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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维保及检测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5

设备设施、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维保及检测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设备设施与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维保及检测制度,如同企业的生命线,确保生产流程的稳定与安全。它们是预防事故、保障员工安全、维护企业声誉和经济效益的关键。有效的制度能够降低意外风险,提高设备效率,同时也是遵守法规、履行社会责任的体现。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设备设施维护规程:规定定期检查、清洁、润滑和调整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2. 自动化控制系统检测标准:设定系统性能指标,如故障率、响应时间等,进行定期测试和校准。

3.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故障或事故,制定详细的操作指南和紧急处理措施。

4. 培训与教育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培训,提升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注意事项

1. 制度应清晰明了,避免专业术语过多,确保所有员工都能理解和执行。

2. 制度更新需及时,跟进新技术发展和法规变更。

3. 实施过程中应有监督机制,确保执行效果,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4. 强调预防为主,鼓励员工主动报告潜在的安全隐患。

每个企业都应根据自身特点,建立并完善设备设施、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维保及检测制度,确保其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以此构筑一道坚固的安全防线,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设备设施、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维保及检测制度范文

第1篇 设备设施、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维保及检测制度

为了设备设施检维修、检测过程中,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证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 设备检维修可分为:计划检修和非计划检修二种:

1、计划检修包括设备大修、中修等有计划的维修。

2、非计划检修是因特殊情况(如管道泄漏、机器突然损坏等)而作出临时检修决定。有短期检修,局部检修、日常维修,事后检修等。

二、设备检修维修提出和实施

1、大修、中修计划由各岗位提出,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届时实施。

2、短期检修、局部检修、日常维修和事后检修由车间主任提出和实施,并报安全科备案,以便监督,确保检修能顺利进行。

3、装置停车大修应参照《装置停开车管理制度》进行,必须做到事项

1)大修由生产部作为检修项目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等相关人员进行实施,负责搞好项目落实,材料的准备,安全施工方案的确立及劳力的准备等工作。

2)大修时,做到由检修项目负责人统一指挥,面向现场,分工负责,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3)特种设备检修必须由具备相应检修资质的单位进行。

三、设备设施检修安全规则

1、加强检修工作小组领导,做到安全组织、安全任务、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四落实“。

2、一切检修项目应根据检修计划都应到安全、生产部门处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3、凡在厂区内需要动火、入罐、动土、高处作业、抽堵盲板、吊装作业等都应到安全科监督下进行。检修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aq3026-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检修作业安全规范》,并检查和落实安全措施。

4、检修传动设备或传动设备上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拨掉电源熔断器),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牌或上安全锁卡。

5、使用移动电器应配备漏电保护装置。

6、安全科相关负责人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盖板等进行检查,确定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现场检修施工。

7、检修人员在检修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规章制度,听从现场指挥人员和安全科有关人员的指导,检修人员不得任意更改施工方案及作业证指定的范围、方法、步骤。

8、在禁火区内施工,要严格执行禁火区内相关规定,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他防爆措施,防止产生火花。

9、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岗位检修时,要经常与生产部联系,确保检修安全,一旦生产发生故障,出现突然排放或紧急停车等情况时,应先停止检修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10、检修完毕后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一切安全设施恢复正常状态;

2)检查阀门的开关情况。

3)检修所用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应及时搬走或拆除,保持现场整洁。

11、开车前,岗位操作人员认真检查确认维修部位和安全部件,保证其安全可靠,仪表管线畅通。

12、生产岗位交接班时,操作人员必须将检修中变动的设备管道、阀门、电气、仪表等情况相互交接清楚。以免下一班操作人员误操作。

四、设备设施安全监测管理

1、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本公司聚合车间设计高温高压化工生产装置,系危险程度高的化工装置,根据风险状况在工艺装置上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了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包括排压阀门,泄压阀门等设施;

2、按照gb50493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检测报警设施,工艺装置、储运设施的报警信号发送至控制室或操作室;

3、按照gb50057在厂区安装防雷设施;

4、仪表等安全设施的维护和送检:包括仪表等安全设施应编入设备检维修计划,定期检维修,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的,检维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

5、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规范管理,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账,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对风险较高的系统或装置,要加强在线检测或功能测试,保证设备、设施的完整性;对于监视和测量设备,各部门按照公司《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台帐、维护、保存记录。

6、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安全设施,建立“安全设施台帐”。

7、为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设备等必须进行定期委托有特定资质的监测单位对其进行检测,并做好相应的台帐。

第2篇 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 建立健全设施、设备技术档案,按规定时间进行维护和保养。

二、 操作人员应对设施设备做到“三会”,即会操作使用、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

三、 操作人员应对设施设备做到“四懂”,即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且能熟练操作使用。

四、设施、设备出现异常时,操作人员应按操作规程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五、保证设施、设备上的各种仪表、液位计、安全阀等器具的准确完好,损坏的器具禁止使用,并应及时更换,保证车辆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

六、定期检查设备配备的辅助器材,使之达到完好状态,以备急用。

第3篇 化工企业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生产设备、设施设计与制造的安全保障

1.1、生产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1.2、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要求。

2、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

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进行签字。

2.1、设备安装的安全要求

设备安装好后,应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检查的安全项目包括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动态检查项目在设备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和可靠性、设备运行中灰尘的产生情况等。

2.2、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要求

设备使用应建立设备使用保养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2.3、设备安全检测的要求

安全检测是了解设备运行状况,预测设备运行变化趋势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保证生产安全。

2.4、设备的报废与淘汰

建立对设备的报废与淘汰制度,禁止使用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与设备。

2.5、建立设备安全档案

设备的档案管理是设备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它为公司设备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资料和数据,通过对档案信息资料的整理、分析,可以了解设备的运行状态,为设备安全检查、检测、故障诊断、隐患整改等提供可靠的、科学的依据。

