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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器具安全检查、试验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12

工器具安全检查、试验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安全制度是企业运营的基石,如同工器具的润滑剂,确保每个环节的顺畅运转。它旨在预防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降低财产损失,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有效的安全制度能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团队协作,体现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担当,同时也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安全制度有哪些

安全制度涵盖广泛,包括但不限于:

1. 工器具的选用标准,确保其符合安全规格。

2. 定期的工器具检查程序,确保其功能完好。

3. 工器具的使用和操作规程,防止误操作。

4. 危险工器具的特殊管理规定,如电气设备、切割工具等。

5. 不合格工器具的报废和替换流程,避免隐患留存。

注意事项

在制定和执行安全制度时,需留意以下几点:

1. 制度应清晰易懂,避免专业术语过多导致理解困难。

2. 实施过程中需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调整,而非僵化执行。

3. 强调全员参与,定期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

4. 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要有明确的处罚措施,以示警示。

5. 制度更新要及时,跟进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

工器具安全检查、试验制度的制定与执行,不仅关乎企业效益,更关乎每一位员工的生命安全。因此,我们必须以严谨的态度,科学的方法,确保每一项安全制度都能落地生根,发挥其应有的保护作用。

工器具安全检查、试验制度范文

第1篇 工器具安全检查、试验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施工(生产)工器具的安全使用,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性能试验,制定以下制度,望严格遵照执行。

14.2.1 电动工具

(1)电动工器具

指国家标准已列入实行特性安全认证范围的电钻,角向磨光机、冲击钻、电锤、电剪刀、电冲剪、电动曲线锯、电刨、电动砂光机、模具、电磨、电动放丝机、电动螺丝刀、角向砂轮机、电镐、电园锯、电动刀、木铣、修边机等。

(2)电动工器具管理要求

1)所有的手持式电动工器具,拖线盘必须专人保管,每隔六个月,统一由各工地、班组、送机修电工班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并在工器具上标明检查日期和期限,检修部门和使用工地、班组,应同时做好检查记录台帐,绝缘不良的电动工器具严禁使用。

2)除定期检查之外电工班还负责日常的维修工作。

3)每次维修检查都应认真做好记录,写明工具名称、型号、编号、送修工地、班组,故障及修复情况、维修人姓名、维修日期。

4)从事电动工器具修理的人员必须经劳动局指定单位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由劳动局签发的《电动工具修理安全操作证》后,才准独立从事修理。

5)电动工具的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a)外壳、手柄无裂逢、无破损。(b)保护接地线或接零线连接正确牢固。(c)插头完好。(d)开关动作正常、灵活、无缺损。(e)电气保护装置完好。(f)机械防护装置完好。(g)转动灵活。(h)带电部分与外壳之间绝缘电阻大于2m  。

6)修理好的合格电动工具在移交使用工地时,必须当面调试验电。证明完好,交由使用工地在“检修记录台帐”栏签字后,方可领取,并注明领取日期。

7)如发现无法修复情况,应通知使用单位办理报废手续。

14.2.2  绝缘工具

(1)电气绝缘工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

(2)6~10千伏的绝缘棒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交流耐压试验。试验电压为44千伏,持续5分钟。

(3)绝缘夹钳(35kv及以下)每年进行一次三倍线电压的交流耐压试验,耐压持续五分钟。

(4)6~10千伏高压验电等每六个月试验一次,交流耐压试验为40千伏高压,持续五分钟。35千伏以下高压验电笔每六个月试验一次,交流耐压试验为105千伏高压持续5分钟。

(5)高压绝缘绳,每半年试验一次,以105千伏/0.5米耐交流电压5分钟。

(6)5kv绝缘手套,6个月复试一次。复试电压为2.5交流千伏,持续1分钟不击穿,泄漏电流≤2.5毫安。

(7)6kv绝缘靴,复试周期为3个月,复试交流电压为4kv,持续1分钟不击穿,泄漏电流≤4毫安。

(8)5kv绝缘鞋,复试周期为1个月,复试交流电压为3.5kv,持续1分钟不击穿,泄漏电流≤3.5毫安。

(9)各种厚度的绝缘胶板定期复试防电性能如下:

14.2.3 起重工具

(1)起重用的白棕绳每月必须检查与试验一次。外观检查:绳子光滑、干燥无磨损现象;试验:以2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不应有断裂和显著的局部延伸。

(2)钢丝绳每月检查一次,每年试验一次。

检查内容:

1)接扣可靠,无松动现象;

2)钢丝绳无严重磨损现象;

3)钢丝绳断裂根数在规定限度以内。

试验:以2倍容许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不应有断裂及显著的局部延伸现象。

(3)非经常使用的钢丝绳,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

(4)铁链每月检查一次,每年试验一次。

检查:链节无严重锈蚀、无磨损、无裂纹。

试验:以2倍容许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

链条不应有断裂、显著的局部延伸及个别链节拉长等现象。

(5)链条葫芦,每月检查一次,每年试验一次。

检查:

1)链节无严重锈蚀、裂纹、磨损、无打滑现象;

2)齿轮杆无磨损现象,开口销完整;

3)撑牙灵活能起刹车作用;

4)撑牙平面垫片有足够厚度,加荷重后不会打滑;

5)吊钩无裂纹变形;

6)润滑油充足。

试验:

1)新安装的或经过大修的1.25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静力试验后,以1.1倍容许工作荷重作动力试验,制动性良好,无拉长现象。

2)一般的定期试验,以1.1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静力试验。

(6)滑轮每月检查一次,一年试验一次。

检查:

1)滑轮完整灵活;

2)滑轮杆无磨损现象,开口销完整:

3)吊钩无裂纹变形;

4)润滑充分。

试验:

1)新安装的或经过大修的,以1.25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以1.1倍容许工作荷重作动力试验,不应有裂纹、显著局部延伸现象。

2)一般的定期试验,为1.1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

(7)夹头、卡环等每年检查、试验一镒。

检查:丝扣良好,表面无裂纹、磨损。

试验:以2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

(8)电动及机动卷扬机。使用前要进行第(3)项检查,6个月进行全面检查一次,一年全面进行试验一次。

检查:

1)齿轮箱完整,润滑良好。

2)吊杆灵活,铆接处螺丝无松动或残缺。

3)钢丝绳无严重磨损现象,断裂根数在规程规定范围以内。

4)吊钩无裂纹变形。

5)滑轮滑杆无磨损现象。

6)滚筒凸缘高度至少应比最外层钢丝绳索的表面高出该绳索的一个直径,吊钩放到最低位置时,滚筒上至少剩有5圈绳索。链索固定良好。

7)机械转动部分防护罩完整,开关及电动机外壳接地良好。

8)卷扬限制器在吊钩开起距起重构架300毫米时自动停止。

9)荷重控制器动作正常。

10)制动器灵活良好。

试验:

1)新安装的或经过大修的以1.25倍容许工作荷重吊起100毫米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后,以1.1倍容许工作荷重动力试验,制支性能良好,且无显著的局部延伸。

2)一般的定期试验,以1.1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静力试验。

(9)千斤顶

检查:

1)顶重头形状能防止物件的滑动。

2)螺旋或齿条千斤顶的防止螺杆或齿条脱离丝扣的装置良好。

3)螺纹磨损率不超过20%。

4)螺旋千斤顶自动装置良好。

试验:一年试验一次

1)新安装的或经过大修的,以1.25倍容许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务试验后,以1.1倍容许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后,以1.1倍容许工作荷重作动力试验,不得有裂纹。

2)一般的定期试验,以1.1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

(10)吊钩

检查:

1)无裂纹或显著变形。

2)无严重腐蚀、磨损现象。

试验:一年试验一次,以1.25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用放大镜或其他方法检查,不得有残余变形,裂纹及裂口。

14.2.4 安全用具

(1)安全带

检查:

1)绳索无脆裂、断脱现象。

2)皮带各部按口完整,牢固无霉朽或虫蛀现象。

3)销口性能良好。

试验:动荷试验重量为120公斤,冲击距离为2米。

检查试验周期:

1)每次使用前均应检查。

2)新带使用一年后抽查试验。

3)旧带每隔6个月抽查试验。

(2)安全网

检查与试验质量标准;

1)绳芯结构和钢筋边绳结构符合要求。

2)两件相距1.5米各120公斤的重物同时由4.5米高度坠落冲击完好,无损。

检查试验周期:每年一次,每次使用前进行外表检查。

(3)安全帽

检查与试验质量标准:

1)外表完整、光洁。

2)帽内缓冲带、帽带齐全。

3)耐40~120℃高温不变形。

4)耐水油、化学腐蚀良好。

检查试验周期:一年一次。

(4)安全帽技术性能(gb2811—81)

1)冲击技能:在50±2℃、-10±2℃、浸水三种情况下5公斤钢球自1米高度落下冲击,头模所受冲击力最大值均为应超过500公斤。

2)耐穿透性能:在50±2℃、-10±2℃、浸水三种情况下用4公斤钢锥自1米高度下落,钢锥不应与头模接触。

3)耐燃烧性能:用gb2812—81规定火焰和方法燃烧10秒钟,移开火焰后,帽壳火焰在5秒内能自灭。

4)电绝缘性能:交流1200伏耐压试验一分钟,泄漏电流不超过1.2毫安。

超过40毫米。卸载后变形不超过15毫米。

14.2.5  起重机械

按劳动部颁发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的规定。起重机械应根据使用情况,规定一年或二年作一次技术检验,对新安装、拆迁、大修或改变重要技术性能的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均应按厂家出厂说明书进行负荷试验,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禁止运行使用。

