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运营中,设施设备的安全制度如同基石,确保了生产活动的平稳进行。它不仅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也是企业合规经营、维护良好社会形象的关键。有效的安全制度可以降低运营风险,提升工作效率,同时也是对员工负责任的表现,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信任感。
设施设备的安全制度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 设备定期检查与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及时发现并修复潜在问题。
2. 操作规程:详细规定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防止误操作导致的事故。
3. 危险源识别与管理:识别可能的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4. 应急预案:预先规划应对突发情况的方案,以便迅速响应,减少损失。
5. 培训与教育: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在制定和执行安全制度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 制度应具体、明确,避免模糊不清的条款,确保员工能理解并遵守。 - 定期评估制度的有效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和改进。 - 确保所有员工都了解并接受安全培训,尤其是新入职员工。 - 强调安全文化的建设,鼓励员工主动报告安全隐患。 - 制度执行需严格,违规行为应及时纠正,以示警戒。
设施设备的安全制度是企业安全运行的保障,其制定和执行需要全面、严谨,并注重实际操作中的可行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1篇 设施设备综合安全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设施、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保证公司设施、设备的技术状况良好、安全生产、节能增效,充分发挥设施、设备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际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 设施、设备前期管理
1、设施、设备管理工作由公司行政部主管负责,公司生产部为设施、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设施、设备管理,衔接好设施、设备的前期和后期管理工作。
2、设施、设备选配,要进行调查研究和技术论证,对设施、设备的先进性(技术、安全、节能、环保)、经济性、可靠性和可维修性进行综合分析,择优确定。不得使用国家明文规定的淘汰或未经国家认定的设施、设备。
3、公司生产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企业技术改造发展规划以及生产实际需要,制定年度车辆设备的新增及更新计划。计划外购置车辆设备,由公司提出申请,经总公司总经办按选型条件审核后,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或建设。
4、为满足生产的需要,设施、设备的购置(建设)根据“先审批,后购置(建设)”的原则,按总公司要求选型配置,以便进一步调整公司设施、设备结构。
二、设施、设备安全技术管理
1、设施、设备的技术档案管理
设施、设备技术档案是设施、设备从接收到报废全过程的历史记录,是设施、设备安全技术管理的重要内容,各使用单位必须逐一建立车辆安全技术档案。要认真填写,妥善保管,记载及时,完整和准确,办理车辆过户和内部调拨时,档案必须随车移交。
2、投入使用时,必须按总公司规定的式样,进行编号,并将自编号报总行政部处备案。
3、设施设备技术使用
投入运输之前,生产部应及时组织操作人员进行认真学习,掌握设施、设备的技术性能和熟悉其使用维修中的技术数据及注意事项。
4、加强设施、设备的技术管理,保证设施、设备技术状况良好,准确掌握其实际技术状况,必须每年进行一次设施、设备技术等级鉴定。
⑴设施设备技术等级划分为四级:
一级:完好;二级:基本完好;三级:需维修;四级:停用
⑵评定标准:按照各设备具体由技术部汇同生产共同制定。
5、设施、设备设备封存、报废
⑴设施、设备封存:设施、设备功能良好,确因生产需求不足、款式差异等原因,需要停用三月以上,由生产部提出申请,说明封存原因,期限,报总经办批准,由行政部封存。
⑵暂停使用:凡因主要总成基础件和零配件损坏,待件以及修理技术等原因,短期内不能参加生产,仍按封存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⑶封存管理:封存设施、设备,要派专人负责管理,未经总经办同意,一律不得启封、临时动用,不得拆卸或挪用任何零配件。如需启封时,要进行必要的保养维护作业,经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生产运行。
三、 设施、设备的报废
设施、设备经长期使用,技术性能日趋下降,技术状况不稳定,消耗严重,维修费用高,继续使用不经济,不安全的设施、设备,可予以报废。
1、报废标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作报废处理。
(1)达到使用年限。
(2)经长期使用,主要部件总成磨损过甚无修复价值,或虽能修复但全部修理费用超过原值的50%以上,可作报废处理。
(3)设施、设备使用性能不稳定,形成安全隐患者,经技术部鉴定,无维修价值者,可做报废处理。
2、设施、设备未经报废以前,应保持零部件完整,严禁拆卸和挪用任何部件。
3、设施、设备具备报废条件,且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又提足固定资产折旧,无修复价值可提出报废申请。报废申请由公司技术部组织技术人员,对总成部件进行技术鉴定,认定符合报废条件后,填报《固定资产报废签定审查表》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并通知财务部注销固定资产。
4、凡未到规定使用年限,因各种原因确需提前报废,可先向总经办申报,经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
5、凡经总经理批准报废的车辆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相关资料及技术档案封存备查。
6、报废后残值处理
凡经批准报废的设施、设备应进行部分解体,对可利用部件要分别入库保管使用,并以质论价,按财务规定办理手续。不可用部件、总成,凑足吨位后交市金属回收公司。收回残值扣除清理费用后,财务部按产权比例处置。
第2篇 星河国际物业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星河国际物业设备、设施管理
1、任务
工程部是实施小区工程管理,保障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的职能部门。工程部的管理具有严密的科学性和较高的技术性,它是为用户创造安全、文明、舒适、方便的居住环境的基础保证和坚强后盾,是反映小区服务水准、良好形象和声誉的重要标志。
2、工程部的职责范围:
a.负责小区电力系统、电讯系统、电梯系统、空调系统、供水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保养和故障检修。
b.负责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c.负责用户室内二次装修的申批、监管。
d.负责对用户室内设施、设备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e.负责小区外判工程的监管工作。
3、设备管理
a.设备的检查保养分周、月度、季度、半年、年度,按保养项目、内容、达标参数制定保养计划实施。
b.每次完成常规保养后,责任人和领班填写保养记录并存档。
c.设备的维修分小修、中修、大修三种,根据设备的性能等规划编制维修方案。
d.小修项目如一般的零部件修补或更换,由熟练技工负责;中修项目如较重要又有一定工艺难度的零部件检修或更换,由领班负责;大修项目如关健主件检修或更换,由工程主管负责。
e.为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小修项目由领班检查验收;中修项目由工程主管监管、验收;大修项目由经理监督、验收。
