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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安全检查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5

景区安全检查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景区安全,关乎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是我们企业声誉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石。有效的安全制度能预防事故,降低风险,提升游客满意度,同时也是对员工负责的表现。我们必须认识到,安全制度不仅是法规的要求,更是我们对每一位游客和员工的承诺。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应急预案:针对火灾、自然灾害、医疗急救等突发情况制定详细的操作流程。

2. 培训规定:定期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员工熟悉应急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3. 设施检查:每日开放前对游乐设施、建筑、步道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4. 游客管理:设立清晰的警示标识,限制危险区域进入,并监控游客行为以防意外发生。

注意事项

1. 制度应简洁明了,易于理解和执行,避免产生歧义。

2. 定期更新,以适应新的安全威胁和法规变化。

3. 强调责任分配,明确各部门和个人的安全职责。

4. 制度的执行需要严格监督,违反者应有相应处罚,确保制度权威。

安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全体员工的参与和配合。只有将安全意识融入日常工作中,才能真正实现景区的安全运营。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游客创造一个安全、愉快的旅游环境。

景区安全检查制度范文

第1篇 景区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管理员负责每天上班后,检查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劳动纪律,对事故苗头和违章作业的现象及时纠正、制止和教育,并提出防范措施。同时,检查游玩设施、安全通道、防护栏杆等设施是否完好。

2、景区安全管理人员应结合日常情况,对重点部位,每天要巡回检查,作好记录,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景区安全。

3、景区领导每年2—4次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景区全面的安全大检查。

4、安全管理员要不定期地联合有关人员进行专业性、季节性、节假日前后等专项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和方案,及时向上级汇报,并落实按期实施。

5、安全检查实行“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代”,并且及时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第2篇 景区酒店客房安全制度

景区酒店客房安全管理制度

楼层服务员要做到四勤,即勤转、勤看、勤问、勤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处理。客房服务员清理垃圾时要将未烧下的烟头用水烧灭后再倒入垃圾袋中。

发现有陌生人在楼面俳徊,客房工作人员要礼貌地上前询问,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立即报告安全部,由安全部的人员前来处理。注意为住店客人保密,不要将客情告诉无关人员。

为防止内部人员作案,每班领用的客房总钥匙需进行登记。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客房总钥匙。工作人员要妥善保管好所使用的各级客房总钥匙,不要乱放或遗失,不要为不熟的人开房门,如果客人钥匙没有带,应当请客人亲自到前台去取。

服务员在生日清扫客房时,要注意检查客房区域和客房内的安全装置,如门锁、窥镜、闭门器、疏散指示灯等是不完好。另外,要注意检查客房内的电器设备有无短路、漏电、超负荷使用等情况,如有发现,立即报告。清扫完客房后,要将房门锁上。

客房服务员在打扫卫生的时候,如是有访客进入房间,应有礼貌地请访客在外等候。夜班服务员应注意来访人是否都已离开客房,如果会客时间已过,应有礼貌地请客人离开,或报安全部和大堂经理处理,访客如需在店内留宿,应请访客前去前台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客人外出,服务员要及时进房查看检查有无不安全因素。

严禁客人在客房内使用酒店所禁用的各类电热器具及大功率电设备,一旦发现立即阻止并报告安全部。服务员如果发现客房内有易燃易爆、枪支弹药、化学剧毒等物品,应立即报告安全部。

客房工作人员应熟悉各种应急措施并能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楼层领班应确保本辖区内的消防器材和设备完好,清洁,保证客房区域安全通道的畅通并保持消防通道的门处于关闭状态。

客人结帐离店时,收款处的人员要立即通知该楼层服务员及时查房,清点房内的物品,检查客人有无将店内物品带走,房内有无不安全隐患,如发现客人的遗留物品应及时还给客人,如客人已离店,将物品上缴领导,如果发现可疑情况一定要逐级上报。

洗衣部工作人员应按规定操作,熟悉各种应急措施,并能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第3篇 某旅游景区旅游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1总则

1.1确保景区游览秩序正常,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和景区的安全。

1.2本规定适用于景区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

2职责2.1场务管理部门负责景区的游览秩序、日常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及贵宾接待的保卫工作。

2. 2场务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及用电安全,负责消防报警设施维护保2.3各部门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安全工作。

3工作程序3.1游览秩序的维护和日常安全保卫工作3.

