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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管理审批制度汇编(6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施工安全管理审批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施工安全是我们项目管理的基石,它不仅关乎员工的生命安全,也是企业责任与声誉的体现。每一项工程的顺利进行,都离不开严谨的安全制度保驾护航。有效的安全制度可以预防事故的发生,降低风险,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不受影响,从而维护企业的稳定发展。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安全规程:明确施工过程中每个环节的安全操作流程,包括设备使用、危险品管理、个人防护装备佩戴等。

2. 应急预案:预先设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如火灾、坍塌、中毒等,确保快速响应,减少损失。

3. 安全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4.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隐患,防止事故苗头发展。

注意事项

1. 制度应具体、可执行:避免过于抽象的条款,确保每个工人都能理解并遵循。

2. 动态更新:随着工程进展和技术进步,安全制度应及时调整和完善。

3. 责任明确:明确各部门和个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制度落实到人。

4. 奖惩机制:设立安全绩效考核,对遵守制度的行为给予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施工安全管理审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我们全员参与,从细节做起,以科学、严谨的态度,确保每一个环节的安全,共同构建安全的工作环境。

施工安全管理审批制度范文

第1篇 施工安全管理审批制度

一、编制依据

根据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编制本监理工作制度。

二、编制目的

通过本制度实现对现场安全控制点的有效管理,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控制安全事故的影响范围,并使其得到妥善处理。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合同工程的隐患、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的现场安全控制和安全事件(事故)的处理。

四、方案审批

1、专项施工方案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作业方案。下列各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深度超5米的深基坑支护、土方开挖和降水工程;

(2)悬挑、外挂、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3)高大异型脚手架;

(4)大型结构和设备吊装、拆除、爆破等高危作业施工;

(5)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的模板施工;

(6)地下暗挖作业;

(7)人工挖孔桩作业;

(8)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施工作业。

2、安全事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由于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未按批准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组织施工或由于其它失误,出现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安全隐患问题,即为安全事件。表现为如不及时加以控制和纠正,将会造成重大人员和财产损失。

3、安全事故: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因严重违章作业造成工程垮塌或人员伤亡,即为安全事故,表现为已经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

五、工作程序

1、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

(1)说明:专项工程概况;编写依据描述;主要技术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2)绘制施工平面布置图,必要时应附结点详图和计算简图。

(3)进度计划。可以用横道图表示,并附工、料、机使用计划。

(4)安全控制

1)组织机构。描述安全组织机构、人员构成及岗位职责;

2)描述主要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

3)说明自检系统的控制程序、控制手段;

4)应急预案。

2、编制

承包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图纸审核,确定具体施工方案,必要时可邀请专家进行论证,确保方案的可行性。编制完成后,填写《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表》,由施工单位内部安全体系逐级审核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3、申报

承包人应在专项工程开工前7天向驻地监理提交《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申报表》,并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表》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4、审批

驻地办收到承包人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3天内进行初审,书面提出审核意见后报总监办,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驻地组报送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7天内予以审批。审批未通过的,承包人应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意见在7天内予以修改完善,直至监理工程师审核通过。

5、执行和验证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驻地监理对方案的实施进行现场跟踪验证。如果发现承包人擅自改变方案或实施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方案或在方案执行过程中出现不合格情况,监理工程师应立即通知承包人暂停该部位的施工,并执行《安全事件(事故)处理工作程序》。

6、安全事件(事故)的发生

(1)当发生安全事件或发现安全隐患时,要求承包人立即暂停该部位的施工,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责成承包单位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经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报监理批准后执行。

(2)当发生安全事故时,监理工程师应向承包人签发书面指令,承包人应按指令要求执行。

7、安全事件(事故)报送

安全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迅速通知驻地监理办,并及时报告承包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当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时,承包人还应在24小时内报告业主和建设主管部门;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执行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填写安全事件(事故)报告单》,并在2小时内逐级上报。

(1)安全事件(事故)报告内容

1)事件(事故)原因分析,从管理、操作、材料、工艺方法及周边环境等方面进行分析;

2)事件(事故)对工程使用安全、使用功能及外观的影响程度;

3)事件(事故)所带来或造成的损失分析;

4)事件(事故)的性质判断;所采取的应急措施;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今后类似安全问题的防范措施。

(2)安全事件(事故)报告应作为《安全事件(事故)处理审批单》的附件。

8、现场监理办的应对措施

(1)监理办在获取安全事件(事故)信息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对事件(事故)的影响程度、影响范围做出初步判断。