4、管理规定
4.1值班规定
a.值班员必须严格坚守岗位,不得私自离岗、串岗。未经批准擅自脱离岗位者,作违反劳动纪律处理;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责任。
b.值班员必须集中精力,保持警觉,认真工作,不得麻痹大意或做任何与值班岗位无关的事情。
c.值班员必须服从当值主管的安排,听从调配,执行当值主管的工作指令。
d.值班员必须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做到腿勤、眼尖、耳灵、脑活、手快,及时发现隐患,迅速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安全运作。
e.值班工外出作业必须随身携带对讲机,保持联系。
f.值班员必须掌握并正确实施应急处理方案。遇突发性事件,应保持冷静,果断处理。
g.值班员必须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收集有关数据和原始记录,等候上级到场处理。
h.值班员必须做好当班的工作记录,按栏目要求认真如实填写。
4.2巡检规定
a.值班人员必须按本系统规定的时间、路线和项目巡视检查辖下的设备。
b.值班人员外出巡检,必须随身携带对讲机,随时与当值主管保持联系。
c.值班人员每次巡检均须在相应的运行日志上依顺序做好巡查情况记录。
d.值班人员必须执行巡检签到规定,在设备现场设置的签到表上依时签到。
e.值班人员应根据当班设备的具体运行情况,对手动档运行的设备和有异常苗头、运行不稳定的设备加强巡检和监控。
f.发现设备仪表和电流表、电压表、压力表、湿度表等有缺陷,发现设备运行状态指示灯有损坏,发现安全保护元件有变化,均应即时调整或更换,保证设备的监控元件在完好状态下运行。
g.发现有不正常的噪音、压力、湿度、振动、泄露等又不能迅速排除的,必须立即报告当值主管,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或扩大。
h.每周一次对巡查情况和结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追查原因,如属人为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5、机房管理
设备机房有二大类型。一类是生产机房如变配电房、电梯机房、冷水机房、水泵房等;另一类是监控管理中心如消防控制中心、紧急广播控制室、电讯机房、楼宇自动化管理中心等。前者是生产重地,后者是机要重地。
a.机房门口醒目位置悬挂机房名称,并张贴机房重地,谢绝来访或生产重地,请勿进入的告示牌。
b.凡易燃易爆的设备场站,高电压、高温等设备场所,在外围的入口或通道等显眼位置挂贴规范的警示牌。
c.各系统的设备必须在显眼位置张贴有统一规格的标识。
d.各系统按有利工作和安全原则在相应的设备管道阀门和电器开关上挂贴表明用途和状态的告示牌。
e.机房钥匙是专用钥匙,未经该批准并登记在册,任何员工不得持有或随意配制机房钥匙。
f.未经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观学习和施工等)禁止进入机房;经批准进入机房的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机房有关规定,服从机房工作人员安排指导。
g.政府职能部门如消防局、供电局、电讯局突然到场检查或抽查相应的机房如消防中心、变配电房、电讯机房等,当值人员在查验证件核实身份后,应热情接待,主动配合,做好记录,并应立即通知主管或领导。
h.保持机房的安静、严肃、整洁,严禁在机房内聚会、聊天、嬉戏、睡觉、喧哗等,不得有影响工作、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i.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易燃易爆的设备场站和电子类设备机房,严禁在机房内吸烟。未经书面批准并落实安全措施,不得在机房内进行动火类作业。
j.机房的内线和外线电话,均为值班专用电话,应时刻保持待机状态,严禁打私人电话或长时间占用电话。
k.各机房工作员工必须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各种表格,主要设备的参数记录必须齐全,工作记录应清晰明了。
l.严禁在机房电脑终端上使用配套之外的软件,无书面指令不得更改工作程序或改动任何数据。
6、承包商监督
a.严格审查承包商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等,凡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证书和合格营业执照的保养维修商或承造商,均不与之进行业务洽谈。
b.在选定承包商的过程中,编写《报价分析表》以建议最佳承包商人选。
c.承包商进场前,必须提供工程蓝图、施工程序、工期计划各三套,经审查批准后方允许入场。
d.应指定专人协调、监督承包商的工作,做好承包商到场作业记录。
e.承包商进场作业期间,必须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f.督促承包商严格按国家规范(如环保、劳保条例等)及合同要求施工。
g.承包商的用料,必须与合同条款规定的相一致,承包商用料的任何变更须事先经该工程主管签认,否则,作违反合同处理。
h.承包商因故需变更施工图纸或施工工艺,必须提出书面报告,经核准后方允许实施。
i.承包商的竣工报告、资料、图纸等,必须检查核对,双方填写《工程验收报告书》,经审查批准后,方可通知财务结算。
7、维修管理
7.1维修承诺
a.住户室内停电和漏水之类紧急事件保证1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
b.住户室内一般维修在接到通知后2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到达现场,用电话通知住户,另约上门维修时间。
c.住户室内维修当天完成率在95%以上。
d.公共区域影响大楼形象的维修当天完成率在95%以上。
e.公共区域的大修三天内完成率在95%以上。
7.2维修工作验收及统计
a.用户室内部分由住户验收。维修单上有专门的栏目,请用户对维修工作的及时率、服务态度、服务技术提出意见,以便维修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b.公共区域由客务部主管验收,1000元以上的公共区域的维修,由管理处经理及相关部门主管共同验收;
c.维修工作完成后,将维修单交班长确认签名后存档,并输入电脑。
d.每月的工程维修情况及材料消耗在下月5日前报管理处。
7.3设立工程仓库及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a.设立工程仓库,建立仓库管理制度。
第3篇 安全设施设备及器材检修维护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矿井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加强设备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及作业过程中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应于我矿生产矿井全过程的安全设施管理和控制。
第三条矿井生产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由矿主管领导负责统筹规划,制定响应的安全设施计划并实施,建立相应的安全设施保证体系。
第四条矿井作为安全设施、设备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安全费用,并专款专用。
第二章矿井设备安全设施的范围
第五条安全设施的内容、范围:
1.电气设备的保护和接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693条至第710条的规定进行检查和试验;
2.矿井立井和斜井的提升装置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427条规定装设下列安全保险装置并符合要求:(1)防止过卷装置;(2)防止过速装置;(3)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装置;(4)限速装置;(5)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6)闸间隙保护装置;(7)松绳保护装置;(8)满仓保护装置;(9)减速功能保护装置。