1.1场务管理部门实行昼夜定岗巡查制度,负责景区游览秩序的维护和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3.1.2场务管理部门的保安人员负责本景区闭园后及晚间维护景区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3.1.3景区的保安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填写执勤记录。

3.1.4景区门卫负责对进出景区的员工、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工作。

3.1.5景区保卫人员按照值班查岗规定值班和检查景区内的秩序。

3.1.6景区各部门均应在开园期间协助做好景区游览秩序维护及安全工3.

1.7景区如发生突发事故,按《景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处理。

3.1.8景区保卫部门接到上级保卫部门或景区领导下发的贵宾接待计划通知后,按规定制定相应的保卫方案,并做好保密工作。

3. 2消防安全

3.2.1 消防工作应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三级防火责任制,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层层负责,形成整体的、全方位的防火网络。

3.2.2 各下属单位应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责任,做好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

场务管理部门的消防队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执行责任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3.2.3 场务管理部门消防人员负责全景区的消防安全监督与检查,24时值班,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3.2.4 景区防火责任人员按《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规定,每天不少于一次对辖区的消防设施、游览场所、餐厅、商场进行严格检查。

如发现设施损坏,立即填写《消防安全意见书》报相关部门及时维修;

如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报告,由其通知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3.2.5 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场务管理部门负责,修理后由场务管理部门安排有关人员负责验收确认。

3.2.6 场务管理部门消防人员负责消防报警器的监管,每天填写《消防值班记录》。

3.2.7 突发火灾时,按《景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处理。

3.2.8 消防人员应按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做好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消防演习工作。

3. 3施工现场安全

3.3.1 施工单位进入景区施工前,先与景区工程管理部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确保安全。

3.3.2 场务管理部门按《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规定,对现场防火安全进行控制。

第4篇 景区酒店财务安全管理制度

景区酒店财务安全管理制度

经常对财务进行检查、堵塞漏洞、防止贪污腐败行为,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管理现金、支票、收单和各种物资。

财务部及更多收款员在营业结帐完毕时,必须将现金、支票上交财务部门负责人,锁入专用保险柜,各营业点不得存留超过规定数额的现金过夜。财务人员去银行取送现金、支票等,要有专车接送,并有安全部人员护卫,未经批准,中途不得办理与此项工作无关的事。

财务部的各种钥匙、印章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存放,不得带出店外。办公场所及各营业点严禁存放私人现金及贵重物品。

每天按时清点财务部所属各独立核算单保险柜存放的备用金。所放的备用金不得超出规定限额,钥匙专人携带,保险柜的另另一套钥匙由财务部经理保管,财务部任何人员不得私配保险柜钥匙,不得将保险柜密码外传,过节放假或淡季放假时要与安全部配合,对保险柜加封。

采购大量的物资时,财务部应把好关,当物资进店时,应由财会对货物的品种、数量、价格、质量进行验收。

制定饭店对客财务政策和程序,做到既方便客人,又防止逃帐和坏帐。

财务各仓库严禁吸烟,严禁携带火种进入,严格按仓管理程序办理领货发货工作,仓库管理人员在下班时,严格检查,无寻常后,关好门,把钥匙交到安全部值班室,严禁私配钥匙和钥匙过夜,仓库管理人员应熟练操作使用各消防器材。

第5篇 某景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做好游览区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感,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有秩序地参观游览,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风景区内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景区全体工作人员履行安全职责,实行责任制。

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是安全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安全领导小组人员对安全工作负间接领导责任。

第四条 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2、制定本景区安全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4、组织安全宣传教育;

5、组织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6、改善安全条 件,完善安全设施;

7、发生事故时及时组织抢救;

