设备损坏,其直接损失价值在1000-2000元或停产在10天以内者;

重大事故:设备损坏,其直接损失价值大于2000元或停产10天以上者。

直接损失的价值按设备损坏后至恢复正常状态所需的工料费用计算确定。塔式起重机发生倾翻、摔臂、脱轨、塔帽脱落、轿箱坠落,不论大小,均属重大事故。

机动车辆在场外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除由交通监理部门按规定处理,还应按车辆损坏程度作为机械事故处理。

第三十条:机械设备事故的处理权限:

一般事故由项目部查处后将结果报公司备案;

大事故报公司调查处理,并将结果报局备案;

重大事故报局安质处调查处理,写出机械设备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并报建委备案;

发生重大事故应在事发后四小时内向公司、局主管部门作概要汇报。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

第14篇 施工现场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1、保持施工现场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项目经理为防火责任人;

3、坚持三个月和不定期检修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关,切实杜绝和避免电气设备和线路故障引起火灾;

4、加强教育和培训,逐步建立起定期对各班组进行消防防火教育;

5、对及时举报火灾隐患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200元/班,对违反消防条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或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和通知的有关单位、班组和个人给予处罚;

6、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管理原则;

7、成立消防安全监督小组,监督班组消除火灾隐患,设立具有消防专业知识消防监督安全员;

8、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9、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10、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和“十不烧”的规定;

11、在宿舍区内,严禁燃烧容易引起火灾的东西;

12、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

13、在施工现场生产作业区域内禁止吸烟。

第15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奖罚条例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方针,保障职工的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搞好工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1)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安全技术规程,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范。

(2)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干部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职能人员和各工种的工人,都必须在各自的范围内,或生产岗位上对安全生产负责。

(3)施工现场健全安全管理组织和网络,项目负责人任组长。生产副经理主抓安全,每个项目都要指定专职安全员专管安全工作,每个班组设一名兼职安全员。

(4)所有的项目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特殊脚手架设计等)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5)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制度,安全交底必须明确、具体、有针对性,并要认真做好书面记录,及时归档。

(6)台风、汛期、寒冬、高湿季节来临前,应针对季节特点、编制和落实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7)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防火规定》,加强消防检查,严格火源管理,电、气焊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和灯具取暖。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招待国家及有关消防条例及危险品保管使用等各项规定,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建立消防制度,成立消防组织,加强危险品管理。

(8)现场总平面管理应有专人负责。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做到场容场貌整洁,材料堆放整齐,场地平整,道路和排水通畅,危险处有醒目的安全标志.

(9)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0)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必须采购合格产品,使时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11)结构工程到二层楼面,必须按规定搭设脚手架挂设密目安全网。

(12)在建工程的楼梯口、通道口、井架口、电梯口、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及临近马路和居民密集区等危险处,应按规定进行防护和挂警示牌,垂直作业应采取全封闭防护措施。

(13)起重机械必须按国家标准安装,经有关部门鉴定、验收、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使用中应健全保养制度,安全防护装置及防护设施应保持齐全有效。吊具、索具、砌块夹具等在使用前和使用中必须严格按有关标准进行检查,凡磨损超过规定必须及时报废。

(14)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按jgj46-88及施工组织设计的电气设计要求进行安装,经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电气线路,电气设施的改装和增加,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由专职电工操作,严禁随地乱拉乱接。

(15)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必须建立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及时培训,定期复训,做到持证上岗。

(16)施工中如需进行爆破作业。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向公安部门申请,由专业施工队伍进行爆破作业。进行在下工程或基础工时,发现文物、石化石、爆炸物、电缆、煤气管道等应当暂停施工,保持好现场,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17)建立文明施工、卫生防病组织。严格执行国家及长春市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按围档封闭,硬化地坪施工等规定组织施工,改善工人生活条件和现场施工条件,做到文明、卫生、安全、有序施工。

(18)执行工伤事故管理规定,发生工伤、火灾和重大机械事故,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不得瞒报或拖延不报。

(19)实行安全例会制度,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各项目安全员会议。

项目部每月召开两次安全例会。

2、奖惩总则

(1)为了搞好安全工作,确保生产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公司职工都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从法律的角度来对待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纪律,以实际行动维护安全生产的严肃性。

(3)违章人员的经济处罚,由各级安全组织或有关领导执行。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4)关于奖励的权利划分:属公司职权范围内的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评定,经理审批后执行;属项目部职权范围内的,由项目部的安全领导小组评定,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5)条例公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6)集体和个人均可受奖,奖励包括荣誉奖和物质奖。

3、受奖条件

(1)认真执行安全生法规,做到全年工伤事故负伤率达标,全年无重伤以上事故的工地。(2)在安全防护方面,有所发明并经验证有一定实用价值,或在有关技术改进上提出合理化建设,被采纳者。

(3)因及时或采取措施得当而防止和避免了伤亡事故,以及在事故抢救(抢救)中表现突出者。

(4)模范遵守操作规程并敢于罅他人违章行为者。

(5)在安全生产中一贯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成绩突出的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和认真做到“五同时”的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

4、奖励办法

(1)公司每季进行检查评比,年终进行总评和奖励。

(2)每次评比要评出若干个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

(3)公司的评比工作由公司的安全领导小组主持。

(4)奖励额度由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初步方案,报公司经理审批后执行。

(5)年累计事故频率超出( ) 、发生死亡事故、火灾事故及发生重大设备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当年不得被评为先进。

(6)奖励所需资金由企业年初提留,专款专用。

5、处罚规定

(1)个人违章处罚按情况每次不超过() 元、对项目部处罚每次不超过( ) 元。

(2)发生事故后,除项目部承担处理事故的全部费用外,每发生轻伤扣项目部500元保证金,每发生一起重伤扣项目部() 元保证金,发生死亡事故扣() 元保证金,并接受上级部门的处罚和责任追究。

6、奖励金和罚款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1)公司奖励基金按面积筹集,公司罚款资金列入奖励基金,专款专用。

(2)各项目部罚款作为奖励基金、由集体研究,统一使用。

《施工现场安全制度汇编15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相关范文

分类查询入口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