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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5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建筑施工的安全制度是保障项目顺利进行的生命线,它不仅体现了我们对员工生命安全的尊重,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通过建立完善的安全制度,我们可以预防事故的发生,降低风险,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不受影响。安全制度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施工道路,指引我们规避潜在危险,它是我们在建筑领域稳健前行的基石。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作业许可制度:对高风险作业进行审批,确保安全措施到位。

2. 安全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升安全意识。

3. 现场管理规定:规范现场作业行为,防止违章操作。

4.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方案,快速有效地处置事故。

5. 设备检查制度:定期检查设备,保证其良好运行状态。

注意事项

1. 制度应具体明确,操作性强,避免模糊不清导致执行困难。

2. 定期更新,随着工程进展和技术进步,安全制度需适时调整。

3. 执行力度要强,严格监督,对违规行为零容忍。

4. 员工参与,鼓励提出改进建议,使制度更具针对性和实用性。

5. 制度的落实需要配套的考核机制,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建筑施工安全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只有将安全制度融入日常工作中,才能真正实现零事故的目标,确保每一位员工都能在安全的环境中工作。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范文

第1篇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为了从技术上和管理上,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建筑施工是一个复杂的动态过程,在同一施工现场需要多个部门、多工种协同配合。因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一个指令性文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应自始至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从基础工程到竣工验收,都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执行。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要求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应全面、具体、有针对性。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方法,作业条件等产生的各相同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使各类隐患能全面得到克服和治理。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人员应熟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内容,并掌握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场地环境、条件等第一手资料,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准确执行。

(1)针对不同工程的特点可能造成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保证施工安全。

(2)针对不同的施工方法,如立体交叉作业,滑模、网架整体提升吊装、大模板施工等,可能给施工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安全施工。

(3)针对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用电设施给施工人员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从安全保护装置等方面采取的技术措施。

(4)针对施工中有毒有害、易爆、易燃等作业,可能给施工人员造成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防护措施,防止伤害事故。

(5)针对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给施工人员或周围居民带来危害,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困难和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给以保护。

(6)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要求细致、全面,对各种不利因素和条件,考虑周全,措施运用得当。

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重点

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对不同危险因素,按照有关规定,结合以往的施工经验与教训,进行实施。

(1)文明施工技术措施:包括现场围栏、封闭管理、施工场所、材料堆放、现场住宿、现场防火、治安管理、施工现场标牌、生活设施、保健急救、社区服务等。

(2)一般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打桩、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支拆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塔吊、物料提升、施工用电、外用电梯、施工机具和四口五临边防护等。

(3)安全防护用品及装置: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绝缘鞋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漏电保护器、行程开关、高度限制器、起重限制等机电安全防护装置等。

四、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步骤

要按照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所有建设工程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的不得开工的规定,做好安全技术措施执行落实工作。若遇到条件变化或考虑不同必须变更技术措施内容时,应由原编制、审评人员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不能擅自变更。

(1)开工前安全技术交底,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技术负责人,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内容,在开工前应对施工员、班长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除口头交待外,应有书面纪录材料。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应签字,并注明日期。

(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装置应列入施工任务单。采购的安全实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应有相应的质量保证要求。安全防护用品和机械产品都必须有合格证和准用证,并实行验收手续。在实施防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过程中,要做到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应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做好记录,待计划完成时由相关人员对其进行验收,验收资料存入技术档案。各级安全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对各工地实施技术措施情况进行检查,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监督措施落实。

(3)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列入项目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过程中,应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列入经济指标考核和年终安全生产考评内容,对完成出色的应予表彰,验收不合格的予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2篇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 加强安全教育,施工现场配备安全员,实行全面现场安全管理。

2. 在工棚、休息棚、食堂等处张贴安全告示,制订安全条例。特别针对本工程正值夏季施工,穿拖鞋严重的情况特别加强教育。

3. 施工现场现有住宅及处往人员较多,必须加强与住户的联系,进行书面通知,不得让小孩老人等到现场参观。

4. 各种电器电线加强保护,配电箱、盒加盖加锁,并配置好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及重复接零保护,盖面并标注明显用电标志,施工机械专人使用、维护,搅拌机必须搭防护棚。

5. 进入施工现场或上下要坚持做到十要,十不要。

6. 化粪池及时完成并加盖防止坠入,防止施工人员走空坠落。

7. 在进入工地大门品处应悬挂永久性大幅警示性安全标语和注意安全、必须戴安全帽和等安全标志,以警告、指令、教育,进入工地人员要牢记安全生产和配带个人防护用品,但不得将所有的安全标集中悬挂在大门进口处。

8. 在工程的上部可安置巨型安全标语,扩大企业安全管理的影响,增大安全的社会效应。

9. 施工作业现场应根据施工作业对象和环境悬挂针对性的禁止、警告和指令性安全标志和张贴安全标语。

10. 对安全通道、灭火器材存放点、报警电话等应悬挂提示标志牌。

11. 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机口、漏斗等危险处,应使用安全色涂刷防护栏杆隔离围栏,还应悬挂在相应的禁止、警告标志;如龙门架吊篮进料口处,应用涂有红白间隔条纹的栏杆围栏防护,并悬挂禁止通行、当心落物等安全标志。

12. 使用的安全标志、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要显明清晰;安全标志的大小和悬挂的位置应使人员在危险半径(距离)之外易于观察到;安全标志不得残缺、破损、涂损。

第3篇 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要建立健全项目组织机构

1.1公司及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组织,分别成立文明施工管理领导小组。

1.2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必须成立文明施工现场领导小组。

1.3文明施工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其成员由施工管理人员、专(兼)职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组成。

二、文明施工检查

2.1公司每季度检查依次,每月巡回检查两次。

2.2各项目部每月检查一次,每十天巡回检查一次。

2.3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每周检查一次。

2.4各班组每日检查一次。

三、文明施工管理

3.1施工现场达到三通一平。

3.1.1施工区域道路通畅。

3.1.2施工用水管线埋入地下。

3.1.3输电线路做到三相五线制,架设符合要求。

3.1.4施工现场平整,设排水沟或排水井,施工现场无污水及长流水。

3.2施工现场要设置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工程标志牌、文明施工标志牌、安全生产日历牌、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牌、工程平面图、岗位负责人姓名牌、宣传栏、垂直运输机械注意事项牌、砂浆及砼配合比牌、计量牌、安全标志牌等等施工现场所应具备的标牌。

3.3施工现场应做到:

3.3.1随时清理建筑垃圾,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

3.3.2设置临时厕所,保持施工现场无大小便。

3.3.3保持施工现场职工食堂卫生,厨师持健康证上岗,食堂办理卫生许可证,确保无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3.3.4 职工宿舍干净整齐,无异味,不超员。

3.3.5车辆出入工地前清理,不带泥土。

3.3.6各类机械设备、设施保持清洁。

3.3.7施工现场有条不紊、整洁卫生。

3.3.8按平面布置图设置施工机械设备,按规定搭设施工机械设备防护棚。

3.3.9严禁从楼内向下抛洒垃圾。

3.3.10按规定围挡施工现场,人员出入登记,无偷盗事情的发生。

3.3.11各类建筑器材和施工材料合理堆放,排列整齐。

3.3.12做好建筑成品保护工作,避免恶意破坏行为。

3.3.13保持办公室卫生清洁,档案、资料存放整齐,保管妥善。

3.3.14仓库严禁非管理人员出入,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完善,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安全施工管理