3.空气压缩机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37条至第739条规定,设置下列保护装置:(1)超温保护装置;(2)设置压力表和安全阀;(3)断油断水保护装置。
4.主排水泵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设置水位报警装置,相应配电系统符合电气设备有关安全保护的规定,有条件的矿井应装设泵房无人监控集控系统。
5.主通风机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设置超温保护装置,机房内必须安设电流表、电压表、水柱计等设施。
6.井下运输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平巷和倾斜井巷运输”的相关规定设置安全保护装置并保证灵活可靠。
7.矿井采掘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设置并确保灵敏可靠。
第六条矿井设备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肥矿集团公司机电管理规定》的标准进行定期检查试验。矿井主要提升装置的安全保护,由维修工每天试验一遍,司机每1小时巡检一次,交接班时必须对内外过卷、脚踏开关等进行试验,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存在安全隐患时可以拒绝开车。对于钢丝绳楔形连接装置,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抽检,发现断丝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每个月有矿机电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年必须组织机电、地测等部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全面检查,写出报告书,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进行解决。
第七条对其余各岗点,必须根据岗点设备的性质和要求,定期对安全保护设施进行试验,并对试验结果进行记录签字。对于更换的安全设施备品备件,必须在检修履历簿中记录清楚,检修周期符合相关规定。
第三章检查试验规定
第八条矿井主要提升机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由维修工每天检查试验一遍并将检查试验结果认真填写清楚,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汇报,检查处理结果必须签字,实行责任负责制;每月矿井的机电负责人必须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签字,做出结论性意见。正常使用的提升绞车,提升人员的每年进行技术测定,提升物料的每三年进行一次技术测定,检查和测试结果必须写成报告书,针对发现的缺陷,必须提出改进措施,并限期解决。
第九条空气压缩机和主通风机、主排水泵等岗点的安全保护设施必须按照设备本身的要求和电气设施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试验,检查、试验结果必须在相关记录上签字备查。
第十条各个岗点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干部上岗查岗制度,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分工定期进行上岗、查岗以及定期组织人员全面检查。上岗的内容和发现、解决的问题必须注明,如因外出等原因不能及时上岗的,则必须在外出前指定专人代其检查,并说明原因。
第十一条对于安全设施的检修检查,必须遵循“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立完善的定期检修制度。检修周期严格执行《肥矿集团公司机电设备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检修中的发现的问题、解决方法、更换配件、测量数据等必须在检修履历簿中填写清楚,以便为以后的检修留做参考。技术负责人必须定期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二条各单位必须制定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有专门的资料室和相关设备,设定专门的资料管理员,定员定编,所有资料必须作到清楚明了,存放科学,并有专门的借阅制度。
第四章大型固定设备的维护保养
第十三条大型固定设备主要包括主提升绞车(滚筒直径2米及以上绞车和所有提人绞车)、主排水泵、主扇风机、空气压缩机和钢丝绳芯胶带输送机。
第十四条大型固定设备改变其主要技术性能、结构及其系统能力和进行技术改造项目时,必须经集团公司组织论证后方可实施。
第十五条大型固定设备的值班司机和维修工要严格按照巡回检查周期表的内容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做好记录,发现设备在运行中有异常变化时,要及时向单位分管领导汇报,影响安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大型固定设备必须按照《检修周期表》的内容和周期,实行强制性的检修,要严格执行每天两小时检修制度,每年的停产检修日要不少于12天,月度检修计划要按照下列要求编制和申报:
1.停产检修计划由机电科编制、上报和发至各有关单位;35kv系统检修要在上一月的20日前提出申请,批准后再实施;
2.停产检修计划在检修前五天,由矿机电矿长带领机电科科长、分管技术人员和安监科分管人员向总部分管领导汇报,停产两天及以上的检修项目要提前15天报张能公司审查;
3.停产检修项目和时间不准随意变动和更改,确需更改的,要经分管矿长、机电矿长审核,总部分管领导批准。检修完毕,设备必须试运转。
4.大型固定设备的关键部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强制探伤,探伤报告存档备查,对在探伤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处理。
第十七条合理选用润滑油脂,其型号、牌号和更换周期,要符合设备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设计文件的要求,使用之前必须经过化验,压缩机油要经过闪点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八条固定设备硐室要建立要害场所管理制(张挂)、岗位责任制和包机制(张挂)、交接班制(张挂)、操作规程(张挂)、设备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检修试验制、领导干部上岗制、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及检查标准和周期、润滑油脂和其它润滑材料的检验制度;主提升机要建立安全保护装置日检查试验制等。
第十九条固定设备机房要建立以下记录:
1.设备检查记录主要记录对机械和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的结果以及查出问题的整改处理情况。其中主提升系统要记录每天对提升容器、连接装置、防坠器、罐耳、罐道、阻车器、摇台、装卸载设备、天轮、提升机滚筒、制动系统、调绳装置及深度指示器传动部分等维护检查及问题处理情况,并有维修工亲笔签字;
2.设备检修记录主要记录设备部件的更换、修复、探伤和电气控制部分的调试、整定数据;
3.运转日志和交接班记录主要记录司机每班在交接班时的交接情况并进行交接签字;运转日志记录中所列入的记录项目,凡是有数字显示者,均要真实记录具体数字,不得用其它符号代替。其中主提升司机在接班后要对过卷保护开关试验一次,并做好记录;
4.干部上岗记录各分管干部上岗必须按照规定的每月上岗次数上岗(分管机电矿长至少每月上岗一次,机电科长至少每月上、下旬各上岗一次,区队干部、科室管理人员至少每五天要有人上岗一次,区队主要领导要至少每旬上岗一次),并做好记录,主要记录在上岗时对设备检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
5.主提升系统还要建立月检记录,由机电矿长每月组织机电科长、分管技术人员等按照集团公司制定的“主提升系统月检表”进行检查并填好月检表;
6.要害场所入内登记记录除值班司机、维修人员以及按规定定期上岗的干部、技术人员外,其余人员进入机房均须登记记录,并有值班司机签字;
7.事故记录主要记录设备各系统所发生的异常运行状态、各种保护装置失效所发生的事故及处理情况;
