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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交底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建筑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交底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建筑行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是企业稳定运营的基石,它不仅关乎员工的生命安全,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有效的安全制度能预防事故,降低损失,提升工作效率,维护企业声誉,同时也是法规要求的基本遵循。它是企业内部管理的一把标尺,衡量着我们的工作是否真正做到了以人为本,以安全为先。

安全制度有哪些

建筑企业的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1)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确保每个员工都了解并能遵守安全规程;2) 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隐患排查;3) 应急预案制度,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4) 个人防护设备使用和管理制度,保障个体安全;5) 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作业行为。

注意事项

在制定和执行安全制度时,我们需注意以下几点:1) 制度应具体明确,易于理解和执行,避免空泛和模糊;2) 定期更新,适应新的施工技术和环境变化;3) 强化监督和考核,确保制度落实到位;4) 员工参与,鼓励提出改进建议,增强制度的实用性和接受度;5) 制度的执行不能流于形式,必须严肃对待每一次违规行为。

建筑企业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交底制度是企业安全文化的载体,它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和完善,以实现零事故的目标,确保每一个在工地上的人都能平安回家。

建筑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交底制度范文

第1篇 建筑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交底制度

建筑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与交底制度

1、安全技术措施,就是为实现安全生产,在防护上、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的措施。

1.1.一般建筑工程施工的主要安全技术措施内容

1.1.1根据基坑、基槽、地下室挖土的深度和土壤种类,选择土方开挖方法、同时确定设置边坡的坡度或采用固壁支撑的方法,以防止土方坍塌。

1.1.2脚手架、吊蓝、吊架、桥架的强度的设计及上下道路主要安全技术措施。1.1.3安全平网、立网、封闭网的架设要求,架设层次和段落。

1.1.4外用电梯的设置及井、门式架等垂直运输设备拉结要求及防护技术措施。

1.1.5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和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场所的隔离防护措施。

1.1.6施工工程包括外架与高压输电线路的间距,当电压为10kv,间距小于5米时,必须搭设绝缘隔离防护棚或防护网架。

1.1.7凡高于周围避雷设施的施工工程、暂设工程、井架、龙门架等金属构筑物,所采取的防雷措施。

1.1.8易燃、易爆、有毒作业及其场所采取的防火、防爆、防毒措施。

1.1.9季节性施工,如雨季施工防雨、防洪、冬季施工防冻、防火、防中毒等所采取的措施。

1.1.10施工工程与周围通行道路及民房防护隔离措施。

1.1.11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个人的安全防护措施。

上述安全技术措施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1.2特殊工程必须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措施。特殊工程主要有:

1.2.1深基础工程,如沉箱、扩底桩等工程。

1.2.2高大塔类构筑物,如水塔、烟窗、冷却塔、电视发射塔等。

1.2.3爆破工程。

1.2.4拆除工程/

1.2.5大型吊装工程。

1.2.6大型建筑物、构筑物的摸板工程。

1.3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内容

1.3.1夏季安全技术措施,主要是预防中暑措施。

1.3.2雨季安全技术措施(防触电、防雷击、防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倒塌及防止槽、坑、沟边坡坍塌的措施)。

1.3.3冬季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及现场取暖炉安全运行措施,煤炉防煤气中毒措施、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大模板、临建、塔吊等的防风倒塌措施、斜道、通行道、爬梯、作业面的防滑措施、现场防火措施、防误食亚硝酸钠等防冻剂中毒的措施)。

1.4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有:

⑴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⑵土方开挖工程;

⑶模板工程;

⑷起重吊装工程;

⑸脚手架工程;

⑹拆除、爆破工程;

⑺临时用电工程;

2、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编制与审批

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生产的安全,负技术责任。分别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案,必须经过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能执行。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得随意修改或拒不执行,否则,发生人身事故,要追究其责任、如果由于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有问题,发生伤亡事故,要追究编制人与审批人的责任、根据需要必须修改已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应按编制与审批程序办理。

3、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交底

2.2.1工程开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详细交底。

2.2.2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前,工长要向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2.2.3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队长,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的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

2.2.4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形成书面资料,应由项目工程师、生产班组、现场专职安全员三方签字认可后各留一份,归入安全技术资料。

第2篇 建筑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改善劳动条 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有关业务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在管理施工生产技术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技术工作。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各级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

第三条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内容要求。

第五条 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如土方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等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第六条 对于结构复杂,作业危险性大,特性较强的工程如脚手架、拆除工程等,除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还应有设计计(验)算和详图。

第七条 必须按照公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权限规定,按各部门、各人员的职责,编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审批的不准施工。

第八条 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必须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由编制人出具变更通知书,审批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 施工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向分项作业负责人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持一份,工地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落实情况。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符合施工、安装和生产的具体情况,交底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条 施工现场架体、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项目安全员、施工安装负责人共同验收,确认符合标准、规范等要求后,认真填写验收单,履行签字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各项验收单的填写必须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内容要量化。存在问题必须经整改后重新验收。

第3篇 建筑企业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械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3、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建立记录台帐,每天由作业班长进行记录。

4、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应统一集中在现场办公室,以备检查。

5、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项目部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

6、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不得擅自离岗。

7、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

8、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9、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前必须系好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往下投掷物料。

10、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11、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

12、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第4篇 某建筑企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施工用电应按已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应经当地供电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用电设施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管理应由取得合格证的电工担任。

3、配电房、变压器的设置应符合规程要求,并悬挂警示牌。

4、一切施工用电设备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多股软铜线、螺栓固定)电源控制点与用电设备距离不得大于5m。

5、施工用电线路应实行三相五线制,工作零线应重复接地,刀闸开关和熔断器的容量应满足被保护设备的要求。

6、电源线不得直接绑扎在金属物件上。

7、在对地电压500v以下的低电气网络上带电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并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

8、应定期对用电线路及用电设备进行巡检,不再使用的电源控制点及线路应及时拆除,暂不使用的电源控制点及线路应有保护措施,拆卸的裸露部分应包好绝缘。

9、多回路配电箱应标明回路名称,临时电源箱应上锁。电气设备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

10、施工用电设施应严格实行挂责任牌和操作使用规则。

11、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适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设施。

12、非电工不得乱接、乱搭电源线。

第5篇 _建筑施工企业施工机具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施工机具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施工机械设备运行进行有效控制,降低施工机械设备对环境的负面影响,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转,减少机械事故和人身伤害,确保公司整体目标和指标的实现。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

3.相关文件

《设备管理制度》

4.职责

4.1工程部

4.1.1是本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编制、修订与过程监督检查。

4.1.2 负责、发放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1.3负责为施工机械设备配备合格的操作人员。

4.1.4负责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修。

4.2项目部

4.2.1负责施工中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及施工现场管理。

4.2.2负责本制度运行过程的监督与检查,并记录存档。

5.工作程序

5.1施工机械设备的购置及配备

5.1.1各项目根据施工生产需要购置时,填写机械设备购置申批表需公司主管经理批准执行,购置申请中对效益、安全、节能、环保等做好经济技术论证。采购应遵循技术上先进、生产上适用、经济上合理的原则。

5.1.2公司根据施工生产的要求进行调配。项目部施工设备在不能满足施工生产时,可申请调配、购置和租赁。

5.1.3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且符合下列要求:

a)连接牢靠,无松动现象。

b)机械运转平稳,无异响和震动。

c)机械设备运转部位密封良好,无泄漏现象.

d)机容整洁。

5.2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

5.2.1施工时,应配置使用性能完好,安全有保证的机械设备,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应齐全。机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公司应对其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填写《机械设备进场验收单》,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2.1.1所有机械设备应达到以下要求:

a)传动的外露部分应有牢固的防护罩,并且连接可靠,无松动。.

b)所有设备保持接地(零)线应可靠。

c)每台设备应使用一个独立的开关和电源线路,并与设备的负荷相匹配。所有带电部位屏护良好,防止意外触及。

d) 设备的线位、连锁、操作手柄应灵活可靠。

e) 设备不能出现漏油现象。

f) 设备检修时要断电,在断电处必须挂警示标志禁止合闸、有人作业,并设置监护人。

5.2.1.2各种设备除达到上述要求外还应分别达到下列要求:

5.2.1.2.1垂直运输与起重机械(汽车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室外电梯)。

a)超高限位、力矩限制器、制动器、臂杆幅度指示器、吊钩保险,装置齐全稳定有效。

b)安全装置:

