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业生产中,安全制度如同指南针,引领我们规避风险,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稳定运营。它不仅是法规的体现,更是企业责任与关怀的象征。良好的安全制度能够预防事故,提高生产效率,维护企业的良好声誉,同时也是保障员工权益,增强团队凝聚力的关键。
一套完整的工业安全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评估机制,应急预案,个人防护设备规定,作业许可制度,定期安全培训,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以及设备维护保养规程。这些制度覆盖了从预防到应对的各个层面,旨在构建全方位的安全防护网。
在制定和执行安全制度时,我们需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制度的实用性,避免空洞无物,应根据实际操作环境和流程设计;二是全员参与,确保每个员工都理解并遵守制度;三是持续更新,随着技术进步和法规变化,安全制度应及时调整;四是严格执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任何疏漏都可能带来严重后果。
工业安全制度是企业安全文化的基石,其构建和执行需要深思熟虑,不断优化。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追求生产效率的确保每一个工人的安全,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1篇 工业安全制度
本公司为木制品制造加工企业,属国家a级防火单位,为了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公司运作:0、1、2、3安全管理模式。
即:以“事故为零”为目标,以“一把手负责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保证,以标准化作
业、安全标准化班组建设为基础,以“全员教育、全面管理、全线预防”为对策的安全管理模式。
二、全体员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严格遵守用电、用火和机械操作等各项操作规程和安
全制度。
三、进入公司必须遵章守纪,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接受安全
“三级”教育,并经车间主管或班组长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四、工作中不但要注意自己的安全,还要照顾别人的安全,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
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五、正确穿戴防护用品,班前班中要随时检查工具、机械设备、电器及作业环境的安全情况,发现不
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并逐级报告。
六、有义务对新职工和换岗工人进行安全操作方面的指导。
七、如发生事故,立即抢救伤员和报告班组长、车间主管、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向调查事故的人员如
实汇报所了解的情况,并提出预防办法。
八、员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九、中、高危岗位人员,除通过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还需系统针对该岗位进行工作
能力考核,机电组针对机器设备保养与维护,安管部门进行安全意识考核。三个单位考核通过后,
发给上岗证,方可上岗工作。
十、中、高危岗位人员,除按厂规、厂纪约束其行为准则外,需特别强调:
1、 上班前四小时内不得饮酒,吃药;
2、 必须按要求配戴劳保用品;
3、 必须做到“三不准”(即不违规操作,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
4、 上岗工作的前一周必须要有专人指导,并考核其是否真正具备该岗位的工作能力与技术;
5、 请假或停工两天以上的复工人员,主管要对其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宣导;
6、 同部门调动岗位时,在上岗之前主管需对其进行相应岗位的安全与技术教育和指导;
7、 特种作业人员(裁切工、模切工、冲剪工、钳工、危险品管理员、电工、电焊工、机动车辆驾驶
员等)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与考核,有相关政府颁发的相应岗位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
8、在工作过程中必须有相关技术人员不定时监督及适时指导。
十一、机器设备管理
1、安全性能分为:
(1) 电器部分的安全性能;
(2) 活动部分的安全性能;
(3) 防护装置的安全性能。
2、电器部分的安全性能
(1) 电线接头处是否有松动;
(2) 正负极是否接搭正确;
(3) 电线的绝缘层是否完好。
3、活动部分的安全性能
(1) 活动部分有无磨损现象;
(2) 活动部分的连接处是否牢固可靠;
(3) 活动部分是否有安全防护。
4、防护装置的安全性能
(1) 防护装置的设计是否合理、实用;
(2) 防护装置的安装是否牢固、可靠;
(3) 防护装置是否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的规定要求。
5、符合上述要求的机器设备在安装调试中的要求:
(1) 调试工作必须由供应厂商所派的专业人员并在机电组的陪同下进行;
(2) 调试好后,要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性能检测,后方可投入生产。
6、开始生产的机器设备
(1) 检查一、二、三级保养是否落实执行;
(2) 检查班前安全检查的落实情况;
(3) 所在之环境条件是否合适;
(4) 对公司已采购之机器设备;
(5) 定期与不定期检测各机台的安全性能并作好记录;
(6) 落实班前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7) 生产工作过程中机器设备出现异常时,立即停机,并知会相关技术人员处理。
十二、严禁在生产车间、原材料车间、成品车间、仓库等所有禁烟区内吸烟,严禁在禁止烟火区用火,
严禁占用消防通道。
十三、严禁手机在车间充电。
十四、化学物品使用,应定量,严禁车间或机台附近存放过量化学用品。
十五、熟悉消防器材存放地点,消防通道及疏散口,懂得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泡沫灭火器
a使用方法:将灭火器取下,用手按住喷嘴,上下摇晃几下,再倒转过来放开按嘴,对准火焰喷射;
b适用范围:扑救油类、木材、麦草类;
c注意事项:
1)因为泡沫能导电,所以不能用来扑救未切断电源的电器;
2)水和泡沫不能同时喷射,否则泡沫溶被水冲散将失去灭火功能;
3)泡沫灭火器在运送火灾现场的过程中,不能扛在肩上。
2、干粉灭火器
a.使用方法:取下灭火器,移近火场,拉出销子一手握紧喷嘴胶管,另一手按下压把即可;
b.适用范围:扑救油类、可燃性气体、电器设备和遇水燃烧等质的初起火灾。
第2篇 工业管道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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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加强工业管道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业管道的安全管理,包括压缩空气管道和蒸汽管道,不包括设备、设施附属的管道。
3术语 无 4职责
4.1 生产制造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工业管道的日常管理,包括制订起工业管道的管理制度和制度的执行、监督检查,制订工业管道的维修保养及定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4.2技术质量部负责工业管道的建设规划,设备管理部门配合。
4.3生产制造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安装工业管道。
4.4生产制造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按规定采购工业管道所需的材料。
4.5 管道使用部门负责工业管道的操作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并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4.6生产制造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工业管道档案管理。
5 工作内容
5.1工业管道的设计、安装和验收
5.1.1 新增工业管道在设计时,要按照《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要求进行,压力管道的设计单位应取得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格证。
5.1.2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应选购经过安全管理部门注册的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以保证管道的质量。
5.1.3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必须持有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必须对其所安装施工的压力管道工程安全质量负责。
5.1.4开工前应向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开工告知手续。
5.1.5新装工业管道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取得合格证书,并根据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证书,办理注册登记。
5.2工业管道的日常使用管理
5.2.1 应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压力管道的安全技术规程、标准。
5.2.
1.1应有专职或兼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5.2.
1.2对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和压力管道检查人员要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5.2.
1.3工业管道使用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运行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2.
1.4发生故障,工业管道操作人应立即停止运行,及时通知上级管理人员。
5.2.2 工业管道的检查、定检
5.2.2.1 .日常检查 工业管道日常检查工业管道操作人负责,检查频次每周不少于一次,主要是采用点检的方法对工业管道的进行巡回检查,如发现异常及时排除,使管道处于正常安全状态。
工业管道日常检查主要内容有:
①检查管路外表是否完好、有无腐蚀和泄漏现象。
② 检查管道上配置的阀门、安全阀是否完好、有效。
③检查管道标识。
④检查管道上配置的仪表是否完好,在有效期内使用。
通过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修理或改进意见,防止工业管道发生故障而引起突发性事故。
5.2.2.2 工业管道的定期检查
①工业管道的定检周期应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
②工业管道检定周期到期后,必须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或其授权单位检查、检测、鉴定合格后取得使用证方可继续使用。
工业管道安全检验标志超过有效期不得使用。
5.2.3 工业管道的维护保养 5.
2.3.1 工业管道的日常维修和保养必须有专人负责。
5.2.3.2 对日常和定检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维修处理。
5.3工业管道档案管理 工业管道档案管理,按《设备管理制度》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中的特种设备档案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5.4工业管道停用、报废
5.4.1工业管道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5.4.2工业管道停用、报废按《设备管理制度》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中的特种设备停用、报废处理条款进行办理。
6.相关文件
6.1 《设备管理制度》
6.2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6.4 《设备操作规程》
6.5 《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6.6 《设备维护保养规程》 7. 相关记录
7.1 设备日常维护/检查/运行记录表
7.2
第3篇 公司工业安全整理整顿检查制度
公司工业安全及整理整顿检查制度
1 检查的方式及要求
1.1 检查分为公司、厂(部)、班(组)三级进行
①公司每月 日由工业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每周 由工业安全及各部门进行工业安全和整理整顿例行检查(遇公假顺延一天)。另外,每次节假日前(国庆、春节等),工业安全小组应组织安全检查。
②各厂(部)每周由厂(部)主管、本厂(部)其它管理干部对本厂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③各班、组每日由班长或组长负责对本班(组)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宣导。
1.2 每月 日定为公司的安全日。届时,从作业员到单位主管部门经理,从生产单位到各职能部门,各职位、各工序、各班组、各厂(部)都应对各自责任范围内的工业安全、整理整顿工作进行自我检查,以迎接公司的安全大检查。
1.3 工业安全检查的要求
第4篇 工业气体安全管理制度
主要负责人职责
1.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责,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有关制度和标准。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有关制度和安全考核制度。
3.组织制定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保证安全经营管理投入的有效实施。
5.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7.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安全管理员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制度和标准,协助经理推动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修改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3.组织实施职工安全教育,协同组织安全考核,管好安全教育台帐。
4.参加企业安全检查。督促、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
5.负责动火的审批及其管理工作。
6.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指导做好安全工作,发现严重影响安全的违章操作,有权制止,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有关领导。
从业人员岗位职责
1.各岗位负责人对自己分管岗位的安全负责,从业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企业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2.作业过程中,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遵守规章制度,做到安全作业。
3.出现事故或组织事故救援应服从领导安排和现场指挥者指挥,尽力救援。
4.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或有关领导汇报,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5.从业人员自觉接受企业及上级有关安全部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工业气体经营、销售安全管理制度
1.工业气体均为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等待征,做好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十分重要。
2.经营管理和业务人员,要熟悉各种工业气体的基本性质,掌握其危害特性,认真做好防范。
3.配备经过消防培训的专业人员负责店面的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经管人员的安全综合水平。
4.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管理、配置好消防设施、器材,做到会使用,会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各种消防设施、器材保持良好状态。
5.气瓶入库时,要对气瓶外表面进行专门检查,不得有变形、焊点、裂纹等现象,如发现有异常的必须及时联系生产厂家,做退货处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6.仓库应设明显的防火警示标志,不准吸烟,不准使用明火和高热电装置,更不准做生活设施用,要保持通风良好,并具备好的防雷措施。
7.经营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危化品专业知识培训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能独立进行经营管理工作。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气瓶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的正常进行,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气瓶在使用中应遵守下列规定气瓶在使用中应遵守下列规定气瓶在使用中应遵守下列规定气瓶在使用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可燃、助燃性气体气瓶,远离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
2、禁止敲击、碰撞;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严禁穿戴用带油的手套装卸和使用氧气瓶;
3、 瓶阀冻结时,不得用火烘烤;
4、 夏季要有防日光爆晒的措施;
5、 气瓶内的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或重量;永久气体气瓶余压不得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余量不少于规定充装量的0.5%~1.0%;
气瓶搬运、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1、搬运气瓶以前,操作人员必须了解瓶内气体的名称、性质和安全搬运注事事项,并备齐相应工器具和防护用品,如介质为有害、有毒、腐蚀、放射性和自燃气体时,应在组织管理、技术措施、个人防护、卫生保健等方面制定相应措施。
2、圆心凹底气瓶在车间、仓库、工地、装卸场地内搬运时,可用徒手滚动,即用一手托住瓶帽,使瓶身倾斜,另一手推动瓶身沿地面旋转、用瓶底边走边滚,不准拖曳,随地平滚,顺坡竖滑或用脚蹬踢。
3、气瓶最好是使用稳妥、省力的专用小车(单瓶或双瓶位置,衬有软垫的手推车),并用铁链固定。严禁用肩扛、背驮、怀抱、臂挟、托举或二人抬运的方式搬运,以避免损伤身体和摔坏气瓶酿成事故。
4、气瓶应戴瓶帽,最好是戴固定式瓶帽,以避免在搬运过程中瓶阀因受力而损坏,甚至瓶阀飞出等事故的发生,
5、气瓶运到目的地后,放置气瓶的地面必须平整。放置时将气瓶竖直放稳,方可松手脱身,以防气瓶摔倒酿成事故:
6、当需要用人工将气瓶向高处举放或需把气瓶从高处放落地面时,必须两人同时操作,并要求提升与降落的动作协调一致,姿势正确,严禁在举放时抛、扔,在放落时滑摔。
7、装卸气瓶应轻装轻卸,严禁用抛、滑、摔、滚、碰等方式装卸气瓶,以避免因野蛮装卸而发生爆炸事故;
8、气瓶搬运中如需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设备。用机械起重设备吊运散装气瓶时,必须将气瓶装入集装箱、坚固的吊笼或吊筐内,并妥善加以固定。严禁使用链绳、钢丝绳捆绑或钩吊瓶帽等方式调运气瓶,以避免调运过程中气瓶脱落而造成事故。
9、严禁使用翻斗车、铲车或叉车搬运气瓶。
气瓶运输管理制度