8、协助调查事故原因。

第五条 有秩序地维护游客参观游览,游览前必须宣讲游览的安全事项和有关要求。

第六条 严格执行核定载客的规定,严禁无证上岗,严禁酒后驾船,严禁单独载客行船。

第七条 船只破漏失修或驾船工具缺损不准开船;病、残人员不准开船;洪水超过警界线不准开船;照明设备不全不准开船。

第八条 划船载客,谨慎操作,必须平稳,要靠右边缓速行驶,转弯要减速鸣示,靠码头要小心并提醒游客注意安全,不能发生硬碰撞。

第九条 导游、渡工必须提醒游客坐船时备带救生衣。

第十条 遇停电时先稳定游客,导游不得离开队伍,把游客带到安全的地方就地休息等待送电。二十分钟后因发电机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送电的必须报告领导,及时派员把游客带出来。

第十一条 导游员要提示游客安全事项,严防触摸路边电缆及电器设备,及时制止游客误偏安全地划。

第十二条 安全员及安全领导小组各部主管人员,要每天对所负责事项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十三条 安全领导小组每星期五统一全面对地下河的行人步级、栏杆、码头、船只、照明、灯光线路、吊桥、配电房、发电房等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大检查。

第十四条 发生事故时,及时组织人员抢救并做好善后处理、调查工作。

第十五条 违反本制度按《员工奖惩条 例》处罚。

第十六条 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实施执行。

第6篇 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与教育。

2、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经营场所按规定要求配备灭火器、应急灯,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4、经营、生活场所有各自的防火分区和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设有疏散标志。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6、经营产所不得存放危化品。

7、严格执行用火安全制度,用火作业前应清除用火点附近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并准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

8、严格控制野外用火。不得随意丢弃烟蒂,不得在野外使用明火。未经允许不得在景区内使用明火取暖、烧烤、篝火等。

第7篇 旅游景区旅游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1.1确保景区游览秩序正常,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和景区的安全。

1.2本规定适用于景区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

2职责

2.1场务管理部门负责景区的游览秩序、日常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及贵宾接待的保卫工作。

2.2场务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及用电安全,负责消防报警设施维护保

2.3各部门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安全工作。

3工作程序

3.1游览秩序的维护和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3.1.1场务管理部门实行昼夜定岗巡查制度,负责景区游览秩序的维护和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3.1.2场务管理部门的保安人员负责本景区闭园后及晚间维护景区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3.1.3景区的保安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填写执勤记录。

3.1.4景区门卫负责对进出景区的员工、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工作。

3.1.5景区保卫人员按照值班查岗规定值班和检查景区内的秩序。

3.1.6景区各部门均应在开园期间协助做好景区游览秩序维护及安全工

3.1.7景区如发生突发事故,按《景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处理。

3.1.8景区保卫部门接到上级保卫部门或景区领导下发的贵宾接待计划通知后,按规定制定相应的保卫方案,并做好保密工作。

3.2消防安全

3.2.1消防工作应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三级防火责任制,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层层负责,形成整体的、全方位的防火网络。

3.2.2各下属单位应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责任,做好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场务管理部门的消防队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执行责任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3.2.3场务管理部门消防人员负责全景区的消防安全监督与检查,24时值班,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3.2.4景区防火责任人员按《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规定,每天不少于一次对辖区的消防设施、游览场所、餐厅、商场进行严格检查。如发现设施损坏,立即填写《消防安全意见书》报相关部门及时维修;如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报告,由其通知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3.2.5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场务管理部门负责,修理后由场务管理部门安排有关人员负责验收确认。

3.2.6场务管理部门消防人员负责消防报警器的监管,每天填写《消防值班记录》。

3.2.7突发火灾时,按《景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处理。

3.2.8消防人员应按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做好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消防演习工作。

3.3施工现场安全

3.3.1施工单位进入景区施工前,先与景区工程管理部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确保安全。

3.3.2场务管理部门按《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规定,对现场防火安全进行控制。

第8篇 某景区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管理员负责每天上班后,检查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劳动纪律,对事故苗头和违章作业的现象及时纠正、制止和教育,并提出防范措施。同时,检查游玩设施、安全通道、防护栏杆等设施是否完好。

2、景区安全管理人员应结合日常情况,对重点部位,每天要巡回检查,作好记录,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景区安全。

