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危险品的管理是不可忽视的一环。它们可能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不仅威胁员工的生命安全,也可能对企业财产和社会环境造成严重损害。因此,建立健全的危险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是确保企业稳定运行,保障人员安全,维护企业声誉的基石。
1. 明确责任:确定各部门和岗位在危险品管理中的职责,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
2. 储存规定:设立专门的储存区域,遵循分类、隔离的原则,避免危险品相互反应。
3. 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操作流程,包括领取、使用、废弃等步骤,确保每个操作员都清楚流程。
4. 应急预案:预备应对泄漏、火灾等紧急情况的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1. 训练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危险品知识和安全操作的培训,提高他们的风险意识。
2. 标签标识:所有危险品必须清晰标注其性质、危害和应急措施,防止误操作。
3. 监控与检查:设置监控系统,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4. 记录与报告:详细记录危险品的进出库、使用情况,发现异常立即上报。
危险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是企业安全文化的体现,它要求我们在实践中不断细化和完善,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能得到有效控制。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保障安全的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
第1篇 危险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
1、实验教学用化学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并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
2、化学危险药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实行“五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本帐目(两本日记帐)、双把门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3、化学危险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化学危险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4、定期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务使帐物一致。
5、使用危险试剂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填写《易损耗仪器、药品日记帐》,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6、对实验中危险品的遗弃及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7、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8、专管人员对化学危险品的保管和使用中的安全性负有全部责任。
第2篇 危险品车辆停放及停车场安全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3. 内容
3.1 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3.2 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已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超载报警器和行驶记录仪。
3.3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2)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处置。
(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到具备危险化学品清洗资质的单位清洗,严禁擅自清洗或者倾倒残液。
3.4 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必须取得规划许可,并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的要求。
3.5 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1)停车场要保证专用车辆有地方停放,专用停车区域(周围)悬挂或粘贴“危险”标志。
(2)所有在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不允许装载有危险货物。
(3)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对车辆出场、回场进行登记,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
(4)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5)停放的车辆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挡消防栓。
(6)停放的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7)停放车辆按顺序停放在专用停车场所,现场应设置定置线、区域标志、警示标志、道路指示标志、限速标志、进出口标志、减速带等。
(8)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
(9)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10)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车场内应保持清洁和道路畅通,进出口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11)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和监控系统,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12)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停车场。
(13)做好《停车场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停车场场记录》等相关记录。
3.6 公司建立专用停车场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3.7 车场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
3.8 公司对违反危险化学品车辆停放管理的行为人,按照责任追究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第3篇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为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害,防止化学危险物品在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灾害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化学危险物品的分类、采购、运输、储存、发放和使用的安全技术要求和管辖范围等内容。
2引用规定
2.1gbj 16-87消防条例
2.2国发(1987)14号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
2.3gbj 74-84石油库设计规范
2.4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3定义
本制度采用以下定义:
3.1生产需用的化学危险物品是指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体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3.2 易燃物品:指闪点在61摄氏度以下的液体对热撞击磨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的固体物品,统称为易燃物品。
3.3 易爆物品:指在外界作用下,易发生剧烈化学反应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对周围的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
3.4 有毒物品:指进入人体肌肤,达到一定的能量和体液组织发生生物化学反应或生物物理反应,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功能,引起病理状态,甚至危及生命统称毒害物品。
4职责
4.1管理、使用部门必须各负其责,采购处对化学危险物品的采购安全负责,化学危险物品的采购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采购。
4.2采购处对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运输安全负责。