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2.必须配戴好瓶帽、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3.气瓶吊装必须采用防滑落的专用器具进行;
4.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准同车(厢)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准与氧气瓶一起运输;
5.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向一方,垛高不准超过车厢高度,且不超过五层;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6.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在城市的繁华市区应避免白天运输;
7.运输气瓶的车辆,不准在繁华市区、重要机关附近停靠;车、船停靠时,司机与押运人员不准同时离开;
8.沾染油脂的运输工具,不准装运氧气瓶。
气瓶储存管理制度
储存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氧气瓶不准与其他气瓶混放,好、坏、空、实瓶应分别存放;
2.存放气瓶时,应旋紧瓶帽,放置整齐,留出通道。气瓶立放时,应设有防倒装置。卧放时,应防止滚动,头部朝向一方,堆放气瓶不宜超过五层;
3.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gb 50016的有关规定;
4.仓库内不准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冬天采暖只准用水暖或低压蒸汽方式。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消防安全,做到安全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一、经营场所设立醒目的“严禁烟火”警戒牌。
二、经营场所杜绝一切火源、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带入。
三、在装卸过程中严禁摔、砸、滚、撞。
四、懂“三懂三会”等基本消防安全知识。
三懂:懂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补救方法;
三会: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险肇事故,会报火警。
五、灭火器材专人负责检查,维护保养,以确保正常使用。
六、动火须经总经理审批,并有2人以上在场操作。
日常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制度。
1、危化品仓库保管员与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了解、懂得、掌握该仓库内存放氧、氮、氩、二氧化碳的理化特性和发生隐患、出现事故后的应急救援措施。
2、检查人员必须对供气站仓库每天作一次详细的检查。不放过一个角落。白天不定时巡回检查,不少于3次;晚上检查1次以上,节假日前、后要认真巡回检查一次,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做出防患措施。
3、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应认真填写好检查的详细记录。检查记录必须及时完整详细,不得随意编造,保持书面整洁。
4、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好仓库内外四周一切的卫生、物品堆放、消防设施、应急设施等一系列日常工作,始终保持仓库场地清洁卫生、通道畅通、各项设施完好。
5、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好气瓶出入库台帐的登记工作,办理出入库手续,做到准确无误。
6、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认真监督管理好机动车辆进入库区须安装防火罩与库内不得停放、修理工作。
7、工业气体仓库禁止一切明火,如确须动火时,必须办理相关的手续、清理现场、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等安全工作后,方可进行。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进行考核。
2、对新职工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考核,持证上岗。
3、认真学习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水平。
4、认真学习经营的相关工业气体的有关特性和应急处理措施,了解灭火、救助的原理和操作办法,并经常演练,遇到险情能及时处理。
主要内容包括:
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②.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③.相关工业气体的理化危险特性及扑救方法;
④.相关消防器材的使用与日常维护;
⑤.气瓶安全的检查要点等。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要求
1.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劳动条件,需要保护的部位和要求,科学合理地进行选型。
2.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型号、功能、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3.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4.劳动发那个户用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正确使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有效、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护具,禁止违章使用或擅自代用。
5.特殊防护用品还应经培训、实际操作考核合格。
6.职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论处。
7.不许穿戴(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8.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保管,应经常保持整洁、完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如有缺损应及时处理。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1.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发放周期,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根据各种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
2.公司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督促检查。
3.单位采购、 发放和使用的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和“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对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该严格执行其相应的标准。
4.公司应根据工作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按照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为从业人员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护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护品。
5.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卡。按时记载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情况和办理调转手续。定时核对工种岗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使用期限。
6.公司应教育从业人员,按照用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护品,使员工做到“三会”:会检查护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护品,会正确维护保养护品。
7.劳动防护用品失效时,应及时的进行更换,确保防护用品处于良好状态,切实的起到个体防护的作用。
三、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选用;
2.根据生产作业环境、劳动强度以及生产岗位接触有害因素的存在形式、性质、浓度(或强度)和发那个户用品的防护性能进行选用;
3.穿戴要舒适方便,不影响作业活动;
4.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经检查验收。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
1) 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2) 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3) 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职业安全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2、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处罚:
1)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2)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3)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经营店负责人,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 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1h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形式)报仙居县安全监督局。
(一)事故现场处置
1.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 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 保护好事故现场。
(二)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时,负责人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事故处理
1. 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 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项目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
3. 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省、市综合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第5篇 工业企业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工业公司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压力容器的一般管理要求、管理职责、主要控制环节、考核与奖惩。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单位对压力容器的购置、申报、登记、使用、修理、校验等环节的管理。
2、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3、术语
3.1压力容器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容器为压力容器:
a.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不含液体静压力);
b.内直径大于等于0.15m,且容积大于等于0.025m3;
c.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4、一般管理要求
4.1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4.2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基本条件为:
4.2.1年满十八岁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2.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2.3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安全生产、本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4.2.4经过本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者。
4.3压力容器的焊接工,必须持有市劳动局颁发的焊接操作证。操作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4.4以水为介质产生蒸汽的压力容器,必须做好水质管理和监测。没有可靠的水处理措施,不准投入运行。
4.5压力容器的检修必须由劳动部门认可单位进行。一般性的检查必须在无压力、各种介质放清并清洗干净后进行。
4.6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安全人员的监督检查。
4.7各种气瓶的运输、存放、保管和使用应按规定执行,应配上安全帽、防震圈等安全装置,并定期检验,防止沾染油脂,避免曝晒、碰撞、腐蚀等。放置地点必须距明火10m以外、无放射性源。
4.8压力容器应有安全防护装置,如安全阀(或防爆膜)、压力表、减压阀等。乙炔发生器应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4.9压力容器必须登记、申报、建立档案。做好检查、修理记录。
4.10压力容器必须按技术条件规定的压力使用,不得超压。改变压力容器技术条件必须经设计部门同意,报经营部审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管理职责
5.1公司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按照国家有关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程规定,开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5.2经营部职责
经营部在主管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以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5.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压力容器规程和安全技术规范。
5.2.2组织编制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5.2.3监督检查压力容器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的定期校验工作。
5.2.4编制、审核压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组织实施。
5.2.5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报送当年压力容器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存在主要问题等。
5.2.6组织压力容器事故的调查并组织编写事故分析报告。
5.2.7组织检验、焊接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5.2.8组织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归档。
5.2.9监督压力容器的购置、申报、建档、定期检验、使用和维护等各项制度的实施。
5.3使用单位职责
5.3.1保证新购置的压力容器具有办证所必须的归档资料。
5.3.2建立和健全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等制度。
5.3.3在确定压力容器的修理、改造、安装单位时,承担单位的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
5.3.4对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进行教育和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5.3.5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在操作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提出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要求,其内容应包括:
5.3.5.1压力容器的操作工艺指标(含最高工作压力、最高和最低工作温度)。
5.3.5.2压力容器的岗位操作方法(含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5.3.5.3压力容器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处理措施,以及紧急情况的报告程序。
5.4操作人员职责
5.4.1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按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经营部报告:
5.4.1.1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许用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5.4.1.2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变形、泄漏等缺陷。
5.4.1.3安全附件失效。
5.4.1.4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
5.4.1.5发生火灾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
5.4.1.6过量充装。
5.4.1.7压力容器的压力失去控制,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5.4.1.8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
5.4.2参加压力容器维修后的检查验收工作。
5.4.3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等各项管理规定。
6.主要控制环节
6.1购置
6.1.1负责压力容器的购置验收单位应执行有关规定并向经营部提供完整有效的压力容器办证资料。
压力容器办证资料包括:
6.1.1.1产品合格证。
6.1.1.2产品质量证明书。
6.1.1.3产品总图和主要的部件图。
6.1.1.4劳动部门检验单位签发的产品制造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6.1.1.5进口产品应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查机构审核盖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6.1.2压
力容器使用单位不得委托无设计、制造资格证书的单位设计、制造压力容器。不得购买其产品。
6.1.3经营部负责对以上资料进行审查。对资料不符合的,不予办理取证手续,不予归档。
6.2登记、申报、建档
6.2.2每台压力容器都必须建立技术档案。
6.2.3不具备以下建档登记条件的不准使用:
6.2.3.1新压力容器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或安全状况登记不能达到l级或2级的,不得投入使用。
6.2.3.2未注册的压力容器,不得继续使用。
6.2.3.3不符合其它条款要求的。
6.2.4各单位所有购置的和在用的压力容器都应在经营部登记、建档。压力容器有关资料需要下发到使用单位的,应在经营部登记,注明保管单位和保管人。
6.3修理与改造
6.3.1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修理或技术改造,必须保证其结构和强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6.3.2承担压力容器修理或改造任务的单位,应持有压力容器相应类别的有效生产许可证。修理单位必须具备必要的工装设备、技术力量和检验手段。
