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的安全值班制度是确保作业环境稳定、预防事故发生的基石。它不仅体现了企业对员工生命安全的尊重,更是履行社会责任、维护企业声誉的关键。有效的安全制度能提高工人的警觉性,降低潜在风险,从而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
1. 值班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熟悉工地环境和作业流程。
2. 设立24小时安全监控,确保全天候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响应。
3. 建立每日安全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4. 实行交接班制度,明确责任,确保信息传递无遗漏。
5. 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升应急处理能力。
1. 安全值班人员需保持清醒,不得酒后上岗或疲劳工作。
2. 对发现的隐患应及时记录并上报,不得隐瞒或延误。
3.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 紧急情况下,值班人员应优先保障人员安全,而非设备。
5. 注意个人防护,佩戴必要的安全装备,如安全帽、反光衣等。
施工现场安全值班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是对生命的尊重,对责任的坚守。每个细节都应严谨对待,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实施的可行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繁忙的建设中,构筑起一道坚实的安全屏障。
第1篇 施工现场安全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 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制度:
项目经理部成员,都必须轮流坚持安全值班,每人一周时间。在值班期间,尽职尽责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详细检查各作业面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整改。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穿拖鞋等情况,按处罚规定给予处理。值班期间,上下清查人数,凡工地有加班加点的人作业,值班人不得离开现场。参加值班期内发生的工伤事故调查、分析、作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
二、工地看场人员安全责任:
工地看场人员,除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外,应对进现场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清查发现有新增人员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汇报。并在工地门口设安全监督岗,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带小孩者,有权制止,不得让其人进入施工现场。
三、各级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间,擅离岗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将追究值班人员的直接安全责任。
第2篇 施工现场门卫安全制度
1、门卫工作人员应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工作态度要认真、热情、礼貌。
2、必须对所有外来人员进行询查、登记、没有项目部领导的同意,任何外来人员不准进入场内。
3、对所有出现场车辆必须认真检查,并在验收单位盖章。现场材料往场外调拨单、经核审后方可放行。
4、按时交接班,并做好值班记录不许空岗,漏岗以及在场地吸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5、当班时不许饮酒,不许擅离职守。
6、熟记火警119、盗警110。
第3篇 建筑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制度
1、总则
(1)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具体情况制定。
(2)本制度旨在加强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2、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1)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
(2)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3)各分公司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3、防火安全职责
(1)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编辑器消防意识并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2)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3)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①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②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③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③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4)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①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②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③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④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5)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6)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4、防火安全措施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2)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3)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4)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过进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5)各办公大树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门及本部门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充足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6)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7)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规定由动力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一级动力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安全技术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保卫室友提出意见,经防火由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主管审批;三级动力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员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律不许使用电炉等电器。
(8)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妥善保管。
第4篇 章程规章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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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精选多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大全范本
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2、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罚违章人100元/次。
3、不懂电器设备而玩弄者,使用电炉,乱接乱挂电线出现事故,责任自负,并罚款100-200元。
4、酒后作业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
6、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者,处以每处100元罚款。
7、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100元/次。
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100元/次。
9、木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处以罚款200元/人次。
10、在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100-300元罚款,并赔偿所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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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施工现场落手清工作制度
现场落手清工作是搞好项目现场场容场貌的基础,也是安全生产,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为节约原材料,充分利用材料,特制定以下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做到边施工边清理落地灰、钢筋、砖块、木料、扣件等及时清理回收利用,清理出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倒在指定地点。
2、楼层、道路、建筑物四周要求做到无散落的砼、砂浆、碎砖等杂物。
3、落手清工作最根本的要求是“工完料尽场地清”。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场容场貌管理制度
为了工地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创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本项目部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一律罚款100元。
2、各工种材料,质量及半成品,构件应整齐堆放,搬运到指定地点,不服从管理,乱堆乱放者,罚工种负责人每次100-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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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3、每个职必爱护公物,保护建筑成品,不浪费建筑材料。
4、泥工落地灰,扣件模板钢管、钢筋工成品钢筋等,随清、随收、做到建筑物内外清洁。
5、由项目部每月六次组织有关人员对场容场貌,卫生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三定”整改。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施工现场用电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措施,若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2、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现场使
用各种线路老化、破皮、漏电现象及时更换,并做好书面记录。
3、发现私拉电线,违章用电及时制止,切断。违者罚款200元。
4、夜间施工必须电工,机修班派员值班,及时安排施工作业区域的照明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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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5、各职工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上随意挂晒衣服,违者每次罚款100――200元,造成后果者,一切责任自负。
6、为确保安全,严禁在使用电线中段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罚款100――200元
现场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如仓库、食堂、工棚等易燃区域,必须设置消防器材、机具,不得随便借做他用。并按规范设置灭火器。
2、灭火机等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保证性能完好,药剂应定期更换(半年一次),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它材料,保证道路畅通,并定人定时检查保管。
3、木工棚、木料仓库易燃物品储存处(油漆间、危险仓库等)严禁吸烟,并悬挂二块“严禁烟火”或“危险”字样的明显广告牌。
4、工地必须有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
5、对全体职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防火知识教育,使全体职工了解并懂得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的重要性。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经过审批,不得任意在任何地方动用明火,并要定人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场容场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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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1、场内施工道路必须平整、畅通,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2、为生产所设的坑、池等,应该有围栏或盖板。
1、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的堆放,应该不妨碍通行和装
御时的便利和安全。
4、施工场所应该保持清洁,排水沟要定期疏通,垃圾应该收集集中并定期清除。
1、电网内外都应有防护网和明显标志。
2、工作场所应备有急救箱。
3、在高温条件下施工应发放盐汽水等清凉饮料。
二、机械设备:
1、专动带、明齿轮、砂轮等接近于地面的联带、转轴、皮带轮等危险部分都要设防护装置。
2、机器的转动磨擦部分可设置自动加油装置。
3、起重机应标明起重吨位,并且要有信号装置,卷扬机应有限制器、引程限位器、缓冲器。
三、电气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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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1、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主要体应安装于是不着的处所,否则必须设置安全遮拦和明显标志。
2、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可熔保险器和自动开关。
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技术条件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4、电气设备和线路都要符合规格,并且应该定期检查。
5、电气设备的开关应该指定专人管理。
____项目部
特殊工种管理制度
1、各电工、电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经____(省、市、区、县)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2、严格遵守劳动防护操作规程,上岗前必须接受“三级教育”。
3、执行企业安全制度和现场劳动纪律。
4、利用各种机会学习本工种的新技术、新方法和安全知识。
第二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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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一、总体部署