8.安全保护装置试验记录主提升装置主要记录每天对《煤矿安全规程》第427条规定的电气保护装置等检查、试验和问题处理情况,并有维修工签字;空气压缩机主要记录安全阀、释压阀、断水、断油保护的试验情况和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主排水泵主要记录水仓高、低水位报警装置的试验和检漏继电器的试验情况;
9.钢丝绳日检记录主要记录主提升钢丝绳的悬挂、更换、定期试验日期和维修人员在现场每天对在用钢丝绳断丝数、锈蚀、磨损情况及其位置和其它异常状态的检查情况。对使用中的钢丝绳,至少每月涂油一次。滚筒上缠绕2层或3层以上钢丝绳时,钢丝绳有下层转到上层的临界段(相当于绳圈1/4长的部分)必须经常检查,并应在每季度将钢丝绳移动1/4绳圈的位置。钢丝绳连接装置必须每半个月打开抽绳检查一次,每次检查要有检查人员签字。分管人员要定期上岗抽查签字,其中分管技术员不超过七天一次,机电科长不超过半月一次,机电矿长不超过一月一次。
10.立井提升系统井口操车设备、安全门闭锁与提升信号要建立日检查、试验记录主要记录井上下操车设备、安全门闭锁与提升信号日检查试验情况并签字,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五章大型固定设备的技术测定
第二十条每年年初,由机电科编制大型固定设备技术测定计划,报总部机电处,并按计划协助实施。大型固定设备的技术测定由总部负责。
第二十一条固定设备技术测定的项目、内容和周期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技术测定报告由机电副总、机电科长审阅签字后存档备查。应测试的设备及要求如下:
第4篇 纺织公司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切实杜绝各类设备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凡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和设施均适用本制度。
3设备、设施报废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各车间方可申请设备、设施报废
3.1经过预测继续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3.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3.3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3.4因磨损、腐蚀、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3.5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3.6国家明文规定淘汰的。
4设备、设施报废的审批
4.1凡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设备、设施应由各车间向设备部提出报废申请,设备部组织厂内相关人员、公司设备部、财务部相关人员现场鉴定,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废。
4.2凡符合报废条件的零件应由车间填写《澳泰公司废旧部件报废申请表》,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废。
4.3未经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报废处理。
5设备、设施的销账
5.1设备、设施经报废后,设备资产的帐、卡及其他随机资料应随《澳泰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注销。
5.2设备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建档报废设备各类资料,并做好上报工作,车间应做好报废设备的登记工作。
5.3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由财务部、公司做好残值回收工作。
6设备、设施报废审批过程中,报废处置的管理
6.1设备、设施报废审批过程中,必须注明该设备的状态,并明确责任人,由设备部负责监督检查;
6.2对已批准报废的设备由负责处理报废的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制定报废方案,明确责任机构、职责,过程执行明细,安全措施及报废后的上报、注销工作,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5篇 空压机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机械设备(器具)的安全正常运行,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公司财产不受损害,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北京利达华信电子有限公司内部空压机设备。
三、管理规定:
1、设备管理部门:
本设备由技术研发部进行管理,直接管理人员为设备工装组设备维修员;
2、管理职责及要求:
2.1﹑设备维修员不得擅离职守和违章作业。
2.2、空压机设备维修员应熟悉所操作空压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等技术特征。
2.3﹑非机房操作人员, 不得入机房, 因为工作需要, 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 机房内不准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2.4、按岗位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认真交接班,空压机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部门领导上报。
2.5、空压机设备维修人员负责空压机房5s﹐做到设备无锈蚀﹑污渍﹐地面无水渍﹑油渍﹑灰尘﹑杂物等。
2.6、技术研发部设备工装组,必须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检查,组织整修,严禁空压机带病运行。
2.7、禁止空压机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
2.8、空压机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动它用。
3、设备管理操作规程:
3.1运转前请检查下列各事项:
3.1.1 检查各部分螺丝或螺母有无松动现象。
3.1.2 皮带之松紧是否适度。
3.1.3 管路是否正常。
3.1.4 润滑油面是否适当。
3.1.5 电线及电器开关是否合乎规定,接线是否正确。
3.1.6 电源之电压是否正确。
3.1.7 压缩机皮带轮是否可轻易用手转动(检查时须停机注安全)。
3.1.8 检查所有的阀是否均处于合适的位置及正确的启闭状态。
3.1.9 检查系统并除去其内的外来异物。
3.1.10 打开并再次关闭储气罐下部的排污阀。
3.1.11 若系统设备检修后重新启动时,应除去所有为安全维护面安装的维修附件及维修用标志牌。
3.2开绐运转的注意事项:
3.2.1以上各点检查完毕后将气阀门全开,然后按下起动按钮,使机器在无负荷状态下起动运转,这样可以延长空压机及原动机的寿命。
3.2.2检查运转方向是否和皮带防护罩上箭头批示相同。若不相同,请关掉电源后进行维修。
第6篇 图书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与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新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图书馆财产和人身安全。
一.设备设施选购
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 设备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的安全。
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馆长批准实施。
二.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图书馆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落定。