6.3.3修理单位应按压力容器现行技术规范制定具体的修理方案,并执行有关规定。
6.3.4修理单位必须建立修理、改造记录、明确保管人、规定有关人员的管理责任并列入本单位检查考核办法。修理、改造的内容由维修单位技术人员按设备管理的要求提出,维修人员负责记录,维修单位主管安全领导负责检查考核。
6.4定期检验
6.4.1经营部负责归口编制压力容器的年度检验计划并按要求报上级主管部门。
6.4.2经营部负责提出检验费用预算,计划部门负责落实费用。
6.4.3经营部按规定确定定期检验期限。
6.4.4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工作。每年应提前提出下一年度本单位的检验安排意见(检验月份、台数、有关要求等)。并负责配合检验部门完成本单位压力容器检验工作。
6.4.5使用单位负责将检验报告书等资料,交经营部统一保存。
7、考核与奖惩
依据有关规定,对压力容器有关人员给予奖励和处罚。
7.1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奖励和表扬,并记入操作证。
7.2对违反下列规定者,除责任单位、责任人承担处分外,对机关各部门,按照本部门的职能考核条款,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7.2.1由于违反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监察规定受到上级监察处罚的。
7.2.2由于违反规定造成不能取证或造成其它经济损失的。
7.2.3由于违反规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
7.4经营部负责监督检查。发现违章使用后,应立即通知使用单位领导处理,必要时报主管副总经理。
附录:压力容器安全性检查表
内容
说明及结果
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则为不合格:
(1)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2)无严重腐蚀和严重损伤
(3)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计、液压计等安全装置齐全可靠定期校验
(4)无渗漏现象
(5)容器门的关闭装置应安全可靠
第6篇 工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安全管理的组织和职责
2.1 公司、部门、车间的消防责任人,分别为总经理、部门经理、车间主任。责任人作为本单位、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要及时宣传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指示,在年度工作计划中要制定消防安全方面的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包干负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逐级签订年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职责,制订和完善消防安全考核办法,以保证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
2.2 保安队是全公司消防工作的主要执行部门。保安队的主要消防职责是: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开展各种消防活动,组织消防演练,参加消防救援;布置厂区消防设施并实施监督管理;在防火重点部位落实定人负责管理;消防检查;记录公司防火档案。
2.3 公司义务消防队是执行公司消防任务的专门机构,其职责是:模范遵守和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本岗位的消防职责;加强消防训练,努力提高本单位的自防自救能力;积极配合各部门宣传消防知识;检查和监督本公司的消防制度落实;发生火警时,及时扑救、报警,待公安消防队到达后,现场介绍火场情况,服从指挥,维护好火场秩序,灭火后要协助有关部门查明起火原因。义务消防队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三. 严格用火管理
3.1 因生产作业或维修设备需要临时用火时,用火前,要清除用火部位周围的易燃可燃杂物,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用火危险程度较大的,应报经总经理批准。用火时,部门消防负责人、消防队员和用火审批人,要对现场监督,一旦发现违章作业或异常情况,有引起火灾的可能时,要立即停止用火。用火后,要确认无问题无隐患后才能离开现场。
3.2 加强易燃、易爆物资管理。工业气体放置应贴附危险品标签,不得靠近发电机组、配电室或油源。气源用后必须及时关闭阀门。电焊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制度,严格管理电焊机和气焊,不允许非电焊工进行电焊或气焊。气焊工操作时,气源必须距离热源1.5米以外,并确认周围无胶水等易燃物资。
3.3 各生产和办公场所、物资仓库、宿舍等区域内严禁吸烟,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易燃品仓库。
四. 严格用电安全管理
4.1 使用电气操作规范化,禁止私拉乱接,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禁止非电工人员擅自安装、修理电器设备及其线路。
4.2 电机不能超负荷运行,电压不能过低,防止匝间和相间短路、碰壳和电刷火花。变压器配电房要保持干净,不准存放无关物品。
4.3 电线不能超负荷使用,陈旧老化的电线应及时更换,不准将电线缠绕在铁钉上或铁丝牵拉,电闸刀要保持完好,不准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
4.4 电热器具,如电炉、电茶壶等,在使用时要有人看管,用完后要立即切断电源。生产设备电源以及办公设备(包括电脑、复印机、饮水机等)电源,下班后要及时关闭切断。未经许可职工集体宿舍内不准使用电炉或电茶壶等电加热器具。
五. 强化消防安全基础工作
5.1 各车间、物资仓库、过道、宿舍,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灭火器和其他消防器材。灭火器应放在醒目、便于取用的地方,不得放在露天或高温场所,消防器材要定位、定人负责管理,定时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
5.2 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毁坏防火标志,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5.3 建立和完善防火档案,积累各种防火、灭火资料,记录各项消防安全活动情况,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处理突发事件的措施,做到“防”字当头有备无患。
六.开展群众性防火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6.1 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全员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普及消防知识,使广大干部职工认识到同火灾作斗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提高防火警惕性。
6.2 要使绝大多数人掌握一定的消防技能,义务消防队员除了日常的防火工作外,还要以较多的精力用于灭火准备工作,随时准备灭火,做到常抓不懈,广大职工也要懂得一定的消防知识,如怎样报警,怎样使用灭火器等。
七.消防检查和考核
7.1 消防管理责任人每天要对本部门管辖的区域进行消防检查,岗位操作人员要做到一日三查,即上班后、当班时、下班前要进行安全消防检查。夜间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对厂区进行巡逻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各部门值班落实情况,火源、电源,并注意其他异常情况,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节假日期间落实好消防安全措施。
7.2 根据某些生产和专用设备、器材存在的问题,组织以专业职能部门为主的有关单位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消防器材等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组织予以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采取临时安全措施,保证不出问题,然后制定整改计划组织实施。
7.3 以下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未造成损失的,按公司考核工资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私拉、乱接电源。
(2)私自使用电热器具。
(3)下班不关电源。
(4)不按指定位置放置易燃易爆物资。
(5)在禁烟区吸烟。
(6)擅自拆移消防设施。
(7)非电工擅自安装、修理电气设备等。
7.4 违反消防管理规定造成公司或员工财产损失的,追究必要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7篇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工业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制度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和要求,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安全教育成为制度化,不断提高全公司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确保科研生产顺利进行。
1.2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所有职工。
2、引用标准和文件:
《qj l42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
3、内容与要求:
3.1对所有新进公司的工人,必须进行总公司、分公司、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3.2总公司级安全教育由综合部组织,经营部配合实施。
3.2.1总公司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总公司概况,安全生产特点,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方针、制度和本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知识,发生事故分析的原因、影响及预防措施等。
3.3分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分公司经理和分公司安全员负责实施。
3.3.1分公司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分公司生产特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特殊设备的安全要求,危险区应注意的要点,历年事故教训和预防措施,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及管理制度等。
3.4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实施。
3.4.1班组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岗位责任制,设备结构性能,安全操作规程和排除不安全因素的紧急措施,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等。
3.5工人调换工种必须接受新工种安全教育,长期离岗复工,要进行复工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操作。
3.6从事特种作业的工人,必须按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按各自工种要求进行定期复审。
3.7总公司级干部、中层干部、班组长、工程技术管理干部、安全技术干部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
3.8采用新工艺、新设备、使用新材料,生产新产品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操作方法和安全知识教育。
3.9各分公司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分公司、班组要坚持进行每次生产前的安全教育。
附录:安全教育实施检查表
第8篇 工业安全评比制度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为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排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规章。
1.2. 适用范围
制造部各课别单位之安全评比,悉依本规章实施。
1.3. 权责单位
1) 总经理室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 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 评比规定
2.1. 参评单位
制造部所属各课别单位(大公司可以各分厂为单位,小公司可以各班组为单位)分别作为独立部门参与评比。
2.2. 工安评核小组
由工业安全课(或安全委员会)策划评比工作,由生产副总担任评核小组组长,工安课、总经理室、制造部及制造部各课抽调专人组成工业安全评核小组。
2.3. 工安评比周期
1) 每一季度评比一次。
2) 每年工作一次年度总评。
2.4. 工安评比内容
以100分为满分。
1) 各单位工安教育训练情况,占总分之10%即10分。
2) 各单位工安事故状况,占总分之50%即50分。
3) 各单位工安日常检查状况,占总分之40%即40分。
2.5. 工安评比细则
2.5.1. 工安教育训练情况
由工安课、总经理室负责每月班次核一次,每季度取三个月的平均分作为该项得分,评核项目有:
1) 日、周、月安全宣传情况(2分)。
2) 新员工是否进行安全知识培训(2分)。
3) 新员工是否进行岗前技能培训(2分)。
4) 员工安全培训计划与执行状况(2分)。
5) 特殊工种安全教育情况(2分)。
2.5.2. 工业安全事故状况
由工安课、总经理室负责每季度统计评核一次,采用扣分制。
1) 三个月内均无安全事故得50分。
2) 每发生一次安全事故扣10分。
3) 最低得分为0分。
2.5.3. 工业安全日常检查状况
2.5.3.1. 评分办法
1) 由工安评核小组成员,每月组织一次工安大检查,依《工业安全检查记录表》评分(满分100分)。
2) 将评核人员对受评单位的评分汇总平均后之得分作为该单位当月检查得分(满分100分)。
3) 三个月之得分平均后乘以40%即为当季度实际得分(满分40分)。
2.5.3.2. 检查项目
评核细则依《工业安全检查记录表》。其检查项目有:
1) 安全管理
2) 安全组织
3) 电气安全
4) 岗位安全
5) 防火管理
6) 设备安全
7) 升降机及搬运安全
8) 仓库安全
9) 环境安全
10) 其他
2.6. 工安评比奖惩
2.6.1. 季度奖惩
1) 季度评比得分前两名者为优胜单位,奖励如下:
a) 第一名:奖金___元,锦旗一面,单位主管记小功一次。
b) 第二名:奖金___元,锦旗一面,单位主管嘉奖一次。
得奖单位若在评比期间曾发生工安事故,则取消奖励。
2) 季度评比得分后两名者为后进单位,惩罚如下:
a) 倒数第一名,主管记小过一次,扣发单位绩效奖金____元。
b) 倒数第二名,主管记警告一次,扣发单位绩效奖金____元。
受惩单位若在评比期间曾发生工安事故,则仅对主管处分,不扣发单位绩效奖金。
2.7. 年度奖惩
1) 各单位全年四季度工安评比得分累加后除以四,即为年度评比得分(满分100分)。
2) 得分第一名且全年无工安事故者为优胜单位,该单位全体员工加薪一级(除正常加薪外)。
3) 得分最后一名为后进单位,如后进单位得分低于60分,则该单位全体员工均不予加薪(即取消全年之正常加薪资格)。
3. 工业安全奖惩规定
3.1. 奖励细则
1) 单位安全教育各项工作突出,由工安课提报,经总经理室核查属实,给予相关突出人员记嘉奖一次。
2) 提出安全技术改善意见被采纳的,视效果,由制造部提报,工安课核查,记有功人员嘉奖至大功之奖励。
3) 危险岗位员工,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范,连续半年以上无安全事故或隐患者,可给予记小功一次(含)以下之奖励。
4) 发现事故险情并作及时处理,使事故避免发生,视情节给予嘉奖至大功之奖励。
5) 对安全事故做出迅速反应,并及时处理或现场组织指挥有方,使公司财物免受损失或损失送减少的,给予相关有功人员记嘉奖以上奖励。
3.2. 惩罚细则
1) 在非吸烟区吸烟者,一律开除,造成火灾事故者依法追究责任。
2) 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经查确系未采取积极改善措施,纯属管理上的原因的,给予相关责任主管记小过以上处分,甚至降职、撤职,工安课相关责任人员连带处分。
3) 已出现并发现事故隐患,既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时向上报告而发生事故的,视事故大小与损失程度,给予责任主管记小过以上处分,甚至降职、撤职。
4) 若发生事故,区分下列几种情形进行处分:
a) 指挥违反操作的,视具体情节,给予责任主管记大过以上处分,甚至降职、撤职。
b) 违反安全操作规范的,视具体情节,予记小过以上处分。
c) 事故原因属单位管理责任的,予单位主管连带处分。
5) 工作时间内未依要求佩戴劳保用品或未正确佩戴者,予记警告一次。
3.3. 未尽事项参照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处理。
工业安全检查记录表(正面)
检查单位: 年 月 日
项 目 | 内 容 | 得分 | 备 注 |
一、安全管理 | 1.安全计划及实施情况。 2.是否进行安全自检。 3.有无悬挂安全操作制程。 4.安全标语和标志悬挂状况。 5.各项安全记录填写、存档状况。 | ||
二、安全组织 | 1.是否建立安全责任制。 2.义务消防队是否有计划开展工作。 3.班组安全员建设状况。 4.特殊岗位人员是否经必要之培训。 5.安全设施及急救药箱管理状况。 | ||
三、电气安全 | 1.电气设备是否接地零。 2.电气线路是否符合要求。 3.电气保护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4.用电器具与可燃物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5.电器操作人员防护是否妥当。 | ||
四、岗位安全 | 1.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情况。 2.操作人员精神状况。 3.操作人员动作安全性。 4.装卸模具、治具是否安全。 5.岗位周围环境是否安全。 | ||
五、防火管理 | 1.疏散线图标示是否清楚。 2.易燃易爆品保管、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3.明火管制配备、布置情况。 4.消防器材配备、保护情况。 5.义务消防队员消防知识与能力。 |
工业安全检查记录表(反面)
项 目 | 内 容 | 得分 | 备 注 |
六、设备安全 | 1.设备开关等装置完好性。 2.设备防护装置可靠性。 3.设备保养检修状况。 4.工伤多发设备安全措施。 5.设备润滑和完好率状况。 | ||
七、升降机及搬运安全 | 1.吊车安全操作规则执行情况。 2.是否遵守搬运安全规定。 3.升降机定期检查记录。 4.操作人员上岗证查核状况。 5.物料堆叠高度是否符合要求。 | ||
八、仓库安全 | 1.仓库内物品是否分类存放。 2.电线电灯安全是否符合要求。 3.消防设备是否足够和要求。 4.通道是否畅通、安全。 5.危险品是否按规定存放。 | ||
九、环境安全 | 1.道路是否通畅。 2.物品摆放是否整洁。 3.工作台及坐椅是否安全。 4.地面有无脏乱、油污等状况。 5.楼梯是否牢靠安全。 | ||
十、其他 | 1.劳保用品是否依要求佩戴。 2.旋转机械作业员是否遵守规定。 3.女工头发是否盘扎好。 4.高空作业是否采取安全措施。 5.其他。 | ||
审核:_________ 检查:_________ 【注】本表中每一项内容以2分考核,满分100分。 |
第9篇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现场作业细则
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级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等形式。
1.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
一般分为思想、法规和安全技术教育三种主要内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2)法规教育,主要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条例、本企业已有的具体规定、制度和纪律条文。
