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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考核制度汇编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5

安全考核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企业运营的核心不仅在于盈利,更在于保障每一位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安全制度如同企业的防护网,它预防事故的发生,降低风险,确保工作环境的稳定与和谐。一个健全的安全制度能提升员工的满意度,增强团队凝聚力,同时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完整的安全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部分: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安全职责;二是风险评估机制,定期识别和评估潜在危险源;三是应急预案,预先设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方案;四是安全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五是安全检查与监督,定期检查设施设备,防止隐患演变成事故。

注意事项

在制定安全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制度应具有可执行性,避免过于抽象和模糊;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不应照搬他人的模式;制度要定期更新,以适应业务变化和技术进步;必须有严格的执行与考核机制,确保制度落地生根。

安全制度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基石,其制定和执行需兼顾专业性与实用性,以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能为员工安全筑起坚实的屏障。在实际操作中,管理者应持续关注制度的执行效果,适时调整和完善,以实现安全零事故的目标。

安全考核制度范文

第1篇 国企安全考核奖惩惩罚规章制度

国企安全考核奖惩惩罚规章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切实业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根据项目经理部有关要求,结合项目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项目经理部设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基金专款专用,奖励基金从总投资中提取3‰的比例和平时的安全检查、事故罚款组成,对在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或个人,依据有关奖励办法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损失的,依据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条 奖励

1、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奖。

施工前项目经理部主管领导与各施工班组签定《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以下简称“责任状”)。

责任期间,由项目经理部核定,资料齐全,各项责任指标达到“责任状”中要求,将按“责任状”实施奖励。

2、定期检查安全奖。

项目经理部每月对各施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检查评比,以书面形式下发检查情况通报,对综合得分获得前三名的施工班组:

(1)通报表彰;

(2)颁发安全生产流动红旗;

(3)分别给予10000元(其中施工班组负责人1000元)、8000元(其中施工班组负责人800元)、5000元(其中施工班组负责人500元)(根据所担负工程任务大小调整奖励金额)。

每一季度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奖励。

根据当季度每月施工班组和施工班组检查结果进行汇总评分,施工班组汇总评分加权值0.25,所属施工班组汇总评分加权值0.75,具体计算如下:季度分值=(施工班组3个月综合得分之和)/3.0.25+(所属施工班组综合得分之和)/施工班组数/ 3.0.75. 季度安全生产达标的施工班组参加综合评比,综合得分85分(含)以上奖励基数为0元,得分每递增1分增加元/分;

得分在75分(不含)-85分(不含)之间不奖不罚;

低于75分(含)处罚10000元,得分每递减1分处罚1000元/分。

对受到业主检查通报表扬(或批评)的单位,项目部将另行给予奖励(或处罚)。

3、每年末对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集体或个人分别给以表彰和奖励。

第四条 处罚

(一)违章作业、违规施工但未造成事故时的处罚施工安全检查中,对发现的一般违章作业、严重违章作业、一般事故苗头、严重事故苗头,根据内部检查标准,处罚50~200元。

具体标准如下:序号违章项目处罚标准(元)备注单位个人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上岗0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擅自离岗1003驾驶室内存放易然、易爆物品5002004违章接拉电线05电工带电操作506用电设备未安装漏电保护器2007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50第二次1008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50第二次1009高处作业不佩戴安全绳0010易燃、可燃材料存放处未配设消防器材20011氧气瓶与乙炔瓶同室储存20012危险部位无安全标志10013开挖爆破无统一指挥,警界和防护未完成起爆20014火工品在工地留存过夜0015雷__和炸药一起存放50020016瓦斯隧道内进行电焊、气焊50020017室内、隧道内熬制沥青、硫磺砂浆1005018易火场所吸烟5019特种作业人员未无资格证书上岗作业020特种设备未取得安全使用证投入使用20021随意抛撒施工垃圾1005022吊装作业无专业指挥人员20023酒后操作10024电源开关安装不符合安全标准10025起重设备的载荷、限位、制动装置有缺陷0026机动车专向、制动装置有缺陷0027违反放火安全规定0028通风设施不健全,不按规定通风20029隧道内施工不穿反光背心 (每人次)0030装载机载人500100司机200元,乘坐 人员100元

(二)专职安全员不到位的处罚条款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履行安全职责。

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进行现场检查时,专职安全员脱岗,每人每次对责任人处罚100元。

(三)引发安全事故的单位的处罚条款

1、职工伤亡事故经济处罚:

(1)对发生责任事故的施工班组,按下列条款进行处罚:发生一次负伤5人及以上事故的,每负伤1人给单位处以1万元、主要责任人500元的罚款;

发生一次重伤3人以上事故的,每重伤1人给单位处以2万元、主要责任人1000元的罚款;

发生一次1~2人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给单位处以4万元、主要责任人元的罚款;

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重大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给单位处以5万元、主要责任人5000元的罚款。

(2)职工非因工死亡事故的施工班组经济处罚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2、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经济处罚:发生机械设备火灾等事故,一次造成经济损失达20万元以上的,给单位处以1~5万元、主要责任人1000~5000元的罚款。

3、对造成职工死亡事故负有责任的领导,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引发安全事故的责任人的受罚条款根据中铁建总有关规定,如发生安全事故,除对事发单位责任人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外,还对事故主要责任者进行经济损失有限赔偿,赔偿标准如下:经济损失1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200至1000元;

经济损失10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1000至元;

经济损失50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至4000元;

经济损失100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6000至10000元。

(四)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处罚。

施工前项目经理部主管领导与各施工班组签定《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以下简称“责任状”)。

责任期间,由项目经理部核定,未达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标准工地及文明施工标准》和项目经理部有关规定,资料等各项责任指标未达到“责任状”中要求,将按“责任状”实施处罚。

(五)安全检查处罚。

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对发现存在的问题由项目安全质量部下发“整改通知”,责任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整改,给予责任单位主管1000元的处罚;

对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整改材料的,将对责任单位主管处以500元的罚款;

在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检查安全中对发现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并视情况给予处罚。

(六)项目经理部对下罚款罚至施工班组,受罚单位(个人)的罚款由项目财务部在计价款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 本制度于发布之日

第2篇 班组安全考核细则制度

一、现场管理

1员工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熟悉本岗位的危险源及管控措施,并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班组长熟悉本车间的风险概述,不违章指挥,每出现一项不合格扣一分,重大事项扣二分

2、检修时使用的工器具必须完好,使用前要进行检查,能正确存放,携带妥当,每出现一项不合格扣1分

3按规定穿戴好符合标准,统一规范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不齐全或不正确各扣0.5分

4、维修前必须由班组长指定维修负责人,负责检修作业生产指挥和安全监护工作。当维修现场有几个检修任务同时作业时,有维修负责人分别指定每个任务的负责人,负责单项任务的组织和安全监护工作,检修无负责人扣1分

