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安全操作与防火制度是科研活动的基石,犹如航海者的罗盘,确保我们在探索未知领域的旅程中保持稳健。它们不仅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也保障了实验设施与研究成果不受损害,维护了研究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一个健全的安全制度,如同企业的生命线,体现了我们对责任的承诺和对科学精神的尊重。
1. 试验前准备:每位实验人员必须熟悉实验流程,了解潜在风险,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 紧急应对:设立清晰的应急预案,包括火警、化学品泄漏等情况的处理流程。
3. 设备操作:正确使用和定期维护实验设备,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4. 化学品管理:分类存储,明确标识,使用后及时归位,防止误用或泄漏。
5. 培训与监督:定期进行安全培训,确保所有人员熟知安全规定,并设有专人监督执行。
1. 遵守个人防护规定,如佩戴防护眼镜和实验服,不得随意脱下。
2. 实验室内禁止饮食,防止意外摄入有害物质。
3. 严禁未经许可的操作,尤其是涉及高风险的实验步骤。
4. 注意实验废弃物的妥善处理,遵循环保法规。
5. 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切勿私自处理。
每个科研机构的安全制度都是其独特环境的反映,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和完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追求知识的道路上,既勇往直前,又步步为营。
第1篇 试验安全操作、安全防火制度
1. 试验室主任负责试验室的安全、防火工作,并经常向试验室人员进行有关教育,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活动。保持经常消灭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的事故,试验室主任负责定期安全防火检查工作。
2. 试验室人员要保持高度的安全防火意识。遇到不安全的情况可停止开机操作,有权制止不安全的操作,并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立即加以纠正。
3. 试验室的水源、火源、热源等及化学药品均要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各种设备均应与水、热源、化学药品保持一定的距离。试验室的各种插座均要固定,活动电接线插座要标出容量,不准超负荷。
4. 室内要固定放置器材,不准乱动。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防火器材,根据防火部门要求,按时进行更新。
第2篇 煤矿安全监控设施断电功能定期试验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双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断电闭锁测试工作,确保安全监控系统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实现双柳煤矿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规范》(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的通知》以及集团公司、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的安全监控系统断电闭锁测试包括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功能测试、甲烷风电闭锁功能测试及故障闭锁功能测试。每10天一次更换甲烷传感器可以作为故障闭锁功能测试,并遵守本制度申请、审批等有关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的电话均指录音功能完备、使用正常的录音电话。
第二章闭锁测试人员要求
第四条测试人员必须熟悉掌握煤矿安全监控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接线方法。
第五条测试人员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监测监控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
第六条测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测试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等有关规定操作。
第三章断电闭锁的测试申请及审批流程
第七条煤矿闭锁测试部门在测试的前一天,填写《三闭锁测试申请单》,经本矿通风助理、总工程师是否有必要由总工程师审批?如果测试点附近有涌水异常、矿压显现异常等危险危害因素,需要采取措施甚至取消闭锁测试,仅有通风助理的审批显然不够全面。审批后,将闭锁测试时间、地点等内容通知所有与闭锁有关的施工队组(单位)负责人。然后交到本矿调度,煤矿调度于闭锁测试前一天16点前,将《三闭锁测试申请单》发到市公司调度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公司调度),同时电话确认,发送方式可选用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具体根据集团公司要求选择发送方式)。
第八条上级及政府监管部门等组织安全检查,需要做断电闭锁功能测试的,可不履行第七条规定的申请审批程序,但必须由煤矿接待此次安全检查的矿领导在闭锁测试2小时前,通知煤矿调度,煤矿调度值班人员通过电话向市公司调度申请、汇报。
第四章闭锁测试方法
第十三条每隔十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甲烷风电闭锁、故障闭锁功能进行测试。安全规程中没有明确故障闭锁的周期,但在aq1029-2007第4.5.2.1,4.5.2.2条规定:系统必须由现场设备完成甲烷风电闭锁功能;系统必须由现场设备完成甲烷浓度超限声光报警和断电/复电控制功能。明确把故障闭锁列入甲烷超限断电闭锁、甲烷风电闭锁当中,而且故障闭锁功能大多是由系统主机勾选选项实现的。因此有必要进行测试。
第十四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规范》(aq1029-2007)规定的有断电范围的所有甲烷传感器,都应按照规定进行甲烷超限断电试验,具体断电试验点包括: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甲烷传感器、被串掘进工作面入风流甲烷传感器、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甲烷传感器、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采煤工作面回风巷甲烷传感器、井下煤仓及封闭的地面选煤厂机房甲烷传感器、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甲烷传感器等测点。
第十五条现场测试人员每次甲烷风电闭锁功能测试必须按照如下规定完成全部工作,并在出井后在签字确认。
一、对风机电源开停传感器的操作试验。卸下工作风机电源开停传感器,使开停传感器上的红灯亮绿灯灭,查看是否能够切断供风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实现闭锁;在井下现场或通过地面主机数据查看断电控制执行时间是否大于2s;把工作风机开停传感器恢复正常后,查看是否自动解锁;