3、景区领导每年2—4次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景区全面的安全大检查。

4、安全管理员要不定期地联合有关人员进行专业性、季节性、节假日前后等专项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和方案,及时向上级汇报,并落实按期实施。

5、安全检查实行“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代”,并且及时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第9篇 某旅游景区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设施管理、保护,确保景区时单位转产及游客人身安全,特制定管理、保护措施如下:

1、景区内一切安全设施的设置、管理、保护、维修均由景区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景区内协调单位(商铺、酒店)应积极协助,并有义务、有负责配合共同做好景区的“四防”工作。

2、景区内所有大小建设工程项目必须经专家论证,有关部门审批,上级领导同意后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施工建设,景区内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权或随意乱拆乱建。

3、景区内各单位所设的饮食旅馆业、娱乐场所必须经有关单位(部门)严格审批,符合消防要求具备“四防”条件的准予经营。

4、景区内游览(开放)区和植物核心(禁区),设有明显的告示牌,景点危险地段设置护拦杆,预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10篇 景区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景区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监控室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并培训考核上岗,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值班人员接班时检查主机各项显示屏是否正常。

2、消防值班人员应加强设备管理、巡查,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测试,以确保消防设备始终处于良好姿态。

3、安全消防人员应熟悉酒店各部位消防设施,设备性能以及相关操作。

4、消防主机发生火灾报警应立即通知安全人员到达现场巡查结果,立即上报。消防监控室应将查报的结果记录清楚以便事后进行核查和分析原因。

5、定期巡查防火制度的落实情况,采取措施对重点防火部位检查监督。

6、定期对员工进行防安全教育培训,建立义务消防队并进行培训。

7、经常巡视检查各点,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定期对消防器材及设备进行检查并进行保养管理。

8、发现火灾,火警,立即报警并组织安全疏散。

9、配合安全部门定期对酒店各点的安全消防设施检查。

10、定期填写安全检查报告,向上级部门汇报。

第11篇 zz景区酒店工程部安全管理制度

景区酒店工程部安全管理

工程部应注意维护、保养好重要的设施、设备建立建全各部位的安全操作规范

电工和司炉工等重要岗位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重要部位如锅炉房、配电房、制冷、制热、机房、电脑房等未经所属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非该处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高充责任心,明确哕位职责、严格遵守操作规定,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必须经过安全和消防知识的培训,做到会使用消防器材,掌握各种应急措施。电脑房的工作人员不得将外来磁盘插入使用,以免染上病毒同时还要防范通过电了邮件等途径感染病毒,以及防范互联网睥黑客入侵酒店电脑系统,窃取酒店机密或修改酒店主页。重要部位要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要建立班前班后检查制度和交接制度,确保安全。

第12篇 某某景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做好游览区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感,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有秩序地参观游览,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风景区内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景区全体工作人员履行安全职责,实行责任制。

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是安全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安全领导小组人员对安全工作负间接领导责任。

第四条 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2、制定本景区安全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4、组织安全宣传教育;

5、组织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6、改善安全条 件,完善安全设施;

7、发生事故时及时组织抢救;

8、协助调查事故原因。

第五条 有秩序地维护游客参观游览,游览前必须宣讲游览的安全事项和有关要求。

第六条 严格执行核定载客的规定,严禁无证上岗,严禁酒后驾船,严禁单独载客行船。

第七条 船只破漏失修或驾船工具缺损不准开船;病、残人员不准开船;洪水超过警界线不准开船;照明设备不全不准开船。

第八条 划船载客,谨慎操作,必须平稳,要靠右边缓速行驶,转弯要减速鸣示,靠码头要小心并提醒游客注意安全,不能发生硬碰撞。

第九条 导游、渡工必须提醒游客坐船时备带救生衣。

第十条 遇停电时先稳定游客,导游不得离开队伍,把游客带到安全的地方就地休息等待送电。二十分钟后因发电机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送电的必须报告领导,及时派员把游客带出来。

第十一条 导游员要提示游客安全事项,严防触摸路边电缆及电器设备,及时制止游客误偏安全地划。

第十二条 安全员及安全领导小组各部主管人员,要每天对所负责事项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十三条 安全领导小组每星期五统一全面对地下河的行人步级、栏杆、码头、船只、照明、灯光线路、吊桥、配电房、发电房等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大检查。

