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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报告制度汇编12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写报告制度

有哪些制度

报告制度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涵盖了各类报告的类型、格式和提交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周报:员工每周的工作进展和计划。

2. 月报:部门或项目组每月的业绩总结与展望。

3. 季度报告:公司季度业务分析与战略调整。

4. 年度报告:全年财务状况、市场表现和未来规划。

5. 专题报告:针对特定问题或事件的研究与建议。

内容是什么

报告的内容应清晰、准确且具有针对性。周报和月报强调工作完成情况、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季度和年度报告则需深入分析业绩,提出改进措施和战略方向。专题报告应包含问题背景、研究方法、分析结果及实施建议。在撰写时,注意以下要点:

1. 结构化:明确报告的引言、主体和结论,保持逻辑清晰。

2. 数据支持: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增强说服力。

3. 简洁明了:避免冗长的描述,直击要害。

4. 专业术语:恰当使用行业术语,体现专业素养。

5. 反馈机制:报告应包含对反馈的响应,展现持续改进的态度。

注意事项

1. 准确性:确保数据和信息的准确性,避免误导决策。

2. 客观性:保持公正立场,避免个人偏见影响报告内容。

3. 及时性:按时提交报告,反映最新情况。

4. 保密性:处理敏感信息时,遵守公司保密政策。

5. 格式统一:遵循公司设定的报告模板,保持一致的视觉呈现。

6. 互动性:鼓励讨论和反馈,促进团队沟通。

请注意,报告制度的目的是提升效率,促进信息共享,因此在实践中,应灵活调整以适应不断变化的业务需求。

写报告制度范文

第1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怎么写

食品股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全面开展全省企业系统安全生产制度编制工作的通知》党政办[2022]23号文件要求,,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利益减少公有财产损失,保证人员生产安全。

坚持“以人为本、常抓不懈、重在预防”的安全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 工伤保险企业按国家规定为所有从业人员参加以上事故率控制指标为0。

2. 事故报告2.1发生事故后,负伤者、职业中毒受害者本人或事故现场员工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企业安全环保部,必要时应按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和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事故现场扑救和抢救人员,把事故规模、事故损失、人员伤亡程度降到最低程度。

同时应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或送医院处置。

2. 2企业安全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视事故情况会同企业安全保卫部报告上级主管及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安、工会组织等。

3. 事故分类及调查、分析3.1事故按严重程度通常分为:

(1)轻伤事故;

(2)重伤事故;

(3)死亡事故;

(4)重大伤亡事故;

(5)特大伤亡事故;

(6)特别重大伤亡事故。

3. 2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公正、公开和“四不放过”的原则。

3. 3重伤事故由公司主要领导组织技术、生产、安全、工会等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3. 4死亡事故由企业、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 5重大伤亡及其以上事故企业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有关部门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 事故处理

4.1事故主要责任者和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行政或经济处罚按企业规定执行。

4.2重、特大伤亡事故的责任处罚,按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4.3对事故调查组提出的防范措施,企业主管领导组织审核后,由事故单位负责全面落实,预防同类事故的发生。

5.事故伤亡人员处理

5.1由人事劳动保障部会同工会对死亡人员按国家工伤保险标准赔偿并做好善后工作。

5.2受伤人员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到安全部门开具工伤休假证明和工伤治疗证明,受伤人员需人员陪护时,由事故发生单位安排。

5.3公出外地发生工伤事故人员的差族费、补助费由财务部按文件规定执行。

5.4工伤人员的伤残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人事劳动保障部按国家规定报请伤残鉴定。

6. 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记录、分析记录、现场图、报告书、处理决定、防范措施和落实情况等内容资料,安全保卫部应进行归档妥善保存。

第2篇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报告制度怎么写

为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应急处置程序

(一)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即向主管部门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

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抢救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到有急救能力的医疗机构抢救。

(三)保护现场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捯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四)配合调查

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

将病人所吃的食物,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三、对事故延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做好中毒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3篇 建筑材料检验报告填写审核发放制度

建筑材料检验报告填写、审核和发放制度

⑴ 检测报告是判定有关建筑材料的主要技术依据,检测员除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试验外,更重要的是要严格履行审核手续。