(3)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训练。其内容主要是本厂安全技术知识、工业卫生知识和消防知识,本班组动力特点、危险地点和设备安全防护注意事项;电气安全技术和触电预防;急救知识;高温、粉尘、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护;职业病原因和预防知识;运输安全知识;保健仪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和正确使用知识等业安全技术训练,是指对锅炉等受压容器,电、气焊接、易燃易爆、化工有毒有害、微波及射线辐射等特殊工种进行的专门安全知识和技能训练。
2.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级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等形式。
三级教育:
在工业企业所有伤亡事故中,由于新工人缺乏安全知识而产生的事故发生率一般为50%左右,所以对新工人、来厂实习人员和调动工作的工人,要实行厂级、车间、班组三级教育。
其中,班组安全教育包括:
介绍本班安全生产情况,生产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各种防护及保险装置作用,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和操作注意事项。
经常性的宣传教育:
可以结合本企业本班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形式,如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交
现场作业细则
场作业分析通常包括操作分析、工作和简化、方法工程三种。
作业分析通常包括操作分析、工作和简化、方法工程三种,其研究目的在于减少不必要的工作步骤,或使必要的操作用最迅速、最安全、最舒适的方法完成。动作分析可分为五大原则,二十七条项目:
第一条 关于人体运动的原则
(一)使用双手从事生产性工作;(二)双手同时开始及完成各种对称工作;(三)使手和手臂的移动作连续曲线的动作;(四)工作应有节奏,使工作自动而圆滑;(五)操作范围内,尽量使移动距离最短,并用最低类别的动作。
第二条 关于工作场所的原则
(一)手和手臂的运动途径应在正常工作区域内;(二)必须用眼睛注意的工作,应保证有正常视野;(三)工具和材料应置于固定位置;(四)工作场所的高度应设计能供站立或坐着使用;(五)工作区域应以少移动为原则;(六)好的工作环境可以导致好的工作表现。
第三条 关于工具和设备的原则
(一)工具和设备应预置于随手即可拿到或抓取之处;(二)以足踏板和固定工具代替手的动作,使手能执行更有用的工作;(三)使用将完成产品移去的自动弹出设施;(四)在方便操作的情况下,将机器控制排列妥善;(五)利用特别的工具和复合的工具(多种用途的工具);(六)考虑如何使用机器以便利操作。
第四条 关于材料搬运的原则
(一)为方便捉拿,应有良好的设计;(二)安排重力输送的漏斗、分离器、堆放和输送带,将材料送至使用地点;(三)预置和分类标明下一操作所需的材料和零件;(四)用落地输送法将产品挪开;(五)将所有较重物品举起时使用搬运机械。
第五条 关于节省时间的原则
(一)改善人工和机械动作的迟疑或暂时停止的问题;(二)通常动作形式需要较少步骤或元素者,所用的时间最短;(三)当机器工作时,工作应是进行中;而工作进行时,机器应是工作中。
第六条 填写方式
(一)操作步骤需按照工作流程详细记录;(二)操作方法应于操作步骤手续中给予详细记录,操作方法尽量以显浅文字叙述,使员工易于了解;(三)当机器工作时,工作应是进行中,而工作进行时,机器应在工作中;(四)应同时加工两个或两个以上零件;(五)操作方法若叙述不完整,需用图示辅助说明,能绘图者尽量用图示,使操作员易于了解;(六)其余应注意事项,需填写于表格中;
第10篇 工业炉窑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工业炉窑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业炉窑的安全管理。
3术语
无
4职责
4.1 生产制造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工业炉窑的日常管理,包括制订工业炉窑的管理制度和对制度的执行、监督检查,制订工业炉窑的大修、一保、二保及定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4.2技术质量部负责工业炉窑的选型,设备管理部门配合。
4.3 生产制造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按规定采购工业炉窑。
4.4生产制造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按规定安装工业炉窑。
4.5 设备使用部门负责工业炉窑的操作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并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4.6生产制造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工业炉窑档案管理。
5内容
5.1工业炉窑的选型、采购、安装和验收
5.1.1 技术质量部在新设备在选型时,要尽量选购自动化程度高、技术先进、本质安全性高的工业炉窑设施,非标准工业炉窑在制订技术方案时应考虑上述要求。
5.1.2应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设备,以保证设备的质量,非标准设备应委托设计和制造能力强的正规单位进行设计制造。
5.1.3新设备安装时要主体设备与安全卫生设施同时安装,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5.1.4新设备的验收、调试、运行和使用,安全卫生设施要与主体设备设施同时验收、调试、运行和使用,并要同时列入设备台账进行管理。
5.2工业炉窑的使用维护、检验、维修等管理
5.2.1工业炉窑的操作使用
工业炉窑的操作使用按《设备管理制度》执行,工业运行部制订《设备的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程》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操作工人必须进行教育培训,经培训合格的人员取得《设备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设备,热处理作业必须取得劳动部门发放的热处理作业上岗证。
5.2.1.2工业炉窑操作实行定人定机,多人操作应指定机长,未经培训无证人员不得操作设备。
5.2.1.3开机前应按规定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
5.2.1.4运行中,设备操作人员不得远离工作场地,发现问题及时停机检查。
5.2.1.5停机后,应做好设备清洁和维护保养工作。
5.2.2工业炉窑的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
5.2.2.1.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一般由操作工人承担,主要是采用日常点检的方法对设备的温度等物理参数检查,如发现异常及时排除,使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日常检查内容有:
①检查设备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加工产品能否达到质量要求;
②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有效;
③在操作或运行中设备是否有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④设备运行中是否有温度升高、冒烟、气味等异常现象;
⑤检查控制仪器仪表,在有效期内使用;
⑥检查电器控制等部分性能,是否正常。
通过操作人员的注意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修理或改进意见,防止设备发生故障而引起突发性事故。
5.2.2.2工业炉窑的定期检查
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每年一次对在用工业炉窑进行设备技术状况检查,工业炉窑的定期检查除设备综合性能及上述日常检查内容外,还应对工业炉窑技术状态进行认定,并对接地电阻进行测试并记录。
5.2.2.3工业炉窑的维护保养
工业炉窑的维护保养按《设备维护保养规程》的要求进行。
5.2.2.4.工业炉窑的定期检修
工业炉窑的定期检修是有计划的定期停工检修,包括小修、中修和大修。定期检修必须建立在定检的基础上,定期检查包括技术状况检查,由操作人员配合,专业维修人员对设备性能进行全面检查和测定。通过检查为设备计划修理、更换必要的零件和更新设备提供必要的依据。
计划修理后要进行试运行验收。
5.2.3工业炉窑的安全检查
工业炉窑的安全检查的目的是发现设备设施存在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杜绝或预防事故的发生。
5.2.3.1检查内容
一般为连锁、防护等装置,接地(零)保护等。
5.2.3.2检查方式
设备安全检查一般采用设备安全检查表的方式。
5.2.3.3检查时间
设备的检查有日查、周查和月查等。一般而言,日查是操作者按点检卡进行;周查由班组长按检查表进行;月查由企业安技职能部门组织进行。此外还有季节性的专项检查、节假日前检查、临时的联合大检查等。
在各种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设备存在故障或隐患,使用单位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消除隐患后方可使用这些设备。
5.3工业炉窑的停用和报废
5.3.1工业炉窑长期不使用,停用6个月以上,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技术发展部、工业运行部审核,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停用处理。
5.3.2工业炉窑因长期使用,其性能和本质安全性下降,即使维修也很难恢复其固有状态,或修复不经济时,应予以报废。
5.3.3工业炉窑的停用和报废由设备管理部门按《设备管理制度》办理相关手续。
6.相关文件
6.1《设备管理制度》
6.2《设备操作规程》
6.3《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6.4《设备维护保养规程》
7. 相关记录
7.1设备日常维护/检查/运行记录表
7.2设备维护保养计划
7.3设备周检计划
7.4设备技术状况普查记录表
8本制度更改记录
更改次数
更改生效日期
更改条款
更改通知单编号
更改人
第11篇 工业企业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工业公司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为保障科研生产的顺利完成,保证国家的财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加强安全防火工作的管理内容和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的安全防火管理。
2、管理内容
2.1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必须提高防火意识,加强防火警惕性,自觉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防火管理制度。
2.2对易燃易爆的工作现场和工序,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3对于消防器材、专用工具等设施,必须要有专人负责,不得随意作为它用,要妥善保管,定期检查,要经常保持良好状态。消防器材四周不得乱放其它物品,以便能及时拿到消防工具灭火。
2.4各生产单位要定期认真组织防火检查,排除隐患。安排生产任务时,必须强调安全防火的管理工作。尤其是重点防火单位。
2.5发生火灾时,由当班领导或专人统一指挥、统一行动,防止混乱。对不同的起火物质,要采用正确的灭火工具和正确的灭火方法。同时要做好人员的疏散和国家财产的抢救工作。
2.6对火灾事故,除积极抢救外,同时要及时地向有关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对火灾事故的处理,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并做好整改措施。
2.7进行易燃易爆等有火灾危险的工作时,除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制度外,还要事先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准备,现场要有专人负责防火工作,消防器材要放在随时便于取用的位置。
2.8对违反防火制度,造成火灾的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构成火灾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12篇 工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一目的:为了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安全管理的组织和职责 2.1 公司、部门、车间的消防责任人,分别为总经理、部门经理、车间主任。
责任人作为本单位、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要及时宣传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指示,在年度工作计划中要制定消防安全方面的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包干负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逐级签订年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职责,制订和完善消防安全考核办法,以保证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
2.2 保安队是全公司消防工作的主要执行部门。
保安队的主要消防职责是: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开展各种消防活动,组织消防演练,参加消防救援;
布置厂区消防设施并实施监督管理;
在防火重点部位落实定人负责管理;
消防检查;
记录公司防火档案。
2.3 公司义务消防队是执行公司消防任务的专门机构,其职责是:模范遵守和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本岗位的消防职责;
加强消防训练,努力提高本单位的自防自救能力;
积极配合各部门宣传消防知识;
检查和监督本公司的消防制度落实;
发生火警时,及时扑救、报警,待公安消防队到达后,现场介绍火场情况,服从指挥,维护好火场秩序,灭火后要协助有关部门查明起火原因。
义务消防队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三 严格用火管理 3.1 因生产作业或维修设备需要临时用火时,用火前,要清除用火部位周围的易燃可燃杂物,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用火危险程度较大的,应报经总经理批准。
用火时,部门消防负责人、消防队员和用火审批人,要对现场监督,一旦发现违章作业或异常情况,有引起火灾的可能时,要立即停止用火。
用火后,要确认无问题无隐患后才能离开现场。
3.2 加强易燃、易爆物资管理。
工业气体放置应贴附危险品标签,不得靠近发电机组、配电室或油源。
气源用后必须及时 阀门。
电焊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制度,严格管理电焊机和气焊,不允许非电焊工进行电焊或气焊。
气焊工操作时,气源必须距离热源
1.5米以外,并确认周围无胶水等易燃物资。
3.3 各生产和办公场所、物资仓库、宿舍等区域内严禁吸烟,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易燃品仓库。
四 严格用电安全管理
4.1 使用电气操作规范化,禁止私拉乱接,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禁止非电工人员擅自安装、修理电器设备及其线路。
4.2 电机不能超负荷运行,电压不能过低,防止匝间和相间短路、碰壳和电刷火花。
变压器配电房要保持干净,不准存放无关物品。
4.3 电线不能超负荷使用,陈旧老化的电线应及时更换,不准将电线缠绕在铁钉上或铁丝牵拉,电闸刀要保持完好,不准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
4.4 电热器具,如电炉、电茶壶等,在使用时要有人看管,用完后要立即切断电源。
生产设备电源以及办公设备(包括电脑、复印机、饮水机等)电源,下班后要及时 切断。
未经许可职工集体宿舍内不准使用电炉或电茶壶等电加热器具。
五. 强化消防安全基础工作
5.1 各车间、物资仓库、过道、宿舍,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灭火器和其他消防器材。
灭火器应放在醒目、便于取用的地方,不得放在露天或高温场所,消防器材要定位、定人负责管理,定时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
5.2 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毁坏防火标志,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5.3 建立和完善防火档案,积累各种防火、灭火资料,记录各项消防安全活动情况,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处理突发事件的措施,做到“防”字当头有备无患。
六开展群众性防火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6.1 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全员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普及消防知识,使广大干部职工认识到同火灾作斗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提高防火警惕性。
6.2 要使绝大多数人掌握一定的消防技能,义务消防队员除了日常的防火工作外,还要以较多的精力用于灭火准备工作,随时准备灭火,做到常抓不懈,广大职工也要懂得一定的消防知识,如怎样报警,怎样使用灭火器等。
七消防检查和考核
7.1 消防管理责任人每天要对本部门管辖的区域进行消防检查,岗位操作人员要做到一日三查,即上班后、当班时、下班前要进行安全消防检查。
夜间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对厂区进行巡逻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各部门值班落实情况,火源、电源,并注意其他异常情况,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节假日期间落实好消防安全措施。
7.2 根据某些生产和专用设备、器材存在的问题,组织以专业职能部门为主的有关单位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消防器材等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组织予以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采取临时安全措施,保证不出问题,然后制定整改计划组织实施。
7.3 以下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未造成损失的,按公司考核工资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私拉、乱接电源。
(2)私自使用电热器具。
(3)下班不关电源。
(4)不按指定位置放置易燃易爆物资。
(5)在禁烟区吸烟。
(6)擅自拆移消防设施。
(7)非电工擅自安装、修理电气设备等。
7.4 违反消防管理规定造成公司或员工财产损失的,追究必要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13篇 工业区安全管理制度
5.2.3风险评价准则
a) 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法律法规可以参照法律法规获取制度和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的要求;
b)行业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c)企业安全标准化的要求及其它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要求;
d)合同规定、相关方的要求;
e)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f)上级主管部门和顾客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能源、资源使用等要求
g)其它需要关注的要求。
5.2.4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
a)下属企业各部门根据工作活动场所及其设施的特点,填写《作业活动清单》。
b)根据《作业活动清单》中列举的作业岗位和作业活动分析辨识所涉及到的危险有害因素。将辨识的危险有害因素填写到《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调查表》中,危险源的辨识要考虑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状态)和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以及参照gb6441―1996《企业伤亡事故分类》中分为的20类事故类别。