4.1要搞好安全资料的管理,做到齐全正规,确保能够指导安全生产。

4.2要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搭设安全防护设施,正确合理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4.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4.4要制定安全施工方案,按分部(分项)、分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班中检查,不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冒险组织施工。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党支部副书记职责行政助理岗位职责

第4篇 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汇编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汇编

内蒙古鑫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目 录

一、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规定

(意见稿)

起施行。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1、 项目经理必须对施工员及施工班组进行每一道工序的技术质量交底。

2、 施工员必须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艺流程及施工技术质量要求。

3、 认真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进行技术革新,从而保证施工技术的可行性及先进性。

4、 施工技术的准备

在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对图纸中的问题进行汇总,结合本公司的施工特点,提出具体的修正方案,报甲方及设计单位共同探讨,以达成一致,使得问题能够在进场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决。

6、 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坚决不用。

7、 保证技术工人的相对稳定。对技术特别过硬的技术工人实行奖励。同时淘汰技术不合格的施工人员。

8、 施工工艺是决定工程质量好坏的关键,有好的工艺,能使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了保证工艺的先进性及合理性,公司对于不太成熟的工艺安排专人进行试验,将成熟的工艺编制成作业指导书,并下发各施工员,施工员在现场指导生产时则依此为依据对工人进行书面交底,并由班组长签字接收。工艺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准备、施工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常见问题及预防措施。在施工时先交底后施工,严格执行工艺要求。

9、 加强专项检查、及时解决问题。

9.1 开展自检、互检活动,培养操做人员的质量意识。各工序完成后由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对本工序进行自检、互检,自检依据及方法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在自检中发现的问题由班组自行处理并填写自检记录,班组自检记录填写完善,自检出的问题已确实修正后方可由施工员进行验收。

9.2 专职检查、分清责任。在施工人员自检基础上,项目经理要对工程施工的各道工序进行检查,从严要求,对不合格的要立即处理,在检查时必须分清产生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工人操作引起,还是由于施工材料或施工方法引起的不合格。查清原因后,对于反复发生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及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于工人操作引起的不合格,要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工人采取处罚措施,并及时向操作人员讲明处罚的理由。

9.3 定期抽查,总结提高。定期到各项目的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定期集中分类,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对各类问题分析总结,针对特别项目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贯彻实施。使各施工管理人员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水平。

9.5 做好内部验收。工程完工后,在交付业主使用前,由公司工程部及现场项目经理部对工程进行全面的验收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书面通项目经理及时整改,如有必要则进行二次内验,只有在内部验收通过后,工程才能交付甲方进行验收。从而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

施工员责任制

1、 施工员是现场的直接组织和领导者,职责是按照“尽量要好、成本要低、速度要快,保证安全施工的原则,完成项目的施工任务。

2、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总进度,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材料、加工半成品。予制构件,按规格型号配套,按需用时间提出计划。

3、 准备好的施工机械,组织材料进场,根据现场时间材料情况,调正好砼、砂浆等材料的施工合比,进行挂牌公布。

4、 做好劳动力的组织和安排,了解施工班组的技术力量,人员配备,组织工序和各工种的搭接。

5、 将质量管理有关规定、技术规程,技术质量标准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变换施工方案、措施,向班组进行交底。

6、 要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临时水电有无情况,机器能否转动,材料是否齐全,并检查安全隐患,落实“五防”,“四口”,“三安”的措施,对违章作业,坚决制止。

7、 加强质量管理、检查。如砂浆、砼配比是否正确,检查试块,试件是否按规定制作、养护。做好每天施工记录

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一、 认真熟悉施工图纸,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搞好图纸的会审工作。

二、 编制施工图纸

(施工)预算,计算出材料分析汇总表,按分部分项工程

(基础、主体、装饰、分层)提出材料计划表。

三、 做好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资料,向各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四、 负责本工程的定位、放线、测平、沉降、观测记录。

五、 负责测量用具、仪器的保管,并定期校正测量仪器。

六、 收集、整理工程施工中的变更签证资料。

七、 做好分部、分项成本核算工作,按时结算各施工班组的分部、分项、分层、单项完成任务结算书。

八、 应对自己的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认真细致的完成。

九、 认真配合好项目经理

(施工员)的工作。

质量检查员岗位职责

一、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检查监督施工组织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实施,组织建立各级质量监督保证体系。

二、 严格监督进场材料的质量、型号、规格、监督各项施工班组操作是否符合规程。

三、 按照规范规定的分部分项检验方法和验收评定标准,正确进行自检和实测实量,填报各项检查表格,对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要求返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写出返工意见并出具罚款单。

四、 提出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提出制订新工艺、新技术的质量保证措施建议。

五、 对工程的质量事故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六、 向每个施工班组做

(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交底。

七、 每个项目施工都应在施工段

(墙、柱、梁、板)贴上质量检查验收表。如:混凝土柱:

(浇灌时间、拆模时间、垂直度、平整度、施工班组、木工、混凝土工、施工负责人、检查人)制表贴于柱上。

项目经理职责

1、 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对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负全面责任,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履行承包合同。

2、 根据工程合同范围,协调总包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监站的关系,按时参加协调会,定期召开各分包单位协调会。

3、 制定项目质量、安全方面的管理规章制度,加强项目班子管理及班组建设。

4、 组织实施包括各专业安装单位在内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技术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5、 施工中按月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填报包括各专业分包单位在内的进度计划表,负责同建设单位联系按期收取工程进度款项。

项目工程师职责

1、 在上级技术部门的指导下,对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技术、质量管理负直接责任。认贯彻国家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接收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2、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检查,并将工程质量检查结果通知相关单位,及时处理各种技术问题,参与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

3、 主持编制各关健工序的施工方案

(技术指导书),主持图纸会审,负责向工长进行技术规范方面的交底工作。

4、 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制度、质量保证措施,负责全面质量管理的开展。

5、 积级推广新技术,降低工程成本,参与项目经济活动分析会,帮助各专业分包单位提高技术管理水平。

6、 协助工长抓好班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创标准化文明工地。

资料员岗位职责

一、 收集整理齐全工程前期的各种资料。

二、 按照文明工地的要求、及时整理齐全文明工地资料。

三、 做好本工程的工程资料并与工程进度同步。

四、 工程资料应认真填写,字绩工整,装订整齐。

五、 填写施工现场天气晴雨、温度表。

六、 登记保管好项目部的各种书籍、资料表格。

七、 收集保存好公司及相关部门的会议文件。

八、 及时做好资料的审查备案工作,及时认真、不误竣工

施工项目部各类制度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总则

一、项目部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二、 项目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设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专管的质量安全科,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 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部位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 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 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七、 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八、 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

一、图纸会审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按工程类别项目部

(分公司)组织相关人员查阅熟悉图纸、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并参加图纸会审。

二、 图纸会审应做好记录,由组织会审单位将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并详细记录,写成正式文件

(必要时由设计单位另出修改图纸),监理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均应签名盖章认可,列入工程档案。

三、 在施工过程中,无论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提出的设计变更都要填写设计变更联系单,经设计单位和监理

(建设)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

四、 如果设计变更的内容对建设规模、投资等方面影响较大的,必须由公司审批后报送相关主管部门。

五、 所有设计变更资料,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修改图纸均需文字记录,纳入工程档案。