第4篇 设备设施安全制度

1目的

为使各类生产设备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运行,实现安全生产,保证采矿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采矿生产设备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的规划、采购、安装(建设)、调试和验收、使用和维护、报废和拆除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3职责与分工

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设备设施从规划到报废拆除全过程中本制度的执行。

采购员及相关部门:各部门、班组,保障对生产设备设施的管理中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4.1生产设备设施规划、采购和安装(建设)、调试与验收。

4.1.1建设中的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安全生产和使用。

4.1.2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设施应提前向采购员申报,对供应商及产品质量评估符合要求并经批准后方可购买,购买的设备设施须报安全领导小组备案。

4.1.3购置设备必须具有(1)产品合格证;(2)产品质量证明书;(3)产品竣工总图;(4)安全检验单位签发的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4.1.4生产设备设施项目确定或购进后,安全员负责对各相应项目组的安装质量和调试进行监督检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1.5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并保存好相关资料,未经收不得入库。

4.2生产设备设施使用

4.2.1各类生产设备设施使用前,设备设施管理人员要组织使用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由安全员讲解。

4.2.2使用人员应达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性能、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方可上岗操作。

4.2.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在设备运行期间应经常性的检查设备的工作情况,以便发现操作上所出现的不正常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消除,防止异常情况的扩大或延续,保证设备的正产运行。

4.2.4各部门负责人、妥全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作好安全检查记录。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带负荷检查和验收情况记录在案,存档管理。

4.2.5严禁设备运行过程中的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4.2.6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严重事故时,按照操作规程要求立即停机,保护现场,并报告班组长或有关人员。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

4.2.7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处分。

4.2.8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格的各项运行记录。

4.2.9为保证生产设备设施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兼职设备员,协助安全员对各类设施进行管理飞

4.2.10实行操作者包机管理。做到各类生产设施有专人负责。

4.3生产设备设施维护

4.3.1所有设备不经班组、设备主管允许,不准私自拆卸,不准在电气设备

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棉纱类物品。

4.3.2严禁私拆或改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发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损坏或失效立即报告设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安全领导小组应建立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维修保养档案。

4.3.3操作工负责生产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对本岗位设备、管路要做到不了深乡潮、不冻、不腐蚀,及时消除跑、冒、滴、漏。认真做好交接记录。

4.3.4对封存、闲置的设备,不经安全领导小组批准,不得随意启动、转移、拆卸。

4.4设备检修制度

4.4.1设备检修计划纳入企业生产计划,同时考核。

4.4.2年度、季度、月度检修安排的检修项目要按时完成。

4.4.3检修设备,严格按检修土艺检修,确保证检修质量。

4.4.4

计划检修备件、材料应提前准备,由检修负责人组织落实。

4.4.5

检修完毕,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将检修记录归纳给设备管理员,存入设备档案中。

4.5生产设备设施报废和拆除、-

4.5.1各类生产设备设施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

4.5.2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安全领导小组安排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拆除或另行处置,在生产设备设施台帐中注销。

4.5.3生产设施拆除前,拆除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做好拆除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如需办理安全作业证时,按规定要求办理。

4.5.4生产设施拆除前,其所属单位应对其进行彻底的清理和置换,确保无残留物质,不会对环境及人身安全造成伤害。

4.5.5拆除作业过程中,负责人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安全作业。

4.6安全设备设施管理

4.6.1各种设备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4.6.2对各种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磁、防锈、防腐蚀、防霉变、防虫蛀等工作。

4.6.3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积压、浪费,应按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6.4设施设备报废必须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批手续。

4.6.5对生产设施进行检维修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并作力所能及的维护。

第5篇 机械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企业内部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及相关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1、建立机械设备设施台账和档案

(1)、建立设备、设施台账

(2)、设备部建立机械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3)、机械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4)、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测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5)、机械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6)、机械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7)、机械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2、机械设备作业人员管理

(1)、企业对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进行设备结构、性能教育和培训,使作业人员掌握维护、保养等知识。

(2)、操作人员对自己的使用的设备班前进行点检、润滑。

(3)、重要设备由车间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班前点检和润滑并做好记录。

(4)、作业人员在作业中严格遵守相关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5)、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发现机械设备存在异常状况,应立即停止相关作业、并上报设备部或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修。

3、机械设备设施管理

(1)、售后部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

(2)、售后部和车间安全员每天对操作人员点检情况进行检查。

(3)、进行机械设备检修时,对相关机械设备进行断电,确认其运转彻底停止,方可进行检修作业,并悬挂“禁止合闸”等安全警示标志,设专人进行监护。

(4)、机械设备设施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全部撤离相关机械设备,方可取牌合闸,进行试运转。

(5)、机械设备传动部位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危险部位应设置挡(盖)板、护栏及安全警示标志,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

(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因素较大的机械设备作业场所,如需进入,经售后部或安全管理人员批准,确保安全后方可进入。

(7)、对危险性较大的机械设备或专用的机械设备,专人操作,不具备作业条件的人员严禁动用。

4、设备设施购置

(1)企业购置新设备设施由设备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其先进性、安全性等方面进行论证评审后报总经理批准。

(2)新设备设施试运行后,由售后部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方可投产使用。

第6篇 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是指具有危险因素容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和容易造成从业人员或其他人员伤亡,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设备设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家具行业的标准,结合本公司容易发生或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危险因素场所和设备设施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防止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较大危险场所的安全生产规定的范围

1、有发生爆炸危险的场所

2、有发生火灾危险的场所

3、有发生触电危险的场所

4、有因专用机动车伤害危险的场所

5、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场所

6、有腐蚀、中毒的场所

7、有机械伤害的场所

8、有其他容易致人伤害的场所

二、安全生产规定的制度

1、明确责任及分工

由安全领导小组根据较大危险场所特别制定的范围,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出较大危险因素场所有哪些具体什么位置造成的伤害程度。

