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检验制度,如同工地的生命线,旨在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预防事故的发生。它强化了企业的安全管理,提升了工作效率,同时也体现了我们对社会责任的担当。安全制度的存在,不仅减少了潜在风险,还塑造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了员工的归属感与信任。
一套完整的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检验制度应包括以下几点:
1. 设施定期检查:确保防护设备如安全网、防护栏杆、警示标志等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2. 作业前检查:在开始任何工作前,必须对工作区域、工具和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
3. 应急预案:制定并演练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以快速有效地处理意外情况。
4. 培训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5. 违规处罚:设定明确的违规处罚措施,以确保制度的执行力度。
在实施安全制度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 制度应具可操作性:避免制定过于抽象的规则,保证每个员工都能理解并执行。
2. 实时更新:随着工程进展和环境变化,安全制度应及时调整,以适应新的需求。
3. 全员参与:安全不仅是管理层的责任,每个工人都应参与其中,形成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4. 审核机制:建立定期审核机制,检查制度的执行效果,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通过严格执行这些安全设施检验制度,我们可以创建一个安全、有序的施工环境,确保每个工人都能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第1篇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检验制度
1、通道防护搭设(防坠棚)应有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由技术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搭设完毕后由安全部、工程部与项目部相关部门共同参加验收,做好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并悬挂合格标识方可使用。
2、临时用电设施和装置,电器产品必须有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等,安装完毕后在通电前,必须由电器负责人,安全员等参加验收,验收合格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3、施工现场上所有邻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应有专项施工方案或技术安全措施,由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员做好安全技术作业交底后,进行搭设。搭设后,由技术负责人,技术员、项目部安全员、施工协作队伍负责人、施工协作队伍安全员共同参加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2篇 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制度
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制度
1、开展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全体职工自觉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不断增强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之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定。
2、进入施工现场的全体人员都必须进行上岗前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教育的档案资料,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的防护知识,各种防护设施的技术性能和操作方法、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各种严禁的事项等,并经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
3 、特殊作业的工种必须针对本工种的特殊情况进行必要的专业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的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并按期进行复审。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或调换新的工作岗位时,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和新岗位的安全知识教育,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操作。
5、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讨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6、项目部每月组织职工学习一次,总结上月的安全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对屡教不改的进行批评和处罚,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7、开展季节性施工、节假日前后经常性教育。
8、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内容补充。
第3篇 施工现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考评奖罚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依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目前的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罚依据
每逢双月有分管领导参加,工程管理部组织(抽调项目部专职的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参加对在建项目进行抽检,考评标准公司制定的装饰施工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标准,根据汇总表得分情况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级实行奖罚,对评为优良的工地项目部一次性奖励2000元,对不合格工地项目部处罚2000元或扣除该项目2%质保金中的30%,合格工地不奖不罚。
优良:保证项目分值应达到40分以上,汇总表分值应在80分以上。
合格:保证项目分值应达到40分以上,汇总表分值应在70分以上。
不合格:汇总表分值不足70分,有一份表未得分,且汇总表得分在75分以下(汇总表分值不足60分,有一份表未得分,且汇总表得分在60分以下,扣除该项目2%质保金的30%的全部)。
二、平时公司对所属项目进行巡视检查,主要查:安全管理、“三宝、四口”的防护、脚手架(井架)搭拆、施工临时用电、施工机具和压力容器、环境与文明、工程质量等。对平时重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的项目部在年终可评为优秀项目部实行奖励,对不重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项目部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罚。
三、检查中对下例不符合要求的每条处罚50―500元。
安全管理:
1.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施工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未上墙。
2.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安全员。
3.施工现场无施工组织设计和无安全措施内容。
4.施工现场无书面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5.进入施工现场没有经过安全教育作业人员、未建立卡片和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6.班前活动无记录。
7.特种作业人员无上岗证。
8.工伤事故未按规定报告。
9.施工现场未挂安全标语、安全警示牌。
环境文明施工:
1.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未设2.5m高围档,一般路段不设1.8米高的围档和围档材料不稳固、不美观。
2.进入施工现场不佩带工作卡、不穿工作服。
3.施工现场发现有吸烟、地面发现有烟头。
4.装饰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混乱。
5.施工现场不整洁,垃圾堆放不整齐。(包括生活垃圾)
6.在建工程中作宿舍。
7.临时宿舍内环境脏乱差。
8.施工现场不设小便桶、随便大小便。
9.施工现场穿拖鞋、赤膊。
10.施工现场无消防领导小组,未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
11.高处向下抛物和垃圾。
12.施工现场斗殴打架。
13.未经项目部批准,擅自动用明火。
14.噪声、粉尘无措施控制。
15.施工现场焚烧垃圾。
脚手架:
1.脚手架无施工方案和搭设前无交底和验收。
2.脚手架不按规定设置栏杆、扫地杆、剪力撑。
3.操作层排片不满铺。
4.在临街、居民区外立面不设安全围网。
5.脚手架不按规定设置与墙拉结点。
6.自搭钢管平台稳定性差、四周不设防护栏杆、高度超过5米。
7.使用木脚手板不符合安全要求。
8.使用门式活动脚手架多榀组成无安全措施。
井字架:
1.开机人员无证上岗。
2.吊篮无设超高限位、断绳装置。
3.缆风绳架设不符,钢丝绳直径小于9.3mm。
4.地锚设置不符合规定要求,绳卡设置不符合要求。
5.钢丝绳磨损超过报废标准、断丝超过有关规定。
6.卸料平台两侧缺防护栏杆。
7.井字架三面未围网、进出口处缺坠落棚。
8.井字架吊篮乘人上下,爬井架人员。
9.卷相机无设操作棚。
10.卷相机滚筒上无设防钢丝绳滑脱保险装置。
11.井字架基础不符合规定要求。
三宝、四口临边:
1.进入施工现场不正确带好安全帽。
2.高处作业、危险区域不正确使用安全带。
3.带小孩、非施工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4.电梯口、预留洞口、扶梯边口、通道口无安全可靠防护栏杆。
5.楼层周边、阳台边、屋面周边、通道两侧边缺防护措施。
临时用电:
1.没采用三相五线制。