1卷扬限位器动作应有效可靠。

2大小车行程限位动作应有效可靠。

3门窗电器联销应有效可靠。

4紧急停车开关应灵敏可靠。

5电铃声应清脆、响亮,操纵开关标志应清晰。

6各处转动连接轴和其它外露旋转部位应装设牢固可靠的防护罩。

7 驾驶室地面应铺绝缘垫。

c)钢丝绳

1、钢丝绳断丝数在一个捻节距中断丝数不得超过钢丝绳丝数的10%。

2、钢丝绳尾端应装卡牢固,钢丝绳在卷筒上至少留有三圈。

d)滑轮应无裂纹、缺损,且转动灵活。

5.2.1.2.2 机动与运输车辆(机动翻斗车、轮式装载机、砼搅拌运输车)

a)离合器分离彻底,结合平稳可靠,无异常声响。

b)转向装置应调整适当,操纵方便,灵活可靠。

c)油箱、油路应无渗漏。

d)手、脚制动调整应适当,制动距离应符合要求。

e)仪表、照明、信号及附属装置应齐全完好。

5.2.1.2.3 混凝土机械(搅拌机,砂浆机,皮带运输机,混凝土输送泵)

a)连接件应完好无松动现象。

b)离合器分离应彻底,起支应平稳,制动器应灵敏可靠。

c)电气装置和线路的绝缘应良好,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

d)电源开关箱应有防雨遮栏措施,且应加锁。

e)露天使用的搅拌机应有防风避雨棚。

5.2.1.2.4 钢筋机械(钢筋调直机、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机、卷扬机、对焊机、点焊机)

a)电气装置和线路的绝缘应良好,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设备外壳应做保护接零(接地)。

b)明露的传动部位应有牢固适用的防护罩。

c)卷筒上钢丝绳在使用时不应全部放完,应留有三圈,尾端装卡应牢固。

d)对焊作业要有防止火花烫伤的措施,防止作业人员及过路人员烫伤。

5.2.1.2.5 木工机械(平面刨,压刨,木工铣床)

a)应有吸尘装置且完好有效。

b)夹紧装置应完好有效,工作可靠。

c)电气装置和线路绝缘应良好,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设备外壳应做保护接零(接地)。

5.2.1.2.8 焊接机械(直流、交流、等离子切割机)

a)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电焊机接线处应有屏护罩。

b)电焊机插座与插头相匹配,且必须装有保护接(零)线。

c)电焊机一次接线长度一般不超过3m,焊把线长度不超过30m,并不准有接头,二次接线接头不允许超3个。

5.2.2需现场组装的大型机械设备(塔吊、室外电梯)须指派具有资质的安装队伍按有关规程进行组装,取得技术监督部门准予使用证方可使用。

5.2.3施工单位在使用机械设备时,优先考虑到负荷与设备配置相适应,并减少设备空运转节约能源。

5.2.4施工单位对使用的机械设备制定和实施必要的管理措施,减少施工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的噪音、尾气的排放、运输撒漏等。

5.2.5施工单位应为施工机械设备配备能胜任工作的操作人员,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保持相对稳定,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5.2.6施工单位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机械设备所

处工作场所应挂机械设备操作规程牌,严禁违章作业。

5.2.7项目部设备管理部门每月对所属的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机械设备完好、利用情况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问题的机械设备,必须停机整改,整改后经验收合格,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5.3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查与维修。

5.3.1机械设备的日常检查工作由操作人员进行,发现机械故障、安全装置及防护设施损坏及时报设备管理部门。

5.3.2操作人员负责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清洁、调整、润滑、紧固、防腐工作,发现漏油、液现象及时处理。

5.3.3项目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施工机械设备的大、中、小修工作安排。不具备大修条件的可委托外修。督促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

第6篇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2、班组长每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10-20%的经济责任。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责任。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

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责任。

6、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三、高处落物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责任人50-300元罚款。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责任。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四、环境

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天一次的场地清理,保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10-100元罚款。

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责任人100-500元罚款。

第7篇 建筑企业考核奖罚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鼓励先进,惩罚三违,公司制定奖罚条款如下:

一、奖励:

1、凡创双标、单标的项目,都必须是目标管理内工程项目,其建筑面积在2500m2以上,建筑结构层次不限。

2、确定创标项目,发包与承包双方必须签订创标奖罚政策,合同一式三份。

3、创标项目确定后,分级上报主管部门,有分级主管部门分期到现场验收考核,一般分基础设施初建阶段、主体工程验收阶段、拆架子前期阶段,有施工单位向分级主管部门报告联系验收考核。

4、奖贴金兑现,凭主管验收部门发证为依据(文件)由总公司年终表彰大会上兑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分期预付合同规定的部分金额。

5、在市级以上大检查中被通报表扬的工程项目,奖励2000元。

6、奖贴金分配方法,合同上确定的金额极大部份是补贴施工单位增设现场设施的,也可以从奖额中抽出一部分奖给施工现场有关管理人员,以鼓励大家创标的积极性,奖额有项目承包者自行决定。

7、奖贴金由公司负责兑现,公司、办事处预付。

8、对创标的施工单位,在今后业务分配上建议从优。

9、公司组织质安大检查中的奖罚,由检查组临时决定。

10、合同创标,经主管部门验评不达标的工程项目,按合同规定处罚条款处罚,有发包方负责收取,此款全部上交总公司,年终清交汇算时结清,同时对承包者将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二、处罚:

1、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工地其项目经理给予行政上降级及在一年内给予少分业务或不给业务的处分,情节恶劣清退,经济处罚依据签具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和签具的工程管理目标责任承诺的有关条款处理。

2、在省级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者罚现金10000元,在市级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者罚现金5000元,在总公司例行的大检查中按《标准》打分不满75分者罚,缺一分罚100元。

3、安全职能部门出具的整改单,必须按规定日期整改好,然后回执报出具部门复查验收,若不送回执又不如整改者处50元-200元的罚款(奖罚款由安全部门开收付凭证,收付款由财务科负责办理)。

附:违章处罚细则

序号违章内容及额定罚款对象处罚标准
1不戴安全帽每人罚项目经理5
2高空、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项目经理50
3井架、吊篮乘人每人各罚个人50
4井架、吊篮乘人每人各罚开机工100
5施工现场无五牌一图项目经理200
6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不编制项目经理100
7安全生产资料不真实、残缺不齐项目经理200
8无安全生产三级协议书签具项目经理200
9强令职工冒险违章作业指挥者200
10安全生产夫检查、无活动项目经理100
11高空作业时乱抛材料、工具、杂物项目经理50
12非操作人员乱开或玩弄机电设备项目经理200
13作业时穿拖鞋、高跟鞋、塑料底鞋项目经理5
14无故翻爬井架、脚手架工人10
15不按规定布设安全网项目经理100
16井架防护每缺一项项目经理50
17电机设备无接地或接零每处项目经理20
18特种工无证上岗(除停止操作外)项目经理200
19易燃地区不设灭火设备每处项目经理50-100
20脚手架未经验收使用项目经理50
21发现触保器失灵每只项目经理100
22闸刀无盖或无插头直接电源每处项目经理20
23易燃易爆处吸烟(每人)个人10
24擅自使用(明火)电炉个人50
25工地发现小孩项目经理50
26外地工无身份、计划生育证(清退)项目经理50
27乙炔气与氧气存放不符合规定项目经理100
28打群架项目经理100
29架子上面嘻闹(个)5
30食堂人员烧火时离伙房个人5
31工地进行赌博(没收赌具)个人100-200
32偷窃财物按现价个人1-5倍
33酒后高空作业个人50
34发现不满十八周岁的童工作业项目经理3000
35吊盘内卸料不拉保险杠每次项目经理100
36穿背心、赤膊作业个人20

第8篇 建筑企业防火制度范本

1目的和范围

为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应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管理。

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设施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方面的安全管理。

3.2使用部门对分管的生产设施要严格遵循操作规程,认真检查生产设施运行中的动态指标是否符合要求,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安全。

3.3生产设施的检维修由生产设施的“包机”维修部门负责。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3.4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由设备处和拆除部门负责。设备处和拆除

部门负责人应对拆除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报废、拆除过程的安全工作。

3.5管理部负责对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4控制程序

4.1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

4.1.1生产设施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4.1.1.1车间设备主任每天进行生产设施安全运行检查,并认真填写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1.2维修工每天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并认真填写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1.3操作工严格按照岗位作业指导书操作设备,加强日常维护保养,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表及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2设备处对生产设施的管理与监督

4.1.2.1日常检查:设备处巡检人员每天对生产设施进行认真巡检,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认真填写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2.2对主要生产设施的检查:设备处巡检人员每周一次对主要生产设施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产设施的压力、温度、声音、振动、油压、油温、油位、电流、电压及轴承润滑点、防腐保温、主要泄漏点等,如发现问题,同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一同会诊处理。

4.1.3生产设施隐患的处理

4.1.3.1设备处根据查出的生产设施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详细

说明存在的问题,整改意见及期限。

4.1.3.2生产设施使用部门在接到设备处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人,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情况返回设备处。