(2)监理办接到承包人的书面报告后,及时签署审核意见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时检查承包人所采取的防止事态扩大的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3)隐患、事故整改

总监理工程师在正式审批前,应根据安全事件(事故)的性质和影响程度,邀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检测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人员进入现场,对事故原因进行会诊,对处理方案进行讨论。如果方案不能满足要求,承包人应重新申报,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承包人按批准的处理方案实施处理,承包人处理完成并自检合格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对处理结果进行检验,在安全事件(事故)处理审批单上签署意见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附:

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核流程图;

2、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报审表;

3、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表;

4、安全事件(事故)处理流程图;

5、安全事件(事故)报告单;

6、安全事件(事故)处理审批单。

第2篇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写审批制度

1 目的

为了国电朔州海丰虎头山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工程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设备设施的安全,对重要工序和作业项目,以及危险作业的不安全因素,进行严格预测和有效预防控制,特编制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国电朔州海丰虎头山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各参建单位。

3 依据

3.1《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3.2《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手册》

4 内容与要求

4.1重大、危险作业项目:

4.1.1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施工、均属重大作业项目。

4.1.1.1重要临时设施:包括施工供用电、用水、氧气、乙炔、压缩空气及其管线,交通运输道路,大型作业棚,油库、危险品库、射源存放库等。

4.1.1.2重要施工工序:包括大型起重机械拆装、移位及负荷试验,特殊杆塔及大型构件吊装,杆塔组立,汽机扣大盖,发电机穿转子,大型变压器运输、吊罩、抽芯检查、干燥及耐压试验,大型电机干燥及耐压试验,燃油区进油,锅炉大件吊装及高压管道水压试验,高压线路及厂用配电装置带电,主要电气设备耐压试验,汽水管道冲洗及过渡,重要转动机械试运,主汽管吹洗,锅炉升压定安全门,油循环,汽轮发电机试运及投氢,高边坡开挖,大体积砼浇筑、打桩作业等。

4.1.1.3特殊作业:包括高空、爆破、爆压、金属容器内作业,高压带电线路交叉作业,临近超高压线路施工,跨越铁路、公路、进入高压带电区、电厂运行区、电缆沟、氢气站、乙炔站及带电线路作业,接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剂、有害气体或液体及粉尘、射线作业等。

4.1.1.4季节性施工:包括防雷电,防风,防雨,防洪排涝,防暑降温,防火,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等。

4.1.1.5多工种交叉作业:包括土建与安装交叉作业,吊装与焊接交叉作业,安装与调试交叉作业,多工种(专业)系统调试,整套启动等。

4.1.2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均属危险作业项目。

4.1.2.1起重机满负荷起吊,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起吊危险品。

4.1.2.2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及运输。

4.1.2.3油区进油后明火作业,在发电、变电运行区作业,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

4.1.2.4风机塔筒高处,大型起重机械拆除、组装作业。

4.1.2.5其它危险作业。

4.2安全技术措施编审程序

4.2.1施工承包商和现场设备、设施代管承包商应参照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和上述项目范围,结合承包合同内容,预编重大、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目录,报监理单位预审同意后编制。

4.2.2承包商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重大、危险作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项目的危险点,并提出切实可靠的预防控制措施。

4.2.3重大、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承包商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会审,总工程师批准,报送工程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后,送业主审查工程部、安监部备案。

4.2.4经审批同意后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承包商相应专职工程师对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并将交底记录表(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报送监理单位、业主工程部、安监部备案。

4.2.5重大、危险作业项目施工必须参照已批准交底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监理单位、业主工程部门、安监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重大安全措施及特殊方案一览表