2.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有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按照技术要求,由部门负责人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2)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3)做好设备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经常性的加注润滑油。防止过度磨损
4)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5)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6)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五.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生产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 。
2.每半年由使用部门会同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3.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
4.每年年底由图书馆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六.设备设施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度,设备事故分为:
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经济损失在5000以下。
2)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3)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保费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2.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2)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并报告馆长及有关职能部门, 图书馆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
3)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
4)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1. 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2)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因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2. 设备报废手续
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术部确认并签署意见。
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术部审核,经馆长批准,移交财务部门结算手续
3. 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得。
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切勿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程。
八. 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即在设备-生产全过程的状态,按章设备选别,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由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保存。
第7篇 阳煤瓦斯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根据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设备的管理是为了保证设备的健康,加强维护与计划性检修,依靠技术进步,坚持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管理由监控队队长负责,其主要任务是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保持设备完好。
第四条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必须按要求取得“ma”标志准用证,“安全仪器、仪表合格证”,用于爆炸性环境的设备还应取得“防爆合格证”,属于计量器具的还应取得“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合格证”,严禁使用未经国家授权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安全联检的关联设备。
第五条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到货后,供应部门应及时会同监测部门、供应商共同开箱验收,三方办理验收手续,发现问题应立即与供货单位协商解决,确认数量、质量无误,移交监控队。
第六条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配套的制造厂家原始图纸、安装使用说明书、资质证明、合格证等技术资料,要妥善保存,确保资料完整,相关的规定祥见《安全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第七条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供应部门移交监控队后,监控队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库管员将所有设备(包括配套的零配件)逐一填写《安全监控设备、仪表台帐》。
第八条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需要投入使用时,监控队库管员要及时办理出库手续,同设备领用人共同确认出库的数量,库管员将领用设备(包括配套的零配件)逐一填写《安全监控设备、仪表台帐》。
第九条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报废:
(1)设备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
(2)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原价80%以上的;
(3)严重失爆不能修复的;
(4)遭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
(5)不符合国家规定及行业标准规定应淘汰的。
第十条 根据设备管理工作的需要,可以不定期开展各种不同类型的竞赛活动,对作出显著成绩的设备专责人和集体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一条 对由于设备管理不善,设备发生严重事故而影响安全生产的,根据情节对分管负责的有关人员追究责任。
第8篇 城南物业设备设施巡回检查制度
蓝湾物业设备设施巡回检查制度
一、巡回检查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具备对专业设备设施的业务技能有较强的鉴别能力。经常加强理论和实践学习,提高对缺陷设备设施的判断能力和检查质量。
二、重要设备设施按巡回检查路线每小时检查一次,并认真何做好记录。
三、巡回检查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程。
四、巡回检查时应同时进行设备清洁,加换润滑油,调整冷却水等工作。
五、巡回检查中发现设备设施缺陷时,应及时报告班长处理,同时详细填写记录日志。
六、巡回检查中,要重点检查运行方式改变、变更操作、运行参数异常、缺陷消除后的设备设施。
七、每次巡回检查后,认真准确地填写巡回检查记录。