4.1.3.3隐患整改通知单返回设备处后,设备处将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签署复查意见。

4.1.3.4生产设施使用部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不及时整改或组织不力逾期不完成的或整改不彻底者,按未整改对待,除加倍经济处罚外,还要拿出处理意见,并纳入年终考核。

4.2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4.2.1特种设备的采购

4.2.1.1采购部门接到采购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指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压力管道)计划后,应对特种设备供方资质进行审查,核实其是否具有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相应资质。

4.2.1.2特种设备进厂时,采购部门应核查特种设备随机资料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并将符合要求的资料移交给档案科。

4.2.1.3档案科收到资料后,应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将资料入档。

4.2.2特种设备的安装、注册

4.2.2.1特种设备安装管理部门应核实委托的特种设备安装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

4.2.2.2特种设备安装过程中,安装管理部门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验

收或报检。

4.2.2.3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安装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

4.2.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

4.2.3.1管理部应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4.2.3.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应由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写报告,报分管副总批准后,由设备处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到相应的管理部门参加培训、取证。

4.2.4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

4.2.4.1设备处负责建立特种设备台帐。

4.2.4.2使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4.2.4.2.1使用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自检,并作出记录。

4.2.4.2.2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进行自检,如需校验,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对于需外协校验的,由使用部门写报告,经分管副总批准后,由相关部门实施。

4.3生产设施安全检维修管理

4.3.1维修前的准备

4.3.1.1设备维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4.3.1.2根据设备维修项目的要求,检修部门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

实维修人员、维修组织、安全措施。

4.3.1.3设备维修如需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4.3.1.4维修前的交出手续由设备所在单位办理。静止设备清理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4.3.2维修前的安全教育内容

4.3.2.1维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

4.3.2.2维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4.3.2.3维修作业中身体防护用品和用具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4.3.2.4维修作业项目、任务、维修方案和维修安全措施。

4.3.3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4.3.3.1安全检查和措施应详细填写在《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上。

4.3.3.2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器具不得使用。

4.3.3.3转动设备维修前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4.3.3.4对维修中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3.3.5对维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箅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4.3.3.6对维修用的盲板应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需探伤后方可使用。

4.3.3.7对维修中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3.3.8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冲洗水源。

4.3.3.9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4.3.3.10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4.3.3.11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障畅通无阻。

4.3.3.12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4.3.4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4.3.4.1参加检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3.4.2检修作业的各工种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并严格执行本公司《设备维护检修规程》中各种设备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4.3.4.3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4.3.4.4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

责人应及时与当班班长联系沟通,防止异常情况发生。

4.3.4.5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3.5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4.3.5.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4.3.5.2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取情况。

4.3.5.3因检修需要而转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措施应恢复正常。

4.3.5.4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应及时拆除。

4.3.5.5设备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机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4.3.6《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使用

4.3.6.1《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公司设备处负责管理。

4.3.6.2维修前,设备所在单位应制定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签字确认。

4.3.6.3维修时,设备维修单位应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签字确认。

4.3.6.4设备所在单位、维修单位应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4.3.6.5生产部只对主要/关键设备的检修审查《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并填写审查意见。

4.3.6.6设备所在单位负责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自留一份后,交设备处、设备维修单位各一份。

4.4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

4.4.1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

4.4.1.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拆除部门应该对拆除设备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编制拆除方案,落实控制风险,经联合签字批准后,方可施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

4.4.1.2拆除工程在施工前,管理部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4.4.1.3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员的统一领导下和经常监督下进行。

4.4.1.4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水道、供热设备等相连接部分切断。

4.4.1.5生产设备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介质的,应先清洗干净,经化验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动火拆除。

4.4.1.6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有脚手架或者其它稳固的结构部分方可操作。

4.4.2生产设施的报废

4.4.2.1生产设备使用或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

4.4.2.2由归口管理部门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

4.4.2.3报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示。

4.4.2.4需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由财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4.5特种设备的安全作业

4.5.1特种设备的维修

4.5.1.1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部门应及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如需外协维修,由使用部门写报告,经分管副总批准后,通知设备处,由设备处组织外协维修。

4.5.1.2设备处在联系特种设备维修、维护时,应先审查维修、维护单位有无相应资质。

4.5.1.3特种设备维修、维护单位在工作时,应严格执行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4.5.2特种设备的检验

4.5.2.1设备处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4.5.2.2使用部门应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做要相应工作。

4.5.2.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在检验时,应严格执行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4.5.3特种设备的报废

如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使用部门应及时按相关规定予以报废。由设备处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

5相关制度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6记录

6.1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6.2主要/关键设备周检表。

6.3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6.4安全检查分析表。

6.5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6.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6.7特种设备档案。

6.8固定资产报废单。

6.9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计划。

6.10检验报告。

(一)、企业防火审批制度

为加强公司建审管理,从根本上采取防火措施,预防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建审工作以国家现行有关防火规范为依据。

2、各项目经理部所购买的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应上报公司创安办及防火办;同时接受防火工作人员检查。

3、公司所属各单位在接到项目后,应由公司防火部进行审查后再组织人员参加图纸会审、会审必须有消防监督部门参加。

4、防火专篇一般包括:工程任务、生产或贮存火灾危险性,周围供水管网情况,单体建(构)筑物、装饰物的防火措施,消防给排水、电气,防排烟等措施,工艺流程以及设计中存在的问题等在施工方案中均要求体现出来,同时上报公司创安办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施工用火用电制度

1、严禁在禁火区动用明火或使用能产生火花的设备,若因生产等需要动用明火的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应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

2、仓库或易燃货物堆栈周围和火灾危险性大的车间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具(生产性使用除外)严禁在仓库内使用蜡烛照明。

3、炉灶、烟囱要和可燃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炉灶附近不准堆放易燃可燃物,使用炉火要有专人负责,人离开时将炉火熄灭或处理好。

4、安装电器设备,必须由正式电工负责,不准乱拉或超负荷使用,不准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保险”装置,电线穿过构件要加套管,线头连结需牢固。

5、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内,不宜用电气照明,必须安装时,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6、电、气焊接要由持证电焊工进行,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焊接盛放可燃物体的容器中时,应先将容器洗干净,以防残留物燃烧爆炸。

(三)、施工现场防火制度

1、施工现场未经批准不得使用电炉、电气炊具及砌炉灶。

2、项目负责人必须做好施工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及防火安全检查。

3、施工现场非电工人员不准安装电气设备及拉搭电源线,严禁采用钢丝或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严禁在电气闸刀、开关箱或配电箱1米以内堆放,挂设杂物。

4、工地各工种完工或下班后,应及时清除干净易燃、可燃废料。

5、现场必须配备适当灭火器材,并不准挪为他用,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学会操作,能扑救初起火灾

(四)、施工现场生产明火作业审批制度

为更好地加强生产中的明火作业管理,做好防范工作,落实明火作业审批制度,确保施工生产的安全,现就工地明火作业审批的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1、明火作业审批范围

工地的车间、仓库、生产过程中在下列规定范围内,必须做好明火作业审批手续: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性焊割作业。

(2)、焊割小型的油箱、油桶等容器。

(3)、高空焊割作业。

2、明火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1)、明火作业现场的易燃物、可燃物品必须清除。

(2)、明火作业现场周围的易(可)燃物品不能清除时,应用水浇湿或盖上石棉制品、湿麻袋等以隔离火星,并做好焊割后的安全检查工作。

(3)、应检查动火现场周围的易燃品堆放及管道孔洞内有否留下焊渣隐患。

(4)、高处动火要设置火盘、安设铁皮遮挡或用不燃物围栏。

(5)、操作现场要配备适量的灭火器,要指定专人看护,做好防范工作。

3、作业报批方法

(1)、生产中需明火作业的生产人员应事先向工地负责人报告,领取明火作业申请单。

(2)、申请明火作业者填写作业申请单。

(3)、审批时,由工地的负责人召集焊工、工地安全员先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焊工、工地安全员签署意见后,报项目负责人审批。

(4)、在进行较大危险性的焊割作业时,应报公司保卫部门审批。

第9篇 浅谈建筑施工企业危险源控制制度

安全与不安全是相对的概念。如果把安全描述为平静、正常、没有事故,那么,发生了事故一定是不安全的。因此,事故与安全生产也就是相对的事件了。这里所说的事故指发生在生产过程中,违背人们意愿且又失去控制的事件。具体到生产活动中,事故总是要构成人体伤害或造成财产损失的。虽然,人们并不希望发生任何事故,但是,事故却总是在人们对危险源控制不力,危险趋势不可遏制后而突然发生。

从事施工生产活动,随时随地都会遇到、接触、克服多方面的危险源。一旦对危险源失控,必将导致事故。探求事故成因,人、物和环境因素的作用,是事故的根本原因。从对人和管理两方面去探讨事故,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都是酿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而这些都是构成危险源的重要因素。