序号重大安全措施及特殊方案备    注
1基础开挖工程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2脚手架搭设、拆除专项施工安全方案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
3模板支撑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4临时用电专项施工安全方案进入施工现场前各承建单位都应编制临时用电专项方案及现场布置图。
5重要临时设施施工供用电、用水、氧气、乙炔、压缩空气及其管线,交通运输道路,大型作业棚,油库、危险品库、射源存放库等
6大中型设备吊装、就位专项安全方案风机塔筒、机舱、轮毂、风叶吊装,大型变压器运输、吊罩、抽芯检查、干燥及耐压试验,线路跨越及厂用配电装置带电,主要电气设备耐压试验,高边坡开挖,大体积砼浇筑等。
7施工机械、起重设备专项安全方案进厂大中型施工机械、起重设备的检验和机械安装、拆除、移位及负荷试验,特殊杆塔及大型构件吊装,杆塔组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8特殊作业高空、爆破、爆压、金属容器内作业,高压带电线路交叉作业,临近超高压线路施工,跨越铁路、公路、河道作业,进入高压带电区、电厂运行区、电缆沟、接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剂、有害气体或液体及粉尘、射线作业等。
9季节性施工防雷电,防风,防雨,防洪排涝,防暑降温,防火,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等。
10多工种交叉作业土建与安装交叉作业,吊装与焊接交叉作业,安装与调试交叉作业,多工种(专业)系统调试,整套启动等
11重大的起重运输、特殊高处、带电等危险作业起重机满负荷起吊,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起吊危险品。                                                    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及运输。在发电、变电运行区作业,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
12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特种设备施工、6m以上的边坡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第3篇 高处施工安全作业审批制度

一、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坠落高度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

二、高处作业的分级:

⑴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2-5米;

⑵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5-15米;

⑶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15-30米;

⑷特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

三、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四、对《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规定:

1、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口头提出申请并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并制订出可行、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确定作业指挥人员和安全负责人。

2、 安全员应赴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已落实后,方可批准安全作业。

3、一级高处作业及在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上面进行的高处作业和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由站长负责审批。

4、不得私自涂改、转借、变更《高处安全作业证》上的内容,不得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五、对高处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六、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对患有高(低)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习惯性抽筋和精神不振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七、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并正确使用登高器具和设备。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八、高处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要坚守岗位。

九、高处作业现场需动火的,应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十、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吊兰、吊架、手拉葫芦等材料,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不得使用损坏、损伤、断裂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

十一、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必须备有工具袋,用完工具要放入工具袋中,较大或较重的工具要加拴系绳,找一固定点系牢,防止坠落伤人,严禁将工具乱扔乱放。

十二、高处作业中,除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外,不允许同时进行多层垂直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暴雨和雷电时,应停止高空作业。

十三、高处作业人员,要距离低压线1米以上,高压线2.5米以上,并防止搬运物料时,触碰电线。

第4篇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报与审批管理制度

1.目的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作业指导书是指导现场施工作业的操作性文件,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各项控制目标能否顺利实现。为了确保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有计划、有组织、优质高效的顺利完成,根据科学管理、合理组织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建设所有相关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作业指导书的编报与审批。

3.职责

3.1承包商:

1)施工承包商、调试单位负责编制各自承包范围内的重大项目施工技术措施(包括分部试运、调试措施、临时用电方案)、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并严格按照重大项目施工技术措施(包括分部调试、试运措施、临时用电方案)、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

2)施工承包商进场后,应在半个月内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公司提交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编制目录,并会同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确定报验范围、审批级别。

3)根据三方确定的报审级别组织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及作业指导书的编制、报验。

4)对于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的涉及重大人身安全及机械设备安全的项目,施工承包商还应组织专家论证会,并邀请建设单位、监理公司、设计单位及有关单位参加。

3.2监理公司:

1)施工承包商提交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及作业指导书编制目录后,会同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商讨论确定报审范围及审批级别。

2)应施工承包商邀请参加施工技术措施专家论证会。

3)负责对施工承包商编制的重大项目施工技术措施(包括分部试运、调试措施、临时用电方案)、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进行审核,并监督其实施情况。

3.3建设单位三期办负责对承包商编制的重大项目施工技术措施(包括分部试运、调试措施、临时用电方案)进行审批,并监督其实施。

4.规定

4.1定义

重大项目施工技术措施:石方爆破、煤仓煤斗吊装、锅炉大板梁吊装、锅炉受热面“四管”安装、锅炉炉顶密封、锅炉水压试验、化学清洗、发电机定子吊装、蒸汽吹管、主变压器吊罩检查、厂用电受电等国家强制性条文要求的,以及各施工承包商质量保证文件中规定项目的施工技术措施。

4.2编制

4.2.1重大项目的施工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应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程规范规定的原则、依据和主要内容,结合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现场条件和施工承包商的自身条件进行编制,同时应符合施工承包商各自制定的质量保证文件的规定以及施工组织总设计和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

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具体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承包商在编制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本单位具体条件,从技术、组织、管理、安全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确保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在技术上可行,措施得当,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和现场管理,以及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和缩短施工周期。