2、在基建工作的各个环节中都要高度重视并落实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重点抓好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3、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谁办理谁负责,要把安全工作列入评比内容。二、日常安全管理
(一)、日常巡视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认真整改
1、以每天巡检的形式,认真检查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施工单位尽快整改。
2、组织监理及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
(1)、安全用电:对各施工单位办公室及住房的电源、电线、用电设施等进行仔细检查,防止电线乱拉、乱接或用电设施漏电、用电负荷过大而引起的漏电、火灾等险情。
(2)、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现场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防范措施,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检查,保证施工质量及人身安全。并要求各施工单位利用悬挂横幅、书写安全标语等形式警示大家对安全防护工作的重视。
(3)、卫生检查,彻底清理卫生死角:施工现场由于人员密集,生活环境条件有限,要求其对卫生环境进行彻底整改,同时对工地住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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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饮食等生活环境加强检查,预防因天气转变引起的病毒滋生或传播,防止疾病的发生。
(二)、定期进行检查、验收
除每天巡视检查外,安排定期检查时间,针对以上检查项目,组织煤矿其他各部门负责人统一对施工现场检查、验收;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落实不到位者,予以经济处罚。
三、安全施工具体要求
1、施工单位自觉遵守当地政府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2、施工单位进场前,应对其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做好“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工作;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周例会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3、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是第一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负全责。同时鼻息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现场安全员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及技术措施。
4、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或撤换施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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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5、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设立现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对现场施工安全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工作地点的临近带电部位,要设有专人看护;
(3)、施工机械进出场或场内作业应遵守相关规定,注意安全;需断路施工时,应设隔离措施,并设专人指引,施工用料或工器具应按规定地点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乱堆乱放;
(4)、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级别由施工单位向甲方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5)、使用临时电源时,必须配置和个的漏电保护装置,应经常检查漏电保护装置的可靠性;使用电动工具前,必须认真检查其是否完好,有无漏电,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
(6)、施工现场禁止流动吸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烟头及其他杂物,应保持工作现场的整洁;
(7)、施工单位应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颁布的《卫生防疫法》,做好预防传染疾病的防范措施,保证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8)、施工单位在雨季施工应做好防汛工作,夏季施工应做好防暑降温措施,冬季施工应采取冬施措施,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并保证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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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6、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架设电线严禁直接绑扎在钢筋上或金属
材料上。
7、建筑物施工未出地面时做好周边的护栏设施,出地面后随着高度增加必
须进行全封闭外脚手架维护,满挂密眼安全网,经常检查随时补修,直至工程结束。
8、以项目工程为单位,施工中必须实行现场全封闭、现场安全管理等,均
实行安全责任制度,谁施工、谁管理、谁负责。施工单位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凡因用车单位的车辆在____(省、市、区、县)内造成的事故,其事故的一切责任由用车单位负责处理。
红岩煤矿筹建处
2023年11月5日
第三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部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运输道路,
临时用电线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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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3、现场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应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图,安全生产记录牌、工程概况牌等有关安全的设备。
4、现场排水要有前全面规划,排水沟应经常清理疏通,保持流畅。
5、道路运输平坦,并保持畅通。
6、现场内材料堆放必须按现场布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作业中
留置的木材、钢管等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
7、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网、护杆、各种限制保险装置等必须齐全
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
8、施工现场的配电、保护装置、避雷保护、用电安全措施等要严格按照规
定进行。
10、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
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11、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要求。 第四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工地工程负责人必须全面承担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以保证人员的绝对
安全和设备设施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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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2、现场工人每月至少接受一次施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
故发生;
4、工人施工作业时不得饮酒、不得嬉戏打闹、不得吃能导致人处于眩晕状
态的药物和食品;
5、施工班组每天必须坚持施工安全提醒,切割、焊接、发泡等危险作业坚
持进行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电工、焊工进行切割、焊接作业,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氧气瓶要严防
沾染油脂,隔离存放,远离火源;
7、焊接作业等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电
焊机外壳、焊钳与把线必须接零接地绝缘良好;
8、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使用必须符合防盗、防火要求;
10、施工现场要指定专业电工架设电线、电缆和电器设备安装,非专业人员
不得随意接电、安装电气设备等特殊作业;
11、施工现场的各种危险设施、区域都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12、铲车、挖沟机、吊车等大型机械设备施工作业时,工地负责人必须亲自
指挥,严禁在铲车、挖沟机、吊车等能触及到的危险范围有人员作业或出现。
第五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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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切实加强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二、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操作工人必须熟悉和掌握“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认真坚持安全自检制度,搞好隐患整改,并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四、新入场及变换工种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五、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七、施工现场内严禁穿高跟鞋、拖鞋,严禁光脚作业,严禁穿裙子和喇叭裤,禁止爬架子和乘坐吊盘上下。
八、施工中的“四口”(楼梯口、通道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两临边”(尚未安装栏杆的台面周边、屋外台的外侧边)必须有严密、牢固的安全防护措施,未经允许任何人不许改动和破坏。
九、现场的机电设备、电动工具、供电设施由专业人员操作,严禁非电气工人及不熟悉设备性能的工人乱接乱动。
十、一切机械设备和垂直运输、起重机械的安全防护及保险装置必须安全、灵敏可靠,严禁非机械人员随意开动机械设备。
十三、现场道路要畅通,料具堆放要整齐、安全。危险部位和场所及设施需做好安全防护,还应装置安全标志牌,夜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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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应设红灯示警。
第5篇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制度
1、 施工现场用电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程,动力电干线架设(380/220伏),必须使用横担,线间距为0.3~0.4m,架空线路与地面的垂直高度一般不少于4米。
2、 动力线、照明线等电器线路架设,必须符合临时用电规定,不准乱拉乱接。
3、 各种电器设备,要安全良好绝缘和漏电保安器,按规定必须接零接地,传动部位必须安装防护设施。
4、 临时停工停电,必须拉闸上锁,工地变压器必须有安全警示标志,现场必须穿绝缘鞋,严格执行电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防漏电。
5、 在电工检修线路时,必须断电挂牌,并派1名电功率工或其他跟班人员监护,非电工人员严禁安装、拆卸电器设备及线路。
6、 现场须移动的电器设备必须先切电源,不准拉带电源线路路动电器设备。
7、 不准用潮湿的手去触及开关、插座和灯座装置,不准在电线上悬挂一切物体,晾晒衣服。
8、 高处作业的动力、照明干线垂直设置时应使用橡皮线或电缆线,暂时停用的线路及时切断电源。
9、 配电箱必须铁皮制作,一闸一机,注明使用名称,严禁用铝、铜、铁丝代用保险丝,不准一闸多机。
第6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整理制度
在现代化建筑施工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建筑企业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为了使建筑施工的现场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水平,以期获得最好的经济效益,其中施工现场的内业资料管理是重要内容之一。内业资料是直接指导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施工现场全面管理的具体体现。
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程序是根据工程特点进行安全分析、评价、设计、制定对策,组织实施。实施中要收集信息反馈,进行必要的技术调整或巩固安技效果。安全技术资料是建筑施工内业管理的重要工作,它不仅是施工安全技术的指令性文件,实施的依据和记录,而且是提供安全动态分析的信息流。
为了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检查评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国家建设部制定了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它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施工机具十项检查评分表。其中“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是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评价,主要有: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和安全标志十项内容。
《标准》jgj59-99自1999年5月1日起实行,经过一年多的学习、实践,我集团公司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资料基本上已符合规范要求。现就我集团公司的经验,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的整理逐一说明。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公司应建立各级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同时项目部也应建立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责任制的内容要详细、要全面、要有针对性,要具体落实到各部门及个人。
我集团公司由于内部的组织机构进行了撤并、重组,在2000年10月重新修订了《岗位责任制》,其中包括了从集团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各领导到集团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分公司各部门,直到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有项目经理部责任制、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技术负责人责任制、施工员管理职责、材料员管理职责、质量员管理职责、安全员管理职责、资料员管理职责、试验员管理职责等,还应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制定各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各部门应根据各自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做好每项工作。
(2).项目部要与分公司签订经济承包合同,同时还应与各班组签订经济承包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在承包期内要实现的安全生产指标、文明施工目标、工伤事故频率、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教育培训及施工不扰民措施、防粉尘防噪音措施等问题,内容要全面、具体、目标要明确。