2、规范作业场所及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

根据危险作业场所情况,制定较大规范的操作规程,确保该场所不发生安全危险事故。

3、明确安全防范措施,制定确实可行的科学的防范措施,以保证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7篇 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为了确保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的组装搭设,严格做到规范齐全,提高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为此制定如下验收制度必须认真执行。

一、大型机械装拆,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严禁无证单位承接任务,安装完毕须经公司安全科、动力设备科、施工现场的安全员、机管员、电气负责人共同组织验收。由公司安全科签发验收记录,并经机械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二、施工现场上所有的临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必须按专项方案由技术员、施工员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以后,由技术员、施工员和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设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三、井架搭设前,由施工员、技术员按专项施工技术方案作井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人审阅签字后,方可搭设。井架搭设完毕后,经企业与项目部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参加验收,做好验收记录,挂上验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四、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五、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六、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持证上岗。

第8篇 学校设施设备安全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经学校研究,特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一、设施设备包括的内容:

1、学校房屋建筑设施;

2、校园道路建筑设施;

3、运动活动场地设施及体育设施;

4、临时建筑设施;

5、水、电设施;

6、实验、微机教学设备。

二、成立学校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等为成员。

三、确定常规检查时间

1、学期开学之前和结束之后进行检查;

2、每月中旬定时检查;

3、大风、大雨之后及时检查;

4、大型活动之前全面检查。

四、设施设备安全检查的内容

1、检查房屋是否有损坏、变形;

2、检查地基是否有沉降;

3、检查供水、排水是否畅通;

4、检查用电电路是否损坏;

5、检查防火规定是否落实;

6、检查沟、梯、栏是否有隐患;

7、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五、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检查必须按要求做好记录,建立检查情况汇总档案

六、整改落实。相关部门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确因某种原因不能整改的,要及时报主管部门和校长室或封闭设施设备,停止使用。

第9篇 酒店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设备动态管理制度

酒店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设备动态管理制度

1.设备规划、选型、购置

(1)设备规划、选型应遵从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经营上适用的原则,充分考虑其工作需求、可靠性、维修性、节能性、环保性、灵活性、经济性等因素,力求达到最佳的投资效益;特种设备选型,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符合国家的标准;

(2)国内通用设备的选型,由工程部和使用部门负责;

(3)精、大、稀设备及进口设备的选型,由主管领导组织工程部、使用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领导小组负责;

(4)自制设备(包括委托设备制造厂专门设计制造的专用设备)的选型由主管领导负责,设备使用部门参与设计的审查,包括设备的结构、性能、精度及设计的先进性、合理性、维修性及技术文件的完整性、标准化等内容;

(5)仪器、仪表的选型由计量管理部门负责;

(6)交通及运输车辆的选型由客务部负责。

2.设备选型、订购审批

(1)一般设备,由本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填写《设备购置(调拨)审批单》,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2)重点、重要及进口设备,由本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填写《设备购置(调拨)审批单》,并写出技术、经济论证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报管理公司经核部、工程部审批;

(3)《设备购置(调拨)审批单》经批准后,方可由本单位、采购部门进行订货、采购,并严格按《设备购置(调拨)审批单》执行;进口设备订货,要明确提出修理技术资料和维修配件方面的要求,并遵守商检部门的有关要求。

3.开箱验收及安装、调试

(1)新设备到货后,由设备使用部门和工程总监厂经理、采购部门共同做开箱验收工作,检查主机、附机、备件及技术文件是否相符,运输过程中有无损伤和锈蚀,并填写《设备开箱验收单》,发现问题应及时按订货合同与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2)随机技术文件、技术图纸由工程总监/经理整理后,交部门总监秘书存入技术档案;

(3)设备的安装、调试,应由能胜任工作的单位和人员承担,设备使用部门和工程部按技术要求进行质量检查、精度、性能试验;空运行及负荷试验等,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4)设备安装、调试竣工后,填写《设备安装竣工报告单》,并办理移交使用的正式文件,同时办理转人固定资产手续;

(5)自制设备须经一年以上使用验证,精度和性能达到预定技术要求,图纸资料齐全,经过验收后,办理移交使用手续,正式移交使用,转入固定资产;

(6)设备在初期使用中(一般在半年到一年内),要加强管理,及早发现问题,收集信息并分析处理,属于设计、制造上的问题,同设计、制造单位反馈;属于安装、调试上的问题,向安装、调试单位反馈;属于须采取维修对策的,向维修部门反馈;属于规划、选型方面的问题,向规划、采购部门反馈;

(7)进口设备在开箱验收、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期间,应加强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若有供货方责任问题,必须在索赔期内要求索赔

4.停用、闲置设备的封存

(1)连续停用六个月以上的设备,由使用部门就地封存,填写《设备封存单》报工程部、财务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批;

(2)封存设备应切断电源,放净油箱,将设备擦拭干净;导轨及光滑表面涂油防锈,覆盖防尘罩,挂牌标明保管人,负责妥善保管,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零部件,以保持完好;所有附属设备、附件及专用工具均应随同主机清点封存,防锈保管;

(3)现场封存设备需启封使用时,使用部门持原封存单到工程部和财务部门办理启封手续并填写《设备启封单》;

(4)停用封存一年以上或已确定不需要的设备,由工程部汇总,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报管理公司经核部和工程部列入闲置设备管理,并积极做好利用和转让。

5.设备移装

(1)凡正式安装并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使用部门不得擅自移位,确须移装者,必须由原使用部门、调人部门会签《设备移装单》,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重要设备的移装须上报管理公司经核部和工程部审批;

(2)设备移装前,要经过技术论证,做好技术准备,保证设备在移装后,不降低原有技术性能和寿命。

6.设备内部调拨

(1)调拨双方填写《内部调拨单》,逐级上报审批;

(2)设备调拨后,及时修正设备台账和财务各账项记录

7.设备更新、改造

(1)改造、更新方案的审批,一般设备的改造与更新由酒店工程部和使用部门联合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重要设备改造、更新由单位主管领导组织技术经济论证,填写《设备改造(大修)审批单》逐级上报审批;设备改造应结合大修进行;