⑵ 检测人员要按照规定格式、文字、认真填写,要做到字迹清晰、数据准确、内容真实。检测数据的有效位数和误差表达方式,应按照检验规程有关误差理论进行处理。

⑶ 检测人员在完成检测任务后,应在检测项目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上签字,对检测数据负责。

⑷ 检验报告先由各组指定负责人审核、签字以示对检验质量负责,在审核中如发现错误,应由原填写人重新填,审核人不得擅自更改。

⑸ 经审核后的检验报告交由室内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并盖公章发送委托单位二份留档一份。

⑹ 当发出的检验报告发现错误时,应重新发一份报告代替,将原检验报告收回。

⑺ 检验报告发放前应填写检测试验总台帐、然后核对委托单、项目是否齐全、费用是否清算,核对无误后发放报告,并由报告发放人或领取人在台帐上签字。

第4篇 物业保安部报告制度怎么写

物业保安部报告制度

(六)为及时妥善处理重大或突发事件,避免和控制灾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1)重大或突发事件包括:火灾、电梯困人、爆炸、突发性停电、水浸、盗窃、械斗等破坏行为;

刑事案件;

用户集体投诉;

中央空调主机、发电机、高低压电柜、通讯设备等广场主要设备设施故障;

广场主体结构遭受破坏等。

(2)发生重大或突发事件,参与事件处理的部门或当值领班应立即到现场处理,同时尽快口头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并根据情节决定是否报告公安、消防等机构协助处理。

(3)参与事件处理的部门主管在事件处理后立即填写重大事件报告表,于1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递交公司领导,简明扼要叙述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事件发生的初步原因和处理经过。

(4)重大事件报告表由部门主任签名后上报,如部门主任不在而事件紧急时,可由当值领班签名上报。

(5)参与事件处理的部门应在事件处理完毕后24小时内填写重大事件报告及报警事件报告总结表上报公司领导,如实汇报事件的详细处理过程及结果,找出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提出避免类似情况发生的预防措施。

第5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怎么写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报告处理监督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有效地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海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事故的概念及分类

第一条、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适用本制度。

第二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重大事故:

(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

(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24小时以上(含24小时)的;

(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22.5个工作日以上(含22.5个工作日)的;

(4)直接或间接造成人员死亡的。

第三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较大事故:

(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24小时以内的;

(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10个工作日以上,22.5个工作日以下的。

第四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一般事故:

(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下的;

(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8小时以内的;

(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10个工作日以下的。

事故已经发生,正在进行,并且损失在不断扩大的称为持续性事故,如失火、化学品泄漏等;

事故瞬间发生,已造成损失,但是损失不再继续扩大的称为非持续性事故,如人员触电,设备突发故障等。

第三章 事故报告规定

第五条、对于公司重大事故和持续性事故:

(一)、事故发生后,事发部门当班的领导是事故的第一指挥人,对突发事件的现场抢救负有指挥责任。

主管领导赶到现场后,第一指挥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介绍现场情况并移交指挥权。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事发部门负责人报告。

对于持续性事故。

如果事故发生在夜间或部门负责人不在的情况下,发生事故岗位应立即向值班经理报警,并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

(三)、事发后,部门负责人或值班经理接到报警后,在20分钟内赶往事故地点,并在5分钟内向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报告。

(四)、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并对本单位各类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防止事故扩大或者引发次生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如果事故需要内部救援,部门负责人或值班经理应在接到报警后5分钟内向安全主管部门报警,要求其尽快通知有关部门组成临时事故抢救小组进行抢救。

安全主管部门接到报警后,5分钟内通知相关部门事故情况,并请求救援。

各部门负责人接警后,在5分钟内集合本部门事故求援小组,向小组成员说明事故情况、救援注意事项等,并记录小组成员名单,带领本部门救援小组带上救护和防护装备赶往事故现场。

(六)、如果事故情况需要外部救援,部门负责人或值班经理应在接到报警后5分钟内拨打紧急求救电话(如1

19、120等)寻求外部援助。

报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报警时要沉着冷静,正确简洁;2、讲清事故发生单位名称,事发时间,事发地详细地址;3、讲清事故性质,目前的状态,影响程度,是否有人员伤亡;