如果对施工企业及现场建立和保持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实施程序,包括涉及生产活动的所有场所以及生产设施。识别和确定危险源的存在、性质及评价危险源的风险程度,并确定是否可容许。从而采取与危险源风险适应的有效控制措施,就一定能够预防、降低或消除风险,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什么是危险源呢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是这么定义的: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害或疾病、物质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通俗的来说,危险源就是过去、现在和将来在管理过程及作业区域内存在的安全隐患。

下面就危险源控制程序的编制及实际运用畅述如下:

一、建立文件化的《危险源控制程序》,该程序的基本内容如下:

1 目的

建立和保持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实施程序,包括涉及生产活动的所有场所以及生产设施。识别和确定危险源的存在、性质及评价危险源的风险程度,并确定是否可容许。从而采取与危险源风险适应的有效控制措施,以预防、降低或消除风险。

2 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公司的业务活动范围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方法和管理要求。适用于公司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

3 职责

3.1 各部门及项目部进行本部门、本项目部生产、活动及场所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工作。

3.2 安全部门负责监督各部门及项目部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并进行审核。 3.3 管理者代表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批准。

4 工作程序

4.1 危险源辨识方法

4.1.1 询问、交谈:与生产现场的管理、施工人员和技术人员交流讨论、获取危险源资料。

4.1.2 现场观察:到施工现场观察各类设施、场地,分析操作行为、安全管理状况等,获取危险源资料。

4.1.3 事故树分析法:可针对各类事故进行分析,并按事故树分析要求展开和绘图,获取危险源资料。

4.1.4 安全检查表法:采用预先设计好的安全检查表或制度与规程,到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记录和分析,并据此获取危险源资料。

4.1.5 针对不同目的和应用范围,还可以采取施工流程分析法、查询分析事故法等方法辨识危险源。

4.2 危险源类别及其作用

4.2.1 危险源类别

危险源就是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一般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危险源指可能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

第二类危险源指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

4.2.2 一起事故发生是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第一类危险源的存在是发生事故的前提,第二类危险源的出现是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它们分别决定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可能性大小,两类危险源共同决定危险源的危险程度。

4.2.3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点,重点从项目施工全过程、辅助业务部门以及施工作业环境等方面进行危险源的辨识。

4.3 危险源辨识的步骤及方法

4.3.1业务活动分类

各部门及项目部按照本部门、本项目部的工作职责确定本部门、本项目部的业务活动类别与范围,填写《业务活动分类表》,在进行业务活动分类时,重点考虑以下方面:

a) 部门管辖的地理范围;

b) 计划性的工作,主要为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c) 被动性的工作,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d)生产作业的过程;

e) 特殊工种的作业;

f) 临时的工作,如消防演习、防台防汛等。

4.3.2 危险源的分类

按照gb/13861-1992《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代码》的要求,将危险源分为以下类别:

物理性危害、危险因素:

a)设备设施的缺陷

b)防护缺陷

c) 电危害

d)噪音危害

e)振动危害

f)电磁辐射

g)运动物危害

h)明火

i) 造成灼伤的高温物质

j) 造成冻伤的底温物质

k) 粉尘与气溶胶

l) 作业环境不良

m) 信号缺陷

n) 标志缺陷

o) 其他

b、化学性危害、危险因素

a)易燃易爆性物质

b)自然性物质

c)有毒物质

d)腐蚀性物质

e)其他

c、生物性危害、危险因素

a)治病微生物

b)传染病媒介

c)致害性动物

d)致害性植物

d、心理性、生理性危害、危险因素

a)负荷超限,包括:体力、听力、视力等

b)健康状况异常

c)心理异常,包括情绪异常、冒险心理、过度紧张

d)辨识功能缺陷:感觉延迟、辨识缺陷

e)其他

e、行为性危害、危险因素

a)指挥失误,包括违章指挥、指挥失误

b)操作失误,包括误动作、违章作业

c)监护失误

f、其他

4.3.3危险源识别时需要考虑的方面:

a)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

b)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

c)风险的多种类型;

d)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e)相关方的观点;

f)过去管理体系审核的不符合项;

g) 出现的虚惊、紧急或灾难事件。

4.4 风险评价的方法

4.4.1 评价员工在某种具有潜在的危险的环境中作业的危险性的方法, 采取“打分”的办法指定各主要因素的分数,然后根据总的危险分数来评价其危险性。危险性即用下式表示:

危险性 = lec

l-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可能性

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

c-危险严重度

三个主要因素的评分方法如下表:

表一: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可能性分数(l)

分数值

分数

事故或危险情况发生可能性

10

连续暴露于潜在危险环境

6

逐日在工作时间内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然地暴露

2

每月暴露一次

1

每年几次出现在潜在危险环境

0.5

非常罕见地暴露

表三:可能结果的分数值(c)

分数值

可能结果

100 _

灾 难 许多人死亡

40

非常严重 数 人 死 亡

15

严 重 重残或死亡,严重职业病或死亡

7

重 大 暂时性重伤或轻残或造成一般职业病

3

一 般 轻微的可恢复的伤害或轻微疾病症状

1

引人注目 不利基本的卫生健康

4.4.2 将收集的信息按上述标准进行评分,将所得分数填入职业安全卫生 风险评价表中,并计算三个指标的连乘积,得出危险性。并按表四所列的 分值确定风险程度。

表四:危险分数值

分 数 值

危 险 程 度

> 320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160 - 320

高度危险, 需要立即整改 (此段可以设置为重大危险源控制等级)

70 - 160

显著危险, 需要整改

20 -70

可能危险, 需要注意

< 20

稍有危险, 可被接受

4.4.3 由管理者代表及相关部门人员,根据风险程度分级确定出重大安全卫生风险,制定出重大风险汇总表,并以此作为确定职业安全卫生目标和指标的主要依据。

4.5 危险源的初始辨识和风险评价

4.5.1 各部门及项目部依据4.1~4.3的要求对本部门的人员活动、常规或非常规的工作、作业场所内的各类设施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全面识别和风险评价,填写“危险源辨识与评价表”交安全部门审核。

4.5.2 安全部门审核汇总各部门及项目部的“危险源辨识与评价表”,列出“重大危险源清单”报管理者代表审批。

4.5.3 审批后的“重大危险源清单”作为制定职业安全卫生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依据。

4.6 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执行

4.6.1项目部在项目开工前应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特别对大中型设备的拆安装,起重吊装,外架的搭拆,施工用电,大型模板的拆安装,卸料平台拆安装,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拆安装),填写“危险源辨识与评价表”。

4.6.2 每年10月各职能部门对本部门涉及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价,填写“危险源辨识与评价表”。

4.6.3安全部门根据各部门、各项目部填写的“危险源辨识与评价表”,进行整理,编制公司年度的“重大危险源清单”。

4.6.4各部门及项目部对重大危险源应制定管理措施、填写“风险控制计划表”,报安全部门审核。

4.6.5“危险源辨识与评价表”、 “重大危险源清单”必须报管理者代表批准。

5 相关/支持性文件(略)

6 记录表单

6.1《危险源辨识与评价表》

部门管辖或覆盖的地理位置:

计划性的工作:

被动性的工作:

生产或作业过程:

特殊的工种或作业:

不经常的任务:

6.2职业安全卫生风险辨识及评价表

项目

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危险源

l

e

c

d

控制措施

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设备设施缺陷

防护缺陷

电危害

噪音危害

振动危害

电磁辐射

运动物危害

明火

造成灼伤的高温物质

造成冻伤的低温物质

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

粉尘与气溶胶

作业环境不良

信号缺陷

标志缺陷

其他

易燃易爆性物质

自燃性物质

有毒物质

腐蚀性物质

其他

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

致病微生物

传染病媒介物

致害动物

致害植物

心里生理性危害因素

负荷极限:体力、听力、视力超过极限

健康状况异常

心理异常

辨识功能异常

其他

行为性危害因素

指挥失误

操作失误

监护失误

其他

其他

6.2重大危险源清单

序号

危险源

危险等级

涉及部门

现有控制措施

备注

6.3风险控制计划表

1.管理方案名称:

2.涉及部门:

3.活动内容:

项目

负责部门

1

1

4.实施进度

1

1

5.验证情况

项目

完成情况

验证人

二、危险源识别、评价、控制实例

建筑施工企业的危险源识别一般从依据建筑施工企业涉及的作业过程(业务活动分类)来进行分类识别,建筑施工企业主要作业过程一般分为:钢筋工程、防雷接地安装工程、脚手架工程、建筑电器、给排水工程、混凝土工程、砌体、门窗工程、摸灰工程、模板工程、施工电梯、塔吊、土方工程、装饰工程、后勤管理、设备管理、仓库管理、机关单位作业。下面就钢筋作业过程中涉及的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方法举例如下:

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危险源

l

e

c

d

控制措施

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设备设施缺陷

钢筋拉伸设备维修保养不到位,卷扬机钢丝绳断丝或磨损超过标准未更换

1

1

3

3

由机电人员对该机械传动部位进行打油保养,钢丝绳断丝达到报费标准及时更换,符合安全后方可使用

钢筋切断机外壳脱落,松动

1

2

7

14

由机电人员进行维修加固

钢筋切断机刀口有两处破损

3

1

7

21

由机电人员更换,更换后经检查符合安全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对焊机作业时,没有配备灭火器材

3

6

3

54

将对焊机周围的易燃物品远离,按照公司或项目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干粉或泡沫灭火器

钢筋机具没有重复接地

1

1

15

15

由机电人员按照jgj46-88标准要求增加

防护缺陷

对焊机作业人员作业时未设防火挡板,火星乱溅,作业人员没有佩带防护面罩

3

6

3

54

由项目安全员监督对焊作业人员加设防火挡板并给作业人员配发防护用品

对焊机作业人员作业时未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

1

2

15

30

按公司或项目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中有关防护用品规定进行发放,并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使用

钢筋拉直机周围没有防护栏杆,没有警告标识

1

3

3

9

在作业场所搭设1-1.2的防护栏杆并悬挂醒目的安全标志牌

电危害

设备外壳没有保护接零(接地)

0.5

6

15

45

由机电人员按照jgj46-88标准增设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大于4ω

对焊机没有设置漏电保护器

0.5

6

15

45

按照jgj46-88标准增设漏电保护器,安装完后经检查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机具开关箱没有拉闸上锁,作业或维修中他人可能进行操作

0.5

6

15

45

依据公司或项目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有关条款对相关人员处罚并组织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力度

电渣压力焊机无专用开关箱,工人操作地点与电源开关处较远,有问题时难于及时切断电源

1

3

15

45

由器材部采购符合jgj46-88标准要求的电箱。由机电人员安装经检查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使用。

平板车转运钢筋装车不不合理时,钢筋散落容易砸伤工人

1

2

7

14

对工人加强安全教育增加自我防范意识,运输钢筋时捆绑牢固后,方可运输。

塔吊运钢筋时,钢筋不分类混合吊装,容易散落伤人

0.

5 1

15

7.5

将钢筋分类吊运,较短的钢筋吊运时采用筐吊运。

无塔吊时,垂直传递钢筋,容易坠落伤人

3

2

7

42

人工传运钢筋时由专人统一指挥并给作业人员配备防护用品

明火

钢筋焊接时无动火申请,私自焊接,且无人监护

1

3

3

9

按公司或项目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办理动火申批手续

焊接中焊条头随意乱扔,容易引发火灾

1

3

3

9

对操作人员加强安全教育,焊接前应将周围易燃物清理。

对焊机距离木工房、宿舍过近,容易引发火灾

0.5

1

15

7.5

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对可燃的场所增设消防设备或将对焊机位置迁移。

造成灼伤的高温物质

电焊、气焊作业过程的高温材料容易伤人

1

6

3

18

按有关标准配发防护用品,并加强安全教育

粉尘与气溶胶

焊接过程产生的烟气对人体的伤害

6

3

1

18

给操作人员配发口罩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体检

作业环境不良

钢筋机台周边钢筋头没有清理干净,容易扎伤人

0.2

6

3

3.6

按照公司或项目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将钢筋头及时清理搬运

机具安置不合理,操作空间狭小,加工长件时容易受到伤害

1

3

3

9

按照公司或项目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现场的实际情况,扩大钢筋制作的场地

绑扎4m以上的柱筋时,没有设置平台,攀登钢筋骨架进行作业,发生坠落事故

3

3

3

27

绑扎2m以上的柱梁钢筋时,必须增设操作平台。

对焊机棚搭设没有使用防火材料

0.5

6

3

9

使用防火材料,并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电渣压力焊焊接柱筋时,楼板养护水较多,易发生触电事故

1

3

15

45

在积水多的地方增设干燥的木板,操作人员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标志缺陷

钢筋机具处没有设置安全标志

0.5

6

3

9

项目部安全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设

安全操作规程牌挂设位置不当,难以看到

0.5

6

3

9

项目部安全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挂设

对焊机棚没有防火标志牌

0.5

6

3

9

项目部安全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挂设

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

易燃易爆性物质

对焊机作业现场10m范围内违章存放有氧气、乙炔瓶

1

0.5

40

20

项目部按照规定增设氧气、乙炔瓶的存放场所

[结束语]

本文从依据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结合建筑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畅述了危险源控制的必要性和建立危险源控制的实施程序的具体方法。以期对建筑施工企业预防、降低或消除风险,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推进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等方面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

有不足之处敬请同行予以批评指正或共同探讨。

第10篇 建筑企业安全责任制度范本

建筑工程企业安全责任制度范本

一、公司总经理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提到首要议事日程。

(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其它安全措施经费的投入。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

二、安全生产副经理

(一)在总经理领导下,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对国家财产和职工安全健康负主要责任,从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生产方面负领导责任。

(二)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状态,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研究解决安全、防火、交通、工业卫生、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负责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文明施工工作,组织安全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好的典型,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四)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文明施工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教育、新工人三级教育、特殊工种上岗前的培训取证教育等各项教育工作。

(五)组织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和上报。

(六)审批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和参加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定,对安全措施进行审核。

(七)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重大险情隐患,指定整改措施并负责实施。

三、公司总工程师

(一)对本企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在技术上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文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审批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的适应性和可行性,并督促贯彻执行。

(四)在检查施工和生产的技术工作的同时,负责安全技术检查、指导工作。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对主管的职能部门,进行安全责任制教育,并检查执行情况。

(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有关部门对劳动保护工作、消除粉尘、噪声、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的实施措施,并督促检查取得实效。

六、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四、技术负责人

(一)协助项目经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和制度,对项目的安全技术负直接责任。

(二)根据生产规模,组织或参加一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向单项工程负责人、工长及有关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检查其实施情况,主持编制项目部冬季雨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规章制度。

(四)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 技术措施。

(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改进机具、设备,消除粉尘噪声,改善劳动条件。

(六)参与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龙门架、安全网、安装的电器、机械等安全保护装置的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七)参加项目部的安全检查,负责对施工班组或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督促生产班组及时解决查出来的事故隐患。

(八)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合理化建议时,都要会同安全部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无保证安全措施项目,一律不得采纳和推行。

(九)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进行事故签定,提出改进措施。

(十)在制定科技发展规划时,要有职业安全、卫生的内容,要积极引进和推广职业安全卫生新技术。

(十一)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十二)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五、项目经理

(一)落实本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二)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

(四)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六)对爆破措施、防火措施以及建筑防火进行安全审核。

(七)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检查工作,制定消防、易燃易爆、剧毒品等岗位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督促贯彻执行。

(八)负责督促检查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及爆破人员工作情况。

(九)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并征求施工管理部意见。

(十)参加重大伤亡事故、交通和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六、施工管理部

(一)根据公司规定的安全管理部门工张职责,对本部门、本系统的工张全面负责,并保证分工明确,使各项职责落实到具体管理岗位。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张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条例、规定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三)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组织起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批准后组织贯彻、实施。

(四)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及措施,经批准贯彻、实施,并对实施情况金鑫监督检查。

(五)定期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及本部门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工作,按时向主管经理汇报工作。

(六)负责组织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

(七)主持部门内的日常工作,制定每月的具体工作计划,组织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研究总结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总结、交流和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九)负责组织进行对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外部关系。

(十)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和鉴定劳动保护用品;负责制定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标准,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十一)负责本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配合其它部门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工作和其它安全教育工作。

(十二)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予以监督。

(十三)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计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贯彻执行安全法规,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

(十四)参与审核公司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的执行情况;推进安全技术进步,参与公司投资项目的新建、购置、更新、改造的技术经济分析与论证。

(十五)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限期解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令作业人员先撤离危险区域,事后向领导汇报。

(十六)负责组织公司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上报,及时向公司劳动管理部门进行情况通报;负责公司的安全统计工作;负责办理工伤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审批签字手续,裁决安全生产纠纷。

(十七)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安全活动,总结交流腿哦光安全生产经验。

(十八)负责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与培训,指导下级安全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十九)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考试、考核、办理安全生产证件。

(二十)负责现场环境保护、噪声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十一)做好安全设施、劳保用品的鉴定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十二)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奖励基金,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奖励。

(二十三)参加公司劳动医务鉴定委员会工作。

(二十四)编制职工培训计划,必须包括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负责解决教育经费。

(二十五)负责将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列入各级年度施工生产计划并安排实施。

(二十六)做好新工人的入厂培训及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二十七)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专职安全员