岗位培训制度

一、培训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实”即“多样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实际、实用、实效”。

二、 各项目部应根据培训计划及职工的排班情况科学安排培训。职工应按时参加培训。

三、 每次课程结束后,项目部将安排考试。考试的形式为书面答卷结合口头问答及岗位抽查。岗位抽查指项目部就所讲授的培训内容是否被学员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行随机考核。

四、 凡每次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上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岗。考证优秀者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工程技术复检制度

技术复核项目应根据单位工程具体情况定,但下列项目必须复核:

一、放线、定位

(包括桩定位)、基槽

(坑)标高、深度、尺寸

二、 各层的标高、轴线、砖砌体皮数杆、模板的轴线、断面尺寸和标高

三、 预制构件、预埋件、预留孔

四、 砼、砂浆配合比

(作为计量资料)

五、 关系到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技术复核后,施工员应立即填写复核记录和自复意见,报监理

(建设)单位复核认可。 技术交底制度

一、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项目部

(分公司)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二、 项目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施工管理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关键性的施工问题,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点、采用技术文件、检测要求以及安全技术要点。

三、 施工员对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图纸要求,采用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法要点,技术措施要点,质量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点。

四、 班组长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结合具体操作部位,明确各部位的操作要点,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岗位职责。

五、 各级技术交底以口头进行,并有文字记录,参加交底人员履行签字手续,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一、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别是重要结构部位及有关特殊要求的部位都要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二、 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施工员会同质检员进行自检,并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指定日期内,由监理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具验收意见。

三、 隐蔽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违反验收制度,造成返工损失时,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四、 隐蔽工程验收单位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整理成册,纳入工程档案。

材料采购、检验、管理制度

一、材料进场必须有材料员、仓管员、质量员到场进行验收,做好进货检验记录。

二、 钢材、水泥、砖、防水材料等原材料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还应及时做材料标识和复试工作。不合格材料由材料员与供货方交涉,办理退货、调货、索赔工作。

三、 各种材料的领用,发放必须持有施工员签发的材料领用单后,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有关材料。

四、 各种材料进场后至使用前均要挂设过程标识,明确检验状态,表明该批材料是否为待检品、不合格品或合格品,以便使用。

五、 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不同材料分类堆放,并根据不同性质做好防水、防火、防潮、防热等保护工作,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仓库、专人保管、登记和领用。

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一、自检: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施工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

(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等)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

二、 互检: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应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而后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下道工序的单位承担责任。

三、 专检:所有分项工程、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邀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砼、砂浆试块制作、养护、试压制度

一、砼、砂浆试块各项目部必须指定专人制作、养护、试压。

二、 试块的尺寸、数量、制作方法、养护、强度计算必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规定。

三、 制作试块所用材料,必须与施工所用材料一致,不得加料、补做,并在监理

(建设)单位见证人的监督下制作实施。

四、 如果试块强度没有达到设计强度,应立即报告公司技术部门、监理

(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分析原因,商讨补强措施,并做好记录。

五、 在工程施工期间,砼、砂浆试块报告单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后和其他技术资料汇总成册。

分项、分部

(子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制度

一、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评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质检员、班组长参加验收评定,并做好记录签字。不合格者应予返工。

二、 分部工程完工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分部工程验收,检查分项工程验收资料,根据资料给予评定后报监理

(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三、 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

(可分层段)经项目部

(分公司)验收评定后,经公司质量科验收签章后,报监理

(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四、 单位

(子单位)工程达到竣工标准后,由项目部

(分公司)将全套工程技术文件上报公司质量科审核,核定工程质量自评等级,经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审定并签章后报监理

(建设)单位核查。

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制度

施工操作要注重工序优化、工艺的改进和工序的标准化操作,通过不断探索,积累必要的管理和操作经验,提高工序的操作水平。确保操作质量,每个分项工程或工种

(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分项工程)都要在开始大面积操作前做出示范样板,包括样板墙、样板间、样板件等,统一操作要求,明确质量目标。

成 品 保 护 制 度

为保证建筑产品的完整性和完美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的目标,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项目部与班组签订成品保护责任制,由班组把责任落实分解到每一作业岗位。同时加强员工的成品保护教育,提高素质。

二、 施工班组对前一班组作业完成的成品有责任进行保护。后作业班组不得对前施工班组完成的成品有污染或损坏。

三、 对进场的设备、半成品等应指定位置堆放,并有专人负责保护,避免在施工安装前损坏或缺少零件。

工程质量回访保修制度

一、提交工程竣工报告时,向建设单位出具“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二、 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的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由公司质量科派员进行质量回访,及时反馈业主的质量投诉。

三、 由施工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公司将严格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建设单位责任及义务)开发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现场管理,保证房地产开发项目按公司计划和开发项目的组织设计要求如期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的职权

1、 受公司领导或工程部直接指导代表公司支持和办理开发项目的一切管理业务,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公司领导或向直接领导做出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重大事宜应及时汇报。

2、 按照有关要求,组织项目实施,使其项目工程优质、高效、节省、文明、安全的完成。

3、 依据“建筑工程承、发包合同”签办工程价款的拨付和有关经济签证。

4、 当发生影响开发项目工程质量,施工单位混乱影响项目进度及违约、违章事宜时,除向领导做紧急报告外,由权做出临时停工或应急的决定。

5、 组织办理项目交工验收。

二、 施工现场管理的内容及要求

1、 前期阶段现场施工的内容及工作

(1)开发地块内的动员工作及旧建筑拆除工作;

(2)三通一平工作

(接通施工用水、电;接通开发区通达外部的道路;现场要按规划设计要求平整好场地)。

(3 现场的其它前期工作

(包括:伐树、移树、现场的临搭建等)

2、 施工建设期的现场管理内容及工作

(1)做好充分完善的施工前准备工作,及技术准备

(包括:组织有关人员审学、会审施工图纸。通过审学、会审图纸应掌握设计意图,澄清图纸疑点,解决设计上的错、漏、碰、缺;编制开发项目组织设计等)。

(2)组织有关人员踏勘现场,以明确现场地形地貌,放线定位依据,平面坐标及标高原始点,邻舍布置方案等。

(3)与各施工单位

(包括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协调平衡工程的组织进行与穿插;完善不良施工季节

(雨季与冬季)的施工组织与措施。

(4)深入现场检查了解施工中的全过程,定期召开现场平、协调会议,解决施工进度中的问题,做好施工中的进度、质量、技术、供应、成本等全面协调与控制。

(5)加强场容管理。包括:各施工单位作业场区与调整;物资与施工机械的合理堆放与布置;消防设施的设置;施工道路的畅通;场容整洁;施工用水、电的分配供应,安全施工文明作业;环保措施的制定与贯彻等内容。并建立检查评比制度等。

3、 现场技术管理的内容及工作

(1)加强图纸管理。现场应具有图纸收发、登记、保管、回收等环节的图纸管理制度

(包括工程变更图纸在内)。

(2)加强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提出的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应及时传达设计部门,及时约其举行”设计技术交底会议”会同施工单位一起研究解决。