(3).项目部应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参考(80)建工劳字第24号《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针对性地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我集团公司在1988年6月翻印了国家建筑工程总局的《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公司内部发行使用,下属各项目部根据这本书及工程特点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制定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并按时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目标管理
在工程项目开工时,项目部根据公司确定的本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总目标及伤亡控制指标的要求及本工程的特点,确定该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对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将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具体分解到各个班组,纳入各班组的经济承包合同中,制定责任目标考核规定,按时对各班组进行考核。
我集团公司的年轻伤控制指标为≤24‰,安全达标100%,文明施工优良率为80%,分解到项目部,月轻伤控制指标≤1‰,班组级每月≤1‰,再具体分解到各个班组,如土方班每月≤0.2‰,木工班每月≤0.3‰,钢筋班每月≤0.3‰等,重大伤亡事故为0,重大经济损失为0;项目部安全达标目标为优良,具体分解到各个班组,如土方班基坑开挖、木工班模板制作拆卸、钢筋班钢筋制作绑扎等符合施工规范要求,安全达标率均为优良;项目部文明施工目标达到优良,具体分解到每个班组要求做到工完场清、宿舍卫生、防火达到优良等。然后按照责任目标考核规定,逐月对进场施工的每一个班组进行考核,力争达到所定目标。
3、施工组织设计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该项目的工程特点、所处施工地点、施工条件、施工工艺、机械设备、施工期间的季节特点、环保卫生等综合因素进行综合考查,从而制定全面、具体、可操作性强、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以保证方案能指导施工。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桩基础、基坑支护、地下室施工、模板及支撑体系、外脚手架工程、文明施工、施工临时用电、物料提升机、施工外用电梯、塔吊、重型构件吊装、幕墙工程、给排水安装、通风空调安装、电器安装、电梯安装等,均应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所有施工组织设计需经总公司技术质量、生产安全、机电设备等部门联合审批后方可实施。方案一经审批实施后,必须按方案施工,严禁随意改动。如在施工期间有所变动,需办理补充方案并上报审批。
我集团公司要求各项目部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包括上述几个施工组织设计外,另需制定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防火、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施工组织设计。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员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结合具体的施工方法及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制定出全面、具体、可操作性强、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根据施工进度、施工部位分阶段多次对班组工人进行交底,不允许提前或事后补办。交底应履行签字手续,要求被交底人亲自在交底书上签名,绝不允许代签。如果工程的施工工艺复杂、技术难度大、作业条件危险,应重复多次对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以引起操作工人的高度重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包括桩基工程、土方工程、木工、铁工、砼工、瓦工、屋面工程、内外墙工程、门窗工程、油漆工、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物料提升机、施工外用电梯、塔吊、施工机具、水暖通风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电梯安装工程、防火、卫生防病教育等,以及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
5、安全检查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应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我集团公司建立项目部日检、项目部周检、分公司月检、总公司季检、总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定时巡检、专项突击检查、季节性检查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每种检查均应有检查记录,检查记录可采用:“安全检查评分表”或“隐患整改通知书”等形式。检查出事故隐患,项目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针对问题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后填写“隐患整改报告书”,逐项列出各条事故隐患由谁、在什么时候、怎样整改的,并请有关单位、部门复查验收。
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能如期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由公司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部作相应的行政、经济处罚。
6、安全教育
项目部应根据公司的员工教育管理制度,按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制定安全教育制度。施工管理人员按照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结合实际,参加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单位举办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
按佛山市建委规定,在施工现场作业的所有工人必须经市建委学校培训后并发有建筑安全合格培训证,施工企业方许录用。
新工人进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我集团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分为总公司级、分公司级、项目部级,其中总公司级教育主要内容有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范和法制观念、本单位的主要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等;分公司级教育主要内容有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基本知识、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及高处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典型易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育以及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报警和吸取教训等;项目部级教育主要内容有本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本工程安全技术特点、重点安全技术措施、该岗位易发生的事故、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等的安全要求。
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施工和变换工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操作规程和岗位的安全教育。
所有安全教育必须有受教育人的亲笔签名,并归入安全管理资料。
安全教育有书面教育和口头教育等形式,除新工人进场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应有经常性教育、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教育、赶工加班教育、夜间作业教育、纠正违章教育等,项目部还可以通过版报、专栏、会议、标语、口号等宣传安全生产知识,使全体员工普及安全知识。通过对工人的反复教育,并对违章作业进行适当的罚款,加深印象,引起工人的高度重视,增强安全意识,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安全事故,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企业的财产及工人的人身安全。
7、班前安全活动
根据企业特点及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制定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每个班组应有一个安全活动记录本,由班组长根据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和当天施工特点及作业环境、安全条件、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个人防护用品是否齐全、有否正确佩戴等,就当天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班前向操作工人交待清楚,并记录在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本中。记录本应保存整洁、完整,工程竣工后交项目部的资料员统一保存。
8、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建筑行业中的特种作业主要有:架子工、爆破工、电工、电(气)焊工、机械操作工、司炉工、塔吊司机、起重工、信号指挥、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厂内车辆驾驶、起重机械拆装作业等。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按照规定进行年审。
我集团公司要求施工现场所有工人均须持证上岗,取得佛山市建委所发的建筑安全合格培训证,所有机械(锯木机、砂浆机、钢筋机械、物料提升机等)操作人员必须经公司机电设备部培训并取得开机证,架子工、电工、焊工、塔吊司机等必须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所发的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项目部资料员应将工地所有工人的操作证、上岗证复印一份留底,以供查核。
9、工伤事故处理
项目部根据公司的管理制度制定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制度,建立工伤事故档案,填写“施工现场伤亡事故月报表”,其主要内容有: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发生地点、伤亡人数(姓名、年龄、性别、工种、等级、工龄)、负伤程度、事故类别、事故情况简记及处理经过、受伤歇工工日数、经济损失等,填报人及工地负责人要在上面签名。如当月无任何事故发生,也应按实填写并按规定时间报公司生产安全部门。如发生伤亡事故,项目部应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协同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并写工伤事故报告,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原因、事故分析、事故处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10、安全标志
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主要有:禁止标志(如“禁止通行”、“严禁抛物”等);警告标志(如“当心落物”、“小心坠落”等);指令标志(如“必须佩戴安全帽”、“必须系安全带”等);提示标志(如“安全通道”、“火警、盗警、急救中心电话”等);电力安全标志(如“禁止合闸”、“当心有电”等);还有建筑公司自己所写的安全标语、宣传条幅等。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上,根据安全标志牌的内容及工程特点,确定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在上面描述整个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牌的内容、悬挂位置及数量,考虑到图纸的大小及美观,可用阿拉伯数字或字母代表安全标志牌,并在图纸的右下角注释。施工员必须按照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来悬挂安全标志牌,悬挂位置必须醒目并具有针对性。
总之,项目部应设一名专职资料员,按《标准》要求,认真负责地整理好技术资料,做到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内容要完整、齐全,具有真实性、针对性,不能流于形式。项目部的其他人员应配合资料员的工作,做到“安全管理,人人有责”。
施工现场如能按要求整理出一套完整的安全技术资料,将使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道路,促使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顺利通过各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为创建广东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提供有利条件。
第7篇 大中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
为确保施工安全,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群防群治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为此,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随时正常运转。
二、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三、改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向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使用规则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按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后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六、施工现场的工具、构件、材料,要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分类、分规格整齐、稳固堆放,并不得超过规定的堆放限制高度。对各种堆放物品,应挂定型化标牌,注明其名称、规格、生产厂家、进场日期等。
七、施工现场的各种临时设施应进行设计,坚固耐用。现场仓库应采用非燃材料搭建,用于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仓库,应与其他仓库保持一定距离,并加设安全标志。
八、食堂应清洁卫生,设污水排放设施,有防尘、防蝇、防鼠措施。炊事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并持健康证上岗,要统一穿戴白色工作服。生、熟食品要分开放置,每天要对餐具进行消毒。食堂距厕所、垃圾场和其他有害物质场所不得少于30m,或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九、建立职工登记制度,对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来源地、健康情况、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要登记造册,备查。
十、施工现场相关部位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并配有经过培训的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十一、建立治安保卫制度,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尘、防噪,不得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十二、临时用电必须按电力部门的规定架设电力线路。所有电线禁止裸露和与铁器接触。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分级配电。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制,严禁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配电箱、闸箱必须有门有锁有防雨。
十三、管道沟槽开挖施工,要设防护栏杆和醒目警示标志。直径400mm以上的管材要采用机械下管。
十四、桥梁施工使用吊装设备应有专人指挥,吊装设备下严禁站人;所有人员均应佩戴安全帽进入作业场地。高处作业要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十五、作业人员严禁酗酒。酒后不得参加任何施工作业
十六、断交施工和不断交施工,都应按国家标准,在相应位置设置施工安全、指路标志牌,保证车流畅通和行车安全。
十七、现场动火要办理动火手续,动火时要设专人监护。
第8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化,保证施工现场用电安全,制定此制度。