第2篇 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维护制度

为进一步搞好我站安全工具器的使用管理工作,防止因安全工具器使用不合理或管理不善,造成不必要的事故,结合我站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使用管理规定。

1. 安全用具室内所有工具器严格实行定置管理,编号对应存放,严禁乱堆乱放;

2. 严禁安全工器具超期使用,定期对安全工器具进行试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记录,对于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进行更换;

3. 运行值班人员每值交接班时应作好交接检查登记,发现损坏及时反映,以便更换或消缺;

4. 试验值长应按照《安规》规定,定期对绝缘手套、绝缘靴、验电器等进行试验工作,试验合格后注明“试验合格”的标签;

5. 在检验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规定进行,确保试验方法正确、试验结论正确、严禁出现因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的被试物及试验设备损坏;

6. 安监专责应随时检查和统计工具器的使用情况。

7. 电站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对安全工器具进行不定期检查,一经发现相关责任人未履行职责,按电站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岩寨电站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二日

第3篇 各类工器具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为确保电厂员工对工作场所配置的各类工器具均能安全,正确地保管、使用,避免发生人为性的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事故,结合电厂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电厂使用的各类工器具包括:一般工具、电气工具和用具、风动工具、喷灯和电力设备安全工器具、机械设备安全工器具等。

二、一般工具的使用要求

1、使用工具前应进行检查,不完整的工具不准使用

2、在锤和手锤的锤头须完整,锤头和锤柄安装牢固。锤把上不允许有油污,不准戴手套或用单手抡大锤,周围不有人靠近。

3、用凿子凿坚硬或脆性物体时,须戴防护眼镜,必要时装设安全栏。大锤和凿子联合使用,二人以上作业时,作业前必须统一好思想和作业要领,并在具体作业中加强沟通。

4、锉刀、手锯、木钻、螺丝刀等的手柄应安装牢固,没用手柄的不准使用。

5、砂轮必须定期检查,砂轮应无裂纹及其它不良情况,砂轮按规定配置防护罩,禁止使用没用防护罩的砂轮。使用砂轮时,应戴防护眼睛,用砂轮磨工具时应使火星向下,不准用砂轮的侧面研磨。

三、电气工具和用具的使用要求

1、电气工具和用具应由专人保管,并由所属车间建立相应的工具台帐,由专业人员每半年进行定期检查试验一次,并作好记录。

2、电气工具使用前,必须检查电线是否完好,有无接地线;坏的或绝缘不良的不准使用;使用时应按有关规定接好漏电保护器和接地线;使用中发生故障,须立即找电工修理。

3、不熟悉电气工具和用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作用,各车间负责人应加强员工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

4、使用电钻等电气工具时须戴绝缘手套,在金属容器内工作应使用24v以下的电气工具,并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器,同时应设专人在外不间断地监护,控制箱等应放在容器外面。

5、使用电气工具时,不准提着电气工具的导线或转动部分。在梯子上使用电气工具,应作好防止感电坠落的安全措施。在使用电气工具工作中,因故离开工作场所或暂时停止工作以及遇到临时停电时,须立即断开电源。

6、用压杆压电钻时,压杆应与电钻垂直。如压杆的一端插在固定体中,压杆的固定点须十分牢固。

7、正确使用行灯,行灯电压不准超过36v,变压器不准放在汽包,燃烧室等的内部,变压器的外壳须有良好的接地线,高、低压侧采用不能互相插入的插头等。

8、电气工具和用具的电线不准接触热休,不要放在湿地上,并避免载重国界车辆和重物压在电线上。

四、风动工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1、不熟悉风动工具使用方法和修理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或修理风动工具。

2、风动工具的锤子、钻头等工作部件,应安装牢固,工作部件在停止转动前不准拆换。

3、风动工具的软管必须和工具连接牢固。在移动的梯子上使用风动工具时,必须将梯子固定牢固。

五、喷灯的安全使用要求

1、不熟悉喷灯使用方法的人员不准擅自使用喷灯

2、喷灯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才可以点火

1)油筒不漏油,喷火嘴无堵塞,丝扣不漏气;

2)油桶内的油量不超过油桶容积的3/4;

3)加油的螺丝塞拧紧;

3、用喷灯工作时,应遵守下列各项:

1)点火时不准把喷灯正对着人或易燃物品

2)油筒内压力不可过高

3)工作地点不可靠近易燃物体和带电体

4)尽可能在空气流通的地方工作,以免燃烧气体充满室内

5)不准把喷灯放在温度高的物体上℃

6)禁止在使用煤油或酒精的喷灯内注入汽油

7)喷灯用毕后,应放尽压力,待冷却后,方可放入工具箱内

4、喷灯的加油,放油以及拆卸喷火嘴等工作,必须待喷火嘴冷却泄压后方可进行

六、电气安全工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1、安全工器具的保管

1)、安全工器具宜存放在温度为-15~+35℃、相对湿度为80%以下、干燥通风的安全工器具室内。

2)、安全工器具室应配置使用的柜、架,并不得存放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及其他物品。

3)、携带型接地线宜存放在专用架上,架上的号码与接地线的号码应一致。

4)、绝缘隔板和绝缘罩应存放在室内干燥、离地面200mm以上的架上或专用的柜内。使用前应擦净灰尘。如果表面有轻度擦伤,应涂绝缘漆处理。

5)、绝缘工具在储存、运输时不得与酸、碱、油类和化学药品接触,并要防止阳光直射或雨淋。橡胶绝缘用具应放在避光的柜内,并撒上滑石粉。

2、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和检查

1)、安全工器具使用前的外观检查应包括绝缘部分有无裂纹、老化、绝缘层脱落、严重伤痕,固定连接部分有无松动、锈蚀、断裂等现象。对其绝缘部分的外观有疑问时应进行绝缘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绝缘操作杆、验电气和测量杆:允许使用电压应与设备电压等级相符。使用时,作业人员手不得越过护环或手持部分的界限。雨天在户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有防雨罩或使用带绝缘子的操作杆。使用时人体应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并注意防止绝缘杆被人体或设备短接,以保持有效的绝缘长度。

3)、携带型短路接地线:接地线的两端夹具应保证接地线与导体和接地装置都能接触良好、拆装方便,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在大短路电流通过时不致松脱。携带型接地线使用前应检查是否完好,如发现绞线松股、断股、护套严重破损、家具断裂松动等均不得使用。

4)、绝缘隔板和绝缘罩:绝缘隔板和绝缘罩只允许在35kv及以下电压的电气设备上使用,并应有足够的绝缘和机械强度。用与10kv电压等级时绝缘隔板的厚度不应小于3mm,用于35kv电压等级不应小于4mm。现场带电安放绝缘隔板及绝缘罩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绝缘操作杆,必要时可用绝缘绳索将其固定。

5)、安全帽:安全帽使用前,应先检查帽壳、帽衬、帽箍、顶衬、下颏带等附件完好无损。使用时,应将下颏系好,防止工作中前倾后仰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

6、安全带:其腰带和保险带、绳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材质应有耐磨性,卡环(钩)应具有保险装置,操作应灵活。保险带、绳使用长度在3mm以上的应加缓冲器。

7、脚扣和登高板:金属部分扁形和绳(带)损伤者禁止使用。特殊天气使用脚扣和登高板应采取防滑措施。

3、安全工器具的试验

1)各类安全工器具应经过国家规定的型式试验、出厂试验和使用中的周期性试验,并做好记录。

2)安全工器具经试验合格后,应在不妨碍绝缘性能且醒目的部位粘贴合格证。

3)各类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与周期要求见下表

电气安全用具的试验周期

名 称

电压等级(kv)

周 期

交流耐压(kv)

时 间

(min)

泄漏电流(ma)

附 注

绝缘棒

6~10

每年一次

44

5

35~110

四倍相电压

绝缘挡板

6~10

每年一次

30

5

35~110

80

绝缘夹钳

35及以下

每年一次

三倍线电压

5

验电笔

6~10

半年一次

40

5

发光电压不高于额定电压的25%

绝缘手套

高压

半年一次

8

1

≤9

低压

2.5

≤2.5

绝缘靴

高压

半年一次

15

1

≤7.5

核相器电阻管

6

半年一次

6

1

1.7~2.4

10

10

1.4~1.7

绝缘绳

高压

半年一次

105/0.5m

5

七、机械设备安全工器具的使用要求

1、本处年指的机械设备安全器具主要包括:煤气管路系统上的煤气监测装置,转动设备使用的红外线测温仪,测振仪等设备。

2、机械设备安全工器具台帐由厂综合管理科统一建档。由各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的使用管理工作。

3、煤气报警监测装置包括在线监测装置和便携式报警装置两类,热工车间和锅炉车间配合,在可能发生煤气泄漏的区域安装相应的煤气监测在线系统;由综合科负责,对煤气系统使用,维修有关的车间班组配置一定数量的便携式煤气报警装置。

4、测振仪目前仅汽机车间配置,其它专业需要测量设备振动情况时向汽机专业借用;红外线测温仪可有条件地在运行车间逐步配置完善。

5、安全器具使用前必须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由车间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保证安全器具的正确规范操作。