(3) 加强对材料、配件、设备试化验的监督检查。建筑工程用的材料

(半成品、成品、设备等),均应具备合格证件,出厂证件及化实验的证件。

(4) 要记录好工程日志和施工记录。即工程开竣工日期及各分部分项施工起止日期;图纸及文件收发日期;气象情况

(气温、风力、风向、阴、雨、晴、雾、霜、雪);每日施工部位及进度;隐蔽工程检查及验收;各类事故的发生、分析与处理;材料、配件、设备、供应及短缺情况;上级部门的检查及指示;其它重要事项如停水、停电、停工、现场治安等等。

(5)要做好施工记录。如地基处理记录;大型构件安装记录;现场予应件施工记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推广应用记录;测量记录;沉降观测记录;雨冬期施工记录;构件荷载实验记录;质量与事故处理记录。

三、 加强现场管理工作

1、 加强工程量的管理与控制;

2、 加强工程签证的管理;

3、 加强工程资料及档案的管理;

4、 加强工程首尾及竣工验收的管理;

5、 加强保修期的管理及尾款支付的管理;

本管理制度是按现行公司实际情况拟订的,日后新的开发项目根据现实环境、问题等可以删增应用。

第5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用电制度9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用电制度(九)

①严禁私拉乱接、用电要报装,线路的架设和设备安装,必须符合供电部门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规定要求。

②严禁指派无证电工管电,如违返有关规定发生设备损坏和人员触电伤亡事故,再追究指派人员的法律责任。

③严禁金属外壳无接地装置的用电设备投入运行,低压用电设备应装漏电开关。

④严禁在高压电力线下修建楼房和堆建易燃物,易爆物品。广告线,电话线,电视天线不得与电力线同杆架设成混线。

⑤严禁私设电网,一线一地用电,切临时用电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要有安全措施并有专人负责,用电完毕必须断电拆除。

⑥严禁带电修理电气设备,禁止单人带电作业,必须进行带电作业时,应在技术熟练的电气人员监护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⑦严禁带电移动电气设备,危险场所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特别危险的金属容器(如锅炉、蒸发加热和管道等)内工作时,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伏,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车间,仓库的用电应符合防爆要求。

⑧严禁随时停、送电、停、送电

第6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要求制度

1、有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资料基本齐全、规范。

2、施工现场场地整洁、排水通畅,做到文明施工。

3、脚手架必须使用钢管架,脚手架片铺设规范,有安全网封闭。

4、施工用电应使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采用电缆线的,必须使用五芯制(三相五线制)。

5、井架必须有牢靠的断绳装置,上、下限位及停靠装置。

6、“三宝”使用情况正常,“四口”等监边际防护规范。

7、塔吊必须有安全的限位装置,操作工人持证上岗。

8、起重吊装有专项施工方案,起重司机持证上岗,各项设施齐全、牢靠。

9、施工机具需经验收合格后使用,并有保护接地及漏电保护器。

10、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有操作证,按章操作。

11、爆破作业必须由当事人负责,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检验和销毁等工作均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执行。

12、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有专项施工方案,防护措施到位,支撑系统稳定。

13、桥染、隧道及重大工程必须对施工安全做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7篇 建筑公司施工现场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从根本上提高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达到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得目的,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地(项目)负责人在每日上班前召开的班组会议上,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应同时布置安全工作,要针对不同工种的实际情况或操作时的位置进行安全交底,使班组长能够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对于险情较大的施工项目(如:构件吊装、组装塔吊等),除了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案外,还应召开由全体操作人员参加的安全会议,交待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克服冒险蛮干,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二、各施工班组长或专(兼)职安全员,应在操作工人上岗前对作业面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然后由班组长召开全组成员班前安全会,针对当日施工的部位,操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向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操作人员上岗前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

___建筑公司

__年_月_日

第8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及上级的指示决议。

二、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协助经理组织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整改,对违章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四、负责对新工人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对各科人员的安全责任教育,并检查其落实执行情况。

五、在深入基层,现场检查施工进展情况的同时,认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彻底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人员及时整改。

六、每季度定期进行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考核。

七、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

总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单位技术情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二、对施工生产中一切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经常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安排施工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研究,安排安全技术工作。

三、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工程设计的图纸审核,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垂直运输设备的选用,以及确定架设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有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技术依据。

四、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应列为重大科研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下达科研任务,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彻底改善劳动条件。

五、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艺的技术措施,督促各生产单位实施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六、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审查或提出设计方案时,必须同时提出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设施方案,同时要检查实施情况。

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公司颁发的各项安全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真检查监督各单位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和使用,以及安全生产执行落实情况。

三、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施工思想教育,对新工人进行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的教育,编写教育材料。

四、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进行复查,经常深入工地进行安全检查指导。

五、负责组织审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六、组织好安全方面的会议,总结安全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推广安全管理先进典型。

七、按照伤亡事故管理办法规定,做好事故的处理,分析总结和上报工作。

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指导项目部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计划。

三、协助安全部门编制安全教育计划。

四、领导财务部门确保公司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资金及时拨付。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应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认真督促检查工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不违章指挥。

二、定期研究分析工地的安全状况,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开展竞赛活动,对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要采取措施、落实人员、落实经费、限期整改。

三、组织工人学习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知识,进行遵章守纪和安全技术教育,坚持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四、发生重伤、死亡和重大设备事故,应迅速报告主管部门、劳动部门和检察院,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清原因,拟定防范措施。

第9篇 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制度

1、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安全培训考核试卷,考试内容全部掌握。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一律穿工作服,严禁穿短裤、短袖、拖鞋、高跟鞋、硬底鞋、赤膊进入施工现场。吊篮上严禁坐卧、说笑、打闹。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挂钩,安全带要高挂低用。

3、高处作业不得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杂物等,施工区域内要有专人看护。

4、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不得在现场抽烟、大小便,不得酒后上班操作,井字架、吊篮、料斗不准乘人。

5、特殊工种如焊工等一定要持证上岗,操作前要配带好相应的防护用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面罩、护眼镜等,焊工作业时要设置接火斗,三组以上焊工同时作业时要设专职看火人一名,并佩带消防器材。

6、现场任何施工人员均不得私自接改用电线路,使用总包或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一定要经过有关人员的批准。

7、未经有关人员同意,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各种电器设备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及可靠的安全接地装置方可使用。

8、电、气焊工在作业时,必须查验操作区周围是否有易燃易暴物品,如有隐患应提前处理或上报,处理后方可进行施工操作。

9、 临时搭设脚手架上施工前必须经过专职安全员检查后方可使用。

10、焊工在立面墙上施工或高处作业时,必须挂好接火斗,如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或下雨天气不得施工。

11、焊机接线在指定的闸箱,保证“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每天上班前先检查焊线是否破损,前后保护盖,焊枪完好,一次线不超过3米,焊把线双线到位。

12、电气焊开工前必须报数量,工作面,开动火证。

13、配电系统按规范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系统,电力机具做可靠接地或接零。

14、生活区严禁使用电炉子、煤炉子,宿舍内严禁使用高压电。

15、值班电工个人防护用品齐全,无乱拉、扯、压、砸现象;

16、库房内存放材料分类码放整齐,与加工区隔离,加工机具符合规范要求,并做好消防措施,在方便显眼处设置灭火器备用;

17、施工现场余料、废料应及时处理出场,防止火灾的发生;