5、检修现场,检修负责人要召开现场交底会,检修负责人未召开现场交底会,现场交底会布置不明确危险源辨识不清,扣2分

6、作业时必须挂牌,必要时设专人监护,未按规定挂牌摘牌,或无人监护扣1分

7、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相关操作,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不得操作,违反者扣1分

8杜绝发生人身伤害及非伤亡事故,发生事故一票否决

9、工作单填写不规范,扣1分

10、班组成员必须熟知设备检修过程,工艺、检修标准,以及班组检修工作的安全操作规程,不熟悉的扣1分

11、班组成员应熟知设备关键部位检修技术参数,规格,性能,等基础知识,不熟悉扣2分

12在检修时,必须带有检修单,无检修单扣2分

13、巡查记录填写不认真,漏记漏报扣2分

14、巡视、巡查不认真,未及时排查隐患,或未及时处理,未及时上报,每出现一次扣2分

15作业不认真,人为扩大故障,每出现一次扣3分

设备维修、检修作业时严格按照设备检修规范、检修工艺进行,并按安全技术措施规范。每出现一次扣3分

17、、设备卫生良好,维修、检修工具以及剩余物品、配件及时清理。每出现一次扣1分

18、、保证设备被维修、保养的质量,不发生突发性较大故障或事故。

检修质量差,出现返修现象,每出现一次扣3分

19、、多人作业配合得当,无违章指挥现象,搬运时必须规范操作。每出现一次扣2分

20、、维修中需要停、送电操作的电气设备,要严格执行停送电操作规程。每出现一次扣2分

21、维修、检修时使用的工器具必须完好,使用前要进行检查,能正确使用,存放、携带妥当。每出现一次扣1分

22、在检修现场,检修负责人要讲清工作内容、步骤、分工和安全措施;清点所带材料、备件,应符合检修需要。每出现一次扣1分

23、作业人员离开作业地点时,必须在作业地点周围设置临时护栏、护网和安全警示标志,每出现一次扣2分

24、发生机电事故后,必须及时上报上级管理部门并保护,每出现一次扣2分

25、维修、检修完毕后,检修完毕检修负责人需清点工器具,确认检修现场无遗留物、检修垃圾和安全隐患时,方可送电试验设备。每出现一次扣1分

26、维、检记录真实、齐全,认真详实的记录维、检部位、内容、结果以及遗留问题。每出现一次扣1分

27、、试验设备时,需要停送电的,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关于停送电的有关规定。每出现一次扣2分

28、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和安全带,不准穿拖鞋、硬底鞋和塑料鞋。每出现一次扣1分

29、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时,应当有监护人,监护人不得干与监护无关的工作。每出现一次扣1分

30、操作人员与电气设备裸露带电部分最小距离符合规定要求。每出现一次扣1分

33、需要停送电的,严格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办理和执行工作票、操作票,且填写清晰、正确,执行完的两票要加盖“已执行”章并保存,填写错误的作废票要保存。每出现一次扣1分

34、禁止工作人员擅自移动或拆除遮栏(围栏)、标示牌。 每出现一次扣2分

35、检修、维护、停送电或操作高压柜、变压器等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程.每出现一次扣2分

36、严禁约时停、送电,杜绝无计划和不按照计划停送电。每出现一次扣3分

37、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每出现一次扣2分

38、检修车间内高低压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应当设专人看护,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字样的警示牌。每出现一次扣2分

39、、移动式电气设备的电源及负荷电缆,应当挂在安全可靠的支架或墙上。通过地面的电缆,应当采取防护措施.每出现一次扣1分

41、变电站、配电室按要求配备各种安全用具,且能正确使用。每出现一次扣1分

42、安全用具按规定定期检验,保留检验报告,安全用具上贴有检验标签。每出现一次扣1分

43、安全用具、用于检修维护测量的仪器、仪表及其它工器具应专柜存放,不得混放。每出现一次扣1分

44、有和带电设备电压等级相符的验电器。每出现一次扣1分

45、操作人员与电气设备裸露带电部分最小距离符合规定要求。每出现一次扣1分

46、严禁约时停、送电,杜绝无计划和不按照计划停送电。每出现一次扣1分

47、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不得违反规程规定进行停电、送电或充放电。每出现一次扣1分

48、检修车间内高低压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应当将断开的开关和刀闸操作柄锁住,设专人看护,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字样的警示牌。每出现一次扣1分

49、维修电工拆高压电缆或在高压回路,严格按规程作业。每出现一次扣3分

二、设备及线路管理

1、不得随意拆除电气设备有过流、速断等保护,不得随意变更定值。每出现一次扣2分

2、所有电气设备的继电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整定合理。每出现一次扣1分

3、、定期检查校验电流表、电压表等计量器具。每出现一次扣1分

4、、定期进行变电所避雷器的校验,定期检查变电所防雷、接地装置,并有记录,确保安全可靠。每出现一次扣2分

5、、固定设备外壳要重复接地,接线符合规定要求。每出现一次扣2分

6电缆敷设整齐,有标识牌,电缆过墙要有护管。每出现一次扣1分

7、室内电缆要吊挂整齐,不交叉、不落地、电缆上部无淋水(如有必须采取措施),电缆标志要齐全,改变电缆直径的接线盒两端、分岔处应悬挂标志牌。每出现一次扣1分

8、动力电缆不出现干包头和不符合规定的冷补接头。每出现一次扣1分

9、移动电缆接头盒一般应停电进行。每出现一次扣2分

10、电缆不得随意切割、损坏,电缆接头制作规范。每出现一次扣1分

11、电缆上和电缆桥架上不得有杂物和灰尘堆积(厚度超过2mm)。每出现一次扣1分

12、电缆沟内无积水、杂物。每出现一次扣1分

13、设备工具应配置设备标志,设备标志由设备型号、设备编号、设备名称、出厂日期、负责人组成;每出现一次扣1分

14故障设备或不运转设备应有不运转设备现状牌,以表示该设备当前情况;有电器的机械设备都应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以防止触电;每出现一次扣2分

15电气控制箱应有标示牌、电路图、分类标示所有开关。在危险部位的电气装置上应有“当心触电”、“非工作人员勿动”标识;每出现一次扣1分

二、环境卫生

1、保持休息室,窗明几净,桌椅,摆放整齐,休息室不干净,摆放混乱扣0.5分

2、责任人所辖区卫生脏乱差,扣0.5分

三、现场文明作业

1、维修作业前,工器具、配件、旧件摆放整齐,严格遵守定置管理制度,维修完毕后,检修负责人需清点工器具,确保现场无遗留物,检修垃圾,每出现一项不合格扣0.5分

2、工具箱内物品摆放整齐,作业环境文明整洁,无垃圾,无油污,每出现一项扣0.5分

第3篇 水泥制品公司安全考核制度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 每周一7点20分开安全会,任何人均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三班倒的人员除外)未按时参加者罚款10元,不参加者罚款20元。

2、 安全会由安全员主持,传达局、公司的有关安全文件内容总结上周的安全工作,并落实本周的安全重点。

3、 锅炉班、吊车班、电杆等各班的班长应将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安全员,安全必须每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马上解决,如因安全员的工作失误视情况轻重罚款。