1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用电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1 宿舍照明不得乱拉接线,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
1.2 仓库、食堂等场所不得擅自安装照明器具,若需要增加时,必须经现场电气技术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业电工完成。
1.3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子,室内不得使用功率大于100w的灯泡。
1.4 现场使用设备(除固定设备外)在使用时必须设置三级开关箱,不得强迫电工将使用设备、器具的电源线直接接在远离设备的二级配电箱上。
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合格证和资质证明不全的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6 开关箱应直接控制用电设备。开关箱与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与分配电箱的距离不得大于30m。开关箱内安装漏电开关、熔断器及插座。电源线采用橡套软电缆线,从分配箱引出,接入开关箱上闸口
1.7 每台用电设备都必须设置独立漏电开关,严禁用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的电气设备(包含插座)。
1.8 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开关箱亦不得平放在地上或倾斜放置,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5m。
1.9 施工用电源线、设备线不得有破损,有破损处必须包扎良好,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1.10 现场使用设备及三级箱的电源线不得在钢筋或地上拖拉,电缆导线必须用木方、绝缘导管或绝缘皮保护,以防电缆、导线绝缘破坏而伤人。
1.11各设备、线路、开关箱存在问题时或使用不方便时,不得擅自处理,必须报告电气专业管理人员,并由电工及相关设备维修人员处理。
1.12 用电人员应做到:
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若发现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线和开关箱存在问题,应及时报告电气专业管理人员,并由电工解决。
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
1.13 电箱管理规定
非电工人员,严禁乱接电气设备。
工作人员使用各种电器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l
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操作证人员进行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更不准强令电工违章作业。
专业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用电行为,有权向安全部门报告。
电箱安装就位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4 现场使用移动照明时,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电缆、导线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灯具需要安装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离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m以上。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并经电气技术员同意,并安排专业电工完成。
1.15在下列情况工作时,必须由专业电工安装低压照明,不得擅自乱拉接线:现场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灯,室内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湿的作业环境,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工作手灯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
以上规定必须严格执行,违者每条罚款100元
2 常用机具及操作人员应达到以下操作要求:
2.1 电焊工
2.1.1 金属焊接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外埠来京从事电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明,并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焊工严禁进行电焊作业。
2.1.2操作时应穿电焊工作服、绝缘鞋和戴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系安全带。
2.1.3 电焊作业现场周围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1.4 雨、雪,风力五级(含五级)以上天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后应清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
2.1.5 操作前应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焊机外壳保护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等,确认安全合格方可作业。
2.1.6 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内、运行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内以及受力构件上焊接和切割。
2.1.7 在密封容器内施焊时,应采取通风措施。间歇作业时焊工应到外面休息。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焊件隔离。焊接时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熟知焊接操作规程和抢救方法。
2.1.8 施焊地点潮湿或焊工身体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湿时,严禁靠在带电钢板或工件上,焊工应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
2.1.9焊接临时接地线头严禁浮搭,必须固定、压紧,用胶布包严。
2.1.10 操作时遇下列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改变电焊机接头时。
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时。
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更换保险装置时。工作完毕或临时离操作现场时。
2.2.1.11 高处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并系在可靠的构架上。
必须在作业点正下方5m外设置护栏,并设专人监护。必须清除作业点正下方区域易燃、易爆物品。l
必须戴盔式面罩。焊接电缆应绑紧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业。
焊工必须站在稳固的操作平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有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
2.2.1.12操作时严禁将焊钳夹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将焊接电缆挂在脖颈上。
2.2.1.13 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焊把线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
2.2.1.14 焊接电缆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2.2.1.15焊把线不得放在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缝旁。不得碾轧焊把线。应采取防止焊把线被尖利器物损伤的措施。
2.2.1.16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和把线分开。并确认火已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2.2.1.17电焊机必须安放在通风良好、干燥、无腐蚀介质、远离高温高湿和多粉尘的地方。露天使用的焊机应搭设防雨棚,焊机应用绝缘物垫起,垫起高度不得小于20cm,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2.2.1.18电焊机必须设单独的一机一闸箱,箱内必须是漏电开关。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二次线焊把线长度应不大于30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必须安装可靠防护罩。
2.2.1.19电焊机的外壳必须设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2.2.1.20电焊机焊接电缆线必须使用多股细铜线电缆,其截面应根据电焊机使用规定选用。电缆外皮应完好、柔软,其绝缘电阻不小于1mω20)焊钳和焊接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l 焊钳应保证任何斜度都能夹紧焊条,且便于更换焊条。
焊钳必须具有良好的绝缘、隔热能力。手柄绝热性能应良好。
l 焊钳与电缆的连接应简便可靠,导体不得外露。 焊钳弹簧失效,应立即更换。钳口处应经常保持清洁。l
焊接电缆应具有良好的导电能力和绝缘外层。
焊接电缆的选择应根据焊接电流的大小和电缆长度,按规定选用较大的截面积。
2.2 打夯机操作要求
2.2.1 打夯机械的操作手柄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2.2.2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鞋、手套、两人操作、一人打夯、一人负责整理电缆。
2.2.3 夯土机械必须装设防溅型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小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 s。
2.2.4 夯土机械的负荷线应采用橡皮护套铜芯电缆,其电缆长度应小于50m。
3 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安全要求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化,保证施工现场用电安全,制定此制度。
1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用电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1 宿舍照明不得乱拉接线,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
1.2 仓库、食堂等场所不得擅自安装照明器具,若需要增加时,必须经现场电气技术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业电工完成。
1.3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子,室内不得使用功率大于100w的灯泡。
1.4 现场使用设备(除固定设备外)在使用时必须设置三级开关箱,不得强迫电工将使用设备、器具的电源线直接接在远离设备的二级配电箱上。
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合格证和资质证明不全的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6 开关箱应直接控制用电设备。开关箱与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与分配电箱的距离不得大于30m。开关箱内安装漏电开关、熔断器及插座。电源线采用橡套软电缆线,从分配箱引出,接入开关箱上闸口
1.7 每台用电设备都必须设置独立漏电开关,严禁用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的电气设备(包含插座)。
1.8 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开关箱亦不得平放在地上或倾斜放置,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5m。
1.9 施工用电源线、设备线不得有破损,有破损处必须包扎良好,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1.10 现场使用设备及三级箱的电源线不得在钢筋或地上拖拉,电缆导线必须用木方、绝缘导管或绝缘皮保护,以防电缆、导线绝缘破坏而伤人。
1.11各设备、线路、开关箱存在问题时或使用不方便时,不得擅自处理,必须报告电气专业管理人员,并由电工及相关设备维修人员处理。
1.12 用电人员应做到:
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若发现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线和开关箱存在问题,应及时报告电气专业管理人员,并由电工解决。
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
1.13 电箱管理规定
非电工人员,严禁乱接电气设备。
工作人员使用各种电器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l
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操作证人员进行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更不准强令电工违章作业。
专业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用电行为,有权向安全部门报告。
电箱安装就位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4 现场使用移动照明时,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电缆、导线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灯具需要安装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离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m以上。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并经电气技术员同意,并安排专业电工完成。
1.15在下列情况工作时,必须由专业电工安装低压照明,不得擅自乱拉接线:现场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灯,室内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湿的作业环境,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工作手灯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
以上规定必须严格执行,违者每条罚款100元
2 常用机具及操作人员应达到以下操作要求:
2.1 电焊工
2.1.1 金属焊接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外埠来京从事电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明,并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焊工严禁进行电焊作业。
2.1.2操作时应穿电焊工作服、绝缘鞋和戴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系安全带。
2.1.3 电焊作业现场周围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1.4 雨、雪,风力五级(含五级)以上天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后应清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
2.1.5 操作前应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焊机外壳保护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等,确认安全合格方可作业。
2.1.6 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内、运行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内以及受力构件上焊接和切割。
2.1.7 在密封容器内施焊时,应采取通风措施。间歇作业时焊工应到外面休息。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焊件隔离。焊接时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熟知焊接操作规程和抢救方法。
2.1.8 施焊地点潮湿或焊工身体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湿时,严禁靠在带电钢板或工件上,焊工应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
2.1.9焊接临时接地线头严禁浮搭,必须固定、压紧,用胶布包严。
2.1.10 操作时遇下列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改变电焊机接头时。