第9篇 运输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运输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是煤矿生产的主要保证,各单位应搞好运输设备和设施的检查、维护和检修工作。
二、运输设备(包括刮板机,胶带机,车辆,提升机和调度绞车等)实行管、用、修一体化管理,即设备司机和包机人组成设备管理小组,负责设备的检查、维护、润滑和一般检修等工作。
三、根据运输设备的运行范围较大特点,各单位对运输设施(包括运输通信装置,胶带保护装置,轨道,机车架空线,斜井防跑车装置,提升机综合保护装置)应实行包机包片管理,包机人负责运输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一般检修。
四、各单位必须制定运输设备设施的定期维护保养计划和定期检修计划,规定责任人,确保设备设施完好。
五、各单位管理人员,机电科检查人员和安全质量检查组应定期对各单位运输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六、运输设备和设施应定期进行试验或测试(包括制动距离测试,轨道杂散电流测试,车辆连接装置静拉力测试,斜井防跑车装置试验等),不合格的立即整改,合格后继续使用。
七、各单位应认真填写各种记录(运行记录,检查记录,润滑记录,检修记录,事故记录等)。
第10篇 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为做好设备、设施的系统整体性的安全目标管理,理顺设备系统管理关系,掌握存在于各类设备中的危险状况,提高设备、设施的防护安全要素,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 各类设备设施与工具的采购、入库、安装、验收、使用、维护、检测、报废等环节,应明确主管部门及其各自的职责。
2 设备设施的主管部门或使用部门,应对各种设备防护设施、工具的型号、规格、总数量、分布情况建立完整的台帐(特种设备应建立档案),随时掌握在用、封存、大修、调拨、报废等现状,做到帐物相符,总帐与分帐相符。
3 遵循设备设施安全防护性原则,并达到本质安全状态,即各类硬件依靠自身的安全设计和完善有效的防护装置和设施,在发生机电故障或人为轻微的失误时,仍能保证操作者和设备设施的系统的安全。
4 遵循硬件系统控制危险的十项原则,即: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设置薄弱环节、加强、减少接触时间,合理布局,用自动代替手工等。
5 遵循系统可靠性原则。即对设备防护设施进行系统检测时,应做到动态检测与静态查核相结合,以正确判断设备危险是否得到控制,设备设施防护是否处于安全状态。
6 齐全各类设备设施的图纸资料,包括各类动力管道、配电线路,接地与防雷系统,厂房建筑等图纸资料。
7 凡是要求定期检测的设备设施与工具,应做好检测,并建立齐全报告或记录的台帐。
8 设备科应对各类设备防护设施做好日常的巡检、维护和保养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设备设施的使用部门亦应经常检查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等是否安全有效,发现隐患应及时报修。
第11篇 园区给排水设备设施日常运行管理制度
园区给排水设备设施日常运行管理
1、目的
规定给排水设备设施日常运行的管理工作流程,确保给排水设备设施正常工作。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部给排水设备设施日常运行的管理。
3、职责
3.1工程部监控值班人员负责给排水的具体管理工作。
4、工作流程
4.1值班人员应每班巡视二次水泵房(包括机房、水池、水箱);每周巡视一次大楼主供水管上闸阀以及道路上沙井、雨水井。
4.2巡视监控内容如下:
4.2.1水泵房有无异常声响或大的振动;
4.2.2电机、控制柜有无异常气味;
4.2.3电机温升是否正常(应不烫手);
4.2.4电压表、电流表指示是否正常,控制柜上信号灯显示是否正确,控制柜内各元器件是否工作正常;
4.2.5机械水压表与显示的压力是否大致相符,是否满足供水压力要求;
4.2.6水池、水箱水位是否正常;
4.2.7闸阀、法兰连接处是否漏水,水泵是否漏水成线;
4.2.8主供水管上闸阀的井盖、井裙是否完好,闸阀是否漏水,标识是否清晰;
4.2.9止回阀、浮球阀、液位控制器是否动作可靠;
4.2.10雨水井、沉沙井、排水井是否有堵塞现象。
4.3值班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发现给排水设备设施有不正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
4.4巡视结果记录在《设备(设施)巡视记录》中。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表格
5.1《设备(设施)巡视记录》
第12篇 起重机械和设备设施验收登记制度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现特建立起重机械和设备设施登记备案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严格把关,加强监管督查,确保生产安全。为了使我合同段起重机械和设备设施符合业主安全生产规范、标准的要求,消除隐患、保证安全运转和使用。特制订本制度。
一、施工现场各类设备设施的检测验收登记工作具体由材设部进行操作,建立完整、准确的设备技术档案,数据应准确、真实,验收、检测项目应齐全。
二、起重机械和设备设施的验收登记,应当按台建立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的安全技术档案。使用租赁起重机械的,由租赁单位提供该台机械的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机械设备登记管理台帐应包括相应的监督检验证明、质量合格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交接验收等原始资料文件;
2、安装、大修、改造的记录及其验收资料;
3、运行使用、维修保养和常规检查的记录;
4、运行故障和事故记载;
5、该设备累计运转记录
三、起重机械设备设施安装、操作、维修保养等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取得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后,方能从事相应的工作。
四、材设部应加强对起重机械和设备设施的日常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机械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有无违反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的现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设备运行情况、日常保养维修情况;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五、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或有违规作业、违章操作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项目经理部管理制度实施处理或处罚。
六、须严格执行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明确维修保养者的责任,对设备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七、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的人员或委托有资格的机构进行维修保养,人员数量应与工作量相适应。接受委托的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单位,必须与我项目部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并对维修保养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八、使用特种设备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按时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