第十四条 发生事故时,及时组织人员抢救并做好善后处理、调查工作。

第十五条 违反本制度按《员工奖惩条 例》处罚。

第十六条 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实施执行。

第13篇 景区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必须配备合格的专业电工。

2、禁止使用无厂家、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及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气设备。

3、必须对供电设备、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进行接地保护,接地装置的电阻值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4、电工工作时需佩戴合格安全防护用品。

5、必须在电源或分路部位安装漏电保护器,电线应套非燃管保护,熔丝不得用铁丝、铜丝代替。

6、严禁在电热器具的安全距离内摆设易燃、易爆物品。

7、严禁湿手接触带电开关、拔插电源插头及更换电气元件和灯泡等。

第14篇 景区酒店餐饮部安全制度

景区酒店餐饮部安全管理制度

1、餐饮部服务安全管理

在餐饮服务过程中,服务人员要注意保管和照看客人的物品防止丢失或被盗,在自助餐厅,由于客人不时起身离桌,服务员更要提高警惕。

如客人饭酒过量,服务人员应注意观察,在可能的情况下婉言劝其少酒,以免发生醉酒闹事、伤人、斗殴等意外事故。对已醉酒的客人应立即通知大堂经理和安全部,以防意外。

有重要客人参加的宴会、酒会、餐饮部要指定专人服务并根据要求对食品留样备查。下班时要将重要的烟、酒及饮料锁好,防止被盗。

在宴会或各种活动以后,服务人员要检查有无留下火灾隐患。

2、厨房生产安全管理

不允许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不卫生的菜肴及食品。

厨房生产管理人员坚持验收把关,餐具消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餐厅后台,在食品生产过程中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保持厨房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孽生条件的措施,垃圾和废弃物定点摆放,及时清理。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世间员也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办理健康证,无证人员不得参加接触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厨师应保持个人卫生,在工作前必须将手洗干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许留长指甲和戴配饰,不得使用超过保存期限的食品或食品原料,不得生产不卫生的仪器和饮料。

厨房人员要注意安全操作,严禁操菜刀等利器嬉戏打闹,不准擅自离开正在加热的油锅,保持排油烟器的清洁。

各厨房人员在下班时,要严格检查煤气、水、电是不关闭,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在确保无异常后锁好门、关好窗,各岗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电器、加热炉、饮食用品要由专人负责并严格遵守操作程序。

厨房工作人员应熟悉各种应急措施,并能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3、食品储存卫生管理

做好防霉、防虫、控制温、湿度及定期进行食品库房的清扫和消毒。减少外界因素对食品的污染。各类食品应分类存放,食品与非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卫生质量存在问题的食品与正常食品,短期存放与较长基存放的食品,以及具有异味食品与易吸异味的食品,均不能混杂堆放。

对入库的食品应做好验收工作,变质食品不能入库要对库存食品定期进行卫生质量检验。

四、食品销售卫生管理

餐饮部服务员要定期检查身体,一旦发现有某种传染病,要立即调离,经常对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进行有关食品卫生的教育。

销售的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一定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不得销售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各种餐具、茶具和盛放在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设备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防止食品污染。

第15篇 旅游景区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设施管理、保护,确保景区时单位转产及游客人身安全,特制定管理、保护措施如下:

1、景区内一切安全设施的设置、管理、保护、维修均由景区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景区内协调单位(商铺、酒店)应积极协助,并有义务、有负责配合共同做好景区的“四防”工作。

2、景区内所有大小建设工程项目必须经专家论证,有关部门审批,上级领导同意后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施工建设,景区内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权或随意乱拆乱建。

3、景区内各单位所设的饮食旅馆业、娱乐场所必须经有关单位(部门)严格审批,符合消防要求具备“四防”条件的准予经营。

4、景区内游览(开放)区和植物核心(禁区),设有明显的告示牌,景点危险地段设置护拦杆,预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16篇 景区养生酒店客房安全工作制度

a景区养生酒店客房安全工作制度

一、熟悉酒店和本楼层情况,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每月定时检查消防器材是否正常,一旦发生情况便了如指掌,指挥客人撤离。