(一)努力学习和掌握各种安全生产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作好本职工作。

(二)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各单位的施工和生产情况,指导和协助基层专业人员的工作。深入现场检查、督促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并报告领导处理。

(三)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负责做好记录,总结和签发事故隐患通知书等工作。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认真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协助领导贯彻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六)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做好记录。

(七)协助经理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对新工人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完成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项目部安全员

(一)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本公司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项目部安全措施的制定工作,使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二)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做好公司月、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比记录入档。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参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好施工班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并作好教育记录入档。

(四)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五)检查及处理情况应记录在案。

(六)安全员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有责任,有权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直接责任者,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和罚款,并作好惩罚记录入档。

(七)协助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及有关班组长等对脚手架、模板工程、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械、“三宝”及“四口”防护,进行检查验收工作,作好合格交验签字手续,并作好检查验收记录入档。

(八)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语,安全生产标志牌,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章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试验,维修保养和登记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工作正常,安全有效。

(九)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后,协助工程处长,施工队长保护好施工现场,积极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及时上报,协助事故调查工作,并作好事故的详细记录入档。

九、材料设备部

(一) 认真执行、模范遵守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对本班组生产的安全负责。

(二) 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解决后,才能使用和作业。

(二) 在生产过程中,要经常注意检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报请上级采取措施,保证安全方可继续作业。

(三) 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记录,组织本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从中吸取教训,改进工张。

(四) 组织本班组安全生产竞赛和评比,及时表扬好人好事,学习推广安全生产的献技 经验。

(五) 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车辆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不准使用,应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六) 做好锅炉等压力容器的工作,随时能够提供技术资料,,并组织司炉工培训工作。

(七) 组织设备大、中、小修时要签定安全协议,落实安全措施,根据现场情况设置安全通道和临时围栏。

(八) 负责组织对各种机手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对考试合格者签发合格证,严格执行专人专机制。

十、财务部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充分发挥财务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能作用,提高我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使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上台阶

,上水平,尽快实现标准化,规范化。

(二)按照上级规定,公司每年按竣工工程决算造价中直接费的0.6%提取。财务科按规定提取资金存入专项帐户科目,做到专款专用,有计划、有步骤地增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使其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三)在计划安排使用资金时,优先安排投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资金。

(四)按有关规定,保证劳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开支,同时实行财务监督。

(五)确保安全教育经费的开支,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六)凡因工伤发生的一切费用,必须有医院证明,施工管理部签署意见后方能报销。

十一、综合办公室

(一)、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职代会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作用,提高我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事故的发生,使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上台阶、上水平,尽快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

(二)、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做到事事有着落,条条有落实,真正体现到广大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和当家作主的权力。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持行政领导和职工监督相结合,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

(四)、要教育职工听从指挥,服从领导,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的业务技能,搞好安全生产。

(五)、认真做好女工的五期保护,即孕期、产期、哺乳期、经期、更年期,适当分配工作。

(六)事故发生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帮助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协助搞好事故调查工作,对事故处理提出意见,协助主管处理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整改“四不放过”的落实情况。

十二、班组长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规定和制度,对所管的工程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二)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班组实施情况。

(三)经常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设施,不违章指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坚持文明施工。

(四)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督促班组开好班前教育会。

(五)发生工伤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十三、班组兼职安全员

(一)班组兼职安全员在专职安全员的领导下,协助班组长开展安全工作,在安全生产中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配合班组长,经常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操作规程和新工人的入厂安全教育工作。

(三)协助班组长,坚持执行每日班前安全活动,开展无事故竞赛活动,并作好记录。

(四)教育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并在生产中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五)检查和维护班组的安全设施,作好作业现场安全状况自检工作,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十四、生产工人

(一)努力学习劳动卫生和安全生产知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作到不违章作业。

(二)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三)爱护并正确使用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四)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危险征兆,主动采取措施或请有关专业人员解决,并向负责人汇报。

(五)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揭漏批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缺点和问题。

第11篇 某建筑企业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公司每半年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研究制订安全目标计划;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总结、评比、计划、安排安全工作。各单位、各级定级召开的生产调度会上,应按照五同时的要求,研究、协调解决与布置安全工作。会议由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委托他人主持。

2、公司安监部门定期召开由分公司、项目部的专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网络例会,及时掌握和了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动态,解决存在问题,布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由安监部负责人主持。

3、分公司(项目部)送电每月召开一次、变电每半月召开一次由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有专职安全员、施工队长、技术员或兼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趋势。

4、施工队(班)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活动日,活动内容应联系实际,有针对性,专职安全员应参加或检查活动情况。

5、施工队(班)每天坚持班前会和班后会,班前列队安全讲话,做好三交(交任务、交技术、交安全)和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工作,宣读安全施工作业票。班后会总结讲评当天工作和安全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

6、各类安全工作例会应邀请同级技术人员负责人参加。

7、各类安全工作例会应有完整的记录,有参加人员签字,并立卷存档。

第12篇 建筑企业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制度

一、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1、各级技术负责人必须熟悉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在编制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中均应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做好书面记录。

2、在道路交叉口施工处施工,必须设立醒目标志及车辆诱导表设。

3、当遇上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起重吊装作业和悬空作业。

4、在自然光线不足或夜间进行施工时,工作地点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按规定扣好帽带,一切施工过程中都要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6、二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使用安全带,扣好保险勾。

7、高空作业时,不准向上或向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8、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可开机启用。

9、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二、安全生产细则

1、施工现场管理:

⑴工程施工前,在施工方案中需有详细的平面布置;运输道路,临时电网,各种管道、仓库、附属设施以及其它临时设施的设置,必须符合安全和卫生要求。

⑵施工现场内一般不允许架设超过建筑物的高压电线,如必须保留高压电线时,应该按电力部门规定,使高压电线和它所经过的建筑物或工作地点保护一定的安全水平距离,水平距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达不到规范要求,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

⑶施工现场内危险的深坑、予留洞口等处,必须有相应的防护措施,或挂设危险标志,夜间施工应有红灯示警。

⑷场地内均应有适当的排水沟,但排水沟不得妨碍施工区的交通;通过运输道路的沟渠,应搭设牢固的桥板或在沟渠上用砼加固。

⑸材料、构件、设备的堆放要整齐稳定,不得超高(根据规定和施工方案),拆除的模板以及场地内的废料等,在下班前应及时清理(落手清)。

⑹所有电气设备都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或接零保护装置。

⑺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设置“三相五线保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及开关箱应装漏电保护器,做到三级保护,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

2、土石方工程的施工

⑴进行土方工程前,应做好必要的地质、水文和地上下设施(如电缆、自来水管道等)的调查工作。

⑵挖掘深坑、槽、巷道等时,应根据土质情况设置边坡或加设支撑以防止塌方,严禁挖“神仙土”。

3、爆破工程

开挖桩基、基坑、基槽、管沟和平整场地爆破的,应有专门的具体措施,经批准后才能施工,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打眼、装药、放炮要有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检查制度。

⑵装药严禁使用铁器,装置带有雷管的药包时一定要轻塞,不准重击;不准边打炮眼、边装药。

⑶放炮前要明确规定警戒时间、范围和信号,确定警戒人员;在其它人员安全避入安全地带后,方可引爆,并派专人负责记录响炮数和炮数是否相符,检查有无瞎炮。

⑷当用电爆时,应设专用线路,起爆装置应有专人管理,用火雷管起爆时,要用燃烧速度相同的导火索。

⑸遇有瞎炮,严禁掏挖或在原炮眼内重装炸药进行爆炸。处理瞎炮应指定专人,在处理完之前,一律不允许他人进入险处(包括夜间)。

⑹炸药和雷管的运输和存放,按照公安部有关文件规定,由专人保管,严格领发手续。

4、高空作业

⑴在高空作业,所有器材均应堆放稳妥,所有工具应随手装入工具袋内,防止坠落伤人。

⑵非排除障碍人员,一律不准攀登脚手架、井字架、起重臂,井架吊笼严禁乘人上下。

⑶脚手架必须绑扎牢固,符合规定,并不得超载使用,用钢管搭设脚手架,禁止使用弯扁或有裂缝的钢管,各种扣件要完好无损,连接牢固。高层建筑的脚手架要严格按施工方案和有关规定搭设,脚手架上下要搭设斜道或梯子,并应有相应的防滑措施,栏杆一定要符合要求。

⑷安装金属脚手架时,如遇有电气配线的设备,在安装和使用期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发生事故。

⑸用于垂直运输的井字架、门式架必须按规定设置缆风绳(严禁用钢筋,其地锚应牢固),或与建筑物联接,当高度超过周围建筑物时,应要装避雷接地装置。

⑹对于从事高空作业的职工,必须进行体格检查,不能使患有高血压、心脏病、长期病号复工期等人员和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从事高空作业。