2.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3.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及5台以上总容量在50kw无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4.在建项目(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达不到最小安全距离时无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没有采用一机、一箱、一闸、一漏(未级开关箱)。
6.漏电保安器失灵、无安装。
7.电箱无门、闸刀、插座盖损坏,电线直接插在插座孔内,瓷插头破损。
8.熔断丝用金属或铜丝代替,超过额定规定。
9.机械设备外壳未按规定做好保护接零。
10.施工现场使用塑料线、花线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其它导线。
11.照明线路未按规定架空。
12.使用小太阳灯高度低于2.5米,金属外壳无保护零线。
13.电线乱拉乱接、未按规定架空。
14.电线橡皮破损,接头处和其它地方铜丝外露。
15.电焊机外壳未做保护零线。
16.电焊机接线柱破损。
17.电焊机进出线处缺防护罩壳。
18.手提移动照明不符合安全要求。
19.电焊作业无消防措施或重点部位无人监管。
压力器具,施工机具:
1.气割时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三者之间安全距离不符。
2.安全阀、压力表、胶管不符合安全要求。
3.氧气瓶、乙炔瓶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
4.乙炔瓶未装防止回火装置。
5.焊接、气割不办理动火单。
质量方面:
1.违反装饰装修强制性规范。
2.未经原设计同意,及随意拆除原结构。
3.预制多空板底栓吊杆无措施或未办理手续。
4.机械安全操作牌不上墙。
5.机械设备进场安装后无验收。
6.传动部位缺安全的护罩。
四、该规定从2006年1月份起执行。
第4篇 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管理制度与规定
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酒店应与其签订《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严格执行。
一、 施工单位必须确定一名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劝阻并纠正违章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酒店保安部。
二、 施工单位应按当地消防机关有关规定于开工前办理相应申报手续。
三、 施工单位使用的外省市施工人员除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外,还应持有暂住证和务工证;本地施工人员应持有身份证。施工单位应向酒店提供施工人员上述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备查。
四、 保安部核实施工人员有效证件后,向施工单位发放“临时出入证”。
五、 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佩带“临时出入证”胸卡,并按酒店指定的路线进出。
六、 施工人员入场前必须接受酒店的施工消防安全培训,掌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基本常识和要求。
七、 施工单位电工、焊工、化学危险品管理员及其他特殊工种人员,须随身持有《特殊
工种操作证》方能作业。
八、 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以外区域乱窜或逗留,不得在酒店内留宿。
九、 施工现场不准使用电热器具。严禁施工人员将施工现场作为生活场所使用电、火炉烧火做饭。
十、 施工安装的消防设施和所使用的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并向酒店提供相应的消防检测证明。
十一、 施工现场内不得设置临时仓库。
十二、 施工中使用明火前须经保安部批准,办理动火证后,按规定执行。
十三、 施工现场须按有关消防安全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确保有效。
十四、 施工现场及酒店公共区域严禁吸烟、饮酒,违者罚款(指定部位除外)。
十五、 施工单位将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带入施工现场,须提前向保安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按批准数量带入。
十六、 不得将易燃、可燃物品放于灯具、开关、配电盘等电气设施附近。
十七、 施工中设置的临时线路、照明设备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在当日施工结束后切断电源。
十八、 施工现场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动或使用,消火栓周围3m之内不准堆放物品,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
十九、 施工单位运出酒店的物品需提前与酒店工程部联系,并开具出门条。
二十、 施工单位应对酒店保安部指出的安全问题立即整改,一时不能解决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第5篇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治理制度
1. 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治理制度。
2. 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治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治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职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分,并组织气力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分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气力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排挤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治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间隔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治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 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职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天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4. 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分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条件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分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分及所在地区消防部分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条件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分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条件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5. 消防安全治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职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6. 义务消防队练习计划
为了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告能力,进步业务素质,成为一支练习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订以下练习计划。
(1)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
(2)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通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地熟悉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把握消防器材的操纵知识,进步危险因素分析能力和扑救方法。
(3)及时与当地消防部分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部分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
(4)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纵技能练习,做到“防消结合”。
(5)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情况实际情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7. 特殊重点部位防火治理制度
(1)不准在高压排挤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纵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间隔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间隔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间隔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间隔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目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赏罚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职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材料仓库防火治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进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留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0c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放工前后的检查工作。
