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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安全信息报送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小学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保障学生安全是小学教育的基石,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在此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不仅有助于及时发现和预防潜在风险,还能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迅速响应,降低事故影响。有效的安全信息报送能提高学校的危机处理能力,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坚实的屏障。

安全制度有哪些

安全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信息的收集与报告机制,规定何时、何人、如何报告安全事件。

2. 紧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步骤和责任人。

3. 安全培训,定期对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4. 安全检查,定期对校园设施进行安全评估和维护。

注意事项

在实施安全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 制度的透明度,确保所有相关人员都清楚了解并理解安全规程。

2. 反馈渠道的畅通,鼓励师生积极上报安全隐患,消除信息壁垒。

3. 保持制度的动态更新,随着环境变化和经验积累,适时修订和完善。

小学安全信息报送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是确保校园安全、保障学生成长的重要环节。它需要全面、细致、灵活,并随着实际情况不断调整优化,以实现最佳的安全管理效果。

小学安全信息报送制度范文

第1篇 小学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及时掌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信息,以便对安全事故及时作出应急处理。特制订如下制度:

1、班内学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负责立即送医院治疗,并立即报告学校,同时告诉学生家长,学校视情节轻重上报上级领导;课堂发生安全事故,由任课教师按要求及时处理。

2、教职工发生事故,一般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解决,重大的必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充分发挥学校各部门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及其他实践活动,注意积累信息资料,及时报告学校,信息要及时、准确。

4、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按程序向教育局报告事故情况,做到报告及时,信息畅通,对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信息要整理、登记,及时搜集整理,认真分析情报信息的内容,提高情报信息的质量,逐级上报治安情报信息。

第2篇 学校管理-小学微机室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微机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强化安全防范意识,严格上机操作程序,确保微机室设备和师生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1、微机室要安装防盗门、防盗铁栅栏,钥匙由专人负责,并确保应急时,人员能安全撤离。

2、室内电源线路布置要科学规范,要定期检查,保证通风性能良好,要有防火、防盗、防静电、防雷击设备。

3、严格执行上机操作程序,严禁随意搬动机器,打开机盖或插接各种电源,严禁将书包及危险品带入机房,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4、每堂棵都要定人定机,并有记录。杜绝室内无教室指导,学生自行操作的现象,任课教师与微机室管理员要做好检查、签字交接工作。

5、微机室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消防器材、防盗、防雷击等设施,作好通风防潮、防火、防盗、防静电、防雷击、安全用电工作。下班时要检查报警电源是否插好,关闭电源,门窗落锁,方可离去。

6、严禁在微机室内会客和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7、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课堂由教师实施管理,其余时间由管理员负责。发生安全事故,要查明原因,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第3篇 小学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从事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

2、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3、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4、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蛆的工作。

5、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7、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

第4篇 某小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是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和整个社会稳定大局。学校领导及全体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工作常抓不懈,警钟常鸣、预防为主。为了进一步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管理、明确责任,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现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定本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

二、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领导安全工作小组开展工作,检查落实各部门安全工作情况。

三、学校副校长为分管安全工作的主管责任人,管理好学校各处室及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对所负责的工作负领导责任。

1、组织进行师生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2、组织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将安全保卫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3、组织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时排除有能力排除的的安全隐患,确实不能排除的,及时向校长报告。

4、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加强集会,春游等大型活动安全和上下楼梯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5、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四、各部门(教导处、少先队、后勤处)的领导为所管部门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采取各种措施管理好本部门安全工作,如因工作不扎实、措施不得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追究该部门领导的责任。

(一)、教导处安全工作职责:

1、具体落实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各种安全责任。

2、认真落实实验室、电教器材使用过程中的各种安全责任,并制定相关的各种规章制度。

3、认真履行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责任。

(二)、团、队安全工作职责:

1、具体落实在进行团、队活动过程中的各种安全责。

2、认真履行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责任。

(三)、后勤处安全工作职责:

1、具体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并制定相关的各种规章制度。

2、要对学校的设备、设施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立即解决。

3、及时处理班主任和老师反映的设施、设备安全问题,如因未能及时解决设施、设备问题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追究后勤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4、认真履行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责任。