4、 安全员应定期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抽查,一次不及格罚款5元,二次罚款10元,依此类推。

5、 安全员应按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隐患的记录并及时整改。

6、 违章操作,一次罚款50元,违章操作一次罚款100元。

7、 凡发现有脱岗、睡岗、串岗、酒后上岗,一人一次罚款20元。

8、 未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规定检查项目、规定资料录取标准进行巡回检查的,一人次罚款20元。

9、 未按规定进行劳保着装,一人次罚款20元,易燃易爆场所,一次罚款50元。

10、对已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或责令限期整改,而未按时整

改的,一次罚款50元。

11、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一次罚款100元。

12、设备上有安全装置而操作时不使用的,一人次罚款50元。

13、开动使用被查封的设备,一次罚款100元。

14、违反起重“十不吊”,不按规定使用吊、索具,一次罚款100元。

15、检修用电设备时,不断电或不在配电开关处挂警示牌的,一次罚款50元。

16、使用未经审批的临时用电线路或使用时未挂临时用电线路警示牌的,一次罚款50元。

17、检修高压线路或电气设备时,不停电、不验电、不接地线,一次罚款200元。

18、使用非安全电压灯具作行灯,一次罚款200元。

19、在潮湿地面、容器内或金属物架上使用非双重绝缘的手持工具的,一次罚款50元。

20、未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而是用手持电动工具的,罚电工及操作者各50元。

21、留用超过颈根以下长发,披肩发或发辫,不戴工作帽,不将头发置于帽内进入生产区域的,一次罚款20元。

22、旋转机床、切削时戴手套操作的,一人次罚款20元。

23、带电高压保险时,不使用合格绝缘棒和绝缘手套的,一次罚款100元。

24、高处作业或在高处作业,有机械运输设备下面工作或操作规程规定戴安全帽而不戴安全帽的,一人次罚款50元。

25、加工过程中有颗粒物件飞溅的场合不戴防护镜的,一人次罚款50元。

26、物件堆放过高,不稳妥,一次罚款100元。

消防安全管理及考核

1、 对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封闭容器和管道,未经清洗风干、量换、检验及安全部门监护就进行烘割作业,一次罚款100元。

2、 在生产车间内吸烟,一人次罚款10元,发现烟头罚班组5元。

3、 在易燃易爆场所内,使用非防火工具的,罚班组安全负责人20元。

第4篇 水泥制品公司安全考核制度设备 安全操作规程

1、 每周一7点20分开安全会,任何人均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三班倒的人员除外)未按时参加者罚款10元,不参加者罚款20元。

2、 安全会由安全员主持,传达局、公司的有关安全文件内容总结上周的安全工作,并落实本周的安全重点。

3、 锅炉班、吊车班、电杆等各班的班长应将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安全员,安全必须每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马上解决,如因安全员的工作失误视情况轻重罚款。

4、 安全员应定期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抽查,一次不及格罚款5元,二次罚款10元,依此类推。

5、 安全员应按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隐患的记录并及时整改。

6、 违章操作,一次罚款50元,违章操作一次罚款100元。

7、 凡发现有脱岗、睡岗、串岗、酒后上岗,一人一次罚款20元。

8、 未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规定检查项目、规定资料录取标准进行巡回检查的,一人次罚款20元。

9、 未按规定进行劳保着装,一人次罚款20元,易燃易爆场所,一次罚款50元。

10、对已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或责令限期整改,而未按时整

改的,一次罚款50元。

11、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一次罚款100元。

12、设备上有安全装置而操作时不使用的,一人次罚款50元。

13、开动使用被查封的设备,一次罚款100元。

14、违反起重“十不吊”,不按规定使用吊、索具,一次罚款100元。

15、检修用电设备时,不断电或不在配电开关处挂警示牌的,一次罚款50元。

16、使用未经审批的临时用电线路或使用时未挂临时用电线路警示牌的,一次罚款50元。

17、检修高压线路或电气设备时,不停电、不验电、不接地线,一次罚款200元。

18、使用非安全电压灯具作行灯,一次罚款200元。

19、在潮湿地面、容器内或金属物架上使用非双重绝缘的手持工具的,一次罚款50元。

20、未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而是用手持电动工具的,罚电工及操作者各50元。

21、留用超过颈根以下长发,披肩发或发辫,不戴工作帽,不将头发置于帽内进入生产区域的,一次罚款20元。

22、旋转机床、切削时戴手套操作的,一人次罚款20元。

23、带电高压保险时,不使用合格绝缘棒和绝缘手套的,一次罚款100元。

24、高处作业或在高处作业,有机械运输设备下面工作或操作规程规定戴安全帽而不戴安全帽的,一人次罚款50元。

25、加工过程中有颗粒物件飞溅的场合不戴防护镜的,一人次罚款50元。

26、物件堆放过高,不稳妥,一次罚款100元。

消防安全管理及考核

1、 对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封闭容器和管道,未经清洗风干、量换、检验及安全部门监护就进行烘割作业,一次罚款100元。

2、 在生产车间内吸烟,一人次罚款10元,发现烟头罚班组5元。

3、 在易燃易爆场所内,使用非防火工具的,罚班组安全负责人20元。

第5篇 职业健康安全考核奖惩制度

依据项目整体管控计划,秉承“中国建筑,和谐环境为本;生命至上,安全运营第一”的安全理念,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一岗双责”,总分包联动,全员安全管理,事事有策划,有资源保障,有验收,有检查,有预案,确保生产、安全平稳运行,特制定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作业动态管理暂行处罚办法”。

一、奖励

凡在安全生产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给予表扬或一定的物质奖励:

1、认真贯彻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总公司、局、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

2、在公司每年年度的安全大检查,或在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检查中,受到表扬和奖励的个人。

二、检查管理规定:

1、每周一早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检查。

(1)检查上周安全专项检查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检查目前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问题;

(3)总结上周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概况,以及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的处理措施、处罚情况。

2、安全部每天现场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照本制度等相关文件采取处理、处罚措施。

3、工程部、质检部、安全部、后勤部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之内在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发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问题后,应及时按照本制度等项目部相关规定采取处理、处罚措施。如果对存在的问题推诿扯皮,且屡次不整改,不进行处理、处罚,对相关部门及人员每人罚款50元。

4、对于项目管理人员、分包单位项目管理人员等各级项目管理人员违章行为,按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作业动态管理暂行处罚办法”中对施工人员处罚数额的双倍处罚。

第6篇 安全考核制度范本

一、目的

为了维护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表彰、奖励在施工中遵章守纪、避免或消除了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个人;惩处安全意识不强、违章违纪、造成了人身、设备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 脱硫系统epc项目的各外协单位和个人。

三、职责

1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委员会是整个工程最高安全管理及奖惩机构,重大的安全奖惩决定必须经过安委会集体讨论,安委会主任根据各单位和个人在安全施工(工作)的表现,有直接的奖励和惩处权,包括精神和经济的奖惩。