9. 木工间防火治理制度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职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职员吸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天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木工间非作业职员严禁进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10. 机修间防火治理制度
(1)机修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机管员全面负责。
(2)机修间各种防火警告牌必须齐全,各种制度上墙。
(3)机械设备安放位置选择公道,电线及配电箱设置规范,做好机械的接地或接零。放工时切断电源。
(4)油类物品要回类存放,配备一定数目有效的灭火器。
(5)按规定做好天天的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11. 电焊间防火治理制度
(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职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纵时,应带好“两证”(特种工种操纵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2. 油漆间防火治理制度
(1)工地油漆间设专职的仓库保管员。
(2)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的基本性质,工作认真。
(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4)建立“禁火区”动火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
(6)严禁闲人进内。
13. 职工宿舍防火治理制度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m2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14. 食堂间防火治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职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进步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职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必须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进易燃物品,炊事职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15. 奖励与惩罚
(1)奖励方法:
1)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进消防工作,成绩显着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着贡献的。
7)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分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施工职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职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第6篇 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要求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消防通道,保证消防车进入现场。
2楼面作业与地面指挥机构要有可靠通讯设备,一旦有险情作业地点可及时向指挥部门报告。
3施工中不得采用易燃材料,不论结构和装饰施工,要及时清除多余的易燃材料,运出大楼到可靠地点放置。
4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应设置专门隔离设备并经过专门审批。
5现场焊割作业人员要进行专门防火教育,工地按工程情况要建立焊割作业的安全规范,如《十不烧》的规定、使焊、割作业按规定进行。
6在装饰施工阶段,油漆等有散发可燃气体的作业,应注意及时通风外还应指定消防安全措施。
第7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险距离,均应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5、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6、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7、发现火警时候,都应迅速准确地报警积极参加扑救。
8、负责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除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10、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8篇 施工现场安全月检、周检、日检管理制度
1. 目的
根据集团公司、事业部《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及相关国家安全规范,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定期检查,找出安全隐患的根源,及时分析、教育、整改,吸取经验,避免类似的安全隐患再次出现,从而从根源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姜堰全民健身中心(含文化馆)内部装饰项目
3. 编制依据
集团公司、投资建设事业部《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4. 管理规定
4.1 安全月度检查流程:
姜堰全民健身中心内部装饰项目安全月度检查定于每月28日进行,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两工区负责人、现场监理、项目现场工程师、生产经理、安全员、施工员、各班组组长等相关人员,于上午8:30在姜堰全民健身中心内部装饰项目部会议室组织月度检查动员会,并按照《姜堰全民健身中心安全月度检查表格》进行任务分配检查完成后,全体检查人员于下午4:30~5:3在文体中心会议室进行安全检查结果汇总分析,并对现场检查成果进行评比,检查结果与当月的安全考核分数挂钩。
4.2 安全周检检查流程:
姜堰全民健身中心安全周检检查定于每周二日进行,由项目现场工程师组织本项目负责人、生产经理、安全员、施工员,并按照《姜堰全名健身中心周检安全检查表格》,进行检查任务分配,检查完成后,各工区人员在各项目会议室进行检查问题汇总,并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及对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责任分析。
4.3 安全日检检查流程:
安全日检作为每天的安全检查,由项目现场工程师负责巡查,并按照《姜堰全民健身中心日检记录表》,进行巡查记录,逐重检查各施工区域安全控制重点部位、各施工人员的习惯性违章及施工的安全环境控制,每周进行安全问题汇总,在施工例会中予以通报。
第9篇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
(2)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
(3)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2.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m2配备2只10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等每25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4) 24m高度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
3.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l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1)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2)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
第10篇 施工现场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在项目部施工现场服务的车辆都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项目部内部的交通管理办法。做到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三证齐全、自觉服从项目部调度员指挥,严格按照现场交通标志和现场道路实际安全行驶。凡各施工单位及项目部各部门自备车辆,必须持有项目部办公室统一发放的内部车辆通行证,凭证出入。凡在各施工现场的临时外雇劳务车辆,入场前必须事先到当地交管部门办理营运手续,然后到项目部办公室办理车辆出入临时通行证。非施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应在门卫登记,留存有效证件,征得门卫同意后,凭项目部内部临时通行证,方可进入,离开施工现场时换回原证件。
二、现场所有车辆都要按现场限速标志限速行驶,时速控制在5公里/小时以内,做到礼让三先,安全行驶。
三、严禁非施工服务车辆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按项目部规定、定点停放。严禁自行车、摩托车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按现场规定定点存放。严禁人货混载,违章拉人,超载超速。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开英雄车、开带“病”车。
四、违反上述任何规定,项目部物资装备科和质量安全科的人员有权当场制止,未造成后果者,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并罚款400元。对造成后果的,依照地主交通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五、所有现场施工服务车辆必须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项目部内部的土方车、机动翻斗车、装载机、罐车、泵车等大型施工车辆,没有单位领导批示,一律不许驶出施工现场大门。各种车辆出门、必须靠右行驶,主动停车,接受质量安科和物资装备科检查。
六、凡拉运物资出门的车辆,必须持有项目部办公室统一印发的物资出门证经门卫审查,印鉴齐全、物证相符方可出门。凡无正式出门证或物证不相符者,任何物品不许拉运出门,门卫有权扣留,扣物后补证无效。
第11篇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7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七)