序号
事故类别名称
物体打击
车辆伤害
机械伤害
起重伤害
触电
淹溺
灼烫
火灾
高处坠落
坍塌
冒顶片帮
透水
放炮
火药爆炸
瓦斯爆炸
锅炉爆炸
容器爆炸
其它爆炸
中毒和窒息
其它伤害
危险有害因素按照《生产过程危险源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1992)的分类要求中危险因素的六种类型,详细的见附件1。
c)下属企业各部门填写《危险源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安全主任汇总,报评价组审核和分析评价。
d)安全主任对各部门上报的《危险源登记表》进行汇总。汇总原则如下:对员工以及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外部访问者、顾客等非操作人员)有极小影响可以除去;管理方法,危害影响相似的危害因素可以合并,汇总后形成整个公司的《危险源评估汇总表》。
5.2.5风险分析评价
a)根据《危险源评估汇总表》选用工作危害分析法( jha )对作业活动进行分析评价,并将分析评价的结果填写在《工作活动分析评价表中》。
b)选用作业条件风险评价法(lec)对各个工作岗位进行作业条件分析,每位评价组成员单独对各个作业活动打分,然后取均值汇总在《危险源评估汇总表》中。
c)对于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和工艺流程、法律法规符合性等采用安全检查表( scl )法。然后将分析评价结果汇编在《安全检查表中》。
d)对于新建、扩建、改建、技改项目和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采用预先危险性法(pha)进行分析评价,分析结果汇总到《预先危险分析评价表》中。
e)根据实际需要选用相应的安全评价方法。
5.2.6风险评价方法
5.2.6.1工作危害分析法( jha )
a)风险是发生特定危害事件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风险度r=可能性l×后果严重性s,其中r、l、s的取值及判别准则分别见表5.2.6.1-1、表5.2.6.1-2、表5.2.6.1-3、表5.2.6.1-4。
表5.2.6.1-1 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判断准则
等级
标 准
5
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
4
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监测系统,业未作出任何监测,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
3
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操作制度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生过类似事故或事件,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过类似事故或事件
2
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危险事故或事件
1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
表5.2.6.1-2 危害事件后果的严重性 s判断准则
等级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人员伤亡程度
财产损失
停工
对声誉的影响
5
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
死亡
>50万元
2套以上装置或设备停工
重大国际国内影响
4
潜在违反法规和标准
丧失劳动能力
>250万元
2套装置或设备停工
行业内、省内影响
3
不符合行业的安全方针、制度、规定等
慢性病
>10万元
1套装置或设备停工
地区影响
2
不符合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轻微受伤、间歇不舒服
<10万元
受影响不大,几乎不停工
公司及周边范围的影响
1
完全符合
无伤亡
无损失
没有停工
形象没有受损
表5.2.6.1-3 风险评估表
严重性
可能性
表5.2.6.1-4 风险等级的判断准则及控制措施
风险度r
风险等级
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
实施期限
20-25
巨大风险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
立刻
15-16
重大风险
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制度,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
立即或近期整改
9-12
中等风险
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制度,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
2年内治理
4-8
可接受风险
可考虑建立操作制度、作业指导书,但需定期检查
有条件、有经费时治理
1-3
轻微风险
无需采用控制制度,但需保持记录
b)根据以上的分析评价要求,对各个工作活动进行分析评价,将分析结果汇编在《工作活动分析评价表中》。
5.2.6.2作业条件风险评价法(lec)
这是一种简单易行的评价方法人们在具有潜在危险性环境中作业时的危险性半定量评价方法。它是用系统风险率有关的三种因素指针值之乘积 d(风险值),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风险大小的;这三种因素是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c―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伤后果,具体分值见表5.2.6.2-1、表5.2.6.2-2、表5.2.6.2-3。
表5.2.6.2-1 lec三种因素等级及对应分值
l
e
c
分数值
事故发生可能性
分数值
暴露的频繁程度
分数值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10
完全可以预料
每天都可能发生
10
连续暴露
100
大灾难,3人以上死亡, 经济损失1000万元
6
相当可能
每周都可能发生
6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或每天暴露一次
40
灾难,2~3人死亡,经济损失 300万元
3
可能,但不经常,
每月可能发生
3
每周暴露一次,或偶然暴露
15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经济损失50万元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每年才可能发生
2
每月暴露一次
7
严重,重伤;毒性大的伤害;有可能或能导致伤残的,或其它不可挽回的人身伤害,损失10万元
0.5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每三年才能发生
1
每年几次暴露
3
一般,身体局部不良反应,轻微中毒,必要就诊 ,损失5万元以下
0.2
极不可能
0.5
非常罕见地暴露
1引人注目,不利于基本的安全卫生要求,轻微,轻伤,不需要去医疗机构进行救护
0.1
可能性极小(实际不可能)
表5.2.6.2-2 风险等级d=lec的划分
风险级别
控 制 措 施
应急控制
不可容许风险
≥320分
1.只有当风险已降低时,可能开始或继续工作,如果无限的资源投入也不能降低风险,必须禁止工作;
2.一定要制定ohs目标和ohs管理方案、运行控制文件
对于潜在的紧急情况,应制定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按程序进行管理
可忽略风险
160-320分
直至风险降低后才能开始工作,为降低风险,必须配给大量资源,当风险涉及正在进行中的工作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一定要制定ohs目标和ohs管理方案、运行控制文件
中度风险
70-160分
应努力降低风险,但应仔细测定并限定预防成本,并在规定时间内实施降低风险的措施;
在中度与严重伤害后果相关的场合,必须进行进一步的评价,以更准确地确定伤害的可能性,以确定是否需要改进的控制措施。
3.视情况制定ohs目标和ohs管理方案、必须制定运行控制档
可容许风险
20-70分
可视情况制定运行控制档,如通知、注意事项、 标牌等控制, 具体控制方法可根据控制方法的有效性和难易程度加以选择
可忽略风险
<20分
不需采取措施且不必保留文件记录
表5.2.6.2-3危险等级
风险值(d)
危险等级及程度
≥320分
不可容许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160-320分
不可忽略危险,需立即整改
70-160分
中度危险,需要整改
20-70分
可容许危险,需要注意
<20分
可忽略危险,可以接受
5.2.6.3安全检查表( scl )法
安全检查表是根据相关要求编制安全检查的项目,查找是否满足法律法规、规范等要求,检查表的编制所需要的依据:
a)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等;
b)国内外事故案例;
c)系统安全分析要求;
d)研究成果等有关资料。
安全检查表必须满足本制度中《安全检查表》中的基本条款。
5.2.6.4预先危险性法(pha)
预先危险性分析方法是:对危险、危害因素进行了系统分析以后,预测本项目可能出现的事故。并根据同行业、同类生产装置或同类生产场所在过去生产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危险形态,作为平行模拟,推断出本项目相应的评价单元潜在的危险,辨识出危险源、危险和危害因素、事故类别、引发事故发生的条件、事故危害的严重程度和发生事故的风险等级等,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对策措施。
安全预评价的预先危险分析通常采用事故后果严重程度等级及事故发生可能性等级(风险概率)表示危险性的大小,并作为相对量化程度的比较。事故后果严重程度等级的划分见下表5.1-1。
表5.1-1 危险性等级划分
级别
危险程度
可能导致的后果
安全(可忽视的)
不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
临界的
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不至于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或降低系统性能,但应予以排除,可采取控制措施。
危险的
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立即采取防范措施。
灾难性的
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及系统严重破坏的灾难性事故,必须予以果断排除并进行重点防范。
在预先危险性分析汇总表中,事故发生可能性分为五个等级,各等级的发生可能性如表5.1-2。
表5.1-2 事故发生可能性分级
序号
可能性等级
事故发生频率说明
1
a级
频繁发生,经常发生
2
b级
很容易发生,相当可能发生
3
c级
容易发生或偶然发生
4
d级
很少发生
5
e级
发生概率接近零,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几乎不发生
5.3风险控制
a)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和经营的实际运行情况,由各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与评价组一起确定有限控制的顺序,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消解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预防事故的发生。
b)对于构成重大隐患的项目,建立重大隐患档案,档案中包括: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评审意见;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竣工验收报告等内容。
c)将风险评价的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的风险及所应采取的控制措施。具体的培训参照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d)对于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按照《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执行。
5.4 风险信息更新
a)工业区安全管理机构每年一次(间隔近一年)应组织各部门进行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的识别。
b)安全评价组应每月对风险控制结果进行检查,
( c)当发生下列情况时,组织安全评价组进行风险评价:
①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它要求;
②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
③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
④有对事故、事件或其它信息的新认识;
⑤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⑥其它需要评价的状况。
本规定解释权归工业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工业区下属企业报表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规定,加强工业区安全管理的规范化管理,及时准确地掌握本工业区下属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工业区下属企业定于每月25日前向本工业区安全管理机构上报本企业的日常检查情况,反应企业安全管理现状。
二、突发性安全事故及时汇报。
三、下属企业所报情况必须如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有关情况纳入工业区年底安全考评。
四、年底下属企业必须要安全总结报告。
五、 各类报表必须要求填表人、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认定方可上报。
本规定解释权归工业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进一步明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建立良好的安全信息交流平台,把工业区安全工作做得更好,特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安全生产会议的主要任务
1.1 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指示。
1.2 听取工业区下属企业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员。
1.3 对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处理事故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1.4 检查前次安全会议确定的事项的落实情况。
2、具体要求
2.1 工业区安全管理机构每月组织下属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工业区安全领导小组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
2.2 工业区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会议由工业区安全生产责任人主持,工业区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
2.3 每次会议之前,要作好充分准备,抓住重点,讲求实效,会后对所研究确定的事项要写出纪要(记录),并狠抓落实。
2.4 每年的年初或年末要组织一次总结会议,总结全年安全工作情况及布置来年的工作计划和方案。
3、安全生产会议要形成会议记录,会议要有会议主题,提出的问题要有落实措施,下次会议要对上次会议提出的问题进行评审。
本规定解释权归工业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1 目的
1.1及时、准确地掌握工业区员工伤亡事故的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找出事故发生的规律,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防止重复事故发生,以保证生产安全,搞好劳动保护工作。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工业企业安全事故的管理。
3 权责
3.1工业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制度的实施、监督和管理。
3.2 工业区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检查、考核。
4 定义
4.1伤亡事故:凡属本工业区的员工(包括临时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4.2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火灾造成的人身伤亡或一定的物质财产损失的事故。
4.3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设备、动力、电讯、仪表(器)、容器、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4.4生产事故:由于违章指挥,或者违反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减)产,以及跑、冒、漏、串物料的事故。
4.5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4.6交通伤害事故:指企业所属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4.7 环境污染事故,指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产品、半成品、原料等各种有害物质泄漏,或“三废”(废水、废气、废渣)严重超标排放,污染大气、水源、环境的事故。
管理内容
5.1事故分级
5.1.1伤亡事故等级划分: 小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5.1.2事故等级划分: 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5.1.3火灾爆炸事故等级划分: 特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一般火灾事故。
5.1.4生产设备事故等级划分 :小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5.2事故报告程序
5.2.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除立即处理外,应立即以最快捷的方法直接或逐级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办公室。各级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逐级如实报告,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5.2.2 轻伤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公司安全部门、公司负责人。
5.2.3 发生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各类重大事故,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向工业区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另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
5.2.4对重伤、死亡事故、重大事故,企业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在规定时间内(15天最长不超过30天)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5.2.5 急性中毒、中暑事故应同时报卫生行政部门;爆炸、火灾事故应同时报公安部门。
5.2.6紧急状态下可直接拨打110、120、119等救援电话,拨打110、120、119等救援电话后,公司安全组应及时派人到路口指引有关人员进行厂区。
5.3事故调查
5.3.1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要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办理。