2)符合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商双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3)符合设计单位所提交的施工图设计,如有必要,要求设计单位配合施工承包商做部分核算或局部修改时,应有充分依据,并征得设计代表的同意。

4)符合国家及行业颁发的规程、规范、标准及国外设备资料标准。

5)符合现场具体条件,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4.2.2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4.2.2.1 编制依据。

4.2.2.2工程概况,包括设计与设备特点、工艺要求、主要工程量等。

4.2.2.3作业人员配备,特殊作业人员的资质和要求。

4.2.2.4主要施工机械及工器具。

4.2.2.5施工准备。

4.2.2.6作业程序。

4.2.2.7作业方法、工艺要求及质量标准。

4.2.2.8工序交接及成品保护措施。

4.2.2.9职业健康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环境管理。现场施工重要危险源控制点及预防措施。

4.3编制时间

重大项目的施工技术措施,由施工承包商在该项目工程开工前二十天编制完成;单位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由施工承包商在工程开工前十天编制完成,并经其质量保证管理体系规定的各级责任人审查批准。

4.4会审

重大项目的施工技术措施的会审由监理公司组织,总监或副总监主持。参加单位有:建设单位、监理公司、设计单位和编制该措施的施工/调试承包商等。

4.5审批

4.5.1会审组织单位负责重大项目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会审会议记录,并整理形成会议纪要,经参会人员会签并经建设单位审核后,下发承包商执行。

4.5.2其他施工/技术方案及单位工程作业指导书由监理公司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经建设单位签字批准后由施工承包商实施。

第5篇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报审批管理制度

1.目的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作业指导书是指导现场施工作业的操作性文件,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各项控制目标能否顺利实现。为了确保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有计划、有组织、优质高效的顺利完成,根据科学管理、合理组织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建设所有相关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作业指导书的编报与审批。

3.职责

3.1承包商:

1)施工承包商、调试单位负责编制各自承包范围内的重大项目施工技术措施(包括分部试运、调试措施、临时用电方案)、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并严格按照重大项目施工技术措施(包括分部调试、试运措施、临时用电方案)、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

2)施工承包商进场后,应在半个月内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公司提交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编制目录,并会同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确定报验范围、审批级别。

3)根据三方确定的报审级别组织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及作业指导书的编制、报验。

4)对于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的涉及重大人身安全及机械设备安全的项目,施工承包商还应组织专家论证会,并邀请建设单位、监理公司、设计单位及有关单位参加。

3.2监理公司:

1)施工承包商提交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及作业指导书编制目录后,会同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商讨论确定报审范围及审批级别。

2)应施工承包商邀请参加施工技术措施专家论证会。

3)负责对施工承包商编制的重大项目施工技术措施(包括分部试运、调试措施、临时用电方案)、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进行审核,并监督其实施情况。

3.3建设单位三期办负责对承包商编制的重大项目施工技术措施(包括分部试运、调试措施、临时用电方案)进行审批,并监督其实施。

4.规定

4.1定义

重大项目施工技术措施:石方爆破、煤仓煤斗吊装、锅炉大板梁吊装、锅炉受热面“四管”安装、锅炉炉顶密封、锅炉水压试验、化学清洗、发电机定子吊装、蒸汽吹管、主变压器吊罩检查、厂用电受电等国家强制性条文要求的,以及各施工承包商质量保证文件中规定项目的施工技术措施。

4.2编制

4.2.1重大项目的施工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应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程规范规定的原则、依据和主要内容,结合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现场条件和施工承包商的自身条件进行编制,同时应符合施工承包商各自制定的质量保证文件的规定以及施工组织总设计和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

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具体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承包商在编制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本单位具体条件,从技术、组织、管理、安全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确保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在技术上可行,措施得当,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和现场管理,以及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和缩短施工周期。

2)符合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商双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3)符合设计单位所提交的施工图设计,如有必要,要求设计单位配合施工承包商做部分核算或局部修改时,应有充分依据,并征得设计代表的同意。

4)符合国家及行业颁发的规程、规范、标准及国外设备资料标准。

5)符合现场具体条件,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4.2.2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4.2.2.1 编制依据。

4.2.2.2工程概况,包括设计与设备特点、工艺要求、主要工程量等。

4.2.2.3作业人员配备,特殊作业人员的资质和要求。

4.2.2.4主要施工机械及工器具。

4.2.2.5施工准备。

4.2.2.6作业程序。

4.2.2.7作业方法、工艺要求及质量标准。

4.2.2.8工序交接及成品保护措施。

4.2.2.9职业健康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环境管理。现场施工重要危险源控制点及预防措施。