1、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共同开展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制定安全检查计划,该计划应取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同意。
2、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活动类型有定期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和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检查。
3、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内容根据法规和规范性标准要求,结合安全检查活动的目的和工程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包括现场安全和安全资料等方面。项目监理机构应事先制定检查标准和检查方法,明确参与检查的人员。
4、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采取措施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安全。
5、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通过工程例会等形式向建设工程各方主体通报。
第12篇 某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每项建筑、检修工程都必须在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计划)中有明确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由各级有关管理人员向工人讲清安全操作方法和注意的安全事项。
2、外单位来厂施工,由相应的工程管理部门代表公司与施工单位签定“安全协议”和现场安全交底,并负责检查督促实施。
3、施工现场的运输道路、机械装置、排水系统、材料堆放和仓库工棚等临时设施必须符合安全、卫生、防火要求。
4、施工现场临时架设的电线与作业地点的水平距离和悬吊高度,应征得“甲方”同意并符合本地电业部门的规定。
5、施工现场应有临时安全、交通标志。如危险区域白天应设警戒线、悬挂“危险”、“禁止通行”等标志,夜间应加挂红灯。
6、进入地道、管道、洞室等空气不流通的场所施工,必须先采取防窒息的措施(如通风、通气等)。
7、高空作业所用的材料应堆放稳妥,所用的工具应随手装入工具袋内,防止坠落伤人。
8、工程施工前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并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传达、学习。施工结束拆除脚手架、检修平台等也要制定安全措施,并经施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9、施工拆除的模板、废料,更换下来的工件,无论大、小、轻、重都禁止向下抛掷,要用起重机械,绳索等工具下放,并及时清除出现场。
10、因施工拆除或损坏了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设施、标志必须及时恢复。
第13篇 施工现场电气焊割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一、防火安全规定
1、从事电焊、气割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操作。操作时应持证上岗。徒弟学习期间,不能单独操作,必须在师傅的监护下进行操作。
2、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程序和制度。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申请手续,经项目部领导同意和消防保卫或安全技术部门检查批准,领取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操作。
3、用火审批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审批前要深入用火地点查看,确认无火险隐患后再行审批。批准用火应采取定时(时间)、定位(层、段、档)、定人(操作人、看火人)、定措施(应采取的具体防火措施),部位变动或仍需继续操作,应事先更换用火证。用火证只限当日本人使用,并要随身携带,以备消防保卫人员检查。
4、进行电焊、气割前,应由施工员或班组长向操作、看火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任何领导不能以任何借口纵容电、气焊工人进行冒险操作。
5、装过或有易燃、可燃气体及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管道和设备,在未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焊割。
6、严禁在有可燃蒸汽、气体、粉尘或禁止明火的危险性场所焊割。确需进行焊割时,必须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
7、遇有5级以上大风气候时,施工现场的高空和露天焊割作业应停止。
8、领导及生产技术人员,要合理安排工艺和编排施工进度程序,在有可燃材料保温的部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必要时,应在工艺安排和施工方法上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焊割作业不准与油漆、喷漆、脱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
9、焊割结束或离开操作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赤热的焊嘴、焊钳以及焊条头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上。
10、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割工具和设备。电焊的导线不能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能与气焊的软管或气体的导管放在一起。焊把线和气焊的软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
11、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专人现场监护。
二、看火(监护)人职责
1、清理焊割部位附近的易燃、可燃物品;对不能清除的易燃、可燃物品要用水浇湿或盖上石棉布等非燃材料,以隔绝火星。
2、要坚守岗位,不能兼顾其他工作,要与电、气焊工密切配合,随时注视焊割周围的情况,传奇世界救公主外挂,一旦起火及时扑救。
3、在高空焊割时,要用非燃材料做成接火盘和风档,以接住和控制火花的溅落。
4、在焊割过程中,要随时进行检查,操作结束后,要对焊割地点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离开。在隐蔽场所或部位(如闷顶、隔墙、电梯井、通风道、电缆沟和管道井等)焊、割操作完毕后,要反复检查,以防引燃起火。
5、要根据情况,备好适用的灭火器材和防火设备(石棉布、接火盘、风档等),做好灭火准备。
6、发现电、气焊操作人员违反电、气焊防火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或动火部位有火灾、爆炸危险时,有权责令停止操作,收回动火许可证及操作证,并及时向领导或保卫部门汇报。
三、电焊工的操作要求
1、电焊工在操作前,要严格检查所用工具(包括电机设备、线路敷设、电缆线的接点等),使用的工具均应符合标准,保持完好状态。
2、电焊机应有单独开关,装在防火、防雨的闸箱内,电焊机应设防雨棚。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倍。保险丝不准用铜丝或钢丝代替,!!喜欢一个女人的感觉!!。
3、焊割部位必须与氧气瓶、乙炔瓶、乙炔发生器及各种易燃、可燃材料隔离,两瓶之间不得小于5m,与明火之间不得小于10m。
4、电焊机必须设有专用接地线,和未来老婆的十条约定,直接放在焊件上,接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避雷引下线上。
5、电焊机一、二次线应用线鼻子压接牢固,同时应加装防护罩,防止松动,短路放弧,引燃可燃物。
6、严格执行防火规定和操作规程,操作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与看火人密切配合,防止引起火灾。
四、气焊工的操作要求
1、乙炔瓶、氧气瓶和焊割具的安全设备必须齐全有效。
2、乙炔瓶、氧气瓶和在新建、维修工程内存放,应设置专用房间单独分开存放并有专人管理,要有灭火器材和防火标志。
3、乙炔瓶和氧气瓶不准放在高低压架空线路下方或变压器旁。在高空焊割时,也不要放在焊割部位的下方,应保持一定的水平距离。
4、乙炔瓶、氧气瓶应直立使用,禁止平放卧倒使用,以防止油类落在氧气瓶上;油脂或沾油的物品,不要接触氧气瓶、导管及其零部件。
5、乙炔瓶、氧气瓶严禁曝晒、撞击,大学校园中绝世对联,防止受热膨胀。开启阀门时要缓慢开启,防止升压过速产生高温、产生火花引起爆炸和火灾。
6、焊割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程序。焊割操作时先开乙炔气点燃,然后再开氧气进行调火。操作完毕时按相反程序关闭。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余气。
第14篇 施工现场电气安全技术制度
1.严格遵守各类电气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操纵规程;
2.严格遵守电气安全值班负责制和交接班制;
3.严格遵守电气设备、电气线路的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4.严格遵守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为了保证上述制度的贯彻执行,必须健全相应的考核办法和赏罚规定。
5.电工有权拒尽执行违反电气安全规程的指令,有权制止违反用电安全的行为。
6.发生电气工伤、电气火灾和电气设备等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重伤以上的电气事故、电气火灾和经济损失超过2000元或停工10d以上的电气设备事故,必须在事发后4h内报局(总公司)主管部分。
第15篇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色标管理制度
1、安全色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险的意思。
(2)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3)黄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
2、安全标志
(1)禁止标志: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图形为黑色,禁止符号与文字底色为红色)。
(2)警告标志:是使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图形警告符号及字体为黑色,图形底色为黄色)。
(3)指令标志:是告诉人们必须遵守的意思(图形为白色,指令标志底色均为蓝色)。
(4)提示标志:是向人们提示目标的方向,用于消防提示(消防提示标志的底色为红色,文字、图形为白色)。
安全色包括四种颜色即红色,黄色,蓝色,绿色.