二、对风筒风量传感器的操作试验。使风筒末端风量传感器闭合接点断开后,查看是否能够切断供风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实现闭锁;在井下现场或通过地面主机数据查看断电控制执行时间是否大于2s;把风筒风量传感器恢复正常后,查看是否自动解锁。
第十七条现场测试人员每次做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功能测试必须执行如下规定。现场测试人员使用矿井专用调教气体装置(气瓶内装有甲烷气体)按照规定对甲烷传感器充气,观察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等是否设置正确;控制区域是否断电并闭锁;在井下现场或通过地面主机数据查看断电控制执行时间是否大于2s;甲烷浓度低于复电浓度时,是否自动解锁。
第十八条现场测试人员做故障闭锁功能测试必须执行如下规定。使甲烷传感器或断电控制器等与闭锁相关设备传输中断,检查该区域是否断电;在井下现场或通过地面主机数据查看断电控制执行时间是否大于30s;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是否自动解锁。
第十九条煤矿及市公司监控值机人员在断电闭锁功能测试过程中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一、监控值班人员要实时监控断电闭锁测试过程中的各种异常信息,当瓦斯超限、工作风机停止运转等异常情况发生时,观察系统是否能够声光报警。如果未出现声光报警,按照规定立即向通风助理等领导汇报,处置流程及结果记录备案。
二、监控值班人员要对照及系统中的有关数据,核实是否完成所有试验项目。如果系统记录中测点数量不足、馈电异常(应断电时未断电)、因缺少馈电传感器无法判断是否成功断电等情况时,煤矿及市公司按照如下规定执行:(一)监控值班人员立即通知现场人员查明原因,并及时向信息中心等相关领导汇报,确认不能实现断电闭锁功能时,还需向值班矿领导、总工程师、机电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矿长、施工项目部调度、市公司调度等相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值班矿领导立即下达该区域或全矿停工、停产、撤出作业人员指令,待实现断电闭锁功能并经断电闭锁试验正常后,方可恢复生产作业。瓦斯治理十条禁令第八条规定:禁止矿井在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情况下进行采掘活动。安全监控系统必须断电可靠否则一律依法停产整顿(二)监控值班人员立即向公司一通三防部门负责人、值班领导等领导汇报,确认不能实现断电闭锁功能时,值班领导立即指令全矿或区域停工、停产、撤出作业人员,值机人员向调度、一通三防、机电、生产技术、安监等部门负责人和各分管副经理汇报,处置流程及结果记录备案。
第五章断电闭锁功能测试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条测试人员必须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甲烷自动检测报警仪,在取下甲烷传感器前,要在原有的吊挂位置悬挂一台便携式甲烷自动检测报警仪,以便对瓦斯气体进行连续检测。
第二十一条断电闭锁功能测试工作,必须由测试人员、瓦检工、电钳工、安监工、施工现场负责人、地面监控值机人员等人员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在瓦检工、安监工、电钳工、施工现场负责人不到位或未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的情况下,不得进行断电闭锁功能测试工作。
第二十二条每次断电闭锁功能测试前,由施工现场负责人、电钳工配合,把除电源馈电开关、照明开关(综保)以外的所有机电设备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并通知现场所有人员在断电闭锁功能测试期间不得随意送电。
第二十三条如果断电闭锁功能测试涉及到变电所停送电或断电范围内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施工队组的,测试人员在测试前必须向煤矿调度汇报并履行相关停送电程序和规定,禁止私自进行断电闭锁功能测试工作。
第二十四条不能正常实现断电闭锁功能时,测试人员立即向矿调度汇报,施工现场负责人、电钳工立即切断闭锁范围内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撤出该区域生产作业人员。测试人员和现场电钳工配合,查明异常原因进行处理,在全部整改后,再进行一次断电闭锁功能测试,确认正常后,通知调度,经调度室核实并经值班矿领导同意后,方可恢复供电,安排作业人员进行作业。
第二十五条测试人员测试完成出井后,及时填写相关记录并签字确认。
第二十六条局部通风机启动或停止运行、停送电等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如甲烷传感器悬挂位置较高,应推广使用传感器可升降装置,或者与现场人员密切配合,防止坠落等意外事故发生。
第六章处罚
第二十八条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公司分管部门在24小时内完成追查并提交处罚意见,在报请公司总工程师同意后执行处罚,在公司晨会及时通报。处罚方式可视情节给予煤矿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处罚:
一、全公司通报批评;
二、煤矿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矿领导到市公司晨会做检查;三、相关责任者(单位或个人)2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经济处罚;
四、部分采掘工作面或全矿停产整顿。
第二十九条安全监控系统断电闭锁测试工作必须按照本制度规定提前申请汇报,对未提前汇报的煤矿,由市公司调度牵头,安监、一通三防等部门参加追查,按照第二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公司一通三防部牵头,安监、调度、机电等部门参加追查,按照第二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罚。
一、断电闭锁测点不足的;
二、断电闭锁测试周期超过10天规定的;
三、不能实现断电闭锁功能的;
四、未设置馈电传感器无法监测断电功能的;
五、其它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生产矿井及建设矿井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安全监控的管理,规范安全监控断电试验操作流程,确保瓦斯安全监控系统监控有效,断电闭锁灵敏可靠,防止各类瓦斯事故的发生,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双柳煤矿监控系统瓦斯电闭锁定期试验制度。
第一条、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每七天对我矿安全监控系统所有瓦斯监控传感器按规定进行标校和超限断电功能测试。
第二条、信息中心监控队值班员要严格按相关措施和规定设置各类瓦斯传感器的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等参数,确保断电试验数据的准确性。
第三条、信息中心要组织好由通风区、机电科和相关队组参加的风电、瓦斯电闭锁试验工作。监控系统风电、瓦斯电闭锁试验有一下要求:
1、信息中心监控队确认监控系统断电器的灵敏可靠。
2、机电科确认断电范围设置是否符合供电规程的断电要求。
3、通风区负责使用标准气样对瓦斯传感器调校。
4、相关队组负责机电设备的送电和确认瓦斯电闭锁试验过程中是否断电。
第四条、信息中心监控队要提前确定监控系统断电试验的地点以及影响范围,并将相关内容在前一天的调度平衡会上通报说明,涉及到的单位部门要积极配合。