九、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特种设备,在使用前,承担维修保养的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保养:
1、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
2、发生设备事故;
3、停止使用1年以上。
经全面检查和维修保养,完全消除影响安全的隐患后,方可以投入使用。实施大修的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大修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13篇 机械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1、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均应进行登记。
2、新购置的安全防护用具必须具有“三证一书”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报告和使用说明书。
3、自有及外租设备,必须持有技术监督部门或安全监督局出具的使用许可证,以及安装单位的安装资质证复印件(加盖印章)和安装后的验收合格报告。
4、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具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施工现场设备设施根据具体情况做好防雨、防晒、防潮及避雷保护等措施,机械设备应保持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要有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5、外租机械设备必须同租赁方签定租赁合同和安全协议,安全协议内容必须齐全。
第14篇 设施设备巡检规定制度
设施设备巡检规定
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消除故障隐患,设施设备组必须对所辖设备进行日常巡检。
1、巡视值班人员必须按本系统规定的时间和项目巡视检查管辖下的设备。
2、巡视值班人员外出巡检,必须随时与部门保持联系。
3、巡视值班人员每次巡检均须在相应的巡查记录上依顺序做好巡查情况和结果记录。
4、巡视值班人员应根据当班设备的具体运行情况,对“手动”运行的设备和有异常苗头、运行不稳定的设备加强巡检和监控。
5、发现设备仪表和电流表、电压表、压力表、电度表、水表等有缺陷,发现设备运行状态指示灯有损坏,发现安全保护元件有变化,均应即时通知维修人员调整或更换,保证设备的监控元件在完好状态下运行。
6、发现有不正常的噪音、压力、振动、泄露等又不能迅速排除的,必须立即报告维修人员,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或扩大。
7、相关专业的管理员每周一次对巡查情况和结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追查原因,如属人为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15篇 重要安全设备设施检查制度范本
1目的
根据公司加强重要安全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的要求,明确重要安全设备设施检查周期和责任,确保其有效性和可靠性,特制订此检查制度。
2范围
分厂范围内的重要安全设备设施主要包括:煤气检测仪、煤气系统联锁装置、煤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电磁吊、吊运液态金属行车、事故水塔、消防报警(灭火)系统、高温(酸腐蚀)区建构筑物、钢(铁)水包、钢(铁)水事故坑、防雷装置等。
3职责
3.1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辖的重要安全设备设施的检查工作。
3.2设备部负责厂区内设备设施、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消防等相关重要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
3.3安环组负责分厂内重要安全设备设施的综合监督检查。
4 工作内容和要求
4.1各部门应组织辨识出本部门重要的安全设备设施,列出重要安全设备设施清单,分层次明确检查周期和责任人。
4.2 各部门应按照已确定的重要安全设备设施检查责任人和检查周期,认真开展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重要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可靠,防止事故发生。
4.3 安环组、设备部等职能部门应定期开展重要安全设备设施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部门重要安全设备设施检查制度落实到位。
4.4 各部门开展重要安全设备设施检查要作好检查记录并保存1年以上。
附 重要安全设备设施检查安排表
第16篇 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控测器灵敏度每月抽检全场10%,一年全检一次,三年清洗一次。
2、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抽检全场10%,一年全检一次。
3、末端放水每月抽捡全场10%,一年全检一次。
4、每月对市政供水及消防水池、水箱情况检查一次。
5、喷淋泵、水幕泵、消火栓泵及稳压泵每月启动调试一次。
6、每月对市场送风、排烟系统测试一次。
7、每月对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事故照明检查一次。
8、市场消火栓每半年检测和保养一次,每半年对阀门及接口处上油保养一次。
9、对检测情况进行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维修处理。
第17篇 危险品车队车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分公司、部门、安全人员及驾驶员四级管理。
(二)主要内容是监督落实车辆强制维护检测、视情修理,设施设备齐全有效,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三)车辆设备的安全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周检查、月检查、二级维护和大修竣工出厂检查、换季维护竣工检查以及长途出车检查。
(四)驾驶员每天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对车辆进行日程,车管人员每周按照《汽车日常维护作业项目规定》的要求,统一对车辆进行的一次检查,公司每月按照《汽车一级维护作业项目和技术要求》等规定,统一对车辆设备进行的一次检查。
(五)督促车辆按时到当地经确认的综合性能监测站进行综合性能检测,确保车辆达一级以上。
(六)检查车辆标志牌灯是否有效,及时更换损毁的标志牌灯,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处在正常的工作状态。
(七)建立车辆安全管理奖罚体系,对车辆设备的维护、检测、技术管理取得成效的给予奖励;对车辆设备管理混乱、车况降低安全性能的管理部门和人员给予处罚。
第18篇 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有效利用再生资源,达到节能降耗,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
3 工作程序
3.1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3.1.1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淘汰落后的机电产品。
3.1.2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为不合格、报废的机电产品。
3.1.3属于生产技术改造,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机电产品。
3.1.4属于生产工艺改变,长期闲置未用的机电产品。
3.2申请制度和规定
3.2.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设备由使用单位或保管单位填写《设备闲置、报废申请表》.