2项目安保部、外协单位安全员是整个工程的安全管理的监督和组织机构的组成部分,有进行安全管理和考核的责任,有一般的奖励和惩处权。

3各外协单位同样承担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施工(工作)的管理、考核与奖惩的责任。

四、奖励内容与形式

1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2)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

3)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得力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避免或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4)在安全技术上,具有开拓精神,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

5)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劳动安全卫生以及现场文明施工中,做出显著成绩;

6)其它安全管理突出表现行为的。

五、安全奖励形式

发放一次性奖金、奖品、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和季度红旗。

1)对职工的奖励由各单位申报,由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考核;对专业公司、科室的奖励采取由基层单位、职能部门、安保部及分管领导共同推荐的办法;

2)申报或推荐奖励须填写安全立功奖励登记表;

3)安全奖励在1000元以内的由安保部审批,1000元以上的由安保部考核,经项目部分管领导批准,由财务部门支付,其它形式的奖励细则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奖励不搞一刀切,平均分配,对连续实现安全目标,安全难度大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重点倾斜,以体现重奖的原则。

六、奖罚的内容与形式

1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进行惩罚:

1)根据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取证负有事故责任的;

2)未按规定穿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

3)擅自拆除、损坏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安全标志、脚手架的;

4)酒后上岗、违章指挥、特种作业无证操作,干扰安全工作正常进行的;

5)违反用电、高空作业、交叉作业、起重作业规定的;

6)违反防火防爆、消防管理、压力容器和危险作业规定的;

7)擅自摆弄、操作非本岗位的机具、车辆的;

8)违反工器具、机械、车辆安全使用规定的;

9)擅自把亲友、外来人员、小孩带入施工现场的;

10)其它违反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岗位安全工作规定、文明施工有关规定的。

2处罚形式:

处罚形式为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罚款。作罚款处理时由安监部门、各基层单位负责实施。

1)对负有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罚要按公司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统计管理要求执行。

2)对违章人员的处罚作罚款处理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对屡次违章人员或违章性质恶劣的人员可加重处罚。对在工作中有碍安全行为,如酒后上岗、未戴安全帽进现场等应立即停止工作,责令其离开现场。

3)严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包括屡教不改的违章人员,实行违章下岗,由各单位安监、教育部门组织重新进行安全学习,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工作。

4)对发现违章作业不纠正、不制止者,特别是班组长应与违章者等同对待,给予处罚。

5)对违章的个人或集体作罚款处理时,应填写罚款单,给被罚款个人或集体回执。

七、管理要求

1项目部与专业公司,在签订经济责任制合同及分配过程中,必须要明确安全奖惩的考核条款。

2安全考核要根据各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对于出现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安全考核要及时进行,记入安全管理台帐。

3安全奖惩的就兑现,要在分配中单独列出,便于进行考查和评比。

4对于在安全管理中,纪律不严、组织不力,经常发生和重复发生类似事故的单位个人要给予重罚,处罚的内容按项目部《强制性处罚规定》执行。

5凡参与本公司工程建设的外协单位,均属在本安全奖惩的考核之中。

6附:《施工现场强制性处罚规定》

八、记录管理

1安全奖励通知单由项目安保部部开具,由项目安保部和受奖励单位通时保存;

2事故、违章罚款通知单由项目安保部和接受处罚单位同时保存。

第7篇 学校顶岗实习管理安全考核制度

建立和健全以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安全管理的重要组织手段,也是贯彻安全管理方针、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载体。安全管理责任制考核,是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核心,严格考核是执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的关键。为明确校企合作办在学生顶岗实习活动中应承担的安全职责和安全目标,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强力推行“安全管理评分考核制度”,对顶岗实习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制实行定期考核。

安全管理责任目标考核小组、考核对象、考核形式、考核评分

(一)考核小组

组 长:___

副组长:___

组 员:___、___、___、___…………

(二)考核对象

主要对顶岗实习管理部门、各系(部)、顶岗实习班级班主任的考核

(三)顶岗实习班级班主任工作考核及津贴发放办法

1、班主任的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由学校考核小组和校企合作办联合负责实施。

2、班主任的考核结果作为核发津贴、评优评先,年终考核评聘的重要依据。

3、对班主任的考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组织指导学生学习推荐就业制度、顶岗实习学生纪律管理规定、安全管理规定等学校规章制度及就业常识,提高学生遵章守纪及就业意识的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权重5%)

(2)推荐就业前期其它各项准备工作的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权重5%)

(3)推荐就业过程中配合校企合作办、学生科、各教学部门、财务科等学校各部门,完成本班级学生推荐就业及办理手续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权重10%)

(4)顶岗实习学生及实习单位反馈的情况(权重20%)。顶岗实习学生和实习单位反馈班主任联系和到顶岗实习单位了解学生工作的情况。

(5)学校抽查了解的情况(权重20%)。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学校就业办将定期或不定期向学生和家长了解班主任参与管理、联系学生处理日常事务情况。

(6)学生在用人单位的表现及稳定情况(权重20%)。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班主任要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让学生安心企业顶岗实习工作,养成良好职业纪律、职业习惯、职业道德,接受社会挑战,从而成为合格的技能人才。

(7)及时处理学生日常事务,反馈学生顶岗实习情况。(权重10%)

(8)班主任工作记录、相关表格、工作总结等完成和上交归档情况。(权重10%)

4、班主任津贴按每班___元/月核定,根据班主任工作考核情况每学期末发放。

5、班主任未能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学校校企合作办将选派其他老师履行职责,并考核发放津贴。

___技工学校

2012年7月2日

第8篇 精品资源-烧结厂消防安全考核管理制度

烧结厂消防安全考核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烧结厂消防安全管理,保障烧结厂设备正常运行、保障安全生产,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市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根据天津天丰钢铁有限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烧结厂各车间、科室、施工单位、外协单位等。

3管理内容和要求

3.1有下列行为的考核当事人100元,并连带考核责任部门安全员50元,考核责任部门当月奖金200元(外协施工单位相同)。

3.1.1在车间违禁吸烟的或发现区域地面有烟头的。

3.1.2维修、大中修设备前后未及时清理现场,造成火情、浪费消防器材

1 / 8

第9篇 电铲班安全考核细则制度

为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厉杜绝违章违纪现象,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1. 劳动保护佩戴不齐全、不规范,第一次现场警告,第二次扣20元。

2. 买卖、转送等形式交易劳动保护用品,扣50元。

3. 周一安全活动不按时参加或发言不积极扣20元/次。

4. 无故缺席特种作业培训的,扣20元。

5. 光手拽电缆或脚踢,扣50元/次,并在班组内部批评。

6. 单人拉送电柱扣50元/次。并在班组内部批评。

7. 在运转中上下电铲,扣20元/次。

8. 上高处不系安全带,扣20元/次。

9. 两站台人员清掉货无人监护扣20元/次。

10. 绝缘用具作它用扣20元/次。

11. 损坏绝缘用具,消防器材的,扣100元。

12. 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按车间规定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以上规定若与上级有冲突,按上级规定为准