二、 掌握本楼层的住客情况,严格执行验证制度,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特、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

三、 服务人员工作期间不准会客,不准将朋友或其他部门员工带入楼层,更不准私自带入客房内。

四、 做好客房房卡锁匙保管工作,领用房卡锁匙要办理领用登记手续,不准将锁匙带出楼层。

五、 对于多人进出的房间,客人出去后,应进房检查电器、烟头等情况。

六、 走房检查要及时细致,有遗留物品应及时按规定设法交还客人,并做好遗留物品的登记工作。

七、 服务员离房时必须检查房间门是否锁上,对房内的贵重物品要仔细观察,如发现易燃物、枪支及危害他人安全的物品立即报告上级。

八、 房间内不得乱拉电线,增加电器,如有发现及时上报上级。

九、 要注意是否有客人将宠物带进房内,如有发现及时报大堂副理处理。

十、 每月定期检查房内的设备使用情况,排查电器开关和房间装饰物等可能因长期使用而发生的安全隐患。

十一、楼层的布草间、工作间非本楼层员工不得入内,人离门锁,严禁在此抽烟。

十二、 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将内部情况、客人住宿情况等告诉无关人员,防止泄密。

十三、 如客人需要帮忙开门,必须核对客人的房号、姓名、入住时间、经核对无误后方可给客人开门。清洁续住房期间,客人回房时,应核对客人的身份,确认客人的房卡是否能开启,以防客人走错房间。

十四、 总要求:勤查隐患、防范未然、坚决执行制度,确保酒店宾客安全。

十五、 凡违反本制度,给予罚款50元/次,并给予书面警告,屡犯不止的给予辞退处理。引发安全事故的,还应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其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法、或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17篇 景区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a为保障游客的安全,使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明确职责并能形成统一协作,高效运转,做好预防措施,杜绝重大意外事件的发生,有条不紊地开展好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景区安保管理体系,健全景区各项安保制度,确保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和实施各项应急预案,做好各项预案的演练、演习工作。

三、做好各重点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水上安全、山林防火制度、措施的有效落实和实施。

四、负责服务区的值勤巡查和停车场安全管理的工作。

五、落实各保安岗位、各安全员的管理制度。

六、安全员岗位管理规定

(一)熟悉景区治安岗位职责、任务、工作要求,掌握小区内的保安工作规律及特点,加强重点岗位(如财务、水上安全、护林防火等)的安全防范。

(二)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遇事汇报。

(三)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做到依法办事。

(四)熟悉本岗位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五)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治安案件的发生。

(六)积极配合卫生、绿化、维修等其它服务,制止违章行为,防止破坏,不能制止解决的问题向值班室或主管领导报告。

(七)廉洁奉公,坚守原则,是非分明,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八)不得在景区内介绍或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不得接受游客的赠与。

(九)注意观察来往人员的情况及其携带的物品,发现可疑人员要选择适当的位置加以监视并及时报告。

(十)驱赶景区范围内践踏草地、乱散发广告、捡垃圾等违章人员。

(十一)要按点、按时、按线路认真仔细的巡逻,加强治安管理工作,保安人员要做好来访记录。景区内实行24小时警戒,保安员要着装整齐统一,举止大方,文明礼貌,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七、保安岗位交接班管理规定

(一)按时交接班,接班保安员应提前到达岗位,如接班人员未到,当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二)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的值勤情况和当班应注意的事项。

(三)向下班移交值班记录本,交接人员应在值班记录本上签字。

(四)接班人员应将上一班交下的值班装备查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本上注明交接情况。

八、巡逻员岗位管理规定

(一)治安巡逻员必须加强责任心,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按责任区域分工,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

(二)治安巡逻员因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撤离工作岗位或不按规定巡逻而造成的被盗案件、破坏事故、火灾事故等各种隐患,按损失价值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三)治安巡逻员发现盗窃、破坏及各种事故隐患不抓获,不上报,不排除而贻误时机造成损失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解除劳动合同。