4、报警单位,报警人的具体联系方式;

5、现场指挥人员要指派专人在路口、公司门口等地迎接外部救援人员到来。

6、对于公司重大事故,当事部门应当在事发后12小时之内,将事故后的死亡人员、受伤人员名单、人数、伤势情况报安全保卫部、人力资源部,办理工伤手续以及死者的善后处理事宜。

7、对于公司重大事故,若一次发生人员死亡1人以上或一次1~9人受重伤或一次造成100万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公司负责人应在1小时以内向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

第六条、对于公司一般事故和非持续性事故:

(一)、对于非持续性事故,事发后当事部门负责人应当在事发24小时之内,将事故经过、损失程度等情况报安全保卫部。

安全保卫部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

(二)、对于公司一般事故,事发后当事部门应当在事发24小时之内,将事故后的受伤人员名单、人数、伤势情况报安保部及人力资源部,办理工伤手续。

第四章、事故调查规定

第七条、非持续性事故发生后,安保部应当根据事故情况,组织有关部门的人员负责维持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

任何人不得干扰事故调查及善后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八条、持续性事故发生后,安保部首先应当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

在对事故进行了有效控制后,安全保卫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的人员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并对事故进行调查。

第九条、安保部为事故调查的牵头部门,负责组成事故调查小组,组织实施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小组组长由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担任,成员可以包括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动力公司、行政部、生产部,以及事故发生的当事部门等。

第十条、事故调查小组成员应当服从事故调查组的统一领导,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未经事故调查小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小组任何成员不得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或咨询,不得擅自向社会各界发布有关事故前后的任何信息。

第十一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原因、经过及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二)认定事故性质,确认是否存在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行为;

(三)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二条、事故后,安保部应责成当事部门对事故伤亡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初步调查核实后,拟制事故调查报告。

当事部门应当在事发后24小时之内将事故调查报告报安保部。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类别、事故发生简要经过及事故现场情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及事故报告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六)事故的责任认定,以及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七)事故教训、应当采取的防范和整改措施以及整改期限;

(八)事故报告部门、报告人、批准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小组应当对当事部门的事故调查报告进行充分讨论、修改,并达成一致意见。

意见不一致的,根据多数成员单位的意见做出结论,但必须在事故调查报告中说明。

事故调查小组最终将修改后的事故调查报告呈报公司总经理。

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在安保部归档保存。

第十四条、在事故调查过程中,经事故调查小组认定事故属于自然灾害、治安刑事案件或者其他意外事故的,由事故调查小组报请上级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指派有关部门调查。

第五章 事故处理规定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报告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安保部存档备查。

第十六条、安保部按照公司总经理的批复,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依照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和奖惩条例,对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及其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员工予以处分、经济处罚或辞退;

对事故发生后迅速做出反应,积极抢险,挽回公司经济损失的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十七条、安保部负责制定事故的处理结果和监督事后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十八条、对涉嫌犯罪的事故责任人员,事故调查小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移交司法或公安机关处理。

安保部应当掌握对涉嫌犯罪的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结果。

第十九条、事故发生部门收到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后,应当按照事故调查小组规定的期限落实事故处理意见、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应当向安保部报告,经安保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第二十条、事故发生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给于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2)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3)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4)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做伪证的。

第二十一条、事故发生部门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落实事故处理意见、整改措施的,由安保部对相关负责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依照有关国家法律、公司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经济处罚或法律制裁。

安保部 2022年8月8日

第6篇 某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怎么写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成立果陇小学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小组

组长:杨显忠(校长)

副组长:邱正勇(总务主任)

成员: 朱燚、杨良富、姜雪芹、李胜朝、 杨守祥、张启会

姜雪芹、各班班主任

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小组主要成员职责:

1、应急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负责组织抢救中毒师生、安排检

查现场、调查事件的起因负责善后工作。

2、副组长负责组织每天对食堂进行卫生安全检查并客观填写记

录表,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限期整改并向组长报告;