第10篇 国企安全考核奖惩惩罚规章制度(范例)

国企安全考核奖惩惩罚规章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切实业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根据项目经理部有关要求,结合项目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项目经理部设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基金专款专用,奖励基金从总投资中提取3‰的比例和平时的安全检查、事故罚款组成,对在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或个人,依据有关奖励办法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损失的,依据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条 奖励

1、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奖。施工前项目经理部主管领导与各施工班组签定《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以下简称“责任状”)。责任期间,由项目经理部核定,资料齐全,各项责任指标达到“责任状”中要求,将按“责任状”实施奖励。

2、定期检查安全奖。项目经理部每月对各施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检查评比,以书面形式下发检查情况通报,对综合得分获得前三名的施工班组:(1)通报表彰;(2)颁发安全生产流动红旗;(3)分别给予10000元(其中施工班组负责人1000元)、8000元(其中施工班组负责人800元)、5000元(其中施工班组负责人500元)(根据所担负工程任务大小调整奖励金额)。

每一季度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奖励。根据当季度每月施工班组和施工班组检查结果进行汇总评分,施工班组汇总评分加权值0.25,所属施工班组汇总评分加权值0.75,具体计算如下:

季度分值=(施工班组3个月综合得分之和)/30.25+(所属施工班组综合得分之和)/施工班组数/ 30.75。

季度安全生产达标的施工班组参加综合评比,综合得分85分(含)以上奖励基数为0元,得分每递增1分增加元/分;得分在75分(不含)-85分(不含)之间不奖不罚;低于75分(含)处罚10000元,得分每递减1分处罚1000元/分。对受到业主检查通报表扬(或批评)的单位,项目部将另行给予奖励(或处罚)。

3、每年末对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集体或个人分别给以表彰和奖励。

第四条 处罚

(一)违章作业、违规施工但未造成事故时的处罚

施工安全检查中,对发现的一般违章作业、严重违章作业、一般事故苗头、严重事故苗头,根据内部检查标准,处罚50~200元。具体标准如下:

序号违章项目处罚标准(元)备注

单位个人

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上岗0

2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擅自离岗100

3驾驶室内存放易然、易爆物品500200

4违章接拉电线0

5

电工带电操作50

6用电设备未安装漏电保护器200

7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50第二次100

8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50第二次100

9高处作业不佩戴安全绳00

10

易燃、可燃材料存放处

未配设消防器材200

11

氧气瓶与乙炔瓶同室储存200

12危险部位无安全标志100

13开挖爆破无统一指挥,

警界和防护未完成起爆200

14

火工品在工地留存过夜00

15雷_和炸药一起存放500200

16瓦斯隧道内进行电焊、气焊500200

17室内、隧道内熬制沥青

、硫磺砂浆10050

18易火场所吸烟50

19特种作业人员未无资格证书

上岗作业0

20

特种设备未取得安全使用证

投入使用200

21随意抛撒施工垃圾10050

22吊装作业无专业指挥人员200

23

酒后操作100

24电源开关安装不符合安全标准100

25起重设备的载荷、限位、制动装置有缺陷00

26

机动车专向、制动装置有缺陷00

27

违反放火安全规定00

28

通风设施不健全,不按规定通风200

29隧道内施工不穿反光背心 (每人次)00

30装载机载人500100司机200元,乘坐 人员100元

(二)专职安全员不到位的处罚条款

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履行安全职责。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进行现场检查时,专职安全员脱岗,每人每次对责任人处罚100元。

(三)引发安全事故的单位的处罚条款

1、职工伤亡事故经济处罚:

(1)

对发生责任事故的施工班组,按下列条款进行处罚:

发生一次负伤5人及以上事故的,每负伤1人给单位处以1万元、主要责任人500元的罚款;

发生一次重伤3人以上事故的,每重伤1人给单位处以2万元、主要责任人1000元的罚款;

发生一次1~2人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给单位处以4万元、主要责任人元的罚款;

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重大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给单位处以5万元、主要责任人5000元的罚款。

(2)职工非因工死亡事故的施工班组经济处罚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2、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经济处罚:

发生机械设备火灾等事故,一次造成经济损失达20万元以上的,给单位处以1~5万元、主要责任人1000~5000元的罚款。

3、对造成职工死亡事故负有责任的领导,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引发安全事故的责任人的受罚条款

根据中铁建总有关规定,如发生安全事故,除对事发单位责任人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外,还对事故主要责任者进行经济损失有限赔偿,赔偿标准如下:

经济损失1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200至1000元;

经济损失10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1000至元;

经济损失50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至4000元;

经济损失100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6000至10000元。

(四)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处罚。施工前项目经理部主管领导与各施工班组签定《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以下简称“责任状”)。责任期间,由项目经理部核定,未达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标准工地及文明施工标准》和项目经理部有关规定,资料等各项责任指标未达到“责任状”中要求,将按“责任状”实施处罚。

(五)安全检查处罚。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对发现存在的问题由项目安全质量部下发“整改通知”,责任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整改,给予责任单位主管1000元的处罚;对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整改材料的,将对责任单位主管处以500元的罚款;在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检查安全中对发现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并视情况给予处罚。

(六)项目经理部对下罚款罚至施工班组,受罚单位(个人)的罚款由项目财务部在计价款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 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11篇 某客运站安全考核奖惩制度

客运站安全考核奖惩制度

站务安全工作不但要责任到人,还要与员工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为使客运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安全考核奖惩制度如下:

一、各科室班组必须将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列入日常安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二、对在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和个人站里年终给予表彰、奖励,坚持“遵章必奖,违章必罚,责利挂钩,奖惩到人”的原则。

三、对未依法履行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职责,违反单位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安全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各科室班组必须建立相应的安全工作制度,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和事故随时向站领导汇报。

五、全站干部职工必须认真执行安全考核奖励制度,增强生产安全工作的约束机制,以确保本单位安全运营。

六、奖惩标准:按照奖惩对等的原则,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按一定标准进行奖惩。

七、对奖惩人员定期张榜公布,以促使员工自觉做好安全工作。

第12篇 秩序维护队员岗位奖罚安全考核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秩序维护队员的综合素质,提高秩序维护队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一、奖励

1、制止不安全行为、不安全事件、维护公司利益有功队员。

2、协助侦破公司内发生的安全事故案件的队员。

3、拾金不昧、助人为乐、救死扶伤受到客户表扬的。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的,在秩序维护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队员。

5、以上每项奖励100至300元。

二、扣罚

1、无故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扣半天工资,超过1小时扣一天工资,1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

2、利用工作之便,向客户敲诈勒索,损害公司形象声誉的,扣月份考核分数1--5分。

3、酗酒滋事、无理取闹的,经教育认错的,扣月份考核分数1--5分。

4、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客户投诉并经查实属工作失误或工作态度问题,视情况轻重,扣月份考核分数5--10分。造成客户损失的,责任明确的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还要做开除处理。