1.安全色的含义及用途 红色表示禁止,停止意思.禁止,停止和有危险的器件设备或环境涂以红色的标记.如禁止标志,交通禁令标志,消防设备. 黄色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需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或环境涂以红色的标记.如景致标志,交通禁令标志,消防设备. 黄色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需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或环境涂以黄色标记.如警告标志,交通警告标志. 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意思.如指令标志必须佩带个人防护用具,交通知识标志等. 绿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可以通行或安全情况涂以绿色标记.如表示通行,机器,启动按钮,安全信号旗等.
2.对比色 对比色有黑白两种颜色,黄色安全色的对比色为黑色.红,蓝,绿安全色的对比色均为白色.而黑,比两色互为对比色.
黑色用于安全标志的文字,图形符号,警告标志的集合图形和公共信息标志. 白色则作为安全标志中红,蓝,绿色安全色的背景色,也可用于安全标志的文字和图形符号及安全通道,交通的标线及铁路站台上的安全线等。
红色与白色相间的条纹比单独使用红色更加醒目,表示禁止通行,禁止跨越等,用于公路交通等方面的防护栏及隔离墩.
黄色与黑色相间的条纹比单独使用黄色更为醒目,表示要特别注意.用于起重钓钩,剪板机压紧装置,冲床滑块等.
蓝色与白色相间的条纹比单独使用蓝色醒目,用于指示方向,多为交通指导性导向标.
第16篇 某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总则
为及时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危急救援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
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工地现场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坍塌、火灾、中毒、爆炸、物体打击、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等,应急预案的人力、物资、技术准备主要针对这几类事故。
应急预案应立足于安全事故的救援,立足于工程项目自援自救,立足于工程所在地政府和当地社会资源的救助。
应急组织
组织机构
应急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该小组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的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
现场抢救组:项目部安全部负责人为组长,安全部全体人员为现场抢救组成员。
医疗救治组:项目部医务室负责人为组长,医疗室全体人员为医疗救治组成员。
后勤服务组:项目部后勤部负责人为组长,后勤部全体人员为后勤服务组成员。
保安组:项目部保安部负责人为组长,全体保安员为组长。
应急组织的分工及人数应根据事故现场需要灵活调配。
应急组织小组职责:建筑工地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工地抢救工作,向各抢救小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110、119、120、企业求援指挥部、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公安部门求援或报告灾情。平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住在工地现场,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紧急事故时,在项目部应急组长抵达工地前,值班者即为临时求援组长。
现场抢救组职责: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医疗救治组职责:对抢救出的伤员,视情况采取急救处置措施,尽快送医疗抢救。
后勤服务组职责:负责交通车辆的调配,紧急救援物资的征集及人员的餐饮供应。
保安组职责:负责工地的安全保卫,支援其他抢救组的工作,保护现场。
救援器材
应急领导小组应配备下列救援器材:
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
抢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
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
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
交通工具:工地常备一辆值班面包车,该车轮值班时不应跑长途。
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
现场急救步骤
现场急救一般遵循下述四个步骤:
当出现事故后,迅速将伤者脱离危险区,若是触电事故,必须先切断电源;若为机械设备事故,必须先停止机械设备运转。
初步检查伤员,判断其神志、呼吸是否有问题,视情况采取有效的止血、防止休克、包扎伤口、固保存好断离的器官或组织、预防感染、止痛等措施。
施救同时请人呼叫救护车,并继续施救到救护人员到达现场接替为止。
迅速上报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以便采取更有效的救护措施。
应急知识培训
应急小组成员在项目安全教育时必须附带接受紧急救援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伤员急救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常识、各类重大事故抢险常识等。务必使应急小组成员在发生重大事故时以较熟练地履行抢救职责。
通信联络
项目部必须将110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号码、企业应急领导组织成员手机号
码、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电话号码,明示于工地显要位置。工地抢险指挥及保安员应熟知这些号码。
事故报告
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企业、项目部除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外,还应按下列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轻伤事故:应由项目部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领导、生产办公室和企业工会。
重伤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24小时内报告上有主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工会组织。
重伤3人以上或死亡1-2人的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工会组织和人民检察机关,填报〈事故快报表〉,企业工程部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应到达现场。
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企业应立即报告当地市级人民政府,同时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组织、人民检察机关和监督部门,在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委托人)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
急性中毒、中暑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
易燃物品爆炸和火灾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员工受伤后,轻伤的送工地现场医务室医治,重伤、中毒的送医疗救治。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的,企业应在8小时内通知劳动行政部门处理。
建筑施工现场事故急救知识一览表 附表6-57
序号
类别
说明
1
触电事故
假如触电者伤势不重,神志清醒,未失去知觉,但有些内心惊慌,四肢发麻,全身无力,或触电者在触电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过来,则应保持空气流通和注意保暖,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并请医生前来诊治或者送往医院。
假如触电者伤势较重,已失去知觉,但心脏跳动和呼吸还在,对于此种情况,应使触电者舒适、安静的平卧;四周不围人,使空气流通;解开他的衣服以利呼吸,如天气寒冷,要注意保暖,并迅速请医生诊治或送往医院。如果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严重缺氧,面色发白或发生痉挛,应立即请医生作进一步抢救。
假如触电者伤势严重,呼吸停止或心脏停止跳动,或二者都已停止,仍不可以认为已经死亡,应立即实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并迅速请医生诊治或送医院:
人工呼吸法。人工呼吸法是在触电者停止呼吸后应用的急救方法。
施行人工呼吸前,应迅速将触电者身上妨碍呼吸的衣领、上衣、裤带等解开,使胸部能自由扩张,并迅速取出触电者口腔内妨碍呼吸的异物,以免堵塞呼吸道。做口对口人工呼吸时应使触电者仰卧,并使其头部充分后仰,使鼻孔朝上,如舌根下陷,应把它拉出来,以利呼吸道畅通。