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时。
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
l 更换保险装置时。
工作完毕或临时离操作现场时。
2.2.1.11 高处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l 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并系在可靠的构架上。
必须在作业点正下方5m外设置护栏,并设专人监护。必须清除作业点正下方区域易燃、易爆物品。
l 必须戴盔式面罩。焊接电缆应绑紧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业。
l 焊工必须站在稳固的操作平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有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
2.2.1.12操作时严禁将焊钳夹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将焊接电缆挂在脖颈上。
2.2.1.13 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焊把线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
2.2.1.14 焊接电缆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2.2.1.15焊把线不得放在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缝旁。不得碾轧焊把线。应采取防止焊把线被尖利器物损伤的措施。
2.2.1.16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和把线分开。并确认火已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2.2.1.17电焊机必须安放在通风良好、干燥、无腐蚀介质、远离高温高湿和多粉尘的地方。露天使用的焊机应搭设防雨棚,焊机应用绝缘物垫起,垫起高度不得小于20cm,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2.2.1.18电焊机必须设单独的一机一闸箱,箱内必须是漏电开关。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二次线焊把线长度应不大于30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必须安装可靠防护罩。
2.2.1.19电焊机的外壳必须设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2.2.1.20电焊机焊接电缆线必须使用多股细铜线电缆,其截面应根据电焊机使用规定选用。电缆外皮应完好、柔软,其绝缘电阻不小于1mω20)焊钳和焊接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l 焊钳应保证任何斜度都能夹紧焊条,且便于更换焊条。
焊钳必须具有良好的绝缘、隔热能力。手柄绝热性能应良好。
l 焊钳与电缆的连接应简便可靠,导体不得外露。
焊钳弹簧失效,应立即更换。钳口处应经常保持清洁。l
l 焊接电缆应具有良好的导电能力和绝缘外层。
l 焊接电缆的选择应根据焊接电流的大小和电缆长度,按规定选用较大的截面积。
2.2 打夯机操作要求
2.2.1 打夯机械的操作手柄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2.2.2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鞋、手套、两人操作、一人打夯、一人负责整理电缆。
2.2.3 夯土机械必须装设防溅型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小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 s。
2.2.4 夯土机械的负荷线应采用橡皮护套铜芯电缆,其电缆长度应小于50m。
3 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安全要求
3.1 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必须安装隔离开关,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漏电保护器。
3.2 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选择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应符合 gb1169-74《通用橡套软电缆》的要求,其中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线。
3.3 施工现场优先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 s的漏电开关
3.4 在狭窄场所施工,优先使用带隔离变压器的ⅲ类手持电动工具,如果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型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开关或漏电开关装在狭窄场所外边并应设专人看护。
3.5 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侯型的橡皮护套铜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3.6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接线牢固
3.7分包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总包方电气专业及安全检查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现场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问题的整改,总包方有权利和义务对分包方及人员进行教育和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
第9篇 某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法规、规范,现将我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明确如下:
一、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单独编制和审批,编制应有针对性,审批签字应规范、真实。办理质安监登记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审批表(附表一)需提交。
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涉及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其专家论证审查报告和建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附表二)应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上报工程所属建筑安全主管部门。
三、打桩施工前,施工、监理企业应共同对桩机性能、施工场地、施工环境、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自查,《建筑工程打桩施工安全检查表》(附表三)及相关材料自查后上报工程所属建筑安全主管部门。上报材料审查合格且施工现场经检查符合打桩施工要求的,方可开始打桩施工。
四、基础浇筑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技术交底会,建筑安全主管部门安全监督人员、业主现场负责人、施工企业安全负责人、项目经理、现场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以及现场监理工程师必须参加,同时需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技术交底表》(附表四)上签字。未组织技术交底会的,施工单位不得进行基础浇筑。
五、施工现场脚手架首次搭设验收后三天内监理企业应将施工形象进度告知工程所属建筑安全主管部门(现场无监理的则由施工企业告知)。
六、中间结构验收前,施工、监理企业应共同对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组织自查,并填写《建筑工程安全检查表》(附表五)后上报工程所属建筑安全主管部门,复查后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七、施工、监理企业必须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监管的通知》(绍县质监〔2007〕27号)、《关于完善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施工信息月报制度的通知》(绍县质监〔2008〕6号)、《关于建立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企业月检上报制度的通知》(绍县建管〔2008〕30号)等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建设工程大型机械的验收、备案工作,按时上报重大危险源施工信息及企业月度检查情况。
八、本工作要点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第10篇 装饰工程安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施 工 安 全 守 则
1、未带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工地设定指定吸烟处,其它区域严禁吸烟。
3、工地严禁烧火取暖,油漆等易燃物要远离火源。
4、工地施工动工前,配电箱一定要有漏电保护装置,机具用电必须配插头、插座,否则不得动工。
5、严禁穿拖鞋上班,严禁长发者、带手套者操作机械设备,设备用毕要切断电源。
6、射钉枪应上好专用防护罩,操作时带好防护用具,严禁对人射击。
7、施工现场的刀、斧、锯等工具,应放在工具箱内。
8、严禁把东西放置在窗台、阳台上,严禁从窗口往外丢东西,以防坠物伤人。
9、施工中采用的梯子、高凳要牢固。吊顶作业时,不得垫高使用梯子和高凳。
10、宽度≥600mm的吊顶和重量≥2公斤的吊灯,吊柜要用合格的膨胀镙丝加固。
11、不得擅自改动煤气、液化气、建筑物主下水管道等。
1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准改动房屋结构。
13、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并按规范操作规程。
14、施工队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随时做防火、防盗等工作。
施 工 现 场 管 理 制 度
1、施工工地现场文明施工事关企业形象,每一个员工都要从我做起,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2、工地现场显著位置悬挂《施工安全守则》《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3、上岗者需持证上岗,必须严格按照工艺流程、工艺质量和材料规范要求施工,确保施工质量优良,进度符合要求。
4、上岗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条例》,严禁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5、现场原材料必须分门别类码放整齐,专人下料,合理用材提高材料利用率。
6、搞好现场文明卫生工作,严禁有非施工垃圾存在。每天必须清扫施工现场。
7、施工过程中注意对成品的保护。
8、施工现场严禁赌博;严禁打架斗殴;严禁私拿他人财物。
9、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要保持卫生间干净整洁。
第11篇 施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编制依据为公司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项目部安全保证 计划、国家有关规定。
2、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由项目部安全员编制,项目经理审批,施工员负责实施。3、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建立《专兼职安全员名册》、《特种人员名册》、《管理人员安全教育计划》。制定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后由项目部办公室实施。4、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对新工人进行项目部级、班组级入场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建筑法》、《生产法》、《劳动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教育卡相关内容。
5、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组 织现场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职工日常安全教育、季节性施工安全教育.
6、职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7、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取得岗位合格证书持上岗证,每年还必须根据长春市有关部门 安排接受安全专业技术培训。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指定部门技术和安全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必须按规 定进行复训、年审。
9、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知识教育。
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使用新设备的工人,必须进行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
育,方准上岗作业。
11、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 方能上岗。
a、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
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b、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
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c、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50学时。三级安全教育的资料要收集归档,职工要进行书面考试,试卷编号存档。
12、随着季节的变换,要根据施工季节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防冻防滑,防署防雷,防风防讯等教育。
13、随着施工的进程,要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特点,进行阶段性的安全教育。
14、节假日前后,要针对思想麻痹和不稳定,纪律松懈而易发事故的特点,进行思想和
纪律教育。
15、要做到集中时间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特别是要坚持日常教育,搞好现场教育。
1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根据企业的发展和形势拓展内容,要包括文明、卫生、社会
治安综合治理等内容。
17、要通过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事故急救知识教育,以防发生事故后,由于抢救不当,造成扩大事故的后果。
第12篇 铁路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交底训制度
第一条 目的
规范施工现场消防技术交底工作,确保通过施工现场消防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了解解决现场消防问题和应急救援及火灾逃生自救等,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实现工程项目质量目标。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各施工现场的消防技术交底。
第三条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
第四条职责
4.1 技术交底须在该工程的开工前进行。消防技术交底须通知现场监理参加。消防技术交底是一项重要的监控措施。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在监理日记中进行详实记录。施工单位施工日记也须进行详实记录。
4.2消防技术交底由施工单位项目部安全主管主持并授讲。
4.3现场监理人员有权监督、检查消防技术交底文件,并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执行情况。
4.4施工人员按消防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第五条管理规定
(一)、项目现场临时设施的防火规定:
1、厨房、锅炉房及经常使用明火的建筑必须单独设置在临时设施区域的长年下风向并与临时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15m。
2、存放汽油等易燃物品的库房单独建筑,与工程用为作业区及易燃材料堆放的距离≥30m。
3、临时设施区域内,应按规定设有消防通道,宽度不小于3.5米,并保持畅通。
4、高压架空电线下禁止搭建临时设施或堆放易燃材料。
5、变电间,乙炔库等房屋,应单独设置在地势较高,不易积水的地带,使用非燃材料建设,室内高度不得低于4m,应有良好的通风。
(二)、现场消防设施:
1、临时设施区域内,应按施工总平面图及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器材,一般为每100m2临时设施放置两只10公升灭火机.