5、值勤时睡觉或打瞌睡,巡逻时不到位,工作时不按规定着装,扣月份考核分数5--10分。

6、不服从上级指挥和安排的工作,情节较轻者,扣月份考核分数5分,情节较重者,给予警告、停职整改或开除。

7、参与打架、赌博或有意闹事的,经教育认错的,罚款50—100元,并取消当月奖金和季度奖金。

8、搬弄是非,挑拨离间,煽动队友分裂,破坏团队精神,扣月份考核分数5--10分,并取消当月奖金。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给予辞退处理。

9、请假不按时归队的或请示领导没有批准延长假期的,3天以内扣双倍工资并取消当月奖金和季度奖金。超过3天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10、私自将秩序维护装备借给别人使用,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做开除处理并扣罚100元;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罚款50元。

11、未经批准,私自带朋友到单位员工宿舍住宿的,一次罚款20元,如有损坏集体或个人财物的要按价赔偿。多次违反《员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的,给予开除处理。

12在集体宿舍吵闹、玩耍等影响他人休息而不听劝告者扣罚5--10分。

13、故意不参加学习、开会、训练及集体活动的每次扣5分。

14、亲人来队探望,经批准可留宿。班长有权批3天,主管有权批5天,管理处主任有权批7天。7天以上要公司领导批准。越权批准留宿者,一天处罚50元。同时每天扣罚队员20元。

15、队员外出要在23:50前准时回来,超过时间要办请假、消假手续。否则扣5分。

16、秩序维护队员宿舍实行军事化管理。被子、蚊帐、衣物以及生活用品不按指定方法、位置摆放的,一次扣1—5分,当月超过3次的取消当月奖金。

17、遇到不法行为畏缩不前,遇见火灾不作为者,后果轻微的,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18、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给予辞退处理。

第13篇 烧结厂消防安全考核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烧结厂消防安全管理,保障烧结厂设备正常运行、保障安全生产,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天津市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根据天津天丰钢铁有限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烧结厂各车间、科室、施工单位、外协单位等。

3管理内容和要求

3.1有下列行为的考核当事人100元,并连带考核责任部门安全员50元,考核责任部门当月奖金200元 (外协施工单位相同)。

3.1.1在车间违禁吸烟的或发现区域地面有烟头的。

3.1.2维修、大中修设备前后未及时清理现场,造成火情、浪费消防器材的;

3.1.3责任区域内消防器材卫生不合格的,尤其在重大检查、复查、参观等活动中卫生不达标的;

3.1.4乙炔瓶倒放使用的;

3.1.5不积极参加各种消防培训的;

3.1.6应知、应会消防安全知识不会的:

3.1.7不及时上缴月自查整改情况报告的部门;

3.1.8擅自使用消防器材、设施的;

3.1.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不按定点位置放置的;

3.1.10使用消防器材后不及时更换和到期不按时年检的

3.1.11施工单位擅自挪用车间内消防器材,不自行携带的;

3.1.12作业岗位、作业区域上下通道、阶梯、地面存有大量烟头现象的

3.1.13。各类油桶用后随处放置未按规定地点集中存放的;

3.1.14班组日常消防巡检工作执行检查不到位的;记录弄虚作假的或对存在隐患视而不见,被主管部门查出的。

3.2有下列行为考核当事人及班组负责人200元,并连带考核责任部门安全员100元,并连带考核该部门当月奖金 500元(施工单位.外协单位相同考核)。

3.2.1使用损坏氧气、乙炔表进行切割作业的;

3.2.2乙炔表没安装防回火安全装置的;

3.2.3无焊、割操作证进行焊、割作业的;

3.2.4焊接时没有穿戴好防护用具的;

3.2.5允许动火但没有认真执行消防措施动火作业的;

3.2.6在车间内擅自动火作业的,

3.2.7拒绝、阻碍、刁难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纠正违章,不积极配合的(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外协、施工单位500元);

3.2.8检查中发现隐患下发检查通知书没有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复查中还存在此类隐患的;

3.2.9擅自动用、挪用消防设施,造成消防设施污染、损坏的处以两倍以上该条款处罚;

3.2.10擅自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

3.2.11消防管理制度没有上墙的;

3.2.12重点防火部位吸烟的;

3.2.13重点防火部位门禁制度不严的;

3.2.14未经同意,擅自进入重点防火部位、要害部位的;

3.2.15不了解负责区域火灾危险性,擅自动火施工的;

3.2.16二级以上动火部位负责人、监护人没有进行现场有效监护、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

3.2.17擅自使用管线气体进行作业、施工的(应持有厂级领导批示);

3.2.18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危险品进入车间、办公场所、更衣室、休息室的;

3.2.19私自在厂区内燃放烟花鞭炮的;

3.2.20在高温季节不按规定时间内运输、装卸、使用易燃可燃物品的;

3.2.21没有按规定、指定地点利用明火进行热装设备、配件的;

3.2.22管道容器中有易燃液体没有按规定程序进行动火施工、维修的;

3.2.23使用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私自安装使用大功率照明超过60w设施的;

3.2.24未经许可,乱拉临时电源线的;

3.2.25使用二次电焊线有多处裸漏内线现象的(4处及以上);

3.2.26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私自在车间内、办公地点使用电加热或其它火源取暖的;

3.2.27现场工作人员发现火情不及时处理、扑救的;

3.2.28机动车未经允许进入禁火区域,违反防火规定的;

3.2.29氧气瓶、乙炔瓶、油脂、油漆、易燃品混放的;

3.2.30电缆桥架上放置物品或堆放杂物的;

3.2.31私自拆除防火提示、警示标牌的;

3.2.32没有开具动火票据的。

3.3有下列行为,考核当事人及班组负责人500元、连带考核责任部门正、副职500元并考核该部门当月奖金2000元(施工单位、外协单位相同)。

3.3.1因违章作业或动火前没有处理好现场杂物及区域安全确认,动火施工造成火灾事故并及时扑灭没有造成经济损失的,没有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破坏现场的;

3.3.2因现场管理不到位,检修后易燃废物随意丢弃或点检、巡检不到位造成可燃物泄漏发生火灾的。

3.3.3在重点防火部位擅自动火施工的;

3.3.4在施工前未经允许私自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

3.3.5私自拆除防火封堵事后没有及时通知消防管理人员恢复的;

3.3.6重点防火部位人员脱岗、睡岗、酒后上岗的;

3.3.7私自开具动火证(三级)没有负责区域人员确认擅自动火作业的;

3.3.8损坏消防设施、器材、警示标志、抢险工具尚未造成严重损失或擅自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后不归还的;

3.3.9发现损坏消防设施、器材不及时制止、造成消防设施、器材损坏的;

3.3.10因违章使用加热器材照明工具发生火灾事故的;

3.3.11电器使用前端没有安装保护装置发生火灾事故没有造成损失的;