6、进入煤气区域例行巡检,便携式报警器必须提在手中,一旦出现异常,应根据现场方向,遵循由远即近的排查方式,在作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尽可能查到泄漏点,并在现场作好必要的警戒措施。

7、所有安全器具使用前首先进行外观检查,并进行必要的简单性试验,确保安全器具的正确使用。

8、根据安全器具的检验要求,申请集团安全管理部门或计量检验部门对安全器具定期检验,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

9、对检验不合格的安全器具,履行停运或报废手续。

第4篇 __物业工程部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部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一、安全工器具都应统一编号,并放置在使用时方便拿取的固定地点。

二、安全工器具应按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时间进行电气绝缘试验,并应有试验标牌、实验记录等。

三、安全工器具应指定专人管理。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放、故意损坏;安全工具室应通风通光、保持干燥、清洁整齐;含有橡胶制品的工具严禁阳光直射暴晒、酸碱油污腐蚀、坚硬物体打击等。

四、安全工器具在使用前必须仔细检查或试验其是否完好,检查正常情况下方能使用,否则不能使用。

五、安全工器具不准外借,且不允许把安全工器具作为一般工具来使用。

六、安全工器具的清点检查应作为运行交接班的内容之一,丢失或损坏由当班人负责赔偿。

第5篇 安全工器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员工和从业人员在施工生产作业活动中使用符合标准的合格劳动防护用品,保护员工安全与健康,防止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个体特种防护用品采购、使用、检验和试验的管理工作。

三、规范性引用文本:

1、《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

2、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设施、标志标识标准化图册;

3、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基建工程项目公司管理文件-火电建设项目项目管理手册-安全工器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四、职责

1、经理工作部负责公司本部人员人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工作。

2、安全质量部负责组织对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商进行评价;负责公司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特指安全帽)的登记、发放工作;负责监督项目实施全过程中,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的个人防护用品、共用防护用品用具的管理与控制情况。

3、项目部监督分包单位个体防护用品、共用防护用品用具的计划、采购、验收、使用、保管工作;负责为项目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相关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

4、分包单位负责为从业人员配备合格的个体防护用品、用具及共用防护用品、用具;

负责对从业人员的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对自行采购的防护用品用具进行定期检验;

负责作业范围内所需共用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验收、使用和保管。

五、管理内容和要求:

1、经理工作部对所购置的个体防护用品,按标准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检验。

定期检验、试验标准见附件。

2、分包单位对所购置的个体防护用品、用具及共用防护用品用具,按标准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检验。

3、安全质量部、项目部定期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现场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和共用防护用品用具的配备进行监督检查。

4、分包单位定期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本单位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和责任区域内共用防护用品、用具的配备进行监督检查。

5、公司安全质量部、分包单位还应对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商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所应具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销售防护用品用具的单位还应持有“特种防护用品经营许可证”。

6、在委托外部单位进行劳动防护用品检验试验前,委托单位应以适当方式评审,并确认受委托单位所应具有的资质能力。

7、名词解释:

⑴个体防护用品、用具: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人体而必须配戴的安全带、安全帽、速差自控器、电绝缘鞋、电绝缘手套、护听器(耳罩)、防尘口罩等。

⑵共用防护用品、用具:防护作业场所中作业人员和防护进入作业场所中人员的防护用品包括:安全网、安全绳、吊绳等。

六、相关文件:

1、工程项目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

2、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3、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第6篇 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管理制度

1.为加强安全工器具和电动工具的使用、管理,确保人身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管理标准、安全管理的职责、方法、内容。本制度适用于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管理。

3.从事检修,运行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有关生产人员,均应熟悉和认真执行本制度。

4.各部门、班组对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应有专人管理,并有专用的橱柜或钩架:放置时应对号入座,存放地点应干燥、通风、保持清洁,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应按《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5.所有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均应分类编号,电气的绝缘用具(绝缘靴、绝缘手套)应由部门统一编号,安全带以及其他工器具以班组为单位统一编号。

6.所有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试验检查,其试验标准和周期,应严格按照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执行。

7.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每次试验后,试验单位和使用单位均应按规定做好试验记录,合格的贴上“合格”标签,未贴合格标签的不准使用。

8.各班组应明确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并将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安全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之—。

9.在使用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前,当对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绝缘可靠性有怀疑时,应认真进行检查或必须的试验。

10.使用基本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时(如绝缘操作杆、电钻)必须和辅助安全工器具(如绝缘手套)配合使用、

11.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注意以下几点:

11.1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11.2 不得超过试验的有效期限;

11.3 使用电压与设备电压相适应;

11.4 严格按规定使用,严禁移做他用,如不得将绝缘靴套在隔离开关触头上用以隔离电源等;

12.凡报废的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应及时予以销毁,以防误用。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予报废。

12.1 经检查存在严重的缺陷:

12.2 使用寿命达到公司规定的有效期限:

12.3 电气或机械试验不合格。

13.绝缘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高压验电器

13.1 操作杆需要接地,应在护环前备有专用金属环,以便于和地线连接。

13.2 阴雨天气,在产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紧密结合,无渗透现象。

13.3 操作杆的使用电压,应与设备运行电压一致,但允许用高一级电压等级的绝缘杆在低于该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上操作。

13.4 在绝缘杆的金属接头上,应用钢印打上编号,以便统一保管和试验。

13.5 绝缘操作杆必须在干燥通风的地方悬挂或垂直插放在特制的木架上。

13.6 阴雨天气在户外设备上使用绝缘夹钳进行操作时,只准使用有伞型绝缘罩的夹钳。

13.7 绝缘靴严禁移做它用(如当雨靴使用),任何其他用途的靴,如:耐油靴、耐碱靴、雨靴均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安全工器具。

13.8 绝缘靴应放在柜内或特制的木架上,靴上不得放其他任何物件。

1 3.9 绝缘靴存放时必须和酸、碱、油类化学药品等隔离开。

l 3.10 绝缘手套每次使用前,必须做到外观检查,如有发粘或破损则禁止使用。检查时采用充气挤压法,检查有无漏气,即使有微小漏气,也不许使用。

13.11 真绝缘手套应放在柜内或特制的木架上,上面不要堆放其他物件,以防刺破手套。

13.12 绝缘手套应保持干燥、清洁、若有灰尘油污时,可用45 度的低温肥皂水清洗擦净,并撒上滑石粉。

13.13 高压验电器只适用于户内和户外良好的大气下使用,凡天气不良时,如有雨、雪、雾时,禁止户外使用。

13.14 使用验电器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垫上,手握在护环下面的握柄部分,不得触及以上部分,人体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应符合《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规定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并注意指示部分不得同时碰撞相邻物体或接地部分,以防短路。

13.15 在使用高压验电器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保验电良好。

13.16 验电器用毕后要妥善保管,存放在有柔软衬垫的匣内并加以固定,使用和装运途中要避免受剧烈震动。

14.标示牌和遮栏

14.1 电气设备上、开关把手上等所挂的标示牌,除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得移动或拆除。

14.2 对字迹模糊、颜色脱落及残缺不全的标示牌必须及时修复更换或报废。

14.3 悬挂标示牌牢固。防止滑落或被风吹掉,电气设备上所挂的标示牌要用绝缘绳带,禁止使用金属丝类,以防造成电气设备短路或触电伤亡事故。

14.4 所有电气设备的试验现场,检修场所,现场揭开的临时孔洞,高处作业有落物可能的地方等均应设临时围栏。

14.5 临时遮拦必须设置牢固、可靠、醒目,电气设备设置的遮拦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其他地方所没的围栏上根据现状应悬挂警标性标示牌,如“危险”、“请勿靠近”、“当心孔洞”等标示牌。

14.6 所有标示牌不得乱丢放,临时遮拦不得悬挂衣服或移做它用。

15.其他安全工器具

15.1 安全帽的帽壳、帽箍、下腮带等附件,必须完好无损,并且妥善保管,保证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许随意乱扔乱坐或移作它用。

15.2 安全帽带上后,必须扎好下颚带,防止工作中前倾后抑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

15.3 安全带每次使用前必须做到一次外观检查,应无破损断裂、霉变、附件损坏或缺失等缺陷。

15.4 使用安全带必须系在固定且牢靠的常温物体上,禁止系在棱角锋,利处,以防割裂破坏,安全带应高挂或平行挂使用,禁上低挂高用,使用时活动卡子应锁紧。

15.5 安全带应保存在干燥良好的常温室内,防止雨淋生霉。

15.6 在较长的瓷瓶串上作业,或距离悬挂点较远的其他地方,挂绳的长度不够时, 可用两个安全带的挂绳相连或使用经过试验合格的专用安全绳,不得使用其他绳索,必要时,应同时配合使用合格的速差器。

15.7 梯子在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认真检查,发现缺陷要及时修理,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梯子。