5.3.2轻伤事故由厂长组织生产、技术、安全、车间等有关人员等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5.3.3对重大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公司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协助公司上级主管部门会同所在地区的安监部门、公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5.3.4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
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5.3.5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2)确定事故责任者。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4)出事故调查报告。
5.3.6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部门和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数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5.4事故处理:
5.4.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本工业区及其下属企业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5.4.2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至造成伤亡事故的,对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和经济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4.3对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4.4对防止事故和抢救有功人员,工业区给以表彰、奖励。
5.5事故补偿由办公室人事主管部门按有关工伤保险政策执行。
5.6数据归档
事故处理结案后,由下属企业安全部将下列数据归入档案:(另备一份教育工业区安全管理机构。
5.6.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5.6.2职工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
5.6.3事故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物证、人证材料。
5.6.4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5.6.5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5.6.6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5.6.7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病历、检验报告等)。
5.6.8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数据。
5.6.9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的检查材料。
5.6.10有关事故的通报、演示文稿和文件。
5.6.11注明参加调查组的人员姓名、职务、单位。
本规定解释权归工业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14篇 航空航天工业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强化航空航天工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明确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检查内容和要求,提高检查效果,逐步实现检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检查是指上级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对科研生产中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实地察看、检测、分析、评估等活动。
其目的是为了督促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的贯彻落实,揭露和排除事故隐患,防止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保证科研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院、局、基地,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 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领导
第四条 部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由部生产调度司负责组织实施。
设立“航空航天工业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室(与安技处合署办公)”(以下简称部安全检查室)
,配备专职干部,聘任兼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以下简称部安全检查员)。
在生产调度司领导下,组织承担安全生产检查任务。
其主要职权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部安全生产检查组,对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及评价。
(三)签发《事故隐患整改指令单》,协助部安技部门监督i类事故隐患的整改,组织验收。
(四)在安全生产检查中,遇有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特别紧急情况时,有权当即下令暂停生产,并立即向领导报告。
第五条 按照各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及属地原则,各院、局、基地、地区技安协作组(以下简称“院、地区”)应以部聘任的安全检查员为主,组成院、地区安全生产检查组,承担管辖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检查任务。
第六条 部及院、地区安全生产检查且有如下取权:
(一)安排安全生产检查计划,提出具体检查内容和要求。
(二)可进入被查单位主持安全检查活动。
有权召集检查会议,查阅有关文件、资料,进行现场实地察看、检测,对领导干部及有关人员询问、考试。
(三)签发《事故隐患整改指令单》,协助部及“院、地区”监督i、ii类事故隐患的整改,组织复查验收。
(四)在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遇有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特别紧急情况,有权当即责令停止作业,并立即逐级报告。
第七条 部安全检查员必须由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政策水平,作风正派,熟悉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卫生工程技术,有5年以上安全管理实际工作经验的专职技安干部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干部担任。
按分配名额,由所在单位推荐,逐级审查后由部予以聘任,颁发聘书和安全检查员标志。
任期3年,一般为兼职。
第八条 部安全检查员在执行安全生产检查任务时有如下职权:
(一)进入被查企事业单位生产作业现场检查作业情况,纠正违章,核查隐患,检测劳动卫生数据。
(二)参加被查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会议,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向领导及有关人员了解情况。
(三) 对隐患及不安全状况进行现场拍照、录像、采样。
(四)遇有紧急险情时,有权制止危险作业并立即报告检查组负责人。
部安全检查员在执行安全生产检查任务时,应佩戴安全检查员标志。
第九条 各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应由主管领导、安技部门负责和组织。
加强对安全生产检查的领导,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作用,认真进行隐患整改。
第三章 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和要求
第十条 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安全生产管理。
包括企事业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安全专职机构、安全管理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及工作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和落
实;安全经费有无保障;基础工作是否完善等。
(二)安全生产行为。
包括各级领导、职工遵章守纪行为、意识及自我防护能力。
(三)安全生产状态:包括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安全状态、作业环境因素指标、隐患整改进度等。
第十一条 航空航天工业安全生产检查分为部,院、地区,企事业三级。
(一)部及院、地区安全生产检查采用全面性检查、专业性检查、针对性检查等形式:
1.全面性检查:即对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行为、安全生产状态进行全面检查、考核或评价。
2.专业性检查:依照安全检查表,对某个或某几个专业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3、针对性检查:针对某些单位、某些生产场所进行特定的检查、评价。
(二)企事业单位要开展经常性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检查、总结评比检查等。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是:
(一)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
(二)航空航天工业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制度。
(三)各专业和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和要求。
(四)企事业制订的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守则。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检查要采用系统安全工程方法编制安全检查表,逐项核查。
检查情况,检测数据要如实记录(必要时可以拍照、寻像、采样),检查评价结
论要通知被查单位,检
第15篇 工业管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1 目的
为加强工业管道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业管道的安全管理,包括压缩空气管道和蒸汽管道,不包括设备、设施附属的管道。
3术语
无
4职责
4.1生产制造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工业管道的日常管理,包括制订起工业管道的管理制度和制度的执行、监督检查,制订工业管道的维修保养及定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4.2技术质量部负责工业管道的建设规划,设备管理部门配合。
4.3生产制造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安装工业管道。
4.4生产制造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按规定采购工业管道所需的材料。
4.5 管道使用部门负责工业管道的操作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并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4.6生产制造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工业管道档案管理。
5 工作内容
5.1工业管道的设计、安装和验收
5.1.1 新增工业管道在设计时,要按照《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要求进行,压力管道的设计单位应取得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格证。
5.1.2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应选购经过安全管理部门注册的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以保证管道的质量。
5.1.3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必须持有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必须对其所安装施工的压力管道工程安全质量负责。
5.1.4开工前应向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开工告知手续。
5.1.5新装工业管道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取得合格证书,并根据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证书,办理注册登记。
5.2工业管道的日常使用管理
5.2.1应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压力管道的安全技术规程、标准。
5.2.1.1应有专职或兼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5.2.1.2对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和压力管道检查人员要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5.2.1.3工业管道使用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2.1.4发生故障,工业管道操作人应立即停止运行,及时通知上级管理人员。
5.2.2工业管道的检查、定检
5.2.2.1.日常检查
工业管道日常检查工业管道操作人负责,检查频次每周不少于一次,主要是采用点检的方法对工业管道的进行巡回检查,如发现异常及时排除,使管道处于正常安全状态。工业管道日常检查主要内容有:
①检查管路外表是否完好、有无腐蚀和泄漏现象。
② 检查管道上配置的阀门、安全阀是否完好、有效。
③检查管道标识。
④检查管道上配置的仪表是否完好,在有效期内使用。
通过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修理或改进意见,防止工业管道发生故障而引起突发性事故。
5.2.2.2工业管道的定期检查
①工业管道的定检周期应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
②工业管道检定周期到期后,必须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或其授权单位检查、检测、鉴定合格后取得使用证方可继续使用。工业管道安全检验标志超过有效期不得使用。
5.2.3工业管道的维护保养
5.2.3.1工业管道的日常维修和保养必须有专人负责。
5.2.3.2对日常和定检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维修处理。
5.3工业管道档案管理
工业管道档案管理,按《设备管理制度》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中的特种设备档案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5.4工业管道停用、报废
5.4.1工业管道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5.4.2工业管道停用、报废按《设备管理制度》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中的特种设备停用、报废处理条款进行办理。
6.相关文件
6.1 《设备管理制度》
6.2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6.4 《设备操作规程》
6.5 《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6.6 《设备维护保养规程》
7. 相关记录
7.1 设备日常维护/检查/运行记录表
7.2 特种作业人员明细表
7.3 工业管道定期检验报告
第16篇 煤气粗苯工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充装粗苯、焦油罐的安全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l、罐车遇到雷雨天气时,严禁充装。
2、罐车周围有易燃有毒气体介质泄漏时,严禁充装。
3、罐车周围有明火时,严禁充装。
4、罐车充装时,安监人员、保卫人员要到现场检查防火防爆措施是否齐全。
5、罐车从充装开始到罐车离厂前,应对罐车负责监护,保卫人员应对环境进行巡查。
6、罐车充装完后应清理站台和轨道上的焦油和苯。
7、罐车充装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区域内所有设施的更改需要生产技术部按程序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方可入内。
8、外来参观者进入要害岗位,必须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并注明进出时间。
9、运输物资需采用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进入本厂重大危险源区域的运输车辆必须戴上阻火器方可入内。
10、及时对防护器具进行校验和更新,保证岗位所配备的防护器具的有效性。
11、充装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佩戴齐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工具,严守岗位,防止跑油、溢油、混油等事故。
12、油罐汽车接地线的连接,应在油罐开盖以前进行,接地线的拆除应在充装完毕,封闭罐盖以后进行。
13、铁路罐车、汽车罐车充装前后均应经过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进行检尺、测温、取样、拆除接地线等作业。
14、汽车罐车充装应有防静电溢油的联锁措施。静电接地线应接在罐车的专用接地端子板上,严禁接在装卸油口处。
15、严禁喷溅式装卸油作业。装车鹤管应插到距罐底部不大于0.2m处。装车初速度不宜大于1m/s,装车速度不应大于4.5m/s。
16、装卸油作业场所应设置监护人员,加强监督检查,制止“三违”作业。
第17篇 工业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工业管道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业管道的安全管理,包括压缩空气管道和蒸汽管道,不包括设备、设施附属的管道。
3术语
无
4职责
4.1 生产制造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工业管道的日常管理,包括制订起工业管道的管理制度和制度的执行、监督检查,制订工业管道的维修保养及定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4.2技术质量部负责工业管道的建设规划,设备管理部门配合。
4.3生产制造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安装工业管道。
4.4生产制造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按规定采购工业管道所需的材料。
4.5 管道使用部门负责工业管道的操作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并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4.6生产制造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工业管道档案管理。
5 工作内容
5.1工业管道的设计、安装和验收
5.1.1 新增工业管道在设计时,要按照《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要求进行,压力管道的设计单位应取得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格证。
5.1.2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应选购经过安全管理部门注册的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以保证管道的质量。