经常与地方

防疫部门联系接受监督。

如果发生食物中毒立刻报告,在组长的领导

下及时展开工作,抢救中毒师生和配合协调解决问题。

三、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程序

1、学校如发生集体中毒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2、一旦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学校有关领导,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汇报。

3、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把中毒的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确保在第一时间保证中毒师生的生命安全。

4、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积极配合卫生和有关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控制食物中毒事故进一步扩大,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6、 食堂中毒事故得到控制后,学校必须将事件的详细情况和最终处理结果、整改情况等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7篇 保健保健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怎么写

第一条 按照保健食品安全法律规定,自觉履行保健食品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商,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销售的保健食品来源合法、手续齐全、安全可靠。

第二条 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经营自律制度,对所采购的保健食品按照法律规定和保健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

查验保健食品感观质量和标签;

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第三条 如实记录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存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第四条 如实记录批发保健食品的流向,详实填写批发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 (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保存载有上述信息的销售票据。

第五条 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真实,档案管理规范,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拍照等方法保存符合要求的记录事项。

第六条 对贮存、保管、运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保健食品,配备与保健食品经营相适应的设备或设施,按照规定和要求贮存、保管、运输保健食品。

委托他人提供贮存、保管、运输等物流服务的,必须审查被委托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相应条件,确保保健食品贮存、保管、运输的安全。

第七条 经营场所保持环境整洁,与经营保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设备或设施清洁、安全、无害,不作 人生活用品使用。

第八条 在贮存、销售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上标明保健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第九条 对贮存、销售的保健食品进行定期检查,查验保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保健食品安全标准的保健食品,主动下架退市,停止销售,并做好退市记录。

对发现不符合保健食品安全标准的保健食品,通知相关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做好相关记录,将情况及时报告辖区工商部门。

第十条 积极配合工商部门依法开展的各项检查活动,如实提供被检查保健食品的票证、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等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 制定保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保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保健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发生保健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在 2 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卫生部门,同时通知事故发生地工商部门。

第十二条 加强对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身体健康的检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经营工作。

不聘用法律、法规禁止的人员从事经营管理工作。

定期对职工进行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建立培训档案。

第十三条 因保健食品安全管理的需要,修改、增加的相关制度书面报告工商部门。

申请人签字(盖章) :

第8篇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怎么写

一、 目的:为建立公司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确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时处理和有效救援,特制订本制度。

二、 范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物种植、养殖、生产、包装、贮藏、运输、经营、消费等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重大伤亡、众多人数患病或者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重大危害的情况。

三、 职责:本公司ceo作为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第一责任人,应及时上报安全事故。

四、 程序: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 由食品引起的一次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30人以上(含30人)的;2、 食品安全事故影响范围跨越县(市、区)级行政区域,并造成严重后果的;3、 其他以食品为载体,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二) 报告程序:

1、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现或发生部门或个人应及时上报ceo,ceo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食品技术监督局报告,同事向相关食品安全部门报告;2、 报告应采取电话、传真或其他快捷有效的方式;3、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分为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

(1)初次报告 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病亡人数,初次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事故的简要经过,直接经济损失估算,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2)阶段报告 包括公司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变化或者上级要求,随时报告事故发展变化情况,处置进展、事故原因,以及对前次报告的补充和修正等;

(3)总结报告 在事故处理结束后,本公司将及时上报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事故发生经过及处理过程、原因及责任,今后防范措施,善后处理及赔偿情况等。

(三) 任何部门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如有隐瞒、缓报、谎报事件发生,将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责任。

(四) 事故发生后,公司将及时调整资金,保障事故的报告、救援、调查处理所需要的各项经费及时到位。

第9篇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范本怎么写

第一条 为及时掌握并有效处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本乡镇境内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涉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应符合《乡镇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及要求。

第四条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的范围,是指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使用等环节中发生的食源性疾患、重大食品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要害事件、重大制售假劣食品药品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第五条 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受理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依法组织对事故的查处,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第六条 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接收事故疾患者的卫生院,应及时向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和镇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第七条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

(2)事故疾患者(含疑似患者)的发病时间、发病人数、临床症状及体征;

(3)治疗单位、地址,抢救治疗的基本情况。

(4) 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

(5) 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6)需相关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 事故的报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及报告时间。