15.8 有关使用梯子的具体要求,按《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具体要求执行。

16.电动工器具

16.1 所有电动工具使用前必须进行认真检查,绝缘有破损的,不完整的不准使用,固定或移动的电动工具无接地线的不准使用。

16.2 电动工具必须设专人管理,每六个月由电气试验班进行定期检查,测试绝缘,禁止使用绝缘不良的电动工具。

16.3 不熟悉电动工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电动工具。

16.4 使用手提式电动工具,不准提着电动工具的导线或转换部分。

16.5 在梯子上使用电动工具,应做好防止感电坠落的安全措施。

16.6 在使用电动工具中,因故障离开工作场所或暂时停止工作及遇到临时停电时,须立即切换电源。

16.7 电气工具的电线不准接触热体,不要放在湿地上, 并避免重物滚过或压在电线上。

16.8 特别潮湿的地方或金属容器内使用电动工具,使用电压应为12v。

17.报告和记录

17.1 各级生产管理人员、运行维护人员,在使用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工作活动中所形成的有关报告、记录、应按行政日常工作规定签发、传递,立档。有关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更新(异动)、检修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人员的误操作必须立档,长期保存。

17.2 存档的有关报告、记录、资料由各级指定专人保管,以备查阅。

18.登高安全工具试验标准。

名称

试验静拉力(n)

试验周期

外表检查周期

试荷时间(min)

安全带

大皮带

2205

半年一次

每月一次

5

小皮带

1470

安全帽

2205

半年一次

每月一次

5

升降板

2205

半年一次

每月一次

5

脚扣

980

半年一次

每月一次

5

竹(木)梯

1765

半年一次

每月一次

5

19.电气绝缘工器具试验标准

序号

名称

电压等级(kv)

周期

交流耐压(kv)

时间

泄漏电流(ma)

附注

1

绝缘杆

6--10

每年一次

44

5

35--154

四倍相电压

220

三倍相电压

2

绝缘挡板

6--10

每年一次

30

5

35(20—40)

80

3

绝缘罩

35

每年一次

80

5

(20—40)

4

绝缘夹钳

35及以下

每年一次

三倍线电压

5

110

260

220

400

5

验电笔

6--10

半年一次

40

5

20--35

105

6

绝缘手套

高压

半年一次

8

1

≤9

低压

2.5

≤2.5

7

橡胶绝缘靴

高压

半年一次

15

1

≤7.5

8

绝缘绳

高压

半年一次

105/0.5m

5

第7篇 项目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部分保持良好的机具使用状况,是,

现场安全施工生产的一个关键,因此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及有关规定,为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1 机械、工器具的使用人员必须纳入单位的安全管理中,在安全组织机构中要有机械管理人员参加。

2 认真组织有关安全管理和机械、机具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培训,提高安全管理及操作水平。

3 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规程的要求,做好定期检查试验。使用人员在使用前应严格检查,做到不使用不合格品或以小代大,对存在不能消除缺陷的坚决报废。

4 所有机械、工器具严禁“带病”使用,杜绝使用“报废品”,不许超负荷使用。工程结束,必须把机械、工器具集中,进行专门检查维修。

5 机械、工器具采购必须是专业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并且有出厂证明和试验报告。本单位研制的机械、工器具,要经试验,取得可靠数据后报请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投入使用。

6 机械操作人员应参加施工安全技术的制订工作,做好机械使用的平面布置、操作要求。如有变更,应及时向有关有员反映,提出方案并重新交底。

7 机械、机具应实行随机挂牌(管理人、安全操作规程)。

8 班组使用的机具和工器具,应按规定周期检查、保养,并有专人建帐建卡,挂牌运行。

9 工器具的库存摆放应整洁有序,小型机械、工器具操作使用人员必须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第8篇 标示牌及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1. 目的及适用范围

1.1. 为了更好的发挥标示牌及安全工器具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使班组正确、规范地对其使用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技术措施,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运行部所有人员。

2. 职责

2.1. 发电运行部电气专工负责标示牌及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清查工作。

2.2. 发电运行部领导及各专工(分部主任)负责抽查工器具的使用情况,同时要保障工器具的可靠使用。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标示牌的使用与管理

3.1.1 标示牌的使用范围

3.1.1.1 《禁止合闸 有人工作》

3.1.1.1.1 悬挂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已停电检修(施工)设备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操作把手上。

3.1.1.1.2 悬挂在控制室内已停电检修(施工)设备的电源开关或合闸按钮上。

3.1.1.2 《禁止操作 有人工作》(仅用于热机)

3.1.1.2.1 悬挂在已停运检修隔离的热力系统的阀门操作手轮上。

3.1.1.2.2 悬挂在已停运检修隔离的烟风系统的挡板就地操作机构把手上。

3.1.1.3 《止步 高压危险》

3.1.1.3.1 悬挂在室外带电工作区域的安全围栏上。

3.1.1.3.2 悬挂在因高压危险禁止通行的过道上。

3.1.1.3.3 悬挂在工作地点临近带电设备的外壳上。

3.1.1.3.4 悬挂在高压试验地点安全围栏上。

3.1.1.4 《在此工作》悬挂在工作地点或检修设备上。

3.1.1.5 《从此上下》悬挂在上下设备的楼梯处。

3.1.2 配备与存放

3.1.2.1 发电部各专业用标示牌必须存放在各值班室指定专用工具柜内。

3.1.2.2 电气用其它标示牌按照类别分别存放在集控室。其他任何地方不得存放标示牌。

3.1.2.3 标示牌的检查应列为交接班检查项目。对摆放不合要求的应不予接班。

3.1.3 标示牌的使用管理

3.1.3.1 在办理检修工作票开工后,要清楚该票做检修安全措施使用了多少标示牌及其名称,不得漏挂标示牌。

3.1.3.2 在办理工作票终结时,要清楚恢复措施收回的标示牌数量及其名称,并及时将标示牌收回。

3.1.3.3 标示牌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使用,热力用标示牌和电气用标示牌不得混用。

3.1.4 检查与考核

3.1.4.1 标示牌列入专业管理范围,由发电运行部专工(分部主任)监督其执行情况。

3.1.4.2 安全措施应悬挂标示牌而未挂者,每发现一处,考核50元。

3.1.4.3 工作终结恢复措施时,标示牌应当全部收回(包括围栏绳、链子、锁等 ),每发现少收回一块,考核100元。

3.1.4.4 除在规定的地点存放标示牌外,其它任何地方不得存放。在生产现场、各配电室、开关室、保护室等处每发现一块丢弃的标示牌,考核当班班组50元。

3.1.4.5 各值班点热力用、电气用标示牌要妥善保管并及时清理干净、保持清洁,发现牌子绳断时,要及时换新绳。各值总负责人为值长,而且要安排专人负责,每发现一处不合格考核50元。

3.1.4.6 发现有损坏的牌子时,及时交回发电运行部处理。现场不得使用破损的标示牌。每发现使用一块,考核使用班组50元。(破损指:标示牌字迹掉漆看不清楚、变形严重、有明显的裂缝、残缺不全及断绳等)

3.2 工器具的使用及管理

3.2.1 安全工器具包括的内容

3.2.1.1 登高安全工器具:安全带。

3.2.1.2 电气安全工器具:绝缘棒、绝缘垫、验电笔、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靴、接地线等。

3.2.1.3 公用工器具:各型搬钩、对讲机、排插座、漏氢检测仪、红外线测温仪、测振仪、盘车把手、粉尘检测仪、兆欧表、各电气操作工具、正压呼吸器、防水套鞋等。

3.2.1.4 班组工器具:万用表、对讲机、手电筒、阀门钩、扳手、防热手套、防热面罩等工器具。

3.2.2 安全工器具的使用

3.2.2.1 登高安全工器具:登高作业必须按照《安规》采取必要的防坠落措施,发现一次不采取安全措施的行为,考核值长、监护人、操作人各50元。

3.2.2.2 电气安全工器具:电气操作使用安全工器具必须正确、规范。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有破损、空洞、无检验合格证等问题时,禁止使用并汇报部门处理。发现一次应用不用或使用方法不正确考核监护人、操作人各50元。

第9篇 施工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在机械设备、工器具寿命的全过程中,通过采取多种形式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消除一切使机械设备、工器具遭到损坏,使人身健康和安全受到威胁,使环境遭到污染的因素,以保障工程施工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我项目部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机械设备、起重机械(工器具)的安全管理(包括外租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 机械管理员归口管理

3.2 安全员负责施工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3 各施工队负责实施。

4、 工作内容:

4.1 机械管理员、工具员也是机械工器具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具有纠正违章,停止机械不安全作业,责令整改和处罚的权力。

4.2 项目部必须有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目标,施工安全体系中必须建立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保证体系,明确各级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职责。

4.3 凡采购的机械设备、工器具必须是专业生产厂生产的合格产品,并具有相应的产品质量证明资料、文件。

4.4 工程开工前,由机械管理员、工具员编制机械设备、工器具人员培训计划,对机械设备、工器具人员进行机械安全培训教育。

4.5 工程开工前,由技术科在施工措施或作业指导书中明确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注意事项,在安全技术交底过程中应同时对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进行交底,安全作业工作票中也应体现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

4.6 机械设备、工器具投入使用前及使用过程中必须按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工器具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严格检查,并填写相应检查记录,只有检查合格者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者应退场更换,以确保机械设备、工器具在施工使用全过程中处于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附件齐全有效。

4.7 对起重机械设备、工器具,还必须按公司《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用具检查和试验的有关规定》进行送检,只有具有有效的合格证和准用证的机械设备、工器具方可投入使用,对起重机应验证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8 所有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9 坚持“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施工队必须严格按要求对机械设备、工器具进行定期保养、及时送修,确保机械设备、工器具处于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