4.3 各相应使用部门对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4.4 安全设备处对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和使用负有监督指导责任。
5管理内容
5.1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使用:
5.1.1化学危险物品相关人员(如采购员、保管员、管理员等)应认真学习有关理化知识,熟知、掌握各类化学危险物品的性能和采购、运输、保管、使用中的安全规定。
5.1.2凡需进入库房的各种油料,按照规定要求存放,对不包装、不符合要求、有渗漏现象的要拒收。强化化学危险物品存放和领用中安全运行控制措施,保障不出任何灾害性事故。
5.1.3化学危险物品存放场所必须履行出入登记手续,无关人员不准进入。
5.1.4从事化学危险物品的人员必须执行国家《消防条例》生产工艺及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1.5在危险品库周围安全距离内不准放任何可燃物料,严禁烟火,明火作业。特殊情况须经武装保卫处、安全设备处同意后方可作业。进入盛装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内作业,必须执行危险作业审批规定。
5.1.6严禁在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区,作业区用餐和饮水。
5.1.7作业后剩余的有毒有害物品,必须如数回收妥善保管。
5.1.8库房如发生火警时,应立即报告,充分使用现场消防设备进行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5.2化学危险物品运输安全要求:
5.2.1运输用的车辆,必须是经上级主管安全部门核定的车辆。
5.2.2驾驶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具备化学危险物品运输的专业知识及驾驶技术熟练的合格人员担任。
5.2.3运输过程中,必须执行有关运载化学危险物品的规定。
5.2.4运输过程中,物品应捆绑牢固,严禁人货混装。
5.3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5.3.1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库内,高温季节应控制库存量;汽油、酒精等均应存放入危险品库,辨明物品名称、数量,并分类存放;
5.3.2库房所有电源设备,应按设计规范,采用防爆、密封型设备,应备有停电时所用照明用具,不准使用明火灯。
5.3.3库区内禁止吸烟,严禁携带火种。库房周围禁止使用明火。库房内应备有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库内应通风良好,高温季节适时用冷水喷淋;
5.3.4开桶或移位应轻放,严禁撞击,启闭油罐(桶)的入孔,桶盖测量液面和取样作业时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所用器皿或工具应符合安全要求;用料部门应有专管员,技术员指定堆放地点,若有余量应及时办理手续。在进行上述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戴口罩,站在上风口,避免中毒。
5.3.5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库房,须符合gbj 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库房区域须设立完整的防火和防毒用具,要有明显的“禁止烟火”及安全标志,
5.3.6消防通讯设施必须完备。
6相关文件
6.1《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奖惩制度》
6.2《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度》
6.3《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7记录
《化学危险品库安全检查表》
化学危险品库安全检查表
库房位置:
序号
检查内容与要求
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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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30
31
1
库房通风良好、通道畅通、
照明符合库房要求
2
库房地面平整、物品摆放整齐、牢固可靠
3
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防火防毒设施
4
各种规章制度齐全、健全出入记录
5
化学毒品按国家规定分类存放
6
剧毒物品另设专柜储存
7
剧毒物品建立双锁、双帐管理制度
8
有毒物品及其废渣,废液的处理要符合环保排放要求。
整改处理意见:
检查人:检查月份:是:√否:×待修或在修:△
第4篇 某危险品堆场防火安全制度
一、专用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防火安全设施要求:
1、 危险货物场地要远离港口其他设施和人员稠密地区,必须有明显的警戒线和警戒标志。
2、 危险货物场地严禁烟火,必须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以及急救、防护设施设备。
3、 危险货物场地通风良好,尽量保持阴凉、干燥的环境,要有防火防雨设施和隔离设施。
4、 危险货物场地的灯火和电器设备必须是防爆型,夏季高温季节必须专门设计喷淋装置。
5、 在危险货物场地设立安全告知牌,提示安全警告。安全告知牌上应标明“危险货物重地,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50m内严禁烟火”,告知牌上的内容必须鲜明醒目,体现危险警示作用。
6、 在危险货物场地设立安全生产责任牌,并附上安全操作规程和紧急救援措施。紧急救援措施必须包含化学事故应急预案中指挥中心的联系电话;防火、防毒应急措施;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措施等内容。
7、 在危险货物场地设立逃生路线牌,明确指示逃生路线。
二、专用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 定时进行安全设施检查,保证防火安全设施的齐全和完好。
2、 建立危险货物集装箱进出场记录表制度。
3、 建立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存检查制度,每隔四小时对危险货物集装箱的堆存状况进行检查。
4、 建立夏季高温季节易燃类危险货物喷淋降温制度,在高温季节的9点到15点之间的高温时段对易燃类危险货物集装箱实行喷淋降温。
5、 建立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的24小时监管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和靠近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严禁在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附近产生明火现象。
温州金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营运操作部
二oo七年十一月八日
第5篇 危险品车辆停放及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3. 内容
3.1 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3.2 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已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超载报警器和行驶记录仪。
3.3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2)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处置。
(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到具备危险化学品清洗资质的单位清洗,严禁擅自清洗或者倾倒残液。
3.4 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必须取得规划许可,并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的要求。
3.5 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1)停车场要保证专用车辆有地方停放,专用停车区域(周围)悬挂或粘贴“危险”标志。
(2)所有在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不允许装载有危险货物。
(3)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对车辆出场、回场进行登记,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
(4)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5)停放的车辆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挡消防栓。
(6)停放的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7)停放车辆按顺序停放在专用停车场所,现场应设置定置线、区域标志、警示标志、道路指示标志、限速标志、进出口标志、减速带等。
(8)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