4.3编制时间

重大项目的施工技术措施,由施工承包商在该项目工程开工前二十天编制完成;单位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由施工承包商在工程开工前十天编制完成,并经其质量保证管理体系规定的各级责任人审查批准。

4.4会审

重大项目的施工技术措施的会审由监理公司组织,总监或副总监主持。参加单位有:建设单位、监理公司、设计单位和编制该措施的施工/调试承包商等。

4.5审批

4.5.1会审组织单位负责重大项目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会审会议记录,并整理形成会议纪要,经参会人员会签并经建设单位审核后,下发承包商执行。

4.5.2其他施工/技术方案及单位工程作业指导书由监理公司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经建设单位签字批准后由施工承包商实施。

第6篇 矿山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矿井技术管理,夯实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基础,使各项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既有现场施工、作业征对性,又具有科学实用、可操作及规范延续性,使其更好地指导作业现场,更好地服务于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望各相关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时间及贯彻学习

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写必须于工程开工前由施工单位15天编写完成,提前10天由总(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会审,提前7天组织本队全体职工进行学习、签名并考试。只有全体参与施工人员考试合格,并由本队做好各项学习、贯彻、考核等记录后,方可按相关设计要求开工,否则,一律视为违章开工。

各采掘工作面安装、回撤、加减架、贯通等单项(单位)工程开

__煤电股份公司__煤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制度汇编

工前,必须编制相应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审批后严格贯彻执行。对没有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技术措施未经批准贯彻学习,工程不得开工,擅自开工的对本单位行政正职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对主管技术的副队长(技术员)各处以400元以上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实施组织管理

1、各单位由技术副队长(技术员)负责,必须建立建全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学习、考核等专用制度及台帐,并负责实施。

2、施工时,必须严格按规程及安全措施规定施工,当工作面地质、施工条件等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或补充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审批和贯彻学习执行。

3、施工过程中认真做好各种施工记录,确保施工安全及质量,坚持开展工程质量、顶板管理、规程兑现及安全隐患的班评估工作。

4、各单位每月要对正在施工的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至少再进行一次贯彻学习。

5、对于变换工种及新上岗人员,必须重新学习规程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并签订导师带徒协议,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6、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学习及施工记录等赶写必须真实有效,保持原始性,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每发现一次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0~500元罚款。

7、每月由矿总(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规程贯彻学习及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复审复查并签字,并针对现场施工条件变化,会审人员应提出改进意见,并按改进意见对规程做以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且认真贯彻落实。

8、对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施工过程中查出未执行或执行不力的措施,各单位必须及时纠正,严格贯彻执行,对未执行或执行不力因此而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500~1000元的罚款,违法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规程编写格式

1、分章节编写,并有总则,在总则中写明编制依据、贯彻执行管理制度、检查标准、在规程贯彻执行中需做好哪些记录内容等;

2、规程目录内容齐全,目录标定章节页码与正文位置相符,封面名称统一编号;

3、规程页面整洁,打印文本不得随意手写更改;

4、规程排板美观,封面设计舒适,装订正规。

四、规程编制内容电股份公司__煤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制度汇编一) 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内容

(一) 编制依据

1、有已批准的设计文件、资料;

2、有地测部门提供的已批准的地质说明书及施工现场地质条件变化的勘查资料;

3、有同一煤层或临近工作面的矿压观测、瓦斯等级和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水害等资料;

4、有通风部门提供的通风资料;

5、有机电部门提供的供电系统图和机电设备资料;

6、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如岗位责任制、工作面交接班制度;

7、编制时以《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为标准编写。

(二)编制内容

1、文字部分

1)工作面工程概况的内容齐全:有工作面位置及井上下关系、煤层特征、煤层顶底板、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影响回采的其它因素和储量及服务年限等内容;

2)采煤方法中,有巷道布置情况说明和由准备到破、支、装、运、回、处等的回采工艺描述;有回采工艺流程图;有采煤机进刀方式及进刀长度、深度;有采煤机割煤方式、牵引方式、牵引速度;有工作面采煤、支护、运输等设备的名称、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数量;

采用爆破落煤的,要有炮眼布置设计;有炮眼三视图;有装药结构示意图;有封孔及联线等内容的爆破说明书;