3.2.2由设备动力部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报废。
3.2.3特种设备报废后还应在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登记。
3.2.4生产设施建设中设计改变而变更设备。
3.2.5该设备不能满足现阶段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
3.2.6该设备自身缺陷,未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
3.2.7要求设施设备变更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生产设施设备变更申请表》,交安全委员会核实,报总经理审批。
3.2.8变更设备的购买严格按计划,购买制度执行。
3.3安全拆除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3.3.1生产设施设备的拆除由设备动部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报安全委员会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3.3.2拆除施工前,拆除单位应会同使用单位、安全委员会进行现场安全风险评估,制定拆除方案和安全预防措施,并由安全委员会制定专人现场负责监督执行,并做好记录。
3.3.3拆除施工前应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操作(业)票(证)。
3.3.4拆除作业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3.3.5拆除作业时禁止损坏本体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
3.3.6拆除电气仪表和特种设备时必须由设备动力部批准确认后,方可进行作业。
3.3.7拆除后的设备必须进行除锈,除油并保持外观整洁。按规定地点放置,分类标识。
3.3.8拆除后的设备按《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制度执行》。
3.4设施设备闲置生产、报废入库的管理规定
3.4.1报废设备申请报废后由公司进行统一处理。
3.4.2闲置设备入库前必须做到:
3.4.2.1设备零部件必须完好无损,外观整洁干净。
3.4.2.2铭牌,技术参数资料齐全。
3.4.3闲置设备入库后必须建立台帐档案,方便合理调度利用。在能满足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的情况下,优先使用该设备。
3.4.4闲置设备的管理按《经阁铝业科技股份限公司备品备件管理制度执行》。
第19篇 机械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企业内部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及相关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1、建立机械设备设施台账和档案
(1)、建立设备、设施台账
(2)、设备部建立机械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3)、机械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4)、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测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5)、机械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6)、机械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7)、机械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2、机械设备作业人员管理
(1)、企业对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进行设备结构、性能教育和培训,使作业人员掌握维护、保养等知识。
(2)、操作人员对自己的使用的设备班前进行点检、润滑。
(3)、重要设备由车间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班前点检和润滑并做好记录。
(4)、作业人员在作业中严格遵守相关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5)、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发现机械设备存在异常状况,应立即停止相关作业、并上报设备部或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修。
3、机械设备设施管理
(1)、售后部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
(2)、售后部和车间安全员每天对操作人员点检情况进行检查。
(3)、进行机械设备检修时,对相关机械设备进行断电,确认其运转彻底停止,方可进行检修作业,并悬挂“禁止合闸”等安全警示标志,设专人进行监护。
(4)、机械设备设施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全部撤离相关机械设备,方可取牌合闸,进行试运转。
(5)、机械设备传动部位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危险部位应设置挡(盖)板、护栏及安全警示标志,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
(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因素较大的机械设备作业场所,如需进入,经售后部或安全管理人员批准,确保安全后方可进入。
(7)、对危险性较大的机械设备或专用的机械设备,专人操作,不具备作业条件的人员严禁动用。
4、设备设施购置
(1)企业购置新设备设施由设备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其先进性、安全性等方面进行论证评审后报总经理批准。
(2)新设备设施试运行后,由售后部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方可投产使用。
第20篇 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发生意外设备事故和其他伤害,保证检、维护过程的安全和高效率、高质量,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采厂所有设备、设施维护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安全科: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各部门、班组: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 内容与要求
4.1 维护前准备
4.1.1 根据风险评价编制维护计划。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维护。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维护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1.2 安全科负责人要对维护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维护人员交待好任务的同时,书面交待好安全措施,同时要求对维护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相关人员做好维护的记录。
4.2 根据风险评价,制定下列设备设施专门维护计划:
a.建(构)筑物
b.穿孔设备
c.铲装设备
d.运输设备等
e. 照明、电器设备设施等
4.2.1 维护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专人监控,方能维护。
4.2.2 凡维护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
4.2.3 防雷设施
4.2.4 维护负责人在维护前,要组织人员对维护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做好维护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4.3 维护安全规定
4.3.1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对穿孔设备、铲装设备、运输设备、破碎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施、防雷设施等维护记录进行档案管理,对管理档案是否对设备的变化管理及时作出更新。
4.3.2 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并对特种设备进行合格检验报告。
4.3.3 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必须有相应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到所在地市级以上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矿用设备取得矿用安全标志,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设备设施显著位置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并对电气设备等进行永久性标签。
4.3.4 维护人员要对维护项目进行检查,维护前准备工作符合维护要求方可进行维护。
4.3.5 一切维护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4.3.6 在维护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按规定严格管理。
4.4 竣工验收
4.4.1 维护竣工后,维护人员要细致检查安全罩等安全措施,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4.2 维护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 。
4.4.3 竣工验收时,生产和维护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维护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
4.4.4 生产单位自己维护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到现场维护验收。
5 相关文件和制度
《风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程序》
6 相关记录:
《设备设施维护计划》
《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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