(9)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10)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车场内应保持清洁和道路畅通,进出口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11)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和监控系统,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12)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停车场。
(13)做好《停车场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停车场场记录》等相关记录。
3.6 公司建立专用停车场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3.7 车场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
3.8 公司对违反危险化学品车辆停放管理的行为人,按照责任追究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第6篇 危险品车队安全培训教育学习制度
(一)组织有关人员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的各种安全生产培训,制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学习考核计划。
(二)每月组织两次以上安全教育培训、业务学习,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精神,落实安全工作任务。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三)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召开,参加的人员为公司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
(四)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为:1.、国家安全生产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道路危险运输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政策;2、公司概况、行业特点,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应急预案等各种管理制度;3、道路危险货物分类、特性、危害性、包装、标志标识、应急措施等知识;4、本公司危险货物运输的特性及其安全注意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分析;5、预防事故的一般知识以及发生事故的应急救援知识;6、运输、装卸作业实践等。
(五)参加人员必须按时到会,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参加的向公司请假,安全教育纳入考勤管理对无故缺席的按照劳动合同给予处罚、待岗和解聘的处理。
(六)缺席人员由公司采取发放学习资料,单独召集进行学习教育培训等方式进行补课,学习内容不变,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到位,确保培训教育面达到1 0 0 ﹪。
第7篇 危险品存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一、对公司存放的酒精、固化剂、油漆、胶水、氧气瓶等应设专用仓库保管。
二、实行专人专管,并建立严格的出入库和领用登记手续。
三、生产领用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经办人、车间及生产部要坚持层层把关,实行签字审批制度。
四、库房要求通风、干燥、防火、防潮。
五、各类物资注明标识,分开对方。
六、坚持盘点制度,防止丢失。
七、运输或搬动时要注意轻拿轻放,防止相互碰撞造成事故。
八、在运输过程中,要选用有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客户进行承运。
第8篇 小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星五小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单位主管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2、严格进出库登记制度,并有专人、专箱(橱)保存,实行两人同时加锁开、关的制度。
3、领用危险品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实验多余的应及时退还给保管人员入库。
4、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规范操作使用,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实习。
5、任何个人不准私自收藏、保存危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事故则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第9篇 危险品车辆安全运输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期、重要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及时解决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突发事件,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秩序正常,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期、重要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值班。
三、引用文件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交运发﹝2022﹞33号)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指标》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四、职责
1、安全员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值班的组织和落实。
2、公司领导,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值班的组织和落实。
安全员对公司安全生产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公司领导负责安全生产值班期间的全面领导和统筹安排。
五、相关要求
1、值班时间
①重大节假日期间。
②重要时期、重要活动期间。
③上级指令要求期间。
2、值班计划
公司的安全生产值班计划,由安全保卫员会同办公室制定,报公司领导批准。
3、值班人员
①公司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值班编制进行轮流值班,所有值班人员执行24小时值班制。
②公司领导值班:由当日值班领导带班,成员由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组成。
4、值班人员责任
①公司值班领导,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事务的督促检查、突出问题和突发事件的处理。
②公司值班领导,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信息传递工作。
③安全员负责人,负责全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信息传递工作。
④其他值班人员,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5、值班工作纪律
①公司在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期、重要活动前,应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确定必要的值班人员。
②公司应及时通知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前的准备工作。
③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按时到岗,尽职履责,不得擅离职守或随意缺岗。在值班期间,严禁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找人替岗时,必须请示当日值班领导进行批准。
④值班人员应对要害部位、重点设施设备情况、车辆运行安全情况、生产作业安全状况、消防等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发生)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和报告,并做好相应记录,记录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文字通顺,字迹清楚。
⑤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上签到,值班记录交由安全保卫处存档备查。