第五条、参加监控系统风电、瓦斯电闭锁试验的单位和部门人员在井上统一集中,同时下井。开始瓦斯电闭锁试验前必须电话通知矿调度,经矿调度确认同意,监控值班员完成瓦斯传感器“调校”操作后,方可通知现作业人员进行断电试验。
第六条、通风部门应按要求使用标准气样对各点传感器的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响应时间等各项功能进行调试,确认是否正常。传感器现场调校不合格的,信息中心监控队负责及时更换。
第七条、监控系统断电试验过程中发现传感器断电范围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或不能正常断电时,信息中心监控队工作人员应及时通知矿调度和机电科,并由机电科安排有关单位和部门及时安排整改。
第八条、各地点瓦斯电闭锁试验完成后应按要求将传感器恢复到正确位置。确保现场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第九条、各单位、各部门、各生产组队必须安排有责任心的人员工参加风电、瓦斯电试验工作,切实保障各生产地点的风电、瓦斯电闭锁灵敏可靠。如果各部门人员不认真参与瓦斯电闭锁试验或弄虚作假不负责任者,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信息中心监控队要对瓦斯电闭锁试验做好详细记录,记录要有相关参试单位人员签字并备案。违反此规定的将给于有关负责人和参试人员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交由矿安监处进行处理。
第十条、瓦斯电闭锁测试记录应每月汇总,按要求报送集团公司信息中心存档。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信息中心
2023年9月19日
第3篇 学校电气设备安全维护试验管理制度
1、明确燃气和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设施登记、职业资格、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电气设备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2)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操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应安装防雷、防静电系统;
(4)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电气设备;
(5)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6)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3、防雷、防静电系统的自检自测应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填写《防雷、防静电检测登记表》。
4、防雷、防静电系统的检查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年雨季之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置进行检查、维护;
(2)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维修,保证防雷、防静电系统的完好有效;
(3)对符合报废标准的设备,应及时报废和更新。
(4)自检结果应及时上报单位主管安全部门存档备查。
沈阳市博才中学
第4篇 运输安全设施检查试验制度
(一)为加强煤矿运输安全设施的检查、试验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运输事故,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运输专业“制度保障”中对运输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凡使用中的各种挡车装置,信号把钩工在交接班后必须检查一次;维修工每天早班接班后检查试验一次,填写检查试验记录。
(三)机电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每月必须对各种挡车装置检查试验一次,并填写检查试验记录。
(四)矿车、材料车及平板车的连接插销、电机车连接插销、三环链等用于斜巷时,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2 倍于其最大静载荷重的拉力试验;用于平巷运输时每 2 年进行一次
2 倍于其最大静载荷重的拉力试验。
(五)立井提升容器与提升钢丝绳的连接,应采用楔形连接装置。每次更换钢丝绳时,
必须对连接装置的主要受力部件进行探伤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楔形连接装置的累计使用期限:单绳提升不得超过 10 年;多绳提升不得超过 15 年。
(六)运输设备的连接装置必须指定现场人员对其全面检查,发现影响安全提升运输的连接装置,及时隔开送修,不得使用。
(七)倾斜井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
(八)钢丝绳的绳卡应根据 gb/t29086-2022 并结合钢丝绳的直径合理选择。绳卡数量:钢丝绳直径小于等于 18mm 的不少于 3 个;钢丝绳直径 18 ~ 26mm 的不少于 4 个;钢丝绳直径 26 ~ 36mm 的不少于 5 个;钢丝绳直径 36 ~ 44mm 的不少于 6 个;钢丝绳直径 44 ~ 60mm 的不少于 7 个。u 型环的内侧净距应比钢丝绳直径大于 1 ~ 3mm,绳卡安装要一顺,且 u 型卡环放在返回的短绳一边,等距(6 ~ 7 倍钢丝绳直径)排列。卡扣的螺栓必须拧紧,直到绳被压扁 1/3 ~ 1/4 直径为止,且有防松装置.
第5篇 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定期试验制度
全矿的安全保护装置要求安全、灵敏、可靠,并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试验不合格,严禁设备运行,发现违犯者,将从严处罚。
1、绞车的常用闸、保险闸、防过卷装置、防止过速装置,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装置,闸瓦过磨损失效保护装置、松绳报警装置,满仓保护装置等,维修人员每日应进行一次试验,每年进行两次测定,必须达到灵敏、可靠。防坠器的定期试验按照《防坠器定期试验制度》进行。
2、空气压缩机的断油保护装置、超温保护装置等,维修人员应每日进行一次试验,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安全阀等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必须达到灵敏、可靠。
3、电机车的撒砂装置、刹车装置、各小绞车的刹车装置及相应的挡车器、捞车器等,维修人员每日应进行一次检查调整,必须达到灵敏、可靠。
第6篇 安全带、安全网检查试验制度
一、 检查及试验要求:
安全带及安全网应定期检查及试验,每月由使用单位安全员做细致检查,每隔6个月由起重班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承载试验。
二、 检查试验要求和具体内容:
1. 安全带进行静荷重试验:试验荷重为225公斤,试验时间为 5分钟。试验后,检查安全带有无以下现象:
(1) 安全带应无破损、断裂、变质等缺陷,铆钉无明显偏位,表面平整,组件完整。
(2) 绳索、编织带无脆裂、断股或扭结。
(3) 金属配件无裂纹、无焊接缺陷、无严重锈蚀。
(4) 挂钩的钩舌咬口平整不错位,保险装置完整可靠。
(5) 活梁卡子的活梁灵活,表面滚花良好,与框边间距符合要求。
2. 安全网检验:
(1) 检查主绳有无断股、烫伤、烧伤、有无腐蚀。。
(2) 检查主网网眼有无破损、断股、腐蚀。
(3)网体有无严重变形, 试验绳按规定试验合格.