5.1.3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必须持有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必须对其所安装施工的压力管道工程安全质量负责。
5.1.4开工前应向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开工告知手续。
5.1.5新装工业管道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取得合格证书,并根据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证书,办理注册登记。
5.2工业管道的日常使用管理
5.2.1应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压力管道的安全技术规程、标准。
5.2.1.1应有专职或兼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5.2.1.2对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和压力管道检查人员要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5.2.1.3工业管道使用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2.1.4发生故障,工业管道操作人应立即停止运行,及时通知上级管理人员。
5.2.2工业管道的检查、定检
5.2.2.1.日常检查
工业管道日常检查工业管道操作人负责,检查频次每周不少于一次,主要是采用点检的方法对工业管道的进行巡回检查,如发现异常及时排除,使管道处于正常安全状态。工业管道日常检查主要内容有:
①检查管路外表是否完好、有无腐蚀和泄漏现象。
② 检查管道上配置的阀门、安全阀是否完好、有效。
③检查管道标识。
④检查管道上配置的仪表是否完好,在有效期内使用。
通过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修理或改进意见,防止工业管道发生故障而引起突发性事故。
5.2.2.2工业管道的定期检查
①工业管道的定检周期应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
②工业管道检定周期到期后,必须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或其授权单位检查、检测、鉴定合格后取得使用证方可继续使用。工业管道安全检验标志超过有效期不得使用。
5.2.3工业管道的维护保养
5.2.3.1工业管道的日常维修和保养必须有专人负责。
5.2.3.2对日常和定检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维修处理。
5.3工业管道档案管理
工业管道档案管理,按《设备管理制度》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中的特种设备档案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5.4工业管道停用、报废
5.4.1工业管道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5.4.2工业管道停用、报废按《设备管理制度》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中的特种设备停用、报废处理条款进行办理。
6.相关文件
6.1 《设备管理制度》
6.2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6.4 《设备操作规程》
6.5 《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6.6 《设备维护保养规程》
7. 相关记录
7.1 设备日常维护/检查/运行记录表
7.2 特种作业人员明细表
7.3 工业管道定期检验报告
第18篇 某工业区安全管理制度
5.2.3风险评价准则
a) 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法律法规可以参照法律法规获取制度和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的要求;
b)行业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c)企业安全标准化的要求及其它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要求;
d)合同规定、相关方的要求;
e)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f)上级主管部门和顾客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能源、资源使用等要求
g)其它需要关注的要求。
5.2.4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
a)下属企业各部门根据工作活动场所及其设施的特点,填写《作业活动清单》。
b)根据《作业活动清单》中列举的作业岗位和作业活动分析辨识所涉及到的危险有害因素。将辨识的危险有害因素填写到《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调查表》中,危险源的辨识要考虑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状态)和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以及参照gb6441―1996《企业伤亡事故分类》中分为的20类事故类别。
序 号
事故类别名称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010
物体打击
车辆伤害
机械伤害
起重伤害
触 电
淹 溺
灼 烫
火 灾
高处坠落
坍 塌
011
012
013
014
015
016
017
018
019
020
冒顶片帮
透 水
放 炮
火药爆炸
瓦斯爆炸
锅炉爆炸
容器爆炸
其它爆炸
中毒和窒息
其它伤害
危险有害因素按照《生产过程危险源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1992)的分类要求中危险因素的六种类型,详细的见附件1。
c)下属企业各部门填写《危险源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安全主任汇总,报评价组审核和分析评价。
d)安全主任对各部门上报的《危险源登记表》进行汇总。汇总原则如下:对员工以及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外部访问者、顾客等非操作人员)有极小影响可以除去;管理方法,危害影响相似的危害因素可以合并,汇总后形成整个公司的《危险源评估汇总表》。
5.2.5风险分析评价
a)根据《危险源评估汇总表》选用工作危害分析法( jha )对作业活动进行分析评价,并将分析评价的结果填写在《工作活动分析评价表中》。
b)选用作业条件风险评价法(lec)对各个工作岗位进行作业条件分析,每位评价组成员单独对各个作业活动打分,然后取均值汇总在《危险源评估汇总表》中。
c)对于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和工艺流程、法律法规符合性等采用安全检查表( scl )法。然后将分析评价结果汇编在《安全检查表中》。
d)对于新建、扩建、改建、技改项目和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采用预先危险性法(pha)进行分析评价,分析结果汇总到《预先危险分析评价表》中。
e)根据实际需要选用相应的安全评价方法。
5.2.6风险评价方法
5.2.6.1工作危害分析法( jha )
a)风险是发生特定危害事件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风险度r=可能性l×后果严重性s,其中r、l、s的取值及判别准则分别见表5.2.6.1-1、表5.2.6.1-2、表5.2.6.1-3、表5.2.6.1-4。
表5.2.6.1-1 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判断准则
等级
标 准
5
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
4
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监测系统,业未作出任何监测,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
3
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操作制度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生过类似事故或事件,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过类似事故或事件
2
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危险事故或事件
1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
表5.2.6.1-2 危害事件后果的严重性 s判断准则
等级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人员伤亡程度
财产损失
停工
对声誉的影响
5
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
死亡
>;50万元
2套以上装置或设备停工
重大国际国内影响
4
潜在违反法规和标准
丧失劳动能力
>;250万元
2套装置或设备停工
行业内、省内影响
3
不符合行业的安全方针、制度、规定等
慢性病
>;10万元
1套装置或设备停工
地区影响
2
不符合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轻微受伤、间歇不舒服
<10万元
受影响不大,几乎不停工
公司及周边范围的影响
1
完全符合
无伤亡
无损失
没有停工
形象没有受损
表5.2.6.1-3 风险评估表
严重性
可能性
1
2
3
4
5
1
1
2
3
4
5
2
2
4
6
8
10
3
3
6
9
12
15
4
4
8
12
16
20
5
5
10
15
20
25
表5.2.6.1-4 风险等级的判断准则及控制措施
风险度r
风险等级
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
实施期限
20-25
巨大风险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
立刻
15-16
重大风险
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制度,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
立即或近期整改
9-12
中等风险
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制度,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
2年内治理
4-8
可接受风险
可考虑建立操作制度、作业指导书,但需定期检查
有条件、有经费时治理
1-3
轻微风险
无需采用控制制度,但需保持记录
b)根据以上的分析评价要求,对各个工作活动进行分析评价,将分析结果汇编在《工作活动分析评价表中》。
5.2.6.2作业条件风险评价法(lec)
这是一种简单易行的评价方法�人们在具有潜在危险性环境中作业时的危险性半定量评价方法。它是用系统风险率有关的三种因素指针值之乘积 d(风险值),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风险大小的;这三种因素是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c―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伤后果,具体分值见表5.2.6.2-1、表5.2.6.2-2、表5.2.6.2-3。
表5.2.6.2-1 lec三种因素等级及对应分值
l
e
c
分数值
事故发生可能性
分数值
暴露的频繁程度
分数值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10
完全可以预料
每天都可能发生
10
连续暴露
100
大灾难,3人以上死亡, 经济损失1000万元
6
相当可能
每周都可能发生
6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或每天暴露一次
40
灾难,2~3人死亡,经济损失 300万元
3
可能,但不经常,
每月可能发生
3
每周暴露一次,或偶然暴露
15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经济损失50万元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每年才可能发生
2
每月暴露一次
7
严重,重伤;毒性大的伤害;有可能或能导致伤残的,或其它不可挽回的人身伤害,损失10万元
0.5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每三年才能发生
1
每年几次暴露
3
一般,身体局部不良反应,轻微中毒,必要就诊 ,损失5万元以下
0.2
极不可能
0.5
非常罕见地暴露
1
引人注目,不利于基本的安全卫生要求,轻微,轻伤,不需要去医疗机构进行救护
0.1
可能性极小(实际不可能)
表5.2.6.2-2 风险等级d=lec的划分
风险级别
控 制 措 施
应急控制
不可容许风险
≥320分
1.只有当风险已降低时,可能开始或继续工作,如果无限的资源投入也不能降低风险,必须禁止工作;
2.一定要制定ohs目标和ohs管理方案、运行控制文件
对于潜在的紧急情况,应制定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按程序进行管理
可忽略风险
160-320分
直至风险降低后才能开始工作,为降低风险,必须配给大量资源,当风险涉及正在进行中的工作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一定要制定ohs目标和ohs管理方案、运行控制文件
中度风险
70-160分
应努力降低风险,但应仔细测定并限定预防成本,并在规定时间内实施降低风险的措施;
在中度与严重伤害后果相关的场合,必须进行进一步的评价,以更准确地确定伤害的可能性,以确定是否需要改进的控制措施。
3.视情况制定ohs目标和ohs管理方案、必须制定运行控制档
可容许风险
20-70分
可视情况制定运行控制档,如通知、注意事项、 标牌等控制, 具体控制方法可根据控制方法的有效性和难易程度加以选择
可忽略风险
<20分
不需采取措施且不必保留文件记录
表5.2.6.2-3危险等级
风险值(d)
危险等级及程度
≥320分
不可容许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160-320分
不可忽略危险,需立即整改
70-160分
中度危险,需要整改
20-70分
可容许危险,需要注意
<20分
可忽略危险,可以接受
5.2.6.3安全检查表( scl )法
安全检查表是根据相关要求编制安全检查的项目,查找是否满足法律法规、规范等要求,检查表的编制所需要的依据:
a)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等;
b)国内外事故案例;
c)系统安全分析要求;
d)研究成果等有关资料。
安全检查表必须满足本制度中《安全检查表》中的基本条款。
5.2.6.4预先危险性法(pha)
预先危险性分析方法是:对危险、危害因素进行了系统分析以后,预测本项目可能出现的事故。并根据同行业、同类生产装置或同类生产场所在过去生产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危险形态,作为平行模拟,推断出本项目相应的评价单元潜在的危险,辨识出危险源、危险和危害因素、事故类别、引发事故发生的条件、事故危害的严重程度和发生事故的风险等级等,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对策措施。
安全预评价的预先危险分析通常采用事故后果严重程度等级及事故发生可能性等级(风险概率)表示危险性的大小,并作为相对量化程度的比较。事故后果严重程度等级的划分见下表5.1-1。
表5.1-1 危险性等级划分
级别
危险程度
可能导致的后果
�
安全(可忽视的)
不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
�
临界的
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不至于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或降低系统性能,但应予以排除,可采取控制措施。
�
危险的
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立即采取防范措施。
�
灾难性的
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及系统严重破坏的灾难性事故,必须予以果断排除并进行重点防范。
在预先危险性分析汇总表中,事故发生可能性分为五个等级,各等级的发生可能性如表5.1-2。
表5.1-2 事故发生可能性分级
序号
可能性等级
事故发生频率说明
1
a级
频繁发生,经常发生
2
b级
很容易发生,相当可能发生
3
c级
容易发生或偶然发生
4
d级
很少发生
5
e级
发生概率接近零,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几乎不发生
5.3风险控制
a)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和经营的实际运行情况,由各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与评价组一起确定有限控制的顺序,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消解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预防事故的发生。
b)对于构成重大隐患的项目,建立重大隐患档案,档案中包括: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评审意见;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竣工验收报告等内容。
c)将风险评价的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的风险及所应采取的控制措施。具体的培训参照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d)对于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按照《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执行。
5.4 风险信息更新
a)工业区安全管理机构每年一次(间隔近一年)应组织各部门进行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的识别。
b)安全评价组应每月对风险控制结果进行检查,
( c)当发生下列情况时,组织安全评价组进行风险评价:
①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它要求;
②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
③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
④有对事故、事件或其它信息的新认识;
⑤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⑥其它需要评价的状况。
本规定解释权归工业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工业区下属企业报表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规定,加强工业区安全管理的规范化管理,及时准确地掌握本工业区下属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工业区下属企业定于每月25日前向本工业区安全管理机构上报本企业的日常检查情况,反应企业安全管理现状。
二、突发性安全事故及时汇报。
三、下属企业所报情况必须如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有关情况纳入工业区年底安全考评。
四、年底下属企业必须要安全总结报告。
五、各类报表必须要求填表人、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认定方可上报。
本规定解释权归工业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进一步明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建立良好的安全信息交流平台,把工业区安全工作做得更好,特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安全生产会议的主要任务
1.1 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指示。
1.2 听取工业区下属企业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员。
1.3 对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处理事故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1.4 检查前次安全会议确定的事项的落实情况。
2、具体要求
2.1 工业区安全管理机构每月组织下属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工业区安全领导小组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