(2)设备更新原则上是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替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设备,凡达到报废条件的设备必须更新;

(3)设备改造竣工后,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并填写《设备改造(大修)竣工报告单》。

8.设备报废条件

(1)经过测试,并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需要;

(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低;

(3)大修后虽然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

(4)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

(5)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

(6)因工艺变更、技术改造等换出的旧设备,又不能利用和调出;

(7)其他应当淘汰的设备。

第10篇 风电场设备设施防灾减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 为加强风电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提高设备设施防汛、防范大风、暴雨、泥石流和地震等自然灾害的能力,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风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 各级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有关防灾减灾工作规定和上级指示,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职责

三、 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风场防灾减灾工作,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防灾减灾的重要问题,审批公司防灾减灾计划、对策、措施、经费和应急预案;

四、 总工程师负责风场防灾减灾各项工作的开展,领导各风场进行灾前预防准备,灾时应急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组织对职工防减灾、救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积极推广应用防灾减灾救灾新技术。

五、 各风场场长负责落实本风场范围内的防灾减灾、救灾具体工作,组织措施、物资、人员的落实,及时消除本风场范围内可能造成自然灾害影响的危险因素,定期组织防灾减灾的预案演练,及时向公司报告灾情并按照现场预案组织处理灾情。

六、安全生产部负责督察防灾减灾工作的落实,负责对各风场防灾减灾工作的考核、评比和表彰工作,组织编写公司应急预案及备案。

第三章 防灾减灾规定

六、组织对员工进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按照应急管理规定,定期组织事故预案演练及预案修编完善。

七、每三年组织对风场主要建构筑物及设备的观测和分析,并开展抗震性能普查和鉴定工作。

八、各风场要针对实际制定汛前、汛期、讯后详细检查项目,按照检查内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整改;汛期坚守岗位,加强检查,发现险情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并及时汇报。

九、各风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极端气侯的预防措施,如:防大风、防寒、防雷、防暴雨、地震等,与气象、地震等部门联系,及时了解天气情况,做好生活、急救物品物资的储备。

十、开展自然灾害防护措施研究,采用新技术,新装置等,提高应对破坏性灾害的能力。

第11篇 安全设施、机械设备采购、使用、维修制度

1.项目部必须购买合格的安全设施产品,严禁购买使用假冒伪劣产品。项目部在购买前,向工程管理公司提出申请,经工程管理公司审批后方可购买,购买后的发票,经工程管理公司签字,方可入帐。

2.各种安全设施在使用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在使用过程中,不经项目安全员同意,不得随意拆除。

3.机械设备的使用贯彻谁用谁管,管用结合的原则。大中型机械设备实行定人定机,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实行一人多机。

4.特种作业人员由公司劳动人事处统一建档管理,每台设备需配备足够数量的操作工,严禁无证人员、临时人员操作,操作工必须定期接受特殊工种的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5.严格执行操作工持证上岗制,机械操作工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要做到正确操作、精心保养、合理使用,认真填写运转记录,并做到“三好”、“四会”(管好、用好、修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违章作业。

6.机械操作工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指挥,对于施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工有权拒绝执行。

7.机械设备必须经常进行保养,贯彻谁用谁管,以养为主,以修为辅的原则,机械设备的维修由设备租赁公司负责,工程管理公司组织协调。

第12篇 学校用水用电用气设施设备安全制度

一、学校购置和使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道的设计、敷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定。电源线路、自来水管道、煤气设备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二、学校建立安全用电制度,在现有额定的电容量范围内计划用电,严禁超负荷用电。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三、变电房、配电房、配电箱和各类机房要关闭上锁,要防水,防潮,防小动物侵入,周边保持干燥通风。

四、电气设备应当由持有上岗证的专业人员定期维护保养,防止因电路短路、电路超负荷运行、线路接触不良、电线老化、电气故障等原因引发火灾。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五、对于超出使用年限,丧失安全性能的电器产品和燃气用具,应当予以报废,或者经维修和部分更新,确保其安全性能后方能使用。长期不使用的电器、燃具,应确认其安全性能有效后方可使用。

六、日夜不间断连续运行的电器设备,应当有专人管理,并定期维修保养。空调机和各类机房设施应当定期清洁、保养。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不得任意拉接临时电源线。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单位有关部门审批,由专业人员负责拉接。临时线要使用合格的电线与器材,定时检查,期满后立即拆除。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

八、安全用电用水用气必须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九、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用电单位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十、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

第13篇 危险场所施工机械与特种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施工机械与特种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以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结合四川革什扎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吉牛水电站工程各参建单位。

第二章  危险场所设施设备管理机构职责

第一条  公司安全管理部是工程危险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监督施工机械安全准入的审查登记;

2、监督各种机械队伍和人员准入的资质、资格审查登记;

3、监督施工承包商大型起重机安装拆除(以下简称安拆)、维修和作业方案的执行;

4、负责施工机械安全技术状况的监督检查和施工队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5、负责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考核和奖惩工作;

6、参加工程一般以上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机械事故的统计和报告。

第二条  监理单位应设置一名(不少于)施工机械专业监理人员,负责现场施工机械(重点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和控制。主要职责:

1、负责审查施工机械准入,并登记造册,留存安全准用证复印件;

2、负责审查机械队伍和人员准入的资质、资格(安拆、维修、使用、检验等)证件,并登记造册,留存复印件;

3、负责审查重要施工机械的安拆、施工、吊装、试验、运输等方案和安全作业票;

4、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机械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和重要机械方案实施的旁站监理;

5、负责对机械违章、缺陷下达停止、整改、处罚等通知,并负责整改验收并留存记录;

6、负责机械安全监督控制资料的建立、收集、汇总和管理;