三、 安全带试验安全措施:
1. 试验前将试验现场用安全围栏围好,悬挂试验标示牌,非试验人员禁止入内。试验应由专人操作,专人监护。
2. 试验严格执行《安规》有关规定,试验过程中避免不正当的操作方法。
3. 试验后仔细检查安全带各部位,不符合标准的一律报废。
4. 记录要认真仔细,以便下次准确掌握定期试验时间。
5. 酒后及精神不振者严禁进行试验工作。
6. 试验现场应物放有序,试验后场地应清理的干净整洁。
7. 试验时按要求掌握时间和试验的拉力。
8. 注意不能误动现场其它设备设施。
9. 试验安全带用的电动葫芦必须是合格的电动葫芦。
第7篇 大型设备安全保护装置检查试验管理制度
1、每班司机接班后,必须对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试验,保证其动作灵敏可靠。
2、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列入包机范围内,由包机组每天进行维护、检查、试验。
3、各安全保护装置的继电器,开关线路等应定期进行整定、检查。
4、各安全保护装置试验检查后,应填写好记录。
5、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全部投入使用,严禁甩保护运行。
6、如经试验、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汇报进行修复。
第8篇 某煤矿电气安全试验制度
1、严格执行“煤矿电气试验规程”。
2、根据《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试验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3、做好新进、新装及大修后设备的验收试验工作,保证大修后的设备完好。
4、试验资料必须全部整理存档,由资料员认真保管。
5、向有关部门提供大型固定设备的试验资料,并协助有关人员做好大型固定设备状态鉴定。
第9篇 工地试验室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工地试验室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试验室工作人员要对进入本室开展试验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杜绝安全质量事故发生。
二、工地试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责任制。试验室主任全面负责试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且是本试验室防火、防盗、防爆、防意外事故的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不履行各项消防安全职责,造成安全隐患久拖不改,以至养患成灾的个人和领导,将追究当事人和领导的责任。
三、工地试验室要建立健全本试验室的安全制度,试验室每个房间的安全工作必须做到专人管理,责任到人。项目部同工地试验室签订安全责任书,工地试验室要与每个岗位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下级对上级负责。
四、应根据试验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试验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必须遵守试验室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试验室内应建立仪器设备使用台帐和维修保养台帐,当使用设备时,必须按规程操作,使用及维修保养并按照台帐要求填写和签名。
1.仪器设备由专人保管,维修保养有专人负责,技术资料齐全,履历书记录完整。
2.精密仪器设备除专人任何人不得调试,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搬动仪器位置,更不得拆卸和维修。
3.仪器设备运行中,人员不得少于2人,更不得擅自离开。
4.仪器设备必须建立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要追究责任,赔偿部分经济损失。
5.仪器设备需配置防尘罩,操作人员需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五、必须将试验室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之中,与试验管理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总结、同评比。工地试验室要定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日常安全工作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相关部门。
1.试验室是工作场所,禁止随地吐痰、禁止吃东西、禁止吸烟和大声喧哗,禁止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试验室,外来人员、新职员、实习人员,在未熟悉仪器性能、操作方法前不得随意动用仪器设备。禁止无关的外面闲杂人进入试验室。
2.试验室操作人员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须身着工作服,并将拉链拉好,袖口扣紧,长头发的人员必须戴工作帽,并将长发盘好塞进帽内。
3.室内设备及常用工具应摆放整齐,使用过后要物归原处并且做好清洁卫生。
4.试验室内消防设备,灭火器应经常检查,任何人不得擅自挪动位置,不得挪作他用。
5.工地试验室要加强水、电的管理,不超负荷用电,未经相关管理部门允许,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接、乱拉电线和随意在线路上增加用电设备,电源、电闸下禁止摆放易燃物品,防止电源短路引起火灾,出现问题要及时断开电源。
6.试验室内的日常工作结束后要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闭,防止发生意外。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在重大事故和被盗案件发生时,要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报告。
7.测试中断处理办法
(1)在测试过程中如出现停电情况,应及时通知配电室,立即查找原因。
(2)测试人员应将停电原因、时间、处理经过等书面记录,附于试验记录后。
(3)如停电不能立即恢复供电,应通知配电室启动备用电源。
(4)测试过程中,如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测试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向主任汇报。
(5)测试中断后,根据不同项目按其操作规程对试样做适当处理。
(6)测试人员应将设备故障原因、处理措施等记入档案。
8.仪器设备严禁“带病”使用。试验中若发现仪器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或遇停电、停水、漏油、漏水时,应立即停止试验,切断电源、水源,进行检修,及时排除故障。
六、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各项法律法规,按规定程序存放的剧毒品须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四双”制度,定期清理核对库存数量。
七、工地试验室对化学性质不稳定的化学品,要经常检查,及时通风。
八、工地试验室人员应具备简单的救助知识,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积极组织人员抢救,把损失降至最低程度,并及时上报。