2.2 工业区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会议由工业区安全生产责任人主持,工业区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
2.3 每次会议之前,要作好充分准备,抓住重点,讲求实效,会后对所研究确定的事项要写出纪要(记录),并狠抓落实。
2.4 每年的年初或年末要组织一次总结会议,总结全年安全工作情况及布置来年的工作计划和方案。
3、安全生产会议要形成会议记录,会议要有会议主题,提出的问题要有落实措施,下次会议要对上次会议提出的问题进行评审。
本规定解释权归工业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1 目的
1.1及时、准确地掌握工业区员工伤亡事故的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找出事故发生的规律,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防止重复事故发生,以保证生产安全,搞好劳动保护工作。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工业企业安全事故的管理。
3 权责
3.1工业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制度的实施、监督和管理。
3.2 工业区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检查、考核。
4 定义
4.1伤亡事故:凡属本工业区的员工(包括临时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4.2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火灾造成的人身伤亡或一定的物质财产损失的事故。
4.3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设备、动力、电讯、仪表(器)、容器、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4.4生产事故:由于违章指挥,或者违反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减)产,以及跑、冒、漏、串物料的事故。
4.5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4.6交通伤害事故:指企业所属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4.7 环境污染事故,指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产品、半成品、原料等各种有害物质泄漏,或“三废”(废水、废气、废渣)严重超标排放,污染大气、水源、环境的事故。
管理内容
5.1事故分级
5.1.1伤亡事故等级划分: 小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5.1.2事故等级划分: 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5.1.3火灾爆炸事故等级划分: 特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一般火灾事故。
5.1.4生产设备事故等级划分 :小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5.2事故报告程序
5.2.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除立即处理外,应立即以最快捷的方法直接或逐级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办公室。各级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逐级如实报告,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5.2.2 轻伤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公司安全部门、公司负责人。
5.2.3 发生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各类重大事故,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向工业区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另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
5.2.4对重伤、死亡事故、重大事故,企业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在规定时间内(15天最长不超过30天)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5.2.5 急性中毒、中暑事故应同时报卫生行政部门;爆炸、火灾事故应同时报公安部门。
5.2.6紧急状态下可直接拨打110、120、119等救援电话,拨打110、120、119等救援电话后,公司安全组应及时派人到路口指引有关人员进行厂区。
5.3事故调查
5.3.1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要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办理。
5.3.2轻伤事故由厂长组织生产、技术、安全、车间等有关人员等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5.3.3对重大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公司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协助公司上级主管部门会同所在地区的安监部门、公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5.3.4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
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5.3.5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2)确定事故责任者。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4)出事故调查报告。
5.3.6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部门和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数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5.4事故处理:
5.4.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本工业区及其下属企业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5.4.2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至造成伤亡事故的,对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和经济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4.3对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4.4对防止事故和抢救有功人员,工业区给以表彰、奖励。
5.5事故补偿由办公室人事主管部门按有关工伤保险政策执行。
5.6数据归档
事故处理结案后,由下属企业安全部将下列数据归入档案:(另备一份教育工业区安全管理机构。
5.6.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5.6.2职工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
5.6.3事故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物证、人证材料。
5.6.4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5.6.5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5.6.6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5.6.7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病历、检验报告等)。
5.6.8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数据。
5.6.9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的检查材料。
5.6.10有关事故的通报、演示文稿和文件。
5.6.11注明参加调查组的人员姓名、职务、单位。
本规定解释权归工业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19篇 工业企业危险点安全管理制度
工业公司危险点安全管理制度
l、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我公司危险点的确定、等级划分和控制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生产过程中,危险程度较大、易造成人员伤亡的设备、设施和作业场所的控制管理。
2、引用标准与参考文件:
qj2867―97《危险点控制管理规定》
3、内容与要求
3.1一般要求
3.1.1危险点的确定、等级划分和送审应依照集团公司、六院规定执行。
3.1.2危险点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措施。
3.1.3危险点的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的标准及规定。
3.2管理制度
3.2.1危险点应有安全负责人,明确人员分工和岗位安全职责。
3.2.2危险点应在明显位置悬挂标志牌。内容应包括危险点名称、等级、定员定量和安全负责人。
3.2.3危险点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
3.2.4危险点改建扩建时,必须做到“三同时”。
3.3作业人员
3.3.l危险点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技术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3.2危险点作业人员的变动,应征求安全主管部门的意见。
3.3.3危险点的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定期体检。
3.4检查
3.4.1各级安全员应对各级危险点进行经常性、全面性的专业检查。
3.4.2公司领导对危险点每半年检查一次,所在分公司领导每月检查一次,组长每周检查一次,作业人员每天检查一次。
3.4.3检查人员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限期整改。
3.5日常管理
3.5.1危险点应实行分级管理。本公司无i级危险点,ii级危险点由总公司、分公司重点控制,ⅲ级危险点由所在分公司重点控制。
3.5.2危险点应建立事故档案,对重大未遂事故和事故进行记录、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3.5.3危险点的防护设施、设备等应完好齐备。
3.5.4危险点应配有效适用的消防器材。
3.6信息反馈
3.6.1危险点发现重大未遂事故或有重大隐患,应及时报上级主管安全领导。
3.6.2各级安全主管领导应及时分析反馈的隐患和问题,做出整改措施或解决办法。
注:我公司有两个ⅱ级危险点:功能助剂合成车间、铝粉筛分组批工房;一个ⅲ级危险点:熔铝工房。
附录a:危险点控制管理卡片
第20篇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一、 总 则
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sy/t5858-2022《石油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1.2 工业动火实行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制度。
申请报告书应详细说明动火作业范围、确定危害和评估风险、制定交叉作业防范措施。
1.3 动火作业申请报告书只在签发的一个场所、一个作业班次有效。
一级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如在动火作业本班不能完成,应在交接班时重新确认,进行技术分析交底,并由接班人员签字认可方持续有效。
二级动火申请报告书有效时间不超过3天,三级动火申请报告书有效时间不超过5天。
二、管理办法2.1 根据火灾爆炸危险程度及影响范围分,厂内动火分为三级:
2.1.1 一级动火:在生产运行状态下或开、停工过程中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进行的动火作业;
2.1.2 二级动火:经认真吹扫处理并经化验分析合格,停工检修的生产装置,系统管网。
从易燃易爆及有毒装置、系统上拆除,且运到安全地点,经吹扫处理且化验合格的容器、管线;
仓库、车库;
2.1.3 三级动火:在生产区域内,除
一、二级动火以外的临时动火均为三级动火。
2. 2 动火方案的规定:
2.2.1 在进行动火作业前,要对动火项目进行风险识别和环境因素识别,识别项目和内容要全面;
2.2.2 在
一、二级动火作业前,要制定动火方案。
动火方案要详细、具体、有针对性,其中包括:置换、吹扫方案、盲板表、盲板图、各项安全措施等。
动火方案制定完成后,要组织工艺、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会审,并签字确认后,报送公司主管生产、技术、安全部门及公司主管领导进行审核、批准;
2.2.3 动火方案实施时,公司有关部门、施工单位及审批部门要在动火作业前、按《动火作业检查表》对动火的各项安全措施进行逐一检查、确认。
以上各项工作完成后,方可办理《工业动火票》,进行动火作业。
2. 3 工业动火的审批程序及权限:
2.3.1 一级动火前,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车间、动火作业单位有关技术、设备、安全人员深入现场调查、协商,按动火方案落实措施,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并填写用火票后,报安全质量与生产运行部审批;
2.3.2 二级动火前,由本公司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协商,按方案落实动火措施,填写用火票后,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批准;
2.3.3 三级动火前,由本厂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现场调查,按方案落实动火措施,由车间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2. 4 动火人职责:
2.4.1 参加动火作业的焊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2.4.2 动火人必须持用火票作业;
2.4.3 按用火票上规定的任务、地点、时间作业;
2.4.4 动火前,应确认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2.4.5 按规定摆放动火设备,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
2.4.6 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理方法;
2.4.7 执行“四不动火”即无动火票、无动火监护人或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预防措施不落实、与用火票内容不符的动火。
2. 5 动火监护人职责:
2.5.1 动火监护人有责任守护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
2.5.2 了解动火区域和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护器具;
2.5.3 动火监护人应熟悉应急预案,并能指挥处理异常情况;
2.5.4 动火监护人必须持用火票;
2.5.5 逐项落实防火措施,措施不落实有权停止作业;
2.5.6 动火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动火,及时采取措施;
2.5.7 动火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存在方可撤离。
2. 6 动火作业要求:正常生产的装置和罐区内,凡是可不动火的一律不动,凡是能拆下来的必须拆下来移到安全地点动火,节假日非生产必须,一律禁止动火,非动火不可的,必须提前通知有关人员。
2. 7 动火作业隔离要求:
2.7.1 动火前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经检测气体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
取样时间与动火时间间隔超过1小时,应对气体进行再次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2.7.2 需动火施工的设备、设施和与动火直接有关阀门的控制安排专人操作,作业未完工前不得擅离岗位;
2.7.3 清除距动火区域周围5米之内的可燃物质或用阻燃物品隔离;
2.7.4 动火施工区域应设置警戒,严禁与动火作业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动火区;
2.7.5 动火作业人员在动火点的上风作业,应位于避开油气流可能喷射和封堵物射出的方位,但在特殊情况下,可采取围隔作业并控制火花飞溅。
2. 8 动火作业气体测试要求:
2.8.1 凡需动火的储罐、容器、工艺管线等设备应进行内部和周围环境气体分析,气体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应包括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氧气浓度检测分析;
2.8.2 动火施工中,动火点及操作区域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为0 lel%时方可动火。
若采取强制通风措施,其风向应与自然风向一致;
2.8.3 分析报告单附在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上。
2. 9 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要求:
2.9.1 进入设备、设施及容器内部动火应进行气体检测和复查,测试合格后方可入内;
2.9.2 所有可能影响该有限空间的物料来源都应被切断;
2.9.3 有专人监护。
2. 10 高处动火作业要求:2.10.
1 高处动火作业应具有有围栏和扶手的固定作业平台,并经专业人员确认,设立防落物设施,佩戴全身安全带,使用自动锁定连接,人造纤维绳;2.10. 2 在架管线及脚手架上施工的人员应系安全带;2.10. 3. 遇有五级以上(含五级)大风不应进行高处动火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含六级)大风不应进行地面动火作业。
2. 1
1 动火作业动土作业要求:2.1
1.1 动土作业应完成以下作业危险分析:所有地下管道、电缆、光缆应确定方位。
地面堆土、堆物应加以控制,进行必要的支撑以防滑坡;2.1
1.2 埋地管线动火施工,操作坑大小应根据实际情况(如管径、埋深等)来确定,操作坑的深度、坡度应方便施工和动火作业有员逃生;2.1
1.3 在埋地管线操作坑内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应系不燃材料的安全绳。
2. 1 2 其它要求:2.12.1 动火作业时应将塔、罐、容器、机泵等设备、工艺管线内的易燃、可燃和有毒介质吹扫置换,化验合格并加盲板与装置隔绝;2.12.2 进设备内动火,必须遵守《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高空作业必须符合高空作业安全要求;2.12.3 遇有6级以上大风(含6级)不准动火,特殊情况必须动火时要进行围隔并控制火花飞溅;2.12.4 用火票是动火依据,不得涂改,由作业人员本人签字不得代签,由相关人员保存一年;2.12.5 动火现场5米以内应无易燃物或用阻燃物隔离、无积水、无障碍物,便于在紧急情况下施工人员迅速撤离;2.12.6 四不动火即无用火票不动火、无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动火作业与动火审批报告内容不符不动火;2.12.7 在轻烃分馏装置内承担施工任务的外来单位,必须按动火等级报请安全质量环保部批准后,方可动火;2.12.8 用火票的各项内容必须填写齐全,缺项或项目填写不符合要求,该用火票无效。
三、 附 则3.1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 2 本制度由生产办负责解释。
3. 3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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