2、大型项目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时,应备有提供消防用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这些部位四周不得堆放物件,阴塞通道。
3、钢构件加工厂、临时木工间(棚)、油漆间、火工品库应配足消防器材,一般为每30m2放置两只10公升灭火机,油库、危险品库应备足够的泡沫,干粉等灭火机。
4、消防器材应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酸碱泡沫灭火机的药剂一般一年半更换一次,并挂有换药时间牌子。
(三)、防火制度及标志:
1、钢构件加工厂、木工间(棚)、油漆间、木库(木制品库)、油库、危险品库按规定建立防火制度要将防火制度和规定的防火标志挂在明显适当的位置。
2、宿舍、更衣室应挂在明显部位设置防火宣传标志,楼层应设置灭火器材。
(四)、项目集体宿舍安全防火规定:
1、集体宿舍必须设置消防器材和工具,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随便挪作他用,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它物资,以保持畅通易取。
2、宿舍内不得储存汽油、鞭炮、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3、严禁在床上吸烟,火柴梗、烟蒂不得乱丢,不得在宿舍内焚烧文件和燃火取暖。
4、油漆工、柏油工的工具和工作服经汽油等可燃液体清洗不得存放室内或在室内凉干,严禁在未完全干燥情况下穿衣上岗接触火源。
5、不得在宿舍内加工各种木器和油漆个人用具。
6、把每月一次的卫生大扫除和防火安全结合起来,检查安全防火执行情况。
7、宿舍的室长和轮流值日人员,应在熄灯睡觉前,上班离开宿舍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最后一个离开宿舍的人员也应做好防火检查工作
第13篇 施工现场安全环境管理监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施工现场安全与环境管理工作,并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活动实施有效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实施监理的各施工项目。
三、依据
本制度依据国家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
四、目标
监督工程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实现国家电力公司规定的安全目标(《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五、监理职责及工作内容
1、项目总监理师在编制“监理规划”时,要明确安全监理的内容,对安全监理的目标、措施、计划、职责以及工作程序等要提出明确要求。
2、项目总监理师负责建立项目安全监理运行机制,并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全面责任。
3、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工程师要依据监理合同确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范围和批准的项目“监理规划”,编制“现场安全与环境管理监理细则”,经项目总监理师批准后,具体实施。
4、监理工程师通过以下工作,实施对施工单位安全与环境管理的监督和控制:
(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现场安全与环境管理工作制度、计划、措施和工作程序,并审核其安监机构和文明施工组织机构是否建立和健全。
(2)审核施工单位的“四证”是否齐全和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要求以及其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3)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重要技术方案和现场总平面布置所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完善和可行。
(4) 审查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对危险性作业项目和特殊作业区域,应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无作业票严禁施工,同时要监督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持证上岗。
(5)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交底工作,并抽查其交底记录。
(6)审查施工单位在冬季、雨季及大风等特殊气候条件下施工时,是否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并应重点监督实施。
(7)审查施工单位大、中型起重机械是否具有有效的准用证、安装(拆除)证、操作许可证等有关证件,并监督检查其安装、使用、维护和拆卸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状况。
(8)检查施工单位起重机械安装、拆除和大修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9)审查工程设计单位设计体系是否履行安全职责。
(10)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和健康工作程序,审批单位
工程开工报告。
(11)协调解决各施工单位及各专业在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并对重大问题跟踪控制。
(12)对工程项目间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启动和移交生产时所应具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要严格控制,凡未经监理签证认可的工序不得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13)监督施工单位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14)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包括第一次工地安全会议,例行现场安全会议,安全分析会议、安全专题会议等),明确施工现场和环境管理的任务、责任和工作程序(第一次工地安全会议)以及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凡上述审查(审核)项目中有关安全和环境管理的内容和措施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或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的,均不得批准开工(或停止施工)并责令整改和督促落实。
六、安全检查
1、安全监理师要深入现场,巡检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并作出记录。同时重点检查:
(1)施工单位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
(2)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三宝”使用情况。。
(3) 施工现场材料、设备、机械的堆(停)放是否合理有
序,是否符合安全防火标准及消防器材到位情况。
(4)施工单位防暑、防寒、防冻、防风、防汛和防雷电、防坍塌、防高空坠落等的组织预防措施情况。
(5)施工现场环境状况及施工单位对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等各种污染源的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6)施工单位的安全台帐和安全原始记录。
2、组织安全大检查
(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至少每月一次,由项目总监理师亲自主持,有关单位、部门的负责人员参加。
(2)安全大检查主要以查领导、查管理、查隐患、查事故防控措施为主,同时查环境管理措施的落实和实施状况。
(3)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事故隐患,要填写“安全问题整改通知单”(必要时发“停工整改通知单”)经总监理师批准后,送相关单位领导签收,要求其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并对其整改结果跟踪检查。
(4)对施工单位和项目工程进行的安全大检查的检查结果,应给予定性和量化评价,并发检查纪要通报各有关单位。7. 事故处理
七、项目监理部参加现场人身重伤以上和重大机械、火灾事故以及重大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和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事故和事故原因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并积极协助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
八、监理人员的权力
在现场安全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可行使以下权力:
1、监督检查权
有权对施工单位的有关资料和现场安全与环境管理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有权制止和处置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
2、责令整改权
对施工单位在现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有权向其发出“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监督。
3、停工/复工权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问题时,有权指令先行停工,在有关方面研究处理和施工单位采取整改措施后再行施工。
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工程可暂不批准开工。
对经安全监理工程师验收、确认,安全整改措施已经落实或危险隐患已经排除的,可准予开/复工,开/复工令由项目总监理师签署。
4、经济奖罚权
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安全事故频出,而又整改不力或整改无效的施工单位,有权暂停拨付施工工程款、罚款或建议中止工程承包合同。
对于现场安全与环境管理效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由项目总监理师签署意见,建议顾客予以奖励。
5、 调解仲裁权
对于各施工承包单位之间由于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问题产生的摩擦和纠纷,有权进行调解和仲裁。
6、有权制止造成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的施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
九、要求备案的资料
项目监理部应将施工单位以下有关安全施工的文件、证件等资料备案,以待查验。
1、施工年度或单位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项目和重大起重、运输作业以及危险性作业项目的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施工措施。
3、施工单位及专职安监人员的各种有关安全的资质证件,特殊工种资质证件以及大中型施工机械的有关证件的复印件。
4、项目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证件(复印件)以及施工单位安全施工应急救援预案。
5、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消防安全保证体系、施工机械安全保证体系等文件和职工伤亡事故报表。
十、安全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督促项目监理部的监理人员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电电源[2002]49号),负责编制安全监理制度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2、审查施工单位使用于本工程的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
3、审查施工单位对于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程序。
4、协助审查施工单位对于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工种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
5、参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协调会议,协调解决各施工单位之间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对重大问题,应跟踪控制。
6、负责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启动、移交运行应具备文明施工条件的监理签证工作。
7、协助项目单位组织安全大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8、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9、做好与项目单位、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联络,相互协调,共同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10、参加施工单位人身重伤以上事故和其它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1、监督施工单位制定安全事故预防措施,防止事故隐患和避免事故重复发生,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第14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管理制度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例会制度,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2、各分包施工单位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有本单位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3、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技术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实施,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4、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
5、建立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度。
6、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由监理单位每半月组织一次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施工单位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若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问题,监理单位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施工。