九、在搬迁时必须对易燃易爆、剧毒品等进行专门的管理,制定相应的措施,保证此类物品在搬迁过程中的绝对安全。
第10篇 某工地试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确保我部工地试验室安全生产,确保试验检测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试验检测设备仪具的正常使用。使全试验人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观念、增强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职责
1、试验室主任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工地试验室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
2、试验室主任负责试验室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项目经理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经常组织试验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3、项目部安质部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巡查试验室安全生产设施的完好情况,监督所有人员的安全生产执行情况;
4、试验检测人员负责执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程序,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加强对电、火和水、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
(二)、试验检测安全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的安装,操作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并以检查确认后方可使用。对于试验室所用的电源、火源、电器线路等不得随意变动,不得私自增设和移动电气线路,增加负荷。由专人定期检查电气设备,按用电规定,保证电气设备的正常工作;
2、在进行各类强度试验时,应设置有效防护,每次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防止试件飞溅伤害人员及设备;
3、试验室的主要仪器设备必须张挂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严格遵守。仪器设备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非本工地试验室人员严禁试验操作,不得随意乱动、调整、靠近;
4、加强仪器设备检查维修,确保其性能稳定、示值准确,严禁“带病”使用;
5、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及强酸、强碱等化学品的存放、使用处理应符合国家安全规程的规定;需购买危险物品时,先提出申请,经总工师批准,才能购置。试验室对于化学药品要有严格的发放、使用规定,废液处理不要污染环境;
6、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持有试验检测上岗证书,并参加安全技术培训, 外来人员、新工人和见习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后,方能进入工作岗位;危险品由二人保管,每人一把钥匙,二人同时到场才能开锁。其发放必须限额,剩余立即退回,发放和回收都应严格计算数量与称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保存;
7、试验检测人员应熟悉设备仪具性能,自觉遵守安全制度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8、操作中若发现设备仪具运转异常,或有异味、或遇停电、停水、漏油、漏水时,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水源,属故障停机时应排除故障;
9、预制构件检验或现场结构试验,必须采取符合要求的安全措施;
10、杂物应专区分类堆放,不得随处乱放;
11、下班时,应切断所有仪器设备的电源、水源,关好门窗;
12、试验后的砂、石、水泥、土、砼与砂浆试件等试样集中弃于项目部指定位置;
13、有核子密度仪的试验室,要专人使用保管,不要随意安放,以免核辐射造成人身伤害。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安质部应定期对试验室安全设施的有效性及存储情况、安全标志的有效性及完整性进行检查,安全员应经常检查上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及时处理;
2、在检测过程中如果采用酒精燃烧法检测材料含水量时,试验点应远离酒精桶及附近易燃物品并处于下风口位置。点火应采长杆一头缠绕棉纱引燃酒精。再次加注酒精时应该仔细确认第一次酒精燃烧已完全熄灭后间隔一段时间再加注酒精。在试验过程中,严禁吸烟,防止因意外点燃酒精伤人或引起火灾。
3、沥青抽提试验时,现场人员严禁吸烟,防止引燃三氯乙烯溶剂造成火灾;
4、钢筋切割时,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防止因火花飞溅造成火灾;
5、试验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所有人员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11篇 静载试验检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人员、设备进退场
根据现场试验荷载要求,合理配置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合理安排运输队伍和堆载设备安装人员。注意检查试验环境条件:检查场地道路是否能行走吊车或平板车。设备上下车必须有专人指挥,保证设备上下车及道路运输时的行车安全。检查加载架是否按最大加载量的要求配置,加载架的安全性是否满足试桩要求;检查堆载队伍是否熟练,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2、场地准备
保证试验场地平整,桩头完好,必要时应开挖操作坑道,坑道要求稳固、不塌方。必须有足够的安全操作空间,检查操作坑道的开挖情况和稳固性。桩帽顶部露出试坑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600mm,试坑地面宜与桩承台底设计标高一致。保证操作人员工作安全。
3、桩头处理
(1)灌注桩应凿除桩顶浮浆,捣制砼桩帽,桩帽顶面应水平、平整、并与原桩身对中。桩帽的砼强度宜大于原桩身强度1-2级,且不宜低于c30,达到强度90%以上才能进行试验。
(2)预应力管桩顶部应填砼芯1—2米,可掺早强剂以缩短龄期。对试验荷载较小的预应力管桩,且桩的顶部有法兰盘可不做混凝土填芯处理。桩头应用夹具箍着,防止压破桩头。
4、设备安装
(1)安装支承墩
支承墩的宽度应根据支承墩底部的地基土承载力和最大试验荷载综合确定,一般不应小于0.5m,必要时应对地基土承载力进行验算。支承墩与试桩的距离应满足规范要求。
(2)安装加载装置
①加载装置的安装应严格按照从主梁→次梁→加载架的顺序进行,架设时应由检测负责人现场指挥,经检查认可后进行下一工序。
②各项定位、对中、水平等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
③各工序操作过程应由专人负责安全(包括支撑系统),最后由检测负责人检查认可。
(3)安装基准梁
①打设基准桩,试桩与基准桩的距离大于等于4d且不小于2m,基准桩与支承墩的距离大于等于4d且不小于2m(≥4d,≮2m)。