胸外心脏挤压法。胸外心脏挤压法是触电者心脏停止跳动后的急救方法。
做胸外心脏挤压时,应使触电者仰卧在比较坚实的地方,在触电者胸骨中段叩击1~2次,如无反应再进行胸外心脏挤压。人工呼吸与胸外心脏挤压应持续4~6h,直至病人清醒或出现尸斑为止,不要轻易放弃抢救。当然应尽快请医生到场抢救。
如果触电人受外伤,可先用无菌生理盐水和温开水洗伤,再用干净绷带或布类包扎,然后送医院处理。如伤口出血,则应设法止血。通常做法是:将出血肢体高高举起,或用干净纱布扎紧止血等,同时急请医生处理。
2
火灾事故
火灾急救
施工现场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时,应立即了解起火部位、燃烧的物质等基本情况,拨打“119”向消防部门报警,同时组织撤离和补救。
在消防部门到达前,对易燃易爆的物品采取准确有效的隔离。如切断电源撤离火场内的人员和周围易燃易爆物及一切贵重物品,根据火场情况,机动灵活的选择灭火器具。
救火人员应注意自我保护,使用灭火器材救火时应站在上风位置,以防因烈火、浓烟熏烤而受到伤害。
必须穿越浓烟逃走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用湿毛巾或湿布捂住口鼻,或贴近地面爬行。身上着火时,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缝,泼水降温,呼救待援。
在扑救的同时要主要周围情况,防止中毒、坍塌、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第二次事故的发生。
在灭火后,应保护火灾现场,,以便事后调查起火原因。
烧伤人员现场救治。
伤员身上燃烧着的衣服一时难以脱下时,可让伤员躺在地上滚动,或用水洒扑灭火焰。如附近有河沟和水池,可让伤员跳入水中。如肢体烧伤则可把肢体直接浸入冷水中灭火和降温,以保护身体组织免受灼伤的伤害。
用清洁包布覆盖烧伤面做简单包扎,避免创面污染。
伤员口渴时可给适量饮水或含盐饮料。
经现场处理后的伤员要迅速转送医院救治,转送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呼吸、脉搏、血压等的变化。
3
严重创伤出血伤员救治
止血
当肢体受伤出血时,先抬高伤肢,然后用消毒纱布或棉垫覆盖在伤口表面,在现场可用清洁的手帕、毛巾或其他棉织品代替,再用绷带或布条加压包扎止血。
当肢体动脉创伤出血时,一般的止血包扎达不到理想效果。这时,就先抬高肢体,使静脉血充分回流,然后在创伤部位的近心端放上弹性止血带,在止血带与皮肤间垫上消毒纱布棉垫,以免扎紧止血带时损伤局部皮肤。止血带必须扎紧,要加压扎紧到切实将该处动脉压闭。同时记录上止血带的时间,争取在上止血带后两小时以内尽快将伤员转送到医院救治。要注意过长时间的使用止血带,肢体会因严重缺血而坏死。
包扎、固定
创伤处用消毒的敷料或清洁的医用纱布覆盖,再用绷带或布条包扎,既可以保护创口预防感染,又可减少出血帮助止血。
在肢体骨折时,可借助绷带包扎夹板来固定受伤部位上下两个关节,减少损伤,减少疼痛,预防休克。
在房屋倒塌、圬陷落中,一般受伤人员均表现为肢体受压。在解除肢体压迫后,应马上用弹性绷带绕伤肢,以免发生组织肿胀。这种情况下的伤肢就不应该抬高,不应该局部按摩不应该施行热敷,不应该继续活动。
搬运。
经现场止血、包扎、固定后的伤员,应尽快正确地搬运转送医院抢救。不正确的搬运,可导致继发性的创伤,加重病情甚至威胁生命。搬运伤员要点:
肢体受伤有骨折时,宜在止血包扎固定后在搬运,防止骨折断端因搬运振动而移位,加重疼痛,再继发损伤附近的血管神经,使创伤加重。
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左右,及时止血、包扎、固定伤肢以减少创伤疼痛,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在搬运严重创伤伴有大出血或已休克的伤员时,要平卧运送伤员,头部可放置冰袋或戴冰帽,路途中要尽量避免振荡。
在搬运高处坠落伤员时,若疑有脊椎受伤可能的,一定要使伤员平卧在硬板上搬运,切忌只抬伤员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动员。因为这样会使伤员的躯干过分屈曲或过分伸展,致使已受伤了的脊椎移位,甚至断裂将造成截瘫,导致死亡。
4
中毒事故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中毒事故,均应设法尽快是中毒人员脱离中毒现场,中毒物源,排除吸收的和未吸收的毒物。
救护人员在将中毒人员脱离中毒现场急救时,应注意自身的保护,在有毒有害气体发生场所,应视情况,采用加强通风或用湿毛巾等捂住口、鼻,腰系安全绳,并有场外人控制、应急,如有条件的要使用防毒面具。
在施工现场因接触油漆、涂料、沥青、外掺剂、添加剂、化学制品等有毒物品中毒时,应脱去污染的衣物并用大量的微温水清洗污染的皮肤、头发以及指甲等,对不溶于水的毒物用适量的溶剂进行清理。吸入毒物中毒人员尽可能送往有高压氧舱的医院救治。
在施工现场食物中毒,对一般神志清楚者应设法催吐:喝微温水300~500ml,用压舌板等刺激咽后壁或舌根部以催吐,如此反复,直到吐出物为清亮液体为止。对催吐无效或神智不清者,则送往医院救治。
在施工现场如已发现心脏、呼吸不规则或停止心跳、呼吸的时间不长,则应把中毒人员移到空气新鲜处,立即施行口对口(口对鼻)呼吸法和体外心脏挤压法进行抢救。
5
中暑后抢救
夏季,在施工工地上劳动或者工作最容易发生中暑,轻者全身疲乏无力,头晕、头疼、烦闷、口渴、恶心、心慌;重者可能突然晕倒或者昏迷不醒。遇到这种情况应马上进行急救,让病人平躺,并放在阴凉通风处,松解衣扣和腰带,慢慢的给患者喝一些凉开(茶)水、淡盐水或西瓜汁等,也可给病人服用十滴水、仁丹、藿香正气片(水)等消暑药。病重者,要及时送医院治疗。
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 附表 6-58
序号
演练应急预案名称
计划演练时间
支持人
备注
1
意外伤害应急救援预案
与大型机械意外事故紧急预案一道演练
2
防台风、暴雨应急救援预案
3
突然停电应急救援预案
4
大型机械伤害应急救援预案
与意外伤害的急救预案一道演练
5
食物中毒应急救援预案
6
触电伤害应急救援预案
7
消防应急救援预案
8
爆炸应急救援预案
9
油料、化学品大面积泄露应急救援预案
10
水管爆裂应急救援预案
第17篇 简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罚款制度范例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任何工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发现一人次罚款 20 元;班组成员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 500 元;帽壳己换,不起安全保护作用的每发现一人次罚 20 元。一人连续被罚三次以上,将停工学习、教育,因不戴安全帽而发生了轻伤亡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负。
2. 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违者每发现一人次罚 20 元。班组成员一次有三人被罚,罚班组长 100 元。
3. 酒后人员严禁作业,违者每发现一人次罚款 100 元,酒后作业发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担经济责任外,将视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4. 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发现带小孩进入现场每人次罚款 50 元,因小孩年幼无知而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监护人自负,因乱动机械设备而造成经济损失者,由监护人全部负责。
5. 严禁任何机械工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发现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每发现一人次罚 50 元,私自将机械交给非专业人员驾驶,每发现一人次罚 100 元,处罚后仍不改正者,加倍处罚。
6. 木工区易燃处严禁吸烟,发现违者每一人次罚款 20 元
7. 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安全管理,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安全纪律罚款 20 元/人次。
8. 接到隐患整改单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或拖延执行者,罚款 200 元/人次。
9.脚手架上各施工班组物件,未及时清理,罚款 100 元/人次。
10.擅自拆卸安全栏、门、网、脚手架、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意拆除和挪动脚手架基本构件,任意破坏消防器材者,每发现一人次罚款 100 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11.严禁上、下施工,攀翻脚手架,每发现一人次罚款 100 元。
12. 高处作业向下抛扔物品,每发现一人次罚款 100 元。
13. 严禁非专业电工任意拉线、接电、拆电缆、电线、电动机具以及开关、插座等,每发现一人次罚款 200 元,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14. 各班组未能按有关安全规范施工,经发现并被要求限期整改的,未能在期限内按要求整改完成的,每次罚款班组长 1000 元以上。在延期整改时间还未能按时完成的,予以重罚,起点罚金 2000 元以上。
第18篇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一、项目部全体员工每年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培训。