3.3.12自动报警系统控制柜、区域机发生故障时没有及时报告主管部门负责人并记录的;因其上述原因火灾发生不能及时发现延误扑救造成损失的,将送交公安机关进行调查,触犯法律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3.3.13负责区域内有跑、冒、滴、漏现象未及时清理的,提出整改没有按期完成的;

3.3.14在重点防火部位没有开具动火票据,擅自动火施工的(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送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3.15未经允许私自在电器室、电缆夹层.变压器室、电缆沟擅自动火施工作业的加重考核;

3.3.16发生火灾事故隐瞒不报的(没有造成经济损失影响生产的):

3.3.17重点防火部位、重点防范部位没有日常巡查记录的;

3.3.18负责区域存在火灾隐患,负责人互相推诿或弄虚作假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3.4有下列行为的负责人在调查情况后,上报厂领导进行处理、触犯法律的送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连带考核部门当月奖金1000元(施工单位、外协单位相同)。

3.4.1私自拆除防火封堵工程,造成火灾、自燃,影响生产秩序正常进行的(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送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贵任);

3.4.2发生火灾事故不及时扑救、不及时报警、影响扑救时间造成经济损先巨大或影响正常生产秩序的(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送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4.3不负责任乱堆、乱放、随意倾倒易燃物品,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

3.4.4重点防火、重点防范部位私自动火施工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递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4.5在重点防火部位没有开具动火票据,擅自动火施工导致火灾事故的,造成设备及经济损失、停产的送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第14篇 安全考核奖惩制度

1 总 则

1.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调动公司各部门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在生产工作中做到奖惩分明,依据《中国____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参建单位所有工作人员。

1.3 本办法坚持“奖惩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1.4 对安全生产成绩优异的单位、集体和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执行两票业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事故责任单位、各级有关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责任的划分,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领导干部的奖惩,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

1.5 为贯彻执行本办法,公司应建立安全奖励专项基金。

2 表彰与奖励

2.1 公司每年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和实现年度安全生产无事故的部门进行表彰和奖励。

2.2 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各部门由本部门进行申报,经公司审查批准后进行表彰和奖励并备案。申报日期定为每年1月15日。

2.3 设立公司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公司不定期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该奖由安生部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研究后进行奖励并备案。

2.4 公司安生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管理,公司各部门及班组可依据本规定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并实施奖惩。

2.5 避免群伤、群亡:奖励5000-1000。元。

2.6 避免人身死亡:奖励3000-6000元。

2.7 避免人身重伤:奖励2000-4000元。

2.8 避免重大设备事故或主设备严重损坏:奖励2000-8000元。

2.9 避免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奖励1000-6000元。

2.10 避免和防止一般考核事故:奖励1000-4000元。

2.11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奖励200-1000元。

2.12 避免和防止一类障碍事故发生,奖励200-800元。

2.13 避免二类障碍发生,奖励100-500元。

2.14 反习惯性违章(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事迹突出的,奖励100-300元。

3 处 罚

3.1 发生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调查报告结论,按人事管理权限、上级管理单位或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按本规定给予处罚。对于由政府或上级部门组织调查的事故,若对有关人员的处理意见严于本规定,按政府或上级部门调查所作出的事故调查报告意见给予处罚。

3.2 发生特大事故,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3.2.1 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

3.2.2 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两年的处分或开除处分;

3.2.3 对事故责任部门的正职、分管副职给予行政降级直至开除厂籍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对给予行政降级或撤职处分的,同时给予2000-2500元的经济处分;

3.2.4 对主、次要责任者所在班组的值班长、技术员给予开除留用察看处分(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3.2.5 对于主、次要责任发生在不同部门的事故,给予主、次要责任部门的正职、副职、专业专责给予记大过至行政降级处分。

3.2.6 对承担连带责任部门的正职、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记过至降级处 分,扣罚连带部门人均1500元;

3.2.7 扣罚责任单位人均1800元;

3.2.8 扣罚公司其他人员人均1000元;

3.2.9 公司行政正职、分管副职等由集团公司给予处罚。

3.3 发生责任性重大设备和重大火灾事故,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3.3.1 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或两年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3.3.2 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对给予行政记过或记大过处分的,同时给予1000-1500元的经济处分,并给予内部下岗处理;

3.3.3 对事故责任部门的正职、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记过直至撤职处分,并给予1000-1500元的经济处分;

3.3.4 对主、次要责任者所在班组的值班长、技术员给予开除留用察看处分(记大过至撤职处分),开除留用察看的同时,撤销班长、技术员职务;

3.3.5 对于主、次要责任发生在不同部门的事故,对负主、次要责任单位的正职、分管副职、专工等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3.3.6 对承担连带责任部门正职、分管副职、专工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扣罚连带部门人均1000元;

3.3.7 扣罚公司其他人员人均600元;

3.3.8 公司行政正职、分管副职、党委书记等由上级公司给予处罚。

3.4 发生非责任重大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等单位(本单位安装除外)原因造成,但投入运行使用时间超过两年],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3.4.1 扣罚全公司人均500元;

3.4.2 扣罚公司党政正职700元;

3.4.3 扣罚责任部门人均1000元;

3.4.4 扣罚公司分管领导800元;

3.4.5 对主要责任者所在部门正职、副职扣罚1500元;专业专责1300元;

3.4.6 对负主要责任的相关单位按照相关合同执行;

3.4.7 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3.4.8 对连带责任部门正、副经理扣罚1100元;专业专责扣罚1000元。

3.5 发生一般考核性事故(包括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万至30万的一般火灾事故),按以下规定子以处罚:

3.5.1 扣罚责任部门人均800元;公司其他人员扣罚少、均400元;

3.5.2 对事故负主要责任的部门正职、分管副职扣1300元;专业专责扣1100-1300元(属安全管理责任扣1100元、生产技术责任扣1300元),(负次要责任的上述人员扣罚500-600元);

3.5.3 对负主要责任者扣1500元(人为责任2000元);

3.5.4 对负主要责任者所在班组的值班长、技术员罚款1300元。(负次要责任的单位班长、副班长扣罚600元);

3.5.5 负次要责任者扣800元。(人为责任1000元);

3.5.6 对负连带责任部门正职扣1000元、分管副职扣800元、专业专责扣900元;

3.5.7 扣罚公司分管副职1000元,党政正职800元。(负次要责任副职400元,正职300元)。

3.6 发生一类障碍,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3.6.1 扣罚负主要责任者300-500元(人为责任500元);

3.6.2 扣罚负主要责任者所在班组的值班长200元、技术员100元(人为责任300元);

3.6.3 扣罚责任班组每人50-100元(人为责任100元)。

3.7 发生异常,按以下规定处罚:

发生异常由各部门自行考核,原则是扣罚责任人100元、值班长50元、技术员30元。安生部对考核跟踪监督,如不认真考核将按二类障碍对责任部门进行考核。

3.8 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按以下规定处罚:

38.1 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

3.8.2 负次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

3.8.3 对事故责任部门的正职、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记大过直至撤职处分,并给予1500-2000元的经济处分;