7、参加一般以上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  施工承包商应设置机械管理部门或专职机械管理人员。施工承包商专业工地凡使用施工机械超过3台及以上的,或有1台特种设备及以上的,应设置机械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项目部机械管理制度,掌握施工现场施工机械数量、分布和安全技术状况并登记造册(特种设备留存安全准用证复印件);

2、负责进入施工现场机械、机具安全技术状况的检查和能力确认,留存进场机械检查验收表;

3、负责进入施工现场机械队伍的资质(指特种设备如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械的安装、维修资质)审查,并登记造册,留存资质证件复印件;

4、负责进入现场各类机械人员(如机械操作、安装、维修、起重、检验、电焊等人员)资格证件审查并登记造册,留存资格证件复印件;

5、参加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大件运输、重要吊装和机械施工方案审查并登记造册,留存起重机安拆作业指导书、安拆过程检验记录、负荷试验报告、特种设备安全准用证、起重机工况更换记录、地基处理和轨道检测等记录复印件。

6、负责现场所用机械安全技术的日常巡检、抽查和组织月检,并留存机械检查记录,整改通知单、整改验收单、奖罚处理单、月检小结等;

7、负责或参与重要机械安装、拆卸、现场维修、检验、使用过程的安全控制监督。负责对各机械使用单位的机械安全性进行评价和考核;

8、参与组织机械事故(无人身伤亡)和未遂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机械事故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9、负责或参与重要机械施工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及应急预案的编制;

10、负责机械资料整理存档和机械统计报表;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机械管理工作(根据各项目部具体情况自定,如机械调度、机械维修计划审批、机械配件采购计划审批、外租机械审批,以及负责特种设备达到当地有关部门注册登记和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  各级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的权限

第四条   参加项目部有关会议通报机械安全技术状况的权利。

第五条   有机械费用结算会签的权利,无机械安全管理部门签字不能结算。

第六条   根据机械安全管理奖罚制度,对机械安全评比(评价)、机械违章、违规有奖罚的权利。

第七条   有对违章、违规机械制止使用的权利。

第四章  危险场所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体系

第八条   公司应制定机械安全管理目标

第九条   施工承包商应制定不低于公司要求的机械安全目标,并细化分解具体指标(如不发生一般以上机械事故,记录机械事故频率控制,一般机械故障率控制,重要缺陷[不合格项]控制,一般缺陷项频次控制等指标要求)。

第十条   分管机电物资的副总经理是工程建设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受公司委托的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第十一条   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是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应设一名副经理或具体分管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工程项目应建立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网络图构成层次顺序是: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副经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工程项目总监、机械安全监理工程师--施工承包商分管副经理、机械安全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施工承包商的机械安全管理网络图应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和监理承包商备案。

第十三条   施工承包商应建立机械安全管理体系(或称机械管理体系)。网络图构成层次顺序是:项目经理--分管副经理--机械安全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各机械使用单位负责人--各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员。

第五章  工程项目各级机械安全管理岗位责任

第十四条  分管机电物资的副总经理主要责任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械管理法规及上级文件要求,并组织制定本工程机械安全管理目标;

2、负责组织制定工程项目各级机械安全岗位责任制和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并考核实施;

3、定期主持机械安全会议,对机械安全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第十五条   工程技术部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主要责任

1、全面履行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机械安全目标的完成;

2、指导和考核监理承包商机械安全监理制度的实施。

第十六条   监理承包商机械安全监理主要责任

1、组织实施工程建设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规定和本工程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施工机械安全控制和监督,并编制相应的工作程序;

3、负责收集和留存各种机械控制和监督的记录、资料;

4、负责定期分析研究现场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并向工程部汇报。

第十七条  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主要责任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机械管理法规和制度,制定机械安全目标或指标,保证施工机械安全有效运行和机械安全目标的实现;

2、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机械技术经济指标;

3、重视加强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工程规模和使用机械数量,设置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4、定期主持召开机械使用和机械安全情况分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存在的问题。

第十八条  施工承包商分管副经理主要责任

1、负责组织机械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机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2、负责组织和考核机械管理机构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的职能实施;

3、负责组织现场机械准入,能力状况确认、机械安拆、维修队伍资质及机械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4、负责组织对机械安装、拆卸、吊装、运输、维修队伍资质资质及机械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5、负责组织机械安全监督检查、整改、评比、奖罚等工作;

6、负责组织机械台帐、记录资料建立存档和机械统计工作。

第十九条  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专业管理人员主要责任

1、全面负责履行施工项目部机械管理部门职责;

2、负责完成上级和企业考核要求;

3、部门负责人除上述两项责任之外,负责本部门人员业务分工,任务安排和业绩考核。

第二十条  机械使用单位领导主要责任

1、负责组织建立本单位的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台帐、档案、记录的建立;

3、负责组织本单位建立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维修保养规程、台班维修定额、机械检查标准;安拆、拆卸、施工、维修、改造等作业指导书的建立,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装人员、检验人员等的培训(包括安全、业务、技能)考核和取证工作;

5、设立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改造队伍的机械使用单位,应负责组织队伍资质认证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技术状况鉴定和机械安全检查及缺陷整改工作;

7、负责组织机械统计、分析和报表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员的主要责任

1、熟悉本单位所用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常见故障、掌握机械设备数量及分布,以及安全技术状况和安全操作规程;。

2、负责本单位机械设备的建账、立卡或建立档案(重要大型施工机械,如起重机械、混凝土拌合楼、泵车、罐车、挖掘机、装载机、自卸车、施工升降机及特殊机械设备等),掌握机械价值和台班定额;

3、负责本单位机械设备的运行记录、维修保养改造记录、工况变化记录、特殊检验记录、负荷试验报告、事故报告、起重机自检报告书、安拆过程检验记录、检验者的检验报告书、安全准用证、机械检查表、缺陷整改通知单、整改验收单、机械档案、作业指导书、安全操作规程、机械报表等的建立、填报、收集、复印、整理、汇总、保管和上报等工作;