18、氧气、乙炔应分类集中码放,两瓶的间距不低于5米,与明火处不低于10米,不能满足要求时采取隔离措施,乙炔瓶不应平放,存放温度不超过40℃。

19、施工队定期对工人召开安全、消防、文明施工大会,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现场无安全、消防事故发生。

20、施工队坚持做班前安全、消防交底。

21、强化安全、消防保证体系和管理体系的建立,确保施工队人员配合,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管理、监督、检查、指导的作用。

22、施工队进场进行此交底,施工队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施工过程中若有人员不服从管理或违反者将进行二次教育或清除施工现场。

第10篇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制度

1、公司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每月至少一次,施工项目部半日至少一次,班组一周不少于一次。对特殊施工项目,烟囱、水塔、梁、基础、大型砼、预制构件吊装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部门要经常深入现场巡回检查。

2、各种安全检查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资金全面整改。

3、施工员和安全员应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合格后才可继续施工。一时难以整改的,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

4、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的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

第11篇 建筑施工车辆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工程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对外来车辆进行认真询问登记,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未戴安全帽的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外来人员严禁留宿工地。

3、施工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将工程运输业务发包给有资质和证照齐全的工程运输单位。

4、工程运输业务发包时,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与工程运输单位必须签订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在工程运输中的安全管理责任及责任追究措施,自觉接受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5、值班期间要做好交接班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车辆要及时上报。

6、对所有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认真做好验证工作,办理有关手续。

7、认真做好门前环境卫生工作,保持清洁。

8、补充内容:

第12篇 建筑公司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在施工现场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加强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及作业过程中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施工现场全过程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控制。

第三条 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由工程项目部负责统筹规划,制订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计划并实施,建立相应的安全设施保证体系。

第四条 工程项目部作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所需费用,并专款专用。

第二章 安全设施、设备的内容、范围

第五条 安全设施、设备的内容、范围:

1)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的机械和设备;

2)电器设备安装的防护性接地或接中性线的装置,以及其他防止触电的设施;

3)为安全而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4)锅炉、压力容器、压缩机械及各种有爆炸危险的机械设备的保险装置和信号装置(安全阀、自动控制装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压力计等);

5)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上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桥式起重机设置固定的着陆平台和梯子;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为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6)各种联动机械和机械之间、工作场所的动力机械之间、建筑工地上为安全而设的信号装置,以及在操作过程为安全而进行联系的各种信号装置;

7)在施工生产区域内危险处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8)在施工人员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临时防护装置;

9)在施工生产区域内,施工人员经常往来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10)在高处作业时,为避免物料坠落伤人而设置的工具箱以及防止人员坠落的防护网、绳;

11)在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外围封闭的防护网;

12)为防止塌方采取的支护措施;

13)高处作业的上下通道及防护措施;

14)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域的隔离措施;

15)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护隔离设施;

16)在建工程的外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隔离防护设施;

17)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设施。

第三章 安全设施、设备策划

第六条 根据工程项目的结构、环境、技术含量和施工风险程度等因素,由项目经理牵头,汇同工程技术负责人、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施工负责人实施安全设施、设备策划,策划内容如下:

1)确定整个施工过程中应执行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2)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较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论证。同时采取相适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

第七条 根据安全设施策划结果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所须安全设施的结构形式、材料、设置要求等可在施工方案中完整独立体现。

第八条 工程项目施工前,安全措施计划须报经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第四章 采购(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

第九条 工程项目部将施工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列出计划清单,交由公司物资供应站统一采购管理。

第十条 公司物资供应站应向工程项目部提供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检验合格的相关资料,否则工程项目部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部对分包方自行采购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应实行控制。

第十二条 公司物资供应站应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1、根据能否满足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要求的能力选择供应商。

2、根据采购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重要性,从以下几方面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1)对供应商所生产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验证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

2)验证企业生产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相关证件;

第十三条 工程项目部对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应与公司物资供应站签订供货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供货和检验方式。

第五章 过程检验

第十四条 现场安全设施、由工程项目部统筹规划,根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计划负责建立、管理。

第十五条 按安全措施计划的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验,只有通过检验的设施、设备才能安装和使用。

第十六条 工程项目部安全专业管理人员应编制安全措施计划,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下列内容检查、验收:

1)对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的验证;

2)对一般脚手架工程的搭设(含外围封闭),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作业方案)规定的要求分层验收;

3)对特殊类脚手架的搭设,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作业方案)规定的要求进行分层验收,并报请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复查;

4)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设施,如通道防护棚;电梯井内隔离排或安全网;脚手架外围封闭、上下通道、上层施工通道;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设施;悬挑钢平台;高处作业的上下通道、人员行走防护设施、作业点的防护措施;外挑安全网等搭设、组装完毕后须进行检查验收。

5)对专项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检查;

第十七条 工程项目部施工技术负责人应根据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组织相关人员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验收;

第十八条 工程项目部设备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对下列内容检查验收:

1)对施工机械及施工机具,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并责成施工单位对设备进行维护,保持机械的完好;

2)对危险性较大的起重、升降设备(如塔式起重机),必须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由其通知有关法定部门检测;

3)对井架和龙门架、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电梯)等垂直运输设备的组装、搭设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并报请公司安全部复查;

第十九条 上述各类检查和检验完毕后工程项目部须填写验收记录。

第六章 施工过程的控制

第二十条 施工作业人员操作前,应由该项目技术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认可;

第二十一条 工程项目部安全专业管理人员、项目施工负责人应督促施工作业人员,做好班后清理工作以及对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

第二十二条 搭设或拆除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起重机械或其它设施、设备,必须经工程项目部确认同意。如当天未能完成时,应做好局部收尾,并设置临时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条 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安全措施计划中确定的危险部位和过程,责成分包单位落实监控人员,确定监控措施和方式,实施重点监控,必要时应连续监控。

1、应把危险性较大的悬空作业、起重机械安装和拆除、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井架(龙门架)、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和拆除、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电梯)的组装定为危险作业,实施重点监控;

2、在拆除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前应通知工程项目部,由其确认可拆除时,方可拆除。因拆除后影响该区域或后工序的施工安全,应服从安排,予以保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执行。

第二十四条 在工序交接中,应由项目部施工技术负责人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组织交接双方负责人,对现场的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确认。

第七章 事故隐患的控制

第二十五条 工程项目部应对存在隐患的安全设施、过程和行为进行控制,确保不合格设施不使用、不合格过程不通过、不安全行为不放过。

第二十六条 对事故隐患应由项目部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汇同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处理方式:

1、停止使用、封存;

2、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以达到规定要求;

3、进行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4、对有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进行教育或处罚;

5、对不安全生产的过程重新组织。

第13篇 _建筑施工企业材料、构配件、设备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材料、构配件、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对物资、构配件、设备采购实施有效控制,确保采购物资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明确验收及现场管理,对供方施加质量、环境和职业安全卫生影响。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需用物资的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和用户提供物资的验证。

3.相关文件

3.1《产品监视和测量的控制管理程序》

3.2《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程序》

3.3《不合格品控制管理程序》

4.定义

5.职责

5.1责任领导

本制度的责任领导是生产副经理,其职责为:负责监督、指导本制度的实施,负责合格供应商评价结论的审批。

5.2责任部门

本制度的责任部门为工程部,其职责为:负责本制度实施的检查,负责合格供应商的评价选择,并保存评价记录。

5.3执行层

本制度的执行层为项目部,其职责为:负责采购物资进场后的验证工作;负责组织验收及现场管理;负责施加质量、环境、安全卫生影响对其供应的物资进行环境及安全卫生检查。

6.工作程序

6.1物资分类

a类:钢材、水泥、砖(包括砌块)、劳保用品;

b类:砂、石、商品砼、砼预制构件及工程设备。

c类:a、b类以外的物资

6.2 选择:

由工程部组织对a、b类物资供货商考察评价,生产副经理批准后,编制《合格物资供货商(中间商)名录》,以后项目部采购a、b类物资,必须在合格物资供货商(中间商)处采购。c类物资不对供货商评价,进场后执行《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工作程序》按规定进行验证。由办公室对承包商进行综合评价,生产副经理批准后,编制《合格工程(劳务)承包商记录》;

b.供货商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满足产品质量要求的能力应符合公司规定的要求,公司应对供货商的产品说明书和技术鉴定书进行评价,还应对供货商的社会信誉进行评价;所供货物在保证产品质量同时,还应确保符合环境、安全卫生管理要求;

1.所供货物材料的包装必须满足环保、安全卫生要求;

2.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粉尘、噪声、及尾气排放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

3. 在选择化工材料时,应要求供货方尽可能提供化学物资安全数据表及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4.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劳动防护用品及化学危险品等物资,还需按安全卫生及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验证

5.公司应对中间商的经营合法性及范围进行评价,对资金状况、贮存和运输能力进行评价,对中间商的社会信誉进行评价;

6.合格工程承包商的标准:具备县级以上工商部门颁发的建筑企业营业执照和能够证明企业等级的资质证书;提供以往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具备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具备履行合同的施工能力。

7.合格劳务承包商标准:具备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具有法定代表资格的营业执照;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能满足工程需要的技术工人及特殊作业人员;具备履行合同的施工能力;

8.对新发展承包商的评价:除具备上述条件外,应进行为期一个月试用,由项目部对承包商的工程进度、质量、管理水平等各方面进行考察,并填写《试工期考评记录》报经营经营预算部;

9.顾客指定供货商在权利义务方面无特殊性。

6.2采购信息

6.2.1采购计划:材料员根据工程预算、施工进度计划及有关标准、规范于每月25日前编制下月度的物资采购计划,详细采购计划,项目经理核实签字,报生产副经理,生产副经理根据公司及工程需要情况做出批示,同意购买后由工程部负责按计划采购,如有其他情况应批示意见,采购员按生产经理批示执行。较贵重物资的采购计划应由总经理批示。整个过程执行书面记录程序,做好交接手续,做到有据可询。对于工地临时急需的小型物资,由项目经理批示,工地材料员及时采购,并及时通报公司工程部,做好相关记录。

6.2.2订货合同:由工程部负责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订货合同,生产副经理审批,较重要合同应由总经理审批,应注意审批采购要求是否充分和适宜。

6.2.3采购信息内容应体现在物资采购计划和订货合同中,必须注明采购物资的验收标准,必要时应注明对供应商(中间商)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生产人员的资格要求,以及涉及程序过程和设备要求的批准内容。

6.4采购物资、构配件、设备的验证

6.4.1采购物资进入现场后,材料员应及时验收,做好记录并将有关质量证明文件传递给施工员。

6.4.2进场物资由材料员按《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的控制工作程序》组织检验和试验,物资标识执行《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工作程序》。

6.4.3进场物资经检验不合格,执行《不合格品控制工作程序》。

6.4.4如需在供应处对物资进行检验,应在订货合同中对验证的安排和产品放行的方法明确规定,采购人员应依据质量标准及合同要求严格检验并做好记录。

6.4.5当合同有规定时,业主可在供应商处对采购物资进行验证,要安排好验证的方式,但项目部不能将该验证作为物资合格的依据,仍应进行规定的检验和试验。

6.5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现场管理

6.5.1现场材料及施工机具严格按施工平面图的位置堆放。按不同材料,不同机具的要求分别码放,并挂设标志牌。

6.5.2水泥库屋面不得漏水,地面做水泥砂浆地面,并做防水、防湿处理。

6.5.3现场钢材、管材按不同规格分类挂牌码放整齐,并加垫木,距地15cm。

6.5.4现场木材、构件、按不同规格挂牌码放,底部垫好支牢、排放整齐。

6.5.5钢管按规格存放,保持一头整齐。钢模板不同规格码成垛,不干净的模板及时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后码好。

6.5.6现场施工中的砖成丁,砂石成方,分规格存放,存放砂、石的料场应做混凝土硬化

6.5.6物资保管要做到十不(不潮、不锈、不霉、不变、不冻、不坏、不腐、不爆、不混、不碎)。

贵重物品要求有专库并加锁管理,剧毒和易爆品要有双人保管、收、发,并选择安全地点单独设库。

科学管理、合理存放,标识鲜明,材质不混,名称正确,成套物品不准拆套。

露天库的物资,按平面布置图和存放要求堆放整齐,有的材料要下垫上盖,防止腐蚀,要设标识牌,并标明状态,对有期限要求的材料,要注明进库时间,定期检查,做好记

录,应提前一个月向主管部门反映材料使用期限。

6.6供应商的管理与复查

6.6.1工程部负责与供应商签订物资的供应合同,其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不得抵触。

6.6.2项目部必须按照供应合同与供应商发生业务往来。

第14篇 建筑施工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项目常见的安全设施有: 脚手架、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操作平台、防护栏杆、临时用电防护等。

(1 ) 脚手架是各种施工中必不可少的临时设施。对脚手架的基本要求是:坚固稳定, 装拆简便和能多次周转使用, 其宽度应满足施工作业人员操作、材料堆置和运输的要求。使用的脚手架及搭设方案须经设计计算, 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搭设。脚手架的设计不但要满足使用的要求, 而且首先要考虑安全问题。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如防护栏、挡脚板、安全网、通道扶梯、斜道防滑、多层立体作业的防护, 悬吊架的安全销和雨季防电、避雷设施等。

(2 ) 对安全帽的要求是:①安全帽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②正确使用安全帽并扣好帽带。③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

(3 ) 对安全带的要求是:①安全带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②安全带使用两年后, 必须按规定抽检一次, 对抽检不合格的必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使用。③安全带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 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酸碱或尖锐的坚硬物体。④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 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4 ) 对安全网的要求:①网绳不破损并生根牢固、绷紧、圈牢, 拼接严密, 网纲支杆用钢管为宜。②网宽不小于2. 6 m, 里口离墙不得大于15 cm, 外高内低, 每隔3 m 设立支撑, 角度为45°。③立网随施工层提升, 网高出施工层1 m 以上。网下口与墙生根牢靠, 离墙不大于15 cm, 网之间拼接严密, 空隙不大于10 cm。桥梁、隧道、护坡地面的周围均应设置防护栏杆, 并随工程结构的进度而立挂安全网封闭。

(5 ) 临时用电的安全防护要求是:

1) 临时用电应按有关规定编好施工组织设计, 并建立对现场线路、设施定期检查的制度。

2) 配电线路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整齐, 架空线应采用绝缘导线, 不得采用塑胶软线, 不得成束架空敷设或沿地明敷设。

3) 室内、外线路均应与施工机械、车辆及行人保持最小安全距离, 否则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4) 配电系统必须采取分级配电, 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