第八条 报告应采用电话、传真或其他快捷有效的方式。

第九条 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在接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报告乡镇政府及乡镇有关部门。

第十条 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对发生在管辖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

第十一条 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瞒报、迟报、漏报、不报的有关责任人,将视情节严重,予以严肃处理。

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及 时并有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 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具体负责汇总、受理、分析、 整理全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在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启动应急 预案后,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负责解释。

第10篇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怎么写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我司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二)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三)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四)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五)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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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

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

四、报告的重大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

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

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以事前请示。

五、公司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受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

六、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受理报告的部门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

报告人应根据答复意见办理。

七、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保密。

组织认为应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八、领导干部不按本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由公司党委、行政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九、公司党委、行政及纪委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组织部门要把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

负责受理领导干部报告的组织部门每年须将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一次。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1篇 化龙物业公司请示报告制度怎么写

雅园物业公司请示报告制度为了正确地贯彻执行各项工作方针,全面掌握工作情况,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正确指导工作,对请示报告制度做如下规定:

(一)凡属下列事宜必须向公司领导写出书面请示报告:

1、年度、月度的工作计划和总结;2、改变公司对本部门的经营方针和总结;3、意向书、协议书、合同书等;

4、应国外单位聘请担任董事、顾问等;

5、应邀外出学习、培训或探亲等;

6、组织各种大型演出、展览、招待会、庆祝会和重要的工作会议等;

7、重要的信息、资料、情况等。

一、文电方面:

1、向上级机关或领导的请示和报告;2、以公司名义向外的单位或个人发出的公文、函件、电传、传真稿、电话稿;3、复印中央、国务院文件及公司经营情况和机密报表;

4、凡需用公司印章联系特殊工作的。

二、人事方面:

1、员工的选调;2、部门主管以上的管理人员的内部调动及聘任;3、对员工晋升工资及对主管以上人员的除名处分;

4、员工的泄密及违法乱纪行为。

三、财务方面:

1、年度的经费预算和上年的经费决算;2、经营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营业情况;3、购买超过1000元以上的物品;

4、为福利事业等社会活动捐款;

5、超标准的高水平宴请;

6、节日赠送礼品;

7、500元以上的预算外开支。

四、其它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和特殊问题。

(二)凡属下列情况,工作人员应向本部门领导请示报告。

一、应邀参加外事活动(正常业务洽谈、宴请等),应事先请示,事后报告。

二、投诉、表扬等来访电话,接洽之后要作记录,并作汇报。

三、接受礼品,按规定报告并上缴。

四、遇有

第一条所规定的各种工作时。

(三)凡报领导的请示或报告,须经本部门领导核稿签字后,先送交行政办公室文件管理员登记编号,再根据内容分送主管领导审稿,然后按批示意见交有关部门承办。

第12篇 某水产局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怎么写

第一条 为及时掌握并有效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本县境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涉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应符合《秦皇岛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昌黎县水产局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及要求。

第四条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范围,是指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中发生的食源性疾患、食物中毒、食品污染、重大食品质量事件、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重大制售假劣食品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

第五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要求,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协调配合县卫生药监局等部门开展对事故的查处,应急救援工作。

第六条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接收事故疾患者的医疗机构,应及时向县卫生药监部门、当地政府、县(乡)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第七条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

(2)事故疾患者(含疑似患者)的发病时间、发病人数、临床症状及体征;

(3)治疗单位、地址,抢救治疗的基本情况;

(4)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

(5)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6)需相关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及报告时间。

第八条 报告应采用电话、传真或其它快捷有效的方式。

第九条 县政府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报告市政府、县政府、县卫生药监局等有关部门。

镇(乡)政府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报告县政府、当地政府、县卫生药监局等有关部门。

第十条 县(乡)政府对发生在辖区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

第十一条 对食品安全事故瞒报、迟报、漏报、不报的有关责任人,将视为情节严重,予以严肃处理。

对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时并有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 县卫生药监局具体负责汇总、受理、分析、整理、统一报送全县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在县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后,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镇(乡)政府具体负责汇总、受理、分析、整理、统一报送辖区内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在镇(乡)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后,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昌黎县水产局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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