4.9.1 机械管理员、工具员根据机械设备、工器具使用情况,按保养间隔编制季度机械设备、工器具保养计划,并落实完成。

4.9.2 机械设备、工器具保养分为:例行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三级保养、转移前保养、停放保养。各级保养内容按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工器具管理办法》中的要求进行。

4.9.3 除上述保养内容外,所有机械设备、工器具在投入使用前和工程完工,机械设备、工器具入库前还应集中进行一次保养、检查、维修,对不能使用且无法修复的机械设备、工器具必须进行报废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4.9.4机械管理员、工具员应根据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实际情况编制年度大、项修计划并落实执行。

4.9.5 对机械设备、工器具在使用过程中的突发故障,机械设备、工器具使用单位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修理,严禁带病运行。

4.10 中型以上的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应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三定制度,小型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实行班、组长负责制。

4.11 坚持机械设备、工器具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操作证审验制度。

4.11.1 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操作人员应选择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并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担任。

4.11.2 机械设备、工器具操作必须是参加过培训、学习、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并在人力资源部备案的人员方可取证上岗。

4.11.3 机械设备、工器具操作证每两年审验一次,国家相关部门的证件按相关部门规定审验,凡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审验者不得继续操作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

4.11.4 机械设备、工器具操作人员在操作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时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技术规程的规定操作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服从现场人员指挥。但对于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4.11.5 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要求编制项目部施工机械人员登记表,并收集机械队伍资质和人员资格证件等有关资料。

4.12 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在使用中应做到“不超负荷使用、不带病使用、不盲目使用、不违章使用”。

4.13 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在必须超负荷作业,应经过精确计算和编制应急安全措施,但动载不得超过10%的额定负荷,静载不得超过25%,双机抬吊的机械不应超过该机80%额定负荷,还必须编制详细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保证措施,总工程师批准,进行专项安全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全员签字)后,方可实施,作业时,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和安监,机械管理人员必须到施工现场指挥和监控实施。

4.14 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监督、检查

4.14.1 机械管理员、工具员应按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工器具管理办法》中的要求开展日检点、经常检查及一般检查等各项检查工作,对发现有违反岗位纪律、机械运转异常或保养不良、事故隐患、记录不全等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排除,并做好记录。

4.14.2 机械管理员、工具员在每次经常检查及一般检查完成后,应开展一次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例会,及时总结经验,并就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4.15 现场暂时不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包括封存、报停等)必须进行检查、鉴定,按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工器具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中的要求进行保管,防止损坏及丢失。

4.16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应按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工器具管理办法》中的要求进行标识,对主要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应在机械设备、工器具明显部位挂牌,标明责任人姓名、简要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

4.17 凡由施工机械原因引起的机械损失、人员伤亡或其它灾害造成的机械损失,均定为机械设备事故,要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分析,并按公司《机械设备事故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

4.18 保持机械,工具和工作场所的整齐清洁,从事危险作业的区域应有明显标志和安全措施。

第10篇 施工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在机械设备、工器具寿命的全过程中,通过采取多种形式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消除一切使机械设备、工器具遭到损坏,使人身健康和安全受到威胁,使环境遭到污染的因素,以保障工程施工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我项目部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机械设备、起重机械(工器具)的安全管理(包括外租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 机械管理员归口管理

3.2 安全员负责施工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3 各施工队负责实施。

4、 工作内容:

4.1机械管理员、工具员也是机械工器具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具有纠正违章,停止机械不安全作业,责令整改和处罚的权力。

4.2项目部必须有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目标,施工安全体系中必须建立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保证体系,明确各级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职责。

4.3凡采购的机械设备、工器具必须是专业生产厂生产的合格产品,并具有相应的产品质量证明资料、文件。

4.4工程开工前,由机械管理员、工具员编制机械设备、工器具人员培训计划,对机械设备、工器具人员进行机械安全培训教育。

4.5工程开工前,由技术科在施工措施或作业指导书中明确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注意事项,在安全技术交底过程中应同时对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进行交底,安全作业工作票中也应体现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

4.6机械设备、工器具投入使用前及使用过程中必须按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工器具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严格检查,并填写相应检查记录,只有检查合格者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者应退场更换,以确保机械设备、工器具在施工使用全过程中处于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附件齐全有效。

4.7对起重机械设备、工器具,还必须按公司《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用具检查和试验的有关规定》进行送检,只有具有有效的合格证和准用证的机械设备、工器具方可投入使用,对起重机应验证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8所有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9坚持“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施工队必须严格按要求对机械设备、工器具进行定期保养、及时送修,确保机械设备、工器具处于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

4.9.1 机械管理员、工具员根据机械设备、工器具使用情况,按保养间隔编制季度机械设备、工器具保养计划,并落实完成。

4.9.2机械设备、工器具保养分为:例行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三级保养、转移前保养、停放保养。各级保养内容按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工器具管理办法》中的要求进行。

4.9.3除上述保养内容外,所有机械设备、工器具在投入使用前和工程完工,机械设备、工器具入库前还应集中进行一次保养、检查、维修,对不能使用且无法修复的机械设备、工器具必须进行报废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4.9.4机械管理员、工具员应根据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实际情况编制年度大、项修计划并落实执行。

4.9.5对机械设备、工器具在使用过程中的突发故障,机械设备、工器具使用单位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修理,严禁带病运行。

4.10中型以上的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应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三定制度,小型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实行班、组长负责制。

4.11坚持机械设备、工器具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操作证审验制度。

4.11.1 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操作人员应选择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并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担任。

4.11.2 机械设备、工器具操作必须是参加过培训、学习、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并在人力资源部备案的人员方可取证上岗。

4.11.3 机械设备、工器具操作证每两年审验一次,国家相关部门的证件按相关部门规定审验,凡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审验者不得继续操作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

4.11.4 机械设备、工器具操作人员在操作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时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技术规程的规定操作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服从现场人员指挥。但对于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4.11.5 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要求编制项目部施工机械人员登记表,并收集机械队伍资质和人员资格证件等有关资料。

4.12 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在使用中应做到“不超负荷使用、不带病使用、不盲目使用、不违章使用”。

4.13 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在必须超负荷作业,应经过精确计算和编制应急安全措施,但动载不得超过10%的额定负荷,静载不得超过25%,双机抬吊的机械不应超过该机80%额定负荷,还必须编制详细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保证措施,总工程师批准,进行专项安全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全员签字)后,方可实施,作业时,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和安监,机械管理人员必须到施工现场指挥和监控实施。

4.14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监督、检查

4.14.1 机械管理员、工具员应按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工器具管理办法》中的要求开展日检点、经常检查及一般检查等各项检查工作,对发现有违反岗位纪律、机械运转异常或保养不良、事故隐患、记录不全等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排除,并做好记录。

4.14.2 机械管理员、工具员在每次经常检查及一般检查完成后,应开展一次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例会,及时总结经验,并就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4.15 现场暂时不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包括封存、报停等)必须进行检查、鉴定,按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工器具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中的要求进行保管,防止损坏及丢失。

4.16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应按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工器具管理办法》中的要求进行标识,对主要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应在机械设备、工器具明显部位挂牌,标明责任人姓名、简要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

4.17 凡由施工机械原因引起的机械损失、人员伤亡或其它灾害造成的机械损失,均定为机械设备事故,要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分析,并按公司《机械设备事故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

4.18 保持机械,工具和工作场所的整齐清洁,从事危险作业的区域应有明显标志和安全措施。

第11篇 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为防止机械发生伤人事故和机械设备损坏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 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大型施工机械,必须报审检验和审批。未经报审验收的施工机械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有专门的操作证件。

二、 一般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在进场之前,必须进行检修,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装置应完好齐全,缺损的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的或失效的机械不能使用。

三、 预防机械产生的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必须配置相应措施使有害物质限制在规定区域。

四、 工器具必须做到摆放整齐,管理制度健全,无丢失和外流有专人检查和记录,施工队班组,每次使用前要进行班前检查,对不合格的安全用具应立即销毁,有缺陷的不能使用的设备,应单独存放。

五、 凡是机电设备,必须设置规范的接地装置,牢固的接地,严禁线中串联接地,严禁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检修。必须先切断电源并接上“禁止合闸”的警示标志。

六、 进入施工现场机械必须挂有安全操作规程,专人负责,专人操作,做到施工员先检查后施工的原则进行作业。

七、 工程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机械器具安全专项检查制度,对检查有问题的设备作好记录,责令整修。并进行复检后方可进行使用。

第12篇 电力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电力建设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我公司是电力建设的施工企业,施工机械、工器具的安全对对于生产任务的完成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施工机械、工器具也是完成生产任务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之一,为了满足电力建设施工发展的需要。为了把好机械、工器具的购买维修使用关,确保施工中的安全。

2机械、工器具的种类:

2.1.1施工车辆(不包括汽车、吊车)牵引、张力等车辆。

2.1.2起重工具:主要是指的转换、传递用的工具。

2.1.3汽、柴油、电动工具:主要是指以汽、柴油、电能为能源的施工机具。

2.1.4高空工具:主要指高空作业施工的支持与防护工具。

2.1.5专用安全工具或设备,重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1.6绝缘工具。

3机械、工器具的购买和依据

3.1机械、工器具的购买必须是经过领导同意,按计划进行。

3.2生产厂家必须是国有企业或知名度较高的、信誉较好的厂家。

3.3厂家必须提供国家对产品鉴定的报告书、生产许可证、还有使用说明书,以及产品的各种技术标准。

3.4所购大型机械生产厂家应有一支及时的售后服务队伍。

4机械、工器具验收和试验:

4.1书检查铭牌与外形尺寸应相符。

4.2外观检查:逐个逐件目视过关检查。

4.3寿命与可靠性检查:检查易损部位、保安装置等。

5性能试验检查、抽样比例与重点检查项目检查项目:

5.1施工车辆:牵引设备都应进行额定负荷、启动、刹车试验,必要时进行循环试验。

5.2起重工具:抽样4-8%,分别做100%、125%额定符合条件下的工作试验检查及外型尺寸有无变形或其他异常现象。

5.3汽、柴油、电动工具:抽样3-6%进行额定荷载试验,多次启动停止,检查是否超温及使用可靠性。

5.4高空工具:应进行额定荷重试验,检查薄弱环节与使用寿命。

6所有的试验都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有安监人员参加,并做好记录。

7大型机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要要经必要的培训工作,使用后应加强机具的管理维修。使用时出现的问题,各队也应及时向公司安全保卫处、技术质量处报告,以便及时研究处理。保证人身、设备安全及工程进度。

8机械工器具的使用和保养:

8.1各处的机械、工器具管理部门对机械、工器具的安全负全责,对所发放的工具必须保证100%的完好率,否则不能发放。发放前应使用发放记录,退回后应及时修理与保养。

8.2各项目部、班组在领用工器具时,除填写领用记录外,还应认真对工器具的外观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每日工作前还应对所使用工器具进行外观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8.3各项目部、对、班组内自己的工器具,除了每天外观检查外,还应每月一次对所使用的工器具进行一次检查和维护。保证所使用工器具处在一个合格的状态。同时应建立维修记录。

8.4凡因机械、工器具在使用范围内出现各种不安全现象,都要追究发放、维修人员的责任。

8.5所用机械工机具的周期试验,必须按照规定执行,各处的领导要给予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由安监人员监督执行。

第13篇 劳动防护和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职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安全使用,规范电力安全工器具在检验、使用、保管等环节的管理,根据国家及电力行业的有关规定,结合雷公口电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定。

1、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关爱员工,珍惜生命,努力为员工创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有效预防电力设备事故,防止人身伤害事故,防止职业危害、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安全工器具严禁他用。

3、设立电力安全工器具配管理专(兼)职人员,负责安全工器具的管理、使用、维护、定期检验的等工作,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账、安全工器具定期监督检查记录及安全工器具定期检测试验报告。

4、加强对员工的技术培训,使员工做到会检查,会试验,会使用,会正确监督使用,做好电力安全工器具的规范化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5、安全工器具应定期进行日常检查,发现不合格的应另外存放,做出不使用标志,停止使用,并及时维修或更换,检查报告及记录存档。

6、各运行班组交接班时应检查所配置的安全工器具是否完整,有无使用应登记在值班运行日志上。

7、安全工器具的检查、使用及保养。

(1)应进行外观检查,无误后方可使用。使用绝缘安全工器具前用擦拭干净,带绝缘手套。

(2)进入带电场所及检修场所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带好后,应将后扣或帽箍调整到合适位置,锁好下颚带,防止工作中前倾后仰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

(3)安全带使用年限一般为3~5年,使用前进行外观检查,如组件是否完整,绳索是否断裂或打结,金属配件有无裂痕或腐蚀,挂钩的钩舌咬口是否平整不错位,保险装置是否完整可靠,铆钉无明显偏位,表面平整等。安全带应系在牢固的物体上,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物件上,不得系在菱角锋利处,安全带药高挂或平行栓挂,严禁低挂高用。

(4)进行电气设备验电、倒闸操作、装拆接地线等工作应佩戴绝缘手套,使用时应将上衣袖口套入手套筒口内。

(5)使用绝缘杆前,应检查绝缘杆的堵头,如发现破损,应禁止使用。使用绝缘杆时人体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注意防止绝缘杆被人体或设备短接,以保持有效的绝缘长度。

(6)电容型验电器应标有电压等级、制造厂和出厂编号,对110kv及以上验电器还须标有配用的绝缘杆节数。使用电容型验电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验电器的工作电压应与被测设备的电压等级相同。使用时,操作人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鞋)、手握在护环下侧握柄部分,并与带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如在木杆、木梯或木架上验电,不接地不能指示者,经值班负责人同意后,可在验电器绝缘杆尾部接上接地线。

(7)使用绝缘靴(鞋)前及绝缘垫时应查看有无外伤、裂纹、漏洞、气泡、毛刺、划痕等缺陷。使用时将裤管套入靴筒内,并要避免接触尖锐、高温和腐蚀性物质,严禁挪作它用。雷雨天气或一次系统接地时,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用穿着绝缘鞋靴(鞋)。

(8)绝缘隔板只允许在35kv及以下的电压的电气设备上使用,并应有足够的绝缘和机械强度,用于10kv电压等级时,绝缘隔板的厚度不应小于3mm,用于35kv电压等级时不应小于4mm;绝缘隔板和绝缘罩使用前应检查表面是否洁净,端面不得有分层或开裂,绝缘罩还应检查内外是否整洁,应无裂纹或损伤;现在带电安放绝缘挡板及绝缘罩时,应带绝缘手套;绝缘隔板在放置和使用中要防止脱落,必要时可用绝缘绳索将其固定。

(9)梯子应能承受工作人员携带工具攀登时的总重量;不得接长或垫高使用,如需接长时,应用铁卡子或绳索卡住或绑牢并加设支撑;梯子要放置稳固,梯脚要有防滑装置。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查试登,确认可靠后方可使用。有人在梯子上工作时,梯子必须有人扶持和监护;梯子与地面的夹角应为65°左右,工作人员必须在距梯顶不少于2档的梯蹬上工作;人字梯应具有坚固的铰链和限制开度的拉链;靠在管子上、电缆槽架上使用梯子时,其上端须用挂钩挂住或用绳索绑牢;在通道上使用梯子时,应设监护人或设置临时围栏,梯子不准放在门前使用,必要时应采取止门突然开启的措施;严禁人在梯子上时移动梯子,严禁上下抛递工具、材料;在高压设备区或高压室内应使用绝缘材料的梯子,禁止使用金属梯子,搬动梯子时,应放倒两人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

(10)使用防毒面具时,空气中氧气浓度不得低于18%,温度为-30~45℃,不能用于槽、罐等密闭容器环境,使用时根据其面型尺寸选配适宜的面罩号码,使用前先检查面具的完整性和气密性,面罩密合框应与佩戴者颜面密合,无明显压痛感;使用中应注意有无泄漏和滤毒罐失效;防毒面具的过滤剂有一定的使用时间,一般为30~100min,过滤剂失去过滤作用(面具内有特殊气味)时,应及时更换。

8、绝缘安全工器具与其他安全工器具应分开存放,不可随地乱丢,必须定置存放,防止受潮、霉烂、变形、受热、刺破、受强烈阳光照射等,不可和各种油类、酸类、碱类接触,以防腐蚀。绝缘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工具室(柜)内,绝缘杆应架在支架上或悬挂起来,且不得贴墙防止;绝缘隔板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地方或垂直放在专用的支架上。

9、绝缘罩使用后应擦拭干净,装入包装袋内,放置于清洁、干燥通风的架子或专用柜内。

10、验电器应存放在防潮盒或绝缘安全工器具存放柜内,置于通风干燥处。

11、橡胶类绝缘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密闭的的柜内或支架上,上面不得堆压任何物件,更不得接触酸、碱、油品、化学药品或在太阳下暴晒,并应保持干燥、清洁。

12、防毒面具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酸、碱、溶剂等物质的库房内,严禁重压。防毒面具的滤毒罐(盒)的贮存期为5年(3年),过期产品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3、遮拦绳、网应保持完整,清洁污垢,成捆整齐存放在安全工具柜内,不得严重磨损、断裂、霉变、连接部位松脱等,遮栏杆外观醒目,无弯曲、无锈蚀,排放整齐。

14、个人使用的安全器具(如安全帽、验电笔等)均由个人负责妥善保管。

第14篇 电力建设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我公司是电力建设的施工企业,施工机械、工器具的安全对对于生产任务的完成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施工机械、工器具也是完成生产任务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之一,为了满足电力建设施工发展的需要。为了把好机械、工器具的购买维修使用关,确保施工中的安全。

2、机械、工器具的种类:

2.1.1施工车辆(不包括汽车、吊车)牵引、张力等车辆。

2.1.2起重工具:主要是指的转换、传递用的工具。

2.1.3汽、柴油、电动工具:主要是指以汽、柴油、电能为能源的施工机具。

2.1.4高空工具:主要指高空作业施工的支持与防护工具。

2.1.5专用安全工具或设备,重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1.6绝缘工具。

3、机械、工器具的购买和依据

3.1机械、工器具的购买必须是经过领导同意,按计划进行。

3.2生产厂家必须是国有企业或知名度较高的、信誉较好的厂家。

3.3厂家必须提供国家对产品鉴定的报告书、生产许可证、还有使用说明书,以及产品的各种技术标准。

3.4所购大型机械生产厂家应有一支及时的售后服务队伍。

4、机械、工器具验收和试验:

4.1书检查铭牌与外形尺寸应相符。

4.2外观检查:逐个逐件目视过关检查。

4.3寿命与可靠性检查:检查易损部位、保安装置等。

5、性能试验检查、抽样比例与重点检查项目检查项目:

5.1施工车辆:牵引设备都应进行额定负荷、启动、刹车试验,必要时进行循环试验。

5.2起重工具:抽样4-8%,分别做100%、125%额定符合条件下的工作试验检查及外型尺寸有无变形或其他异常现象。

5.3汽、柴油、电动工具:抽样3-6%进行额定荷载试验,多次启动停止,检查是否超温及使用可靠性。

5.4高空工具:应进行额定荷重试验,检查薄弱环节与使用寿命。

6、所有的试验都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有安监人员参加,并做好记录。

7、大型机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要要经必要的培训工作,使用后应加强机具的管理维修。使用时出现的问题,各队也应及时向公司安全保卫处、技术质量处报告,以便及时研究处理。保证人身、设备安全及工程进度。

8、机械工器具的使用和保养:

8.1各处的机械、工器具管理部门对机械、工器具的安全负全责,对所发放的工具必须保证100%的完好率,否则不能发放。发放前应使用发放记录,退回后应及时修理与保养。

8.2各项目部、班组在领用工器具时,除填写领用记录外,还应认真对工器具的外观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每日工作前还应对所使用工器具进行外观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8.3各项目部、对、班组内自己的工器具,除了每天外观检查外,还应每月一次对所使用的工器具进行一次检查和维护。保证所使用工器具处在一个合格的状态。同时应建立维修记录。

8.4凡因机械、工器具在使用范围内出现各种不安全现象,都要追究发放、维修人员的责任。

8.5所用机械工机具的周期试验,必须按照规定执行,各处的领导要给予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由安监人员监督执行。

第15篇 安全工器具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是保证人身安全,改善劳动作业环境的重要手段,是整个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防止发生电力生产事故的有力保障,为加强对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的维护管理,并结合站内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1、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由安全员负责管理,每周检查维护一次,并按规定督促定期试验;

2、安全工器具的日常维护与检查实行检查卡制,运行人员应认真检查并填写“安全用具检查卡”;

3、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应设置专用房间存放,房间干燥明亮,防盗设施完善;

4、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应摆放整齐并实行定置,定位管理,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与存放位置均应编号,存放应对号入座;

5、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如有问题时,应及时停止使用,并进行必要的试验检查或更换;

6、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应建立清册,保证物卡相符,试验报告齐全,不得随便动用,并进行必要的试验检查或更换;

7、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试验合格后,应贴上合格证标签,写明本次试验时间和下次试验时间,同时在安全台帐中做好记录;

8、新购置或长期搁置不用的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必须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9、不合格或已损坏的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不得在安全用具室存放;

10、不贴试验合格证的安全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不得使用;

11、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不得接触高温、明火和酸碱物质,以及接触有锐角的坚硬物体和化学药品等。

第16篇 安全工器具及电气工器具管理制度

安全工器具

1)电气安全工器具:绝缘手套、绝缘靴(鞋)、绝缘垫、绝缘手套、绝缘杆、高压验电器、验电笔、携带式接地线、携带式行灯变压器、接线盘(包括漏电保护器)等。

2)登高作业安全工器具:安全带、梯子、升降平台等。

3)劳动防护用具:安全帽、防烫服、酸碱服、护目镜、耳塞(护耳)、安全围栏、警示带、警告牌等。

2 电气工器具定义

1)手持式电气工具:电钻、冲击钻、电锤,曲线锯、电磨、研磨机、坡口机、电动扳手、手提砂轮机、角向磨光机、吹尘器、手提式电动液压压接钳等。

2)移动式电气机具:型材切割机、电动切管套丝机、轴承加热器、交直流电焊机、小型空压机、电动拉马、磨地机、高压水枪、吸尘器、临时油泵、潜水泵等。

3)固定式电气工具:台钻、砂轮机、烘箱等。

1.7.5 管理内容与要求

1 为确保工器具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可靠性,各部门应定期对安全工器具和电气工器具作安全检查和检验。任何新投用的安全工器具和电气工器具都应编号建档、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 安全工器具和电气工器具应设专人保管,建立检测档案和周检记录,每周检查一次,记录工器具维修和外观检查情况。

3 根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和国家标准:

——电气工器具检验周期为六个月。

——电气安全工器具如绝缘靴、绝缘手套检验周期为半年;绝缘隔板、胶垫检验为1年;行灯变、接线盘(包括漏电保护器)、检修箱漏电保护器为新增项目,检验周期参照电气工器具为六个月。

——登高作业安全用具如安全带检验周期为1年;竹(木)梯、铝合金梯检验周期为半年。

——劳动防护用具如购买的安全帽每批次,必须抽3顶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

4 电气安全工器具和电气工器具由电气高压试验人员自检,部门、班组应在检验周期到期前半月内及时联系送检。

5 试验人员应建立所试验的工具检验台账,出具试验报告。试验报告由各班组和部门工具管理员负责保管,保存期限二年。

6 安全工器具和电气工器具必须选用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并经检验合格的生产公司家产品。

7 安全工器具的管理

1)电气安全工器具管理

(1)绝缘棒(夹钳、垫等)、验电器使用前必须检查有无伤痕,是否符合使用电压等级。

(2)绝缘靴、绝缘手套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粘、龟裂或破损等禁止使用,存放时,上面不得压其它重物,以防剌损,不得与酸、碱、油类和化学药品接触,防止阳光直射和风吹雨打。电气运行现场绝缘手套不得少于两双。

(3)绝缘工具使用时须谨防接触锋利的物件或油、易腐物件,用后须放于特制的布袋内或箱内,按定置管理规定存放,应保证通风干燥。

(4)绝缘工具受损的或超周期的禁止使用。

(5)临时电源接线板必须装有触电保安器,每次使用前应试验是否正常。

(6)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周围均是金属导体的场所和容器内工作时,不应超过34v,在潮湿的金属容器内、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如煤粉仓、沟道内)、脱硫烟道系统等处工作时,不应超过13v。

(7)行灯电源应由便携式或固定式降压变压器供给,变压器不应放在金属容器或特别潮湿场所的内部

(8)行灯变压器的外壳应可靠地接地,高压侧应使用单相三脚扁插头,不准使用自耦变压器。

2)接地线的管理

(1)所有接地线均需明显的编号,平时存放应按编号对号入座。

(2)各班在装拆接地线后,均应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在模拟图上挂上或取下接地标记。在交接班时必须交代清楚。

(3)每班在巡查时,必须检查接地线是否完整、齐全。

(4)接地线使用完毕后,必须按统一制度整理好,对号挂在规定位置。

(5)禁止使用断股、夹头损坏和无编号的接地线。

3)登高作业安全工器具管理

(1)安全带:铁环、铁链、挂钩有裂纹或变形,绳子断股或腐烂,皮带有损伤等禁止使用。

(2)腰绳:安全绳断股或腐烂、磨损严重(包括局部)禁止使用。

(3)升降板、脚扣:蹬板有伤痕,绳子断股或腐烂,钩子有裂纹;脚扣表面有裂纹,皮带不完整或有伤痕等禁止使用。

(4)竹(木)梯有断档、缺档、腐朽、裂纹的禁止使用。梯脚上应绑有防滑橡皮。

(5)登高安全工具应放在通风干燥处,严防受潮损坏。

4)劳动防护用具管理

(1)凡进入生产现场工作、学习、参观者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合盛热电有限公司职工由于不戴安全帽进入生产现场造成人身伤害时,其待遇不按工伤处理。非本合盛热电有限公司人员由此发生事故的由管理该人员的部门负责处理。

(3)合盛热电安培部检查中发现在生产场所未戴安全帽者,除责令立即改进外,以违章考核处理。重犯者除批评教育外从严处理。

(4)职工要爱护自己使用的安全帽,不准无故损坏和挪作它用。使用过程中安全帽损坏的,应立即向本部门、单位兼职安全员报告,并及时调换。

(5)职工应对自己的安全帽妥善保管,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遗失要及时补领,并酌情付费。

(6)安全帽的计划、发放、到期更换由安培部归口进行管理。

(7)安全帽生产单位必须有生产许可证,每顶安全帽必须有鉴定合格证,使用周期以安全帽有效期为限。

(8)为方便管理,不同类别的使用人员用不同颜色的安全帽来区别。

8 电气工器具管理

1)电气工具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保护。绝缘不合格或电线破损的电气工器具不应使用,手持式电气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应有接头。

2)不熟悉电气工器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使用中发生故障,应立刻找专业人员修理。

3)严格使用ⅰ类电气工具。使用外壳为金属材料的电气工具时,应戴绝缘手套。必须同时使用漏电保安器。漏电保安器使用前应进行试验检查。

4)电气工器具的电线不应接触热体,不应放在潮湿的地上,经过通道时必须采用架空或套管等其他保护措施,严禁重载车辆或重物压在电线上。

5)使用塑料外壳的电气工器具应防止碰、磕损坏外壳,且严禁与汽油及其他有机溶剂接触。

6)使用电气工具时,不应提着导线和转动部分。

7)在金属容器内和狭窄场所工作时,必须使用34v以下的电气工具,或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设专人不间断地监护,监护人可以随时切断电动工具的电源。电源联接器和控制箱等应放在容器外面、宽敞、干燥场所。