②基准梁的安装要求一端固定一端自由,基准梁安装完毕后要保护好,不得碰撞。
(4)安装载重物
载重物堆放时应保持整齐、平稳、防止倾斜及滑落,堆载量应一次性堆载到最大试验荷载的1.2倍。重物(砂包或混凝土块)堆载时必须有专人指挥。
(5)仪器安装
①千斤顶的安装:加载宜采用油压千斤顶,千斤顶中心必须与桩、主梁对中,当采用两台及两台以上千斤顶加载时应并联同步工作,且千斤顶型号、规格应相同,千斤顶的合力应与桩轴线重合,试验用千斤顶、油泵、油管在最大加载时的压力不应超过规定工作压力的80%。
②百分表的安装:百分表应固定于磁卡座、磁卡座与基准梁的连接必须牢靠,指针与沉降观测平面垂直,当指针行程不够时,应加垫玻璃。应避免气温、振动及其他外界因素影响。
③压力表的安装:应根据千斤顶的配置和最大试验荷载要求选择油压表,最大试验荷载对应的油压不宜小于压力表量程的1/4,不宜大于压力表量程的2/3,油压表与油泵、油管、千斤顶的连接要保证密封不漏油。
6、其它
①应检查试验场地的电源是否满足试验要求,应明确圈出测试区域范围,悬挂警示标牌。
②整个系统安装完毕后,由检测项目负责人最后检查确认正常才可开始试验。
③其它仪器设备的操作及注意事项见相应的操作规程。
④检测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专门培训,并取得资格证后才能上岗作业。
⑤检测人员必须带安全帽进场;加载及卸载观测时,必须有两个人以上在场,必须下基坑观测时,基坑外必须有专人照应,且基坑内停留时间不能太长。
第12篇 提升机安全保护装置检查试验制度
1、提升机安全保护装置是提升机系统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提升机安全正常运转的重要设施。提升机必须具备《煤矿安全规程》所规定的各种保护且保护装置动作灵敏可靠。
2、试验人员必须定期对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进行试验,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及时整改;
3、日常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试验必须由组长带队至少2人参加,试验工作由组长负责,试验结果应详细作一记录,并由参加人员签名;副井每小班的过卷试验不受此限制,由一名当班司机和值班电工完成,试验结果作一记录,试验人员签名;
4、班长每周至少参加一次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试验;
5、试验人员应尽心尽责,严肃对待安全保护装置试验,认真做好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工作;
6、试验人员进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试验时,严格按照试验方法进行试验,确保试验过程中提升设备及人员的安全;
7、试验方法应根据生产实际不断改进,尽可能的反映现场情况。
第13篇 砼搅拌站试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安全设施,不准在实验室吸烟,就食,不准随地吐痰。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条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实验室内安全设施、标志必须齐全有效。
四、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五、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等消防器材。
六、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七、每日最后离室人员要负责检查水、电、门窗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各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
八、对实验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整改,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在采取补救措施的同时如实报有关部门,对造成安全事故者,应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九、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院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十、实验中如发生事故,应有急救措施,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第14篇 电气试验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电气试验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气试验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消防宣传、检查工作,主动上报和消除火灾隐患。
2.电气试验区工作人员应熟知正确的报火警方法和程序。
3.电气试验区工作人员应熟知电气试验区消防设备的布置、特性及使用方法。
4.禁止把易燃、易爆物品携入电气试验区,严禁私自在现场存放。
5.电气设备试验区禁止有任何明火,禁止吸烟。
第15篇 工器具安全检查试验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施工(生产)工器具的安全使用,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性能试验,制定以下制度,望严格遵照执行。
14.2.1 电动工具
(1)电动工器具
指国家标准已列入实行特性安全认证范围的电钻,角向磨光机、冲击钻、电锤、电剪刀、电冲剪、电动曲线锯、电刨、电动砂光机、模具、电磨、电动放丝机、电动螺丝刀、角向砂轮机、电镐、电园锯、电动刀、木铣、修边机等。
(2)电动工器具管理要求
1)所有的手持式电动工器具,拖线盘必须专人保管,每隔六个月,统一由各工地、班组、送机修电工班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并在工器具上标明检查日期和期限,检修部门和使用工地、班组,应同时做好检查记录台帐,绝缘不良的电动工器具严禁使用。
2)除定期检查之外电工班还负责日常的维修工作。
3)每次维修检查都应认真做好记录,写明工具名称、型号、编号、送修工地、班组,故障及修复情况、维修人姓名、维修日期。
4)从事电动工器具修理的人员必须经劳动局指定单位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由劳动局签发的《电动工具修理安全操作证》后,才准独立从事修理。
5)电动工具的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a)外壳、手柄无裂逢、无破损。(b)保护接地线或接零线连接正确牢固。(c)插头完好。(d)开关动作正常、灵活、无缺损。(e)电气保护装置完好。(f)机械防护装置完好。(g)转动灵活。(h)带电部分与外壳之间绝缘电阻大于2m 。
6)修理好的合格电动工具在移交使用工地时,必须当面调试验电。证明完好,交由使用工地在“检修记录台帐”栏签字后,方可领取,并注明领取日期。
7)如发现无法修复情况,应通知使用单位办理报废手续。
14.2.2 绝缘工具
(1)电气绝缘工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
(2)6~10千伏的绝缘棒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交流耐压试验。试验电压为44千伏,持续5分钟。