5、机电设备和吊装作业

⑴电动机械和电器有照明拆除后,不能留有带电的电线,如果电线必须保留,应将电源切断,并将线头绝缘。

⑵各种机具、电机的转动和危险部分,都要安装保护装置,如有保护装置,操作者不同或者随意拆除,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⑶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有良好的绝缘性能,有防火、防潮等设施,各种线路严禁和金属脚手架绑在一起,中间均应绝缘;各种扣件要完好无损,联结牢固。高层建筑的脚手架要严格按施工方案和有关规定搭设,脚手架上下要搭设斜道和梯子,并应有相应的防滑措施,栏杆一定要符合要求。

⑷各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均应检查,并进行试吊,起重司机和指挥员有操作证,并必须熟悉起重机械的性能、起重物的重量,核对并统一指挥信号。如发生特殊紧急情况或信号错误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⑸起重时,起重臂上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⑹各式起重机应根据需要,设备高度限位器,起重力矩控制器,各种安全保险装置,悬臂起重机起重量指示器应经常检查是否灵敏可靠。

⑺坚决执行“十不吊”的原则。

6、施工现场用电管理

⑴电气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精神正常,持证上岗。新参加电气工作人员,首先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以及技术培训,在熟练民工的带领指导下,跟班学习一段时间后,方可进行独立作业,同时要求电气作业人员必须掌握触电的急救方法和安全工具的保管和使用方法。

⑵在中性点接地的低压供电系统中,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

⑶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必须在4僖韵拢芾捉拥睾椭馗唇拥氐牡缱璨坏么ó于10佟

⑷在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线路中,决不允许一部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采用接地保护,另一部分电气设备采用接零保护。

⑸所有熔断丝必须符合所通过的相应电流要求,严禁使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断丝。

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备线路,必须由经培训或有电气知识的专人负责,其它人员不得随意拆除,以确保用电安全。

第13篇 建筑企业卫生保洁制度

1、生活卫生应纳入工地总体规划,落实卫生专职管理人员和清洁人员,落实门前责任制。

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穿规定的工作服,并定期进行体检。

3、工地要有简易饭厅和发饭窗口,设置冷冻、消毒器具、生熟食品分开存入、餐具、茶具要及时消毒,食堂保持明亮、整洁。

4、工地有厕所,落实专人管理,保持清洁无害。

5、工地设简易浴室,保证供水,保持清洁。

6、职工宿舍应勤打扫,生活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及时妥善处理,保持场容整洁。

第14篇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上报。

b、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上报。

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a、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安全科。

4、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a、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

b、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

c、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d、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5、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实施,即:定项目、定时间、定具体完成项目的人。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还应结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检查结果应作为奖罚或晋级评优的标准之一。

第15篇 某建筑企业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1、基本安全教育

1.1公司安全教育实行逐级负责制,运用各种形式,进行有针对性、形象化的教育、培训活动,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确保公司全员得到应有的安全教育,从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1.2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领导和技术、安监部门负责人由上级主管单位年初组织每年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扩考试。

1.3公司新任命的中层领导应由安全监察部安排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及考试。

1.4公司每年组织由总工程师负责,人事劳动部及安全监察部配合,组织一次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专兼职安全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

1.5新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组织参加施工的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安全规程、规定及制度的学习及考试。对不适宜笔试人员可采用宣讲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提纲,本人签字的办法。

2、三级安全教育

2.1新招员工必须经过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任务,并建立三级教育卡。

2.2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2.2.1公司级: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典型案例、公司安全施工的情况及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及一般安全防护知识。由人事劳动部负责。

2.2.2分公司(项目部)级:本工地施工特点及状况,工作范围内危险场所,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以及安全要求和环境健康、文明施工要求。由专职安全员负责。

2.2.3班组级:本班组、本工种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工作环境及易发生事故和危险场所,有关安全施工注意事项,施工范围内所使用机具的性能和操作要领,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由施工队长负责。

2.3临时招用的当地民工在作业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讲解工作范围,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方法,宣讲安全施工作业票和安全监护制度,并做好安全监护工作。

3、特种作业及其他安全教育培训

3.1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取证后方可上岗。

3.2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型机具,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必要的实际操作训练。

3.3对换岗、息岗和严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人员,应重新组织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4公司职业培训应设安全技术专业课程。必须使所有施工人员熟练掌握触电、中毒、外伤等现场急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16篇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集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集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 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内容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3: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内容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内容有: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内容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特别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内容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上报。

b、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上报。

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a、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安全科。

4、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a、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

b、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

c、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d、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5、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实施,即:定项目、定时间、定具体完成项目的人。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还应结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检查结果应作为奖罚或晋级评优的标准之一。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2、班组长每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10-20%的经济责任。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责任。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

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责任。

6、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三、高处落物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责任人50-300元罚款。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责任。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四、环境

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天一次的场地清理,保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10-100元罚款。

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责任人100-500元罚款。

五、检查

1、自检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b、建立岗位管理责任制(要责任到人)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资料的报、存和落实等工作。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

c、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处以班组长100-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d、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

2、认真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活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计划、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罚款。

3、保护、保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识牌的完好,整洁。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50-300元罚款,如因此导致有关事故发生的,责任技术员和责任班组承担50%以下的经济责任。

六、责任认定

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责任认定,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分4种: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领导责任。)

1、认定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0-80%的经济责任。

2、认定负主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3、认定负重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20%的经济责任。

4、认定负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承担20%以下经济责任。

5、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责任的,相关责任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责任。

6、未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的,处以相关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七、文明施工

1、在工作中随意对他人采取不文明行为、动作、语言等,且屡教不改的,罚款当事人50-200元。

2、随意动手打人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并予以开除。

3、对上级领导不礼貌的罚款50-200元。

4、在公共场所穿戴不整洁,或有不道德行为的罚款50- 100元。

八、奖励

1、在工作岗位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奖励100-200元。

2、单个项目中,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的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组奖励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单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考评中,对成绩突出的相关安全技术人员和班组奖励200-1000元。

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度

一、工伤事故及其分类

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凡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称为伤亡事故。

2、工伤事故按伤害情况分为重大事故、轻伤、重伤和死亡四类。具体划分按gb641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

二、工伤事故的报告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三、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

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

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

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

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要有施工标志,安全标牌和安全语口号;

二、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挂好安全网和安全隔离装置,以防高空落物伤人;

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四、脚手架(包括卸料平台)必须符合标准;

五、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物件应保持整洁;

六、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要有礼貌、讲文明,不准打架斗殴和争吵骂人;

七、遵守建设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八、做好施工现场“四口”的安全防护;

九、尽可能保证道路的畅通;

十、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护。电源线要完好无裸露;

十一、施工现场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业现场;

十二、认真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内部人员的各项检查。

第17篇 建筑施工企业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一、技术管理

(一)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及执行:

1、编制

(1)对于两万平方米及以上,或二十层及以上,或跨度在21米及以上、或跨度大于15米的桥梁、或造价超过500万元市政、路桥等非房建工程、或列入省市重点工程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特殊建筑(构筑)物等施工项目(以下简称重点工程,其他工程简称一般工程),由公司分管经理负责组织进行项目策划,主任工程师根据策划结果编制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特殊过程的作业指导书。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1、基坑支护与降水;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等应编制专项方案。7、临时用水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完成时间

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完成时间;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时间完成:基础工程施工方案在接到施工图纸后15日内且必须在开工前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接到图纸后30日内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专项方案必须在施工前审批完成。

(3)数量:一般为六份。

2、审批

(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后,项目经理负责组织主任工程师、施工员、技术员、材料员及劳务承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等进行讨论修正。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接到施工图纸后22日内报公司技术质量处。由公司技术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并组织会签。施工组织设计申报时在封皮上必须有项目经理、项目主任工程师和编制人签字,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表》。重点工程项目(两万平方米及以上、或二十层及以上、或跨度在21米及以上、或跨度大于15米的桥梁、或造价超过500万元市政、路桥等非房建工程、或列入省市重点工程及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的特殊建筑(构筑)物等施工项目简称重点工程,其它工程简称一般工程),必须在接到施工图纸30日内,把经过公司技术经理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通过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的审批。专项方案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

(2)经公司技术副总经理或集团公司技术部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报监理公司、建设单位审批盖章。

(3)审批好的施工组织设计(带审阅记录)、专项方案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报技术质量处一份,项目部保留一份存档。

3、执行

(1)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即具有法律效力,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2)工程施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主任工程师、施工员、技术员、材料员及劳务承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等按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组织培训学习及交底,并做好记录。