7、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第15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6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六)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险距离,均应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5、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6、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7、发现火警时候,都应迅速准确地报警积极参加扑救。
8、负责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除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10、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6篇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在施工现场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加强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及作业过程中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施工现场全过程的安全设施管理和控制。
第三条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必须由工程项目部负责统筹规划,分包单位应结合分包工程的特点,制订相应的安全设施计划并实施,纳入并接受总包方的管理。如施工现场未执行总包的,则各承包单位按承包工程的规模、特点,建立相应的安全设施保证体系。
第四条工程项目部作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所需费用,并专款专用。
第二章 安全设施的内容、范围
第五条安全设施的内容、范围:
1)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的机械和设备;
2)电器设备安装的防护性接地或接中性线的装置,以及其他防止触电的设施;
3)为安全而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4)锅炉、压力容器、压缩机械及各种有爆炸危险的机械设备的保险装置和信号装置(安全阀、自动控制装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压力计等);
5)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上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桥式起重机设置固定的着陆平台和梯子;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为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6)各种联动机械和机械之间、工作场所的动力机械之间、建筑工地上为安全而设的信号装置,以及在操作过程为安全而进行联系的各种信号装置;
7)在施工生产区域内危险处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8)在施工人员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临时防护装置;
9)在施工生产区域内,施工人员经常往来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10)在高处作业时,为避免物料坠落伤人而设置的工具箱以及防止人员坠落的防护网、绳;
11)在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外围封闭的防护网;
12)为防止塌方采取的支护措施;
13)高处作业的上下通道及防护措施;
14)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域的隔离措施;
15)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护隔离设施;
16)在建工程的外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隔离防护设施;
17)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设施。
第三章 安全设施策划
第六条根据工程项目的结构、环境、技术含量和施工风险程度等因素,由项目经理牵头,汇同工程技术负责人、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施工负责人实施安全设施策划,策划内容如下:
1)确定整个施工过程中应执行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2)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较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论证。同时采取相适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
第七条根据安全设施策划结果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所须安全设施的结构形式、材料、设置要求等可在施工方案中完整独立体现。
第八条工程项目施工前,安全措施计划须报经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第四章 采购(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
第九条工程项目部将施工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列出计划清单,交由公司物资供应站统一采购管理。
第十条公司物资供应站应向工程项目部提供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检验合格的相关资料,否则工程项目部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部对分包方自行采购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应实行控制。
第十二条公司物资供应站应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1、根据能否满足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要求的能力选择供应商。
2、根据采购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重要性,从以下几方面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1)对供应商所生产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验证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
2)验证外省市企业生产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有否进入武汉市(或施工所在地)的许可证或行业有关部门的相关证书;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部对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应与公司物资供应站签订供货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供货和检验方式。
第五章 过程检验
第十四条现场安全设施由工程项目部统筹规划,各分包单位根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计划负责建立、管理。
第十五条按安全措施计划的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验,只有通过检验的设施、设备才能安装和使用。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部安全专业管理人员应依据各分包单位编制的安全措施计划,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对下列内容检查、验收:
1)对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的验证;
2)对一般脚手架工程的搭设(含外围封闭),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作业方案)规定的要求分层验收;
3)对特殊类脚手架的搭设,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作业方案)规定的要求进行分层验收,并报请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复查;
4)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设施,如通道防护棚;电梯井内隔离排或安全网;脚手架外围封闭、上下通道、上层施工通道;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设施;悬挑钢平台;高处作业的上下通道、人员行走防护设施、作业点的防护措施;外挑安全网等搭设、组装完毕后须进行检查验收。
5)对专项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检查;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部施工技术负责人应根据施工临时用电
组织设计组织相关人员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验收;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部设备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对下列内容检查验收:
1)对施工机械及施工机具,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并责成施工单位对设备进行维护,保持机械的完好;
2)对危险性较大的起重、升降设备(如塔式起重机),必须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由其通知有关法定部门检测;
3)对井架和龙门架、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电梯)等垂直运输设备的组装、搭设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并报请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复查;
第十九条上述各类检查和检验完毕后工程项目部须填写验收记录。
第六章 施工过程的控制
第二十条施工作业人员操作前,应由该项目施工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认可;
第二十一条工程项目部安全专业管理人员、项目施工负责人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应督促施工作业人员,做好班后清理工作以及对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
第二十二条搭设或拆除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起重机械或其它设施、设备,必须经工程项目部确认同意。如当天未能完成时,应做好局部收尾,并设置临时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条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安全措施计划中确定的危险部位和过程,责成分包单位落实监控人员,确定监控措施和方式,实施重点监控,必要时应连续监控。
1、应把危险性较大的悬空作业、起重机械安装和拆除、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井架(龙门架)、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和拆除、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电梯)的组装定为危险作业,实施重点监控;
2、各分包单位在拆除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前应通知工程项目部,由其确认可拆除时,方可拆除。因拆除后影响该区域或后工序的施工安全,应服从安排,予以保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执行。
第二十四条在工序交接中,应由项目部施工技术负责人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组织交接双方负责人,对现场的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确认。
第七章事故隐患的控制
第二十五条工程项目部应对存在隐患的安全设施、过程和行为进行控制,确保不合格设施不使用、不合格过程不通过、不安全行为不放过。
第二十六条对事故隐患应由项目部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汇同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处理方式:
1、停止使用、封存;
2、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以达到规定要求;
3、进行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4、对有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进行教育或处罚;
5、对不安全生产的过程重新组织。
第17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一般要求
1.1工程技术人员在接受安全培训取得内部安全资格后方可进入工程现场;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业主或公司现场工程师安排的安全培训。
1.2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合理使用安全带、安全帽,扣好帽带,并穿着工装。
1.3电气、电气焊、机动车辆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1.4工程现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工作标准,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章制度。
1.5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中必须有安全措施。
1.6工程现场项目组联合施工单位每周要召开一次现场安全例会,总结上周安全生产情况,布置本周安全工作,传达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文件、规范、标准。
1.7施工项目组要坚持每天的安全快会制度,根据当天任务讲清安全注意事项,班中要检查,班后要组织清理,并按照要求做好快会记录和检查记录。
1.8不准带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区域;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工作;班前、班中不得饮酒。工作时间不准嘻戏打闹。
1.9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之间角度以60度为宜,在水泥地面上使用梯子登高时要有防滑设施,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人字梯中部要有结实的牵绳拉住。
1.10发生事故及时报告,重伤或死亡事故首先急救,同时注意保护现场。
2、施工现场
2.1施工现场各种材料必须布局合理、堆放整齐、符合安全、文明卫生的要求,对散落的管件、废料、建筑垃圾应及时整理。