5) 一般场所采用220 v 电压作为现场照明用电, 照明导线用绝缘子固定,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

6) 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单独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具有良好的绝缘性, 金属外壳接地良好。所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有可靠的防护罩( 盖) , 橡皮电线不得破损。

7) 电焊机、切割机等应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并有可靠的防雨、防潮、防砸保护措施。焊把线、导线应双线到位, 绝缘良好。

第15篇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1、总则

1.1技术交底是指工程(单位或分项工程)施工前,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总工负责向技术人员,或技术人员向班组长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纸要求落实的一项工作,是施工技术管理的重要步骤。

1.2技术交底的目的,一是使参加施工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作业班组明确所担负工程任务或作业项目的特点及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措施,以便更好地组织施工。二是明确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间的责任。发生工程事故,若属交底人未进行交底或交底不清,交底人的负主要责任;若属接受交底人未按交底要求施工,接受交底人的负主要责任。

1.3技术交底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自审管理规定》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定》要求基础上进行。同时,技术交底也必须安排在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并应为施工留出适当的准备时间。

1.4技术交底的形式以会议形式,并形成书面记录,交底人和接受人应履行交接签字手续。技术交底资料和交接手续是工程技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2、技术交底的内容

2.1技术交底分为单位工程技术交底和分部、分项(工序)工程技术交底两类。

2.2单位工程技术交底应与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一并进行。

2.3技术交底按技术责任制的分工、分级进行。

2.3.1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总工负责向质检工程师、技术员、施工员、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技术交底的内容:

(1)设计文件的内容;

(2)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施工程序、施工进度计划等;

(3)主要部位特征、尺寸、工程量、质量标准;

(4)主要预埋件的特征、位置及注意事项;

(5)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操作工艺、质量要求;

(6)关键部位和特殊过程的技术问题;

(7)主要施工机械的安排与配置;

(8)施工应注意的事项说明。

2.3.2项目部技术人员对各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1)施工图的具体要求;

(2)施工方案具体实施的技术措施;

(3)明确工艺操作流程以及操作要点;

(4)明确工序间检查的内容及标准;

(5)合理的劳动组合和机具设备;

(6)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

(7)施工中注意事项说明。

3、技术交底的实施与要求

3.1项目部技术交底由项目部经理主持,项目总工负责向质检工程师、技术人员、施工管理人员、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技术交底。交底的主要依据是经业主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交底后形成由交底主持人签署的会议纪要或其他文字资料和施工组织设计一起作为技术交底的依据。

3.2单位工程在施工前应根据施工进度,按部位和操作项目,由项目总工向施工队队长及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填写技术交底卡片。要结合工作特点和班组具体情况,重点突出,结合实际,切忌照抄照搬。

3.3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做到施工方法正确,各项措施针对性强,技术先进,详略得当,结合实际。

3.4项目总工必须全面了解各专业施工中的衔接和配合。因此,要求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如实地将本专业有关技术交底材料及时抄送项目总工备查,使在纵横向技术管理工作中,把各专业有机地联系起来。

3.5单位工程的技术交底资料由项目部资料保管人员负责汇集整理。

第16篇 建筑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程序

1、目的

明确各部门在安全施工措施中的职责,层层把关,使安全施工措施严细、可操作并得到严格执行。

2、 职责

2.1、 项目部计划科

2.1.1负责组织相关专业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1.2负责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同等下达、同等考核。

2.2、技术项目部科

2.2.1、负责组织编制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参与审批;

2.2.2、参加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的审查。

2.3、项目部安监科

2.3.1、负责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汇总;

2.3.2、负责按规定对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批;

2.3.3、负责参与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批;

2.3.4、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措施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执行情况。

2.4、施工工程处

2.4.1、负责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写;

2.4.2、负责按规定填报安全施工作业票;

2.4.3、负责审批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交底和执行;

2.4.4、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审批、执行。

3、具体操作程序

3.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1.1、年末项目部计划科组织各工程处编写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1.2、项目部安监科负责汇总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1.3、项目部计划科、技术科和安监科对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进行审批后报有关领导审批;

3.1.4、计划科将批准后的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同等下达到工程处;

3.1.5、工程处负责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和按期完成;

3.1.6、项目部安监科负责对计划的执行和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比。

3.2、安全施工措施:

3.2.1、工程处在开工前组织编制安全施工措施;

3.2.2、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由工程处专责工程师审批;

3.3.3、一般施工项目外的安全施工措施由项目部相关部门和领导审批;

3.3.4、工程处负责开工时按批准后的安全施工措施进行交底并在施工中严格执行;

3.3.5、项目部安监科负责对对工程处执行安全施工措施的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

第17篇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3.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4.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5.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6.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

2)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3)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

7.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

2)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4)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序;

5)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8.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第18篇 建筑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目录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目录

01、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

02、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03、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04、关于发放每月生活费及工资的规定

05、工地宿舍及卫生管理制度

06、施工现场落手清制度

07、泥工操作班落手清检查制度

08、钢筋班落手清检查制度

09、木工班落手清检查内容

10、水电班落手清检查制度

11、场容场貌管理制度

12、项目财会管理制度

13、施工现场用电检查制度

14、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15、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6、机械使用保养管理制度

17、现场防火管理制度

18、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9、项目经理岗位制

20、项目主管岗位责任制

21、施工员岗位责任制

22、质量员岗位责任制

23、资料员岗位责任制

24、预算员岗位责任制

25、安保人员岗位责任制

26、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27、材料员岗位责任制

28、防火检查制度

29、建筑工地安全防火制度

30、仓库保管制度

31、材料入库制度

32、器材领取制度

33、集体宿舍制度

34、特殊工种管理制度

35、各工种班组长岗位责任制

第19篇 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严禁赤脚、穿高跟鞋和拖鞋进入施工作业区。

2、施工围挡:施工必须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得小于2.0m;城市建成区内应使用蓝色或蓝白相间的钢制彩板围挡,并砌筑基座,基座应高出地面0.2m;围挡必须牢固,整洁美观。施工现场须设置大门,并标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市区主要干道两侧的施工现场大门必须进行亮化,鼓励采用灯光广告围挡,做到靓丽美观。

3、临建设施:施工现场临建房应符合牢固、整洁、环保、防火、通风、疏散等要求,推广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装配式房屋。严禁使用菱苦土板房及其它安全性较差的简易板房,不得使用泥砌或干砌砖房。

严禁使用钢管搭设的简易床和通铺;宿舍内净高不得低于2.6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施工现场办公室应不小于20 m2.