(四)治安巡逻员如有内外勾结监守自盗者按其盗窃价值的双倍罚款,解除劳动合同,交公安部门处理。

(五)安巡逻员在巡逻执勤时发现犯罪分子并将其抓获或排除大的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者,给景区或游客避免造成较大损失的,景区给予一定的奖励。

安保部经理职责

一、负责景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保证景区财产和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维护消防设备设施的完好,健全消防安全治安保卫制度,落实防范应急措施,保障游客的财产及生命安全。

三、疏理景区外道路环境、保证道路通畅。

四、有积极的应急求援措施,对突发事件有应变能力。

五、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理事故隐患,重大问题,应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一旦发生事故,负责组织拯救现场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六、负责停车场车辆停放的安全管理。

七、负责提交安全管理书面工作意见,主要包括针对景区的安全状况提出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经费开支计划。

八、协助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培训、教育工作。

九、负责协调完善各应急预案的演练实施工作。

第18篇 景区旅游安全管理制度

旅游景区旅游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1.1确保景区游览秩序正常,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和景区的安全。

1.2本规定适用于景区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

2职责

2.1场务管理部门负责景区的游览秩序、日常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及贵宾接待的保卫工作。

2.2场务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及用电安全,负责消防报警设施维护保

2.3各部门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安全工作。

3工作程序

3.1游览秩序的维护和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3.1.1场务管理部门实行昼夜定岗巡查制度,负责景区游览秩序的维护和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3.1.2场务管理部门的保安人员负责本景区闭园后及晚间维护景区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3.1.3景区的保安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填写执勤记录。

3.1.4景区门卫负责对进出景区的员工、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工作。

3.1.5景区保卫人员按照值班查岗规定值班和检查景区内的秩序。

3.1.6景区各部门均应在开园期间协助做好景区游览秩序维护及安全工

3.1.7景区如发生突发事故,按《景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处理。

3.1.8景区保卫部门接到上级保卫部门或景区领导下发的贵宾接待计划通知后,按规定制定相应的保卫方案,并做好保密工作。

3.2消防安全

3.2.1消防工作应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三级防火责任制,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层层负责,形成整体的、全方位的防火网络。

3.2.2各下属单位应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责任,做好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场务管理部门的消防队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执行责任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3.2.3场务管理部门消防人员负责全景区的消防安全监督与检查,24时值班,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3.2.4景区防火责任人员按《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规定,每天不少于一次对辖区的消防设施、游览场所、餐厅、商场进行严格检查。如发现设施损坏,立即填写《消防安全意见书》报相关部门及时维修;如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报告,由其通知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3.2.5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场务管理部门负责,修理后由场务管理部门安排有关人员负责验收确认。

3.2.6场务管理部门消防人员负责消防报警器的监管,每天填写《消防值班记录》。

3.2.7突发火灾时,按《景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处理。

3.2.8消防人员应按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做好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消防演习工作。

3.3施工现场安全

3.3.1施工单位进入景区施工前,先与景区工程管理部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确保安全。

3.3.2场务管理部门按《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规定,对现场防火安全进行控制。

第19篇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五)

一、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游客、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旅游景区文物、建筑等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旅游景区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三、旅游景区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与消防安全管理人,使消防工作与景区建设相适应。

四、旅游景区应当根据景区建设的需要,成立安全防火委员会,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

五、旅游景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时,应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六、经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报原审核单位的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核准后方可变更。

七、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八、旅游景区的建筑工程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根据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九、旅游景区应当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十、旅游景区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十一、旅游景区应当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记录,对发现的和公安消防机构提出的火灾隐患,及时消除。

十二、旅游景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十三、旅游景区应当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十四、在禁止烟火的地域,旅游景区应当设置“禁止烟火”的标志牌,对游客的吸烟、使用明火行为加以制止。

十五、旅游景区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必须经持证上岗的员工设计、敷设,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

十六、发生火灾后,应当立即利用现有消防设施、器材,组织专职或义务消防队队员进行扑救,并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十七、在公安消防队赶到火场扑救火灾时,旅游景区应当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火灾的扑救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景区管委会

第20篇 景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3、每日卫生检查,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4、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5、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6、检查内容包括食品储存、熟食制作、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7、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8、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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