(3)绝缘夹钳(35kv及以下)每年进行一次三倍线电压的交流耐压试验,耐压持续五分钟。
(4)6~10千伏高压验电等每六个月试验一次,交流耐压试验为40千伏高压,持续五分钟。35千伏以下高压验电笔每六个月试验一次,交流耐压试验为105千伏高压持续5分钟。
(5)高压绝缘绳,每半年试验一次,以105千伏/0.5米耐交流电压5分钟。
(6)5kv绝缘手套,6个月复试一次。复试电压为2.5交流千伏,持续1分钟不击穿,泄漏电流≤2.5毫安。
(7)6kv绝缘靴,复试周期为3个月,复试交流电压为4kv,持续1分钟不击穿,泄漏电流≤4毫安。
(8)5kv绝缘鞋,复试周期为1个月,复试交流电压为3.5kv,持续1分钟不击穿,泄漏电流≤3.5毫安。
(9)各种厚度的绝缘胶板定期复试防电性能如下:
14.2.3 起重工具
(1)起重用的白棕绳每月必须检查与试验一次。外观检查:绳子光滑、干燥无磨损现象;试验:以2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不应有断裂和显著的局部延伸。
(2)钢丝绳每月检查一次,每年试验一次。
检查内容:
1)接扣可靠,无松动现象;
2)钢丝绳无严重磨损现象;
3)钢丝绳断裂根数在规定限度以内。
试验:以2倍容许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不应有断裂及显著的局部延伸现象。
(3)非经常使用的钢丝绳,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
(4)铁链每月检查一次,每年试验一次。
检查:链节无严重锈蚀、无磨损、无裂纹。
试验:以2倍容许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
链条不应有断裂、显著的局部延伸及个别链节拉长等现象。
(5)链条葫芦,每月检查一次,每年试验一次。
检查:
1)链节无严重锈蚀、裂纹、磨损、无打滑现象;
2)齿轮杆无磨损现象,开口销完整;
3)撑牙灵活能起刹车作用;
4)撑牙平面垫片有足够厚度,加荷重后不会打滑;
5)吊钩无裂纹变形;
6)润滑油充足。
试验:
1)新安装的或经过大修的1.25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静力试验后,以1.1倍容许工作荷重作动力试验,制动性良好,无拉长现象。
2)一般的定期试验,以1.1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静力试验。
(6)滑轮每月检查一次,一年试验一次。
检查:
1)滑轮完整灵活;
2)滑轮杆无磨损现象,开口销完整:
3)吊钩无裂纹变形;
4)润滑充分。
试验:
1)新安装的或经过大修的,以1.25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以1.1倍容许工作荷重作动力试验,不应有裂纹、显著局部延伸现象。
2)一般的定期试验,为1.1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
(7)夹头、卡环等每年检查、试验一镒。
检查:丝扣良好,表面无裂纹、磨损。
试验:以2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
(8)电动及机动卷扬机。使用前要进行第(3)项检查,6个月进行全面检查一次,一年全面进行试验一次。
检查:
1)齿轮箱完整,润滑良好。
2)吊杆灵活,铆接处螺丝无松动或残缺。
3)钢丝绳无严重磨损现象,断裂根数在规程规定范围以内。
4)吊钩无裂纹变形。
5)滑轮滑杆无磨损现象。
6)滚筒凸缘高度至少应比最外层钢丝绳索的表面高出该绳索的一个直径,吊钩放到最低位置时,滚筒上至少剩有5圈绳索。链索固定良好。
7)机械转动部分防护罩完整,开关及电动机外壳接地良好。
8)卷扬限制器在吊钩开起距起重构架300毫米时自动停止。
9)荷重控制器动作正常。
10)制动器灵活良好。
试验:
1)新安装的或经过大修的以1.25倍容许工作荷重吊起100毫米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后,以1.1倍容许工作荷重动力试验,制支性能良好,且无显著的局部延伸。
2)一般的定期试验,以1.1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静力试验。
(9)千斤顶
检查:
1)顶重头形状能防止物件的滑动。
2)螺旋或齿条千斤顶的防止螺杆或齿条脱离丝扣的装置良好。
3)螺纹磨损率不超过20%。
4)螺旋千斤顶自动装置良好。
试验:一年试验一次
1)新安装的或经过大修的,以1.25倍容许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务试验后,以1.1倍容许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后,以1.1倍容许工作荷重作动力试验,不得有裂纹。
2)一般的定期试验,以1.1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
(10)吊钩
检查:
1)无裂纹或显著变形。
2)无严重腐蚀、磨损现象。
试验:一年试验一次,以1.25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用放大镜或其他方法检查,不得有残余变形,裂纹及裂口。
14.2.4 安全用具
(1)安全带
检查:
1)绳索无脆裂、断脱现象。
2)皮带各部按口完整,牢固无霉朽或虫蛀现象。
3)销口性能良好。
试验:动荷试验重量为120公斤,冲击距离为2米。
检查试验周期:
1)每次使用前均应检查。
2)新带使用一年后抽查试验。
3)旧带每隔6个月抽查试验。
(2)安全网
检查与试验质量标准;
1)绳芯结构和钢筋边绳结构符合要求。
2)两件相距1.5米各120公斤的重物同时由4.5米高度坠落冲击完好,无损。
检查试验周期:每年一次,每次使用前进行外表检查。
(3)安全帽
检查与试验质量标准:
1)外表完整、光洁。
2)帽内缓冲带、帽带齐全。
3)耐40~120℃高温不变形。
4)耐水油、化学腐蚀良好。
检查试验周期:一年一次。
(4)安全帽技术性能(gb2811—81)
1)冲击技能:在50±2℃、-10±2℃、浸水三种情况下5公斤钢球自1米高度落下冲击,头模所受冲击力最大值均为应超过500公斤。
2)耐穿透性能:在50±2℃、-10±2℃、浸水三种情况下用4公斤钢锥自1米高度下落,钢锥不应与头模接触。
3)耐燃烧性能:用gb2812—81规定火焰和方法燃烧10秒钟,移开火焰后,帽壳火焰在5秒内能自灭。
4)电绝缘性能:交流1200伏耐压试验一分钟,泄漏电流不超过1.2毫安。
超过40毫米。卸载后变形不超过15毫米。
14.2.5 起重机械
按劳动部颁发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的规定。起重机械应根据使用情况,规定一年或二年作一次技术检验,对新安装、拆迁、大修或改变重要技术性能的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均应按厂家出厂说明书进行负荷试验,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禁止运行使用。
第16篇 试验室环保与安全防护制度
① 试验室应制定“安全操作手册”,建立防火、防盗、防毒、防辐射及安全用电制度,制定应急措施,加强人员的安全教育,经常检查安全操作情况,及时消除隐患,杜绝机械、人身事故发生。
②试验前必须对试验现场和试验品熟知,保证试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进入电气试验场地的检验人员必须佩带安全防护工具。电气检测设备必须配有防漏电插销板和电源电压检测表以及安全临时接地线。
③电气检验区域实行隔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检测区域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或对误入者构成人员伤害。