五、班主任为本班学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利用班会、队活动等积极进行安全教育,认真组织好各项活动。如因班主任组织和管理不妥等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班主任的责任,其主要安全职责是:

1、根据学校的安排,对学生进行安全规章宣传、教育,执行学校有关课余时间学生安全规定,教给学生基本的、必要的有关安全防护知识,以提高学生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2、根据学校安全保障制度规定,组织落实学生安全保障要求,预防校内校外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5篇 龙岗小学校园交通安全制度

龙岗小学校园交通安全制度

为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员工有良好的教学、科研、办公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外来车辆无正当理由,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出租车禁止进入校园。

2、外来办事车辆需到大门传达室登记,待联系好后可进入校园;

3、负责定期给学校送货的车辆,需凭证进入校园;任何拉装货物车辆出校园大门,必须持相关部门批准单可放行;

4、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和转弯时要慢行观察;禁止超车、并行;禁止鸣高音喇叭;机动车辆严禁在人行道暂停。

5、校园内所有车辆必须遵守校园交通管理制度,按线路限速行驶。

6、各种车辆(包括自行车)不得在校内随意停放。本校教职工车辆应停放在指定棚点。所有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均统一停放在指定停车棚点。

7、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确需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和自行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管理。

8、对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

县龙岗小学

第6篇 小学学生一日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小学学生一日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为了保障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制度。

1、学生要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到校和离校,一般可在预备前30分钟内进校,放学后30分钟内离校,不可过早到校或过晚离校,有特殊情况时要向班主任或政教处说明。

2、不满12周岁一律不准骑自行车、电动车上学。

年满12周岁的,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后,允许骑车上学,但不得骑“三无”(无车闸、无车铃、无车锁)自行车。

3、不准携带刀具、武术器具、危险玩具和其他不属于学习用品的一切利器到校,不准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和有毒、有害的物品到校。

4、要安全出入教室

5、不得随意触摸室内外电线、电器、开关、插座,如发现电器设备有损坏现象时要及时报告老师,不准擅自修理。

6、进校之前服装要整洁,尤其要注意系好鞋带,以防被踩摔伤。

7、课外活动时,不准玩危险性游戏,不准在体育设施上做危险动作,不准到建筑工地上玩耍。

8、不准随身携带较多的零花钱到校,以免被劫、被偷或丢失,不准用零花钱买“三无”食品、饮料。

9、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外出活动时,要严格遵守纪律,听从老师指挥,活动期间不准擅自离队单独行动。

10、不准攀树木、爬栏杆、滑楼梯,翻墙头、钻围墙、登房顶、上球架,不准在走廊上打球、踢球等。

11、不准在校内骑自行车,不准故意损坏学校或他人物品,不准在地上或楼梯上撒雪、泼水制冰,不准做任何妨害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情。

12、不准在校园、教室、走廊追逐打闹,不准坐在栏杆或窗台上,不准在栏杆边、窗户边打闹玩耍,不准向楼下洒水、吐痰、抛掷物品。

13、在校上课或课间不准随便离开学校,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请假;

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识人离开学校,不准带闲杂人员来校。

14、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自已又无法解决时,应及时报告老师或学校领导,防止矛盾激化。

15、患有肝炎、流脑、腮腺炎等各种严重传染病后,

第7篇 小学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小学(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学校各方面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关系到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激励我校全体领导、教职工加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感,人人都主动关心安全,个个都自觉重视安全,明确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奖惩分明,特定本制度。

1、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应将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中和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中。

2、各部门、年级组、教研组负责人也是不同层次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每学年与第一责任人签订一次“责任书”,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工作、活动过程中的监管,出现一般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较大影响,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3、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的安全防范意识。要求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特别是对学生的上学、课间活动、_、放学等提出具体的要求,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管理。学校与班主任每学年签订一次“责任书”。

4、因缺乏安全教育和疏于管理,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将追究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的责任,其班级取消评比文明班、先进集体等资格,并与班主任学期考核奖挂钩。

5、全体领导、教师都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义务和职责。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照职责范围,定时检查及时处理事故的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6、凡学生携带对生命安全有危害的物品(如:刀具、弹弓、尖锐器物、火炮、火、有毒物品)或发生学生打架斗殴现象,目击领导、教职工(含聘用人员)有责任进行教育、制止。若目击者不理不问,造成一定后果,经查实,相关目击者师德考核分为零分,同时与其月奖、学期奖挂钩。