4、负责本单位机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并经常性监督检查和组织整改、考核、奖罚;

5、负责组织或参与组织各类机械培训工作和建立计划、台账、记录、总结;并负责各类机械人员资格证件和队伍资质的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维修保养计划编制、审定,并组织机械设备、零配件的租用、领用、保管和组织保养、修理等工作;

7、负责或参与机械使用和维修定额考核工作;

8、完成有关机械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六章  危险场所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工程建设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规定,施工承包商必须建立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机械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准入条件(标准);

2、准入验收工作程序。

第二十三条  起重机安拆队伍准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准入条件;

2、准入审查工作程序。

第二十四条  各类机械人员准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准入条件;

2、准入审查工作程序。

第二十五条  起重机械安拆方案及机械重要作业方案审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编写要求;

2、送审工作程序;

3、实施要求。

第二十六条  施工机械安全检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检查方式(如日常巡检、月检查、专项抽查、旁站监督等);

2、检查(组)人员组成;

3、检查时间;

4、检查范围、内容;

5、检查标准和检查记录;

6、检查小结合结果处理;

7、整改验收(期限、结论)。

第二十七条  机械考核奖罚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奖罚标准;

2、执行工作程序。

第二十八条   机械设备和机械人员退场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退场告知要求;

2、退场手续办理。

第二十九条  机械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存档内容(目录);

2、收缴和整理期限;

3、借阅办法。

第三十条  租赁机械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租赁原则;

2、租赁工作程序;

3、合同评审与管理;

4、租赁机械的使用与监督;

5、退租手续办理。

第三十一条  机械保养维修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机械保养维修计划审批;

2、机械配件采购计划审批;

3、机械保养维修实施及时间限定;

4、机械保养维修后的验收。

注:有的施工承包商不管机械保养维修,机械保养维修完全由机械使用单位自行安排,可以不建立此项制度,但对机械停工保养维修的时间限定和保养维修后的验收应有要求。

第三十二条  机械事故(指纯机械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调查处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机械事故等级划分:(如按损失价值划分、或按事故性质划分、或按事故责任划分、或按贻误工期划分等)

2、施工项目部事故处理权限(一般为记录事故、未遂事故);

3、事故上报和调查处理程序。

第三十三条  特殊情况(事故)应急预案(如可能发生的机械风害、机械相互碰撞、机械倒塌等一般以上机械事故情况)

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可能发生一般以上机械事故的类型;

2、可能造成伤害和损失;

3、应急救援组织结构人员组成和各自职能分工;

4、应急救援所需车辆、设备、器材;

5、救援措施与工作程序;

6、演练计划安排。

第七章   主要工作程序(简化程序要点)

第三十四条  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管理人员的设置程序:

施工企业批准施工承包商的机械管理部门和人员组成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名单--企业本部机械管理部门备案登记--公司机械管理部门对其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上岗--上报监理技术备案登记。

第三十五条  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体系建立程序:

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建立机械安全管理体系(画出网络图)--建立机械安全目标--制定各级机械安全岗位责任制和职责--编定机械管理制度--收集有关法规、标准、定额、有关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等--建立资料管理档案管理。(体系、责任制、职责和制度应经项目部领导核准后,下发现场各机械使用单位)

第三十六条  机械准入登记程序:

经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合格-现场机械使用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机械进场准确时间--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组织检查确认合格--登记造册(有条件的项目部给机械悬挂准用证--报监理复验确认--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启用--并告知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登记;检查确认不合格--限定整改时间或责令更换--再次检查确认--登记造册(有条件的项目部发给机械悬挂准用证)--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启用。

第三十七条  机械安装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起重机械安装的准确时间--施工承包商告知监理承包商--施工单位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和监理承包商组织安装前检查并提出部件,机构整修意见或其他要求建议、注意事项--必要时关键安装过程双方实施旁站监控--安装完成后审查并取安拆队伍的自检报告书(复印件)--应参加负荷试验并留存负荷试验报告(复印件)--应参加起重机检验站正规检验--应留存正规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和安全准用证复印件--登记造册--机械施工单位机械启用。(凡在检查、监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项、违规操作、虚假自检记录、不按作业指导书作业等施工承包商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都有权责令停止、或改正、或处罚;凡需整改内容都需再次验收)

第三十八条  各类机械人员准入登记程序:

各类机械人员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验证(安装维修队伍要检查队伍资质证)登记造册并留存资格、资质证复印件--上报监理复审--上岗(凡资格、资质不符,不予登记,不允许进场进行机械作业:证件过期人员。限期证件复验或重新取证,并进行二次审查登记)。

第三十九条  起重机械安拆作业指导书审查程序:

作业单位安拆前向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递交(或催交)作业指导书--施工承包商有关部门(安全、工程、机械等部门)会审签字--施工承包商总共或分管经理审查签字--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递交监理备案或审查签字,并告知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填写告知书)--返回作业单位执行--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以及监理承包商留存复印件(凡审查中提出修改或完善意见,均需返回作业单位修改完善后,再次复审签字)。

第四十条  机械安全检查程序(月检):

公司或监理、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各自组织机械安全检查时,应明确检查组人员、检查范围、检查时间和检查表--实施检查并填写检查表--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或同时开出处罚单)--缺陷问题汇总小结--文字通报或会议通报,并留存相关记录。

第四十一条  机械或人员退场登记程序:

机械使用单位和机械安拆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登记退场时间(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通知现场门卫方形),并报知监理和公司工程管理部--人员或机械退场(流动性机械有频繁进出现场情况,施工承包商应发通行证,到正式退场登记时收回通行证)。

第四十二条  机械维修停工批复程序:

机械使用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机械需停工保养或修复以及保养修复计划或方案--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进行查验,并报知监理--经施工承包商研究批准限定保养或修复时间--机械使用单位实施保养或修复--完成后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启用--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留存复验收单(或复印件)。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吉牛水电站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14篇 南沙幼儿园保教设施设备更新制度