④试验工作间要配置消防器材,做好仪器防尘、防晒、防锈工作,环境设施满足仪器设备技术条件要求,搞好室内卫生。
第17篇 s矿提升绞车安全保护定期试验制度
1、对于方便每天试验的部分安全保护装置,应由绞车工每天试验,并填在安全保护记录上。
2、对于已安装后不方便再每天试验的提升绞车部分安全保护,定期由专人(电工)进行试验。
3、试验时由电气负责人在现场指挥,重点试验室外过卷保护、等速过速保护、限速保护、深度指示器传动失效保护、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等。试验完毕填写定期试验记录。
4、定期试验时,绞车工听从电工指挥,操纵绞车相关部位,以便电工观测试验结果。
5、为作定期试验而特意拆下的部分装置,试验完毕后必须按原样装上去。
6、试验时检查出有保护装置不失效或不灵敏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修复完善,并报告项目部有关领导。
第18篇 项目部工地试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确保我部工地试验室安全生产,确保试验检测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试验检测设备仪具的正常使用。使全中心员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观念、增强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管理职责
1、项目经理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工地试验室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
2、工地试验室主任负责试验室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项目经理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3、项目部安质部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巡查试验室安全生产设施的完好情况,监督所有人员的安全生产执行情况;
4、试验检测人员负责执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程序。
(二)、试验检测安全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的安装,操作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并以检查确认后方可使用;
2、在进行各类强度试验时,应设置有效防护,防止试件飞溅伤害人员及设备;
2、仪器设备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加强仪器设备检查维修,确保其性能稳定、示值准确,严禁“带病”使用;
4、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及强酸、强碱等化学品的存放、使用处理应符合国家安全规程的规定;需购买危险物品时,先提出申请,经总工师批准,才能购置。
5、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持有试验检测上岗证书,并参加安全技术培训, 外来人员、新工人和见习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后,方能进入工作岗位;危险品由二人保管,每人一把钥匙,二人同时到场才能开锁。其发放必须限额,剩余立即退回,发放和回收都应严格计算数量与称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保存;
6、试验检测人员应熟悉设备仪具性能,自觉遵守安全制度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7、操作中若发现设备仪具运转异常,或有异味、或遇停电、停水、漏油、漏水时,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水源,属故障停机时应排除故障;
8、预制构件检验或现场结构试验,必须采取符合要求的安全措施;
9、杂物应专区分类堆放,不得随处乱放;
10、下班时,应切断所有仪器设备的电源、水源,关好门窗;
11、试验后的砂、石、水泥、土、砼与砂浆试件等试样集中弃于项目部指定位置。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安质部应定期对试验室安全设施的有效性及存储情况、安全标志的有效性及完整性进行检查,安全员应经常检查上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及时处理;
2、在检测过程中如果采用酒精燃烧法检测材料含水量时,试验点应远离酒精桶及附近易燃物品并处于下风口位置。点火应采长杆一头缠绕棉纱引燃酒精。再次加注酒精时应该仔细确认第一次酒精燃烧已完全熄灭后间隔一段时间再加注酒精。在试验过程中,严禁吸烟,防止因以外点燃酒精伤人或引起火灾。
3、沥青抽提试验时,现场人员严禁吸烟,防止引燃三氯乙烯溶剂造成火灾。
4、钢筋切割时,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防止因火花飞溅造成火灾。
第19篇 锅炉安全保护定期试验制度
为搞好锅炉的安全运行,提高锅炉的安全保障系数,特制定锅炉安全保护定期试验制度。
1.水电暖工区具体负责对锅炉的安全保护定期试验;
2.锅炉正式投入运行前,必须按有关规程规定对锅炉及其辅机上配置的安全阀、压力表到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校验,经过校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每台锅炉至少应装设两个独立的水位计,水位计应有指示最高、最低安全水位的明显标志;
3.安全阀压力整定时,应安排专人监视压力表和水位表,防止超压和缺水事故的发生。操作时,戴防护手套,清理场地,放妥工具、防止滑倒和汽、水喷出伤人;
4.安全阀整定后,应在工作压力下再做一次自动排汽(水)试验,直至符合有关规定;
5.为防止安全阀的阀芯和阀座发生损坏,每星期至少手动试验一次安全阀,每月至少作一次自动排汽(水)试验;
6.司炉人员应将每个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回座压力、阀芯提升高度、调整日期和调整人员等情况,详细记入锅炉技术档案;
7.压力表每半年在当地劳动部门校验一次。锅炉压力必须保持稳定,不得超过设计压力运行,运行时每星期进行一次压力表弯管的冲洗,保证弯管畅通无堵塞;
8.每班冲洗一次水位计,连管内部应清洁畅通。
第20篇 某试验室环保与安全防护制度
① 试验室应制定“安全操作手册”,建立防火、防盗、防毒、防辐射及安全用电制度,制定应急措施,加强人员的安全教育,经常检查安全操作情况,及时消除隐患,杜绝机械、人身事故发生。
②试验前必须对试验现场和试验品熟知,保证试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进入电气试验场地的检验人员必须佩带安全防护工具。电气检测设备必须配有防漏电插销板和电源电压检测表以及安全临时接地线。
③电气检验区域实行隔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检测区域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或对误入者构成人员伤害。
④试验工作间要配置消防器材,做好仪器防尘、防晒、防锈工作,环境设施满足仪器设备技术条件要求,搞好室内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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