7、凡出现存在对学生生命安全有危害的校舍、食品等或可能会造成群体伤害事故,带来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的隐患,目击者或知情者,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并按程序向上级报告,学校按可能发生的损失大小给予有功目击人或知情者一定的经济奖励。

8、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教师教育学生方式简单、粗暴而造成的事故,并酿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教师的责任,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同时与其月奖、学期奖挂钩。严重者,按教育局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9、教职工(含聘用人员)在工作中要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违规操作,擅自蛮干,造成任何后果由本人负责,学校还要追究其赔偿责任,并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8篇 区二小学校学生宿舍安全制度

区二小学校学生宿舍安全制度为了维护学校的治安秩序,保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愉快学习,健康成长。特制定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必须以校为单位组织好学生安全值班、负责管理好各栋宿舍安全。

2. 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水器具;严禁私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禁止在蚊帐内点蜡烛或点灯;禁止在宿舍内生火煮饭;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3.本校人员出入学生宿舍一律凭证件出入,非本校人员不得在宿舍留宿,有特殊情况的需报告,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留宿。

4. 学生离校期间,其宿舍由学生轮流看守;学生不得擅自留校。否则自行负责。

5. 不准在宿舍墙上张贴各类海报、广告、启事和其它未经学校同意的张贴物;学生不得在宿舍内搞其它非法活动;禁止买卖食品、饮料。

6. 学生应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现金及时存入银行并设置密码;进出要关好门窗。

7. 提高警惕,严防各类案件发生,发现案情或险情,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主动配合,提供线索,见义勇为,消除隐患。

8. 主任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完成本职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坚守工作岗位。

9. 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禁私自离校。否则,后果一切自负。

10. 住宿学生应注意饮食卫生,在校进餐,不卖零食。否则将承担违纪带来的一切责任。

第9篇 小学校园安全巡逻制度

小学校园安全巡逻制度

为了维护校园的秩序和稳定,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真正把学校安全作为重要的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经研究决定,建立学校安全巡查制度。

第一条 建立学校安全每日巡查督查制度,是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的必要步骤,是坚持“学校安全,预防为主”的重要手段,学校对安全工作务必要高度重视,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

第二条 巡查主要内容

1、学校值班情况;

2、学生出勤情况检查;

3、班级电教设备用电安全检查;

4、学校的消防、照明、用电、紧急疏散等安全管理;

5、学校校园的安全情况。

第三条 学校组成安全巡查小组。

1、安全巡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z及各年级组长。

2、巡逻队队长:

成员:

第四条 参加安全巡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仔细排查,切实履行职责。

1、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按时上下班并坚守工作岗位。每天定时或不定时的对整个校园进行巡逻。按照重要时段加强巡查、重要部位认真检查、闲杂人员注意盘查、安全隐患坚决排查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重点区域、地段特别是夜间要增加巡逻次数,提高巡查质量,并密切注意报警系统的监控情况,确保校园安全。

3、根据违法犯罪分子的特点,确定巡逻时间、路线,遇到可疑人员要仔细盘查,以便及时发现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在巡逻、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如遇不法分子自己不能制服或处理时,要第一时间报警,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报告。当班所有人员要互通值勤信息,当遇重大事情时,要共同配合处理。

4、发生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时间赶到现场,及时、果断地处理,控制事态;发现犯罪分子作案要奋力捕捉,发生事故要奋力抢救,并立即报告相关部门领导及时处理。

5、对巡逻时发现的违纪学生要进行说服、教育,必要时要通知所在年级班主任老师,情况严重时,要立即报告校值班领导。

6、要认真做好治安巡逻日志的记录和交接班工作,每班交班必须向下一班说明本班有关情况,提醒下一班重点进行防范。

7、节、假时期间,要加强巡逻,确保学校财产和全体师生的财产、生命安全。

第10篇 附小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附小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需要组织校外活动,必须按要求、按程序逐级申报取得批准,方可进行。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人格上一律平等。