二、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三、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项目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四、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施工现场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应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培训方式:
1、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
2、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
3、通过制作墙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
三、各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每日施工结束后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五、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六、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七、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八、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九、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第19篇 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 施工的一般安全技术要求
1.1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工人讲解安全操作方法。凡是不了解本制度的施工技术人员和未受过安全技术教育的工人,都不许参加现场的施工工作。
1.2 安全技术交底。在单项工程开工前,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对分包方进行安全技术总交底;在单位工程、分部和分项开工前,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3 施工用的临时建筑、设施,必须按有关要求进行设计,并经工程技术负责人审核和上级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竣工后要由工程负责人会同安全技术人员检验验收后,方能使用。
1.4 施工现场平面管理必须充分考虑安全。作业区域的孔、洞、坑、沟应盖好、填平或架设围栏,并配有明显标志。工作场所应有安全卫生及防火要求,施工作业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5 遇有六级以上的强风的时候,禁止露天进行超重工作和高空作业。
1.6 必须做好季节性的安全工作: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洪防台,冬季防滑防冻,防火防煤气中毒。
1.7 在天然光线不足的施工地点或在夜间作业时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
2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管理
2.1 对于从事高空作业的职工,必须定期进行体检。经医生诊断,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不能从事高空作业。
2.2 各单位对于高空作业的人,应该提供工具袋。
2.3 高处作业的工具、设施、防护用品等必须事先进行检查,材料、物品必须堆放平稳,使用的工具要系安全绳,用后要放入工具袋内,严禁高处水平与垂直投掷工具、材料。
2.4 两米(含两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无安全防护设施时,不得施工和作业,不准在高坡、屋架、檀条及其它构件上行走。禁止在未经固定的结构上栓系绳索。高处作业时穿戴必须利落,严禁穿高根鞋、拖鞋、凉鞋和裙子进行高空作业。
2.5 睡觉不足或酿酒人员,禁止高处作业。
2.6 未经工地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更动、拆迁脚手架和一切高空作业安全防护设施。
2.7 高处作业的下方,必须视情况设置围栏、安全网或划出安全区,有必要时设专人监护。
2.8 要避免同时进行多层立体交叉作业,当施工需要非交叉不可时,应采取特殊有效的安全措施。在进入施工场所之前,应事先与上层施工作业的单位、施工班组取得联系,互相协作、配合好,作业时,一定要设专人监护。
2.9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或严冻的天气,应停止露天作业。
3 施工用电安全技术管理
3.1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2 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3.2.1 掌握安全用电基本常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3.2.2 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2.3 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3.2.4 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出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3.2.5 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3.3 临时用电工程的检查时间:施工现场每周一次。
3.4 配电线路
3.4.1 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3.4.2 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3.4.3 架空线路导线截面的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3.4.3.1 导线中的负荷电流不大于其允许载流量。
3.4.3.2 线路末端的电压偏移不大于额定电压的5%。
3.4.3.3 单相线路的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三相五线制的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
3.5 配电箱和开关箱
3.5.1 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各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3.5.2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统一的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3.5.3 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3.5.4 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3.5.5 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3.5.6 电气装置的选择
3.5.6.1 配电箱、开关箱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和不合格的电器。
3.5.6.2 总配电箱应装设总隔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3.5.6.3 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3.5.6.4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3.5.6.5 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3.5.6.6 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3.5.6.7 进入开关箱的电源,严禁用插销连接。
3.5.7 使用和维护
3.5.7.1 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识。
3.5.7.2 所有配电室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由专人负责。
3.5.7.3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和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和维修时必须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3.5.7.4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3.5.7.5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1)送电操作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2)停电操作顺序: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4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
4.1 各单位的压力容器在安装、使用、检验、修理和改造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4.2 各种气瓶都要进行登记、编号、上台帐;要定期检查其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如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准发放和使用。