沙南幼儿园保教设施设备更新制度

1.保教设施设备需要更新应由使用人提出,经园部审核批准后实施;

2.保教设施设备更新周期,执行国家规定,报废后方可更新;

3.更新的设施设备要符合国家相关机构资格条件的要求。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设备可进行更新:

1.使用年限已满,丧失使用效能,无修复价值的;

2.使用年限未满,但缺乏配件无法修复使用的;

3.固定资产毁损,无修复使用价值的;

第15篇 化工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公司设备设施验收过程的管理,确保设备验收工作合理、高效的展开,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安全设备设施的验收。

1、验收的内容和标准

1.1、设备外观、包装情况、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1.2、设备清单是否与实物相符,以及其它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2、设备设施的验收

2.1、设备设施到达公司后,生产部负责人应组织生产部门、采购部门及生产车间相关人员,及时到达现场,共同参加设备的开箱验收工作。

2.2、各部门到达现场后首先检查设备设施的外包装情况,在确认设备外包装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清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设备采购部门负责追回。

2.3、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设备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成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更换,更换后再重新进行验收。如设备有缺失采购部门负责向供货厂家进行追要,到达后再行验收。

2.4、开箱设备设施验收合格后,生产部负责填写设备设施验收入库单,其他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2.5、设备设施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车间操作人员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生产部和生产副经理报告,由生产副经理责成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对于无法进行现场返修的设备,要求供货厂家及时予以更换。

2.6、设备设施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由生产部联系采购部门督促供货厂家直接解决。

2.7、对进厂设备中的安全设备设施,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求所有参与验收的人员进行确认。

2.8、对有关安全的设备设施的验收,要求有安委会人员参加并建立台帐。

第16篇 设施设备综合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和检修、维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设施、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保证公司设施、设备的技术状况良好、安全生产、节能增效,充分发挥设施、设备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际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 设施、设备前期管理

1、设施、设备管理工作由公司行政部主管负责,公司生产部为设施、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设施、设备管理,衔接好设施、设备的前期和后期管理工作。

2、设施、设备选配,要进行调查研究和技术论证,对设施、设备的先进性(技术、安全、节能、环保)、经济性、可靠性和可维修性进行综合分析,择优确定。不得使用国家明文规定的淘汰或未经国家认定的设施、设备。

3、公司生产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企业技术改造发展规划以及生产实际需要,制定年度车辆设备的新增及更新计划。计划外购置车辆设备,由公司提出申请,经总公司总经办按选型条件审核后,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或建设。

4、为满足生产的需要,设施、设备的购置(建设)根据“先审批,后购置(建设)”的原则,按总公司要求选型配置,以便进一步调整公司设施、设备结构。

二、设施、设备安全技术管理

1、设施、设备的技术档案管理

设施、设备技术档案是设施、设备从接收到报废全过程的历史记录,是设施、设备安全技术管理的重要内容,各使用单位必须逐一建立车辆安全技术档案。要认真填写,妥善保管,记载及时,完整和准确,办理车辆过户和内部调拨时,档案必须随车移交。

2、投入使用时,必须按总公司规定的式样,进行编号,并将自编号报总行政部处备案。

3、设施设备技术使用

投入运输之前,生产部应及时组织操作人员进行认真学习,掌握设施、设备的技术性能和熟悉其使用维修中的技术数据及注意事项。

4、加强设施、设备的技术管理,保证设施、设备技术状况良好,准确掌握其实际技术状况,必须每年进行一次设施、设备技术等级鉴定。

⑴设施设备技术等级划分为四级:

一级:完好;二级:基本完好;三级:需维修;四级:停用

⑵评定标准:按照各设备具体由技术部汇同生产共同制定。

第17篇 危险品车队车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分公司、部门、安全人员及驾驶员四级管理。

(二)主要内容是监督落实车辆强制维护检测、视情修理,设施设备齐全有效,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三)车辆设备的安全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周检查、月检查、二级维护和大修竣工出厂检查、换季维护竣工检查以及长途出车检查。

(四)驾驶员每天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对车辆进行日程,车管人员每周按照《汽车日常维护作业项目规定》的要求,统一对车辆进行的一次检查,公司每月按照《汽车一级维护作业项目和技术要求》等规定,统一对车辆设备进行的一次检查。

(五)督促车辆按时到当地经确认的综合性能监测站进行综合性能检测,确保车辆达一级以上。

(六)检查车辆标志牌灯是否有效,及时更换损毁的标志牌灯,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处在正常的工作状态。

(七)建立车辆安全管理奖罚体系,对车辆设备的维护、检测、技术管理取得成效的给予奖励;对车辆设备管理混乱、车况降低安全性能的管理部门和人员给予处罚。

第18篇 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一、建立建全通讯设备、设施、仪表的技术档案,并进行分类管理妥善保存。

二、对系统采取定期检查发现的故障以及处理的情况必须进行详细登记备查。

三、对所有收集的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便于指导今后的工作。

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人员必须查明事故原因,检修情况都必须进行记录。

五、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方能上岗。

六、各类技术资料档案一律不准销毁,否则,给予当事人按情节轻重进行经济上的处罚并开除矿籍。

七、系统技术档案资料的查阅,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外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资料,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借阅。

第19篇 小学用水用电用气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用水、用电、(用气)的范围和消费量都在不断扩展,此等安全已成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搞好用水、用电、(用气)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用水、用电、(用气)管理由后勤处负责,校内的所有内外电源线路供水管道布局、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后勤部门统一办理。

二、校内电源线路和水路一律由后勤处统一管理、任何个人均不得私自接水、接电。各办公室、教室、实验室、微机室等地禁止任何个人私自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

三、电源线路在布局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适当增装空开,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替代保险丝。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五、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人员,都必须是学校认定的电工专业人员,非电工专业人员不得接触电源,在操作时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六、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七、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八、校园内用电线路的架设,应尽量避开师生经常经过的区域。