1.7.6 检查与考核

1 每年春、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副工程师组织对安全工器具、电气工器具管理进行检查。

2 班组管理的安全、电气工器具应每周由班组安全员检查,部门安全员对本部门的安全工器具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3 单位、班组必须设立《安全、电气工器具登记表》,并及时将各种安全工器具、电气工器具的试验结果、检查、维护和使用情况详细地记入表内。

4 全工器具必须严格遵守使用规定,实行定人、定点、定位妥善管理,严禁移作他用。

5 不符合《安规》要求使用安全工器具、电气工器具按违章处理,单位、班组分级进行考核。

1.7.7 附录

1 移动式电动工器具检查记录表

2 手持式电动工器具检查记录表

3 电动工器具试验记录表

移动式电动工器具检查记录表

检测时间:年月 日 检测人:

序号规格型号管理编号检测项目备注
电器外壳和防护是否完好电源线和保护接地(接零)线连接是否正确设备上的开关是否灵活有效开关有无受潮和锈蚀情况周围场地(环境)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手持式电动工器具检查记录表

检测时间:年月 日 检测人:

序号规格型号管理编号检测项目备注
外壳、把手是否完好卡头是否牢固,转动是否灵活开关自动复位是否失灵、声音是否正常导线连接是否牢固、无破损插头是否正确、完好
电动工器具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

试验日期温度(℃)湿度(%)
名 称型 号编 号线圈对外壳绝缘(mω)结 论备 注
检测仪器
批准:审核:试验:

第17篇 小型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规范我公司施工(生产)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在购置、使用及检验等各阶段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生产)中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正确与安全使用,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同时充分发挥其效能,提高施工(生产)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施工(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 1 条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购置

1、 购置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必须购买有制造和试验资质的厂家生产的产品。

2、 所购置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使用证明书(标明制造厂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生产日期和产品性能、安全注意事项等)。

3、 自制或改装的机具,必须按sd165《电力建设施工机具设计基本要求〈输电线路施工机具篇〉》的规定进行试验,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 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质保资料(包括有关检测记录),使用或管理单位应妥善保管。

第 2 条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使用与管理

1、 各使用(管理)单位应按照本《办法》,制定相应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检查维护和试验等管理细则以及有关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并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备案。仓库及有关管理部门,应建立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进出库制度和相应的台帐。

2、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掌握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特种作业所涉及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不懂操作规程、不熟悉性能的人员操作。

3、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单位,应派专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包括外观检查、电气部分绝缘检查、传动部分和机械设备性能检查等)、维护保养(指清洗、除锈、涂润滑油、刷漆等)以及专人保管。

4、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必须按产品出厂使用说明书或产品铭牌上规定的额定荷载使用;铭牌脱落的机械设备及起重工器具不得使用,应由有关部门重新做好永久性标识后方可使用;使用前必须进行认真的外观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破损、有缺陷或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不得以小代大使用。

5、 机具外露的传动装置(轴、齿轮及皮带等)、转动部分及牙口,必须装设保护装置,转动部位应保持润滑。

6、 机具各种仪表(包括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计等监测仪表)以及制动器(刹车)、限位、安全阀、闭锁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7、 固定式施工(生产)机械设备应安装在牢固的基础上,并设立安全操作规程标牌。移动式施工(生产)机械设备使用时应处于水平状态,放置平稳。

8、 电动机具外壳接地必须良好,绝缘必须可靠。所有电动机具的电源线,应使用橡皮电缆或动力电缆,电动机具使用时其电源侧(指电源箱内)必须装设漏电断路器(触电保安器)装置。

9、 电动、风动机具在运行中严禁进行检修或调整。检修、调整或中断使用时应将能源断开。不得将机具、附件放在机器和设备上;不得站在移动式梯子或其它不稳固的地方使用电动、风动机具。

10、 电动机械设备工作前应先空转1-2分钟,待运转正常后方可正式工作。

11、 机械设备运转时,严禁以手触摸其转动和传动部分或直接调整皮带或进行润滑等工作。

12、 机械设备除规定座位、走道外,不得在其它部位坐、立或行走;机械设备运转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第 3 条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检验

1、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检验应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架空电力线路部分)的有关条款,同时参照公司《常用机具报废标准》和《常用机具定期试验规定》执行。

2、 起重工器具的检查周期为一个月,其试验周期为一年。

3、 起重工器具的机械设备性能试验采取抽查方式进行,抽查的比例为该规格起重工具数量的30%,,在30%数量里试验有不合格的,应全数试验。对小于10件的应全数试验。

4、 试验应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试验方式为过载静负荷试验。

5、 试验前应对被试品外观检查,对已到报废标准的不再进行试验,直接作报废处理。

6、 年度经抽查试验已合格的当批起重工器具,应全部用油漆在其醒目位置作如下色标加以区别:2002年为白色;2003年为红色;2004年为黄色;2005年为绿色。四年为一轮,以后继续以此方法标识。

无此标识或不按年度规定颜色标识的应视为当年度未做试验鉴定,现场禁止使用。

7、 所有试验合格的工器具均应出具试验报告。试验报告的格式参照附件四执行。

第18篇 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部分,保持良好的机具使用状况是现场安全施工(生产)的一个关键。因此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及有关规定,为确保安全施工(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纳入本工程的安全管理中。本工程的安全组织机构中要机械管理人员参加。

2、明确各类机械、机具的使用、维护人员,明确各级人员应负有的安全职责。

3、认真组织有关安全管理和测量/计量设备,机械、机具、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安全管理及操作水平。

4、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的使用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

5、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做好定期检查试验。使用人员在使用前应严格检查,做好不适用不合格或以小代大。

6、开工前,项目部组织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供应、技术、安全等部门的人员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地检查试验,对存在的问题的设备及时修理,对存在的不能消除缺陷的坚决不得用于本工程。

7、所有机械、设备严禁“带病”使用,杜绝使用“报废品”,不许超负荷使用。

8、测量/计量、机械、设备必须是专业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并具有出厂证明和试验报告。

9、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参加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工作,做好机械使用的平面设置、操作要求。如有变更,应及时向有关人员反映,提出方案由工地负责人和技术、安全人员进行新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审定,并重新交底。

10、机械、机具应实行随机挂牌(管理人、安全操作规程)。

11、班组使用的机具和设备,应按规定周期检查、保养、并有专人建账建卡,挂牌运行。

12、设备的库存摆放应整洁有序。

13、中小型、设备操作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14、电力建设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事故调查处理按(电力建设施工机械管理文件汇编)内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主要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及《电力建设施工机械管理文件汇编》。

第19篇 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部分,保持良好的机具使用状况是现场安全施工(生产)的一个关键。因此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及有关规定,为确保安全施工(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纳入本工程的安全管理中。本工程的安全组织机构中要机械管理人员参加。

2、明确各类机械、机具的使用、维护人员,明确各级人员应负有的安全职责。

3、认真组织有关安全管理和测量/计量设备,机械、机具、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安全管理及操作水平。

4、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的使用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

5、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做好定期检查试验。使用人员在使用前应严格检查,做好不适用不合格或以小代大。

6、开工前,项目部组织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供应、技术、安全等部门的人员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地检查试验,对存在的问题的设备及时修理,对存在的不能消除缺陷的坚决不得用于本工程。

7、所有机械、设备严禁“带病”使用,杜绝使用“报废品”,不许超负荷使用。

8、测量/计量、机械、设备必须是专业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并具有出厂证明和试验报告。

9、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参加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工作,做好机械使用的平面设置、操作要求。如有变更,应及时向有关人员反映,提出方案由工地负责人和技术、安全人员进行新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审定,并重新交底。

10、机械、机具应实行随机挂牌(管理人、安全操作规程)。

11、班组使用的机具和设备,应按规定周期检查、保养、并有专人建账建卡,挂牌运行。

12、设备的库存摆放应整洁有序。

13、中小型、设备操作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14、电力建设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事故调查处理按(电力建设施工机械管理文件汇编)内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主要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及《电力建设施工机械管理文件汇编》。

第20篇 项目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部分保持良好的机具使用状况,是,

现场安全施工生产的一个关键,因此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及有关规定,为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1 机械、工器具的使用人员必须纳入单位的安全管理中,在安全组织机构中要有机械管理人员参加。

2 认真组织有关安全管理和机械、机具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培训,提高安全管理及操作水平。

3 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规程的要求,做好定期检查试验。使用人员在使用前应严格检查,做到不使用不合格品或以小代大,对存在不能消除缺陷的坚决报废。

4 所有机械、工器具严禁“带病”使用,杜绝使用“报废品”,不许超负荷使用。工程结束,必须把机械、工器具集中,进行专门检查维修。

5 机械、工器具采购必须是专业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并且有出厂证明和试验报告。本单位研制的机械、工器具,要经试验,取得可靠数据后报请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投入使用。

6 机械操作人员应参加施工安全技术的制订工作,做好机械使用的平面布置、操作要求。如有变更,应及时向有关有员反映,提出方案并重新交底。

7 机械、机具应实行随机挂牌(管理人、安全操作规程)。

8 班组使用的机具和工器具,应按规定周期检查、保养,并有专人建帐建卡,挂牌运行。

9 工器具的库存摆放应整洁有序,小型机械、工器具操作使用人员必须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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