7.学校任何部门、各班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第11篇 小学学生出操集会大型活动安全制度

瘦西湖第三小学学生出操_及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出操_铃响后,各班须在教室或走廊集中排队。

2、按学校规定次序依次由教师带领到指定地点集中,过楼梯须慢行不统一踏步

,班与班之间保持一定距离。

3、排队行进中集中注意力,不开小差,不讲话,保持队伍整齐。

4、在楼梯和到操场梯步处实行值周教师定点安全维护,确保学生安全规范地进

出楼梯和操场梯步。

5、出操_结束后,各班应按规定次序进教室。

6、建立校内学生重大教育活动安全论证制度,参加校外社会实践活动须报学校

或教育局同意方准进行。

第12篇 小学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学校建立健全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二、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学校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按规定程序上报教育局和相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四、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校委会。

学校发生师生伤亡、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害社会安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校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小时内向校委会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校委会写出书面报告。

五、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1、火灾事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2、治安(刑事)事故。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3、食物中毒事故。拨打急救电话“120” ,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4、其它事故(意外伤害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分别报告相关职能部门

六、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涉案人员的基本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第13篇 小学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总务处备案。

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校总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第14篇 小学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育学生遵守交通信号及交通标志,记住急救电话,遵守交通规则。

二、落实骑自行车的安全要求:

1、未满12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2、要教育学生遵守骑车规则。

三、步行安全。

教育学生步行要走人行道。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不准穿越人行道、车行道。服从信号灯和交警指挥。不爬车、追车、拦车;列队步行时要井然有序。不准在公路上玩耍。

四、乘坐车船安全,教育学生做到:

1、不坐机动三轮车和无证车辆。

2、不乘超载车船。

3、乘车时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准跳车,不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五、校外集体活动安全

1、全校性集体外出活动和社会上要求学生参加的活动,必须报上级部门批准。经批准后要切实作好师生安全工作。

(1)活动前要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制定周密计划,严密组织,明确带队负责人和带队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向学生指出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服从指挥。坚持安全、就近、徒步的原则。

(2)要事先勘查活动地点的基本情况。

(3)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应由具有运输资质的部门承担,并签订有关安全协议,车况良好,不得超员运载。

(4)不得组织学生到超容量的场所活动。

(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

2、班级组织外出活动,必须履行报批制度。

六、按时放学,排队有序离校,按时回家。

七、离校路较远的和恶劣天气班主任同家长联系,要求家长接送学生。

第15篇 高淳小学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淳高小学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上学、放学途中,不得玩耍或进行危险性活动,学生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走,按“一看二站三通过”原则过公路。

2、学生上学不论路途远近,一律不准骑自行车。

3、在教师未上班的时间内,学生不宜提早到校。

4、学生在校期间,严禁走出校门。

5、校园内应文明行走:课间不追逐打闹,爬高上低,在教学楼里活动时,主动让行,不攀楼梯、走廊栏杆和窗台;上下楼时一律靠右行走,应慢行,不拥挤。

6、校园内严禁玩耍棍棒、砖石、玻璃、小刀等有危险性的玩具和器械。

7、学生身上不得带有诸如火柴、打火机之类的火种,禁止玩火,防止发生火灾。

8、学生不得触摸或靠近校内电线、电器等,学校应在这些地方做好标记,提醒学生,预防触电。

9、学生上操及体育课、课外活动时,都应严格按照教师的要求进行。下课时不哄散。

10、学生放学后应及时回家,不准在校园内逗留,在路途中玩耍,或互相串门。

11、在学校内发生事故,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主动做好缮后工作;对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法规、法律明确责任,严肃处理。

12、学校、教师要经常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

第16篇 _小学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总务处备案。

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校总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第17篇 二小学生在校活动安全监控管理制度范文

二小学生在校活动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地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遵循“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到人”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学生在校活动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一、学生早读课前安全

每天早上7:20门卫人员准时开校门,值日领导于7:20准时到校共同管理学生安全。从7:20到7:50由值日领导全面负责校园内学生早读(晨会)前的安全, 校门外及附近由门卫人员负责。

二、学生课间安全

教学楼由值日班主任负责监管,楼梯道、厕所由值守教师负责,其他区域(操场及教学楼前活动场地)由值日领导负责。教室内及走廊安全由任课教师负责,具体安排:

上午时段:除值日领导外,其他教师于7:50之前到校签到上班。早读课至预备由负责早读的教师负责,第一节课由上第一节课的教师负责。课间操时间(9:05~9:35)。学生从教室到操场由第一节课的老师负责,到场后由班主任老师负责。第二节到第三节课的课间,教室由上第二节课的教师负责,放学时段由第三节的教师负责把所有学生从教室带到楼下指定地点,到场后由班主任组织路队送出校外指定地点。

下午时段:上午放学至2:00(夏季,其他季节为1:20)由门卫管理人员负责。值班领导和值日班主任负责2:00至第一节课(3:00)前的安全责任,其他教师于2:40前到校签到上班,第一节课及第二节课前的课间的安全由第一节的教师负责,其他按上午时段类推。

三、学生放学安全

放学后20分后,值班领导负责净校,确保校内不留一个学生,要让全体学生都安全离校后才能离开。

四、学生_安全

学校举行升旗仪式、活动_等活动,学生从教室到操场由各班班主任教师负责,学生到场后由各班班主任老师和科任老师共同负责。

五、室外课程安全

室外课程或在功能室上课的课程,科任教师从教室组队带领学生到指定地点上课,课后再整队带回教室。

六、学校安全工作专班加强对学生在校安全监控的督查,对学校师生安全负主要责任,各岗位教职工对安全岗位负具体责任。值守期间必须挂牌持证上岗,“一岗双责”。

七、本制度至宣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实验小学

20__年5月日

附:二实小安全值守值班表。

第18篇 h区二小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区二小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校的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环境,促进学生愉快学习和健康成长,培养更加优秀的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确保学校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每月一次学生安全_,广泛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总结本月的安全工作。

三、每周一次安全小组成员工作会,总结安全工作,安排部署学校安全工作。

四、每月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对所辖区域进行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

五、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完成安全工作任务。按规定严格追究安全责任。

第19篇 某小学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用水、用电、(用气)的范围和消费量都在不断扩展,此等安全已成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搞好用水、用电、(用气)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用水、用电、(用气)管理由后勤处负责,校内的所有内外电源线路供水管道布局、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后勤部门统一办理。

二、校内电源线路和水路一律由后勤处统一管理、任何个人均不得私自接水、接电。各办公室、教室、实验室、微机室等地禁止任何个人私自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

三、电源线路在布局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适当增装空开,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替代保险丝。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五、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人员,都必须是学校认定的电工专业人员,非电工专业人员不得接触电源,在操作时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六、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七、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八、校园内用电线路的架设,应尽量避开师生经常经过的区域。

九、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十、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后勤处要经常性地对教室、学生宿舍、实验室、微机室、办公室、多媒体教室、学生食堂等场所的电路和电源开关等进行检查,并作好登记,防止线路老化和开关漏电,对存在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及时更换教室、办公室、楼道和校内公用的各类损坏的用电器,确保学校正常用电和安全。

十一、后勤处要在师生中开展安全用电宣传,教育学生不要攀爬电杆和在高压线下玩耍,要远离电源,不要无故摆弄电灯和电风扇的开关;全体师生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二、学校餐厅用气时应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进行操作,操作完毕应及时关闭气阀。

十三、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自身伤亡由当事人自己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造成他人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当事人罚款、赔偿,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校用水、用电、(用气)的范围和消费量都在不断扩展,此等安全已成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搞好用水、用电、(用气)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先锋小学

2013.9

第20篇 小学学校危险品安全保管使用制度

1、实验教学使用的化学危险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内,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还要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

2、化学危险品室、柜,必须专人管理,管理人要有较高的责任感,懂得各种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做到“五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本帐目、双把门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3、化学危险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化学危险品室列为重要防范区。

4、定期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做到账物一致。

5、使用危险试剂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填写《危险试剂领用单》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6、对实验中危险品的遗弃及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得随意倒入下水道内。

7、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8、专管人员对化学危险品保管和使用的安全性负有全部责任。

9、保管和使用人员对室内财物、用电等安全负全部责任。

《小学安全信息报送制度汇编(20篇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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