九、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十、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后勤处要经常性地对教室、学生宿舍、实验室、微机室、办公室、多媒体教室、学生食堂等场所的电路和电源开关等进行检查,并作好登记,防止线路老化和开关漏电,对存在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及时更换教室、办公室、楼道和校内公用的各类损坏的用电器,确保学校正常用电和安全。

十一、后勤处要在师生中开展安全用电宣传,教育学生不要攀爬电杆和在高压线下玩耍,要远离电源,不要无故摆弄电灯和电风扇的开关;全体师生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二、学校餐厅用气时应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进行操作,操作完毕应及时关闭气阀。

十三、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自身伤亡由当事人自己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造成他人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当事人罚款、赔偿,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校用水、用电、(用气)的范围和消费量都在不断扩展,此等安全已成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搞好用水、用电、(用气)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先锋小学

2022.9

第20篇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设备、设施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进行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提高设备、设施管理水平,对提高生产质量、降低成本、节约能源、安全生产及提高经济效益都具有重大意义,为适应公司体制改革的需要,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单位的设备管理。

第三条:设备管理的原则: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预防设备事故,管理与使用相结合、定时维护与定期检修相结合、修理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全员管理相结合。

第四条: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设备的综合管理,保持设备完好,不断改善和提高公司装备的技术素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合理调配使用,争取良好的经济效益。

第五条:公司必须设立专门机构负责设备管理,对所有设备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编号、台帐清楚、帐物相符。

第六条:公司设备主管领导对公司设备管理进行全面负责对公司设备管理的方针、目标作出决策、并制定设备管理的考核内容。

第二章设备规划

第七条:设备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设备采购工作程序及要求》。

第八条:设备安装必须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装。安装结束后要进行测试及试验,并出具报告。危险区域的电气设备要由专业许可人员进行安装、改造。

第九条:库存设备管理要严格,并专人负责,做到入库设备严格验收、登记上帐、妥善保管,确保“三好出库”。

第三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条:公司所属固定资产为此设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00元及以上者,均由专门机构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对公司生产设备均须建立设备台帐,并根据设备变化及时更新,固定资产卡片和设备技术档案做到数据准确、技术资料完整。

第十二条:公司主管部门机动处对设备的验收、增减、转移、报废等做好业务记录,并于年末进行实地检查、盘点,做到帐、物、卡相符合,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设备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由主管部门统一调拨,要严格执行设备调配、调报制度。设备调配时,原使用单位必须保证设备完好,调出、调入单位及设备管理单位三方人员共同交接验收,交接后,一个月内如需发生维修费用,一律进入原使用单位成本。

第十四条:各使用单位未使用和不需用的设备应及时清理、维护、并报主管部门将闲置设备调出,由主管部门进行调配、不得私自进行调配、转借或出租。

第十五条:新投产设备应严格执行竣工验收制度,安装部门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及完整的安装施工记录与图纸,具体验收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验收后的原始资料存入技术档案。

第十六条:特种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合格,出具检验合格报告。

第十七条:设备的革新改造,应予先制定技术方案或设计,由主管部门审批,如审定应记入档案。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报废要符合条件,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组织鉴定后,填写设备报废申请书,报上级领导审批,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应移交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第四章设备的使用与维修

第十九条: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设备的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制,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十条:各使用单位要对本单位的设备进行登记造册,要落实到具体班组、个人,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负责,要保证设备的完好,提高利用率。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应注重维修、保养、提高设备人员素质、正确使用、规范操作,做好日常维护,真正做到“预防为主”,防患设备事故的发生,以确保设备长期正常运行。

第二十二条:需取得矿用安全标志的设备必须取得矿用安全标志,电气设备、刀闸、开关等要有永久性标签。

第二十三条:设备维修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养修并重的方针,认真执行使用与维护相统一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主要设备要实行预修预检,其安全装置、各种仪表等必须按规定送检。

第二十五条:检修、大修必须依据实际情况确定,设备检修前应做好组织准备工作,检修计划提前上报,设备损坏严重、残余价值很小的,不列入检修计划。

第二十六条:大修设备拆装时,必须通知设备科进行检验确认,以备结算。检修时,必须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施工记录单、设备档案及报表。

第二十七条:设备发生异常情况时,须报本单位主管领导,由单位主管领导上报到主管部门,采取逐级上报,及时消除异常情况。

第五章设备事故管理

第二十八条:设备事故直接影响生产经济的运行,其管理必须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杜绝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调查分析、制定和监督执行防范措施,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统计分析上报等进行全过程管理。

第二十九条:对设备事故应进行全员管理,各使用单位应发动全体职工,包括领导干部、维修工人、操作工人都必须参加设备事故管理。

第三十条:对设备事故的管理应专人专责,对事故从组织抢修、调查分析、制定和监督执行防范措施,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统计分析上报等进行全过程管理。

第三十一条:严格控制故障发生率,出现事故及事故隐患应及时上报。

第三十二条:出现设备事故时,抢修要迅速,对其调查分析要做到“三不放过”,及时分析事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次数、事故时间、事故损失费等基本数据,必须如实记录和正确统计。

第三十三条:在设备事故管理中应贯彻执行奖惩办法,实行有奖有罚,重奖重罚,与使用单位及职工的经济利益挂钩,以促进安全生产。

第六章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三十四条:公司设备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设备档案、设备图纸及技术资料等,要保存完好,认真做好统计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各类报表。

第三十五条:档案材料及各项记录的填写要认真准确、字迹整洁、清晰。

第三十六条:各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使用与维护保养责任制,完善操作规程,做好设备保养记录、检修记录、运转记录、事故分析和处理记录等。

第三十七条:各使用单位要保证设备的完好率,不许设备带病运转,不许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定期对有关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技能考核,确保安全生产。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及个人,按《设备综合管理考核细则》考核。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机动处负责编制、解释、修改和补充。

第四十条:本制度至__年__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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