2.2施工现场周围、悬崖、陡坡处应设置围墙或栏杆,工地内的沟坑,应填平或设围栏、盖板,现场的孔洞、变配电所、木工房、仓库以及易触电、坠落、碰撞或射线伤害等危险处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所有安全设施及标志不得随意挪动或拆除。
2.3危害工人健康的各种有害物质,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专用仓库内。
2.4对产生噪音、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将噪声控制在国家现行标准内,以减轻噪声对职工和附近居民的危害。
2.5施工现场危险区应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的明显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2.6雨、雪天气应及时排除路面积水、积雪,并采取防滑措施。
2.7工地运输车辆,应进行安全检查,严禁带病行驶。工地运输车辆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乱停放,严禁客货混装和带人行驶。
3、现场与个体防护
3.1施工现场的“四口”“五临边”必须采取围栏、盖板、安全网进行防护,正在防护的建筑物出入口,多层交叉作业,必须设防护棚或隔板。施工现场所有的通道口、预留洞口等危险处所,应设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按规定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2凡在2米以上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栓挂牢固,严禁栓在不牢固的物体上。如作业上方无栓挂点,应设置安全拉绳或安全栏杆。
3.3现场从事喷漆、打磨除锈等作业,必须按规定配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有毒有害物质容器内、坑道内作业前必须取样分析,其有害物质浓度必须符合标准,作业人员必须戴防毒面具,出入容器必须使用金属爬梯并派专人监护。
4、施工用电
4.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下方施工,高低压线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材料、构件及其它杂物;
4.2施工临时用电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布局,使用期满应立即拆除,凡超三个月的工程,所有电气设备、线路应按正式工程的要求安装;
4.3在建工程以及施工中起重机臂杆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规定的距离;
4.4现场架空电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铝线,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挂在树上、钢脚手架上以及其它金属设备上,严禁用金属丝绑扎电线,现场电线的架空高度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电缆线不得随地拖;
4.5施工现场应使用内装漏电保护器的标准型配电箱,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安装在干燥、通风和不易碰撞的地方,移动式配电箱应装在坚固的支架上,开关箱与地面的距离宜大于0.6m,小于1.5m;
4.6开关箱、配电箱的引出线应一律设在箱体下底面,接头处无破损漏电现象,箱内宜保持清洁,箱外应有防雨措施,工作完毕应锁好箱门;
4.7各种电机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按要求接地或接零,在容器内施工应使用安全电压,易燃易爆仓库内应使用防爆型灯具;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操作人员穿戴绝缘护具;
4.8现场临时用电应该三级配电(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二级保护(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上配漏电保护器);现场各种机电设备,安装电源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经过漏电保护装置并做好接地或接零保护。
4.9每台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用”;配电箱、闸刀箱,必须门锁齐全,闸刀盖扭齐备,严禁一闸双用或多用以及动力、照明合用。
4.10施工单位应使用各自的配电设施,如确需动用他人设施时,需征得他人同意,并加强使用期的管理,保证安全完好状态;
4.11电焊机、电锯等中小型机械设备,必须平稳、牢固、接地良好,防护保险装置齐全有效;
4.12电焊把线、电源线、气瓶管线禁止混在一起,避免把线接头处过热而导致危险。
5、防火防爆
5.1施工现场须设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消防水源必须充足,灭火器定期换药,防火器材应设置明显、易取之处,并经常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5.2各类材料仓库、木工作业场所以及其他禁火的地方,均应挂有“严禁烟火”警告牌,禁火区严禁吸烟;
5.3在生产厂内动火,须严格遵守厂方防火规定;
5.4现场锅炉的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应齐全有效;
5.5乙炔、氧气等压力气瓶的安全附件,必须保持完好,分别存放,存放点距明火10米以上,若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爆措施。气瓶必须竖放,并设架搭棚,防止暴晒和雨淋;
5.6现场易燃品仓库同永久性建筑、临建设施及各类木材堆场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应小于20米,与锅炉房、厨房及生产用火源距离不少于30米;
5.7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在禁火区内动火,除办理动火证外,还应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防火措施,增设防火
隔离墙;
5.8在试车保运期间,对有防火要求的装置,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厂方安全规定,禁止将火源带进现场。
第18篇 院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及省、市有关用电安全的相关规定。
二、项目负责人督促施工现场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编制本工地《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方案。
三、施工现场严格按《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要求实施安装。安装完成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可供电。
四、施工现场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五、进入现场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验收,按有关要求进行绝缘等方面的检测,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六、施工现场负责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及安全技术资料归档管理。
第19篇 施工现场安全防火制度
为了保障施工现场防火安全,以利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现制定下列规定:
一、各项目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教育每个职工自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施工现场要建立防火领导小组,健全防火检查制度,要定人员、定项目、定措施。
二、各工地在组织施工时,应按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进行安全防火交底。
三、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四、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道畅通无阻,并实行消防值班,加强夜间巡逻。
五、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场,必须经本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临时木工间、油漆间、食堂间等易燃仓库必须配置2-4只灭火机,建筑区域内每层不少于4只灭火机,落实专人负责。
六、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物品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与易燃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焊工必须执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七、每个工地要建立动火申请制度。一级二级动火必须报公司保卫部、生产安全部审批,三级动火有工地负责人审批,方可动火,严禁在屋顶上用明火熔化柏油。
八、施工现场发生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事故发生后,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九、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二次对工地进行防火检查,对检查的内容、时间整改意见及整改后的情况要有台帐记录,检查人员签名。对一时整改不了的事故隐患要提出限期整改时间,未整改前要落实专人看管。
第20篇 施工现场电、气焊割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一、防火安全规定
1、从事电焊、气割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操作。操作时应持证上岗。徒弟学习期间,不能单独操作,必须在师傅的监护下进行操作。
2、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程序和制度。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申请手续,经项目部领导同意和消防保卫或安全技术部门检查批准,领取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操作。
3、用火审批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审批前要深入用火地点查看,确认无火险隐患后再行审批。批准用火应采取定时(时间)、定位(层、段、档)、定人(操作人、看火人)、定措施(应采取的具体防火措施),部位变动或仍需继续操作,应事先更换用火证。用火证只限当日本人使用,并要随身携带,以备消防保卫人员检查。
4、进行电焊、气割前,应由施工员或班组长向操作、看火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任何领导不能以任何借口纵容电、气焊工人进行冒险操作。
5、装过或有易燃、可燃气体及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管道和设备,在未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焊割。
6、严禁在有可燃蒸汽、气体、粉尘或禁止明火的危险性场所焊割。确需进行焊割时,必须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
7、遇有5级以上大风气候时,施工现场的高空和露天焊割作业应停止。
8、领导及生产技术人员,要合理安排工艺和编排施工进度程序,在有可燃材料保温的部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必要时,应在工艺安排和施工方法上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焊割作业不准与油漆、喷漆、脱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
9、焊割结束或离开操作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赤热的焊嘴、焊钳以及焊条头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上。
10、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割工具和设备。电焊的导线不能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能与气焊的软管或气体的导管放在一起。焊把线和气焊的软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
11、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专人现场监护。
二、看火(监护)人职责
1、清理焊割部位附近的易燃、可燃物品;对不能清除的易燃、可燃物品要用水浇湿或盖上石棉布等非燃材料,以隔绝火星。
2、要坚守岗位,不能兼顾其他工作,要与电、气焊工密切配合,随时注视焊割周围的情况,传奇世界救公主外挂,一旦起火及时扑救。
3、在高空焊割时,要用非燃材料做成接火盘和风档,以接住和控制火花的溅落。
4、在焊割过程中,要随时进行检查,操作结束后,要对焊割地点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离开。在隐蔽场所或部位(如闷顶、隔墙、电梯井、通风道、电缆沟和管道井等)焊、割操作完毕后,要反复检查,以防引燃起火。
5、要根据情况,备好适用的灭火器材和防火设备(石棉布、接火盘、风档等),做好灭火准备。
6、发现电、气焊操作人员违反电、气焊防火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或动火部位有火灾、爆炸危险时,有权责令停止操作,收回动火许可证及操作证,并及时向领导或保卫部门汇报。
三、电焊工的操作要求
1、电焊工在操作前,要严格检查所用工具(包括电机设备、线路敷设、电缆线的接点等),使用的工具均应符合标准,保持完好状态。
2、电焊机应有单独开关,装在防火、防雨的闸箱内,电焊机应设防雨棚。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倍。保险丝不准用铜丝或钢丝代替,!!喜欢一个女人的感觉!!。
3、焊割部位必须与氧气瓶、乙炔瓶、乙炔发生器及各种易燃、可燃材料隔离,两瓶之间不得小于5m,与明火之间不得小于10m。
4、电焊机必须设有专用接地线,和未来老婆的十条约定,直接放在焊件上,接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避雷引下线上。
5、电焊机一、二次线应用线鼻子压接牢固,同时应加装防护罩,防止松动,短路放弧,引燃可燃物。
6、严格执行防火规定和操作规程,操作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与看火人密切配合,防止引起火灾。
四、气焊工的操作要求
1、乙炔瓶、氧气瓶和焊割具的安全设备必须齐全有效。
2、乙炔瓶、氧气瓶和在新建、维修工程内存放,应设置专用房间单独分开存放并有专人管理,要有灭火器材和防火标志。
3、乙炔瓶和氧气瓶不准放在高低压架空线路下方或变压器旁。在高空焊割时,也不要放在焊割部位的下方,应保持一定的水平距离。
4、乙炔瓶、氧气瓶应直立使用,禁止平放卧倒使用,以防止油类落在氧气瓶上;油脂或沾油的物品,不要接触氧气瓶、导管及其零部件。
5、乙炔瓶、氧气瓶严禁曝晒、撞击,大学校园中绝世对联,防止受热膨胀。开启阀门时要缓慢开启,防止升压过速产生高温、产生火花引起爆炸和火灾。
6、焊割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程序。焊割操作时先开乙炔气点燃,然后再开氧气进行调火。操作完毕时按相反程序关闭。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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