(3)工程施工期间,若需修改施工方案,应书面将修改原因及修改内容,报分公司技术经理或集团公司技术部审批并签字认可后,方准按修改后的施工方案施工。有关变更资料作为施工技术资料按《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整理归档。

(4)项目主任工程师有权利和责任监督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反馈到分公司技术质量处。

(5)分公司技术质量处将不定期到工地检查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情况。

(6)审批后的专项方案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报给工程管理处和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监督实施

(二)技术交底制度

1、技术交底的内容必须按《技术交底管理规定》(qg/yj2905-2002)中的内容交底,且要满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操作规程、工艺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安全规范及设计、监理和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

2、整个施工过程中,各分部分项工程、特殊的隐蔽工程、易发生质量事故的工程部位、在施工前必须认真做好技术安全交底。

3、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由项目技术员编制,经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交底,并由主任工程师、交底人、接收人签字。

4、所有技术交底记录都要列入工程技术档案。

5、技术交底包括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和分部分项工程交底。

(1)设计交底:要求在开工前进行,一般情况下与图纸会审同时进行,由建设、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签字并盖公章。

(2)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在开工前进行,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主任工程师向施工管理人员交底,内容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由交接人签字。

(3)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在分部分项施工前进行。由技术员向施工作业队长、施工员、劳务分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作业班组长交底。内容包括:该分部分项工程的设计要求、施工方法、技术措施、检验批的划分、质量检验标准、成品保护、安全措施、协作关系等,由主任工程师、技术员、劳务分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及作业班组长签字。

(三)关键项目及施工部位的控制

1、图纸会审

(1)项目部接到图纸后,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图纸,并参与图纸会审,主任工程师负责收集整理在学习图纸中发现的问题,并主持图纸会审,形成图纸会审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要求签字、盖章齐全;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应在工程开工前得到解决。

(2)图纸会审技术质量处参加,由项目主任工程师在图纸会审前2天通知技术质量处。

(3)对工程中的特殊过程要编写作业指导书,审批方式同施工组织设计。

2、垂直运输设备基础

(1)垂直运输设备基础施工前,由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和设备租赁公司技术负责人一起确定基础位置,并制定基础施工方案。

(2)对于特殊工程,如基础较深、地质情况复杂等,应根据塔基需承受的载荷和地质情况对塔吊基础进行设计,并将设计与施工方案按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程序审批后,方可施工。

(3)塔吊附着杆需加长或附着点结构改变时,由租用单位设计计算,画出图样,经公司技术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制作实施。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技术质量处将根据现场质量检查情况,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及其它技术措施,项目部负责这些措施的实施。

(5)混凝土浇筑施工要求项目部安排相应的管理人员跟班作业,跟班作业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如实记录当班混凝土搅拌、配合比、运输、浇筑、钢筋位置是否移动、模板支撑等情况,以备检查;技术质量处将进行不定期抽查。

(四)监视和测量装置

1、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管理执行公司q-s-e/yj2817-2007“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2、塔落度筒、试模、游标卡尺

需要进行购置时由项目部自行购买,发票经项目部经理、分公司计量员、经理签字后进行报销,一次性进入工程成本。计量员建立台帐,以便于掌握分公司拥有的数量和分布情况。项目部解体时,经将台帐登记的计量器具总数交回至分公司计量员处。根据损耗程度,经双方确认,价值充减工程成本。若有丢失,按照购买价值从项目管理人员应付工资中扣除。此类计量器具由项目部自行校准,做好记录。分公司计量员负责监督检查。

3、磅秤

项目部提出需求计划,经材料设备处、生产经理签字后到仓库租用。需要购买时,由仓库提出采购计划、材料设备处负责购买,发票经材料设备处、生产经理、经理签字报销。

4、经纬仪、水准仪

由分公司统一管理,项目部需用时,必须到分公司技术质量处办理租赁手续。需要购买时,由技术质量处提出采购计划,经技术经理、经理批准,技术质量处负责购买。今后购买水准仪必须购买手动调平的水准仪,以保证测量精度。经纬仪、水准仪的检定由技术质量处负责。对整体分包工程使用的经纬仪、水准仪,分包单位必须提供有效检定证书原件,经技术质量处核准后,留复印件存档,原件返还分包单位。对不能提供有效检定证书原件的经纬仪和水准仪严禁在工程中使用,对擅自使用的一经发现,每次对使用单位罚款1000.00元,并由使用单位对造成的测量偏差负全责。

5、其他计量器具,执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第18篇 建筑企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制度7

建筑企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制度(七)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促进建设事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

3、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4、用电验收表。

5、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5、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6、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7、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8、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采用tn系统作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9、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其绝缘颜色分别为黄、绿、红、n线为淡蓝色,pe线为黄绿色。pe线不做供电用线。

10、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11、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12、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铝线。

13、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五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

14、施工用电必须是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15、施工现场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室内照明应设有闸刀开关及漏电保护器。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时,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

16、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方可上岗工作。

17、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18、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第19篇 某建筑企业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1、检查形式及要求

1.1安全检查分为季度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阶段性安全检查和一般性检查等方式进行。

1.2公司每年组织两次定期安全检查。

1.3项目部(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一般在每月下旬进行。

1.4施工队每周组织一次定期安全检查。

1.5公司及有关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安全监督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措施交底等项工作是否到位,措施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重大、特殊、危险作业实行过程监控。

1.6公司、项目部(分公司)、施工队定期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目的、要求。检查前应编制检查提纲或安全检查表,并做好检查记录。

1.7公司安全检查由公司主要领导带队,项目部(分公司)安全检查由经理带队,并邀请同级工会负责人参加,施工队安全检查由施工队长带队。

2、检查内容及要求

2.1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应以查领导、查管理、查隐患及查反事故措施为主,同时将环境保护、卫生和文明施工纳入检查范围。

查领导--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以及各级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查思想--查安全生产意识状况,检查发生事故和各种不安全现象的思想原因;查管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工作管理台帐,项目部(分公司)和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查隐患--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查违章违纪,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查文明施工情况;

查反事故处理--查是否按要求编写反事故技术措施并执行;发生事故是否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

2.2检查单位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向受检单位下达安全施工问题限期整改通知单(一式两份)。

2.3受检单位在接到安全施工问题限期整改通知单后,在限期内应安排进行整改,并将具体整改措施填写在安全施工问题限期整改通知单记录上(一式两份)。

2.4检查部门对受检单位进行复查时,应就安全施工问题限期整改通知单进行复查、消案,结论栏内签名,作出结论,并将记录一份交检查单位留存、消案。

第20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鼓励员工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高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和监督意识,预防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 各成员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举报。

第四条 成员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举报登记、处理、答复、统计和报告制度。

第二章   事故隐患报告

第五条 岗位员工应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向隐患所在基层单位(班组或部门)逐级报告发现的事故隐患,重大、紧急事故隐患应同时报告企业安全管理部门。

第六条 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第七条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隐患地点﹑内容﹑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时间等。

第八条 基层单位收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必须立即进行整改或在24小时内做出解释,如超出时间或解释理由不充分,报告人可越级上报。

第九条 基层单位应及时受理、核实并消除员工所报告的事故隐患。

基层单位对无法整改的隐患,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或上级报告,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彻底的整改。

第十条 事故隐患所在单位拒不受理员工事故隐患报告,或超出合理时间拖延事故隐患整改时,发现事故隐患的员工应向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举报。

第三章  举报受理和核查。

第十一条 任何员工均有权对非本岗位负责的安全隐患(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进行举报。

第十二条 成员企业应设立事故隐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建立健全举报管理网络,并将企业受理举报的方式对外公布。

公布___公司办公地点为___办公室、公开举报电话______。

第十三条 举报人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面谈和举报箱等方式举报事故隐患。鼓励举报人表明自己身份,并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住址或其他有效通讯方式,以备查询和回复意见。对不愿公开自己姓名、单位和地址的举报人,尊重其意愿。

对举报人借举报为名,故意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 安监部主要职责

(一) 督促成员企业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并监督其执行;

(二) 负责查处上级交办或股份公司受理的举报事项,并按规定回复举报人。

第十五条 成员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 负责查处本企业受理的和___公司交办的举报事项,并按规定回复举报人;

(二) 负责本企业举报受理奖励的发放;

(三) 按月统计事故隐患举报情况,并向___公司报告。

第十六条 成员企业应安排专人负责受理举报工作。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要讲究文明礼貌,做到热情和蔼,耐心细致,正确疏导,认真负责。

第十七条 受理举报应当及时记录、编号,按照相关规定填写《举报登记表》。

受理面谈举报,应当将举报情况写成笔录,向举报人宣读或者交举报人阅读,经确认无误后,由举报人签名。

受理电话举报,应当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受理书面和电子邮件举报,应及时拆阅或下载,并认真做好登记。

第十八条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接受举报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___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生产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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