3.8.4对负主要责任者所在班组的值班长、技术员给予开除留用察看处分(开除留用察看的同时,撤销值班长、技术员职务);

3.8.5 对负次要责任者所在班组的值班长、技术员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3.8.6 对直接责任者所在部门正职、副职、专业专责给予行政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3.8.7 对负次要责任者所在部门正职、副职、专业专责给予警告至撤职处分;

3.8.8 连带责任部门正职、分管副职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给予专业专责记过处分;

3.8.9 公司行政正职、分管副职由集团公司给予处罚。公司人均扣罚1000元,责任单位人均扣罚1500元,连带责任部门扣罚人均1200元。

3.9 发生一般人身死亡或死亡与重伤合计达3-9人的事故,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3.9.1 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至开除处分;

3.9.2 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对给予行政记过或记大过处分的,同时给予1000-1500元的经济处分,并给予内部下岗处理;

3.9.3 对事故责任部门的正职、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同时给予500-1000元的经济处分;

3.9.4 对负主要责任者所在班组的值班长、技术员给予开除留用察看处分(撤销班长、技术员职务);

3.9.5 对负次要责任者所在班组的班长、技术员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3.9.6 对直接责任者所在部门正职、副职、专业专责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

3.9.7 对负次要责任者所在单位正职、副职、专业专责给予记过至记大过处分;

3.9.8 连带责任部门正职、分管副职、专业专责给予行政警告至行政记大过处分;

3.9.9 公司行政正职、分管副职由集团公司给予处罚。公司人均扣罚800元,责任单位人均扣罚1200元,连带责任部门扣罚1000元。

3.10 发生人生轻伤按以下规定处罚:

3.10.1 扣罚责任人当月奖金;

3.10.2 扣罚责任部门正职300元、副职200元,扣罚专业专责100元;

3.10.3 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值班长100元、技术员80元、其他人员50元;

3.10.4 扣罚连带部门正职100元、副职80元、专业专责50元。

3.11 发生设备误操作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按事故责任的划分,对有关责任者进行处分。

3.11.1 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给予800元的经济处分。并给予内部下岗处理。对性质恶劣的误操作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直至开除厂籍留用查看一年处分,对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的,同时给予1000元的经济处分,并给予内部下岗处理;

3.11.2 故次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处分,给予300-500元的经济处分,并给予内部下岗处理;

3.11.3 对事故责任班组的值班长、技术员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300-500元的经济处分;

3.11.4 对事故责任部门的领导、技术专工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200-400元的经济处分;

3.11.5 对事故责任的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100一400元的经济处分;

3.11.6 对以上未提到的其他有关责任者的处分,可参照上述相应条款执行。

3.12 对隐瞒事故的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分:

3.12.1 隐瞒人身死亡事故、重大及以上电网和设备事故的处分:

3.12.1.1 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者给予开除厂籍处分;

3.12.1.2 对隐瞒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3.12.1.3 对隐瞒事故责任单位的上级公司的领导给予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

3.12.2 隐瞒人身重伤事故、一般电网和设备事故的处分:

3.12.2.1 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者给予开除厂籍处分;

3.12.2.2 对隐瞒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降职处分;

3.12.2.3 对隐瞒事故责任单位的上级公司的领导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3.12.3 如隐瞒事故的情况是由本单位发现并按本规定进行处理的,不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由上级公司发现并按本规定进行处理的,不追究上级公司领导的责任。

3.13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为隐瞒事故:

3.13.1 有故意隐瞒事故的个人或组织行为;

3.13.2 不按规定将事故上报的。

3.14 在对事故进行调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使事故调查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得出正确结论,对主要当事人和单位领导比照隐瞒事故处理:

3.14.1 隐瞒事故重要情节的;

3.14.2 向调查人员出示虚假证明或提供伪证的;

3.14.3 躲避、阻碍事故调查的。

3.15 对事故责任者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16 发生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人身死亡事故,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事故责任单位的主管领导要在15日内到集团公司专题汇报,实行“说清楚”制度。

3.17 杜绝无票作业,严格执行“两票”管理规定,对出现无票作业的对责任人处罚人民币1000元,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管理责任。

4 附 则

4.1 本办法对事故的定义和事故责任的划分,按《中国____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执行。

4.2 本办法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4.3 由于设计、监理、施工、安装、调试、修造、物资等单位责任造成的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对事故责任单位、项目公司、有关责任者及领导的处分按照本规定从轻处分。

4.4 对发生事故后积极配合事故调查,主动反映事故真相的有关事故责任者可从轻处分。

4.5 对在工作中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从重处分。

4.6 对于由政府部门组织调查的事故,若对有关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严于本规定,按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调查报告意见进行处分。

4.7 本规定不作为处理和判定刑事、民事责任的依据。

4.9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第15篇 学校顶岗实习安全考核制度

建立和健全以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安全管理的重要组织手段,也是贯彻安全管理方针、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载体。安全管理责任制考核,是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核心,严格考核是执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的关键。为明确校企合作办在学生顶岗实习活动中应承担的安全职责和安全目标,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强力推行“安全管理评分考核制度”,对顶岗实习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制实行定期考核。

安全管理责任目标考核小组、考核对象、考核形式、考核评分

(一)考核小组

组长:___

副组长:___

组员:___、___、___、___…………

(二)考核对象

主要对顶岗实习管理部门、各系(部)、顶岗实习班级班主任的考核

(三)顶岗实习班级班主任工作考核及津贴发放办法

1、班主任的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由学校考核小组和校企合作办联合负责实施。

2、班主任的考核结果作为核发津贴、评优评先,年终考核评聘的重要依据。

3、对班主任的考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组织指导学生学习推荐就业制度、顶岗实习学生纪律管理规定、安全管理规定等学校规章制度及就业常识,提高学生遵章守纪及就业意识的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权重5%)

(2)推荐就业前期其它各项准备工作的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权重5%)

(3)推荐就业过程中配合校企合作办、学生科、各教学部门、财务科等学校各部门,完成本班级学生推荐就业及办理手续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权重10%)

(4)顶岗实习学生及实习单位反馈的情况(权重20%)。顶岗实习学生和实习单位反馈班主任联系和到顶岗实习单位了解学生工作的情况。

(5)学校抽查了解的情况(权重20%)。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学校就业办将定期或不定期向学生和家长了解班主任参与管理、联系学生处理日常事务情况。

(6)学生在用人单位的表现及稳定情况(权重20%)。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班主任要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让学生安心企业顶岗实习工作,养成良好职业纪律、职业习惯、职业道德,接受社会挑战,从而成为合格的技能人才。

(7)及时处理学生日常事务,反馈学生顶岗实习情况。(权重10%)

(8)班主任工作记录、相关表格、工作总结等完成和上交归档情况。(权重10%)

4、班主任津贴按每班___元/月核定,根据班主任工作考核情况每学期末发放。

5、班主任未能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学校校企合作办将选派其他老师履行职责,并考核发放津贴。

___技工学校

202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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