4.3 使用各种气瓶的工人,都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操作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定,未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一律不准上岗独立操作。
4.4 氧气瓶和乙炔瓶在使用时,其放置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在狭窄处最小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m;同时距离明火十公尺以上,避免在阳光下暴晒,搬动的时候不能碰撞。
4.5 氧气瓶要有瓶盖,氧气瓶的减压器上应该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并且不能和可燃气瓶同放一处。
4.6 乙炔发生器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乙炔瓶在任何情况时,都必须垂直放置。
4.7 气瓶使用时,必须戴好防护安全帽,气瓶开、关时要用不沾油污的专用工具,瓶嘴严禁沾油。气瓶开、关时,操作人员应站在瓶嘴侧面。
4.8 使用各种气瓶,要防爆,严禁用火烤;要放在专用小车和气瓶架上。
5 脚手架安全技术管理
5.1 脚手架工程的施工设计应列入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5.2 安装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的钢管,长度以4-6.5m和6.1-6.3m为宜;禁止使用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者有裂纹的钢管,各个钢管的连接部分要完整无损,以防倾倒或者移动。
5.3 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5.4 金属脚手架的立杆,必须垂直地稳放在垫木上,在安置垫木前要将地面夯实、整平。
5.5 脚手架施工准备
5.5.1 单位工程负责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脚手架的要求,向搭设和使用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5.5.2 按规范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对所使用的材料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5.5.3 经检验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挂钩分类,堆放整齐、平稳,堆放场地不得积水。
5.5.4 脚手架的搭设场地应进行清理、平整,并做好排水。
5.6 脚手板必须使用五公分厚的坚固木板,凡是腐朽、扭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的木板都不能使用。
5.7 脚手架搭设完毕或分段搭设完毕,应按规范要求对脚手架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5.8 脚手架工程的现场检查应着重以下各项:
5.8.1 构配件和加固件是否齐全,质量是否合格,连接和挂扣是否紧固可靠。
5.8.2 基础是否平整坚实、支垫是否符合规定。
5.8.3 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5.8.4 垂直度及水平度是否合格。
5.8.5 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第20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为了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您收集整理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对您有帮助!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
(1)建筑工地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施工现场轮流安全值班制,落实安全责任制。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执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及注意事项。
(2)施工现场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图,对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仓库、加工车间作业场地、主要机械设备、办公地点、生活设施合理安排,布局应符合安全要求。现场必须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安全警示牌。
(3)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做到现场材料、构件堆放整齐稳固,堆放不得超过限定高度。严禁靠近防护棚、建筑物墙壁堆放。对油漆及有害物品,应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的专用仓库,做到现场文明整洁。
(4)组织职工管理人员和工人学习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班组每周一为安全活动日。利用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安全知识,提高职工安全生产自身保护意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新工人进场,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安全技术规范,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照明用低压的确定,并有检查验收记录。
(6)对于脚手下架搭设、塔式起重机、井架的安装必须有方案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安全网拉设、“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完成后,经项目部检查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并经常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7)施工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注意和关心所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和工人遵章守纪情况发现违章及纠正。专职安全员要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组织定期检查,查制度的落实,查设备完好,查安全设施,查操作行为,查安全“三宝”使用,查现场文明施工,做到防患于未然。
(8)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分库存放,通风良好。对配电室、木工车间、仓库、施工作业层、生活区域设消防灭火器,专人保管使用,并挂设警示牌。
(9)特殊作业人员,一定要按特种工种作业的安全规定进行施工,特殊作业一定要向安全管理机构部门请示,待方案批准后才能施工。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二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在符合安全要求。
3、现场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应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记录牌、工程概况牌等有关安全的设备。
4、现场排水在的全面规划,排水沟应经常清理疏通,保持流畅。
5、道路运输应平坦,并保持畅通。
6、现场内材料堆放必须按现场布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作业中留置的木材、钢管等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
7、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网、护杆、各种限制保险装置等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
8、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宣传牌、警示牌,还要在危险部位悬挂明显的规定标志,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9、施工现场的配电、保护装置、避雷保护、用电安全措施等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10、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11、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规定行。
10、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11、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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