⑥公司对失职渎职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10篇 高中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淳高高中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为了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给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定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地控制安全事故带来的危害,使学校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江苏省高淳高级中学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化学危险物品(剧毒物品)的范围:化学危险物品系指易燃、 易爆、剧毒、放射性、易制毒、强腐蚀性及其它带有危险性的物品。二、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易制毒、强腐蚀性及其它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指定工作认真负责,双人双锁,相互监督。严格落实治安岗位责任制。保管人员须经过消防安全及有关专业知识培训。化学危险物品的领用,由专人负责,持化学危险物品使用申请相关学科负责人签字的领料单到校化学危品仓库办理领料手续,并做好详细的领料和使用记录。
三、使用者必须具备业务能力、保管知识,熟悉使用物品的性能特点,杜绝违章操作,要采取必须的自我保护安全措施。
四、储存室符合防火、防爆、防盗、防泄漏等安全管理要求;对存放地点和危险物品要经常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爆炸事故发生。三、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得在同一室内存放。四、危险物品的购买、领用必须有专人审批,限量发放。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用剩数量及时退库。严禁任何人私自将危险物品带出保管室或实验室。
五、学校一般不得购买剧毒药品,因实验所需必须购买的须经教育主管部门严格审批,并按以上程序严格管理。
六、危险品的进货量及储存量需要严格控制,出入库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储存必须贴有标签。
七、师生在正当使用危险物品时应严格按照安全使用规定去操作,不得违规使用。有关责任人认真督查、指导,严防事故发生。
五、化学危险物品的负责人要经常对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教职员工、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生使用危险物品时,教师应详细指导监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
防护措施。
六、化学危险物品的空容器、变质料、废溶液、溶渣等应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第11篇 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停放及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 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 、法规 ,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本公司从事危险化学品装载、道路运输、运输途中停车、运输完成清洗回场、停车以及停车管理等活动的驾驶员、押运员和停车场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第四条 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已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凭备案信息卡进入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须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安装告示牌,标明化学品的名称、种类、罐体容积、最大载质量、施救方法、企业联系电话;在车身两侧和尾部喷涂毒、爆字样;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和两侧粘贴反光带,标示车辆或者罐体的轮廓。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罐车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
对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罐车推广使用han阻隔防爆技术。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超载报警器和行驶记录仪。
第五条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2、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应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分别设置易燃易爆区、低毒区和一般化学品停放区,做到分类停放。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处置。
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到具备危险化学品清洗资质的单位清洗,严禁擅自清洗或者倾倒残液。
第六条 公司专用停车场必须接受以下相关部门的相关监督管理:
1、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停车场的安全监督管理;
2、公安局治安部门对停车场资质的审批和运输安全规范的监督管理;
第12篇 麻毒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1、本院的麻毒药品、危险品,必须实行专人专锁和专库管理。
2、严格执行储领、清退制度,收发及时登记帐目,必须2人签字。
3、对失效、过期、变质的麻毒药品、危险品进行销毁,必须在保卫科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妥善处理。
4、麻毒药品、危险品运输必须专人押送,保证麻毒药品、危险品的监护和安全进仓。
5、麻毒危险品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防火、防爆、防盗等要求。
6、麻毒危险品仓库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7、进入危险仓库,严禁吸烟和禁止明火照明。
第13篇 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检验制度
1.承运危险品的车辆必须符合西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规定的技术等级符合cb7258—87标准的—级完好车况的标准车辆。
2.车辆必须经西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年审合格,并经季度强保合格,手续齐全,且持有交通运输管理处颁发的危险品营运证、危险品道路运输路单、公安部门签发的准运手续。
3.车辆配置的危险品标志牌、标志灯齐全完好。车辆的灯光、雨刮、转向、制动等机件必须处于良好状况,功能齐全有效。
4.车辆所配灭火器、防火罩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5.拉运危险品的车辆必须符合规定,防雨、防晒、防滑设施齐全。
6.产品装车不准超高、超载,不准有混装或捎带燃油等禁忌物品。
7.装车产品必须与准运证相符,装车的产品箱、件数必须与押运单、交货单相符。
第14篇 危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危险品是指我院使用的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及刺激性强烈的药品、卫材及试剂等。为加强危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险品必须按其性质和安全要求,分门别类分库储存。
三、危险品仓库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要有醒目的“严禁烟火”及“危险品”和安全警示系列标志,按规定配备消防与安全器材。
四、危险品仓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工作人员应熟悉和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五、危险品管理应严格执行入库验收、出库验发、在库养护的管理原则。收、发双方应认真核对物品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并检查包装及容器是否完整,如发现包装破损、物品泄漏及其他异常现象应及时更换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仓库管理必须保持帐、卡、物三者一致。
六、危险品的变质及失效品、残液及残渣、废弃空容器和包装等应妥善处置,不得乱丢乱放,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危险品仓库必须做好安全防患和劳动保护工作,防止危险品泄漏、失窃、伤害和火灾等事故发生。
第15篇 剧毒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剧毒化学品管理,严防丢失、被盗、被抢和中毒事故的发生,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安机关有关剧毒化学品治安管理工作的要求,特立此剧毒化学品“五双”安全保卫制度。
1. 实行双人保管制度
收货时坚决做到双人在场,互相监督。每月盘点库存物资一次,发现差错及时追查弄清。
2. 实行双人领用制度