3)顶板管理中有顶板支护设计依据、支护设计采用的方法、支护强度、支护密度及端头、两巷顶板控制、矿压观测等内容;

4)生产系统中有运输、通风、行人、通讯照明、安全监控、供电、冷却喷雾供水、压风、排水、注氮、注浆、注凝胶、瓦斯抽放等系统说明及系统图;

5)劳动组织、劳动组织方式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6)煤质管理;

7)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一般规定、一通三防、安全监控、顶板管理、爆破、防治水、运输、机电和其它措施等;

8)有灾害应急措施及避灾路线。

2、图表部分

1)工作面及巷道布置平面图;

2)工作面支架布置图;

3)工作面设备布置示意图,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及端头支护份公司__煤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制度汇编

示意图(平剖面);

4)采煤机进刀方式示意图;

5)工作面地质综合柱状图;

6)回采工艺流程图;

7)通风系统、瓦斯抽放系统示意图;

8)供电系统示意图;

9)排水系统示意图;

10)工作面防尘、注浆、注氮系统图;

11)通风监测仪器仪表布置图;

12)运煤、供料路线图;

13)(采用爆破落煤时)装药结构示意图;

14)放炮设岗示意图;

15)避灾路线图;

1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图;

17)劳动组织、正规循环图表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18)设备配备表;

19)矿压观测参数表;

20)作业规程学习考试记录表、补充学习考试记录表和复查记录表;

21)其它需要补充说明的图表。

二) 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内容

(一)编制依据

1、有已批准的设计文件、资料;

2、有地测部门提供的已批准的地质说明书;

3、有临近工作面的矿压观测、瓦斯等级和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水害等资料;

4、有通风部门提供的通风资料;

5、有机电部门提供的供电系统图和机电设备资料;

6、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如岗位责任制、工作面交接班制度;

7、编制时以《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为标准编写。

(二)编制内容

1、文字部分

1)工作面工程概况的内容齐全:有巷道名称、位置及与相邻巷道关系、巷道用途及设计参数,施工中的特殊技术要求、需要重点说明的问题等内容;

2)地面相对位置及支护说明中,有与地面相对位置及邻近采区

__煤电股份公司__煤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制度汇编

开采情况,煤(岩)赋存特征,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情况;

3)顶板管理中有顶板支护设计依据、支护设计采用的方法、支护强度、支护密度及端头、两巷顶板控制、矿压观测等内容;

4)施工工艺中有施工方法(包括开口施工方法和特殊条件下施工方法),凿岩方式,爆破作业中有爆破条件、爆破说明、炮眼布置图、装药结构示意图;采用机掘巷道中应明确一次截割深度、有截割示意图;有装截与运输方式、管线及轨道敷设、设备及工具配备等内容;应有详细的支护工艺和工序;

5)生产系统中有运输、通风、行人、通讯照明、安全监控、供电、冷却喷雾供水、压风、排水等内容及详细的支护工艺和工序;

6)劳动组织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中有作业方式、劳动组织方式;

7)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一般规定、一通三防、安全监控、顶板管理、爆破、防治水、运输、机电、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和其它措施等;

8)有灾害应急措施及避灾路线。

2、图表部分

1)巷道布置平面图;

2)巷道支护平、断面图;

3)工作面超前支护平、剖面;

4)掘进机截割方式或炮眼布置图、设备布置图;

5)按比例汇制地质综合柱状图;

6)工艺流程图;

7)通风系统示意图;

8)供电系统示意图;

9)排水系统示意图;

10)风水管路布置图;

11)通风监测仪器仪表布置图;

12)运输系统示意图;

13)炮眼布置三视图、装药结构图;

14)放炮设岗示意图;

15)避灾路线图;

1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图;

17)劳动组织、正规循环图表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18)设备及工具配备表;

19)矿压观测表;

20)作业规程学习考试记录表、补充学习考试记录表和复查记录表;

21)其它需要补充说明的图表。公司__煤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五、资料提供

1、生产科:提供工作面或巷道设计图、工作面或巷道支护设计、工作面设备布置图、水文地质资料等;

2、机电科:提供工作面配备设备、通讯、照明等资料;

3、调度室:提供工作面监测系统资料;

4、通灭科:提供工作面一通三防、瓦斯抽放等资料;

5、矿压办:提供相应煤层或工作面矿压观测资料;

6、安全监察部:提供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7、企管科:提供工作面相关技术经济控制指标等。

六、说明

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废止原《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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