4、施工场地:施工现场应清晰划分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主要道路必须硬化材料、构件、料具按总平面布置图堆放整齐且标出名称、规格、产地,易燃易爆物品妥善管理;

5、标牌和消防要求:施工现场必须在大门口或大门两侧醒目位置悬挂六牌两图。

6、脚手架:在建工程基础部分完工后应按规定搭设扣件式脚手架,连墙件、剪刀撑、斜撑必须按结构设计要求设置;

7、安全网:密目式安全平网、立网必须使用省、市登记备案产品,严禁购买不合格产品。脚手架及立网应超出施工层1.2m,底层设首层平网,每10m设置一道平网,作业层下端必须设平网,严禁使用非专用网绳捆扎。

8、施工用电:施工现场要认真贯彻执行新施工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配电箱、开关箱必须使用省登记备案产品;配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保护接零),必须使用五芯电缆,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隔、一漏要求;施工现场塔机作业半径内的临时设施、建筑物、高低压线路及架空线路超出安全距离必须有防护措施。

9、施工机械设备:塔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客货两用电梯)等起重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登记备案和检测检验,严禁使用自制吊篮进行高处作业,起重设备拆装必须由专业拆装队伍进行作业,要编制拆装方案,作业前进行技术交底;

10、安全防护:认真做好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超过2.5cm的洞口必须进行防护。基坑深度超过2 m要进行放坡或进行有效的基坑支护,基坑深度超过5 m要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基坑临边必须进行防护,必要时夜间应设置警示灯。严禁夜间施工(当日22时至次日6时)噪声扰民。

第20篇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1. 总则

(1) 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2. 合同签订的基本要求

(1) 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不搞违法活动。

(2) 签订合同前,首先审查对方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及其社会信誉,确认其具有履行合法的能力方可与其签订合同。

(3)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合法的原则。

(4) 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为有关文件、资料、国家及各级政府批准的计划任务书、设计图纸及施工图预算书。

(5) 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必须具备以下重要条款:

① 工程名称和地点。

② 工程承包的性质、范围及内容。

③ 开、竣工的日期。

④ 工程造价。

⑤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竣工结算的方法。

⑥ 业主开工条件、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提供的时间。

⑦ 材料和设备的价格结算方法。

⑧ 取费标准。

⑨ 质量承诺标准及保修条件。

⑩ 互相协作事宜。

○11 违约责任。

(6) 合同条款的内容必须用语确切、责任明确、字迹工整。

3. 合同签订的工作签订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

(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对发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标中标的项目,要审查业主的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书、中标书、纪要、往来函等文书,召集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和方案。

(2)合同洽谈过程中,对于涉足担保、预付款、各类保证金等费用较大的项目,要重新进行评审。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的方案。

(3)合同主要条款商定后,由业务部负责起草文本,交相关部门(项目部、合同管理部、财务部等)进行会审后,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济师、合同主审人员)认为已经基本没有异议的,提交审查意见,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准签字。工程项目经理和营销项目经理必须参与合同签订活动的全过程。

(4)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鉴证、公证手续,由业务部负责办理。按规定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签订的合同必须批准后才能签订。

2)劳务(专业)分包合同的签订

(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对分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要分包方提供以下证件原件: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许可证、施工收费标准证书、安全资质证书、劳动队伍资质证书、关于签订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项目经理部在符合分包方条件的企业中进行招(议)标工作。合同管理部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合同条件进行审查,并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

(3)劳务(专业)分包队伍中标后,征得业主同意,由项目经理部(重大分包合同应报公司总经理审批)与分包方签订分包施工合同。工程所在地地方主管部门有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采用其示范文本;地方主管部门无示范文本的,采用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

(4)项目部在签订合同后,应将合同文本报公司合同管理部备案。

3)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由采购部根据建设工程合同要求与供应方进行洽谈,拟订合同条款,交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部会审后,由采购部签订,合同管理部加盖合同专用章。重大买卖合同会审后,由总经理批准签订。

4)其他经济合同的签订

其他经济合同由主办 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部门(项目)经理审批或预审,在部门(项目)经理权限范围内的合同由部门(项目)经理批准,由部门(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员加盖合同专用章;内部承包合同和其他重大经济合同由部门(项目)经理签署意见后由合同管理部进行合法性审查,报总经理批准签订。

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相关部门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评审表交存公司合同管理部一份备案。

5)合同的履行

(1)合同及所属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应建立合同缕析执行情况台账。

(2)有关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文本、电报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经办人应及时整理、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公司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向对方当事人交付重要资料、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履行合同付款时应当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帐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3)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合同履行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查明原因,通过取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含违约)报告。当公司接到对方的索赔(含违约)报告后应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解释或提出反索赔,公司员工不得擅自在对方当事人出具索赔报告、对账单等确认类文书上签字盖章,确须确认的,应视具体内容经公司领导或部门(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同意。

(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办公室处理,公司办公室应立即向公司法律顾问咨询,并将基本情况和法律顾问的处理意见一同上报公司领导。

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③丧失商业信誉。

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5)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事的确认:

①在重大、复杂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与对方对账,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②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账,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4.合同的变更、解除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处理。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②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③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④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变更或解除合同。若确须变更或解除时,由合同经办人查明原因,提出意见,经批准签订的门或领导审核后,认为已出现了上述规定的情形的,应提出公司法律顾问审查并签发解除合同的函;对方没有违约,应同对方协商,达到一致意见,并依法签署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合同变更必须由原合同起草部门负责更改,按《合同评审程序》办理合同变更评审,

并办理书面的合同变更手续。做好变更文件的整理、保存和归档工作。

(4)对方提出合同变更的,变更程序也应按规定的程序执行。合同变更引起的索赔,合同变更必须与索赔同步进行,索赔协议是合同变更的处理结果,是变更后合同的一部分。

(5)对于特殊情况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中止(包括停、缓建),必须及时办理中止手续,收集因中止合同给本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证据和资料,及时追究对方责任。中止的合同又恢复继续履行时,依相同程序办理恢复手续。合同的恢复与中止都必须通知合同审批部门或领导。

(6)合同未履行完毕,但确定不再继续履行,合同履行部门应做好终止记录,收集履行过程中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做好经济往来和工程结算工作,办理解除合同手续。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室保存。

5.合同的日常管理

(1)所有合同必须交工程管理部备案存档。

(2)一般项目合同由各分公司起草,报公司工程部审核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盖章。

(3)重大工程合同由公司工程部起草,经有关部门会签后,分管领导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方可盖章。

(4)严格履行合同登记盖章手续,核对审批程序,对无签字手续的有权拒绝。

(5)合同的签订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任何人不得越权使用其印章签订经济合同,也不得以行政章代替合同专用章。

(6)建立合同档案,对个单项工程的合同都要有原始记录的签证。

(7)对于登记上账的合同,按月转送统计人员以便按规定上报各有关部门。

(8)建筑施工企业基层单位的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

①个基层单位合同必须由专人管理,并建立档案。

②签订的工程合同必须执行合同的审批手续后由总公司签字、盖章。

③各子公司所洽谈的重大工程项目或因资质需要的工程项目,必须执行合同审批手续后由总公司签字盖章。

④凡到总公司签订工程项目合同的,必须同时报送内部承包合同,一并审核、签字盖章。

⑤严格执行公司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对不能完成生产任务指标的,要按相关合同条款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⑥对于联营协议,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必须对联营单位的信誉、业绩、资信、施工能力等进行调查,并附有一定的风险抵押,且执行合同审批程序方可签字、盖章。

6.合同与奖惩

(1)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2)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给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3)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想责任人追偿损失:

①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②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③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4)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①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骗的。

②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的。

③遗失重要证据的。

④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⑤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告和报案。

⑥未履行规定手续擅自在对方出具的确认书、索赔报告上签字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⑦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行为。

(5)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7。合同考查

(1)工程合同必须在开工前签订,合同签订率达到100%。

(2)内部承包合同与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0天内,签约率达100%。

(3)合同条款要真实准确、责任分明,企业合同章、法人代表章、经办人签字要齐全有效,不允许出现无效合同和违法合同。

(4)合同履约率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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