发货时坚决做到双人在场,做到按提货单上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发货,不弄虚作假。
3. 实行双把锁制度
由双人保管剧毒化学品仓库钥匙,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丢失、被盗、或者误售、误用;如发现剧毒化学品丢失、被盗、或者销售、误用时,必须立即追查和上报有关人员,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4. 实行双本帐制度
由双人做好剧毒化学品的进销记帐工作,并对剧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各人做各人的帐,并由两人每日核对帐务,做到帐货相符。
5. 双人验收制度
剧毒危险品进库时,双人到场验收,核对送货单数量,签具回单,核对无误入库,双人记帐。
第16篇 小学危险品安全保管使用制度
小学危险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
1、实验教学使用的化学危险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内,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还要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
2、化学危险品室、柜,必须专人管理,管理人要有较高的责任感,懂得各种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做到“五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本帐目、双把门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3、化学危险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化学危险品室列为重要防范区。
4、定期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做到账物一致。
5、使用危险试剂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填写《危险试剂领用单》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6、对实验中危险品的遗弃及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得随意倒入下水道内。
7、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8、专管人员对化学危险品保管和使用的安全性负有全部责任。
9、保管和使用人员对室内财物、用电等安全负全部责任。
第17篇 防火安全制度-危险品仓库
1. 危险品库严禁烟火,严禁带进火种。
2. 危险品应按不同性质分类存放,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要分库存放,严禁混放。
3. 严格保管、领用制度,必须做到帐物相符。
4. 危险品库必须专人负责保管,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5. 危险品库实行双人双锁制,使用防爆灯具。
6. 保持仓库门、窗、锁完好无损,工作结束应及时切断电源,方能离开。
7. 保管员必须经过考核,取得合格证;懂得消防知识、保管知识、危险品的性质及危险程度,并能正确使用各类灭火器。
第18篇 学校园林保洁部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物业园林保洁部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对学校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本制度适用于园林相关工作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
2.电源火源附近,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它危险物品。
3.凡使用和保管易燃品的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消防灭火常识。
4.基本要求
(1)禁烟区域内禁止吸烟,也不得吸烟而擅离岗位。
(2)进入施工区域禁带火种,尤其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场所。
(3)禁止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工具或衣服等。
(4)进入仓库的人员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服装和带铁钉的鞋。
5.易燃品储存保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专用仓库和专用储存设施,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专人管理。
(2)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应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灾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电气照明设备。
(3)要有防火、防爆、防盗的储存设施。
(4)要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5)不得超量存放。
6.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入库验收、出库登记制度。
7.油料等易燃物品的领取,要经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由 2名以上人员共同办理领取手续,严禁烟火。
8.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应根据物品的不同性质,配备相应的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库房管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扑救初期火灾的知识以及正确使用灭火器材的方法。
9.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管理人员要定期定时对其门窗及周围环境进行安全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库房安全。
第19篇 爆炸品危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爆炸品、危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五双制度。五双即双人保管、双把琐(匙)双本账、双人发货、双人领用。
(2)出入库登记制度。无论何人进出库区都须详细登记。
(3)安全检查制度。检查有分工,职责明确,记录详细,及时整改
(4)清点帐物制度。保管员每周清点,保卫和物资部门每月清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禁止吸烟制度。进库人员必须交出火种。机动车入库,排气管必须带上火星熄灭器。禁止拖拉机进入库区。
(6)安全操作制度。搬运装卸及堆装易爆物品必须轻装,轻卸,轻拿轻放,严禁摔掼撞击,开箱应使用不会产生火花的工具,并应在专门的发放时间内进行。
仓库保管人员的’一日三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仓库的保管人员一日三查,即上班后、当班中、下班前检查。查垛码是否牢固,查包装是否渗漏,查电源是否安全,查库内温度,在雨雪天时候有雨雪进入库房等。
第20篇 小学学校危险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
1、实验教学使用的化学危险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内,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还要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
2、化学危险品室、柜,必须专人管理,管理人要有较高的责任感,懂得各种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做到“五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本帐目、双把门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3、化学危险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化学危险品室列为重要防范区。
4、定期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做到账物一致。
5、使用危险试剂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填写《危险试剂领用单》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6、对实验中危险品的遗弃及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得随意倒入下水道内。
7、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8、专管人员对化学危险品保管和使用的安全性负有全部责任。
9、保管和使用人员对室内财物、用电等安全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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